高第街改造项目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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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第街改造项目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合同.docx
高第街改造项目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乙方:目录第一部分协议书1第二部分通用条款9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7第四部分合同附件32第一部分协议书甲方:乙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高第街改造项目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的服务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本项目服务工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 .立项批文编号:穗越发改投批(2021)13号J2 .项目名称:高第街改造项目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3 .工程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步行街区西南部的高第街.4 .工程规模:项目本期总投资约8516万元,项目范围包括高第街主街、次街以及许地,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街区环境、广告招牌、建筑工程(立面改造、防水工程等)、路面铺装、电气工程、违建拆除、文化遗产建筑天面及里面改造、三线改造(包括三线管道、统筹线路下地迁移、拉挂规整、废线清剪、路面修复等)、城市家具、灯光氛围、房屋加固、室内装修、标识系统、门店橱窗进行改造、绿化绿植、变压器迁移、休闲座椅、房屋的征收补偿等(具体以勘察设计任务书、最终设计图纸和发包人要求为准)。本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属于设计标准为一般标准的建筑环境和室外工程,包含一部分的室内工程。5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安工程费:总投资约8516万元。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服务范围与内容L设计咨询服务范围及内容:根据广州市设计咨询技术质量工作深度试行规定(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穗建技1999313号),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政策、规定等,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设计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技术文件及有关项目的评估报告、评审报告及其它审批意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它依据,为本项目提供全面的设计咨询服务,协助甲方对本项目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工作进行管理、指导和协调。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持对设计工作进行建设全过程(前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督及管理,并对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进行审查,提出优化建议。审查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合同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及履行情况;配合建设单位收集有关本工程建设所需的相关资料及数据,并验证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各设计阶段的审查会议;协助建设单位处理施工现场出现的有关设计问题;提供服务范围内所需的其它技术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持。在设计咨询过程中,应对每个设计阶段对设计单位正式提交的设计文件提出具体审核意见,并可列出下阶段的审核要点和要求,编制成设计咨询审核报告。2)设计专项研究公房改造专项:含公房的设计策略、并根据需要,适当选取若干处公房进行室内外整体改造的概念方案设计;室内展陈概念方案:根据需要,选取若干处进行室内展陈的概念方案设计;门店橱窗设计导则:提供多种橱窗样式作为后续管理运营的控制标准或指导原则,并根据需要适时调整;门店雨蓬设计导则:提供多种雨蓬样式作为后续管理运营的控制标准或指导原则,并根据需要适时调整。门店招牌设计导则:提供多种招牌样式作为后续管理运营的控制标准或指导原则,并根据需要适时调整;©高第街规划范围内相关的历史文化研究:历史风貌、变迁沿革、历史地图分析、名人事迹等研究;高第街规划范围内历史文化遗产摸查,包括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线索;高第街实施范围内不可移动文物建设控制地带内文物保护专章、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及报送文本。3)设计阶段(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咨询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及设计深度情况,对规划设计条件的执行情况,对专家评审意见、业主意见、咨询单位评审意见的修改落实情况。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方案效果要求,设计是否合理及优化意见,对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执行情况,工程投资编制准确性及是否在投资控制范围内等。4)施工阶段咨询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设备、技术和施工方案等是否经济合理及其优化意见;设计变更是否合理及其优化意见;对现场施工样板及总体施工质量、效果是否达到方案效果进行把关,同时在保证限额设计的前提下,提出优化措施。2.施工图审查服务范围及内容:本项目所有勘察设计成果均纳入本次招标审核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内及红线外管线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成果;(2)本项目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相关主体建筑、附属建筑、附属设施的施工图设计及管线综合(含建筑、结构、装饰装修、园林、给排水、通风空调、标识系统、强电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停车场标识、泛光照明、幕墙、消防、人防、防雷、电梯、绿色建筑、海绵城市设计、永电、自来水、燃气、有线电视、交通划线等专业设计);(3)本项目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建筑物周边的市政、园林景观(含园林绿化、景观照明)、标识系统等的施工图设计及管线综合等;(4)属于本项目所需但又处于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外的周边市政配套设施(含道路、外供水、外排水、外供电、燃气等)的施工图设计及管线综合等;(5)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设施拆除、管线迁改等内容的设计;甲方有权对委托给乙方的施工图审查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增加或减少),若相关本地主管部门有另外指定审查要求的,中标的施工图审查单位必须按照配合执行,相关费用全部含在施工图审查费内,甲方不再另外支付。审查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岩土勘察文件(含勘察大纲)提供的设计参数是否详细、准确、合理,基础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可行,其结论与建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3)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4)负责对示范工程、绿色建筑、海绵城市专项技术应用等甲方需求的落实情况进行审核;(5)负责对各专业深化设计图纸的审核工作;(6)负责对重大设计变更的审核工作,以及对设计单位提交的由原施工图汇总设计变更后形成的项目完工时的完整版施工图的审核工作;(7)是否符合防洪、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燃气、人防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8)是否满足符合公众利益;(9)是否符合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作为勘察、设计依据的文件要求;(10)勘察设计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11)负责对常见错、漏、碰的问题进行审核;(12)根据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规划审查清单(房屋建筑类)的通知(穗国土规划字(2018)467号)的有关要求,对规划、建筑、消防等专业进行联合技术审查,并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技术审查报告;(13)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201812号)的有关要求,将建筑、消防、人防、绿建、交通、市政、卫生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并将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等上传全市统一的审批监管平台;(14)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试行开展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三维(BIM)电子辅助审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开展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三维(BIM)电子辅助审查工作;(15)参加甲方要求的设计文件审查会和设计成果质量审核会,参加甲方认为有必要的现场设计例会;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与施工图审查有关的事项;(16)甲方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其他技术文件);(17)国家、省、市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以及国家、省、市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查内容。