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基础知识.pptx
第二章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基本知识,主要内容 报检的基本规定、法检商品目录、检验检疫业务流程、检验检疫证单、检验检疫费和检验检疫通关放行难点与应对方法检验检疫证单、检验检疫费内容比较多,但考试重点较为集中,可在全面了解教材内容的基础上重点记忆考点法检商品目录是在商品归类学(协调制度)的基础上列出来的,如果对协调制度不了解会影响对法检商品目录的理解和应用。因此讲解法检目录前会先把商品归类(协调制度)部分讲完,讲完法检目录后讲解教材第二册的使用方法。使得学生能理解并懂得运用法检目录的知识。检验检疫业务流程、检验检疫通关放行是相关的内容,如果分开学习容易造成思维混乱,因此会放到一起学习,并在学习中加以归纳总结,理清它们之间的关系。理清报检在办理进出口手续中的位置和报关的关系,1,第一节 报检的基本规定,报检的定义:P11有关当事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外贸易合同的约定或证明履约的需要,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验、检疫、鉴定,以获准出入境或取得销售使用的合法凭证及某种公证证明所必须履行的法定程序和手续。报检范围P11-12,2,报检资格与报检方式P12-13,报检方式书面报检电子报检(申报),3,报检程序P13,P18-19,4,报检时需要注意的规定P13-14,在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前,先要了解国家对所需申报的商品的管制制度,提前办理好各项审批手续,准备好各种单据和相关证明。报检应使用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印制的报检单,报检单必须加盖报检单位印章(公章或业务章/报检专用章)报检单不得涂改,各栏目不得留空,如无填写内容,应填写“*”。报检单必须做到:单证相符、单货相符、单单相符必须提供原件的随附单证:有关入境许可/审批文件,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检疫证书,进口废物装运前检验证书,出境货物换证凭单以及其他检验检疫机构特别要求的单证,5,报检时需要注意的规定(二)P13-14,报检人员应主动联系配合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入境货物实施检验检疫。报检单位应加强对申报货物的管理,对于已检验检疫合格并放行的出境货物应加强批次管理,不错法、漏发。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出境货物不准出口。对未经检验检疫合格或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的入境法检货物,不销售、使用或拆卸、运递。对于合同或信用证中涉及检验检疫特殊条款和特殊要求的,应在电子报检时同时提出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电子报检数据,报检人员可按照检验检疫机构的有关要求对报检数据修改后,再次报检。电子报检数据被检验检疫机构接受后,报检人员应及时打印出报检单并附上随附单证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交,并回答检验检疫人员关于报检对象的问题,配合检验检疫人员联系相关检验检疫事宜报检人员应在检验检疫机构开具收费通知单之日起20日内足额缴纳检验检疫费用检验检疫证单应及时领取、妥善保管,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不得混用。,6,更改、撤销和重新申报P14-15,更改允许更改报检信息的情况不允许更改报检信息的情况需要提供的资料撤销重新报检需重新报检的情况要求,7,复验P15,复验的定义与规定工作程序与时限申请时限和条件申请时应提供的单据申请的受理复验的费用,8,第二节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1.商品分类基础知识1.1协调制度即商品编码的由来和意义(辅助知识,了解即可)在国际贸易过程中要对不同的商品实行不同的处理方式,要按一定标准对进出境商品进行分类。国际上一直沿用的方法是用给按一定标准进行分类的不同商品进行编号,不同的商品对应不同的编码,一个编码对应一类商品,不同类型的商品实行不同的管制制度。现今使用最为广泛的是国际海关合作理事会编制的商品分类目录H.S.制度需要了解的知识点:1988年,我国原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最早将这一编码制度应用于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签发管理中。我国海关与1992年1月1日开始以H.S.编码为基础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H.S.分类原则:按照商品的原料来源,结合加工程度和用途以工业部门划分。,9,协调商品名称和协调制度的内容与结构、,协调制度将国际贸易涉及的各种商品按照生产部门分成22类98章,各类内,基本上按同一类原始材料或同一类型的产品设章。H.S.的正文由品目、子目和注释组成,其中注释又分为:类注释、章注释、和子目注释。从类上看,它基本上是按社会分工分类从章来看,它基本上按商品的自然属性或功能、用途来划分。