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服务协议.docx

    • 资源ID:6671400       资源大小:32.72KB        全文页数:19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服务协议.docx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服务协议(第五版)本协议对应策略:甲方(投资者):乙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法定代表人:杨华辉联系电话:95562鉴于甲方(以下或称''投资者”)自愿申请通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或"兴业证券”)办理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服务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或"投顾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关于做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内容与格式指引等法律法规,双方就本业务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章释义第一条除非本协议另有解释或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以下含义:(一)基金: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同类产品。(二)基金投顾服务:兴业证券接受投资者委托,按照协议约定向投资者提供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并直接或间接获取经济利益©(三)管理型基金投顾服务:根据本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服务协议”)约定,兴业证券代投资者做出具体基金投资品种、数量及买卖时机的决策,并代投资者执行基金申购、赎回、转换等交易申请。(四)基金投顾管理服务费:兴业证券根据所提供的管理型基金投顾业务收取的服务费用。(五)基金投资组合策略:投资管理策略投资组合方案,包括策略结构、投资品种、数量和买卖时机、业绩比较基准、适合投资者范围、风险特征、投顾管理服务费率等。本协议对应唯一的基金投资组合策略(策略名称见本协议首页标题),投资者签署本协议前应仔细阅读本协议对应策略的基金投资组合策略说明书(以下简称策略说明书),策略说明书属于本协议内容,投资者签署本协议即代表已选定相应基金投资组合策略。投资者可在兴业证券官网(,下同)一服务一服务及代销金融产品信息公示,以及对客服务终端中业务办理相关栏目查看相关服务协议及策略说明书。(六)成分基金:基金投资组合策略中包含的基金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同类产品。(七)基金投顾服务规则:兴业证券向投资者提供基金投顾服务时遵守的规则。(八)基金投顾人员:兴业证券从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的人员,包括:在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推广、客户招揽、了解客户等业务环节为客户提供服务的人员;提供、执行基金投资组合策略的人员(含对具体基金品种、数量进行管理的人员);设计、运维与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相关的算法、模型的人员等。(九)授权账户:兴业证券向投资者提供管理型基金投顾服务时,根据服务协议约定开立的,与本协议下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对应的,部分操作授权兴业证券执行的相关交易账户。授权账户总资产,包括投资者转入本协议对应策略的资产及兴业证券执行本协议对应策略所形成的资产。第二章声明与承诺第二条兴业证券的声明与承诺(一)兴业证券基金投资顾问业务已在中国证监会备案,具有从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资格。同时,备案不构成对兴业证券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基金投顾服务风险和收益的实质性判断和保证。(二)基金投资顾问业务不同于基金销售业务。兴业证券可以接受投资者委托,按照服务协议约定向其提供基金投顾服务,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取经济利益。(三)兴业证券不对投资收益状况或本金不受损失做出任何承诺,投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四)兴业证券已通过本协议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下称风险揭示书)等相关文件内容,向投资者揭示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相关风险。(五)兴业证券在投资者如实告知相关信息后,已了解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者投资目标等。(六)兴业证券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循客户利益优先的原则,诚实守信、谨慎勤勉为投资者提供服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有效识别、评估和处理利益冲突,强化从业人员行为管控,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兴业证券愿意受本协议所有条款的约束,尽职履行管理型基金投顾业务中约定的基金投资顾问职责。第三条投资者的声明与承诺(一)投资者确认充分理解本协议及风险揭示书等相关文件内容,知悉相关权利义务及所接受投资蔑议的风险收益特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知晓关于收费模式、费用组成、费率水平、计提方式、适当性管理、风险控制措施等安排,愿意承担基金投顾服务可能存在的风险。