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重度特应性皮炎诊疗临床路径专家共识2023重点内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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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重度特应性皮炎诊疗临床路径专家共识2023重点内容.docx
中国中重度特应性皮炎诊疗临床路径专家共识2023重点内容为促进我国中重度特应性皮炎(AD)诊断及治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中华医学会皮肤性病学分会、中国医师协会皮肤科医师分会组织国内皮肤科AD专家通过联合应用文献分析、专题讨论和专家咨询,组织撰写中国中重度特应性皮炎诊疗临床路径专家共识2023,并于近日正式发布。临床路径治疗原则、方案和疗效判断治疗原则1 .应基于达标治疗理念,帮助患者全面梳理病情、引导患者正确认识疾病,指导患者了解当前可选药物的特点,并充分考虑既往治疗史及合并疾病,制定合理可行的治疗目标。2 .在平衡患者需求、药物可及性及治疗获益与风险的前提下,在诱导缓解期可选择可快速控制炎症及瘙痒的治疗方案。3 .获得缓解后,可逐步调整系统治疗药物使用剂量和/或间隔(频率)。4 .在皮损得到充分控制的同时,可过渡到以外用药物为主的维持缓解治疗阶段。5 .基础治疗和管理措施,包括健康教育、合理洗浴、使用保湿润肤剂、避免诱发和加重因素等,应贯穿中重度AD诊疗的全过程。治疗方案1 .诱导缓解治疗阶段:本阶段的目标是力争在短时间内控制疾病。基于目前可选系统治疗药物的作用特点和诱导缓解治疗原则,建议设定2、4、8、12周作为细化治疗目标节点。诱导缓解治疗的时间设定为3(±1)个月。在诱导缓解治疗阶段,可根据病情选择系统治疗药物联合局部药物,利于更快获得治疗应答和缓解,并可延长缓解时间和降低复发风险。2 .维持缓解治疗阶段:本阶段的治疗目标是尽可能长期控制症状,减少或预防复发。在获得充分或最大程度缓解后,根据诱导缓解方案特点并结合患者病情和个体需求,可选择逐渐调整系统治疗药物使用剂量和/或间隔(频率),也可选择更换为其他系统药物维持治疗。在中重度或易复发AD患者皮损控制后,在逐渐降低系统药物治疗强度的同时,应进行外用药物的主动维持治疗,即在易复发的原有皮损区间歇性外用糖皮质激素(TCS)、钙调磷酸酶抑制剂(TCI)或外用磷酸二酯酶4(PDE-4)抑制剂。诱导治疗获得缓解后至少应制定36个月的维持缓解治疗目标。疗效判断治疗开始后,可借助相关临床评估指标变化来判断是否获得有临床意义的改善(即治疗应答)。符合以下任何一项均可判断为治疗应答:既往24h峰值瘙痒数值评定量表(PP-NRS)(0-10)自基线下降24分;EASl较基线改善250%(EASI-50);IGA自基线改善2分或达到IGAO/1;DLQl自基线改善4分;SCORAD较基线改善35%(SCORAD-35);患者湿疹自我检查评分量表(POEM)自基线改善4分。不同药物的起效时间和至应答时间不同,应综合判断治疗方案的疗效。在完成相应的疗程后,如果在仅接受基础治疗(抗原/刺激物回避、使用保湿润肤剂)的情况下皮疹无复发且持续至少8周,可判断为完全缓解;如果在仅接受局部药物(TCS或TCI或PDE-4抑制剂)主动维持治疗的情况下,皮疹无复发且持续至少8周,可判断为不完全缓解;如果仍存在1种以下情况:临床改善不足(定义为IGA评分较基线下降2分);不能获得稳定的疾病控制(稳定的疾病控制指无复发至少8周);出现无法接受的不良反应或耐受性不佳,可判断为治疗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