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教学及教学管理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办法.docx

    • 资源ID:6634972       资源大小:22.79KB        全文页数:8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教学及教学管理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办法.docx

    教学及教学管理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预防和减少各类教学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修正稿)、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教学及教学管理事故(以下统称“教学事故”)是指任课教师(含校内外兼职兼课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等在教学、教学辅助、教学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影响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的各类责任事件。第三条按情节轻重,教学事故分为四级:一级(重大)、二级(较大)、三级(一般)、四级(轻度违规)。第四条本办法从课堂教学、考试与成绩管理、教学管理、教学辅助四方面对各级教学事故进行认定及处理。第五条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遵循违纪必究、客观公正的原则。第六条本办法适应于我校从事教学、教学管理、教学辅助的教职员工。二、课堂教学事故认定第七条无不可抗力原因,上课迟到或提早下课:(一)10分钟以下。定为四级教学事故。(二)10分钟以上、45分钟以下。定为三级教学事故。(三)45分钟以上、90分钟以下。定为二级教学事故。第八条未履行相关手续,请他人代课:(一)2学时以下。定为三级教学事故。(二)3学时以上。定为二级教学事故。第九条未履行相关手续,擅自缺课、停课2课时以上。定为一级教学事故。第十条未履行相关手续,擅自调整上课时间、地点。定为三级教学事故。第十一条未履行相关手续,擅自将分班课改为合班课或将合班(整班)课改为分班(组)课。定为三级教学事故。第十二条来到教学场所但未按授课计划开展正常教学活动:(一)1学时以下。定为三级教学事故。(二)1学时以上、2学时以下。定为二级教学事故。(三)2学时以上。定为一级教学事故。第十三条上课因私接打手机。原则上定为四级教学事故。第十四条在机房、语音室、多媒体教室上课的教师,不按操作规程开关仪器设备;或在上午、下午、晚上最后一节课上课的教师不按提示的操作规程关闭机房、语音室、多媒体教室门窗和总电源:(一)经检查,发现3次以上。定为四级教学事故。(二)造成设备损坏或财产损失价值在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定为三级教学事故。(三)造成设备损坏或财产损失价值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定为二级教学事故。(四)造成设备损坏或财产损失价值在100OO元以上。定为一级教学事故。第十五条未按规定填写班级教学日志、实训日志并在考勤表上签名,经检查发现3次以上。定为四级教学事故。第十六条所讲授课程未按规定准备好上课所需教案(含电子教案)或课件:(一)虽有教案但余量在2周以下,或教案内容与授课计划相差30%以上、50%以下。定为四级教学事故。(二)教案内容与授课计划相差50%以上,或有教案但在机房、语音室、多媒体教室上课无课件。定为三级教学事故。(三)无教案。定为二级教学事故。第十七条应该有作业的课程(无作业的课程经过教学单位负责人批准,教学科研部备案):(一)未按规定布置或批改作业,情节较重。定为四级教学事故。(二)虽已布置作业但从未批改。定为三级教学事故。(三)从未布置作业。定为二级教学事故。第十八条一学期从未安排课外时间对学生进行有关课程内容的辅导、答疑。定为三级教学事故。第十九条在上课(含实验、实训、实习课)指导过程中不执行操作规程(手册)、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或擅离岗位,造成公、私财产损失或学生受伤:(一)财产损失价值达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或学生受伤经鉴定为轻微伤。定为三级教学事故。(二)财产损失价值达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或学生受伤经鉴定为轻伤。定为二级教学事故。(三)财产损失价值达10000元以上,或学生受伤经鉴定为重伤。定为一级教学事故。三、考试与成绩管理事故认定第二十条提供的多套试卷(理论考试)试题重复(题目相同。按试题分数计算重复程度):(一)30%以上、50%以下。定为三级教学事故。(二)50%以上、70%以下。定为二级教学事故。(三)70%以上。定为一级教学事故。事故责任对象:出卷教师、审批人。第二十一条一份试卷命题错误(含试题错误或少于、超过卷面标准总分):(一)5分以上、10分以下。定为四级教学事故。(二)10分以上、20分以下。定为三级教学事故。(三)20分以上。定为二级教学事故。事故责任对象:出卷教师、审批人。第二十二条因工作疏忽造成试卷在印刷、传送、保管过程中泄密:(一)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未影响考试正常进行。定为三级教学事故。(二)未采取补救措施,影响考试正常进行或虽采取补救措施仍影响了考试正常进行。定为二级教学事故。第二十三条教师故意泄漏试题或教职工参与作弊。定为一级教学事故。第二十四条因未准备好试卷或未组织好考场等原因:(一)使1个考场考试延误5分钟以上。定为三级教学事故。(二)使2个以上考场考试延误5分钟以上。定为二级教学事故。(三)该课程考试无法进行。定为一级教学事故。第二十五条无不可抗力原因,监考、巡考教师或考务人员迟于开考时间到达考场、考务办公室:(一)5分钟以下。定为四级教学事故。