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政策相及关规定.ppt
就业政策及相关规定,一、就业规则二、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签订三、社会保险的有关知识四、毕业生就业方式五、毕业生就业时间安排六、我校就业信息的发布渠道及招聘场所七、毕业生档案和户口管理八、关于报到证的问题九、国家相关就业政策,一、就业规则,根据教育部及有关部委规定,毕业生就业坚持公开、公正、择优、自愿的原则,实行国家宏观调控、学校和各级政府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模式。,二、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签订,(一)江西省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1、就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2、就业协议书的管理办法3、就业协议书的适用范围4、就业协议书的签订,1、就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1)毕业生的基本情况;(2)用人单位的情况;(3)学校意见;(4)各方应严格履行协议,任何一方若违反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2、就业协议书的管理办法,(1)我校就业协议书是由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统一印制,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就业协议书,每套一式三份,学校、用人单位、学生各一份。毕业生本人一份作为办理报到、转接档案和户口关系的依据。(2)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复印、复制、翻印就业协议书,否则视为无效。(3)就业协议书不得挪用、转借、涂改,否则视为无效。尤其是升学的毕业生不得将协议书转借他人,一经发现该协议视为无效,同时学校将扣留升学毕业生的档案并追究其相关责任。(4)就业协议书须妥善保管,毕业生如果不慎将协议书遗失,学校原则上不再补发,且本人应承担遗失协议书导致的相关责任。,3、就业协议书的签订,(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应分别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署同意意见,并签名或盖章。用人单位还应在协议书上写明毕业生档案的详细邮寄地址。(2)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宁波、青岛、大连、珠海等地的用人单位如果接收非本地生源毕业生并能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就业协议书需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单位所在市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同意并加盖公章,有些省市还需填写单独的审批表。,(3)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毕业生要按规定如实填写本人情况。毕业生应了解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发展前景。就业协议条款内容必须明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要求订立。提高履行协议的自觉性,妥善处理违约问题。,(二)劳动合同及签订事项,劳动合同,也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它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等用人单位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协议。1、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2、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3、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1、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1)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合法原则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2)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还可以协商约定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1、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3)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自承担义务的行为。(4)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双方当事人对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合同,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劳动合同进行修改或增删的法律行为。,1、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5)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依法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行为。(6)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符合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劳动合同的效力即行终止。,2、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1)正确行使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的知情权(2)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3)劳动合同中要约定试用期(4)禁止设定担保和收取抵押金,3、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1)主体不同(2)内容不同(3)时间不同(4)目的不同(5)时效性不同(6)法律依据不同,三、社会保险的有关知识,(一)养老保险制度(二)失业保险制度(三)医疗保险制度(四)工伤保险制度(五)生育保险制度(六)住房公积金 制度,四、毕业生就业方式,(一)派遣(二)择业代理(原称“缓派”)(三)升学(四)改派,(一)派遣,1.派遣到用人单位2.派遣回原籍3.派遣到人才交流中心非南昌地区生源毕业生挂编南昌市一级人才交流中心还需南昌市教育局审批盖章。按照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就业办”)规定,派遣到人才交流中心的毕业生不再办理改派事宜。,(二)择业代理(原称“缓派”),1、毕业生办理“择业代理”条件(1)签订了就业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就业单位不能接收档案)到合资、外资、私营或民营等企业就业的毕业生。(2)签订了就业协议但因各种原因导致相关手续不齐无法派遣的、待审批的毕业生(如进入上海、深圳、北京、广州等地就业的同学必须得到当地人事部门、人才交流中心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的审批同意)。(3)办理出国的毕业生(需提供相关材料)。,2、毕业生申请“择业代理”手续,登录“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的“毕业生择业代理”栏目,3、毕业生办理“择业代理”后档案、户口及党组织关系的管理毕业生的档案、户籍全部转入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了一年以上(含一年)择业代理时间的毕业生可以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4、毕业生办理“择业代理”的后续问题毕业生办理择业代理后需要派出的相关事宜由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办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洪都北大道96号,咨询电话:0791-8500180-638。,(三)升学,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需提供面试通知书或调档函及未签订用人单位的就业协议书。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则需与该单位办理解约手续并提供解约函。升学不办理报到证(也称“派遣证”)。,(四)改派,1.由原籍改派到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1)由原籍单位 协议书已签:需提供原报到证,并按协议书所签单位派遣。如果毕业生已不在该单位工作,则需提供该单位的解约函或离职证明和新单位的接收函。协议书未签:需提供原报到证和单位的接收函,并将空白协议书交回学校。,(四)改派,1.由原籍改派到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2)由原籍人才交流中心协议书已签:需提供原报到证和人才交流中心的接收函,同时协议书所签单位出具同意该生挂编人才交流中心的书面材料;如果毕业生已不在该单位工作,则单位出具解约函或离职证明。协议书未签:需提供原报到证和人才交流中心的接收函,并将空白协议书交回学校。,(四)改派,2.由原单位改派到新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或原籍 需提供:(1)原单位的解约函或离职证明;(2)原报到证;(3)新单位的接收函或人才交流中心的接收函或回原籍的书面申请。3.根据省就业办规定,挂编人才交流中心的毕业生不再办理改派事宜。,五、毕业生就业时间安排六、我校就业信息的发布渠道及招聘场所七、毕业生档案和户口管理(一)学生档案由学工处档案室管理(咨询电话:0791-3863979)。(二)学生户口在校期间由校保卫处管理(咨询电话:0791-3863707)。,八、关于报到证的问题,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报到证遗失补办程序如下:毕业生在公开发行的报纸登报申明报到证遗失,拿报社出具的发票或报纸向校就业办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补办。依据江西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应届毕业生可补办报到证,往届毕业生只可补办报到证遗失证明。,九、国家相关就业政策,(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报销祖国(三)积极聘用高校毕业生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四)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