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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征》《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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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征》《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征.docx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制定国家统计局批准2023年月本调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目录一、总说明(一)调查目的(二)调查对象(三)调查内容和统计范围(四)调查方法(五)组飘实施(六)报送要求2(-t)统计核销揩形及程序错误!未定义书签.(八)统计资料公布与共享6(九)质量控制6(十)使用名录库情况6、报表目录7三、调查表式9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快报表及附表(1-5)9救灾工作情况统计快报表20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年报表21救灾工作情况统计年报表23受灾地区基础指标统计年报表25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26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统计表27因灾死亡失踪人口一览表28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户一览表29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30四、主要指标解释31(一)灾害种类31(一)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快报表(含附表1-5)及年报表指标33(三)救灾工作情况统计快报(年报)表指标38(四)受灾地区基础指标统计年报表指标40(五)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已)救助情况统计表指标40(六)因灾死亡失踪人口一览表指标41(七)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户一览表指标42(八)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指标42五、附录43(一)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规程43(二)附则44(三)向国家统计局提供的具体统计资料清单45(四)向统计信息共享数据库提供的统计资料清单45一、总说明(一)调查目的。为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掌握全国自然灾害情况,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二)调查对象。本制度所称的自然灾害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失踪或直接经济损失的自然灾害,包括洪涝、干旱等水旱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灾、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生物灾害等。在邻近国家和地区发生,对我国境内造成直接影响的自然灾害,参照本制度开展灾情统计调查。()调查内容和统计范围。白然灾害情况统计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及灾害发生时间、地点、受灾范围等情况: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房屋及居民家庭财产、农林牧渔、工矿商贸、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损失情况;灾害救助工作情况等。统计范围包括本级行政区域内的常住人口和非常住人口,以及农垦国有农场、国有林场、华侨农场中的人员。(四)调查方法。自然灾害情况统计采取全面调查和非全面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在灾害发生初期,通过非全面调查了解受灾地区的总体情况;在灾害基本稳定后或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期结束后,采用全面调查法对受灾地区进行逐一调查并核定统计数据。(五)组织实施。1.本制度以乡(镇、街道)为统计单位,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为上报单位。原则上,乡(镇、街道)灾情报送人员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应急管理相关工作人员,行政村(社区)灾情报送人员为行政村(社区)“两委”成员、灾害信息员,农场、林场等单位灾情报送人员为本单位工作人员。2.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工作由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协调和管理,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广电、体育、林草、市政、电力、通信等相关涉灾部门(行业)须按照本制度要求提供本部门(行业)的灾情及其他相关数据,并接受同级政府统计机构的业务指导。3.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相关涉灾部门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本制度有关报表表式、设置指标、统计口径等规定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谎报、瞒报、漏报、迟报信息,不得伪造和篡改统计数据。4.针对启动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重特大自然灾害,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表(主表)、救灾工作情况统计表、因灾死亡失踪和倒塌损坏住房一览表的填报,相关涉灾部门负责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表(附表)的填报,相关涉灾部门须及时将数据共享至应急管理部门汇总。5.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须建立健全灾情核查评估和灾情会商制度。根据灾情情况,分级负责,强化属地责任,派出核灾工作组,现场核查灾害损失。针对启动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自然灾害,省级应急管理部门须组织核灾工作组赴灾区核查灾情。