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服务贸易-金融.ppt
第八章国际金融服务贸易,2,中国银监会不久前发布的银行控股股东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取消了对外资控股中国银行的比例限制(从去年9月美国国会通过决议要求中国银行对美国企业完全开放,到现在中国银监会发文拟取消限制,期间仅仅6个月时间)。,3,而美方要求中国取消对外资在银行、保险及证券公司的持股限制。目的明确,其中之一是要通过控股中国银行来弥补次贷危机的损失。这从当时美国银行(原美洲银行)首席财务官普莱斯的讲话中可以悟到。他告诉人们,2005年6月美国银行投入中国建设银行30亿美元,短短两年后的今天,美国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的直接和潜在获利已达到320亿美元;而该行在次贷危机中的损失是近40亿美元。,4,最值得警惕的是目前美国银行(原美洲银行)、花旗银行等银行中任何一家的自有资本都超过900亿美元,从逻辑上来说,因为放开了银行股权比例限制,它们任何一家都有能力控股整个中国内地银行资产。而在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虚拟化的现代金融条件下,银行已成为横跨银行、证券、保险三大领域,触角伸向所有产业,网点遍布世界各地的现代金融巨无霸,我们社会中所有公司和个人的财富都集中到银行,这些财富最终代表多少价值以及这些财富流向哪里,完全由银行决定。,5,其次当今社会的信息资源,以及社会政治、军事、安全、教育、文化等领域中单位和个人的诸多资讯,都在银行的监控之下。特别是随着现代信用体系的发展,社会所有成员的资料越来越集中到银行,银行正在成为整个社会的档案馆和资料库。未来他们无论是军事还是利益集团,均可以通过控股的中国银行得到中国每一个人的具体信息,无疑,美国的金融战已打响,而我们需要警惕的是国内积累多年的财富被洗劫一空。,6,而早在金融证券业刚刚开始成为庞大的新兴产业的1990年代初期,美国就通过专门立法,对外资银行进入美国形成第一道金融防火墙。主要包括:禁止外国银行在境内吸收美国居民存款,禁止外国银行加入美国联邦存款保险系统;不支持外国银行收购、兼并或控股美国银行等。通过这种种法律限制,美国成功地把外资银行排斥在银行业的主流业务之外,剥夺了外资银行与本国银行开展平等竞争的条件,最终使外资银行要么就是根本进不去,要么就是即便进去也很难生存。,7,第一节 金融服务概论,金融服务与金融服务贸易 的基本概念GATS下的金融服务贸易,8,一、金融服务与金融服务贸易的基本概念,(一)金融服务的概念金融服务是由一成员方的金融服务提供者所提供的任何有关金融方面的服务。所有保险和与保险有关的服务所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保险除外),9,(二)金融服务贸易的概念,金融服务贸易(Trade in Financial Services)是由一参加方的服务供应者向另一方提供的任何形式的金融服务。在GATS中,“金融服务”的内容被概括为信贷、结算、(证券、外汇)交易、保险、资产管理、金融咨询等六大类,计16项,可以说已囊括了金融领域内的所有营利性业务。,10,按照GATS,金融服务贸易方式,(1)跨境提供(Cross-border Supply)如一国银行向另一国借款人提供贷款服务;一国保险公司向另一国投保人提供进口货物运输保险服务。(2)国外消费(Consumption Abroad)如一国银行对外国人的旅行支票进行支付的服务。(3)商业存在(Commercial Presence)(4)自然人存在(Presence of Nature Persons)这类金融服务多为与银行、保险和证券有关的辅助性金融服务,例如风险评估、顾问咨询、经纪代理等,是金融服务贸易中不可缺少的部分。,11,商业存在方式案例:花旗银行的合并,商业存在这种跨国金融服务是目前为数最多、规模最大的形式,它与金融业的对外投资紧密联系,便于金融服务提供者在消费现场及时、有效地提供金融 服务,提高当地金融市场的 参与度,因而成为全球性金 融机构拓展业务、进一步渗 透的重要战略手段。,12,商业存在方式案例:花旗银行的合并,花旗银行是1955年由纽约花旗银行与纽约第一国民银行合并而成的,合并后改名为纽约第一花旗银行,1962年更名为第一花旗银行,1976年3月1日改为现名。50年代,美国爆发了大规模的企业兼并浪潮,纽约花旗银行在竞争中壮大起来,于1955年兼并了纽约第一国民银行,资产急剧扩大,实力增强,地位迅速上升。为了适应竞争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花旗银行于1967年制定了新的业务发展战略,做出三项重要决定,其中一项就是推行商业存在方式,加强全球性金融服务。,13,商业存在方式案例:花旗银行的合并,花旗银行是世界上最为全球化的银行之一。它主要有两大类业务:一是公司银行活动,二是消费者银行活动。