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电气化改造及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物资管理办法.docx
-
资源ID:6673563
资源大小:87.04KB
全文页数:29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南昌电气化改造及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物资管理办法.docx
比F三½TlIlJ41日日NBM1日日南昌枢纽指物(2015)63号关于印发南昌电气化改造及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物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施工、监理单位:现将南昌电气化改造及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物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南昌电气化改造及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物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南昌电气化改造及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物资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工期、投资、安全、环保得到有效控制,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5116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发布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目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5)117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深化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铁总建设2013193号)、关于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物监电201431号)、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供应商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991号)、关于重新印发南昌铁路局物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南铁物2015450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指挥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物资是指经批准的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内的形成工程和实现工程功能必需的物资。第三条建设物资实行分类管理,分为甲供物资和自购物资两类。其中:总公司采购和总公司组织建设单位联合采购的甲供物资统称为总公司管理甲供物资(以下简称部管甲供物资)、指挥部组织采购的甲供物资统称为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以下简称建管甲供物资)及施工单位采购的建设物资统称为自购物资。(甲供物资设备目录按总公司公布的目录)。第四条物资设备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其技术和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总公司相关标准规定以及设计文件要求,满足建设项目供应需求。第五条本办法适用范围:指挥部负责建设管理(含代建的铁路建设项目)的工程项目。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六条本工程建设物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组织体制。第七条建设指挥部成立物资设备采购与招标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指挥部领导、各室主任(副主任)组成,指挥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小组办公室设在物资设备室,由物资设备工程师负责具体日常工作。一、领导小组职责:(一)研究和决定物资设备采购重要事项;(二)负责监督招标采购、供应工作的全过程。(三)执行领导小组议定的其他事项。二、物资设备室职责:(一)负责指挥部工程物资设备的管理工作,降低采购供应成本,确保物资设备质量,指导、检查参建单位物资设备管理工作。(二)根据工程室提供的甲供物资招标数量清单,计财室提供对应的概算清单,按时完成甲供物资招标工作,并及时完成甲供物资合同和补充协议的签订。(三)根据工程室审核的施工单位提报的物资需求计划,负责组织甲供物资设备的供应、资金结算和质量监控等工作。(四)负责制定自购物资采购监管措施,对自购物资招标计划、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报告及推荐表、中标通知书、合同进行核备。(五)建立健全甲供、主要自购物资管理台帐。(六)按规定组织甲供物资进场验收,备案自购物资的验收情况。及时组织督促甲供物资的供应工作。按规定组织物资设备供应商信用评价工作。(七)依据施工、监理和供应厂商三方签认的甲供物资供应交接(结算)清单(附表1)招标物资供应及付款情况表(附表2)审核编制招标设备、材料供应及付款情况表(附表3)。三、工程室职责(一)在工程建设初期编制本部工程甲供招标物资清单,按照施工组织安排提供供货进度计划。(二)负责提供甲供物资规格型号、数量及技术规格书。(三)参与甲供物资招标管理工作。(四)负责与设计院专业工程师和指挥部概算工程师及时协调沟通,办理必要的手续,及时提报相关资料,确保设计与实际施工用量的一致性。(五)负责物资规格型号及技术规格书的审核。四、计财室职责(一)严格执行合同会签制度。(二)参与甲供物资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签订工作。