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青峪镇青峪小学滑坡等三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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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青峪镇青峪小学滑坡等三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docx
“竞争性谈判文件通江县青峪镇青峪小学滑坡等三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51086采购人: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编制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浩瀚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1年3月第一章谈判邀请1第二章谈判须知4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9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21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29第六章评审方法49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55第一章谈判邀请四川浩瀚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拟对通江县青峪镇青峪小学滑坡等三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 .采购项目编号:510862 .采购项目名称:通江县青峪镇青峪小学滑坡等三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3 .采购人: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浩瀚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本项目共计3个包第1包:青峪镇小学滑坡勘查设计,金额为:12.09万元;第2包:铁溪镇田竹园村独石河泥石流勘查设计,金额为:14.41万元;第3包:壁洲街道办事处璧山东路后山崩塌勘查设计,金额为:15.48万元。总预算金额为41.98万元。三、项目概况:本次采购拟对青峪镇小学滑坡、铁溪镇田竹园村独石河泥石流、壁洲街道办事处璧山东路后山崩塌三处进行勘查设计,其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四、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L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条件:(1)具有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勘查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施工图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工程勘查或地质勘察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 .为采购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L获取时间:谈判文件自2021年3月应日至2021年3月29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 .获取方式:本项目谈判文件通过网上报名方式、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辿元/包,(谈判文件提供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4 .获取谈判文件时,经办人员先以电子邮箱形式提交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盖鲜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上述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注:(1)办理购买谈判文件时,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文件购买须知,并按须知内容中相关要求完整填写相关信息;(2)相关资料填写完毕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或PDF与谈判文件费用支付凭证截图一起发送至电子邮箱O(杜女士)(3)邮箱名称为:项目名称+申请人全称(4)邮件正文: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包号(5)开标当天收取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资料原件。(6)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谈判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谈判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3月30日09时30分。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十、谈判地点:四川浩瀚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高明新区石牛大道198号万象大酒店11楼2-6号)十一、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通江县红峰大厦15楼联系人:冯先生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浩瀚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南明新区石牛大道198号万象大酒店11楼26号联系人:杜女士联系电话:第二章谈判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1确定邀请谈判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本次谈判邀请的供应商数量:3家及以上;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ehU)上以公告形式发布2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本项目财政预算第1包:12.09万元,最高限价12.09万元;第2包:14.41万元,最高限价14.41;第3包:15.48万元,最高限价15.4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3联合体不接受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5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2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3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贲人或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L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3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1 .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2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司鲜章。7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1、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2、本次投标产品型号列入最新一期(清单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公布的,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清单)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型号(投标产品型号和清单型号须完全一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包括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8谈判情况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谈判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9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项(履约保证金收取不能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10谈判文件咨询联系人:杜女士联系电话:11谈判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杜女士联系电话:12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杜女士联系电话:地址: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高明新区石牛大道198号万象大酒店11楼2-6号13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电话:14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谈判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谈判过程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谈判结果的质疑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杜女士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高明新区石牛大道198号万象大酒店11楼2-6号邮政编码:6367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谈判结果的范围。15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通江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通江县石牛嘴红峰大厦邮政编码:6367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6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即通江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17是否支持预付款否18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照国家财政部印发的政府采购服务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19同一供应商同时参加2个及以上包数谈判每个包必须分别提供不同的能满足商务要求的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二、总则1 .适用范围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叙述的采购服务项目。1.2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 .采购主体2.1 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通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 .2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浩瀚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 .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4 .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5 .3按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 .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4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5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 .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6 .7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谈判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6 .联合体竞争性谈判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7 .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8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8.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8.2 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8.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8.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三、谈判文件9 .谈判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91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重要依据。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9.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0.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0.3 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谈判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更正通知通过供应商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相应更正通知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通知的内容。10.4 4供应商认为需要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11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1.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11.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11.3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四、响应文件12 .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谈判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组成,且分册装订。13 .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3.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3.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13.3 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响应文件无效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4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5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谈判文件约定为准。16 .响应文件格式17.1 供应商应执行谈判文件第六章的规定要求。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谈判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7.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7.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7.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7.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7.4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作为无效处理。17.5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17. 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码。17.7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17.8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17. 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谈判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18. 1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18.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18.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18.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19. 1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19.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19.3 报价表在谈判后,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19.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20.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0. 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1. 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22. 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23. 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五、评审21 .谈判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六章的规定进行。六、成交事项22 .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按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2.1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2 .2采购人收到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谈判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3 .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24 .成交结果24.1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4.2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24.3 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25 .成交通知书25.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4. 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 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七、合同事项26 .签订合同26.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6.2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26.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6.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6.5 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7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27.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27.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7.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8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9 .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服务、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30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30.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30.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31 .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L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33 .履行合同33.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2.验收32.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现场验收。(由通江县水利局组织相关专家通过审查,并提交审查意见后作为验收成果)34.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详见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八、谈判纪律要求34.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九、询问、质疑和投诉35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十、其他36 .本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谈判文件不再做调整。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一、供应商需具备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条件:(1)具有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勘查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施工图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工程勘查或地质勘察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二、其它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第四章供应商必须提供的资格性证明材料一、资格条件要求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可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也可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供应商完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