花旗银行在公司银行业务方面集中为2万家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分布在75个发展中国家和22个发达国家,其中半数以上来自世界上的新兴工业化国家。但是,更引起关注的是花旗银行全球消费者银行业务的迅速增长。消费者银行业务强调向个人提供基本的金融服务,包括支票账户、信用卡和个人贷款。通过1200家支行的全球网络,花旗银行在56个国家为5000万消费者提供服务。,14,商业存在方式案例:花旗银行的合并,1997年12月WTO成员国达成了一项协议金融服务协议,100多个国家同意向外国竞争者开放它们的银行、保险和证券市场。该协议已于1999年3月1日生效。1998年秋,花旗银行与旅行者 集团合并。之前旅行者集团是 美国最大的一家从事财产损失 险和寿险的保险企业。合并后,该联合集团年收益近500亿美元,资产超过7000亿美元,业务遍及 全球。,15,商业存在方式案例:花旗银行的合并,促使此次合并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合并前旅行者集团的保险业务几乎完全集中于国内,他们急需要借助全球金融市场开放的有利时机来开拓国外市场。而在过去20年中,花旗 银行一直努力采用商业 存在的方式来创建这样 一个全球分销渠道。合并后,旅行者公司就 可以在外国市场上销售 其保险服务产品。,16,第一节 金融服务概论,金融服务与金融服务贸易 的基本概念GATS下的金融服务贸易,17,二、GATS下的金融服务贸易,(一)国际银行服务贸易壁垒的表现形式(二)我国加入WTO关于金融业开放的承诺加入WTO的银行服务业开放承诺加入WTO的证券服务业开放承诺,第一节 金融服务概论,18,二、GATS下的金融服务贸易,世贸组织(WTO),将金融服务贸易与基础电信、航海运输一起称为世界经济的三大基础,并确立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宗旨。但出于对国家利益的考虑,各国政府往往对外国金融机构在本国金融市场上为国内客户提供服务进行种种限制,设立专门针对外国金融机构的贸易壁垒。,19,(一)国际银行服务贸易壁垒的表现形式,国际金融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壁垒国际金融服务的经营性限制 由于金融服务贸易壁垒的存在,进入一国金融市场的外国金融机构实际上必须负担一种经营成本,这种成本是该国国内的金融机构无需负担的。和作为潜在进入者的外国金融机构比较,国内金融机构可以持久地维持高于竞争条件下价格水平的价格而不导致新的竞争者的进入。,20,二、GATS下的金融服务贸易,(一)国际银行服务贸易壁垒的表现形式(二)我国加入WTO关于金融业开放的承诺加入WTO的银行服务业开放承诺加入WTO的证券服务业开放承诺,第一节 金融服务概论,21,(二)我国加入WTO关于金融业开放的承诺,根据WTO规则,我国加入WTO在金融业的对外开放中遵循两大原则:市场准入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按照这两大原则,我国正在逐步取消对外资金融机构的限制。加入WTO的银行服务业开放承诺加入WTO的证券服务业开放承诺,22,1、加入WTO的银行服务业开放承诺,根据中国加入WTO议定书,在金融服务业之中,银行业的开放承诺最为彻底:(1)审慎性发放营业许可证。加入WTO 5年内,取消所有现存的对所有权、经营方式、外资金融机构企业设立形式以及对分支机构许可发放方面的非审慎措施。即当外资银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时,人民银行除了遵循审慎性标准外,不得有其它方面的限制。外资银行在同地区设立营业网点,审批条件与中资银行相同。,23,1、加入WTO的银行服务业开放承诺,(2)外汇业务及时开放。一入世,中国将允许外资银行对所有客户(包括中资企业和中国居民)经营所有外汇业务(包括公司业务和零售业务)。(3)人民币业务分阶段开放。对于外资银行的人民币业务,中国将在四年内分五批放开20个城市的地域限制,五年后取消所有地域限制。在服务对象上,加入WTO 2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可在12个城市向中国企业办理人民币业务;加入后5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向所有中国客户提供服务。,24,1、加入WTO的银行服务业开放承诺,(4)金融咨询类业务及时开放。自入世之日起,外资机构即可获得在中国从事有关存贷款业务、金融租赁业务、所有支付及汇划服务、担保及承兑、公司并购、证券投资的咨询、中介和其它附属服务。在加入WTO5年之后,外资金融机构在服务地域和服务对象上已与中资金融机构没什么两样。,25,中国银行业开放后的压力,从国际经验和已进入中国的外资银行的实践来看,下述五个方面将是中、外资银行竞争的焦点:优质客户,特别是跨国企业、三资企业、中国的外向型企业、大型工贸易企业集团以及高新科技企业;高附加值和高收益的中间业务,特别是新兴的零售业务;外币存贷款业务;中心城市的金融业务;竞争高素质的金融人才。