商品分章的总体规律是从简单到复杂,从原材料到制成品,从加工程度低的到加工程度高的,从单一材料构成的产品到多种材料构成的产品。每一章内品目编排的总体规律类似章的编排规律:原材料优先于成品,加工程度低的产品先于加工程度高的产品,具体列名的品种优先于一般列名的品种,10,协调制度示意图,11,商品编码基本结构,国际通用的协调制度只有六位数,我国进出口税则,也就是商品编码为8-12位数,一个编码代表一类商品,一类商品对应的编码位数越多,代表分类的标准越细,反之亦然。前六位是和国际通用的协调制度一致的,第7、8位是我国根据实际情况加入的“本国子目”。注意进一步细分的原则:要在6位数的基础上才能对商品编码进行进一步的细分,前面六位必须和国际通用的协调制度保持一致。如果协调制度前六位没有进行进一步细分,各国就不能在前六位任何一个级别的品名和子目上进行细分。只能在6位数以后的子目上进行细分。编码各个数字的意义:例如0301.9210 鳗鱼苗,头两位“03”表示章编号,即第三章,第2至第4位“01”表示顺序号,后面四位数分别表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子目。也就是在前四位编码的基础上再进行细分,12,商品编码基本结构示意图,13,商品编码基本结构(二),为了能使得协调制度能囊括所有的进出口商品,含有两章以上的类通常最后一章都是兜底的章。每一章的最后一个品目往往也是兜底的品目,适用于属于本章的其他未具体列名的商品。品目和子目也会含有兜底的“其他”项,适用于符合品目或子目描述但未具体列名的产品。进出口量较大,或是对其有特别的管制措施或进出口税率有所不同的货物会具体列名,其他进出口量较小,对其没有具体管制措施往往没有具体列名。,14,归类总规则(六大原则),六大原则是商品归类的总规则,适用的优先顺序从第一条到第六条依次递减(即用第一条原则无法确定是根据第二条规则确定,第二条规则无法确定时用第三条规则确定,以此类推)。六大原则在整个协调制度中均适用,是商品编码查找和确定的原则学习六大原则要注意理解,由于原文用词过于专业,比较难记忆,建议理解其含义后用自己的话记忆。,15,规则一,原文: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方便查找而设;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因按品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决定,如品目,类注或章注无其他规定,按以下规则确定。解释:类、章和分章的标题,仅能概括本类、本章及本分章的部分商品,并不包含本类、本章及本分章的全部商品。每一类、章、分章及品目所包括的商品范围应按类注、章注、品目注和品目条文确定。如此条规律无法确定商品该归入哪个编码,则按下面的规则归类。,16,规则二,原文:品目所列货品,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在进口或出口时该项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还应视为包括该货品的完整品或制成品(或按本款可作为完整品或制成品归类的货品)在进口或出口时的未组装件或拆散件。品目中所列材料或物质,应视为包括该种材料或物质与其他材料或物质混合或组合的物品。品目所列某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视为包括全部或部分由该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由一种以上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物,应按规则三归类。,17,规则二(二),解释:主要适用于不完整品,拆散件和非纯净物的归类 品目所列的商品,如“计算器”、“风扇”、“自行车”不单包括所有零部件齐全并已安装好可以使用的此种商品,还包括缺乏部分非关键的零部件,但在报验时已经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的货物。例如带有压缩机、蒸发器、冷凝器、箱体但缺少其他零部件的冰箱,按冰箱完整品归类。装有驾驶室的机动车辆底盘,但未有安装轮子的汽车,按汽车完整品归类。(此条规则适用于结构较为复杂的机电类产品和机密仪器等)如果货物缺少关键性的零部件,则不能按整机或完整品归类,需按配件或零件归类。,18,规则二(三),在进出口的货物中,为了运输方便,往往把一些制成品以未组装或拆散件的形式进出口。这些以未组装或拆散件的形式进出口的商品是指已具有制成品的所有零部件,可通过简单紧固件(如螺钉、螺母、螺栓等)或通过铆接、焊等简单方式组装便可装配起来的商品。如以拆散件进出口自行车、家具等。这些未组装或拆散件的形式进出口的商品如不具备制成品的所有零部件,仅是缺少一些非关键性的零部件,如缺少垫圈、螺丝但有关键性的零部件也可按照制成品归类。(此条规则适用于通过拆散件或未组装形式进出口的货物,如自行车、大型设备等等)品目所列商品,除了包括制成品还包括已具有制成品的基本特征,但仍需进一步加工才能成为制成品的未制成品:例如需进一步加工的齿轮毛坯件、铸件毛坯等等。(此条规则适用于零件类毛坯件或杆、板、管材等),19,规则二(四),品目所列的商品,除了指由单一材料或物质构成的商品外,还指加入其它物质但不改变其基本特征的商品。如加入稳定剂的罐装豆浆仍按无酒精饮料归类(22章)。但使用这条规则需满足两个条件:没有加入改变物质基本特性的物质,如加入杀鼠剂的稻谷,稻谷的用途已改变,不再是粮食而是杀鼠剂,如因按杀鼠剂归类(38章)。