(三)按照物资部提供的招标设备、材料供应及付款情况表(附表3)予以审核付款。(四)负责核实甲供、自购物资清单的概算,及时收集甲供物资变更资料,并提供给物资设备室。五、安质室职责(一)检查监控物资设备质量。(二)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物资设备的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第八条勘察设计单位职责:一、按照总公司发布的甲供物资目录,在设计文件或变更设计文件中,明确物资的标准、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以及物资费用等经济指标。二、在施工图审核合格后,向指挥部提供甲供物资招标清单,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技术标准、编制期概算价、运杂费、交货地点等。第九条施工单位职责:一、设立专门物资设备管理机构,负责本项目的物资设备采购供应管理工作。二、及时准确地编报甲供物资设备申请计划,并负责进场甲供物资的验收、保管保养工作。三、负责自购物资设备的采购供应及验收工作,并及时向建设指挥部办理核备。四、负责本项目甲供物资有权收料人管理,向指挥部物资设备室及相关供应商提供物资设备有权收料签收人名单和联系方式。五、按时提报甲供物资计划,填报甲供、自购物资验收、库存和使用台帐与记录,提供甲供、自购物资的验收备案资料。六、及时办理甲供物资的结算手续。七、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分类管理的权限进行物资采购,确需调整采购方式的,必须报建设指挥部审核批准后进行,否则无法办理计价,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监理单位应加强监督,确保进场物资符合采购程序和设计要求。第十条监理单位职责:一、参与物资设备的验收、签认。二、审查所有进场物资设备与生产厂(商)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资料。督促施工单位对进场物资设备按规定进行检验、测试,并对结果进行审核和签认。监督检查物资设备的使用和储存保管情况。三、按国家和铁路总公司有关规定对物资设备进行抽样检验。按规定比例对施工单位的抽样试验进行见证试验或者平行试验。四、协调和处理设备安装、调试、测试及交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五、对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物资设备,拒绝签发准用通知单,并督促施工单位单独保管,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撤出现场。六、依据指挥部签订的监理合同,完成设备采购监理和设备监造的各项工作。第H-条物资代理公司、物资设备供应厂(商)职责:一、物资代理公司职责按照物资代理服务合同条款要求执行。二、按采购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物资设备。三、接受领导小组对履行合同情况的检查。四、供应厂(商)接收建设指挥部派遣监造人员的监督。第三章甲供物资第十二条甲供物资达到国家规定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由建设单位作为招标人依法进行招标采购。第十三条物资设备室根据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安排,在甲供物资招标采购前,编制甲供物资招标计划。招标计划经批复后,才能实施甲供物资招标采购工作。部管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由总公司物资管理部审批,批复后由总公司物资管理部组织建设单位分批次实施联合采购,建设单位负责采购合同签订和采购活动的执行。建管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由建设单位提报路局物资招标采购办审批后,进行招标采购。第十四条甲供物资按规定进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进行招标采购。部管甲供物资在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建管甲供物资在属地或授权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进行招标采购活动。甲供物资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至少应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总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采购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第十五条包件划分和资格要求设定原则如下:(一适应招标采购物资特点,满足采购要求;(二)凡是国家、行业实行行政许可或产品认证的物资,以及列入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的物资,必须要求供应商通过相应的许可或认证;(三)有利于市场竞争,发挥集中批量采购优势,节约采购成本;(四)优先面向物资生产企业招标采购,减少中间环节;(五)严禁以不合理的业绩和资质等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六)不得以化整为零方式或其他任何理由规避招标。甲供物资包件划分和资格要求设定实行集体决定。第十六条指挥部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四分之三。评标委员会负责招标评标工作,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独立地完成评审工作,向指挥部提交书面评标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明示或者暗示提出倾向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的要求。第十七条物资设备室按照评标报告的推荐结果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对于拟中标价超出概(预)算价格的包件,指挥部组织分析原因。确属物价上涨等原因的,在不因此突破批准初步设计总概算的情况下,由指挥部确定进入公示定标程序或重新采购;属于围标串标等人为原因的,依据规定组织重新采购。