,26,2、加入WTO的证券服务业开放承诺,根据中国加入WTO,证券业的开放承诺如下:(1)外国证券机构可以不通过中方中介,在深沪证券交易所直接从事B股交易。(2)外国证券机构设立的驻华代表处,可以成为中国所有证券交易所的特别会员。(3)允许设立中外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从事国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外资比例在加入WTO 3年内不超过33%,3年后可增至49%。,27,2、加入WTO的证券服务业开放承诺,(4)加入WTO 3年内,允许设立中外合资证券公司,从事A股承销、B股和H股以及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外资比例不超过33%;加入3年后可增至49%。(5)外国证券类经营机构可以从事财务顾问、投资咨询等金融咨询类业务。,28,加入WTO后,外资证券类公司的竞争点主要为:一是巩固传统的中资企业境外上市业务;二是全方位介入境内B股业务;三是争夺A股一级市场的辅助性业务,如财务顾问、资产重组业务;四是渗透内地的A股二级市场业务。如通过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办法进入;通过中外合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方式进入;通过控股国内证券公司的大股东达到间接控股国内证券公司的目的,再通过其控制的国内证券公司进入A股二级市场,等等。,29,随着我国加入WTO,金融自由化的趋势不可避免,那么如何应对由此带来的挑战与冲击呢?策略一:苦练内功,提高本国金融机构的竞争力。策略二:循序渐进、分阶段、有选择开放金融服务业。,30,第一阶段是行业开放,允许外国资本和银行投资于本国的工商企业,现在我们在这方面还有一些行业进入的限制,例如证券、邮电和通讯,但是一些沿海发达地区的商业银行已经感到了外国银行争夺投资贷款项目的压力。第二阶段是货币市场开放,允许外国金融资本进入开办金融机构和经营人民币业务,现在已经有较多的外国银行在中国开办分支机构,并且在局部地区经营人民币业务。第三阶段是资本市场开放,允许外国金融资本兼并收购本国的商业银行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我们已经有商业银行的股份为外国银行所拥有。,31,第二节 保险服务贸易,保险服务贸易的基本概念国际保险服务的业务结构加入WTO后我国保险服务贸易的发展,32,一、保险服务贸易的基本概念,(一)定义国际保险服务贸易:是一国保险人向另一国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提供保险范围,并获得外汇的交易过程。GATS下的保险服务几乎涵盖了所有的商业保险及其相关服务。,33,(二)保险服务贸易的形式(1)跨境交付 如出口商品以CIF成交,其中保险是由出口国的保险人向进口国的被保险人提供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已经在网上开发了EPICC电子商务平台,国外的客户只需通过网络即可完成所有的手续办理,享受人保的保险服务。,34,(2)境外消费 外国人到中国旅游,外国企业到中国投资建厂,由中国保险公司提供保险服务。(3)商业存在(4)自然人流动 如我国的保险人员被允许到国外的国际交易会上去推销保险单,向外国被保险人提供保险服务。,35,二、国际保险服务的业务结构,财产保险(海上保险、汽车保险、航空保险、陆上运输保险和火灾保险等)人身保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伤害保险)责任保险(企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和个人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主要是担保业务),36,三、加入WTO后我国保险服务贸易的发展,(一)我国在保险服务的承诺1企业设立形式方面:(1)加入时,允许外国非寿险公司在华设立分公司或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外资比例可以达到51%。加入2年后,允许外国非寿险公司设立独资子公司,即没有企业设立形式限制。(2)加入时,允许外国寿险公司在华设立合资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外方可以自由选择合资伙伴。(3)合资保险经纪公司在加入时的外资股比可达到50%,加入后3年内,外资股比例不超过51%,加入后5年内,允许设立全资外资子公司。