规则一没有明确规定,也就是类注、章注、品目注和品目条文确定并未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如类注、章注、品目注和品目条文已对此种情况作出明确规定,则应按类注、章注、品目注和品目条文进行归类。如1503中的猪脂肪,由于品目条文已规定此类猪脂肪不能混合,所以加入其它物质的猪脂肪则不能归入这个编码。又如2519.9091的氧化镁,由于子目条文已规定其为“化学纯”物质,所以加入其它杂质的氧化镁则不能归入这个编码。(此条规则适用于加入不同物质的商品的归类),20,规则三,原文:当货品按规则二(二)或由于其他原因看起来可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时,应按以下规则归类:(一)列名比较具体的品目,优先于列名一般的品目。但是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都仅述及混合或组合货品所含的某部分材料或物质,或零售的成套货品中的某些货品,即使其中某个品目对该货品描述的更为全面、详细,这些货品在有关品目的列名应视为同样具体。(二)混合物、不同材料构成或不同部件组成的组合物以及零售的成套货物,如果不能按照规则三(一)归类时,在本款可适用的条件下,应按构成货品基本特征的材料或部件归类。(三)货品不能按照规则三(一)或(二)归类时,应按号列顺序归入其可归入的最末一个品目。,21,规则三(二),解释:当货物按规则一或规则二都无法确定其归类时,按以下规则进行归类(其优先顺序同总规则):具体列名:即在品目条文和子目条文的描述中,具体列名的品目优先于一般列名的品目。例如在很多子目里的最后一个编码都是“其他类”如果在其他类前面已经有需要归类的商品的具体列名则应该归去具体列名但不是归入“其他类”例:纯金制的烟斗 可根据71章章注十关于金银器的注释:包括吸烟用具归入7114.1900,也可归入9614.0010烟斗及烟斗头,根据规则三(一),具体列名优于一般列名,再结合96章章注四对9614材质的规定:可全部或部分用贵金属、包贵金属、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天然、合成或再造)制成。最终确定归入9614.0010 但对于混合或组合、零售的成套的货物,更为具体的描述应该是指对此类货物总体的描述,而不是单对其中货物某些物质或组合部分的描述。如果两个或以上的编码都只涉及对其中货物某些物质或组合部分的描述,则应视为同样具体,而不是更为详细。(例:含有一面小镜子,粉饼和海绵粉扑的粉盒,则镜子7009.9100和海绵粉扑9616.2000的编码应视为同样具体)(此条规律适用于两个或以上品目的描述都符合货物特征的情况归类),22,规则三(三),基本特征:对于混合物、组成物及零售的成套商品,应按构成货物的基本特征归类。例如含有一面小镜子,粉饼和海绵粉扑的粉盒,因粉饼构成了商品的基本特征,所以应按化妆品归类3304.9100。又如由快熟面饼、调味小包、塑料小叉和纸碗构成的速食碗面,因快熟面饼构成了商品的基本特征,所以应按面食归类1902.3030。但适用于此条规则的“混合物、组成物及零售的成套商品”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至少由两种看起来应归入不同品目的物品构成,如六个叉子包在一个盒子里销售则不属于混合物、组成物及零售的成套商品。这几种商品能实现一个特定的功能,例如上文提到的粉饼用于化妆,碗面可以用来吃。除了构成基本特征的货物外,其他组成要件是为了使用更方便而存在的。如果是葡萄酒和威士忌装在一个盒子里销售或是毛巾和牙膏捆绑在一起销售,也不属于混合物、组成物及零售的成套商品。此种情况应该分开申报。零售包装:混合物、组成物及零售的成套商品必须是把至少由两种看起来应归入不同品目的物品放在一个适用于直接销售给用户的包装里,无需重新包装。(此条规则适用于混合物、组成物及零售的成套商品的归类)从后归类:如按规则三的第一第二点进行归类而有两个以上的编码符合要求时,应按号列顺序归入可归入的最后一个品目。(例:等量混合大麦与燕麦的混合麦)(此条规则主要适用于不同材质混纺的纺织品,不同的材料制成的食物的归类),23,规则四,原文:根据上述规则无法归类的货品,应归入与其最相类似的货品的品目。解释:最相似原则:如果上述规则都无法确定归类,应归入与其最相类似货物的品目。(此条规则适用于未有具体列名和具体描述的货物或新产品,所谓“最相似”并无一个统一的衡量标准,如何归类在此时往往存在争议性,需要通过海关裁定。考试一般不会考到。),24,规则五,原文:除上述规则外,本规则适用于以下货品的归类:(一)制成特殊形状仅适用于盛装某个或某套物品并适合长期使用的照相机套、乐器盒、枪套、绘图仪器盒、项链盒及类似容器,如果与所装物品同时进口或出口,并通常与所装物品一同出售的,应与所装物品一并归类。但本款不适用于本身构成整个货物特征的容器。(二)除规则五(一)规定的以外,与所装货品同时进口或出口的包装材料或包装容器,如果通常使用来包装这类货物的,应与所装货品一并归类。但明显可重复使用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容器可不受本款限制。,25,规则五(二),此规则是专门用于包装物品的归类。符合下列条件的包装物,应和所装物品一同归类:制成特定形状的,专门用于盛装某一物品或某套物品的,即专门按所要盛装的物品进行设计的,或专门制成所装物品的特殊形状的。适合长期使用的,即容器的使用期限与所装的物品相比是相称的,在物品不使用期间(例如运输或储存期间),这些容器还起到保护物品的作用。与所装物品一同进出口,一同报验。通常和所装物品一同出售的容器本身不构成整个货物的基本特征这类型的货物有:相机套、枪套、盛装乐器的盒子、盛装首饰的盒子等,应和所盛装的货物一起归类。