三、设计咨询工作目标1 .质量控制目标:保证工程设计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设计规范,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保证项目设计突出地方特色、注重人居环境改善、重视历史文化保护,确保空间营造合理、整体风貌协调,满足精细化、品质化要求,真正实现老城市新活力,保障设计内容具体、合理可行,符合文化遗产保护相关规定,运行维护经济。2 .投资控制目标:保证限额设计目标的实现,同时通过咨询和审核,进一步优化设计,达到控制工程投资的目的。3 .进度控制目标:通过督促设计类工作计划落实,紧密配合报批、招标、施工等各阶段的进度要求,保证工程进度控制目标的实现。四、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五、合同文件组成与解释顺序下列文件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文件应是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解释的优先顺序如下:L合同履行期间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或修正文件(如有);4 .本合同协议书;5 .中标通知书(如有):6 .合同专用条款;7 .合同通用条款;8 .合同附件;9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10 本合同工程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文件、答疑文件等)(如有);11 本合同工程投标文件(含投标文件澄清等)(如有);12 .甲方关于工程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13 .组成本合同的其他文件。当上述文件出现多义性或不一致解释时,应由甲方作出解释和校正并作出书面说明;乙方对甲方的解释和校正有异议的,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按照公平合理和有利于本工程建设的原则作出决定。六、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职称证号:。七、服务费用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费暂定为万元(大写:),下浮率:。设计咨询费用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招标文件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所投入的全部人工成本(含驻场人员及后台支持人员)、考察费、差旅费、专家评审费、技术资料费、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合同中所涉及的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费用。除双方在商签合同中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为受托方完成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工作的费用,费用包括乙方实施和完成合同所需的劳务(含技术人员及阶段性驻场技术人员)、设备(含车辆、办公用品、软件等使用费、进出场等)、专家评审费、差旅交通、报告编写费、管理费、就餐、住宿、管理、利润、规费、税金、保险等所有全部相关费用,以及合同中所涉及的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费用。本合同价包括:设计咨询费及施工图审查服务费和专家评审费。八、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合同约定所有工作内容之日止。九、乙方开户信息户名:开户银行:帐号:十、双方承诺1 .乙方向甲方承诺,严格按照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内容进行服务。2 .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3 .甲方和乙方保证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约定,享有并承担本合同的各项权利和义务。4 .乙方承诺遵守甲方的关于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和管理办法等,如有更新,则按最新文件执行。如乙方未达到上述要求,甲方有权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和管理办法等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5 .乙方承诺按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承诺的各项条款落实做好各项工作;采取一切措施按合同文件约定完成本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各项目标,达到合同约定的各项标准,并保证不因此增加甲方的成本负担。6 .因资金管理的需要,甲方有权根据资金来源不同对合同价款的结算审核、支付流程及支付方式等进行调整,乙方须无条件服从并配合甲方顺利开展工作。7 .如工程实施需要需变更甲方主体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办理变更手续。8 .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能停工,不能以甲方违约为原因提起诉讼。9 .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签署栏所列明的联系地址送达。一方如果变更,应当书面通知对方。H、合同订立1 .本合同于签订O2 .订立地点:广州市。3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合同。5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双方法定代表人在协议书上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服务内容全部完成且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合同生效以后,双方就中标通知书发出次日至合同生效期间按合同约定的履约行为予以追认。(本页仅为签署页)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第二部分通用条款1 .定义与解释1.1 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LI.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市杳服务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I .1.2“甲方”是指本合同中委托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II 3“乙方”是指本合同中提供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LL4“参建单位”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甲方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乙方的工作。LL6“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乙方的工作。1.1.7”项目服务机构”是指乙方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8“服务费”是指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乙方的金额。1.1.9”正常工作服务费”是指乙方完成正常工作,甲方应给付乙方按合同约定计算的服务费额。1.1.10“附加工作服务费”是指乙方完成附加工作,甲方应给付乙方的金额。LLI1“一方”是指甲方或乙方;“双方”是指甲方和乙方;“第三方”是指除甲方和乙方以外的有关方。1.1.12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3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4“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5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1.2解释1.2.1 本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合同履行期间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或修正文件(如有);(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如有);(4)合同专用条款;(5)合同通用条款;(6)合同附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本合同工程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文件、答疑文件等)(如有);(9)本合同工程投标文件(含投标文件澄清等)(如有);(10)甲方关于工程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11)组成本合同的其他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2.