(4)允许外资保险公司按地域限制放开的时间表设立国内分支机构,外资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按照审慎监管的原则审批市场准入。,37,(一)我国在保险服务的承诺,2经营地域方面:(1)加入时,允许外国寿险公司和非寿险公司在上海、广州、大连、深圳和佛山提供服务。加入后2年内,允许外国寿险和非寿险公司在以下城市提供服务:北京、成都、重庆、福州、苏州、厦门、宁波、沈阳、武汉和天津。(2)加入后3年内,取消地域限制。,38,(一)我国在保险服务的承诺,3业务范围方面:(l)加入时,允许外国非寿险公司向在华外商投资企业提供财产险及与之相关的责任险和信用险服务;加入后4年内,允许外国非寿险公司向外国和中国客户提供所有商业和个人非寿险服务。(2)加入时,允许外国保险公司向外国公民和中国公民提供个人非团体寿险服务。加入后4年内,允许外国保险公司向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提供健康险服务。加入后5年内,允许外国保险公司向外国公民和中国公民提供团体险和养老金/年金险服务。,39,(一)我国在保险服务的承诺,4营业许可:加入时,营业许可的发放不设经济需求测试(数量限制)。申请设立外资保险机构的条件是:投资者应为在WTO成员国有超过30年经营历史的外国保险公司;必须在中国设立代表处连续2年;在提出申请前一年年末总资产不低于50亿美元。,40,经过激烈的讨价还价,我国守住了一些关口:一是外资进入寿险领域只能设立中外合资寿险公司,而且,外方股份不得超过50%,外方不能拥有管理控制权;二是不承诺保险经纪公司进入中国市场;三是拒绝了外方要求的每年必须开放若干家外资保险公司,只承诺按审慎原则审批准入。,41,(二)中国保险业应对加入WTO的改革对策,一是加快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股份化改革。二是调整产品结构。比如寿险公司的险种结构调整应当以发展非传统型寿险产品为主,在满足保户保障储蓄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满足保户的投资需求,使得保单的保费、保额、现金价值和保险期限都可以随保户的需求而改变,进一步提高我国设计开发报销和监管非传统寿险产品的能力。三是积极与银行结成战略联盟,充分利用银行的网点、客户和资金优势,交叉销售保险产品。,42,银行卖保险受追捧 投保人称有安全感,长期以来,老百姓主要在银行办理存取款业务,虽然也有保险销售、银证通等宣传卡片,但这些业务一直没有得到人们的足够重视。日前有消息报道,全国银保出现大幅异常增长,2006年1-2月份,全国银行保险保费收入达26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21%。对此,市场各方均感到意外,工商银行的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女士表示,在银行销售的保险主要是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保险公司利用银行的渠道、网点进行保险销售,咨询人员也是保险公司的员工,银行对保险产品并不直接经营。,43,银行卖保险受追捧 投保人称有安全感,据记者观察,在银行网点做保险咨询的服务人员和蔼可亲,并没有一般寿险代理人的激情,很多储户甚至认为他们是银行的员工。平安保险的一位代理人告诉记者:“由于在银行办理业务的客户往往需要排队等候,这段时间属于他们的垃圾时间,我们就利用此时向客户介绍产品,由于以前双方并不相识,他们也不用担心咨询后如果不买会伤和气,也就可以对他们所关心的问题大胆提问,自然有一部分人就能够对保险有一个客观的了解,这就为我们销售保险产品打下了较好的基础。”一位正在银行咨询保险的女士表示:“通过银行购买保险比较安全,现在骗子特别多,新闻报道了很多保险代理人骗保费或买到黑保单的案例。在银行购买,一旦出现问题,银行会承担责任,不会给我带来经济损失。而在保险代理人处购买,就没有这个保障。”,44,银行卖保险受追捧 投保人称有安全感,如果出了问题,银行真的会承担责任吗?工商银行的工作人员表示,保险公司与客户签订的保险合同与银行无关,但是储户通过银行缴纳的保险费将直接交给保险公司,不会流入保险代理人的手中,所以不会出现黑保单或者代理人卷款的情况,但是该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投保人应该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银行方面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看来银行卖的不仅仅是保险本身,还有银行的信誉,而保险公司也正是看中了这点,另外保险代理人在银行做保险咨询,往往更容易出色发挥,这些因素综合起来,就促成了银行销售保险的奇迹。(摘自北京现代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