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油污管理经费招标文件.docx
船舶油污管理经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采购公告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4(一)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4(二)总则6(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7(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8(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1(六)竞争性磋商与评审11(七)授予合同14第三部分项目采购需求16第四部分合同条款20第五部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7第六部分竞争性磋商评定办法42第一部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船舶油污管理经费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19日14:30时(北京时间)前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浙圣加采(2023)128号项目名称:船舶油污管理经费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426000最高限价(元):426000采购需求:项号标序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简要规格描述1船舶油污管理经费1项426000船舶油污管理经费包括船舶油污水上船接收服务、油污水处置、岸上接收点运行等工作。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一年。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9日,每天下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方式:在线下载获取售价(元):0报名方式: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报名。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9月19口14: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https:Io由n.zcvR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3年9月19日14:30(北京时间)开标地址(网址):政采云https:I评审地点: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并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收件人本人签收时间为准),可(不强制)以U盘等形式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密封快递(推荐顺丰)送。3、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问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4、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审”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5、以U盘等形式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用于电子交易方式异常情况处理。6、本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嘉兴市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政府采购贷款流程:htp:WWZXfW005012201810167e541bf4-ad29-4286-ace8-dl2clb2c54fc.hlml。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一)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船舶油污管理经费2项目编号浙圣加采(2023)128号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4采购人5采购代理机构6采购内容船舶油污管理经费,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7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L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中国政府采购网(WWW)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SI不接受口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9踏勘现场R不组织组织10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R不允许允许11报价货币人民币12报价语言中文1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份数(1)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 “备份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后邮寄、一份(不强制)。(3)成交供应商需提供完整的一正两副纸质响应文件资料14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起60天。15签字或盖章要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需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均加盖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单位全称的公章,不得使用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类似图章代替,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16密封、装订要求Z17竞争性磋商样品囹不需要需要18投标保证金不设保证金。19履约担保0不需要口需要应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履约保证金(现金或银行保函、保险保函)。20竞争性磋商报名时间及获取方式竞争性磋商报名时间:2023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取方式:在线下载获取。2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政彩云电子上传。截止上传时间:2023年2月坦日14:30;22竞争性磋商开始时间竞争性磋商地点竞争性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2月母日14:30(北京时间)竞争性磋商地点:23竞争性磋商程序(1)宣布竞争性磋商纪律;(2)公布在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名称;3)宣布与会人员姓名;(4)介绍竞争性磋商步骤;(5)竞争性磋商小组审阅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6)竞争性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竞争性磋商;(7)竞争性磋商小组要求各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在线报价,时间:30分内);(8)竞争性磋商小组进行合议,根据评定标准确定成交供应商。24竞争性磋商小组的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的构成:由采购人代表1名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2名,共3人组成;评审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执行。25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湎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6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夏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27注意事项1 .磋商供应商如发现磋商文件及其评审办法中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于答疑截止日期前同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映,逾期不得再对磋商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2 .该项目成交公示期间,磋商供应商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磋商小组(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提供来源并经查实的例外)并作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3 .质疑、投诉人未按前列序号第25、26条规定进行质疑、投诉(申诉)、举报等,均属于扰乱市场不良行为,直至公示。4.磋商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未响应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28开评标管理评审小组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技术标评审结束后,由评审专家签字确认。评审专家审核投标报价,汇总资信技术分、商务分,根据得分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规定时间内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邮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9其他要求1、请务必确保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解密失败。2、请务必确保响应文件制作时所用的CA锁与响应文件解密时的CA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解密失败。3、在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前,请务必检验CA锁与所用电脑的兼容性,部分电脑因CA驱动未正常安装、USB接口兼容性差等原因可能造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4、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及提醒操作的,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全套纸质投标文件一正贰副。30解释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阶段的约定,按采购公告、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评定办法、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木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组织单位负责解释。(二)总则1. 说明1.1 本次竞争性磋商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浙江省及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政府采购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组织和实施。1.2 资金来源:已落实。2. 定义及解释2.1 采购人:海盐县交通运输局;2.2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3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是响应采购、参加竞争性磋商竞争的依法成立的的供应商;2.4 成交供应商:系指在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成交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2.5 竞争性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是依政府采购法组建的专门负责采购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2.6 日期:指公历日;2.7 合同:指由采购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2.8 “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3. 合格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 未被“信用中国"(WWlV)、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保密与披露事项4.1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不得串通,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扰乱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4.2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竞争性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竞争性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4.3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审有关的人员披露。4.4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认为适当时,或在任何第三者提出要求(书面或其他方式)时,无须事先征求成交供应商同意而披露关于已订立合约的资料、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成交服务的有关信息以及合约条款等。