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建设分公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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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建设分公司.docx
ICS Q/QD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QD-D1JS-G-GS-4-2022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022-05-24 发布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022-06-01 实施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一般规定.1 5设计变更分类.1 5.1 概述.1 5.2 A类变更.2 5.3 B类变更.2 6参建各方职责.4 6.1承包商职责.4 6.2监理单位职责.5 6.3造价咨询单位职责.5 6.4 设计单位职责.5 6.5 第一建设分公司相关处室职责.5 7设计变更流程.6 7.1 A类设计变更流程 6 7.2 B类设计变更流程 7 8设计变更的执行.9 8.1 A类设计变更执行 9 8.2 B类设计变更执行 9 9奖惩.9 9.1参建单位奖惩.9 10 2内部处室日常考核.10 10其他要求.10 附录A(规范性附录)B类设计变更工作流程图.11 附录B(规范性附录)A类设计变更情况表.12 附录C(规范性附录)B类设计变更情况表.17 附录D(规范性附录)后补设计变更情况表.17 附录E(规范性附录)设计变更台帐.32 本标准是根据GB/TL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制。本标准的附录均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建设分公司工程技术处归口。本标准起草部门: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建设分公司工程技术处。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绍玉、马全武、胡新涛、王月刚、展旭财、赵国梁。本标准2022年第一次发布。为规范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建设分公司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作,明确设计变更的分类、程序、分工及费用处理,严格设计变更审批手续,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加强投资控制,依据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Q/QD-ZG-G-GST52021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建设分公司工程设计变更一般规定、分类、各方职责、流程、执行、罚则和其他事项。本标准适用于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建设分公司负责的轨道交通、市政、房建等建设项目的土建、管迁调流、设备系统等工程的设计变更管理。注:青岛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青岛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泰山路站至李村公园站)、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工程(11号线)不适用本标准,仍执行原有规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1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Q/QD-ZX-G-ZG-3 地铁工程建设施工临时用地工作程序 QZQD-ZG-G-GS-15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一般规定 4.1 工程设计变更(以下简称设计变更)是指在轨道交通、市政、房建等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导致初步设计、招标图(或机电设备用户需求书)、施工图发生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完善和优化。4.2 设计变更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遵循“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的原则进行,并考虑设备、材料的订货和供应情况及本工程和相关后续工程施工进展情况,避免造成工期延误。