重特大灾害稳定后、每月底及每年底,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须与相关涉灾部门及时会商核定灾情。6.自然灾害灾情信息应当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报告。特殊或紧急情况下,经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同意,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先报告,并及时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补报。7.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自然灾害情况的汇总工作,组织开展阶段性灾情和重特大灾情的会商核定工作,向国务院报告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向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统一发布灾情。8.通常情况下,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工作按照本制度规定开展;对于启动国家救灾一级应急响应或国务院作出特殊要求的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按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杳制度规定开展统计调查。(六)报送要求。1.自然灾害情况快报。主要反映自然灾害发生发展、造成损失情况和救灾工作开展情况,分为初报、续报、核报。对于未启动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自然灾害,须填报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快报表和救灾工作情况统计快报表;对于启动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重特大自然灾害,还须填报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快报附表(1-5)(干旱灾害除外)。其中,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快报表和救灾工作情况统计快报表由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填报;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快报附表(1-5)由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会同相关涉灾部门填报。对于造成人员死亡失踪的自然灾害,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须填写因灾死亡失踪人口一览表并逐级上报;人员死亡失踪原因调查核实后,应报送死亡失踪人员情况报告,包含事件详细时间、地点、具体原因、详情等信息和雨水情、土石方量、地理环境等致灾孕灾信息。造成住房倒塌损坏的,应开展倒损住房统计、调查工作,建立分户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户一览表,在核报阶段由县级应急管理部门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上报,并整理倒塌损坏住房照片等影像资料备查。对于一次灾害过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000万元的县(市、区),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应会同相关涉灾部门建立直接经济损失台账。同时,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还应上报反映相关灾情和救灾工作的文字说明。灾情文字说明应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发生过程和原因以及雨情水情等相关背景情况、人员伤亡失踪人数和情况、灾害损失、趋势预测等内容。救灾工作文字说明应反映灾区人民政府及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己采取的救灾措施,包括投入的资金、物资和装备等,以及灾区需求、面临困难、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对于启动国家或地方救灾应急响应的自然灾害,须附反映灾害情况和救灾工作的照片(不少于3张)。涉及自然灾害因素造成的死亡失踪人口统计报送工作,按照"先报后核”的要求开展,具体为:因灾死亡失踪人口按照在地原则统计报送,对于死亡地点尚不明确的,由遗体发现地首报。对于事实清楚、灾种明确的死亡失踪人口,应按照自然灾害相关灾种上报:对于暂时不能确切认定灾种的,应先按照初判灾种上报;对于死亡失踪人员个人身份未确认、基本信息不全面的,应先报告死亡失踪人数;对于同时涉及事故因素,暂时不能明确认定事件性质的,应先按照“性质待认定事件(涉及事故因素)"上报。不得以灾种未确定、死亡失踪人员身份信息未确认、事件性质有待认定、“属意外事件"等理由,迟报瞒报死亡失踪人口。对于同时涉及灾害和事故因素,造成人员死亡失踪的事件,由地方人民政府或人民政府指定的相美部门牵头开展核查认定,形成核查认定报告和结论,由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根据核查认定结论向应急管理部中请纳入自然灾害统计或核销。核查认定工作中,事件性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的突发事件分类进行认定。核查认定工作应在事发后30日内完成,特殊情况最多可延长至60日内。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人员死亡失踪,经核查认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因灾死亡失踪统计:一是自然灾害未超过设计凤险抵御标准的;二是生产经营单位工程选址不合理的;三是在能够预见、能够防范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因生产经营单位防范措施不落实、应急救援预案或者防范救援措施不力的。对于造成人员死亡失踪,暂未认定灾种的自然灾害事件,参照以上规定进行核查认定。(1)初报。本行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后,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在灾害发生后的2小时内,将反映灾害基本情况的主要指标向地(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含分乡镇数据),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人口、因灾死亡失踪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等。