但这些容器不构成商品的共同特征,如果已构成商品的基本特征,则应该分开归类。例如用纸板做成的茶叶罐子应和茶叶一并归类,如果是银制的茶叶罐,由于茶叶罐已构成商品的基本特征(属于金银器皿)所以应分开归类,分别申报。如果符合这些条件的包装物单独进出口,应按其材质或具体列名归类。,26,规则五(四),符合以下规定的包装物应和所包装的货物一同归类不属于规则五(一)的通常用于包装有关货物的与所装货品一起进出口,一同报验。不属于明显可以重复使用的。这类型的包装物有:包装电器的纸箱、盛装饮料、酒的容器、盛装大型设备的木箱等等。如果符合这些条件的包装物单独进出口,应按其材质或具体列名归类。明显可重复使用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如煤气罐、汽油罐(73章钢铁制品),则应和所盛装的物质(如煤气、汽油属27章)分开归类和分开申报。,27,规则六,原文:货品在某一品目项下各子目的法定归类,应按子目条文或有关的子目注释以及以上各条规则来确定,但子目的比较只能在同一数级上进行。除条文另有规定外,有关的类注、章注也适用于本规则。,28,规则六(二),解释:此条规则主要是确定类注、章注、品目注、品目条文、子目条文、子目注的适用范围。每一个编码所对应商品的描述,不单是指其对应品目的描述,还包括这一编码所从属的品目、章、类所对这个商品的描述。也就是说,每一章所包含的货物种类都不能超出这一类的范围,每一个品目所描述的货物都不得超出这一章的范围,同样每一子目所描述的货物都不得超出这一品目所描述的范围。类与类之间、章与章之间、品目与品目之间、子目与子目之间是并列关系,类与章之间、章与品目之间、品目与子目之间是从属关系。因此子目的比较只能在同一数级上进行。例如:0301.9110是指第一类活动物;动物产品中第三章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中的第一个品目活鱼中除了观赏用鱼外其他活鱼中的鳟鱼。0302.1100是指第一类活动物;动物产品中第三章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中的第二个品目的鲜、冷鱼中鲑鱼大类中的鳟鱼。,29,规则六(三),如对于某一类商品类注、章注未对其作出明确规定又或是类注、章注和此类商品对应的品目条文、品目注释有所不同的,以品目条文、品目注释为准。如品目条文、品目注释、子目条文、子目注释未作出明确规定,则章注、类注的规定也适用于品目、子目的确定。例:如纺织品类,章注和类注会规定一些归类的原则,每一章的品目条文又会规定商品的具体特征和性质,此时归类要遵循类注、章注的规定,同时还要符合品目条文和子目条文的描述,又如第十四类的贵金属合金归类规则和第十五章贱金属合金的规律规则,30,规则六(四),类、章、品目、子目及其相关的注释、条文关系如下图:,31,查找商品编码的方法P279,首先是根据商品的描述分析商品的属性、用途、基本特征确定商品可能归入的章。根据章注、类注和六大原则确定商品应归入的章根据品目条文和品目注释确定商品应归入的品目根据子目条文逐级查找,记住应按顺序查找,逐步确定商品对应的编码。当有两个以上的编码符合商品描述时,运用六大原则确定商品对应的编码。(如:具体列名、基本特征、从后归类),32,法检目录的产生与应用P16,法检目录全称为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是检验检疫机构对H.S.编码的应用。检验检疫机构在现行海关使用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基础上对不同类型的商品实施不同的检验检疫监管方式。将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里其中一部分商品列入法检目录,列入法检目录的商品,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商品的具体情况分别对其实施商品检验、动植物检疫或卫生检疫。列入法检目录内的进出境商品,出入境时必须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由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和监管,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办理验放手续。,33,法检目录的基本结构P16,法检目录的基本结构:由商品编码、商品名称及备注、计量单位、海关监管条件、检验检疫类别组成商品编码:在原8位H.S.编码的基础上以末位补零的方式补足10位码。取消在第九位前的小数点。商品名称及备注:结合海关进出口税则的“货品名称”与“子目注释”,与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对应。计量单位:为H.S.