第十八条评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物资设备室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可以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的其他中标人与采购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建设单位明显不利的,可以进行重新采购。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物资设备室对超出部分予以追偿。构成不良行为的,物资设备室按规定进行信用评价。第十九条指挥部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履行期限、质量要求、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内容保持一致。不得与中标人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建设物资采购实行履约担保制度,履约保证金一般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金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合同签订后,物资设备室将甲供物资采购合同相关信息录入路局物资管理信息系统。第二十条物资设备室根据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节点工期安排和采购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编制并向物资供应商下达供货计划,督促供应商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和供货计划组织物资生产和供应,跟踪物资生产制造、包装、装运等工作,按规定组织对实行监造的物资实施驻厂监造。第二H"一条供应商将物资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后,物资设备室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按规定及时组织物资进场验收。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依据合同约定对进场甲供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外观、检测报告、合格证书、认证或许可证书、监造证明、质量保证承诺(包括产品质量保证期和产品缺陷召回、经济损失责任赔偿的承诺等)进行检查验收,并按规定进行检测。甲供物资设备中的工程物资设备验收后由施工单位按规定存放、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坏的,由施工单位负责赔偿。第二十二条由运营接管单位使用的不需要建筑、安装的甲供物资,指挥部可与运营接管单位协商,在概(预)算范围内委托运营接管单位负责采购、验收和保管。运营接管单位确需调整采购清单的,应按规定履行变更手续。第二十三条指挥部、施工单位必须根据施工组织变化、变更设计、运输安排、采购供应周期等及时调整甲供物资设备供应。保证甲供物资满足工程建设和开通运营需要。对物资供应中供应商的违约或不良行为,按合同约定进行索赔,按规定进行信用评价。因设计变更或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引起的购销合同数量变化,可采取履行指挥部内部决策程序后,与供应商协商,在原有购销合同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进行供应。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承包工程范围内结余的甲供物资设备由施工单位负责妥善保管,由指挥部负责协调统一调拨和处置。施工单位承包工程范围内用量超过施工图甲供物资设备清单的,超量的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第四章自购物资第二十五条除甲供物资外其他建设物资均为自购物资。自购物资由施工单位作为采购人自主进行采购,其采购行为应符合国家招标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对于宜统一规格型号或制式的自购物资,提倡施工单位进行联合采购。第二十六条指挥部要督促施工单位依据国家、总公司、指挥部及施工企业相关规定,制定自购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规范自购物资采购供应行为。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及建设项目施工组织安排和自购物资需求,编制自购物资年度采购计划报指挥部核备。指挥部审核自购物资年度采购计划是否满足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予以调整。第二十八条凡是国家、行业实行行政许可或产品认证的物资,以及列入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的物资,必须要求供应商通过相应的许可或认证。第二十九条对工程质量、安全有直接影响的自购物资采购,指挥部审核采购资格要求设定和技术要求等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或要求,对不符合相关规定或要求的,应要求施工单位予以更正。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在自购物资采购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自购物资采购合同副本或主要合同信息报指挥部物资设备室备案。第三H一条指挥部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按规定及时组织自购物资进场验收,对进场自购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外观、检测报告、合格证书、认证或许可证书、质量保证承诺(包括产品质量保证期和产品缺陷召回、经济损失责任赔偿的承诺等)进行检查验收,并按规定进行检测。检查结果签认后报送指挥部物资设备室备案。第三十二条检查验收中发现质量不符,数量短少必须查明原因和损失程度,分清责任。