地(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在接到县级报表后,应在2小时内审核、汇总数据,并将本行政区域汇总数据(含分县、分乡镇数据)向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报告。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在接到地(市)级报表后,应在2小时内审核、汇总数据,并将本行政区域汇总数据(含分地市、分县、分乡镇数据)向应急管理部报告。对于干旱灾害,在旱情初显,且群众生活受到-定影响时,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及时会商气象、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确定灾害发生情况,向地(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进行初报(含分乡镇数据),地(市)级、省级应急管理部门逐级将汇总数据(含分地市、分县、分乡镇数据)上报至应急管理部。对于包含二级灾种的自然灾害,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相关涉灾部门应填报二级灾种;地(市)级、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相关涉灾部门应填报一级灾种;同一灾害过程中多灾种并发时,以主要灾种为准。对于造成10人以上(含10人)死亡失踪或遇险被困的突发灾害事件,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地(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地(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在接报后30分钟内上报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在接报后30分钟内上报应急管理部,必要时,县、地(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可向应急管理部直报信息,并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和所越级的应急管理部门补报。接到应急管理部要求核实信息的指令,地方各级应急管理机构须及时反馈情况。对具体情况暂不清楚的,先报告事件概要情况,随后组织调查反馈详细情况,原则上,电话反馈应在接到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书面反馈应在接到指令后1小时内完成。(2)续报。在灾情稳定前,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根据灾情变化,及时统计更新上报灾情。对启动省级及以上应急响应的自然灾害,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24小时零报告制度是指在灾害发展过程中,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每24小时须至少上报一次灾情和救援救灾工作动态,即使数据没有变化也须上报,直至灾害过程结束。对于干旱灾害,在灾害发展过程中,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每IOH至少续报一次:对于启动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干旱灾害,每5日至少续报一次。对紧急转移安置人口、集中安置人口、集中安置点数量、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因旱需生活救助人口、因旱饮水困难需救助人口等指标,分别统计实时值和累计值。其中,实时值反映相关指标在灾害发生期间的实时增减变化情况,为报送时点的肖前存量值;累计值反映相关指标在灾害发生期间的数最总计情况,为灾害发生后至报送时点期间的总量值(非历次续报实时值的加和)。(3)核报。在灾情稳定后(对于干旱灾害,在旱情基本解除后),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会同相关涉灾部门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并逐级上报。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在7日内将经核定的灾情和救援救灾工作数据(含分乡镇数据)向地(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地(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在接到县级报表后,应在2日内审核、汇总数据,将本行政区域汇总数据(含分县、分乡慎数据)向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报告;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在接到地(市)级报表后,应在2口内审核、汇总数据,将本行政区域汇总数据(含分地市、分县、分乡镇数据)向应急管理部报告。核报数据中各项指标均采用整个灾害过程中该指标的累计值。2.自然灾害情况年报。主要反映全年(1月1日-12月31日)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及救灾工作情况。分为年报初报和年报核报,分别在当年10月份和下年1月份上报,填报表式使用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年报表救灾工作情况统计年报表,并对己有的因灾死亡失踪人口一览表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户一览表进行相应核定。(1)年报初报。9月下旬开始,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会同相关涉灾部门初次核查本年度本行政区域内的灾情和救灾工作数据,于10月15日前上报地(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含分乡镇数据)。地(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接到县级报表后,应及时核查、汇总数据,于10月20日前将本行政区域汇总数据(含分县数据)上报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接到地(市)级报表后,应及时进行核查、汇总数据,于K)月25日前将本行政区域汇总数据(含分地市、分县、分乡镇数据)上报应急管理部。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在开展年报初报填报之前应与本级相关涉灾部门进行会商。(2)年报核报.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会同相关涉灾部门,应在当年12月下旬开始组织核查本年度本行政区域内的灾情和救灾工作数据,于下年1月10日前上报地(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含分乡镇数据)。