5. 竞争性磋商费用5.1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竞争性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 现场踏勘:/7. 竞争性磋商委托7.1 如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具备以下几项条件,否则取消竞争性磋商资格:a.加盖单位公章b.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c.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其它证件无效(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8. 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8.1 竞争性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服务,以及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采购公告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采购需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竞争性磋商评定办法第七部分补充通知及答疑(若有)8.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关技术和商务条款,将在该条款前以“”醒目标识。9.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9.1 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均应在答疑截止期规定时间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寄送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答疑截止期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以邮寄、传真或类似的方式送达所有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0.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说明10.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同一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10.2 供应商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否则竞争性磋商小组将作出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可能导致无效。1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1 1.1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编写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一)资格文件部分(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第五部分附件二);2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第五部分附件三);(3)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4)关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的声明函(见第五部分附件四);(5)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扫描件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6)提供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7)提供最近一个季度企业社保的证明;(8)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9)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见第五部分附件五);(10)供应商企业情况介绍(附财务报表、资质、信誉证明、人员规模等)。(11)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文件(见第五部分附件十一、十二、十三);(二)资信、技术文件部分(12)资信、技术响应一览表;(见第五部分附件六);(13)供应商企业荣誉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14)自2018年1月以来类似项目合同原件扫描件;(15)诚信承诺书;(见第五部分附件七);(16)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学历、简介、社保证明等;(17)项目组成员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社保证明等;(18)项目技术实施方案(按评分办法);(19)采购文件规定需要的其他资料及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三)报价文件部分(20)竞争性磋商函(见第五部分附件八);(21)第一轮报价一览表(见第五部分附件九);(22)第一轮报价明细表(见第五部分附件十);(23)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见第五部分附件十四);(24)采购文件规定需要的其他资料及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12. 竞争性磋商响应格式填写说明12.1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编制目录,混乱的编排导致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采购代理机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风险。12.2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提供虚假证明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将被取消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并在政府采购宣传媒体上予以公告。13. 竞争性磋商有效期13.1 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起60天,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竞争性磋商而予以否决。13.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14. 竞争性磋商报价14.1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价格应该用人民币表示。竞争性磋商报价应包括完成供货和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14.2 根据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工作要求,最后只允许有一个竞争性磋商报价,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重要性,在竞争性磋商结束后提供给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最优惠的竞争性磋商价格,14.3 最后的竞争性磋商报价不应高于首次报价,其报价明细表中各项报价需另行明确,否则各项报价均按比例下调。15.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5.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是属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自己制作的均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规定处由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15.2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如有修改,修改处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15.3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或采购组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串通行为认定:(1)不同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人员编制的;(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人员办理投标事宜的;(3)不同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内容出现非正常的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或在完全可比的情况下投标总价均高于市场平均价的;(4)不同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或实施人员出现同一单位的工作人员或同一人的;(5)不同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授权代表为同一单位的工作人员的;(6)不同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或在一个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遗留有其他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签名、盖章等不属于本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必需的信息资料的;(7)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采购组织单位协助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撤换或更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8)采购组织单位泄露有意向参加政府采购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名称、数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的;(9)不同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之间私下达成书面或口头协议,指定一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成交或轮流成交的;(10)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6.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标记16.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文件封面上写明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编号、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格式参考附件一。17. 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17.1 本次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开始时间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公告工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规定的截止时间。17.2 在推迟了竞争性磋商开始时间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受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8.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8.1 竞争性磋商响应电子文件逾期递交的;18.2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六)竞争性磋商与评审19. 竞争性磋商19.1 竞争性磋商时间和地点: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公告工19.2 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和主持竞争性磋商会议,业主代表及纪检监督人员参加竞争性磋商会议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0. 竞争性磋商小组的组建20.1 本次采购依法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1名和2名有关专家共3人组成。21. 竞争性磋商工作程序21.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文件)在规定时间递交后,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首先审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资格要求等;其次审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了相应的响应。21.2 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竞争性磋商。在竞争性磋商中,竞争性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其他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1.3 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包括竞争性磋商内容及合同主要条款、评定成交标准),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分轮报价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21.4 本次竞争性磋商允许两次报价,竞争性嵯商响应文件为首次报价。