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基本条件.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科学评价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9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7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条件。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我区公办普通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含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医疗机构中的康复中心)、工读学校、专门学校、各级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基础教育命题及考试评价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电化教育机构(现代教育技术机构)、教师教育研究机构中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民办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可参照本条件参加职称评审。第三条根据国家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广西公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须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第四条坚持实施分类评价,设置全区通用中小学教师职称和乡村教师职称两个类别。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评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相关政策,从2024年起,取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的乡村教师,在全区乡村学校范围内有效,如流动到城市(包括县城所在地)教育教学单位,应按照全区通用标准进行转评,转评后其在农村学校和城市学校的聘任年限累计计算。支持乡村教师申报全区通用中小学教师职称。乡村学校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各地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可单独组织、单独评审。第五条根据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需要,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为依据),城市学校(含县城所在地)教师流动到乡村学校工作,资历已符合申报中小学中、高级教师年限的,可按占岗方式申报乡村教师职称,通过乡村教师职称评审的,仅限于在乡村学校使用,回到城市学校时须转评。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统T排交流轮岗到城市学校任教的乡村教师,在交流轮岗期内(原则上不超过2年),仅限于申报全区通用职称,由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推荐申报,通过后由申报单位按程序聘用到相应岗位。第六条本条件为职称评审的基本标准条件,各设区市及各自主评审相关单位可在此基础上,制定符合各地实际的评审细化标准条件。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七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第一标准,对违反师德规范有关要求的人员实行零容忍,违反师德规范等相关规定受到处分的教师,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影响期不计入职称评审任职年限。第八条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第九条身心健康,能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不得申报:(一)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在受处分期间的。(三)因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或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四)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限的。(五)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评委会组建单位撤销其职称进入评审结果公示期的浒审结果无效。申报后发现有上述情形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第十一条完成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的继续教育彳壬务。第十二条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由各高级评委会相应职改办按照自治区职称制度改革有关文件要求,在年度部署文中予以明确。第十三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一)申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需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二)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2.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3,在幼儿园、小学、初中的教师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流动到中小学后,直接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须满足以下学历(学位)资历要求: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在幼儿园、小学、初中的教师具有大专学历,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4年以上。(三)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 .具有博士学位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 .具有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3 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4 .在幼儿园、小学、初中的教师具备大专学历,并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5 ,在幼儿园、小学的教师具备中专学历,并在幼儿园、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6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超过评审条件相应学历资历规定年限(初级、中级职称所需年限合并计算)2年以上的,可直接申报一级教师职称。(四)申报中小学二级教师职称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 .具备硕士学位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 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3 .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4 .中专毕业,并在幼儿园、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五)申报中小学三级教师职称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幼儿园、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2.