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353T-2013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宣贯辅导教材.docx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宣贯辅导教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主编中固计知丈版投X-A刖h2013年12月1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第269号公告,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532013,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50353-2013(以下简称"本规范")是在(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50353-2005(以下筒称“05版规范D的基础.匕认真总结"05版规范"的实践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经过反复讨论修改而形成。为了帮助广大使用者深入理解和掌握“本规范"的内容利具体的计算范围、计算方法,确保实施效果,我们组织“本规范"编制组编写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宣贯辅导教材.本宣贯辅导教材比较详细地介绍了规范的修编工作情况、修编的总体原则、修订的内容以及条文详解.条文详解中将"本规范"与"05版规范"作了对比,叙述了“本规范”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部分条文列举了案例.本宣贯辅导教材有助于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设计人员以及规划部门有关管理人员准确理解和掌握“本规蔽”,可供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宣贯培训使用,也可以为发承包双方在建筑面积计算中提供参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目录第一部分修编概况I第二部分主要术语6第三部分条文详解9第一部分修编概况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主编,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参编,经过两年的努力工作,共同完成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fr503532013)的修订工作.在此对参加此次修订的单位和专家表示感谢.一、修编I:作情况1.征集执行情况2011年4月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印发了关于征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fr50353-2005)有关意见的通知(建标造(20U)Io2号),对"05版规范"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9月底收集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部门以及设计院、建设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共341条。2.修编准备2011年IO月17日2011年10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北京市、辽宁省、黑龙江省、浙江省、四川省、陕西省造价管理部门的专家成立修编组,在北京召开了规范修订会议.会议对"05版规范"中建筑面积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等内容进行了讨论,提出了规范修订的初步意见.3.初稿形成2012年2月27日2012年3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再次组织修编专家对规范修订进行论证,召开了规范初稿讨论会.会议对“05版规范"修订的反馈意见逐条梳理,明确了修订标准,对规范中意见相对集中、争议较多的条款进行了重点讨论,最终完成初稿.4.征求意见初稿讨论会后,像编组按讨论意见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2012年6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印发了关于征求(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建标造(2012)93号),面向各省级造价管理机构征求意见,各地及有关单位十分重视,广泛收集来自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设计院的意见,并及时反馈给我们,共收到反馈意见356条.5.送审2012年11月19日2012年Il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召开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送审稿)编制会.将收集到的意见进行了梳理,重点讨论了征求意见过程中意见较多的问题,对阳台、设备层、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达成了共识.修改完善了术语、条文及说明中的条款,在此基础上,修改完成了送审稿.6.召开审查会2013年3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组织召开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送审稿)的审查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领导、部分省定额站以及设计院的有关专家、规范参编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首先听取了编制组就规范的修订过程、主要内容做的汇报,审查专家对送审稿内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审查,一致同意通过审查并为完善规范提出了修改意见.7.报批编制组根据专家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于2013年5月7日完成报批稿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审批.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3年12月19日发布公告,规定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二、(规范修订的总体原则本次修订是在“05版规范"的基础上,对一些提出问题较多的条款进行修订,确定了建筑面积计算的总体原则:(1)适用范围."