(二)投资者承诺以真实身份接受基金投顾服务,保证资金或资产的来源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三)投资者承诺按照兴业证券要求提供身份资料、财务状况、投资知识、投资经验、投资目标、风险偏好等投资者信息,以便兴业证券能够充分了解投资者的个性化投资需求、风险承受能力等事项;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参与信息,并确保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完整、准确,没有任何遗漏、误导,如填写的投资者信息内容有虚假、不完整、不准确、遗漏或误导,因此引起的后果由投资者承担;在本协议期间,投资者提供的投资者信息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兴业证券,重新自行审查在兴业证券所购买的组合策略风险等级、投资品种、投资期限的匹配情况,再次了解组合风险,并作出审慎的投资判断,但在变更或终止与兴业证券管理型基金投顾业务相关约定前,不影响兴业证券执行与投资者已经约定的投资方案、投资策略等服务。第三章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第四条投资者的权利(一)按照服务协议约定,获得基金投顾服务;(二)按照服务协议约定,取得授权账户中投资运作产生的投资收益;(三)按照服务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投资信息等服务资料;(四)通过对客服务终端查询授权账户持仓情况、交易情况、资产净值、收益情况等账户信息;(五)在交易允许的时间内按本协议约定随时终止服务协议;(六)服务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第五条投资者的义务(一)认真阅读并遵守服务协议约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二)认真阅读并签署风险揭示书,认真阅读策略说明书等文件;(三)提供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资料及身份证明文件,配合兴业证券完成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的尽职调查、反洗钱等监管规定的工作;如实告知兴业证券自身风险识别能力、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等用于基金投顾服务的相关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前述信息如发生任何实质性变更,及时告知兴业证券;(四)及时关注基金投顾服务相关的公告、通知等信息披露事项;(五)按照服务协议约定,自行承担授权账户中投资运作产生的投资亏损;(六)按照服务协议约定,支付基金投顾管理服务费;(七)服务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六条兴业证券的权利(一)按照服务协议约定,收取基金投顾管理服务费。具体约定见本协议第五章。(二)制订和调整基金投顾服务规则。(三)兴业证券有权决定是否接受投资者委托,有权要求投资者如实提供基本情况、财产状况、金融资产状况、投资知识和经验等相关信息,投资者如拒绝提供或者未按照要求提供上述信息,兴业证券有权按照规定拒绝向其提供服务。(四)在适当性持续评估中,如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或需求等级发生变化,导致其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与所持有的基金投资组合策喀不再匹配,则投资者将无法再新增不匹配基金投资组合策略的委托资金或基金资产。兴业证券将及时通过对客服务终端、短信、电话等其中的一种或多种方式告知投资者不匹配情况,投资者应在30个工作日内终止不再匹配的基金投资组合策略,或变更至相匹配的基金投资组合策略。投资者逾期未处理的,兴业证券有权代投资者终止不再匹配的基金投资组合策略。(五)服务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第七条兴业证券的义务(一)兴业证券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为投资者提供基金投顾服务,但不承诺保本,也不保证盈利或最低收益。兴业证券最长不超过2年对投资者进行一次持续性了解,评估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及需求等级。发现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可能产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启动评估并更新风险等级。(二)兴业证券从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时,应当按规定履行适当性义务,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评估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准确界定基金投资组合策略的风险特征,向投资者提供符合其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的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兴业证券出具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兴业证券对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三)兴业证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的约定,履行风险揭示、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内容、方式等见本协议第七章。(四)兴业证券以书面及电子文件等形式,记录保留投资者提交的相关信息、已签署协议、客户回访,投诉处理等环节信息。留痕资料和信息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兴业证券应当向投资者提供记录、保存、下载等留痕功能。