编码第一标准计量单位海关监管条件:A:实施进境检验检疫 B:实施出境检验检疫 D:实施海关与检验检疫联合监管检验检疫类别:M:进口商品检验 N:出口商品检验P:进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 Q: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R: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S:出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V:进境卫生检疫 W:出境卫生检疫L:民用商品入境验证特别规定: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局规章规定应当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中,部分与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不能对应,(如成套设备、食品添加剂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仍依法对其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在出入境前实施检验检疫,凭通关单出入境的,不但包括法检目录里的商品,还包括目录外,但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进行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产品。,34,法检目录动态调整机制P17,将部分编码调入或调出法检目录,对部分编码的海关监管条件或检验检疫类别进行调整。法检目录里对部分H.S.编码的检验检疫和监管有特别的解释P17当年度法检目录调整与检验检疫工作开展的相关说明:对新纳入法检目录H.S.编码的海关监管条件对应的检验检疫类别,需实施检验检疫监管项目说明。H.S.编码海关监管条件不变,检验检疫类别调整情况说明部分商品列入禁止出/进口目录的,虽然在法检目录里海关和检验检疫机构都对其设有管理类别,但是检验检疫机构会停止接受这些商品的报检检验检疫类别为“L”的编码,具体认证适用范围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认监委的有关公告执行根据当年度年底H.S.编码的合并、拆分、调整情况,对法检目录进行对应调整检验检疫机构调整和公布法检目录并设定目录中商品的检验检疫类别,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对未列入法检目录,但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包括成套设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依法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法检目录所列商品成为法定检验商品,即国家规定实施强制性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成套设备、食品添加剂等与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不能对应,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仍依法对其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35,法检目录的查阅:教材第二册的使用方法,教材第二册给出了最简单的部分标明了检验检疫类别的货物。考试时需要在第二册中找出对应商品的编码和检验检疫类别。建议用以下方法学习:先理解商品归类的原理和意义,知道这本工具书的作用记住协调制度中每一章包括什么商品,当看到一个商品时,能快速反应它在哪一章(重点记住教材第二册的目录那几章)知道商品在第几章后,只要翻到那章逐个编码查找并对照第二册第二页的海关监管类别和检验检疫监管类别,即可知道海关和检验检疫机构对这类商品实施的管理方式。,36,第三节 检验检疫业务流程P18-19,37,这里介绍的是在报检环节中,检验检疫机构需要做的事情,其中抽/采样、检验检疫和卫生除害处理并不是每次报检都会发生,检验检疫业务流程需要记住的知识点,报检/申报时检验检疫机构需要审核的要点:报检单内容填写是否完整、规范应附的单据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规定索赔或出证是否超过有效期报检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检验检疫机构不予受理报检。抽样/采样检验检疫人员需到现场对须检验检疫并出具结果的出入境货物进行抽样。抽取的样品需要进行一定的加工后才能进行检验,这个加工过程成为制样样品及制备的小样经检验检疫后需重新封识,超过样品保存期后销毁,38,检验检疫业务流程需要记住的知识点(二),检验检疫检验检疫方法:感官、物理、化学、微生物等判定所检对象的标准:各项指标是否符合有关强制标准或合同及买方所在官方机构的有关规定检验检疫的方式:全数检验、抽样检验、型式试验、过程检验、登记备案、符合性验证、符合性评估、合格保证、免予检验等签证与放行:需记住各种不同情况下检验检疫签发的单证:法定检验商品通关凭证:入境:入境货物通关单出境:出境货物通关单法定检验货物检验检疫合格与不合格时的凭单:合格 入境: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进口食品签发卫生证书,初步检疫可放行或准许报关的动植物产品:检疫放行通知单/检疫调离通知单P35出境:出境货物通关单(出境货物换证凭单)不合格 入境:入境货物处理通知书/检疫处理通知单 出境: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 出境邮寄物: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进境货物索赔:相关证书,39,第四节 