本规篦”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适用范围帽加了"建设全过程”."05版规范"中强调规范主要为满足工程造价计价工作的需要,而实际建设过程中,规划、设计等阶段均在使用“本规范".因此,本次修订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建设全过程,规划、设计可以使用“本规范".但房屋产权面积计算不适用于“本规范”.(2)阳台面积计算以主体结构为主的原则.按照属于主体结构内的部分计算全面积,附属设施计算半面积的原则(在不考虑层高的前提下).例如,在阳台的规定中,无论图纸标注为阳台、空中花园、入户花园,在主体结构内的都应计算全面积,不考虑是否封闭.(3)可以利用(不论设计是否明确利用)的建筑空间都计算建筑面积,取消设计加以利用的说法.(4)一般计算原则.“本规范”中,一般的取定顺序是:有围护结构的,按围护结构计算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底板的,按底板计算面积(室外走廊、架空走廊):底板也不利于计算的,则取顶盖(车棚、货棚等).主体结构外的附属设施按结构底板计算面积."05版规范"中错层阳台、架空走廊、直行楼梯等按是否有顶盖考虑是否计算面积,“本规范"中有盖无盖不作为计算建筑面积的必备条件,因为阳台、架空走廊、楼梯是利用其底板,顶盖只是起遮风挡雨的辅助功能.(5)“本规范”涉及的所有建筑部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等现范的要求。三、修订的内容1.术语"05版规范"共25条术语,“本规范”增加了建筑面积、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围护设施、结构层、门廊、楼梯、主体结构、露台、台阶的术语释义.将“05版规范"术语中的层高修订为结构层高;删除了回廊、国护性幕墙、装饰性幕墙、眺望间、永久性顶蔬."本规范"的术语解释大部分来源于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GB"50504,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GB"50504中没有的术语,我们查询了-些资料,经过整理后作为"本规范"的术语解释.例如,层高的概念在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GB"50504中为"建筑物各搂层之间以楼、地面面层(完成面)计算的垂宜距离.对于平屋面,屋顶层的层高是指该层楼面面层(完成面)至平屋面的结构面层(上表面)的高度:对于坡屋面,屋项层的层高是指该层楼面面层(完成面)至坡屋面的结构面层(上表面)与外墙外皮延长线的交点计算的垂直距离"。这里,层高是按完成面来定的,而在建筑面积计算中一般是根据结构来划定,所以"本规范”的层高改为结构层高,避免出现与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GBb50504不一致的情况."本规范”规定阳台是附设于建筑物外墙,设有栏杆或栏板,可供人活动的室外空间。这个术语定义中强调附设于建筑物外墙,凡不是这种情况,为阳台单独设计的外墙或阳台在外墙内的均按全面积计算,也就是说,外墙内的阳台不符合规范术语的规定。2.建筑面积计算的规定(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困护结构、有国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顶盖不是计算建筑面积的唯一条件,如楼梯,有无顶盖不影响楼梯的垂直交通,永久性表述也有欠缺,我国不同建筑物有耐久年限的规定:(3)修订了落地圜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因为有些落地窗会设计为飘窗,实际和房间一体;<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按我们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则(结构外围),保温层不应计算建筑面积,而因为设保温层是国家节能要求,为了鼓励设计时加设保温层,因此给予面积计算,但保温层与外墙之间的空隙不计算建筑面积:(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设备层和管道层归入常规楼层计算建筑面积:(IO)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四、测算规范出版后,我们请南北方两个省份用"本规范”和“05版规范"进行了测算对比,结果见表1和表2.表I”本规范"与"05版规范”对比测算结果1(北方)05版规范本规范变化比变化帆岗住宅第力力73974m2742080.003采光井和设部管道房36957m:36B54m'Ooo28仅计算保温层肺混6571m16553m1-0.0027保温层框架8977m18971m:0.00067仅计算保温品据剪19650m:I9758mrO.OO55望外无顶盖消防通道厂房钢结构609S7116O987m10无受化椎剪27260m'27260m?0无变化写字楼剪力电28IJ3m-28096mr-OWlJ保温层框架38077m:3932lm:0.0327概廊、雨篷、架空层、架空走廊框架2I335e:212S7m,OOo36保温层结果32194lmz323265m:0.0041测算结果为:按照"本规范"进行面积计算,结果比按"05版规范"计算大0.41%,采光井、设备层架空层等是结果增加的主要原因,部分减少是因为保温层只计算本身,而"05版规范"是计算至保温层的外围.本表所涉及的阳台计算遵循地方规定,按主体结构内计算全面积,所以没有阳台的计算差异,所选测算工程变化幅度不大。表2“本规范”与"05版规范"对比测算结果2(南方)05版规范本8瓶变化比变化原因高层住宅IiOftWII34X110.0252架空层、阳台5877m*5977m'0.017阳台小高层住宅7574m'769Im20.01545阳台、室外楼悌多层住宅6683m-6683m-O无受化住宅4758m:MISm30.0546结构内外阳台扑屋IS17e*17WW0,1734站构内外Wi台、无盖阳台、果光井*917mI924m-0.37姑构阳台、保温层别里I5l5mjI56m20.0297结构内外阳台*无盖室外楼梯写字楼I2912lm2129l21m1O无变化缘表205版规范本规范变化比变化原因教学文验楼17918m-17918m*O无变化91Sim19208m,0.0029皓构内外阳台I2596m1139l4mjO1046设蓄层商场161726I62l49m10.0026自动扶梯64738mj64492m1-0.0038出入口面积减少大F白动扶梯而积措加1:业厂房43M4m,43844m2O无变化24933m:25O55m10.0049架空走廊6O65m26076m;O.I8无盖望外楼梯结果51IO32m35B75WO.OO53测算结果为:按照“本规范"进行面积计算,结果比按“05版规范"计算大0.53%,设备层、架空层、自动扶梯、结构内阳台等是结果增加的主要原因,南方保温层设置较少,保温层对面积的影响较小.总的测算结果“本规范”比“05版规范”面积增加了0.486%。各地在使用中发现问题请与编制组联系.第二部分主要术语一、建筑面积定义为"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建筑面积企i05版规范”中未定义,为“本规范"新增术语。