4.3 临时用地、房屋拆迁范围的变化参照Q/QD-ZX-G-ZGT地铁工程建设施工临时用地工作程序等执行。4.4 根据国家、省、市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设计变更投资、方案等变化等超出有关规定范围的,应报原审批单位审批。5设计变更分类 5.1 概述 5.1.1 施工图相较初步设计、招标图发生的施工工艺、工程范围、设计方案、技术标准等变化引起的设计变更称为A类变更。5.1.2 施工图本身的技术方案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变更称为B类变更。5.1.3 土建类设计变更主要指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过程中线路、建筑、结构、隧道、桥梁、路基、配套房建等专业的设计变更。5.1.4 设备系统类设计变更主要指轨道交通建设过程中机电设备(包括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动力照明、电扶梯、车辆段及楼宇机电设备等)、系统设备(包括车辆、车辆段工艺设备、供电、轨道、站台门、通信、信号、综合监控、FAS及气灭、AFC、门禁、安防,楼宇智能化及安检设备、导向标识等)和主要材料(包括装饰装修主材、广告灯箱、疏散平台、钢构、预埋槽道等)发生的变更。5.2 A类变更 5.2.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设计变更应定为A类变更:5.2.1.1对初步设计批更项目的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重大工程措施进行调整以及主要设备或系统的技术标准、重要系统功能发生变化;a)建设规模是指项目批复的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车站(含配线)、场、段(含出入段线)规模发生改变。b)主要技术标准是指设计行车速度、最小曲线半径、限制坡度或最大坡度、车辆选型、编组类型、运行控制方式、供电制式、建筑限界发生变化。c)重大方案及重大工程措施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D改变线路走向、车站站位、敷设方式(含出入段线)以及调整、增加复合曲线;2)改变行车交路及配线设置;3)改变车辆段(停车场)总平面布置、竖向布置、工艺流程以及引起工艺流程发生变化的相关设计变更;4)改变轨道道床及减振型式;5)改变通风空调系统制式、机组型式的;6)改变区间、车站主要施工工法(不含不同工法分界里程的变化)、车站基坑支护、降水及止水方案、车站主要防水材料及施工工艺、盾构管片防水材料,增、减临时施工辅道坑道(不含横通道)或坑道长度、深度变化超30%(含30%)。d)主要设备或系统的技术标准、重要系统功能变化主要包括:D改变设备系统技术规格书的主要技术参数,由此引起系统功能、运营条件的改变;2)设计联络后变更供货合同确定的设备系统设备类型(影响系统功能的部分)及重要系统功能。5.2.1.2车站空间一体化设计方案、公共艺术品、地面附属建筑在实施阶段与艺术设计专家委员会、集团审定的方案、艺术效果发生变化的,或设计方案确认后,因其他A类变更引起的设计条件变化,影响艺术效果的,均为A类设计变更;5.2.1.3引起初步设计批复总工期变化的;5.2.1.4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集团相关规范、规定、标准重大调整的。5.2.2A类变更不再细分子类,青岛地铁各线路A类变更均由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总工办(以下简称总工办)负责办理,相关审查、审批流程均由总工办负责组织,第一建设分公司应予配合。5.3B类变更 5.3.1B类变更分类 B类变更根据变更部分的规模、标准、技术条件、变化原因、金额大小等共分BI、BIKBill、BIV四类,B类设计变更工作流程见附录A。5.3.2Bl类变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设计变更的应定为Bl类变更:5.3.2.1对施工图审查通过项目的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重大工程措施进行调整以及主要设备或系统的技术标准、重要系统功能发生变化;a)建设规模是指项目批复的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车站(含配线)、场、段(含出入段线)规模发生改变。b)主要技术标准是指设计行车速度、最小曲线半径、限制坡度或最大坡度、车辆选型、编组类型、运行控制方式、供电制式、建筑限界发生变化。c)重大方案及重大工程措施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D改变线路走向、车站站位、敷设方式(含出入段线)以及调整、增加复合曲线;2)改变行车交路及配线设置;3)改变车辆段(停车场)总平面布置、竖向布置、工艺流程以及引起工艺流程发生变化的相关设计变更;4)改变轨道道床及减振型式;5)改变通风空调系统制式、机组型式的;6)改变区间、车站主要施工工法(不含不同工法分界里程的变化)、车站基坑支护、降水及止水方案、车站主要防水材料及施工工艺、盾构管片防水材料,增、减临时施工辅道坑道(不含横通道)或坑道长度、深度变化超30%(含30%)。