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劳务合同十二篇.docx
建筑工程劳务合同十二篇建筑工程劳务合同十二篇建筑工程劳务合同篇1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双方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合同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作业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址:三、工程内容:本工程为框剪结构,总高度为米,层。四、工程承包方式:为分项承包给木工班,本班组应该完成该项的制作和安装任务,并清理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及卫生。该班组严格按照设计图纸与变更内容的一切工程量施工。五、工程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完成所有工程量。八、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通过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七、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按建筑规范计算面积。每平方米元包干,以甲方和业主实际结算面积为准。本工程付款方式原则上采用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价合同每次支付工程款的支付给乙方作本次工程进度款,按此比例根据工程进度及相应的进度款付至。工程余款待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六个月付清(除保修金外)的全部工程款。根据业主、甲方对总价合同产生过程的实际情况,如遇业主方工程进度款暂不能按时支付的情况,乙方不得向甲方停工叫价,应按正常施工进度施工。八、1、本工程由甲方提供所有材料及大型机械。2、乙方负责提供人工及使用工具,所需的机械和配套设备,及小耗材和照明灯具配套和自身的材料上、下车用工,费用均考虑到承包价内。九、考核验收:1、安全生产: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确保施工安全。2、质量: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图纸施工验收规范,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十、甲方责任: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场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3、负责解决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生活费,其生活费在工程款支付中扣除。4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提供工程所有需要的机械设备,及时供应过程所须得建筑材料,提供必需的施工技术资料,提供书面的技术质量,安全等交底文件,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应付款。如发生停工待料甲方按实支付工人生活费。十一、按业主、监理、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乙方必须协助甲方放线、测量定位。乙方积极组织操作人员,保质、保量、保工期的完成任务。在施工人员操作时必须确保安全生产。十二、违约责任:1、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1)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尾数,甲方应支付违约金元,甲方应当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顺延,诞识破的工作时间。(2)乙方因自身原因延误工期,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上述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3、双方分别承担自身原因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十三、本工程甲方派为现场负责人。乙方派同志为现场负责人,共同负责履行合同的约定。十四、争议甲、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促裁解决。和人民法院诉讼。十五、本合同自签订后既生效,等全部工程作业内容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结清后既日失效。十六、安全事故,每次发生医药费200.OO元,以外的由甲方负责。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订补充协议。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甲方:乙方:日期:建筑工程劳务合同篇2工程名称:工程承包人:劳务分包人: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劳务分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资质证书号码:发证机关:资质专业及等级:有效期: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分包范围:提供分包劳务内容:木工、瓦工、钢筋工、力工及现场随时发生的零工。3、分包工作期限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工作天数:天。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质量标准:省建筑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2)本合同附件;(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6、标准规范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1)相应施工规范(2)7、总(分)包合同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8、图纸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7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2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集1套。9、项目经理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10、工程承包人义务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I)在开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承(分)包人确认符合施工条件(2)在开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3)在开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4)在开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技术交底及验收标准的确定;(5)在开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承(分)包人确认符合施工条件;(6)在开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承(分)包人确认符合施工条件,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原样交回,损坏赔偿;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11、劳务分包人义务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11、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5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11、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11、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1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12、安全施工与检查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13、安全防护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14、事故处理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15、保险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15、4鼓励劳务分包人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16、材料、设备供应16、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7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1);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1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U托、步步紧、钉子、绑线、8#线、挂线及钢筋加工设备。17、劳务报酬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17、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元。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18、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19、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中间支付:第一次支付时间为第九层完工,支付一次;第二次支付时间为第十四层完工,支付一次;第三次支付时间为第十七层完工,共支付三次,总额为已完成工费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结清。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20、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2。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3。21、施工变更21、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21、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21、3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1、4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22、施工验收22、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23、施工配合23、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23、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24、1全部工作完成,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24、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25、违约责任25、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0、5%。的违约金。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IOoO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I)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0元;(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0万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25、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26、索赔26、1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26、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26、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26、5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27、争议27、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28、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违约责任。