中专毕业,在幼儿园、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第十四条支教条件从教以来,未满50周岁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研员晋升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在乡村学校或基础薄弱学校任教或支教累计时间达到1年以上;或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外的教师在基础薄弱学校任教或支教累计时间达到1年以上。(二)参加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时间达到1年以上;或参加自治区边境地区教育结对帮扶、名校长团队精准帮扶等自治区层面的教育结对帮扶项目,对乡村学校帮扶时间不少于2年,其中,每学期开展不少于3次或15节现场教研或培训活动;或参与自治区层面的教育结对帮扶项目,累计驻点帮扶时间达到1年以上。(三)到乡村学校或基础薄弱学校走教时间,近2年累计达到300课时以上。(四)担任中小学(幼儿园)校级(园)领导,近5年来,每学年开展不少于6节(次)送教下乡活动。第三章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费格评审条件第十五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高级教师职称以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育人工作。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坚定的职业信念和先进的教育思想,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具有独特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深受学生喜欢和好评,是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典范,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2 .精通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善于挖掘和充分利用本学科教学中的德育元素,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充分发挥课程思政作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3 ,主动参与一线学生工作,关心关爰每一位学生,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积极参与社会教育活动,与社区和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能够针对学生成长、学校工作和社区教育等提出指导性意见或方案。4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等学生工作8年以上,且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工作不少于1年彳德育工作或班级管理经验丰富,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方面有成功案例,教书育人成果突出。教研员和其他教育机构教师能出色地完成教学科研、电化教育、监测评估、督导、考试命题等工作,形成可推广和借鉴的教研、电教、评估等经验或模式。(二)教学工作量。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单位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近5年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中小学专任教师平均周课时10节以上(班主任、或中层管理人员、或党务工作人员,平均周课时5节以上;跨学科或跨年级的平均6节以上;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周课时量平均6节以上,每年接受学生咨询时间不少于180小时或180人次),每学期听课15节以上。校级领导至少担任一个教学班的学科教学,每学期听课20节以上。2 .幼儿园专任教师平均每周带班时间不少于4个半天,每学期听课15节以上。中层管理人员平均每周带班时间不少于3个半天,或每周听课、评课8节以上。园领导每周听课、评课4节以上,每学期至少上1节示范课。3 .教研员系统承担并完成1门学科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任务;有计划地深入学校指导教学,县级及以下教研员每年不少于80天,听课、评课时间不少于80节;市级教研员每年不少于50天,听课、评课时间不少于60节;自治区级教研员深入学校指导教研,每年不少于40天(学科秘书不少于30天),听课、评课时间不少于50节(学科秘书不少于40节)。近5年来,市级及以下教研员平均每学年主持与其相应层级的本学科教学研讨活动不少于12次;自治区级教研员平均每学年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培训活动中开设示范课或教学专题讲座等活动不少于6次。4 .专职督学按教研员身份参加评审。兼职督学按专任教师身份参加评审,平均周课时5节以上,每学期听课15节以上。(三)循环教学经历。从教以来,幼儿园教师有4次以上循环教学经历,中小学教师有2次以上循环教学经历,或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4年以上。(四)示范引领。1.近5年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在赛课、论文及科研成果评比、作业设计(教学设计)评选、教具制作比赛、命题评比、指导教师参加各类竞赛中,有2项(次)获得县级以上奖励,或成立有县级以上名师工作室;积极承担校本研修培训工作,至少给学校青年教师做2次有关专业发展报告,对本校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作出重要贡献;每学期至少主持1次学科组教研活动,分享教育教学经验。教研员在本区域发挥学科带头人作用,每学年至少设计1个大主题教研,主题下面分不少于2个专题,形成年度教研体系,在推动学科课程建设和学科教研方面作出重要贡献。2.近5年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每年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1次。累计承担县级以上公开课或教育教学交流专题发言3次(乡村教师不少于2次),或在市厅级以上师资培养活动中累计承担专题讲座、讲学、培训等彳壬务3次。近5年来,教研员每年承担县级以上公开课或教育教学专题讲座、培训课、示范课2次(县级以下教研员不少于1次),累计承担市厅级以上公开课或教育教学交流专题发言,或在市厅级以上师资培养活动中承担讲学、培训等彳壬务3次(县级以下教研员不少于1次),或在自治区级及以上资源平台上展示优质数字教育资源5件。(五)培养骨干教师要求。中小学教师重视培养青年教师,有明确培养对象目标、措施,并取得显著成效。近5年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3名以上,有确定的对象、目标,具体的步骤和途径,并有明显成效,其中至少有1人成长为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或优秀教师(教学点教师不作要求);教研员至少指导5人成长为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或优秀教师。(六)参与教学改革要求。近5年来按照最新的教育教学改革要求,运用先进理念,围绕立德树人的总目标创新课程设计和教学方法或管理方法为学生(或被指导教师)开设相应的选修课程,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实验、实习、研究性学习或综合实践活动,能独立开发地方或校本课程。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或科技辅导专职教师每年组织全校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或科技教育活动2次。中小学校(园)级领导至少开设过一门选修课程或主持开发一门地方、校本课程并在校级以上使用一年以上。