5.3.2.2主要建筑物的基础类型、地下主体工程的施工工法、主体围护结构的主要类型等发生重大变化;5.3.2.3主要设备或系统的技术标准、制式、型号等发生的重大变化;5.3.2.4因各种原因导致的管迁工程综合管网方案、调流道路整体方案发生重大变化;6.3.2.5单次变更导致土建、管迁调流投资估算(包含规费和税金,下同)费用增或减在500万元(含)及以上的;7.3.2.6单次变更导致设备系统投资估算(包含规费和税金,下同)费用增或减在300万元(含)及以上的。8.3.3BIl类变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设计变更的应定为BH类变更:a)局部线位、纵坡和建筑平面发生较大变化。b)改变附属工程的基础类型和主体工程的局部基础类型;主体工程局部,附属工程围护结构类型及施工工法发生较大变化。c)关键主要设备的功能种类及数量发生较大变化。d)单个站点/区间影响大、难度高、危险性大的管迁,调流道路面积、主材、结构形式等发生较大调整。e)一次性变更影响土建、装修、管迁调流投资估算费用增或减在100万元(含)500万元的。f)一次性变更影响设备系统投资估算费用增或减在100万元(含)300万元的。5.3.4BIll类变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设计变更的应定为Bnl类变更:a)单位工程中改变局部设计,技术方案简单,工程量较少,但影响到相关专业发生变化。b)装饰、装修工程的局部变化。c)机电设备设施、预埋件位置的变化;设备系统方案调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但不影响系统的功能。d)单条管线、调流道路局部变化工程量较少,但影响到土建结构、设备接口的变化。e)一次性变更影响土建、装修、设备系统、管迁调流投资估算费用增或减在20万元(含)100万元的。5.3.5BIV类变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设计变更的应定为BIV类变更:a)土建、机电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小范围、小数量变化。b)因隧道围岩变化引起变更的。c)一次性变更影响土建工程、装修、设备系统、管迁调流投资估算费用增或减在20万元(不含)以下的。5.3.6其他说明 5.3.6.1由于承包商施工不当、施工错误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履行,费用由承包商承担。5.3.6.2由承包商提出的超出地方常规或全线统一标准,而主要为更加方便施工的变更,费用由承包商承担。5.3.6.3由于后续线路设计、施工等原因,导致原有线路发生变更的,首先由后续线路项目公司、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申请,根据对原有线路影响程度,由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决定。由于设计错误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返工等损失,设计单位也应按照有关标准承担费用损失,同时结合签订的设计合同中相应具体条款执行。5.3.6.4设备系统类以下两种情况也不再按变更流程处理,且具体操作如下:a)各设备中工作站、服务器等电子产品升级造成的工厂停产等原因,至供货时无法采购到原合同中型号的,由供货商提交申请,提交的新型号设备的配置和性能不得低于原合同中的要求,且合同中的工作站或服务器等单价保持不变。由集团设备管理部牵头与运营分公司、线路项目公司、供货商协商,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各方签字确定。b)各设备中工作站、服务器等电子产品升级造成的工厂停产等原因,至供货时无法采购到原合同中型号的,由供货商提交申请,提交的新型号设备的配置和性能不得低于原合同中的要求,且合同中的工作站或服务器等单价保持不变。由集团设备管理部牵头与运营分公司、线路项目公司、供货商协商,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各方签字确定。6参建各方职责 6.1承包商职责 6.1.1 根据工程情况,提出设计变更申请,研究设计变更方案,提供有关依据及支持材料,并提出明确意见。6.1.2 参加第一建设分公司等组织的设计变更方案(含设计变更预算费用)相关会议。6.1.3 按规定时限上报设计变更申请材料,并负责设计变更申请资料的传递和跟踪。6.1.4 按设计变更通知单、变更设计文件要求施工。6.1.5 建立设计变更台帐。6.2 监理单位职责 6.2.1接收(提出)设计变更申请,监督承包商发起变更;审核设计变更事项的安全性、真实性、合理性和经济性。7.2.2参加第一建设分公司等组织的设计变更方案(含设计变更预算费用)相关会议。8.2.3监督承包商按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文件实施设计变更内容。9.2.4建立设计变更台帐。