对于供应商违约行为,构成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评价并报送指挥部。第三十三条铁路行业实行合格供应商目录制度的自购物资设备,施工单位应在公布的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采购。施工单位不得采购被停止在铁路使用的物资设备。因存在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物资设备供应商,在处罚期内,施工单位不得采购其生产或代理的物资设备。第五章采购与供应管理第三十四条物资设备采购坚持"优质、可靠、低成本"的原则。第三十五条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一、工程室负责审核施工单位提报的物资设备采购清单和技术规格书,并确定供应时间,填报甲供物资需求计划表(附表)。二、部管甲供物资、建管甲供物资的采购按照关于印发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5116号)规定的程序和铁路总公司物资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4)332号)文件规定执行。三、甲供物资设备招标完毕后,由建设指挥部物资设备室负责把签订的相关物资采购(代理)合同,副本抄送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自购物资设备采购由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采购,但必须保证自购物资设备的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的要求,保证自购物资设备的供应,并及时结算物资设备价款。第三十七条施工单位应按施工组织要求设置符合相关物资储存标准的材料厂(库)。材料厂(库)的库容量必须满足供应区内所需的物资供应量。存储物资的堆码摆放应满足该物资的技术特性要求。第三十八条甲供物资设备组织供应一、物资代理公司负责甲供物资供应工作,包括生产过程监控、监督供货、质量追踪等工作。二、需求计划的编制。需求计划由施工单位按季度、月度分别编制计划,编制的计划应有前瞻性。季度计划需在上季末一个月的10日前报送,月度计划须在上月10日前报送,月度需求计划可调整季度需求计划,但幅度应控制在10%以内,避免临时性应急需求。施工单位根据施工进度在物资采购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向建指工程室专业工程师提报详细的甲供物资设备计划,专业工程师审核无误后报送物资设备室组织供应,特殊情况下可提报临时计划,但必须经施工单位主管领导签字。三、对超出合同规定范围物资的,必须报经建设指挥部工程室和概算工程师书面同意后提报。四、为了确保按时供应,对于生产周期较长,供应较紧张的物资,必须提前提报。因施工单位没有及时提报物资计划影响施工,由施工单位负责。五、施工单位应对需求计划的准确性负责,需求计划的总量不得大于施工图设计总量,超出部分或导致物资设备积压的,该积压物资结算费用应从施工单位的工程承包款中扣除并由施工单位负责调剂处置,费用自理。六、计划提报后由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催货、落实供应等工作。七、物资设备到达指定地点后,卸货按合同约定办理,并组织相关人员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八、验收中发现物资设备毁损短少的,应要求承运人做出货运记录,发现有其他问题的验收人也应做出记录。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书面向供货商或物资代理公司、监理和建设指挥部物资设备室反馈。九、验收完毕后,由有权收料人根据合格数量签署收料单,并加盖单位公章,签署后的收料单交供货单位3份(其中2份供货单位用于结算货款)。十、验收差异处理:质量差异由建设指挥部工程室牵头处理,监理、施工单位协助,其他差异由施工单位牵头处理,建设指挥部工程室协助。十一、施工单位应对物资的验收结果、仓储管理负责。第三十九条自购物资设备组织供应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自购物资到达后,施工单位要按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及时对到货物资进行检查、验收,做好原始记录,同时通知监理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或平行检验。第四十条施工单位应严禁不合格物资进入施工现场。第四H-条对由中标的生产厂家安装的设备,生产厂家人员到现场安装时,施工单位应提供必要的条件,积极配合安装。第四十二条为保障现场施工急需,建设指挥部有权调拨各施工单位的库存物资以应急。调拨物资的结算由调拨双方直接进行,结算单价以物资中标价(购入价)为准,调拨产生的运杂费由调入方承担。第四十三条当甲供物资设备供应商的供应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施工单位为保证供应采取的紧急采购措施,必须经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采购。第六章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第四十四条甲供物资设备合同价款结算。一、指挥部在收到供货商或物资代理公司转来的货款结算申请后,物资设备室要认真审核收料单上施工单位有权收料人的签认及其他按合同要求随付的单据,核对相应的施工单位提报的需求计划。审核无误后,填写支付申请单,报请指挥部领导批准后,交指挥部计财室办理付款,参见结算附表。二、指挥部计财室每月根据施工单位签收的甲供物资设备委托付款金额,根据相应的合同要求予以支付。三、甲供物资设备的运杂费根据合同约定支付,交货后所发生的各种运杂费由施工单位承担。四、物资设备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按照购销合同约定的条款办理。由供应商提交支付质量保证金的书面申请及付款申请单,物资设备室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填写支付申请单,报请指挥部领导批准后,交指挥部计财室按照规定予以退还。第四十五条自购物资设备的货款由施工单位按照购销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由于施工单位自购物资设备货款延滞支付造成的合同纠纷,由施工单位负责处理。第七章质量第四十六条物资设备室要根据货款的结算情况同步建立物资供应台帐、物资设备合格证管理台帐。