(五)如兴业证券违反服务协议导致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时,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仅限于违约行为对应的直接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因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项下管理型基金投顾业务无法实施的,兴业证券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但不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火灾、地震、水灾、罢工、黑客攻击、系统故障、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政策的调整等。因合作销售机构业务调整等原因,管理型基金投顾业务无法实施的,兴业证券将采取调整交易发起日期等措施予以解决,但不承担赔偿责任。(六)服务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四章基金投顾服务方式和内容第八条在为投资者提供服务及遵守适用法律规定或监管要求时,兴业证券将通过资料数据、账户分析、在线问卷、柜台问卷等形式,收集并依法保护、使用和披露投资者信息。投资者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名称、证件号码、联系方式、银行账户认证信息等。第九条基金投顾服务方式兴业证券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书面、电话、对客服务终端或互联网等方式向投资者提供基金投顾服务。直接接触投资者提供面对面基金投顾服务时,基金投顾人员需告知客户基金从业证书编号,投资者亦可通过"兴业证券官网一服务一人员信息公示”了解人员信息。第十条基金投顾服务内容(一)对投资者进行适当性管理,全面了解客户情况,深入评估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准确界定基金投资组合策略的风险特征,向投资者提供符合其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的基金投资组合策略。(二)向投资者提供风险揭示书策略说明书等。投资者应在选择具体的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前,仔细阅读策略说明书,策略说明书属于本协议内容。(三)对基金实施尽职调查,形成评估报告,建立基金备选库。尽职调查流程包括市场公开数据研究以及基金经理调研两部分。尽调后,形成基金产品评估报告。基金研究人员根据基金出入库制度标准给出基金出入库评估建议及理由。兴业证券将对基金备选库进行持续的再评估和更新。投资者可在投顾策略页面、兴业证券官网一服务一服务及代销金融产品信息公示中查询基金投顾备选库基金产品明细,并及时关注基金备选库基金产品更新情况。(四)集中、统一生成和调整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策略上架需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审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后才可正式运作。(五)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六)向普通投资者提供服务的,在首次接触并向投资者提供服务前,提示投资者可以通过录音、截屏等方式留存相关信息。(七)通过互联网在线方式提供投资顾问服务的,向投资者提供记录、保存、下载等留痕功能。(八)持续对投资者进行服务,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等进行再评估,发现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需求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九)建立健全投资者回访机制,定期对投资者进行回访。(十)处理投资者投诉事项。(十一)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要求的相关事项。(十二)服务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一条管理型基金投顾的服务内容及限制条款(一)兴业证券可以接受投资者的委托为投资者开立授权账户,代投资者做出具体基金投资品种、数量及买卖时机的决策,并代投资者执行基金申购、赎回、转换等交易申请。(二)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包括策略结构、投资目标、业绩比较基准、适合投资者范围、风险特征、建议持有时间、投顾管理服务费率等。本协议仅适用于本协议对应策略,投资者签署本协议前应仔细阅读策略说明书,策略说明书属于本协议内容,可在兴业证券官网一服务一服务及代销金融产品信息公示,以及对客服务终端中业务办理相关栏目查看。(三)兴业证券根据本协议对应策略,在基金备选库中选择成分基金,构建投资组合、进行组合调仓。(四)定期提供交易执行报告,就是否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交易操作、是否存在执行偏差等进行说明。(五)兴业证券应对管理型基金投顾业务策略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包括:投资组合策略仅投资于经兴业证券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的基金备选库产品;兴业证券将在风控系统中根据系统条件合理设置风控阈值,并安排专人处置投资者账户的异常交易行为;兴业证券将每季度对基金投顾业务的风控情况、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及实施有效性进行核查评估;为了分散投资风险,加强流动性管理,投资组合策略将遵循策略说明书相关投资限制,包括单个账户配置集中度限制(单个客户持有单只基金的市值,不高于客户账户资产净值的20%,货币市场基金、指数基金不受此限制),以及兴业证券管理型基金投顾业务所管理的所有账户投资集中度限制、换手率限制等。如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净值变动等投资策略以外的因素导致使资产配置超过约定比例的,将在3个月内通过调仓进行调整,经监管部门认可的情形除外。(六)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要求的相关事项。