地(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接到县级报表后,应及时核查、汇总数据,于I月15口前将本行政区域汇总数据(含分县数据)上报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在接到地(市)级报表后,于1月20H前将本行政区域汇总数据(含分地市、分县、分乡镇数据)上报应急管理部。3.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情况报告。统计自然灾害发生后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人员生活救助情况,救助时段为当年12月至次年5月(一季作物区延长至7月)。冬春救助工作实施前,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组织力量深入基层调查受灾困难人员的自救能力及生活困难等情况。(1)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每年9月开始,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应着手调查、核实、汇总当年冬季和次年春季本行政区域内受灾家庭临时生活困难和需救助的情况,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含分乡镇数据),于10月31日前报地(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地(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接到县级应急管理部门的报表后,应及时核查、汇总数据(含分县数据),于Il月5日前报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接到地(市)级应急管理部门的报表后,应及时核查、汇总数据(含分县数据),于11月15日前报应急管理部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以户为单位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并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逐级上报。(2)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每年5月下旬开始(一季作物区为7月),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应着手调查、核实、汇总本行政区域内受灾家庭冬春期间己救助的情况,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己救助情况统计表(含分乡镇数据),于6月1日前(一季作物区为8月1日)报地(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地(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接到县级应急管理部门的报表后,应及时调查、核实、汇总数据(含分县数据),于6月5日前(一季作物区为8月5口)报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接到地(市)级应急管理部门的报表后,应及时调查、核实、汇总数据(含分县数据),于6月10日前(一季作物区为8月10日)报应急管理部。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以户为单位更新补充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并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逐级上报。(七)统计资料公布与共享。本制度所涉及的省级及以上统计数据通过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会商制度按月核定,并定期公开发布:依申请向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成员单位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八)质量控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要求,为保障源头数据质量,做到数出有据,调查单位应该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和归档等管理制度。(九)使用名录库情况。本调查制度使用国家基本单位名录库。二、报表目录表号表名报送期别填报范围报送单位页码报送日期和方式应统表I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快报表实时报送(初报、续报、核报乡.镇、街道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8见总说明应急统表I(附表1)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快报(附表1房屋及居民家庭财产实时报送(初报、续报、核报),启动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时填报。乡、镇、街道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会同相关涉灾部门11应急统表1(附表2)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快报(附表2农林牧渔)13应急统表1附表3)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快报(附表3工矿商贸)15应急统表1(附表4)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快报(附表4基础设施)16应急统表1附表5)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快报(附表5公共服务)18应急统表2救灾工作情况统计快报表实时报送(初报、续报、核报乡、镇、街道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19应急统表3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年报表年报(初报、核报)乡、镇、街道20应急统表4救灾工作情况统计年报&年报(初报、核报)乡、镇,街道22应急统表5受灾地区基础指标统计年报表年报(初报)乡、镇,街道24应急统表6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年报乡、镇、街道25应急统表7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统计表26应急统表8因灾死亡失踪人口一览表实时报送(初报、续报、核报)乡、镇、街道27应急统表9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户一览表实时报送(核报)28应急统表10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年报乡、镇、街道29三、调查表式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快报表表号:应急