6.3 造价咨询单位职责 6.3.1参加第一建设分公司等组织的设计变更方案(含设计变更预算费用)相关会议。6.3.2审核参建单位上报的设计变更预算费用。6.3.3建立设计变更台帐。6.4设计单位职责 6.4.1提出(接收)设计变更,审核设计变更事项的安全性、真实性、合理性和经济性。6.4.2参加第一建设分公司等组织的设计变更方案(含设计变更预算费用)相关会议。6.4.3研究设计变更方案,及时提出明确意见。6.4.4根据设计变更开展设计工作,按时提报设计变更通知单及设计变更文件。6.4.5建立设计变更台帐。6.5第一建设分公司相关处室职责 1.5.1工程技术处职责 6.5.1.1全面负责第一建设分公司的设计变更管理利内部处室日常考核,各类设计变更的变更文件备案和台账汇总管理。7.5.1.2负责对土建设计单位提报的A类和Bl类设计变更跟踪集团总工办等部门的审核、签署、传递和相关变更论证会议组织。8.5.1.3负责对土建设计单位提报的Bll类、Bnl类、BIV类设计变更材料按时限要求进行传递、签署、分发、备案等全过程管理工作。9.5.1.4负责土建设计单位、承包商提报的技术标准、设计原则、设计规模、线站位、技术方案优化等技术方案类的Bn类、Bln类、BlV类设计变更论证会组织工作。10.5.1.5参加并组织相关勘察、设计单位参加集团部门、公司内部处室等组织的设计变更论证会。11.5.1.6对已批准的土建Bn类、Bnl类及土建设计单位提报的BIV类设计变更,向设计单位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12.5.1.7组织土建类设计单位开展设计变更工作,并监督设计单位变更日常管理、台账建立情况。13.5.1.8更新汇总第一建设分公司的设计变更台账,对第一建设分公司内部处室设计变更管理工作进行日常考核。14.5.2工程管理处职责 15.5.2.1负责对土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报的BI类设计变更跟踪集团总工办等部门的审核、签署、传递和相关变更论证会议组织。16.5.2.2负责对土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报的Bll类、Bin类、BN类设计变更材料审核,按时限要求进行传递、签署、分发、备案等全过程管理工作。审核设计变更项目内的工程范围、具体事项及明细,并参与审核变更工程量。17.5.2.3负责土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报的现场围岩变更、工筹、管迁绿迁调流、施工组织方案、施工工艺、外部环境因素等产生的Bll类、Bln类、BiV类设计变更论证会组织工作。18.5.2.4参加并组织相关施工、监理单位参加集团部门、公司内部处室等组织的设计变更论证会。19.5.2.5BlV类设计变更的归口管理部门,对已批准的BIV类设计变更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20.5.2.6组织监理单位对已批准的设计变更项目实施管理;组织施工单位对已批准的设计变更项目按照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文件施工,并监督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变更日常管理、台账建立情况。21.5.2.7建立设计变更台帐,每月25日前将设计变更台账汇总至工程技术处备案。22.5.3设备管理处职责 23.5.3.1负责对机电设备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提报的A类和Bl类设计变更跟踪集团总工办、设备管理部等部门的审核、签署、传递和相关变更论证会议组织。24.5.3.2负责对机电设备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提报的Bn类、Bnl类、BIV类设计变更组织变更论证会,负责对变更材料按时限要求进行传递、签署、分发、备案等全过程管理工作。25.5.3.3参加并组织相关机电设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加集团部门、公司内部处室等组织的设计变更论证会。26.5.3.4对己批准的机电设备类Bn类、BIn类、BlV类设计变更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27.5.3.5组织机电设备类设计单位开展设计变更工作;组织监理单位对已批准的设计变更项目实施管理;组织施工单位对已批准的设计变更项目按照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文件施工,并监督机电设备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变更日常管理、台账建立情况。28.5.3.6建立设计变更台账,每月25日前将设计变更台账汇总至工程技术处备案。29.5.4计划合约处职责 30.5.4.1负责设计变更预算费用审核、工期计划等审查,归口处理有关设计变更造价事务,并牵头做好与审计、纪委等部门的接口工作,负责与集团纪委电子监察平台对接。31.5.4.2参加并组织造价咨询单位参加集团部门、公司内部处室等设计变更论证会。