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 1告知甲方应在甲方与参建单位签订的合同中明确乙方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参建单位。4. 2提供资料甲方应按照本合同附录约定,无偿向乙方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5. 3提供工作条件甲方应为乙方完成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6. 4甲方代表甲方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甲方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甲方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乙方。当甲方更换甲方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7. 5甲方意见或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甲方对乙方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就甲方提出的意见或要求及时回复。8. 6答复对乙方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甲方将给予书面答复。9. 7支付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10. 方的权利和义务10.1 务的范围和工作内容1.1 .1服务范围:指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与相关服务,具体内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1.2 .2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3.1.3其他相关服务内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3.2服务依据3. 2.1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服务依据包括如下:(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与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规程等;(3)政府批准的计划立项、规划要点、设计要点等有关文件;(4)工程勘察文件、设计文件等其他文件;(5)本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的委托合同及补充合同:(6)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合同;(7)合同履行中与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有关的来往函件;(8)甲方发出的有关本工程建设的指令;(9)甲方制定的有关本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和办法等。3.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其他依据在专用条款中约定。3.3项目服务机构和人员3.3.1乙方应在施工现场建立项目服务机构,乙方派驻到工程所在地履行服务的人员,必须能够适应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工作。项目服务机构在完成委托合同约定的委托工作后可撤离施工现场。3.3.2乙方应按提供人员名单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服务机构,配备必要的设备。项目服务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3. 3.3乙方必须在甲方发出进场通知后,按甲方具体的要求进场,并立即开始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乙方必须按照其投标文件的承诺,足额、按时派驻人员和投入设备。4. 3.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及重要岗位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委托工作正常进行。5. 3.5乙方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服务机构人员。乙方更换重要岗位人员时,应提前7天向甲方书面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乙方更换项目服务机构其他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甲方。6. 3.6乙方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3.3.7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服务机构人员。即使是甲方要求或同意更换的人员,其替代人员的资质仍应得到甲方的认可。由于更换人员引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3.8乙方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履行相应的职责。当甲方发现服务人员不按合同履行职责,或与参建单位串通给甲方或工程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服务人员,或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3.4履行职责乙方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3.4.1在本工程服务范围内,甲方和参建单位提出的意见和要求,乙方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甲方与参建单位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参建单位协商解决。3.4.2当甲方与参建单位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乙方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3. 4.3乙方发现参建单位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应将此情况及时反映给甲方,并建议参建单位予以调换。4. 5提交报告乙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甲方提交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签与相关服务的报告。5. 6文件资料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有关文件归档。6. 7履约担保甲方根据项目的需求,可以要求乙方出具履约担保。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担保的,履约担保具体要求在专用条款约定。4.违约责任4. 1乙方的违约乙方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在专用条款中约定。4.2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在专用条款中约定。7. 3除外责任因非乙方的原因,且乙方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5.支付5.1 支付货币甲方与乙方双方同意本合同服务费均以人民币支付。5. 2支付申请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前,向甲方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 3支付服务费服务费包括提供本合同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范围服务所需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税等可预见费用和不可预见服务风险费用。服务费的最终结算方法和支付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8. 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9.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 1生效甲方和乙方双方法定代表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本合同生效。7. 2变更本项目的所有变更均须遵循“先审批、后变更”的原则,严格按照甲方相关规定执行。8. 3暂停与解除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乙方的部分义务。在合同解除之前,乙方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乙方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甲方可通知乙方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乙方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6. 3.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7. 3.4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8. 