统表1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填报单位(盖章):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一市(自治州、地区、盟)一县(区、市、,a批准文号:国统制(2023)号旗)有效期至:2026年月指标名称代码计量单位数量甲乙丙1灾害种类台风编号地震震级灾害发生时间灾害结束时间受淹乡镇(街道)数量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失踪人11因灾受伤人"其中:因灾重伤人口紧急避险转移人U紧急转移安置人U其中:集中安置人口分散安置人口集中安置点数量需紧急生活救助人U需过渡期生活救助人U因旱需生活救助人U其中:因旱饮水困难需救助人11因灾死亡牲南其中:因灾死亡大牲畜因灾死亡小牲畜因旱饮水困难牲畜其中:因旱饮水困难大牲畜因旱饮水困难小牲畜农作物受灾面积其中:粮食作物受灾面积农作物成灾面积其中:粮食作物成灾面积农作物绝收面积其中:粮食作物绝收面积AOlOOIAO1002AO1003A01004AO1005A01006AO1007AO1008A01009AOlOlOAOlOllA01012A0013A01014A01015A01016A0017A01018A01019AO1020AO1021AO1022AO1023AO1024AO1025AO1026AO1027AO1028AO1029AO1030AO1031AO1032年,号里氏级年/月/日/时年/月/日个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人个人人人人头只头只头只头只头只头只公域公顷公顺公域公域公顷草场受灾面积AO1033公顷续衣指标名称代码计量单位数量甲乙丙1林地受灾面积AO1034公顷水产养殖受灾面积AO1035公顷倒塌房屋间数AO1036间其中:倒塌住房间数AO1037间倒塌住房户数AO1038户严重损坏房屋间数AO1039间其中:严重损坏住房间数AO1040间严重损坏住房户数A0104I户一般损坏房屋间数AOI042间其中:般损坏住房间数AO1043间一般损坏住房户数AO1044户受损工业企业数量AO1045个受损商贸网点数量AO1046个受损公路长度AO1047千米受损通信线路长度AO1048皮长公里受损通信基站数量AO1049个受损电力线路长度AO1050干米受损输变电设备数量AO1051干米受损水库数量AO1052个受损堤防长度AOI053千米受损市政道路长度AO1054千米受损市政供水管网长度AO1055千米受损学校数量AO1056个受损医院和卫生机构数量AO)057个直接经济损失AO1058万元其中:住房及居民家庭财产损失AO1059万元农林牧渔业损失A01060万元工矿商贾业损失A01061万元基础设施损失AO)062万元公共服务损失AOI063万元其他损失AO1064万元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H期:20年月日填报说明,本表山县级以上(含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林草、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水利、市政、电力、教育、卫生健康、气象等部门和行业组织填报、汇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厅(局)上报本表时应将分地市、分县、分乡镇报表一并上报。逻辑关系,本表的逻辑校验公式:AOIoO72AOloo8;AOloO7二AO1009;A01007A01010;Ao10072AOlOl1;AoIoo72AOIol2;AoloO72AOIOl3;AOIoo72A(HOl4;AOloO72AOIOI5;AO1007AOl017;AOlOo7>A01018;AoloO72AOIOl9AOlO20;A01010A01011;A01013=A01014÷A01015;AOlOI42AOlOI6;AOlOI92AoIO20;A01021AO1O22;A0102lAO1O23;AOlO242AOlo25;AOlO242AOIO26;AOlO272A01028?AoIo292AoIo30:A01031AO1O32;AOIo272AOIo29AOIO31;AolO282AOIo30。AoIO32:AolO362AOIO372AOlo38;AOIO392AOlO40二AOIO41;AOlo422AOlo43二AOlo44;A01058=A0I059+A01060+A01061÷A01062÷A01063+A01064p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快报表(附表1住房及居民家庭财产)表号:应急统表1(附表1)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填报单位(盖章):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一市(自治州、地区、盟)一县(区、市、批准文号:国统制(2023)号旗有效期至:2026年月指标名称代码计量单位数量甲乙丙1一、农村居民住房倒塌农村居民住房户数A02001户倒塌农村居民住房间数AO2OO2间严重损坏农村居民住房户数AO2OO3户严重损坏农村居民住房间数AO2OO4间i般损坏农村居民住房户数AO2OO5户i般损坏农村居民住房间数A02006间农村居民住房经济损失小计AO2OO7万元二、农村居民家庭财产1-受损生产性固定资产经济损失AO2OO8万元受损耐用消费品经济损失A02009万元受损其他财产损失A02010万元农村居民家庭财产损失小计A02011万元三、城镇居民住房倒塌城镇居民住房户数A02012J'1倒塌城镇居民住房间数AO2O13间严重损坏城镇居民住房户数A02014J'1严重损坏城镇居民住房间数A02015间一般损坏城镇居民住房户数A02016J'1一般损坏城镇居民住房间数A02017间城镇居民住房经济损失小计A02018万元四、城镇居民家庭财产受损生产性固定资产经济损失A02019万元受损耐用消费品经济损失A02020万元受损其他财产损失A02021万元城镇居民家庭财产损失小计A02022万元五、住房及居民家庭财产损失合计AO1059万元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年月日填报说明,本表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部门组织填报、汇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厅(局)上报本表时应将分地市、分县、分乡镇报衣一-12-并上报。I.城镇包括城区和镇区,其中,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区域;镇区是指在城区以外的县人民政府驻地和其他镇,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区域:与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不连接,且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特殊区域及农场、林场的场部驻地视为镇区。农村是指城镇以外的区域。2.本表含在城镇和农村地区的各行业、系统的职工住房,在建居民住房,3.家庭财产受损情况统计不含土地损失;文物(如,书画、古玩)等因实际价值难以准确衡量不作统计:个人贵重物品(如,金银首饰等)因难以准确确定数量不作统计:宠物、金融资产等也不作统计:生产性固定资产中农业机械等若只做家庭自用时,计入本表。