检验检疫证单P19,检验检疫证单的种类及用途出入境检验检疫证单的定义出入境检验检疫证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证单申请单:由当事人填报,用于申明受检对象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验检疫时的状况,是启动检验检疫工作的法律文件(P27)证书证单监督管理证明专用证单狭义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证单专指上面提及的“证单”类检验检疫证单,40,检验检疫证单种类关系图,41,注意了解以下证单的用途P19-26,格式1-1检验证书格式2-1卫生证书格式2-2健康证书格式5-1植物检疫证书格式6-1船舶入境卫生检疫证书 格式6-2船舶入境检疫证书注意两者用途的区别格式7-1熏蒸/消毒证书格式8-1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格式8-2疫苗接种或预防措施检查证明书知道出/入境货物报检单的使用范围:出入境货物(包括废旧物品)、包装铺垫材料、装载法定检验检疫货物的集装箱,外商投资财产鉴定(入境)的申报P19-20知道更改申请单的适用范围:报检人申请更改、补充、或重发证书以及撤销报检等情况。编号2-1-1入境货物通关单与编号2-1-2入境货物通关单注意两者用途的区别,前者一式三联供在本地报关并实施检验检疫的入境货物通关。后者后者一式四联用于在本地报关,由异地检验检疫的入境货物通关,或者需实施通关前查验,且经查验合格,或经查验不合格但可进行有效处理的入境货物。编号3-4集装箱检验检疫结果单,42,检验检疫证单的法律效用P27-28,检验检疫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国际义务的手段出入境货物通关的重要凭证检验检疫证单是对受检对象实施监管的有效凭证海关征收和减免关税的有效凭证履行交接、结算及进口国准入的有效证件议付货款的有效证件证明履约、明确责任的有效证件办理索赔、仲裁及诉讼的有效证件,43,检验检疫证单的结构和语言P28-29,检验检疫证单的结构标识部分识别部分证体部分(核心)签证部分备注部分免责条款,44,检验检疫证单的语言P29,检验检疫证单所使用的文字须符合国家质检总局规定或批准的格式,一般有英文、中文、中英文合璧三种情况。进口国要求证单使用其他语言的,或有特定内容要求的,检验检疫机构视情况办理。使用中文签证的情况:使用英文签证的情况使用中外文合璧签证的情况,45,检验检疫证体语言P29-31,检验检疫证书证体包括的内容检验检疫证书证体部分是指检验检疫结果和证明的内容,是检验检疫证书的核心具体内容包括:受检物的存在状态及包装情况,检验检疫方式的确定或抽样情况,实施检验检疫的情况及结果、结论、意见等。证体语言总体要求:得体证体语言特点:(由检验检疫证书的性质和作用决定)客观性规范性公正性科学性,46,检验检疫证单的一般规定和有效期P31,一般规定P31关于编号关于证单的正副本:检验检疫证书一般由一正三副组成目前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证单有一正一副、一正二副和一正三副的情况。关于签证的时限关于证书的文字和文本,47,检验检疫证单有效期P32,检验检疫证单一般应以检讫日期作为签发日期检验检疫证单的有效期不得超过检验检疫的有效期通关单的有效期:入境货物通关单:60天出境货物通关单(包括换证凭单和换证凭条):一般货物60天,植物和植物产品21天,北方冬季可延长至35天,鲜活类货物14天。用于电讯卫生检疫的交通工具卫生证书有效期:用于船舶:12个月用于飞机、列车:6个月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的有效期:6个月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的有效期:12个月疫苗接种或预防措施国际证书的有效期:根据疫苗的有效保护期确定。,48,检验检疫证单签发程序,49,广义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证单签发程序,狭义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证单签发程序P32-33,50,检验检疫证单签发程序需要注意的知识点,拟制证稿的定义:教材P32涉及品质检验的证稿所应包含的内容P32证稿拟制所需遵循的原则:货证相符 事证相符 证证相符检验检疫证单实行手签制度检验检疫机构内部分工:拟制证稿和审核证稿在施检部门完成,其他环节在检务部门完成。归档是签证工作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整个检验检疫工作流程的最后一环。,51,检验检疫证单的更改、补充和重发P33,国家对检验检疫单证的更改、补充和重发有相应的规定。共同规定如下:需要更改、补充和重发的检验检疫单证必须在有效期内,超过检验检疫证单有效期的,不予更改、补充和重发,报检人只能重新办理。报检人要求更改、补充和重发的,应向原签发证单的检验检疫机构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需资料,原签发证单的检验检疫机构审核批准后予以更改、补充或重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检验检疫证单内容,伪造或变更检验检疫证单属于违法行为。