教研员按相应层级,每年就课程改革或教学方法改革作2次专题报告(指导),举办1次以上本学科教学方法改革课堂教学评比,或推广1项以上先进的教育科研成果。教育技术教研员每年进行2个教学单元以上的系列教育技术软件的编制并推广。考试与命题研究人员(学科秘书)每年要组织开展命题技术培训2次才巽写高水平考试命题质量分析报告2篇,研究制定各层级考试评分细则2次,促进考试引领教学改革。第十六条业绩成果条件取得高级教师职称以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弓I领作用。(二)教育教学效果显著。1.所教或所指导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思想道德教育成绩显著,担任班主任或所指导的班级被评为市厅级以上先进班级,或者本人被评为市厅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师、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定期与家长保持良好联系,开展家访,家校共育成效显著。校级领导除具备上述条件外,所管理学校还须获得市厅级以上政府奖励。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具有较强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市级教学能力考核评为优秀;或获得由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教研部门、学科教学专业委员会)组织的本学科课堂教学评比(教学技能比赛、少先队辅导员专业技能比赛)一等奖以上奖励,或获得市厅级以上政府奖励。在本学科领域中具有较高知名度。积极参与学校教学改革、在推动教育管理、教育教学方法创新才隹广教育教学先进经验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三)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强。1.积极参与学校教学改革,在推动教育管理、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方法创新,教师发展、推广教育教学先进经验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并广泛运用于实践,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2.除具备上述条件外,任现职以来,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中的2项:Q)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自治区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二等等次以上(国家级、自治区特等等次不限排名启治区一等等次排名前十、二等等次排名前七)。乡村教师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特等等次和一等等次不限排名,二等等次排名前七。(2)城市学校教师主持完成市厅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1项,并参与完成自治区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1项,或主持完成自治区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1项,并参与完成市厅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I项,或主持完成市厅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2项。乡村教师主持完成市厅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1项,并参与完成市厅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1项。教研员主持完成1项、参与完成1项自治区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3)公开出版教育教学著作1部(独著或第一作者),或公开发表本专业高水平论文2篇(教研员3篇)。(4)主持开发制作3项自治区及以上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并在本学科或一定区域内得到广泛运用和推广。(5)主编(排名第一)或参编(排名前三)通过国家或自治区审定的国家教材、教师教学用书、地方教材1本(教研员2本,每本不少于3万字)。(6)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制,中小学教师(教研员)提供能体现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的相关论文著作、数字教育资源、决策咨询报告、专利成果、项目报告、教育教学先进经验推广材料等相关材料1份(项)。第十七条破格条件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不具备资历条件规定的年限,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3年以上。以上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破格申报:(一)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科研取得重大成果,教学、科研成果获国家级政府奖励(排名前七),或获得自治区教学成果奖特等等次(排名前五)、或一等等次(排名前三)。(二)获得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广西教学名师、自治区模范教师、特级教师、自治区优秀教师、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表彰荣誉。第四章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第十八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值自力)条件取得一级教师职称以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育人工作。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坚定的职业信念和先进的教育思想,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能够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融入课堂教学,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2 .掌握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善于挖掘和充分利用本学科教学中的德育元素,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充分发挥课程思政作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3 .积极参与一线学生工作,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与学生家长沟通良好,能够对学生的教育成长提出指导性建议。4,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担任班主任工作1个学期以上)。所带班级形成良好班风、学风,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尊重学生差异,帮助学生正确分析、认识成长过程中的问题,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方面有成功案例,教书育人成果明显。教研员和其他教育机构教师能出色地完成教学科研、电化教育、监测评估、督导、考试命题等工作,形成可推广和借鉴的教研、电教、评估等经验或模式。(二)教学工作量。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单位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近5年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中小学专任教师平均周课时10节以上(班主任、或中层管理人员、或党务工作人员,平均周课时5节以上;跨学科或跨年级的平均6节以上;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周课时量平均6节以上,每年接受学生咨询时间不少于180小时或180人次),每学期听课15节以上。