4.本表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部门组织填报、汇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厅(局)上报本表时应将分地市、分县、分乡镇报表一并上报。逻辑关系:I.A02002A0200LA020042AO2OO3,A02006A02005.A020I32A020I2,A020I52A02014,A02017A02016;2.A02011=AO2OO8+A02009÷A02010;3A02022=A02019+AO2O2O+A0202I;4.A01059=A02007+A02011÷A02018÷A0202211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快报表(附表2农林牧渔)表号:应急统表1(附表2)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填报单位(盖章):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_省(自治区、直辖市)一市(自治州、地区、盟)一县(区、市、批准文号:国统制(2023)号旗)有效期至:2026年月指标名称代码计量单位数量甲乙丙1一、农业农作物受灾面积A03001公顷其中:粮食作物受灾面积AO3OO2公顷农作物成灾面积AO3OO3公顷其中:粮食作物成灾面积AO3OO4公顷农作物绝收面积AO3OO5公顷其中:粮食作物绝收面积A03006公顷受损农业生产大棚面积AO3OO7公顷农业经济损失小计AO3OO8万元二、林业-草场受灾面积A03009公顷草场过火面积A030W公顷林地受灾面积A0301I公顷林地过火面积A030I2公顷林业草原经济损失小计AO3O13万元三、畜牧养殖业因灾死亡大牲畜A03014头因旱饮水困难大牲畜A03015头因灾死亡小牲畜A03016头(R)因旱饮水困难小牲畜A03017头只)因灾死亡家禽AO3O18只倒塌或损毁圈舍面积A03019乎方米饲草料损失A03020吨畜牧养殖业经济损失小计A03021万元四、渔业水产养殖受灾面积A03022公顷受损养殖设施经济损失万元渔业经济损失小计A03023万元五、农林牧渔业损失合计A01060万元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年月日填报说明。本表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组织填报、汇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厅(同)上报本表时应将分地市、分县、分乡镇报表一并上报。逻辑关系,1.A030012A03002,AO3OO3二AO3OO4,A03005A03006,A0300l2A030032AO3OO5,AO3OO2二A03004A03005;2.A030092A03010,A030112A030I2:3.AOI060=A038÷AO3O13+A03021+A03023。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快报表(附表3工矿商贸)表号:应急统表1(附表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23)号3)填报单位(盖章):一省(自治区、直辖市)_市(自治州、地区、盟)一县(区、市、旗)有效期至:2026年月指标名称代码计量单位数量甲乙丙一、工业-受损工业企业数量A04001个工业经济损失小计AO4OO2万元二、批发和零售业受损批发和零售网点数量AO4OO3个批发和零售业经济损失小计AO4OO4万元三、住宿和餐饮业受损住宿和餐饮网点数量A()4OO5个住宿和餐饮业经济损失小计A04006万元四、金融业受损金融网点数量A04007个金融业经济损失小计A04008万元五、工矿商贸经济损失合计A01061万元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Fl期:20年月n填报说明t本表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组织填报、汇总,统计范围为本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导致工矿商贸业厂房、仓库、设备设施、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待售商品等遭受损毁的企业和网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厅(局)上报本表时应将分地市、分县、分多镇报表一并上报。逻辑关系rA01061=A04002+AO4OO4+A04006+A048。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快报表(附表4基础设施)表号:应急统表1(附表4)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填报单位(盖章):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_省(自治区、直辖市)_市(自治州、地区、盟)_县(区、市、批准文号:国统制(2023J号旗)年月有效期至:2026年月指标名称代码计量单位数量甲乙丙1一、交通运输受损公路长度A05001千米阻断公路长度A05002千米受损铁路长度AO5OO3千米受损水运航道长度AO5OO4千米受损机场数量A05005个交通基础设施经济损失小计A05006万元二、通信受损通信线路长度A05007皮长公里受损通信基站数量AO5OO8个通信基础设施经济损失小计A05009万元三、电力受损电力线路长度A05010千米受损输变电设备数量A05011台/套电力基础设施经济损失小计A05012万元四、水利受损水库数量AO5O13座受损水电站数量A050M座受损堤防长度AO5O15千米受损护岸效量A05016处受损水闸数量A05017座受损塘坝数量AO5O18座水利基础设施经济损失小计A05019万元五、市政受损市政道路长度AO5O2O千米受损市政供水管网长度A05021千米受损市政排水管网长度A05022千米受损市政供气供热管网长度A05023千米市政基础设施经济损失小计A05024万元7:农村生活设施受损村道长度A05025干米L续表指标名称代码计量单位数量甲乙丙1受损供水管网长度A05026千米受损供电线路长度A05027千米农村地区生活设施经济损失小计A05028万元七、基础设施经济损失合计AO1062万元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年月日填报说明r本表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会同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水利、市政、电力等部门和行业组织填报、汇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IS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厅(局)上报本表时应将分地市、分县、分乡镇报表一并上报。逻辑关系r1.A05001AO5OO2?2.A01062=A05006+A05009+A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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