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学前及义务教育学校高质量发展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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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学前及义务教育学校高质量发展项目招标文件.docx
公开招标文件推进学前及义务教育学校高质量发展项目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6第三部分采购需求18第四部分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20第五部分合同主要条款27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0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经湖州市南同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批准(财政审批编号:临2023729号),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湖州市南潺区教育局的委托,就湖州市南潺区教育局推进学前及义务教育学校高质量发展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TZB-2023090069项目名称:湖州市南济区教育局推进学前及义务教育学校高质量发展项目预算金额(元):2700000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服务期限:24个月,具体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中小企业要求行业标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10月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公告页面附件招标文件可以下载,仅供浏览使用;售价: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7B14:00前(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开标时间:2023年10月7日14:00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在线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2、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要求供货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在线投标响应文件。评标时如出现需要询标情况,一律采用电话询标,请各投标代表保持电话畅通。4、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WwW.1V)或“政采贷”平台网页()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政采贷”联系电话:)O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与要求1项目名称湖州市南济区教育局推进学前及义务教育学校高质量发展项目2编号招标文件编号:CTZB-2023090069财政审批编号:临2023729号3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6项目预算2700000元8服务期限24个月,具体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9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0答疑和澄清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地址为:,联系电话:,联系人:(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顺丰,邮寄时,请备注工作日配送,各供应商应时刻关注物流信息,显示签收时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予以确认)o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效的,贲任自负。11投标文件的制作1、投标文件的制作: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2、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电子响应文件、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不做强制性要求,具体内容如下:2.1 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超过上传时间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2 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供应商如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应按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加密提供;须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供纸质响应文件(包括最终报价文件)二份。中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拯文件应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相一致。12招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7日14:00时前(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在线投标响应文件。13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3年10月7日14:00时整(北京时间);地点:地点:14电子响应文件L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2 .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接收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6日下午14:00时前,拒绝到付,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被拒收。邮寄地址为:,联系电话:,联系人:(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顺丰,邮寄时,请备注工作日配送,各供应商应时刻关注物流信息,显示签收时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予以确认)。3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1)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时间上传的;2)仅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3)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按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未提供或因供应商问题造成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5评标办法及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16中标公告招标结束,采购人确认采购结果后2天内,中标公告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7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1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19投标文件有效期60天(日历天)本项目代理服务费:22500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20代理服务费代理费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当日一次性结清。单位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21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一、总则1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 .定义2.1 “招标人”系指湖州市南丹区教育局。2.2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3 “投标人”系指响应本次招标,参加投标的供应商。2.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服务义务。2.5 “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3、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4、投标委托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须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六部分)。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6、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8、特别说明:8.1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8.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8.3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招标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8.4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5 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9.1 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9. 2支持中小企业发展9.1.1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9.1.2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9.1.3 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9.1.4 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9.1.5 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O9.1.6 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0.询问、质疑、投诉10.1 供应商询问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其中有误或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10.2 供应商质疑10. 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10. 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采购文件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0.1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0.2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0.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0.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0.3.4事实依据;10.3.5必要的法律依据;10.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10.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0.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10.6质疑接收人:详见前附表10.7供应商投诉10.8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10.9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10.10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1 .招标文件的构成1.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1.2 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公告、内容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自行于招标公告所在网站获取相关信息(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如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澄清(修改)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1.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附件中直接下载仅供浏览使用。未按照公告要求完成采购文件获取的,投标无效。3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如果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4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6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需加盖公章部分均应采用电子签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可加盖实体印章)。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6.1 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5.1.1投标声明函5.1.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5. 1.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提供“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5.1.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5.1.5信用承诺书5.L6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证明5.2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5.2.1对本项目的了解5.2.2培训方案5.2.3课程设计方案5.2.4专业指导和评估方案5.2.5人员配置方案5.2.6履约服务能力5.2.7供应商业绩5.2.8技术/商务偏离表5.3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5 .3.1开标一览表6 .3.2投标报价明细表7 .3.3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8 .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未按本条规定的格式编制的,投标无效;8.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商务技术文件”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基础上适当调整,以使内容更加完备,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8.2 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一“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8.3 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9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9.