32.5.4.3建立设计变更造价管理台帐,并监督造价咨询单位变更日常管理、台账建立情况。33.5.5其他相关处室职责 根据各处室职责分工,配合完成设计变更相关事宜。7设计变更流程 33.1 A类设计变更流程 33.1.1 计变更的申请程序 7.1.1.1A类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统一填报。A类设计变更需同时填报设计变更申请报告(附录B中表B.2)、设计变更投资估算表(附录B中表B.3),并同时附变更综合原因说明。8.1.1.2设计变更申请材料由总工办负责初审。已完成招标的应以中标价进行费用对比,未完成招标的应以初步设计概算为依据进行费用对比。7.1.2设计变更的论证及审批程序 7.1.2.1A类设计变更对造价影响大,在进行安全性、技术性论证的同时,应充分进行经济性论证。7.1.2.2第一建设分公司应对A类设计变更的必要性,技术、经济合理性进行充分论证,并形成会议纪要,经集团分管领导审议后,提交总工办初审(设备类需经设备管理部审核),其中涉及建设规模、重大工程措施、主要技术标准、设备系统重要制式及参数或运营模式变化的根据集团技术委员会工作细则按程序提交集团技术委员会进行审查、论证,并形成相应会议纪要。经技术委员会论证后需进一步提交更高级别会议审查、论证的变更方案,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提交。A类设计变更由总工办负责组织审批流程,形成相应审批材料(见附录B)。具体审批权限:a)引起投资增减在500万(不含)以内的由总工办主任审批;b)引起投资增减500万(含)TOOO万(不含)的由集团总工程师审批;c)引起投资增减100O万(含)-2000万(不含)的由集团总经理审批;d)引起投资增减2000万(含)以上的由集团董事长审批。7.1.2.3对于设备系统工程A类设计变更总工办初审前,第一建设分公司除满足土建类A类变更相关程序外,应先提交设备管理部出具专业意见,再提交总工办进行初审。7.1.2.4第一建设分公司应对艺术设计A类设计变更的必要性,技术、经济合理性以及艺术效果进行充分论证,并形成会议纪要,经集团分管领导审议并报总工办初审后,提交集团艺术专家委员会或其他相应级别会议论证、审议,并形成相应会议纪要。7.1.3设计变更的办理时限 7.1.3.1 A类设计变更审批程序应自最高级别审查会议纪要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每个单位、部门原则上不超过2工作日)办理完成;变更设计工作应在审批完成后4工作日内完成;图纸审查工作应在送审后10工作日内完成;设计变更通知单及图纸应在审查后2工作日内完成。如需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其时间不包含在上述时间内。7.2B类设计变更流程 1.2.1设计变更的申请程序 7.2.1.1建设、设计、监理、承包商等单位均可提报B类设计变更申请,提报单位需填报设计变更申请报告并附设计变更投资估算表(见附录C)。8.2.1.2B类设计变更由第一建设分公司进行初步审核并划定子类,定为Bl类的设计变更需提交总工办审核。9.2.1.3监理单位及相关部门应根据变更申请报告及其附件对项目变更的必要性、技术经济合理性、变更范围、工程量及投资变化、可能引起的连带变更、对工期的影响等内容等进行认真审核,并在申请报告上填写审核意见。10.2.1.4因出入口预留、位置改变、资源开发、征地拆迁等原因引起的变更直接由第一建设分公司或集团相关部门按附录C中的表C.4提报变更。11.2.1.5对于同一原因引发的同一专业、内容、类型、地点发生的变更,不得分拆申请。对于同一原因引发的不同专业、内容、类型、地点发生的变更,应一并提交造价审核。12.2.1.6在图纸会审中,符合本办法适用情况的,应按照本办法组织设计变更审批,不得利用图纸会审替代设计变更程序。13.2.1.7设计变更申请所附投资估算仅用于变更立项及分类。14.2设计变更的论证 15.2.2.1设计变更的论证应针对拟变更项目进行安全性、技术可行性、经济性进行,并形成明确的书面结论性意见。16.2.2.2BI类设计变更论证由总工办负责组织,总工办初审后认为需要提报集团技术委员会或者集团其他相应级别会议的,按技术委员会工作细则以及相关程序组织相应论证,形成相应会议纪要;总工办认为不需提交集团技术委员会的Bl类变更,由总工办组织相关部门及单位召开论证会议,形成变更审查会议纪要(见附录C)。17.2.2.3Bn类设计变更论证由第一建设分公司总经理级别及以上领导主持,第一建设分公司相关部门及参建单位参加,会议研究后,形成变更审查会议纪要。18.2.2.4BTTT类设计变更论证由第一建设分公司副总经理级别及以上领导主持,第一建设分公司相关部门及参建单位参加,会议研究后,形成变更审查会议纪要。19.2.2.5BIV类设计变更论证由第一建设分公司归口管理处室主持,相关部门及参建单位参加,会议研究后,形成变更审查会议纪要。20.2.3设计变更的审批 21.2.3.1BI类设计变更经设计单位、第一建设分公司和集团总工办、设备管理部等相关部门在审批表(附录C中的表C.6)签署意见后,经地铁集团总工程师和总经理审核后报地铁集团董事长审批,BT 类设计变更由总工办负责办理,设备系统类的Bl类变更由集团设备管理部负责审核。