(七)服务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第五章投顾管理服务收费第十二条投顾管理服务费(一)投顾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兴业证券有权就投资顾问业务收取投顾管理服务费,按投资者授权账户资产总额的一定比例向投资者收取(简称"规模挂钩投顾管理服务费”)。不同基金投资组合策略费率可有所不同,本协议对应策略的具体费率将在策略说明书中予以约定。(二)投顾管理服务费的计提及支付方式规模挂钩投顾管理服务费自投资者将资产转入授权账户次日开始按日计提,按月支付,策略说明书另有约定的以其约定为准。投资者发起投顾部分资产转出时,应就转出部分支付已计提但未支付的投顾管理服务费,投资者全部转出或投顾服务终止时应结清全部已计提未支付的投顾管理费。投顾管理服务费每日计提金额=每日计算的投资者授权账户资产总额X日费率。其中,每日计算的投资者授权账户资产总额=投资者授权账户总资产-已计提的投顾管理服务费。本款中的"日"是指自然日,日费率=年费率/当年天数。兴业证券通过赎回投资者授权账户中的货币基金并从赎回资金中扣划应收取的投顾管理服务费。若投资者授权账户的货币基金可用份额的赎回资金不足以支付当前投顾管理服务费,则兴业证券有权在投资者授权账户中有可用的货币基金时再次进行赎回并扣收,或者在投资者进行投顾转出或服务终止时从投资者账户中予以扣收。若仍有不足部分,兴业证券有权向投资者追偿。(三)服务收费规则调整兴业证券有权对投顾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提和支付方式等收费规则进行调整,并通过兴业证券官网公告或对客服务终端予以告知。兴业证券有权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情形下,针对特定群体或特定时间,设置投顾管理服务费阶段性优惠,并通过网站公告具体优惠方式。第十三条基金投顾业务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第十四条因基金交易产生的申购费、赎回费、转换费及其他基金销售费用:(一)兴业证券通过授权账户进行成分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交易时,产生的申购费、赎回费、转换费,由投资者承担,从授权账户中收取。(二)兴业证券代投资者发起对应投顾组合中各成分基金的申购时,对交易页面显示最低折扣以上部分的申购费进行减免,对交易页面显示最低折扣以下部分的申购费抵扣投顾管理服务费。如交易渠道为其他代销渠道,其他代销渠道有权根据平台相关规则收取相关费用。(三)基金投资组合中各成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其收费规则向甲方收取成分基金的赎回费用。(四)基金投资组合中各成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其收费规则向投资者收取成分基金的转换费用。第六章兴业证券及基金投顾人员禁止行为第十五条兴业证券及其基金投顾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利用基金投资顾问业务从事违法、违规活动,或为违法、违规活动提供便利。(二)泄露投资者信息、投资计划以及交易情况等。(三)泄露、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服务协议等相关资料。(四)从事非公平交易、利益输送等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活动。(五)向投资者承诺收益、本金不受损失、限定损失金额或比例等。(六)违规与投资者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者分担投资损失。(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违法违规的证券交易活动。(八)向客户推荐结构复杂的基金,包括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基金。(九)向投资者提供未经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的基金投资组合策略或擅自变更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十)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规定的禁止行为。(十一)服务协议约定的其他禁止行为。第七章投资信息披露第十六条兴业证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在兴业证券对客服务终端披露账户收益、持仓、交易记录等信息:每交易日向投资者披露前一交易日账户资产净值等信息;以不低于每季的频率向投资者发送账户收益、持仓明细、交易记录等信息,向投资者披露兴业证券所提供基金投资组合策略的备选基金库。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兴业证券披露的相关信息,如有异议应在相关信息披露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视为投资者认可相关结果。当发生兴业证券被取消试点业务资格、特定投资组合策略终止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兴业证券应当在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两日内,通过网站公告、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方式向投资者披露。第十七条兴业证券将通过对账单或兴业证券指定的其他形式向投资者披露计提费用明细。第十八条为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兴业证券可在线提供产品信息查询服务。查询信息仅供参考,若查询信息的展示因系统差错、故障或其他原因发生延误或错误的,投资者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系统记载的信息或数据为准。若出现系统差错、故障或其他任何情形引发的展示延误、错误或者用户不当获利等情形的,投资者应同意兴业证券、合作销售机构、合作基金公司、三方存管银行等机构采取更正差错、暂停服务等适当纠正措施。第十九条投资者知悉并同意,基金投资组合策略的成分基金可以是兴业证券或者关联方管理的基金,已充分理解并知悉其中潜在的利益冲突。兴业证券将遵循客户利益优先原则处理有关利益冲突事项。投资者可通过基金备选库信息、授权账户持仓信息等途径了解成分基金是否包含兴业证券或关联方管理的基金及相关情况。