校级领导至少担任一个教学班的学科教学,每学期听课20节以上。4 .幼儿园专任教师平均每周带班时间不少于4个半天,每学期听课15节以上。中层管理人员平均每周带班时间不少于3个半天,或每周听课、评课8节以上。园领导每周听课、评课4节以上,每学期至少上1节示范课。5 .教研员系统承担并完成1门学科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任务;有计划地深入学校指导教学,县级及以下教研员每年不少于80天,听课、评课时间不少于80节;市级教研员每年不少于50天,听课、评课时间不少于60节;自治区级教研员深入学校指导教研,每年不少于40天(学科秘书不少于30天),听课、评课时间不少于50节(学科秘书不少于40节)。近5年来,市级及以下教研员平均每学年主持与其相应层级的本学科教学研讨活动不少于12次;自治区级教研员平均每学年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培训活动中开设示范课或教学专题讲座等活动不少于6次。6 .专职督学按教研员身份参加评审。兼职督学按专任教师身份参加评审,平均周课时5节以上,每学期听课15节以上。(三)循环教学经历。从教以来,有1次以上循环教学经历,或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2年以上。(四)示范引领。1.近5年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在赛课、论文及科研成果评比、作业设计(教学设计)评选、教具制作比赛、命题评比、指导教师参加各类竞赛中,有1项(次)获得县级以上奖励,或开设有校级以上名师工作室;积极承担校本研修培训工作,至少给学校青年教师做1次有关专业发展报告,对本校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作出重要贡献;每学年至少主持1次学科组教研活动,分享教育教学经验。教研员在本区域发挥学科带头人作用,至少设计1个大主题教研,主题下面分不少于2个专题,专题下面分不少于2个课题,形成教研体系,在推动学科课程建设和学科教研作出重要贡献。2.近5年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每年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1次。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每年承担校级以上共青团、少先队教育交流专题发言1次。校级(园)领导除了每年承担校级公开课1次,任现职以来还需累计承担县级以上(乡村教师承担乡镇及以上)公开课或教育教学专题发言或师资培训3次。教研员每年承担县级以上公开课或教学专题讲座,或师资培训课1次,在此基础上启治区、市级教研员任现职以来还需累计承担市级以上公开课或教育教学专题发言或在师资培养活动中承担讲学、培训等彳壬务2次,或在自治区及以上资源平台上展示优质数字资源3件。(五)培养青年教师要求。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培养青年教师成长,有明确的培养对象、目标、措施,并取得良好效果。近5年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2名以上,教研员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5名以上,有确定的对象、目标,具体的步骤和途径;教研员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5名以上,至少2人成长为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或优秀教师。(六)参与教学改革要求。1.按照最新的教育教学改革要求,围绕立德树人总目标,创新课程设计和教学方法或管理方法,能指导学生进行实验、研究性学习或综合实践活动,参与开发校本课程,形成比较成熟的教学模式或管理模式,引领学校或区域内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校级领导近5年至少参与开发一门地方或校本课程并在学校或区域内使用一年以上。2.近5年来,每年为学生(被指导教师)开设校本选修课1门,或知识讲座2次,或组织指导科技、艺术、体育、劳动以及其他课外活动1项。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或科技辅导专职教师,每年组织全校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2次或科技教育活动2次。教研员按相应层级,每年就课程改革或教学方法改革作1次专题报告(指导),举办1次以上本学科教学方法改革课堂教学评比,或推广1项以上先进的教育科研成果。教育技术教研员每年进行1个教学单元以上的系列教育技术软件的编制并推广。考试与命题研究人员(学科秘书)每年要组织开展命题技术培训1次才巽写、出版考试命题质量分析报告1篇;研究制定各层级考试评分细则1次,促进考试引领教学改革。第十九条业绩成果条件取得一级教师职称以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并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二)教育教学效果比较显著。1.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五育并举,突出对学生服务国家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学生基本素质,促进学生各方面得到良好发展。2.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显著,校级教学能力考核评为优秀;获得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学科教学专业委员会)组织的本学科课堂教学评比(教学技能比赛、少先队辅导员专业技能竞赛)一等奖以上奖励,或获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教研相关的奖励。(三)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较强。1.主动参与学校教学改革,积极推动教育管理、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方法创新,在促进自身专业发展和推广教育教学先进经验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2.除具备上述条件外,任现职以来,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中的2项:Q)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二等等次以上(国家级、自治区级不限排名,市级特等等次排名前九、一等等次排名前七、二等等次排名前五)。乡村教师获得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国家级、自治区级及市级特等等次不限排名,市级一等等次排名前九,二等等次排名前七)。(2)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能够在校内主持学科教研活动或集体备课活动。在此基础上,城市学校教师还需参与完成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1项,或主持完成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1项,或参与完成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2项;乡村教师参与完成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1项(排名前五)。教研员主持完成1项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参与完成1项市厅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或主持完成1项市厅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3)城市学校教师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高水平论文1篇(教研员2篇),或独立撰写的论文在各级行政部门组织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论文比赛中获一等以上奖励;乡村教师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高水平论文1篇或提交3份本人撰写的具有一定研究深度、有实际教学指导意义的教案、教学反思、案例分析、教学设计等材料。