22.2.3.2Bn类设计变更经设计单位、第一建设分公司相关部门在审批表(附录C中的表C.7)签署意见后,经第一建设分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主要领导和第一建设分公司的集团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集团总经理审批,BIl类变更需报集团总工办备案。23.2.3.3Inn类设计变更经设计单位、第一建设分公司相关部门在审批表(附录C中的表C.8)签署意见后,经第一建设分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主要领导审核后报第一建设分公司的集团分管领导审批。24.2.3.4BIV类设计变更经设计单位、第一建设分公司相关部门在审批表(附录C中的表C.9)签署意见后,经第一建设分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审核,报第一建设分公司主要领导审批。25.2.4设计变更通知单的签发 设计单位依据设计变更审批表(及相关会议纪要)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完成后应及时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附录C中的表CjO)并附设计变更图、工程数量清单等必要文件。BI类设计变更通知单由集团总工办签发;第一建设分公司工程技术处/设备管理处分别负责土建类和设备类的BH、Bln类设计变更通知单签发,设备管理处/工程管理处负责经办的BiV设计变更通知单签发,原则上各类变更均需出图。26.2.5设计变更流程的时限要求 27.2.5.1Bl类设计变更审批程序应自最高级别审查会议纪要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每个单位、部门原则上不超过2工作日)办理完成;变更设计工作应在审批完成后4工作日内完成;图纸审查工作应在送审后10工作日内完成;设计变更通知单及图纸应在审查后2工作日内完成。如需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其时间不包含在上述时间内。28.2.5.2BTT类设计变更办理时限不超过30日。申请报告的审核手续应在1日内办理完:会议论证及纪要形成应在审核后7日内完成;审批程序应在形成纪要后5日内(每个单位、部门原则上不超过1日)办理完成;变更设计工作应在审批完成后10日内完成;图纸审查工作应在送审后10工作日内完成;设计变更通知单及图纸应在审查后2日内完成。29.2.5.3Inn类设计变更办理时限不超过25日。申请报告的审核手续应在1日内办理完;会议论证及纪要形成应在审核后5日内完成;审批程序应在形成纪要后5日内(每个单位、部门不超过1日)办理完成;变更设计工作应在审批完成后2日内完成;图纸审查工作应在送审后10工作日内完成;设计变更通知单及图纸应在审查后2日内完成。30.2.5.4BlV类设计变更办理时限不超过7日。申请报告的审核手续应在1日内办理完;会议论证及纪要形成应在审核后2日内完成;审批程序应在形成纪要后2日内完成;变更设计及通知单下发工作应在形成纪要后2日内完成。8设计变更的执行 30.1 A类设计变更执行 A类设计变更应在正式施工图出图前完成备案、审批程序,变更内容纳入正式施工图。30.2 B类设计变更执行 31.2.1接到设计变更通知单后,设计单位正式出具变更设计文件,设计变更文件需在图纸扉页附经审批下发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方能有效。未经审批完成,设计单位不得出具设计变更文件。8.2.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出现紧急情况和危及安全状况时,驻地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应先组织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进行处置,并在7日内补办相关变更手续。8.2.3围岩类变更会议纪要形成后变更即生效,并应在7日内补办相关变更手续。8.2.4围岩类变更中,变更范围开挖完成,或暗挖工程开挖至勘察给定的围岩级别分界时,监理单位需组织第一建设分公司相关部门、勘察、设计、施工、第三方监测等单位及时确认现场情况,确定后续开挖支护方案。8.2.5设计变更应充分考虑对后续专业、管迁调流等专业的影响,及时向后续专业提供设计资料。8.2.6B类设计变更实施过程中,实际实施的投资额大于原变更审批估算投资额,从而导致变更类别发生变化的,应说明原因,并重新按程序进行变更审批。9奖惩 9.1 参建单位奖惩 9.1.1 由于设计方案、工艺优化,能为工程有效节省投资、缩短工期的变更,由技术处牵头,报公司会议研究后进行奖励。按照不超过变更减少金额的2.5%给予变更发起单位或者方案提报单位进行奖励,同时在公司考核中予以加分。9.1.2 因设计单位原因(考虑不周、提资不及时、提资不全或错误、总体总包单位协调组织不力或涉及咨询单位应该发现而未发现等)造成变更次数、费用过多的(20次/亿元或变更费用超过合同金额的10%),将根据责任大小对设计单位进行变更总金额不大于5%的罚款或超过规定变更次数部分给予2万元/次的处罚。9.1.3 因申请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限完成变更手续,处罚款2-5万元/次。