第二十条根据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兴业证券有权调整基金投顾服务规则,调整后兴业证券将通过官网、对客服务终端等及时提示基金投顾服务规则的调整情况。第二十一条除上述披露事项外,兴业证券还应向投资者披露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要求的相关事项以及服务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八章协议的效力、变更与终止第二十二条本协议在投资者签署后立即生效,投资者通过兴业证券办理业务过程中,勾选"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及相关业务规则,或通过其他电子方式签署本协议及相关业务规则,即视为对本协议的签署并接受相关业务规则的约束。第二十三条兴业证券有权修改或增补本协议或业务规则内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则的规定和乙方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本协议如需修改或增补,修改或增补的内容在兴业证券官网O或以其他兴业证券认为可行的方式通知投资者。投资者在修改通知公布之日后三个工作日内未终止本协议的,视同相关修改、增补内容已经得到投资者的认可,但兴业证券增加服务内容的,除投资者明确申请接受相关服务外,相关增加服务内容对投资者不生效。第二十四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兴业证券有权终止为甲方提供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对应的基金投资顾问服务,本协议终止:(一)甲方在对客服务终端发起本协议对应策略项下资产全部转出并解约申请,且交易页面显示资产转出并解约。(二)兴业证券在通知甲方后主动终止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及投顾服务。策略或服务终止前将会通过兴业证券官方网站、对客服务终端系统告知投资者,策略或服务终止后将对相关客户持仓份额发起强制赎回,赎回有可能产生损失,该损失由客户承担。(三)投资者的基金投顾账户资产连续一年不足1元的。(四)作为自然人的甲方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且该事项为乙方知晓的。(五)作为机构的甲方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或解散且该事项为乙方知晓的。(六)兴业证券试点资格被取消。(七)兴业证券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八)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要求应终止的情形。第二十五条甲方授权账户及委托资产涉及有权机关强制执行、继承等需要办理冻结、扣划、基金份额非交易过户、账户限制措施等情形的,乙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有权机关的要求,按照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及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协助办理。乙方在前述情形下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基金投资组合策略,或终止基金投顾服务,为甲方办理基金份额赎回业务,并对授权账户及委托资产采取相应措施。第二十六条本协议项下具体基金投资组合策略终止或基金投资顾问服务终止的,委托资产原则上以现金方式返还投资者名下账户。第二十七条出现协议终止情形时,兴业证券为甲方赎回发生本协议项下具体基金投资组合策略成分基金,为甲方办理授权账户销户;对于流通受限的基金,乙方应在该等基金恢复流通当日及时提交赎回申请;赎回基金的金额在扣除乙方应收取的服务费用后,返还到投资者的账户。第二十八条甲方终止服务后,涉及基金投顾服务相关信息不再进行更新,乙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数据留存的强制性要求,在法律法规强制要求的数据留存期间届满前保存甲方的个人信息以及交易记录。第九章投诉方式及纠纷解决安排第二十九条甲方若有任何异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向乙方进行投诉:(一)电话:95562(二)现场:兴业证券各营业部网点(三)电子邮箱:(四)网站:田二服务-我要投诉(五)信函: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68号兴业证券大厦客户服务中心,邮编350003(六)传真:第三十条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向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中心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位于上海的上海仲裁委员会,按照上海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的争议之外,各方当事人仍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本协议项下其他义务,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管辖。特别提示内容:1、兴业证券在业务推广、客户招揽、了解客户等业务环节的人员不得向客户提供未经公司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的基金投资组合策略或擅自变更基金投资组合策略。2、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者确认已知悉并同意本协议各条款、基金投资组合策略说明书以及上述特别提示内容。甲方(投资者)签名或盖章:乙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协议签订日期:

    注意事项

    本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服务协议.docx)为本站会员(李司机)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