(二)5分钟以上、20分钟以下。定为三级教学事故。(三)20分钟以上。定为二级教学事故。(四)缺席。定为一级教学事故。第二十六条监考时未向主考请假,离开考场:(一)5分钟以下。定为四级教学事故。(二)5分钟以上、20分钟以下。定为三级教学事故。(三)20分钟以上。定为二级教学事故。第二十七条监考时接打手机。定为四级教学事故。第二十八条违反监考规定,监考时闲聊、看书报或处理与监考无关的事务,经巡查发现并提醒2次以上。定为四级教学事故。第二十九条考试时疏于管理,导致考场秩序混乱,影响考试正常进行。定为四级教学事故。第三十条期末考试期间,学生在不到考试时间1/2时基本完成答题并结束考试,经认定该课程试题份量不足或试题偏易。结束考试的学生占参加该课程考试学生:(一)50%以上、80%以下。定为三级教学事故。(二)80%以上。定为二级教学事故。事故责任对象:出卷教师、审批人。第三十一条期末考试结束后,学生考试成绩不及格人数达到以下比例,经认定该课程考试试卷命题不当:(一)50%以上、80%以下。定为三级教学事故。(二)80%以上。定为二级教学事故。事故责任对象:出卷教师、审批人。第三十二条教职工在国家级考试中违反考试操作规程,造成泄密、学生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或将学生考试试卷、答题卡遗留在考场:(一)及时追回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定为二级教学事故。(二)未追回或虽已追回但造成严重后果。定为一级教学事故。第三十三条期末考试或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超过规定时间提交学生成绩:(一)24小时以下。定为四级教学事故。(二)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定为三级教学事故。(三)48小时以上。定为二级教学事故。第三十四条成绩报出后,经教学部门负责人和教学科研部认定必须更改的学生成绩个数占所报成绩个数的(以教学班为单位):(一)5%以上、10%以下。定为三级教学事故。(二)10%以上、20%以下。定为二级教学事故。(三)20%以上。定为一级教学事故。第三十五条不按评分标准,故意提高或压低学生考试成绩(教师认为确有创意的答案,需要更改评分标准的,应在试卷上标明理由备查):(一)10分以上、20分以下。定为三级教学事故。(二)20分以上。定为二级教学事故。第三十六条未履行任何手续,教学管理人员擅自修改学生成绩。定为一级教学事故。第三十七条在规定的学生查卷期内,教师不能提供原始试卷,或在规定的试卷保管期内,试卷保管人丢失在校生一个及以上班级学生试卷。定为二级教学事故。四、教学管理事故认定第三十八条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相应教学资料(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计划表、排课表、教材征订表、课程大纲或标准、授课计划等重要资料):(一)1周以上、2周以下。定为四级教学事故。(二)2周以上。定为三级教学事故。第三十九条排课或调课造成教室使用冲突,或无教师到课:(一)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后及时解决问题未造成较大影响。定为四级教学事故。(二)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后及时解决问题但仍造成较大影响。定为三级教学事故。(三)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后未能及时解决问题。造成较大影响,定为二级教学事故。第四十条相关人员未及时通知学生调课信息造成较大影响。定为三级教学事故。第四十一条教学管理人员未及时开启教学场所、教学设施致延误正常教学、各类考试:(一)5分钟以下。定为四级教学事故。(二)5分钟以上、IO分钟以下。定为三级教学事故。(三)10分钟以上。定为二级教学事故。第四十二条教学管理人员工作失误、失职,造成实验实训室(含机房、语音室教室)设备或财产:(一)设备未损坏、财产无损失但门窗、电源未关闭,经检查,发现3次以上。定为四级教学事故。(二)设备损坏或财产损失价值在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定为三级教学事故。(三)设备损坏或财产损失价值在3000元以上、100OO元以下。定为二级教学事故。(四)设备损坏或财产损失价值在100OO元以上。定为一级教学事故。第四十三条为本人、他人或学生出具的学历、学籍证明、证书:(一)与事实不符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定为二级教学事故。(二)与事实不符且造成严重后果。定为一级教学事故。第四十四条模仿他人签名办理与教学工作相关的手续:(一)未造成严重后果。定为二级教学事故。(二)造成严重后果。定为一级教学事故。第四十五条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使用侮辱学生人格的语言,经查证属实的:(一)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较轻。定为三级教学事故。(二)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较重。定为二级教学事故。(三)造成严重后果或情节恶劣。定为一级教学事故。第四十六条教职工在教学活动中与学生发生肢体冲突且过错在教职工一方。定为一级教学事故。第四十七条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在教学活动中发表有悖师德、不符合教书育人基本宗旨的言论,经查证属实的:(一)情节较轻,能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消除影响。定为三级教学事故。(二)情节较轻,但无明确悔过态度。定为二级教学事故。(三)情节较重,影响恶劣。定为一级教学事故。第四十八条教学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对教学事故隐匿或故意拖延不报:(一)隐匿或拖延三级教学事故。定为二级教学事故。