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PPT文档下载  

    侵权责任法讲座新.ppt

    • 资源ID:6549182       资源大小:1.27MB        全文页数:28页
    • 资源格式: PPT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侵权责任法讲座新.ppt

    侵权责任法解读薛城区法律援助中心 孙业成,2009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并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12章、92条、七千余字,涉及生命权、健康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不仅包括产品缺陷、交通事故、医疗损害、环境污染、网络侵权、动物致人损害等内容,还明确了产品召回制度、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并强化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侵权责任法的颁布实施填补了中国人的很多“权利空白”,与物权法、合同法共同构筑了中国民法典的框架,意味着中国向形成民法典迈进重要一步。,一、侵权责任法出台的背景及适用二、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目的 三、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 四、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范围五、侵权责任的责任承担六、侵权责任法的焦点问题,一、侵权责任法出台的背景及适用,(一)出台背景1、侵权责任是在1986年4月22日通过的民法通则中确立 的;2、散见与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不一。,(二)侵权责任法的适用,1、与侵权责任法相冲突的,不再适用;2、侵权责任法未规定,且之前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与侵权责任法的立法原则相一致的内容,可以作为对侵权责任法的有益补充,继续适用;3、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其他特别法对侵权责任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4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侵权责任法与其他侵权法律规范相冲突的,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法。,二、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目的,1、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2、明确侵权责任3、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4、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一)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必须有过错才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过错责任的适用:1、行为人实施了某一行为2、行为人有过错3、受害人的民事权益受到损害4、行为人的行为与受害人的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二)过错推定责任:就是在行为人不能证明他们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应承担赔偿损害责任。举证倒置:凡在适用推定过错责任的场合,行为人要不承担责任必须就自己无过错负举证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过错推定责任的适用: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侵害时,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38条)2、下列情况下,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58条)(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5、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责任法第48条);,过错推定责任的适用:3、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75条)4、动物园的过错推定责任(81条)5、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过错推定责任(85条)6、堆放物侵权的过错推定责任(88条)7、林木折断侵权的过错推定责任(90 条)8、窨井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91条),(三)无过错责任:是指不以行为人的过错为要件,只要其活动或者所管理的人或者物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除非有法定的免责事由,行为人就要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七条规定:“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无过错责任的适用范围: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法第32条);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法第34条);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法第35条);4、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但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侵法第7880条;第8284条);,无过错责任的适用范围:5、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6568条);6、高度危险责任中,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高度危险物品的经营者、占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6977条);7、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41条);8、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86条)。,(四)公平责任(也称公正原则、正义原则、公道原则):是指加害人和受害人都没有过错,在损害事实已经发生的情况下,以公平考虑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和可能,由双方当事人公平地分担损失的归责原则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公平原则的适用:1、受益人对见义勇为受害人的补偿义务(23条);2、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没有过错的(33条);3、从建筑物中抛掷的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87条),连带责任: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依法承担连带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四、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范围,(一)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二)侵权责任的赔偿范围,1、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的计算标准: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抚养费:将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2、财产损害赔偿 3、精神损害赔偿 4、刑事和行政附带的损害赔偿,五、侵权责任的责任承担,(一)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1、受害人有过错减轻赔偿(26条)2、受害人故意不赔偿(27条)3、第三人造成第三人赔偿(28条)4、不可抗力 不赔偿(29条)5、正当防卫不赔偿(30条)6、紧急避险不赔偿(31条),(二)责任主体特殊规定,1、限制行为、无行为能力人监护人承担(32条)2、完全行为能力人自己承担(33条)3、用人单位/个人劳务 用人单位/接受劳务人承担(34、35条)4、网络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36条)5、公共场所 管理者或组织者承担(37条)6、教育机构 教育机构承担(3849条),六、侵权责任法的焦点问题,(一)精神损害赔偿问题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精神损害赔偿严重情形:主要是指造成伤残或死亡的。赔偿数额:侵权人是自然人的,一般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5000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5000元10000元。侵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一般按照自然人赔偿标准的五至十倍予以赔偿。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可在上述基础上适当提高赔偿标准。,(二)同命同价问题同命不同价由来已久“同命同价”原则的确立:第17条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并未完全实现:1、不同事故不适用;2、同一事故未造成死亡的不适用。真正实现: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三)交通事故问题依照道交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车辆所有人与使用人不一致的责任承担:租赁借用: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不足部分,使用人承担;所有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未过户: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不足部分,受让人承担。2、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同一损害的赔偿责任:能划分责任的,各自承担;不能划分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3、第三者的认定:本车人员不属于第三者。4、未购买交强险的赔偿:有赔偿义务人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按责任划分。,(四)产品质量问题1、产品质量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 41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确立了缺陷产品召回制度46条: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3、生产销售缺陷产品进行惩罚性赔偿,加重企业社会责任 47条: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五)医疗纠纷问题1、医疗纠纷实行过错责任2、部分情形适用推定责任,加重医疗机构的责任。3、紧急情况可不经家属同意手术,否则医疗机构买单。,(六)物件致人损害问题建筑物倒塌,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七)加强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八)加大对未成年人特殊群体的保护(九)见义勇为者可以要求受益人予以补偿,谢 谢,

    注意事项

    本文(侵权责任法讲座新.ppt)为本站会员(小飞机)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