面积是所占平面图形的大小,建筑面积是墙体围合的楼地面面积(包括墙体的面积),因此计算建筑面积时,我们首先以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还包括附属于建筑物的室外阳台、雨篷、槽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建筑部件的面积。二、建筑空间定义为"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建筑空间在"05版规范”中未定义,“本规范”新增术语.本规范取消"设计加以利用"的说法,凡是具备可出入、可利用条件(设计中可能标明了使用用途,也可能没有标明使用用途或使用用途不明确)的围合空间,均属于建筑空间,均应计算建筑面积。可出入是指人能够正常出入,即通过门、门洞或楼梯等进出;而必须通过窗、栏杆、人孔、检修孔等出入的不属于可出入.三、围护结构定义为“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围护结构在"05版规范”中定义为“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本规范”明确了围护结构仅包括三种部件,因此取消了"等”字。墙体不区分材质.四、困护设施定义为"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二围护设施在"05版规范"中未定义,“本规范"新增术语.明确了栏杆、栏板等不属于围护结构.围护设施的设置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五、主体结构定义为“接受、承担和传递建设三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机联系的构造二主体结构在"05版规范”中未定义,“本规范"新增术语.主体结构即我们俗称的承重结构或受力体系,是承受"所有上部荷裁"的体系。六、结构层定义为“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结构层在“05版规范"中未定义,"本规范"新增术语。结构层特指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层,包括板、梁等构件.结构层承受整个楼层的全部荷我,并对楼层的隔声、防火等起主要作用.七.阳台定义为"附设于建筑物外墙,设有栏杆或栏板,可供人活动的室外空间"(源自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GB厅505042009).阳台在"05版规范"中定义为"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曝晒衣物的建筑空间",仅从使用功能上进行了定义,本规范对阳台的本质属性进行了明确。阳台主要有三个属性I-是阳台是附设于建筑物外墙的建筑部件:二是阳台应有栏杆、栏板等围护设施或窗:三是阳台是室外空间。阳台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外墙和主体结构外,属于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另一种是在外墙外、主体结构内,属于主体结构内的阳台.有时,设计将外墙内、主体结构内的部分也标注为阳台,但根据定义,阳台是外墙外的附属设施,外墙内的阳台实际上不应称呼为阳台.本规范为了能要表述清楚不同情况的规则,避免大家混乱,故对此种情况归为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八、露台定义为"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篷上的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平台".露台在"05版规范"中未定义,"本规范"新增术语。露台应满足四个条件:一是位置,设置在屋面、地面或雨篷顶:二是可出入;三是有圉护设施;四是无盖.这四个条件须同时满足.如果是设置在首层并有围护设施的平台,且其上层为向体量阳台,则该乎台应视为阳台,按阳台的规则计算建筑面积.九、雨篷定义为"建筑出入口上方为遮挡雨水而设置的部件*/雨篷在"05版规范"中定义为"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二雨篷是指建筑物出入口上方、凸出墙面、为遮挡雨水而雎独设立的建筑部件.雨篷划分为有柱雨篷(包括独立柱雨海、多柱雨篷、柱墙混合支撑雨篷、墙支撑雨篷)和无柱雨篷(悬挑雨篷)。如凸出建筑物,且不单独设立顶盖,利用上层结构板(如楼板、阳台底板)进行遮挡,则不视为雨篷,不计算建筑面积.对于无柱雨篷,如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时,也不视为雨篷,不计算建筑商积.十,台阶定义为“联系室内外地坪或同楼层不同标高而设置的阶梯形踏步Z台阶在“05版规范”中未定义,为"本规范"新增术语。台阶是指建筑物出入口不同标高地面或同楼层不同标高处设置的供人行走的阶梯式连接构件。室外台阶还包括与建筑物出入口连接处的平台.架空的阶梯形踏步,起点至终点的高度达到该建筑物一个自然层及以上的称为楼梯,在一个自然层以内的称为台阶.第三部分条文详解3.0.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结构层高在2.2Om及仇上的,应计算全面枳;结构层高在2.2Om以下的,应计算1/2面枳.【对比2005规范】3.0.1单层It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O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Om者应计算1/2面积.3.0.3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姑椅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枸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O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Om者应计算1/2面积.【释】I“本规范"不再区分单层建筑与多层建筑,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了统一.2.结构层高是指“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见图1.图1结构层高示意图(1)上下均为楼面时,结构层高是相邻两层楼板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2)建筑物最底层,从“混凝土构造"的上表面,算至上层楼板结构层上表面。分两种情况:一是有混凝土底板的,从底板上表面算起(如底板上有上反梁,则应从上反梁上表面算起);二是无混凝土底板、有地面构造的,以地面构造中最上层混凝土垫层或混凝土找平层上表面算起。(3)建筑物顶层,从楼板结构层上表面算至屋面板结构层上表面.3.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分墙体的加厚部分,其高度一般为室内地坪与室外地面的高差,也有的将勒脚高度提高到底层窗台。