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9.2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0 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0.1 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8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9 .3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9 .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无效”章节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0 .投标有效期10. 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0.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或更换投标文件。10.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公告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开标1.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2、资格审查2.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2. 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3. 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2.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3、信用信息查询3.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中国政府采购网(WwW)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3.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4.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六、定标1.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中标通知书与中标结果公告2.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2.2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1 .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1 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1.2 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3 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八、合同授予1 .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 .合同的签订2.1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投诉处理等原因导致签订合同延误的除外),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2 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 .履约保证金无九、履约验收1.履约验收1.l采购人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履约验收,出具验收书,存档备查。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 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货物类项目,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服务类项目,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工程类项目应当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1.3 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1.4 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1.5 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O1.6 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服务内容1、南丹区学前教育阶段人才的培育:针对学前教育须开展一系列培训,涵盖教育管理、幼儿心理学、教学设计与评估、教师培训与管理、家长沟通与合作等多个方面,以提高幼儿园的管理和教育教学质量。针对中小学校长须涵盖教育管理、教育法律法规、教学设计与评估、教师培训与管理、家校合作与沟通、培养学生素质等多个方面,以提高学校的管理和教育教学质量。2、助推南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优质均衡发展:按照“紧密合作、优质共享、提质增效”的思路,通过促进组织更紧密、师资安排更紧密、教科研更紧密、评价更紧密,激发学校创新活力,实现管理、师资、课程、文化等互通互融,提高办学效益,整体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3、助力南用基础教育融入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发展进程。协助南丹地区学校与周边长三角地区开展教育合作,通过合作交流、合作办学等建立形式多样的合作教育教学模式,共同提升办学质量,促进长三角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二、服务要求1.教育咨询服务:提供教育咨询服务,包括教育政策咨询、教育资源咨询、教育评估咨询等,帮助南河区教育部门、学前幼儿园和中小学学校解决教育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供应商须对咨询服务提供体系化的方案。2 .教育培训服务:提供专业的教育培训服务,包括校园级领导教育管理培训、教学能力培训、课程设计培训等,以提高教育教学人员的能力和素质。供应商须提供详实的培训计划方案。3 .教育资源共享服务:通过共享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包括专家调研、专家讲座,教育教学交流等,帮助学校提升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供应商须具备基础教育专家智库等相关资源,并有相关案例成果。4 .文化营造:充分发挥教育论坛、教学展示活动的宣传引导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营造有利于南丹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供应商须明确文化营造的方式方法、预估效果等。三、团队要求1.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服务要求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及专家团队。团队人员均应具备17深厚的教育行业背景,长期服务于集团化办学研究机构并熟悉紧密型学区和集团建设,具有适合本项目服务范围要求的集团化办学研究服务经验。2 .项目实施团队具备专业的咨询服务能力,具备完善的服务体系及应急响应能力。3 .供应商应提供不少于5人服务团队,并提供拟服务人员情况介绍及资格证书情况说明。4 .配备项目负责人与采购单位对接,随时保持沟通,及时汇报项目实施进程。四、服务人员要求本项目涉及学校,任何来历不明或有刑事犯罪记录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中标单位须对此严格把关,承诺在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时一并提供每位服务人员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如违反该项要求,对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承担一切责任。五、商务条款1、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报价中,各供应商应认真核算清单中所需费用,凡未列入的,将被视为均已包含在磋商总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成交价格以外任何费用。2、培训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服务期:24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付款方式:采购人自采购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15日内支付预付款,预付款合同总金额的40%,项目服务期结束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余款。供应商应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正规税务发票。【注:本服务项目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成交供应商负担】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方法1.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的回避。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3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4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3.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三、评标委员会的职责4.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中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4.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4.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4.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4.5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4.6 法律、法规、规章、招标文件等规定的其它事项。5.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5.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5. 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财政部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5. 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5.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195.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5.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5.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5.1-5.7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四、评审程序6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投标无效情形的,投标无效。7 .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以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在1小时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8 .比较与评价。标委员会应当按照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9 .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10 .报价审核。对经商务和技术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10.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10.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0.3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10.4投标价格的修正原则。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0.4.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10.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0.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0.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10.4.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投标无效。IL汇总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12.中标候选人推荐。12.1评审后总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以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得分与报价均相同的,由采购人当场随机抽取产生第一中标候选人。12.2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低者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与报价均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3.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1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13.3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13.4投标文件“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中出现用于价格分评审的投标报价的(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参与“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的报价除外);13.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对招标服务或对技术或产品等要求未详细应答或应答内容不全、有缺失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13.6投标文件关键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13.7投标文件重要信息前后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询标后仍然无法评审的;13.8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3.9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应当提供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内的节能产品或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如果本项目采购涉及节能品目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13. 1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3.11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13.12投标人所投内容不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