9.1.4 设计单位未按要求时限及时完成变更图纸,处罚款2-5万元/次。9.1.5 施工、监理、设计等设计变更台账混乱,处罚款2-5万元/次。9.1.6 申请单位应发起而未发起设计变更的,处罚款2-5万元/次。9.1.7 设计单位未依据设计变更审批擅自进行设计变更的,视情况处罚款270万元/次。施工单位未接到设计变更单进行变更施工的,视情况处罚款5-50万元/次,相关监理单位处罚款0.5-5万元/次。9.1.8 以上罚则没覆盖的内容,可依据相关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合同进行处罚;对工程建设造成损失的,除罚款外还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关赔偿责任。9.2 内部处室日常考核 9.2.1 根据本标准第5章中关于职责的规定,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本处室负责管理的设计变更或备案时限超期5日(工作日,下同)及以内,日常考核扣0.5分;超期6-10日,日常考核扣1分;超期10日后每超期5日,日常考核扣1分。9.2.2 本处室或负责管理的参建单位(标段为单位)设计变更台账混乱、缺失、内容不全的,日常考核扣1分/次/标段。9.2.3 设计变更材料审核不严谨,出现明显错误的,日常考核扣0.2-2分/次。1.1 2.4未按照设计变更文件组织现场施工或监督实施不力,日常考核扣5分/次;造成损失严重的,根据公司调查结果另行处理。10其他要求 10.1 设计变更审批流程中所填写的估算费用总额应为完成该项工作的全费用价格(清单计价模式类包含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其他计价模式类为含税成活价)。10.2 集团相关部门、第一建设分公司和各参建单位应分别建立设计变更台账(附录E中的表E.1),并设专人进行管理,无特殊理由不得随意更换。审批未通过的设计变更也应将有关内容在台账中详细登记,并保存有关审批资料。集团总工办、设备管理部(设备系统类)负责建立并管理A类和Bl类设计变更台账,第一建设分公司负责建立并管理B11、Bill、BIV设计变更台账。集团相关部门和第一建设分公司各处室应定期对各参建单位变更台账进行检查。1.2 3设计变更审批手续不得后补,后补手续的设计变更不得作为结算依据。特殊情况下可由变更申请单位报集团分管领导审批后,补充变更。变更情况及审批表见附录及 10.4 图纸会审中单项条款产生费用变化符合Bln类及以上变更类别适用情况的,按照变更管理办法办理。10.5 A类、BI、BH类设计变更申请、审批、执行情况等材料和台账应向总工办备案,其他类别设计变更相关材料由第一建设分公司备案。10.6 施工原版图纸不带字母编号,若原版图纸全部作废,则新版本以B、C、D标识,若每版有局部变更,则以Bl、B2Bn、Cl、C2CnDKD2Dn标识。10.7 设计变更填报说明:a)A类设计变更编号统一由设计总承包单位编写,流水号不区分年度、标段,自开工顺序编写;B类设计变更编号统一由施工单位编写,流水号不区分年度,自开工顺序编写。同一变更的设计变更申请报告、设计变更审批表、设计变更通知单编号应相符,具体编号规则如下:XXXXXXXHX(xx)-XXXX(A类/B类)P-申请年度(2017)-标识号(申请SQ、审批SP、通知TZ)-流水号(OO1)。不区分年度,自开工顺序编写 1 土建标段号或系统设备专业代码(如TJO1、TX,AFC等)-线号(M4)b)设计变更流程完成后,设计变更申请报告、投资估算表、会议纪要、审批表、变更通知单等原件一式十份,集团相关部门、第一建设分公司相关处室和相关参建单位各存档一份;c)设计变更申请所附投资估算仅用于变更立项及分类;d)设计变更管理台账中,对因撤销变更等原因造成的编号不连续,应在台账中登记并注明原因。附录A(规范性附录)B类设计变更工作流程图 提报单位填写设计变更申请报告并附设计变更投资估算表,相关单位、部门审核并确定变更类别。各部门、单位在设计变更审批表中审批 工点(系统)设计单位完成变更图纸设计,经总体、咨询审核后(不含 B 类),向集团总工办、第一建设分公司技术(设备)部门报送变更通知单 及变更图纸 图AJB类设计变更工作流程图Bl 类变更 Bn 类变更 BIn 类变更 BlV 类变更 集团总工办、计划合约 部、设备管理部等部门或 技术委员会论证,形成分 析报告及会议纪要 第一建设分公司总经 理主持,相关部门、单 位研究,形成纪要 第一建设分公司分管副总 经理(总工程师)主持,相关部门、单位研究,形 成纪要 第一建设分公司相关部 门主持,相关处室、单 位研究,形成纪要 按原图施工 附录B(规范性附录)A类设计变更情况表 表A.1第一建设分公司设计变更情况统计表(A类)(施工招标图一初步设计图)序号 项目名称 初设工程量 施招工程量 概算单价 初设造价(万元)招设造价(万元)造价差额 1 2 3 4 5 6 7 总额分析:变化主要原因及内容 一、变化的主要内容;二、变化的主要原因;1.因勘察原因导致的;2.初步设计专家意见导致的;3.设计优化导致的;(重大变化如站位调整、主要结构工法变化、主要设备系统制式发生变化等,应有集团相关会议纪要、联系单等程序);4.征迁原因发生变化的;5.资源开发原因发生变化的;6.