因为勒脚是墙根很矮的一部分墙体加厚,不能代表整个外墙结构,故计算建筑面积时不考虑勒脚。4.下部为砌体,上部为彩钢板围护的建筑物(见图3俗称轻钢厂房),其建筑面积的计算:当ZrV0.45m时,建筑面积按彩钢板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当AN0.45m时,建筑面积按下部砌体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图2下部为砌体,上部为彩铜板围护的建筑物示意图5.当外墙结构本身在个层高范围内不等厚时(不包括勒脚,外墙结构在该层高范围内材质不变),以楼地面结构标高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3.0.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O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Om以F的,应计尊1/2面积.【对比2005规范】3.0.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塞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O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Om者应计算1/2面积.【释】1."本规范"不再强调"单层建筑物内设置"的概念,无论是单层、多层,只要是在一个自然层内设置的局部楼层都适用本条,如复式房屋.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其首层面积已包括在原建筑物中,不能重复计算.因此,应从二层以上开始计算局部楼层的建筑面积.图3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示意图例1以图3为例,假设局部楼层、层高均超过2.20m,计算该建筑物建筑面积.解:首层建筑面积=50X10=500(m2)有围护结构的局部楼层建筑面积=5.49X3.49=19.16(m2)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局部楼层建筑面积=(5+0.1)X(3+0.1)=15.81(m2)合计建筑面积=500+19.16+15.81=534.97(m'>通过上面的例题,我们可以看出,虽然都是计算全面积,但有、无围护结构取定的计算范围是不同的.有围护结构时,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故层应将外墙算进去:无围护结构时,按"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故层不应考虑外墙。3.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二"栏杆、栏板"按照本规范的定义,属于围护设施。"本规范"局部楼层分两种:一种是有围护结构,另一种是无围护结构。但需要注意,无困护结构的情况下,必须要有围护设施。如果既无围护结构也无围护设施,则不属于楼层,不计算建筑面积。3.0J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O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对比2005规范】30.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it2.IQm的部位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Om至21O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30.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ZlO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Om至2.1Om的部位应计算1/2而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甫不足1.2Om时不应计算面积.【释】I.建筑空间是“具备可出入、可利用条件(设计中可能标明了使用用途,也可能没有标明使用用途或使用用途不明确)的围合空间".考虑到有时设计图纸中不一定明确标注某个房间的用途,因此本规范不再提“设计加以利用"的说法.只要具备建筑空间的两个基本要素(围合空间,可出入、可利用),即使设计中未体现某个房间的具体用途,仍然应计算建筑面积.可出入是指人能然正常出入,即通过门或楼梯等进出;而必须通过窗、栏杆、人孔、检修孔等出入的不算可出入.2.结构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见图4.©图4结构净高示意图例2某坡屋面F建筑空间的尺寸如图5所示,建筑物长50m,计算其建筑面积.伊JQQOr500JJLSmJ100O图5坡厘面下的建筑空间解:全面积部分:S=50X(15-1.5X2-1.0X2)=500(m2)】/2面积部分:S=50X1.5X2X1/2=75(mz)合计建筑面积;S=5OO+75=575(m?)3.Q.4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O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L20m及以上至2.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篮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对比2005规范】3.0.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L20m至2O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宣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3.0.12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JL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释】I."本规范”取消了"设计加以利用"的说法,改为按照"建筑空间”进行判断,详见本教材第二部分.2.“本规范"取消了"永久性顶盖"的说法,一律称为顶盖”.只要设计有顶盖(不包括樱空顶盖),无论是已有详细设计还是标注为需二次设计,无论是什么材质,都视为有顶盖.3.本条可分三类,都是骨对场馆的,但各类的适用范围有一定区别:(1)看台下的建筑空间,对“场"(顶盖不闭合)和"帽"(顶盖闭合)都适用:(2)克内单独悬挑看台,仅对“馆”适用;(3)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看台,仅对"场”适用.4.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如图6所示。无论是单层还是双层悬挑看台,都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图6室内单独设置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5.