(4)主持开发制作2项自治区级以上优质数字教育资源。(5)主编(排名第一)或参编(排名前五)通过国家或自治区审定的国家教材、教师教学用书、地方教材1本。(6)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制,中小学教师(教研员)提供能体现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的相关论文著作、数字教育资源、决策咨询报告、专利成果、项目报告、教育教学先进经验推广材料等相关材料1份Q页)。第二十条破格条件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取得一级教师职称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不具备资历条件规定的年限取得一级教师职称3年以上。以上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破格申报:(一)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科研取得重大成果,获自治区教学成果奖二等等次以上(国家级排名前九启治区特等等次排名前五、一等等次排名前三、二等等次排名第一)。(二)获得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自治区模范教师、广西教学名师、自治区特级教师、自治区优秀教师、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表彰荣誉。第五章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第二十一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二级教师职称以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育人工作。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能够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融入课堂教学,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2 ,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3 .积极参与一线学生工作,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与学生家长沟通良好,能够对学生的教育成长提出指导性建议。4 .形成良好班风学风,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2年以上。(二)教学工作量。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完成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2 .教研员有计划地深入学校指导教学,完成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单位规定的工作量。3 .专职督学按教研员身份参加评审。兼职督学按专任教师身份参加评审,其中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的二分之一。(三)循环教学经历。从教以来,有1次以上循环教学经历,或担任毕业班工作2年以上(教学点教师不做要求)。(四)承担公开课要求。近4年来,每年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1次;教研员每年承担县级以上公开课、教学专题讲座或师资培训课等1次。(五)培养青年教师要求。中小学教师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1名以上,教研员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3名以上,有确定的对象、目标和具体的步骤、措施,并取得良好效果。(六)参与教学改革要求。教师能参与开发校本课程,指导学生开展学科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或开设选修课、或举办知识讲座,或组织指导科技、艺术、体育、劳动等课外活动。教研员每学期策划并组织本学科教育教学科研活动1次。第二十二条业绩成果条件取得二级教师职称以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育人成效明显。所教或所指导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思想道德教育成绩比较突出。担任班主任或所指导的班级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班级,或个人被评为校级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团干、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以及其他德育方面先进称号1次。(二)教育教学效果较好。1.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五育并举,不断提高学生基本素质,促进学生各方面得到良好发展。2 .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教育教学业绩良好,校级教学能力考核评为良好;或获得校级本学科教学业务评比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获得县级以上教育教学教研奖励。(三)具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能力。任现职以来,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项:1.任现职以来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3 .城市中小学教师参与完成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1项。乡村教师参与完成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1项或参与完成(排名前三)1项本学科的校本教研项目,并能够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教研员参与完成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1项。4 .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或独立撰写的论文在各级行政部门组织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论文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奖励。乡村教师提交2份本人撰写的具有一定研究深度、有实际教学指导意义的教案、教学反思、案例分析、教学设计等材料。第六章中小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第二十三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值旨力)条件(一)育人工作。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任现职以来,有担任班主任、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经历。(二)教学工作量。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完成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2.教研员有计划地深入学校指导教学,完成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单位规定的工作量。(三)教学改革要求。教师能积极参加教学改革,能结合教学开展学科综合实践、科技、艺术、体育、劳动等课外活动或心理健康、共青团、少先队等活动,效果良好。教研员主讲1次以上教师培训课,或承担1次以上教学专题讲座或公开课,或组织1次以上教学研究经验交流会,或推广1项以上先进的教育科研成果。