,52,更改P33-34,不允许更改的情况:有以下情况的不能更改,只能重办品名、数(重)量、包装、发货人、收货人等重要项目更改后与合同、信用证不符的项目更改后与输入国法律法规不符的通关单电子数据已被海关使用并比对成功,53,申请更改所需单证P33-34,按要求填写好的更改申请单原发证书正副本(检验检疫机构需回收)说明更改原因的书面说明关于更改内容的有关函电等证明单据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的说明不能交还证单原因的书面证明,和指定报纸上声明作废公告(因特殊原因不能交还原签发证单时适用),54,出口直通放行更改单证的规定P34,须在原签发检验检疫机构,一般是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更改手续,由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收回原通关单并签发新的通关单。特殊情况不能在产地检验检疫机构领取更改通关单的,报检人可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根据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更改后的电子放行信息办理更改手续,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签发通关单,并收回原通关单。对于更改证单,能够退回原证单的,签发日期为原证签发日期,不能退回原证单的,更改后的证单(REVISION)在原证编号前加“R”,在证单上加注,签发日期为更改证单的实际签发日期。,55,补充P34,需要补充的情况所需提供的材料流程:报检人提出申请后,检验检疫机构核准后据实签发补充证单。补充证单与原证单应同时使用。签发补充证单(SUPPLEMENT)在原编号前加“S”,并在证单上加注,签发日期为补充证单的实际签发日期。,56,重发P34,需要重发单证的情况所需提供材料: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指定报纸上声明作废公告填写好的更改申请单流程:报检人提出申请后并提交所需资料后,检验检疫机构核准后予以重发证单。本节介绍的是检验检疫单证已经签发后的更改、补充和重发管理规定签发重发证单(DUPLICATE)能退回原单证的,签发日期为原证签发日期,不能退回原证单的,在原证编号前加D,并在证单上加注,签发日期为重发单证的实际签发日期。,57,关于更改、补充、重发证单的签发日期小结:,58,第五节 检验检疫放行P34,检验检疫放行的定义:检验检疫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被检对象的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处理的执法行为。检验检疫机构依照的法律法规:法律、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检验检疫机构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的处理:对检验检疫合格的受检对象:准予出入境或者销售使用,或者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有口岸海关和相关部门或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办理通关放行手续,实施相应监督管理。对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受检对象:不准出入境或者销售使用,并根据需要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告知有关当事人或口岸海关和相关部门对受检对象进行相应处理凡是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检验检疫的进出口货物,通关凭证均为出境货物通关单或入境货物通关单。,59,法检目录内货物的一般放行P34-35,入境货物的放行需凭入境货物通关单办理通关放行手续的货物:法定检验检疫的入境货物 实行验证管理的入境货物 所有进口食品 食品添加剂等总体流程,60,一般程序入境货物报检程序P34-35,61,其他规定P35,货物完成报关手续后,货主及时和检验检疫机构联系报检事宜(必须在海关放行后20日内联系(教材P61),由境内目的地的检验检疫机构对货物进行检验检疫后如合格的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如不合格签发入境货物处理通知书,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对不合格货物进行处理,处理后合格的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处理后仍不合格做退运或销毁处理,货主需要索赔的,检验检疫机构可出具相关证书入境货物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后才能使用、销售,如擅自使用、销售未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货物将受到行政处罚。必须在口岸进行部分或全部项目检验检疫后才能签发通关单的货物:活动物,可做原料的废物等特殊货物。如最终使用地就在卸货口岸,则签发通关单和对货物进行检验检疫的工作均在入境口岸的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如最终使用地和入境口岸不一致,则由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对货物的交通工具和运输包装实施必要的检疫、消毒、卫生处理并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货物的检验检疫、出证等工作均在目的地的检验检疫机构完成。