(二)隐匿或拖延二级及以上教学事故。定为一级教学事故。五、教学辅助事故认定第四十九条教师未按规定及时填写教材征订表或提交需要补充、更正的征订信息及调整供应商反馈需要更改的征订信息,或选用自编教材不能如期印刷,使学生在该课程正式开课后:(一)2周以上、3周以内未得到教材、教学资料或得到的教材、教学资料在2周以内需要更换。定为三级教学事故。(二)3周以上未得到教材、教学资料或得到的教材、教学资料2周以后需要更换。定为二级教学事故。第五十条正式开课2周以后,因教学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审批教材征订表,教学科研处教材经办人员未及时向教材供应商提交、跟踪订单并及时向教材征订人或教材征订人所在教学单位反馈需补充、更正、调整的征订信息,导致教师已报订的教材缺供(不含断版教材)或需更换的教材种类达:(一)5%以上、10%以下。定为三级教学事故。(二)10%以上、20%以下。定为二级教学事故。(三)20%以上。定为一级教学事故。第五十一条未履行相关手续,擅自更换选定教材。定为三级教学事故。第五十二条教职工向学生销售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定为一级教学事故。第五十三条管理人员因工作失误、失职造成停电、停水,实验实训室(含机房、语音室、多媒体教室)教学工作:(一)中断1个实验实训室1天以上。定为三级教学事故。(二)中断整幢教学楼电教、实验实训室1天以上。定为二级教学事故。第五十四条维修人员对允诺完成的教学设备、设施或水电等故障修缮,无特殊情况未如期完成,使师生无法正常上课:(一)2天以内未修复且无回音。定为三级教学事故。(二)2天以上未修复且无回音。定为二级教学事故。六、教学事故处理程序第五十五条教学事故发生后,由事故责任人所在教学部门在事故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将违纪情况书面材料及处理意见报教学科研部。第五十六条对三、四级教学事故,教学科研部在收到事故责任人所在部门提交的书面材料后,根据事实和本办法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责任人、责任人所在单位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第五十七条对一、二级教学事故,教学科研部在收到责任人所在部门提交的书面材料后,根据事实和本办法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院领导提交校长办公会批准,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责任人、责任人所在单位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第五十八条对一、二级教学事故,教学科研部在提出处理意见时应当征求人力资源部意见。第五十九条责任人如对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持有异议,应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相关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由申诉处理委员会组织复查核定,提交校长办公会作出终结性裁定。七、教学事故处理结果的应用第六十条为便于对教学事故的处理,一级至四级教学事故分别对应系数4、3、2、1,累计计算后的总系数可作为对部门和个人相应考核期内的考核指标。第六十一条事故责任人教学事故系数累计:(一)一年内或一个考核期内达到4,自达到日之后两年之内不得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该考核期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据相关法律及学校有关制度解除劳动合同。(二)一年内或一个考核期内达到3,自达到日之后一年之内不得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该考核期业绩考核结果不能被评为合格以上。(三)一学期内达到2,该学期业绩考核结果和校内教学类评比或竞赛不能被评为优秀;不推荐其参加校外教学类评优;不得参与下两个学期的教学类评优。(四)一学期内达到1,该学期业绩考核结果和校内教学类评比或竞赛不能被评为优秀;不推荐其参加校外教学类评优;不得参与下一个学期的教学类评优。(五)事故责任人教学事故系数达到1以上的,其考核期考核结果和校内教学类评比或竞赛如业已被评定为优秀,则下调一级或予以撤销。第六十二条所有教学事故的行政处分按学校行政纪律处分的程序办理,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教学事故系数累计达到4以上的,视情节可将处分决定放入事故责任人的人事档案。第六十三条发生二级教学事故或教学事故系数累计达到3以上的事故责任人,如已担任教研室主任或被聘为专业带头人(类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的,自处分公布之日起免除其教研室主任职务或解除其专业带头人(类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聘用合同。第六十四条一学年内或一个考核期内,发生一级教学事故(教学管理和教学辅助类)或教学事故系数累计达到6以上的责任人所在部门,该部门工作年度考核结果不能被评为优秀。第六十五条事故责任人为校外兼职兼课教师的,除每次按四级100元、三级200元、二级400元、一级600元的标准扣减当月相应课酬外,教学事故系数累计达到3以上的,学校不再聘其担任兼职兼课教师。八、附则第六十六条本办法未明确定义的教学违规行为,比照相应条款认定和处理。第六十七条本办法属校内教学管理文件,事故责任人同时违反学校其他规章制度的,按照相关规定一并处理。第六十八条本办法中“以下”、“之内”不含本数,“以上”、“之后”包含本数。

    注意事项

    本文(教学及教学管理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办法.docx)为本站会员(李司机)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