29、不可抗力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2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2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3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30、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31、合同解除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31、2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31、4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32、合同终止32、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33、合同份数33、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3份,其中一份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工程承包人执1份,劳务分包人执1份。34、补充条款35、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合同签订后生效。附件1: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附件2: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工程承包人:(公章)劳务分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合同员:(签字、盖章)合同员:(签字、盖章)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建筑工程劳务合同篇3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年?月?日终止(如有试用期,则试用期从?年?月?日到?年?月?0)O(?)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为?年?月?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二、工作内容和要求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职业资格等级证或上岗证号码为。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三、和劳动条件推荐合同样本?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外包合同?劳务承包合同第四条?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应合理安排职工补休或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第五条?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甲方应当对已取得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殊工种操作证书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或书面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第六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用品。第七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四、工资待遇第八条?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或每月)?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日(或每月)?元;按工作量计算工资的,每?(工作量单位)支付工资?元。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甲方应在每月?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不得交由包工头代发),并由乙方签字确认。甲方应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合同甲方如为分包方,工资支付发生违约情况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支付。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第九条?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费用。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后,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社会手续。乙方因工负伤,其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第十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违法、行为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四)严重违反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劳动纪律的;(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甲方以暴力、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第十三条?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本合同,应在规定的时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六、违约责任、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第十四条?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给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符合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甲、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部发1995223号文件给对方以赔偿。第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区、县)有管辖权的劳动委员会申请o对裁决不服的,可直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他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四川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十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鉴证单位鉴证日期:?年?月?日建筑工程劳务合同篇4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承建的工程项目工程,因工作需要,甲乙双方愿意就抹灰工程签定承包协议。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特定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一、承包该工程的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该工程所需材料场内水平、垂直运输,抄平放线、选砖、铺灰、砌砖、挂线、吊直、预留预埋管线槽配合、安装补烂。墙面清扫,落地灰处理,建渣转运,后台上料筛砂,洗石计量过磅,水泥袋回收,后台及料场四周的整理。搭拆简易操作架及运料跑道。於墙、梁、柱等等暴模在厚L5厘米、宽0.5平方米之内的自行梯打,对拉片处理。1、抹灰:清理、修补、湿润基层、墙眼堵塞、挂网、舲墙柱、甩浆、厨卫间、含2次抹灰、修补、安装线槽、调运砂浆、清扫落地灰、分层抹灰找平、洒水湿润、罩面压光等。2、外墙面粘贴面砖:清理工作面、抛浆、刮糙灰、找平抹灰;清理工作面、抛浆、刮糙灰、找平抹灰、粘贴面砖、勾缝、清洁工作面达到竣工条件。3、外墙压光抹灰:清理工作面、抛浆、刮糙灰、找平抹灰、压光收面、清洁工作面。二、工程进度要求:按照建设方下达的施工任务及计划组织施工。三、工程质量要求:保证洞口高度、宽度准确。抹灰厚度按照规范执行,保证抹灰观感质量,抹灰厚度不超过15ram凸出部分的硅自行梯打,严格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按分项工程验证标准检查验收。四、乙方自备:斗车、灰盆、灰桶、靠尺、赶彷、夹具、广线、冲击钻、脱水管、安全带、安全帽、扫把、铁铲等工具及合格的安全劳保用品。五、承包单价:乙方承包工程范围的所有费用,由基价、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单价组成。内抹综合单价按图计算为元/m2,外墙面粘贴面转综合单价按图计算为元/m2,外墙压光抹灰综合单价按图计算为元/m(以上三项其中都包含质量单价为元/m2;文明施工单价/m2;工期进度单价元/m2;安全单价元/m2)六、付款方式乙方垫资到春节前付完成量的80%,以后每月付70%,余额工程完工后半年付清,乙方在这之前可向甲方食堂借菜票,从领款金额中扣回,余额20%作为工程保证金,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劳动力保证、机具材料合理使用等。保证金等工程完后交付建设单位使用后办理班组退场手续半年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余额,乙方工人工资由乙方自行发放,与甲方无关。七、甲乙双方职责(一)甲方的职责1、提供生活设施:宿舍、食堂、水、电照明。2、提花机具设备及材料:搅拌机、龙门吊。3、提供现场工长管现甲方现场工长、按该项工程进度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负责进行各工种间的协调;检查、验收工程质量。4、质量、安全、进度及文明施工要求:严格按优良工程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质量控制,严格按协议工期要求组织施工及检查施工进度,严格按安全管理条例及文明施工十二条标准组织入场和现场监督管理。若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工期、质量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二)乙方的职责1、向甲方提交所承包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治安消防保证书。2、施工质量必须达到质监站、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要求的优良标准。认真做好成品保护。3、施工安全保证:严格执行施工规范,确保无安全责任事故。如发生安全事故,5000元以下由班组自行承担费用,5000元以上分清责任,协商解决,乙方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按甲方要求统一佩戴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入场人员如不戴安全帽1次给以处罚10元、不系安全带1次给以处罚100元。发现多次以对翻的方式罚款严格执行4、文明施工:本工程属标准化工程,不能在楼层里大小便如果发现一次对该人员罚款100o元。在对该楼层完工后即时对楼层清扫,剩余材料转运。按规格进行堆码,严格执行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施工过程落手清,并且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楼层经常保持无剩余沙浆。否则甲方派人收捡,造成的用工费用由乙方支付,并且甲方将视其情节给予处罚。5、治安消防保证:不出治安、消防责任事故。遵纪守法和遵守施工现场的各种规章制度,严禁打架斗殴,若有违反者,先对打架的班组双方各处罚IoOO元,再交项目部解决。严禁各种赌博和不文明两句,严禁盗窃,若有违反者除罚款所在班组人员20000元在结算方单上扣除外,并将其逐出工地,严重者将追究其刑事责任。6、机械、设备使用:甲方提供机械、设备等要爱护使用,严禁损坏机械、设备,如违反者将按价值1-2倍罚款。7、材料节约:该项工程属内外墙交叉作业,每天派专人收捡落地灰,必须2次使用。楼层元隔夜灰,无剩余材料。加强材料节约,施工过程限额使用,杜绝材料费和超耗,如产生超耗按其价值1-5倍罚款。8、乙方有责任对甲方的施工方案、施工程序、技术交底进行审查,并有义务对甲方的施工方案、施工程序、技术交底中不完善、不合理的,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意见,并在甲方审定修改扣严格执行。9、劳动力保证:确保工程进度所必须的劳动力,特别是农忙季节,如果因劳动力不足无力完成所交的工作,甲方另请第三方进行该项工作,乙方必须对此负完全责任,除该项工作费由第三方收取外,并承担经济赔偿,赔偿金按该项工作所需费用的20%计取,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场,并扣发乙方在甲方的保证金。10、办理劳动力用工许可证、外来人的暂住证,由甲方按规定统一办理。入场人员必须带上身份证,无身份证严禁使用。11、乙方离场人员的行李、包箱应主动交门卫检查。12、乙方进场人员必须熟悉施工现场的十必须、十不准、文明施工十二条。八、本协议未尽事宜,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