21.5 竞争性磋商结束后,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合格通过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根据商谈内容进行第二次报价(即最后报价),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报价不应高于上轮的报价(竞争性磋商采购需求内容变更的除外),可与上轮报价相同;未报价者,视同与上轮报价相同。21.6 如竞争性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服务质量、不能诚信履行及不正当竞争的可能时,竞争性磋商小组有权通知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限期进行解释。若该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解释,或做出的解释不合理并否决改变,经竞争性磋商小组取得致意见后,可确定拒绝该报价。21.7 如果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报价高于政府采购预算金额或明显偏离市场正常价格时,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对受影响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22. 评审22.1 在竞争性磋商时下列情况按照无效标处理:(1) 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且未注明哪个有效的;(3)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且不同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法进行修正的;(4)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竞争性磋商有效期、交货期(服务期)、质保期等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6)不响应或者擅自改变采购文件要求或者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提供的服务不满足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以及商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8)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服务内容,或者虚假投标的;(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需签字或盖章的地方未加盖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单位全称的公章,或使用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类似图章代替,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0) 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11) 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12) 授权代表未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2.3 竞争性磋商小组将根据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和承诺,按评定办法计算综合得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序第一名的为成交供应商,其余排序第二,第三名的供应商为备选成交供应商。23.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23.1 采购代理机构按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评审结果,确定综合得分排序第一的预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预选成交供应商因故不能成交时,可以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备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其因故不能成交时,可以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三的备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3.2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WWW)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4. 评审过程保密24.1 竞争性磋商之后,直到授予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竞争性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5. 否决任何或所有竞争性磋商的权利25.1 竞争性磋商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竞争性磋商都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竞争性磋商。25.2 如果成交预选供应商不能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或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与事实不符,影响采购的公平公开及合同的实施,采购人有权在授予合同前任何时候依照法定程序将合同授予成交备选供应商。如果成交备选供应商仍无法签订合同,采购人将依法不接受或否决任何竞争性磋商,并宣布采购无效,对受影响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26. 质疑与投诉26.1 木项目采购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6.2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6.3 本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6.4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1)质疑受理机构:(2)投诉受理机构:(七)授予合同27. 合同授予标准27.1 最终审查竞争性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进行最终审查。最终审查的主要内容是:1)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资质、业务能力、信誉及以往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业绩和表现;2)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能力。27.2 最终审查工作如需成交供应商配合,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27.3 成交供应商如未能通过最终审查,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具体情况,提出具体限时整改要求,成交供应商如未能达到整改要求,其成交资格将被取消。27.4 采购代理机构将合同授予获接受竞争性嵯商的成交供应商。28. 成交通知28.1 在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书面的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9. 签订合同29.1 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直接签订合同。29.2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成交供应商自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9.3 成交供应商不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天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代理机构即可取消该单位的成交权,另选其它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成交。30. 采购结果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31. 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1.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有关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32. 代理服务费经采购人和代理人双方协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5000元由成交供应商(中标单位)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请供应商在报价中予以考虑,该费用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付清。收款人名称:第三部分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省港航管理局、关于“五水共治”工作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6)12号)等文件要求,计划对海盐县交通运输局管辖区域内船舶实施油污水及生活污水上岸回收处理。船舶油污管理经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市场化运作模式,由经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作为船舶污水处理站运营的责任主体,负责海盐县交通运输局船舶污水处理站的日常运行与维护。二、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1 .采购内容根据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需求以及码头环保的相关要求,为了改善水质、美化环境,持续推进我县“一船一站一机制”,需对我县内河港口和服务区的近20000艘次船舶提供油污水无偿接收、处置服务。油污管理经费包括船舶油污水上船接收服务,油污水处置费用,生活污水、油污水岸上接收点处置运行费三项。船舶在航行、维修和保养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一定船舶油污水,这部分油污水类型的存在,对内河水环境带来潜在风险,为确保船舶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油污水能得到有效接收处置。根据嘉兴市“五水办”与嘉兴市交通运输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船舶油污水等污染物防治的实施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海盐县交通运输局针对我县船舶油污水的回收服务进行采购。依托船舶油污水回收船(站)对船舶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油污水(包括送交到港口、码头的船舶油污水)进行收集储存。油污水处理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理,保障船舶油污水收集上岸后能及时得到有效处理,防止出现二次污染。本合同处理的船舶油污水废物,其国家危险废物目录类别为:废物名称:废矿物油废物代码:HW900-210-08;如中标供应商无相应废油处理资质的,应进行分包且通过采购方的同意。2 .项目实施要求(1)要求专职从事该项目的人员包括项目管理人员、船舶污水处理站运行维护人员等,以上人员由投标人按照现场实际情况配备,但必须确保在服务期内船舶污水处理站日常正常使用及相应设施的完好,船舶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及时服务到位,同时相应岗位必需符合相关的规范、条件与要求。(2)要求中标供应商人员配备必须满足要求、机构设置合理,公司管理规范,各类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操作流程科学,制定的方案合理。(3)做好船舶污水处理站处理装置的运行、管理、维护与保养工作,保证处理装置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同时船舶污水处理站处理装置处理后的排放水要符合国家排放标准,排放水每月至少一次送环保部门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按规定排放;(4)购置必要的工作着装、防护用具及易损器具等易耗品,保护工作人员不受伤害和便于工作;购置用于处理船舶污水的药品和器材要符合国家的标准;3 .服务质量要求船舶污水处理站在实际运营条件与设计条件相符的情况下,要求运营与处理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保证出水水质处理结果达到国家标准,废弃物定时合理处置,保证污水处理站正常良好运行。附:船舶污水处理站设备污水处理工艺流程简图:1.含油废水处理工艺流程:2.船舶综合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处理后的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三级标准。三、商务要求表1、服务期限:自签订之日起一年。2、付款条件:每年分四次支付(每次一个季度),无任何异议的情况下,每季度经采购人考核,考核成绩合格且每季度末出水水质经检测合格,凭合格报告及中标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对中标供应商支付当季全额服务费用;如考核成绩不合格,则按考核实际成绩支付当季服务费用(考核表建附件B)o3、安全生产:中标供应商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生产,需加强对工作人员文明安全教育,提供安全设施设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和一切意外事故,均由供应商负责。四、转包与分包本项目允许分包。五、其他说明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木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见附件A)2、根据政府采购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相关政府采购政策的具体实施规定如下:中小微型企业的认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可根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