“场"的看台(见图7图10):(I)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看台,按顶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应是看台与顶盖重段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图7有顶蛊无围护结构的看台A图8有顶盖无图护结构的It台B(2)有双层看台时,各层分别计算建筑面积,顶盖及上层看台均视为下层看台的盖.(3)无顶盖的看台,不计算建筑面积(看台下的建筑空间按本条第一类计算建筑面积).图10无顶盖的者台3.0.5地F空、半地F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枳;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对比2005规殖】3.0.5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来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蝶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O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Om者应计算1/2面积.【释】1.由于地下室、半地下室与正常楼层的计算原则相致,故实际在计算建筑面积时,无须对地下室、半地F室进行严格意义的划分.2.地下室、半地下室按"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不再技“外墙上口"取定。当外墙为变截面时,按地F室、半地下室楼地面结构标高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3.地下室的外墙结构不包括找平层、防水(潮)层、保护培等.4.地下空间未形成建筑空间的,不属于地下室或半地F室,不计算建筑面积.3.0.6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Il的部位,险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对比2005规范】3.0.5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款屋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堵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残所围水平面税计算.层高在2.2O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Om者应计算1/2面积.【释】1.出入口坡道计算建筑面积应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有顶盖,二是有侧墙(即规范中所说的"外墙结构",但侧墙不定封闭*计算建筑面积时,有顶盖的部位按外墙(侧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顶盖的部位,即使有侧墙,也不计算建筑面积.图11有顶盖的出入口A图12有顶盖的出入口B面13无顶盖的出入口2.本条不仅适用于地下室、半地下室出入口,也适用于坡道向上的出入口.3."本规范”出入口坡道,无论结构层高多高,都只计算半面积,这一点与“05版规范”不同.4.由于坡道是从建筑物内部一直延伸到建筑物外部的,建筑物内的部分随建筑物正常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外的部分按本条执行.建筑物内、外的划分以建筑物外墙结构外边线为界.建筑物外墙外边线eQJJm1哦车城道平面图I ioo麻图14坡道建筑面积计算范围示意图图14中,红色线标示出了建筑物外墙结构外边线,线的左侧、下侧部分属于坡道出入口,按本条执行.在计算图14建筑面积时应注意:坡道直线段部分,只有一侧有侧堵,上侧的墙是建筑物的外墙,已随主体建筑计算了建筑面积,不能再重复计算坡道面积,故直线段部分坡道,应从红色线外边(建筑物外墙结构外边线)算起,算至坡道下侧的侧墙外边线;圆弧段坡道,两侧都有侧墙,则两侧的侧墙都计入建筑面板.5.地下车库工程(包括出入口)建筑面积计算原则:对于地下车库工程,无论出入口坡道如何设置,无论坡道下方是否加以利用,地下车库均应按305条规定,按设计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出入口坡道按本条规定另行计算后,并入该工程建筑面积。图15地下车库(包括出入口)A图15中,无须考虑斜板下是否加以利用,首先应计算2个自然层建筑面积,然后,红框及左侧部分的出入口另行计算,并入建筑面积.图16中,"1”“2”“3"部分,均无须考虑斜板下是否加以利用,首先算1个自然层建筑面积,然后,"3"及右侧部分的出入口另行计算,并入建筑面积.3.0.7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O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O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对比2005规范】3.0.6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装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井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O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O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鳍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便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释】1.架空层常见的是学校教学楼、住宅等工程在底层设置的架空层,有的建筑物在二层或以上某个甚至多个楼层设置架空层,有的建筑物设置深基础架空层或利用斜坡设置吊脚架空层,作为公共活动、停车、绿化等空间,如图17所示.2.架空层是指“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二“本规范"架空层无围护结构,这一点与“05版规范"中的架空层不同,且无论是否“设计加以利用",只要具备可利用状态,均计算建筑面积.规范中提到的"吊脚架空层",也是无围护结构的,如图18、图19所示.3.“本那范”将"05版规范”仅适用于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扩大为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解决了近年来大量出现的学校教学楼、住宅底层设置架空层的建筑面积计算问题同时,对计算规则作了调整,将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建筑面积改为按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4.