4终止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1)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2)甲方与乙方结清并支付全部服务费。7.争议解决7.1协商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7. 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款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9. 3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款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 1外出考察费用委托的建设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所必要的人员出外考察,其费用支出乙方自行解决。8. 2材料设备复试费用委托的建设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所必要的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甲方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甲方实报实销。8. 3咨询费用在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乙方聘用的,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由甲方聘用的,其费用由甲方承担。8. 4奖励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甲方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8. 5守法诚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8 .6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有关文件、技术秘密、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O9 .7通知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10. 8著作权乙方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乙方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甲方的同后、O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定义与解释L2解释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按合同协议书第五条约定执行。2.甲方权利和义务2.1甲方权利2.1.1 甲方有对涉及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相关工程的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涉及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相关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2.1.2 有权要求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提交服务成果和报告,审查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服务提交的工作成果及建议,并提出修改意见。2.1. 3乙方调换本项目专业人员须事先经甲方同意。2.1.4有权否定任何在本工程的设计咨询或施工图审查服务中做出损害甲方利益的决定和行为,如果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2.1.9如乙方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存在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或出现明显重大错误的,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2.1.10拥有设计咨询或施工图审查分包单位的认定权、审批权。2.L11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致使甲方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2.1.12按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属于甲方享有的其他权利。2.1.13本合同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成果文件的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2.2甲方义务2.2.1按合同规定向项目业主申报支付服务费用。2.2.2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乙方工程师提供与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有关的工程资料(3套,如果乙方需要更多的资料,应主动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2.2.3在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做出书面决定。2.2.4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的甲方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更换甲方代表,应提前通知乙方。2.2.5将授予乙方的权利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工程设计单位。2.2.6为乙方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名单。2. 2.7对乙方在设计各阶段所提交的设计咨询报告和评审成果报告应尽快完成评审和验收。3. 3甲方代表甲方代表为:o甲方需要更换甲方代表的,将书面通知乙方。3.乙方权利和义务4. 1乙方的权利4.1.1 按合同的约定收取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报酬。4.1.2 有权代表甲方对本工程设计单位的设计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4.1.3 工作过程中如发现设计单位工作不力,乙方工程师可向甲方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3. L4.对涉及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相关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等,有权向甲方提出建议。3.1. 5.涉及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相关工程上使用的设备材料和施工质量的建议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设计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向甲方建议停止使用。3.1.6甲方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甲方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3.2乙方的义务3.2.1.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规定的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资质,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工作,不与所服务项目的勘察设计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责任。3.2.2.按合同约定编制参与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工作的总负责人及主要成员名单并及时向甲方报送。乙方派出的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人员,必须符合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设计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穗建技1999313号)的指导精神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且能够适应本合同约定的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工作。(1)乙方因工作安排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换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人员的,应事先得到甲方的同意。无论是甲方要求或同意更换的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人员,其代替人员的资质仍应得到甲方的认可,因更换人员引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项目总负责人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履行相应的职责。(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投入足够的技术人员从事本合同履行期内的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工作。(4)乙方应对其投入本合同约定项目的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责任。