第四十七条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物资设备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铁路总公司物资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设计要求和采购合同的质量条款进行验收。驻地监理工程师必须审核物资设备的各种证件及物资设备的合格性并对验收记录签字确认,严禁不合格的物资设备使用到工程中。第四十八条施工单位在使用或安装物资设备前,必须按规定进行试验和检测。物资设备供应厂商提供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对物资设备的验收、外观检查等工作,并不免除施工单位必须确保所使用物资设备合格的责任和义务。试验、检测的原始数据以及供应厂(商)提供的合格证、质量文件资料等是工程竣工交验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第四十九条施工单位应随时接受指挥部人员、驻地监理工程师以及相关单位对物资设备采购、储存、管理以及质量标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对于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要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指挥部给予其相应的考核。第五十条对于油料、火工材料等易燃易爆的特殊物资,施工单位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强化安全措施,确保绝对安全。第八章报表第五H-条施工单位按规定提报物资季(月)度需求计划表,每月填报物资设备验收记录表、项目部(月份)甲供物资验收汇总表,每季度填报季度自购物资动态报表。第九章附则第五十二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五十三条本实施细则由指挥部物资设备室负责解释。附件:L关于印发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5116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发布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目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5)117号)2.物资月(季)度需求计划表3.物资、设备入库(进场)验收记录表4.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汇总表及认定记录单5.物资交接结算表及相关报表附件2项目名称:3年月(季)甲供物资(分部)需求计划表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人:建指专业工程师: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设计数量申请数量交货地点、收货人到货时间备注1合计年月施工单位(盖章):填报人:监理单位(盖章):监理工程师:备注:1、各施工部门按照本表格进行提报月度计划2,计划一式五份,施工、监理、指挥部专业工程师、物资、供应商(厂家)各一份,计划提前20天(生产周期较长的物资按实际情况提报)提报建设单位附件3物资、设备入库(进场)验收记录表供货单位:采购合同号:编号:施工单位:物资名称I规格型号I单位I数量I质量证件与T许可或认证号一I检验报告编号I进货日期验收质量(数量)问题:衣措施反处理意亡备注:本表一式4份(供货方、施工、监理、建设指挥部各执一份)供货方(签章工验收人员:验收日献"施工单位(章):验收人员:验收日期:监理单位(章):验收人员:验收日期:附件4-1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汇总表供应商类别:评价期:序弓供应商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工程项目名称物资种类不良行为次数不良行为记录内容核实情况记录人及时间备注备注:L甲供、甲控分别填表,供应商名称按全称填写。2.不良行为记录内容填写编号,较大和重大不良行为已单独报送的在备注中说明。日期:南昌局建设管理处(盖章)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记录单编号J»供应商名称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物资类别供应商类别(甲供/甲控)建设项日名称不良行为类别不良行为编号不良行为认定内容整改建议检查人签字检查人签字供应商项目现场负责人确认签字检查时间检查认定单位盖章备注填表说明:本表由检查单位填写,一式两份,一份检查单位留存,一份送供应商。甲供物资()供应交接(结算)清单日期:合同号:序号材料名称型号及规格计量单位单价实收数量金额备注12合计供货单位盖章:监理单位签字盖章:施工单位签字盖章:注:1、本表一式五份,供应商一份,建设指挥部两份,施工指挥部和接收单位各一份。2、本表与()招标设备、材料供应及付款情况表对应,作为建指支付物资款用。3、结算发票的客户应填写"昌九城际股份有限公司"。)招标设备、材料供应及付款情况表施工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技术:财务:供货单位(盖章):开户行:银行帐号:序号物资名称摘要合同号合同金额应付货款已付货款未付货款扣质保金委托甲方付款备注本次未付货款上次累计质保金小计未付货款12345=3+46=1*5%7=1-2-61工程项目日期:说明:1、本表"物资名称摘要"只写该合同物资的概括简称,"应付货款""己付货款""扣质保金''均为累计金额。2、备注栏填写施工单位项目部门。)招标设备、材料供应及付款情况表序弓物资名称摘要合同号合同金额应付货款己付货款未付货款扣质保金委托甲方付款他注本次未付货款上次累计质保金小计未付货款12345二3+46=1*5%7=1-2-61工程项目日期:说明:1、本表"物资名称摘要"只写该合同物资的概括简称,“应付货款"“已付货款""扣质保金"均为累计金额。2、备注栏填写施工单位项目部门.施工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技术:财务:供货单位(盖章):开户行:银行帐号:抄送:本部各室。南昌电气化改造及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2015年12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