顶板水平投影面积是指架空层结构顶板的水平投影面积,不包括架空层主体结构外的阳台、空调板、通长水平挑板等外挑部分.例3计算图20教学楼底层架空层的建筑面积。八:人解;登15X (4.5+1.8) =94.5 (m2)例4计算图21吊脚架空层的建筑面积.3.0.8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OnI及以上的,应计算全而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礼【对比2005规范】3.0.7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O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Om者应计算1/2面积.【释】本条与“05版规范"实质内容完全一样,仅是将“回廊"修改为"走廊"(回廊属于走廊的一种*表述更全面。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回廊)见图22.图22大厅内设置的走麻(回廊)示意图3.0.9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存顶盖和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对比2005规范】3.0.8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O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而积;层高不足22O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JL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释】I.架空走廊是指专门设置在建筑物的二层或二层以上,作为不同建筑物之间水平交通的空间.mEffltDmnnEfflirDmfflmaim图23有顶盖和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示意图I-JB空走廊ffl IlfflTffltDmBa(DUKEffld(D2WD(E 2田m田 (I ODffl m mmDffllIl QKDOl cm图24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架空走廊示意图1.-色杆;2-里空走廊2.关于"本规范"中“有顶盖和围护结构"的含义:"05版规范"仅提到3有围护结构",“本规范"修改为"有顶盖和用护结构”,两版规范表述方式不同,但本质含义未发生变化.3.架空走廊建筑面积计算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有围护结构且有顶盖,计算全面积;二是无围护结构、有图护设施,无论是否有顶盖,均计算1/2面积.有围护结构的,按围护结构计算面积:无围护结构的,按底板计算面积。4.由于架空走廊存在无貌的情况,有时无法计算结构层高,故规范中不考虑层高的因素.30.10立体书阵、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困护结构外用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结构层的故按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结构层高在2.2O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O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对比2005规范】3.0.9立体书库、立体仓库.2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O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Om者应计算】/2面积.【释】1."本规范”增加了无圉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如图25所示:图25立体车库A2.有围护结构的,技围护结构计算面积;无围护结构的,按底板计算面积.3.结构层是指"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特指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层,包括板、梁等构件,而非局部结构起承重作用的分隔层.结构层承受整个楼层的全部荷载,并对楼层的隔声、防火等起主要作用.特别要注意,立体车库中的升降设备,不属于结构层,不计算建筑面积。图26、图27都只能计算层建筑面积.图26立体车库B图27立体车库C此外,仓库中的立体货架、书库中的立体书架都不算结构层,如图28所示.图28立体货架30.11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用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O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O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对比2005规范】3.0.10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国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OnI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释】本条与"05版规菠”计算规则完全一致,仅文字上略有调整.舞台灯光控制室如图29所示(舞台两恻局部为两层,第二层右侧为舞台灯光控制室).图29舞台灯光控制室3.0.12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j2.2O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O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对比2005规范】3.0.11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O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O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项盆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释】1“本规范"对于落地橱窗的界定有所调整,由"05版规范”中"捏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调整为“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二橱窗有在建筑物主体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