(5)乙方应对其投入本合同约定项目的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人员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如因前述人员的行为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维权所发生的调查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诉讼费等),乙方应负责赔偿。3.2.3.主持涉及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相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甲方报告。3.2.4.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甲方提供切实可行的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方案。3.2.5.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甲方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意见,按时提交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成果文件并对其质量负责。3.2.6.对涉及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相关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甲方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施工的期限,应当向甲方作出详细分析说明。乙方应及时掌握国家现行最新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按照最新的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执行,当发现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乙方应当立即书面报告甲方及时做出调整并提出合理化建议。3.2.7.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组织相关人员到位,并立即开始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3.2.8.乙方应当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的需要,提供相应的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应甲方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提供中间资料,以满足施工的需要。乙方应当根据设计进度和甲方要求,分阶段分专业提交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文件,以满足工程进展需要。3.2.9.接受甲方对其工期、质量、人员组成、设备仪器投入等各方面履约情况的监督。3.2.10.在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如由于场地条件、设计方案的改变,导致需进行增减工作量或改变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手段等涉及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方案的重大变更的,乙方均需与甲方共同商定,报甲方批准。3.2. 11.乙方应对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的质量负责。施工图经审查合格后,仍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审查机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2.12. 乙方应尽一切努力,高效又经济地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职责,使用先进的技术和安全有效的设备、仪器、材料及方法。就本合同约定的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项目,乙方始终作为甲方的忠实顾问,认真、充分履行其职责,在与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的交往中始终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确保其服务工作达到甲方满意。3.2.13.乙方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必须不折不扣地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推托或耽误,不能有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行为,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2.14.对于甲方及施工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项,乙方应在收到相关文件之日起3日内做出有明确处理意见的书面答复;对影响施工现场进度的事项应在24小时内做出具有明确处理意见的书面答复。3.2.15.按时提交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成果文件,负责文整、打印、复印、装订、装箱等工作。资料装订规格必须符合档案归档规定。3.2.16.乙方应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办理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人员的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乙方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3.2.17.乙方应当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按甲方可接受的条件对乙方的责任、第三方的责任以及甲方为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提供的财产等进行保险,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3.2.18.乙方应亲自履行本合同义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3.2.19.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甲方的财产,在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移交给甲方。3.2.20.在合同履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泄露、转让与本合同约定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资料。3.2.21.按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或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履行的其他义务。3.2.22.其他工作要求:受托方需提交正式盖章版的设计咨询报告,提出合理的方案优化意见。设计咨询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对地块各类规划控制指标的确定及分析,包括建设用地性质、建筑业态、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区域交通规划研究、路网骨架构成及道路规划方案等业主方提出的专项方案报告需求,以此正式盖章版的报告作为付款依据。3.3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3.3.1设计咨询工作内容:见”第一部分协议书二、服务范围与内容”。3.3.2施工图审查服务工作内容:见“第一部分协议书二、服务范围与内容”。3.3.3其他相关服务内容:由甲方委托的其他工作内容。3.4项目服务机构和人员1.4. 1项目服务人员见合同附件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及重要岗位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委托工作正常进行。3. 4.2更换人员的其他情形:4. 5提交报告5. 5.1设计咨询服务主要工作要求:设计咨询单位对工程规划设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独立开展项目规划设计办理报审的组织、协调、管理等工作,并向乙方及时报告进展情况。1 .设计咨询阶段工作要求(1)在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阶段分析功能单位空间规划及功能关系,建立功能面积清单、用房配置要求,设备配置及装备配置清单,为项目设计单位提供建筑方案设计的依据。(2)重点审查规划设计方案阶段设计文件的合理性、可行性、完整性、设计深度、设计工艺、限额设计、各专业之间的接口、管线平衡等。(3)负责组织各项设计及技术评审工作,协助业主确定评审专家,并负责会议纪要的记录和整理工作。(4)规划设计方案文件咨询的工作要求:1)总平面规划方案/设计咨询审查设计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及设计深度情况。对规划设计条件的执行情况。规划布局、功能设置是否合理及优化意见。各类规划设计是否合理及优化意见。有关容积率、总建筑密度、绿化率及单体、总体设计的主要技术参数、布置。对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执行情况。2)在设计咨询过程中,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咨询报告,应完成的报告包括:1 .门店橱窗设计导则:提供多种橱窗样式作为后续管理运营的控制标准或指导原则,并根据需要适时调整;2 .门店招牌设计导则:提供多种招牌样式作为后续管理运营的控制标准或指导原则,并根据需要适时调整;3 .项目范围内的历史文化研究:包括但不限于高第街主街和次街等研究;4 .高第街改造项目实施范围内历史文化遗产摸查,包括不可移动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