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用监督管理办法.docx

    • 资源ID:6636193       资源大小:25.62KB        全文页数:11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用监督管理办法.docx

    XX市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市场秩序,增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市场诚信意识,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根据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XX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规定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XX市消防救援机构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信用评价、信用监管、信用公示、修复和信用惩戒等,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技术服务活动,并对服务质量负责。第四条倡导和鼓励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积极参加公益性消防技术服务以及消防救援机构组织的重要场所消防服务保障、消防行政管理辅助活动等。第五条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加强诚信建设和守信教育,健全内部诚信制度,提高诚信经营水平。第二章信用等级评价第六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用等级划分为优(A、A.)、良(B+、B、B-)、中(C+、C、C-)、差(D)四等九级。第七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价采用积分制,分值由基础分、加分、减分构成,基础分为700分。第八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用等级根据评价周期内积分确定:分值在900分以上的,分值在850-899分的,分值在800-849分的,分值在700-799分的,分值在600-699分的,分值在550-599分的,分值在500-549分的,分值在450-499分的,分值在350-449分的,评价为A级; 评价为A-级; 评价为B+级; 评价为B级; 评价为B-级; 评价为C+级; 评价为C级; 评价为C-级; 评价为D级。第九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价周期为一个自然年度,每个评价周期初始分值为700分,评价周期届满,积分清除,不转入下一个评价周期。首次评价周期为评价标准发布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第十条在评价周期内,评价对象在重大火灾事故、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或被列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直接评定为D级并即时调整公布评价信息。第十一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在市消防救援总队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向社会正式公布。第十二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市消防救援总队提交异议申请。市消防救援总队自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申请被采纳的,对评价结果进行调整。第三章信用等级积分第十三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项次减100分:(一)不具备从业条件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二)出具虚假文件、失实文件的;(三)冒用其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名义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四)无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或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的;(五)经火灾事故调查认定,对亡人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六)为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申请材料的;(七)向消防救援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第十四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项次减50分:(一)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未签名、盖章的;(二)所属注册消防工程师同时在两个以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或在其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任职的;(三)指派无相应资格从业人员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设施操作员未到现场实地开展工作的;(五)转包、分包消防技术服务项目的;(六)未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开展检测、维护保养、评估的。第十五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项次减25分:(一)未设立技术负责人、明确项目负责人的;(二)未依法与委托人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的;(三)未建立和保管消防技术服务档案的;(四)未在经营场所公示营业执照、工作程序、收费标准、从业守则、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投诉电话等事项的;(五)未在经其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上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的。第十六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项次减10分:(一)未将发现的隐患问题以书面形式告知委托人并制定整改方案的;(二)未健全和保管消防技术服务档案的;(三)未在“XX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备案消防技术服务项目合同、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的;(四)开展执业项目时指派的消防设施操作员低于两人的;(五)开展执业项目时指派的消防设施操作员无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第十七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聘请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在2人以上,每多聘请1人加5分,最多加50分;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6人以上(其中中级2人以上),每多聘请1名中级技能等级的人员加2分,最多加20分,每多聘请1名高级技能等级的人员加5分,最多加50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人员的认定数量为本年度执业人员执业时间跨度不低于6个月且执业不少于3个项目的人员数量。第十八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开展执业活动中,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表彰的,每次对该机构加20分,最多加40分。第十九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参加省级以上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消防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的,对该机构加20分;获得消防职业技能竞赛二等奖的,对该机构加15分;获得消防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的,对该机构加10分。第二十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被消防救援机构聘为省、部级专家的,每人次为该机构加10分,最多加20分。第二十一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参与编写国家、行业、地方消防技术标准的,每项次对该机构加5分,最多加20分。第二十二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承担消防行业课题研究、相关专利或软件研发并被消防救援机构推广应用的,每项次对该机构加10分,最多加20分。