第二十四条业绩成果条件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一)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劳教育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二)教育教学效果良好。1.任教受学生欢迎,所教班级学风纪律好,学生成绩有进步。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教师校级教学能力考核评为合格或获得校级本学科教学业务评比三等奖以上奖励。(三)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参与校本教研活动,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第七章中小学三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第二十五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值旨力)条件(一)育人工作。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具备从事班主任、辅导员等学生管理的能力。(二)教学工作量。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完成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研员有计划地深入学校指导教学,完成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单位规定的工作量。(三)教学改革要求。教师能够参加教学改革活动,效果良好。教研员能够组织教师培训,参与听课评课活动。第二十六条业绩成果条件(一)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劳教育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二)教育教学效果好。1 .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胜任本学科教学工作。2 .基本掌握教育科研方法,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活动。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条件若干问题的特定解释(一)本条件中,城市学校是指驻地在县城及以上的学校。乡村学校是指驻地在乡、镇(不含县城所在地)及以下的学校。乡村教师是指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乡镇和村庄学校在职在编在岗教师(含周转编、聘用教师控制数)。(二)本条件中,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国家有关部门的认证材料。(三)本条件中,中小学校及基础教育教研机构行政领导包括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领导、教研机构正副职领导(不包括村小、教学点校级领导)。中层管理人员是指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学校正式下文任命的学校内设党政管理机构的人员。(四)本条件中,教研员是指在乡镇中心校和县级以上教研机构、电化教育机构(现代教育技术机构)、命题与考试评估机构、教师教育培训机构等专门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考试研究和组织管理的人员。(五)本条件中,督学是指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任命或教育督导机构聘任,受教育督导机构委派,依法实施教育督导工作的专业人员,其中,专职督学由本级人民政府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任命,兼职督学由本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根据教育督导工作需要聘任。(六)本条件中,学科秘书是指具体负责某一学科命题组织、研究及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七)本条件中,担任过班主任工作的确认方法:1 .中小学校级领导、中层管理人员、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年级组长、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可按班主任工作计算年限。中小学教师从事的学校专职党务工作经历等同于班主任工作经历。对教研员不作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刚性要求。2 .中小学教师原则上须要有担任班主任工作经历。特殊学科教师因学校工作安排不能担任班主任的,由学校根据实际核批,报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或主管部门职改办备案。(八)本条件中,平均周课时是指近5个学年内所有周课时平均数。课时数以教育部制定的课程计划为准。列入教学计划的活动课应计算为课时,每一次(40分钟以上)活动课折算1个课时。活动课的内容、时间和参与学生名单应在学校相关部门备案。专门学校教师每周课时量月平均管教执勤工作不低于6次,周平均管教执勤工作累计周课时量4节以上。(九)本条件中彳盾环教学是指完成本学科本学段(学段指: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完整的教学任务,其中,小学一至三年级可算为一个循环,四至六年级可算为一个循环。毕业班是指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高中三年级。教研员、教学点教师、特殊教育教师,或因学科特点等客观原因无法安排循环教学的学科,教学循环不做硬性要求。(十)参加乡村振兴、扶贫、援藏援疆等工作一年以上并考核合格的,等同于中小学教师支教经历。自治区组织的教育结对帮扶项目的受援学校和支援学校名单以自治区教育厅下发的相关教育结对帮扶文件为准。(十一)基础薄弱学校是指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所属学校;或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所属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工读学校等。(十二)本条件中,送教下乡是指到乡村学校或基础薄弱学校开展授课、讲座、指导教学等教育教学活动。(十三)本条件中,走教是指按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或选派,教师个人除完成原单位教学工作外,近2年还必须到乡镇(不含县城所在镇)及以下2所以上学校(不包括本人所在学校)连续走教两个完整的学年,且线下教学超过300课时的,可以认定为具有1年支教工作经历。(十四)近5年来,经学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通过专递课堂、同步教研等信息化手段为乡村学校、基础薄弱学校提供优质在线教学和教研帮扶的教师,由受援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帮扶班级、受帮扶教师数量及效果等因素按不高于105的课时系数将在线帮扶时间折合为课时量折合的课时量超过200课时,且近5年来每年送教下乡不少于4次或10节以上现场教研或培训活动,可以认定为具有1年支教工作经历。(十五)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任现职以来,可采用到其他特殊教育学校、附设特教班的学校、随班就读学校开展讲座(示范课或公开课)等方式开展支教,每学期不少于3次、或为特殊教育对象送教上门每学期不少于10次等方式替代支教,累计时间不少于5年。(十六)本条件中,教学能力考核是指由各中小学校以及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以教师日常教育教学能力为核心的综合评价管理体系。教学能力考核指标体系由各中小学校、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十七)担任乡村振兴或原贫困村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等重大任务,或休产假(在规定时限内),或因公致伤休假一年之内,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