,62,出境法检货物的放行P35-36,需凭出境货物通关单办理通关放行手续的货物:法定检验检疫的出境货物,实施验证管理的出境货物总体流程,63,一般程序产地和报关地一致的货物出境报检程序,64,一般程序产地和报关地不一致的货物出境报检通关程序,65,出境法检货物的放行P35-36(二),预检验的出境货物通关放行其他规定:电子转单一次有效,不分批核销出口产品生产原料的放行出境货物不予检验检疫放行的情况检验检疫快速放行措施,66,未列入法检商品目录但须实施检验检疫的出入境货物的放行P36-37,未列入法检商品目录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由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检验检疫的货物和物品,均需在报关前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申请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具体流程同法检商品,海关凭通关单放行,其中:进口可再利用的废物原料,通关单备注栏上须注明,事先要办理进口许可证件进口旧机电产品,通关单备注栏上须注明,事先要办理旧机电备案手续进口货物发生短少、残损、或其他质量问题,对外索赔的赔付货物,报关前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申请签发用于索赔的检验证书,海关凭检验证书副本验放。尸体、骸骨、棺柩须在出入境报关前持相关证明资料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因患检疫传染病、炭疽死亡的尸体、骸骨,必须就近火化,不得移运,因患其他传染病死亡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卫生检疫措施并签发证明后,方可移运。检验检疫合格后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尸体/棺柩/骸骨入出境放行证明再向海关申报,海关凭此放行证明放行。(不用提前卫生检疫审批),67,未列入法检商品目录但须实施检验检疫的出入境货物的放行(二),进境植物繁殖材料P36须事先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并在贸易合同中列明检疫审批提出的检疫要求进境前报检人到指定的口岸直属检验检疫局备案,并向指定的检验检疫机构报检进境经检验检疫后,根据结果做如下处理:,68,未列入法检商品目录但须实施检验检疫的出入境货物的放行(三),携带、邮寄物P37携带、邮寄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进境携带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进境携带动物进境携带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进境邮寄进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其他货物和特殊物品:凭出/入境通关单办理通关手续,69,木质包装的放行P37,木质包装在进境前原则上都需要经过除害处理,并加上IPPC标识。要对木质包装单独进行报检检验检疫机构以下木质包装按规定进行抽查处理:对不确定是否施加了IPPC标识已经施加了IPPC标识未使用木质包装,提交了经国家质检总局认定的港澳地区检验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检验检疫机构对没有施加IPPC标识的木质包装施行除害或销毁处理经抽查未发现有害生物的木质包装,应立即放行,发现活的有害生物的,监督货主或其代理人对木质包装进行除害处理后放行。,70,包装物P37-38,一般包装(出口)食品包装(进出口)危险货物的包装容器(出口),71,运输工具、集装箱的放行P38,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船舶、飞机、火车等运输工具装载动物出境的运输工具进境集装箱及其装载的应检货物过境集装箱出境集装箱注意所有进出境集装箱都要实施卫生检疫,再根据集装箱的实际情况或所装载的货物决定是否实施动植物检疫,72,出入境人员的放行P39,国内外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时国内外未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时须主动口头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并接受卫生检疫的情况境外人员被发现有限制入境的疾病时的处理,73,第六节 电子检验检疫P39-43,概述:P39电子检验检疫就是将检验检疫的流程电子化,利用电子计算机和网络处理信息,在检验检疫机构之间和其他相关部门之间(如检验检疫机构和海关)实现信息流通和资源共享。在降低管理成本的同时,使得对进出口货物、交通工具、运输设备的监管更为严密、高效。目前我国的报检基本上都已实现电子申报。需要记住的考点:电子检验检疫的目标:提速、增效、减负、严密监管三电工程:电子申报、电子监管、电子放行中国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