第二十三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管理系统”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技术服务活动,使用率为100%,加50分,使用率为90%以上的,加30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管理系统”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技术服务活动,使用率为70%以上的,加50分,使用率为50%以上的,加20分。第四章分级监管应用第二十四条消防救援机构依据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用等级情况进行差异化监管。(一)信用等级为优的,每年仅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开展一次监督检查。(二)信用等级为良的,每年最多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和专项检查分别开展一次监督检查。(三)信用等级为中的,每年至少开展三次监督检查。(四)信用等级为差的,每年至少开展四次监督检查。第二十五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用等级A-以上的,除不具备从业条件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出具虚假、失实文件和不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开展技术服务活动等违法行为以外,推行首违不罚(有且只有一次),限期改正制度。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用等级B-以上的,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第二十六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用等级A的,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范围内,按最低限实施(仅限本年度第一次行政处罚);等级A-的,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范围内,降低50%处罚幅度(仅限本年度第一次行政处罚);等级C、C-.D的,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范围内,按最高限实施行政处罚。第二十七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与等级C+以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合同,接受其消防技术服务的,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监督抽查频次。第五章失信惩戒第二十八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用等级B+以上的,市消防救援总队推荐优先参与政府部门组织的专项消防检查、消防评估、隐患整改、消防技术标准制修订等活动;等级C以下的,限制参与政府部门组织的专项消防检查、消防评估、隐患整改、消防技术标准制修订等活动。第二十九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被消防救援机构给予行政处罚的,按照XX市消防系统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对其进行分类,对分类为一般、严重的违法行为列为消防安全违法失信行为在市消防救援总队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并将其推送到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公示。第三十条消防安全违法失信行为被公示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公示期间将作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市场主体依据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进行惩戒。(一)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市场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二)有关政府部门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参考使用信用信息;(三)征信机构采集相关失信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评级机构在信用评级中参考使用相关失信信息;(四)金融机构查询相关失信信息,在投融资、授信、贷款、保荐、承销、保险等服务中参考使用;(五)各类市场主体依法依规查询相关失信信息,在市场活动中参考使用。第三十一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法失信行为公示期届满XX市消防系统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规定的公示期限后,市消防救援总队停止在市消防救援总队相关网站公示相关违法失信信息。第六章信用修复第三十二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法失信行为公示期届满XX市消防系统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规定的最短公示期,并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可以向市消防救援总队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第三十三条提出信用修复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一)信用修复申请表;(二)行政相对人主要登记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三)已履行行政处罚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第三十四条市消防救援总队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受理申请的,应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核实,决定是否予以修复。市消防救援总队决定修复的,应当于3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市消防救援总队相关网站公示相关违法失信信息,并将修复情况推送到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第三十五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已在“信用中国”修复其消防安全违法失信行为的,在提出信用修复申请时可一并提交本机构在“信用中国”的信用信息报告。市消防救援总队应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用信息报告进行核实,修复情况属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市消防救援总队相关网站公示相关违法失信信息。第三十六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被处以责令停止执业,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不可修复的特定严重失信行为,公示期间不予修复。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七条本办法中的“以上、以下”均含本数。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XX市消防救援总队负责解释。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L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用修复申请表2.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用修复回复单附件1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用修复申请表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信用信息修复申请消防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本单位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利影响情况(附佐证材料)(可附页)信用承诺本单位(本人)承诺所填写内容和提交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备注附件2同意/不同意修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用回复单(消防救援机构名称)编号:2022第0001号XXXX:你(单位)因XXXXXX,被列入失信行为管理,于年月日提交了信用修复承诺书、行政相对人主要登记证照复印件、已履行行政处罚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材料。根据XX市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经我总队核实,你(单位)不符合/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积分信用修复条件,不予/予以对你(单位)积分信用修复。特此回复。消防救援机构名称(印章)年月曰申请单位(人)签收:年月曰

    注意事项

    本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用监督管理办法.docx)为本站会员(李司机)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