其他原因发生变化的;工点设计单位:签字盖章 总体设计单位:签字盖章 设计咨询单位:签字盖章 集团总工办备案栏:注1:初步设计图出后再出施工招标图时填写此表,初步设计图作为施工招标图时不再填报此表;注2:本表长度可根据需要增加;注3:汇总分析报告,应列明主要原因,以及有的相关支持性文件。表A.2第一建设分公司设计变更申请报告(A类)编号:_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变更类别 招标图情况 申请变更原因、技术经济分析及 工程估算等 申请变更主要内容 申请单位 负责人(签字)申请单位(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第一建设分公司工程技术处/设备管理处(签字)年月日 集团总工办审核意见(签字)年月日 注:本表由设计单位完成,项目涉及到设备系统类变更时须在总工办签署栏前增加集团设备管理部签署栏,否则无需设备部门签署。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变更类别 提请单位 变更项目的工程数量及费用估算(可 加 行加页)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原设计数量 变更后数量 量差 综合单价(元)合价(元)估算费用增减总计(元):备注 工点设计单位(签字)章 年月日 总体设计单位(签字 章 年月日 造价咨询单位(签字盖章)年月日 注:本表由设计单位完成。表A.4第一建设分公司设计变更审批表(A类)编号:_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申请单位 变更内容 估算(万元)增 减 工点(系统)设计单位(签字盖章)年月日 总体设计单位(签字盖章)年月日 设计咨询单位(签字盖章)年月日 工程技术处/设备管理处/工程管理处 年月日 计划合约处 年月日 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年月日 集团总工办 经办人:(签字)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年月日 集团总工程师 引起投资增减500TOOO万(不含)的,审批至该栏。年月日 集团总经理 引起投资增减100O-2000万(不含)的,审批至该栏。(打印时删除说明;不需总经理审批时,整栏删除)年月日 集团董事长 引起投资增减2000万(含)以上的,审批至该栏。(打印时删除说明;不需董事长审批时,整栏删除)年月日 注1:本表由申请单位负责完成,各单位、部门在相应栏签字;注2:重大变更应附技术委员会或集团其他相应级别会议相关决策程序;注3:项目涉及到设备系统类变更时须设备部门签署,否则无需设备部门签署。设备系统类变更须在集团总工办前增加集团设备管理部签署栏。表A.5第一建设分公司设计变更通知单(A类)编号:_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变更类别 工点(系统)设计单位 原设计情况 变更原因 变更内容 附件 概算(万元)增 减 工点(系统)设计项目负责人(签章)年月日 集团 总工办 经办人(签字)年月曰 总体设计项目负责人(签章)年月曰 签发人(签字)年月曰 设计咨询 项目负责人(签章)年月曰 注1:本表由工点(系统)设计单位负责完成:集团总工办负责A类设计变更通知单签发;注2:本表附在设计变更图纸首页,作为变更文件生效的依据。附录C(规范性附录)B类设计变更情况表 表C.1第一建设分公司设计变更申请报告(BI类)编号:_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变更类别 原设计情况 申请变更原因、技术经济分析及工程估算等 申请变更主要内容 申请单位(施工、设计单位提请变更分别由中铁建、设计总包审核)负责人:(签字)申请单位(章)年月日 中铁建总部/设计总承包负责人:(签字)中铁建总部/设计总承包单位(章)年月日 监理单位/设计咨询单位(施工单位提请变更由监理单位初审,设计单位提请变更由设计咨询初审)(签字盖章)年月日 工程管理处/设备管理处/工程技术处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字)负责人:(签字)(施工、监理单位提出的变更申请,由业主代表以及工程管理处或设备管理处负责人审核签字;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申请,由工程技术处或设备管理处审核。该说明打印忖删除。)年月日 集团总工办审核意见(签字)年月日 注1:本表系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提报变更的Bl类申请填写格式。注2:项目涉及到设备系统类Bl类变更时须在总工办栏前增设集团设备管理部签署栏,否则不需集团设备管理部签署。表C.2第一建设分公司设计变更申请报告(BII、BIILBlV类)编号:_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变更类别 原设计情况 申请变更原因、技术经济分析及工程估算等 申请变更主要内容 申请单位 负责人:(签字)申请单位(章)年月日 中铁建总部/设计总承包负责人:(签字)中铁建总部/设计总承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