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学习.ppt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学习,制作人:庄晓辉,目录,高新技术资质管理概述与政策解析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申报条件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与检查应对案例解析,2,高新技术资质管理概述与政策解析,一、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现状二、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监管力度不断加强三、高新技术企业自查四、高新技术企业政策特点概述,第一部分 高新技术资质管理概述与政策解析,4,一、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现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质量”双增长近年来,我国高新技术企业不仅在数量上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在总收入、出口、上交税收和提供就业上对全国作出的贡献也是逐年增加的。,5,第一部分 高新技术资质管理概述与政策解析,二、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监管力度不断加强,企业应当注意年度税务稽查/检查重点,一般会有公开通知。税务机关检查企业的原因:(被举报/政府转办/属于稽查重点专项检查范围/纳税评估异常),6,第一部分 高新技术资质管理概述与政策解析,三、高新技术企业自查根据国科发火 20121220 号文件的要求,各高新技术企业应该进行自查。多部门抽查,1.审计总署定期抽查高新技术企业;2.科技部提高了对已公示未取得证书高新企业的核销力度;3.财政部逐年开展各类与高新技术企业有关的专项检查;4.全国性检查。,7,第一部分 高新技术资质管理概述与政策解析,四、高新技术企业政策特点概述,“双创”环境下的政策变化“三从”:认定条件从简、认定标准从严、数据比例从宽。一是调整高新认定具体条件。二是完善高新认定程序。三是申报资料要求变化。四是监管的合理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申请条件,一、高新技术企业概念二、申报目的三、申报条件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注意事项,9,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又称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第二部分 申报条件,一、高新技术企业概念,10,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名称: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由省科技、国税、地税、财政部门盖章 编号:有国家高新企业认定办备案后编发与其他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区别 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08年以后已取消省级高新技术企业,11年以后已取消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第二部分 申报条件,11,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第二部分 申报条件,12,一、降低税率所得税从25%降至15%,降幅达40%。,二、获得补助部分县市有经济补助,四、实现融资需求有助于企业引入风险投资,进入资本市场增强企业综合实力,三、规范企业管理建立较为完善的研发体系,鼓励技术创新,提升企业形象,第二部分 申报条件,二、申报目的,13,第二部分 申报条件,三、申报条件,14,第二部分 申报条件,一、申报条件详解注册期限、高新领域及知识产权的要求,1.注册期限的要求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2.高新领域的要求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续)高新技术领域一、电子信息二、生物与新医药三、航空航天四、新材料五、高技术服务六、新能源与节能七、资源与环境八、先进制造与自动化,15,第二部分 申报条件,知识产权两级分层制 两级分类的模式,也充分考虑了不同知识产权的价值、创造性要求、授权审批严格程度等方面,这有利于相关行业的企业充分利用其知识产权、合理维持其高新资质。,16,排他性权属要求要求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且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期间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这表明,不少集团企业内的关联公司已经不能通过共享的方式分别申请高新资质。,第二部分 申报条件,核心性要求知识产权相关技术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所谓主要产品(服务)是指其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弱化时效性要求按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而对于I类知识产权则没有次数限制。较于旧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近三年内取得”而言,其时效性限制弱化。从时效性限制改为次数限制,类知识产权依然可以使用三年(因为一次高新认定的有效期为三年),而I类知识产权则以其本身的有效期作为限制。,17,第二部分 申报条件,有效性要求专利有效性证明申请认定时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该要求明确了专利等有效性的认定标准书面证明资料。虽然授权通知书专利有效性的证明力较授权证书弱,但是缴费收据提供了强有力的辅助。下表为查询方式;,18,第二部分 申报条件,二、申报条件详解研发项目确定,研发费用归集研发项目确定研发项目的确定是企业开展研发费用归集、项目资料整理的基础。根据管理办法与工作指引的要求,研发开发活动必须要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先进性。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不包括企业对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虽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瞎用新的材料、装置、产品、服务、工艺或知识等)。企业可通过向科技主管部门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委托知名研发机构研发等方式,确保研发活动的先进性。,19,第二部分 申报条件,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不通过的常见原因列示:,1.项目不属于规定的研发范畴2.研发项目内容简单、无创造性3.项目为成熟技术,不需要再开展研发活动4.研发项目技术含量不足5.申报的各个项目之间内容雷同6.该项目为委托研发性质,与公司所申报的自主研发不符7.没有体现具体研发内容8.研发内容缺乏数据支持9.所列预算与实际费用支出差异过大10.所列项目经费类型不符合实际11.各资料所列日期差异过大12.按照所列计划,该项目未实际开展研发活动13.项目的规模与所列科技人员数不匹配14.没有明确各科技人员的具体研究内容,20,第二部分 申报条件,三、申报条件详解高新与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统计口径的区别,研发费用内容,21,第二部分 申报条件,高新与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统计口径的区别1.人员人工高新研发费用 企业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2.直接投入高新研发费用 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租赁费。加计扣除研发费用 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22,第二部分 申报条件,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高新研发费用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高新研发费用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5.设计费用高新研发费用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23,6.装备调试费与试验费用高新研发费用装备调试费用是指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归集范围。试验费用包括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中间试验费等。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高新研发费用企业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委托方企业拥有,且与该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第二部分 申报条件,24,第二部分 申报条件,8.其他费用高新研发费用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20%,另有规定的除外。加计扣除研发费用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25,第二部分 申报条件,四、申报条件详解企业在研发费用归集中应注意的问题,26,第二部分 申报条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的特殊规定,27,第二部分 申报条件,企业在研发费用调整中应注意的重点问题 注意与之前向政府部门申报的资料保持一致按照原国税函 2009203 号文的要求,高新技术企业需要在汇算清缴期间向税务机关报送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另外,很多高新技术企业需要按季度、月份向各地科技部门或者园区管委会报送高新企业相关数据。在再次认定或者各类检查中,企业需要重点关注与之前申报数据的一致性,避免出现前后矛盾的情况。注意研发费用与研发项目、知识产权的关联性高新技术企业各要素之间具有很强的逻辑上的关联性。与知识产权有关的项目,应该在无形资产摊销项下体现。另外,过于庞大的研发项目可以考虑分拆,但是相关费用不能简单的平均分摊,应当有合理的分摊依据。,跨期研发费用的处理(选择合适的分摊模式)按工作量比例分摊:以研发项目的总研发工作时长(计量单位可以是“小时”或者“天”)为基础进行分摊。按人员数量比例分摊:以研发项目的人员数量为基础进行分摊。按项目预算进行分摊:以研发项目的预算金额为基础进行分摊。,28,第二部分 申报条件,五、申报条件详解研发费用核算要求,1.以单个研发活动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测度并加总计算 2.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3.建立辅助账 4.凭证可查 5.研发与生产共用部分的划分或分摊 6.地方性的要求,参考:研发支出RDXX-费用化/资本化自行研发人员人工工资,29,第二部分 申报条件,六、申报条件详解高新收入统计,高新收入统计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与同期总收入的比值不得低于60%。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其中,技术性收入包括: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咨询与市场评估、工程技术项目设计、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30,第二部分 申报条件,工作指引明确了企业总收入的归集口径,为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采用反向剔除的方法。企业在实践中对不征税收入掌握不够全面的,可以借鉴A107041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对高新企业总收入的填报说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A107041 表格高新技术明细表第 8 行“企业总收入”的填表说明明确了收入总额的确定口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 6 条的收入总额概念,即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以及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等。,企业总收入的确定,31,第二部分 申报条件,销售收入和总收入的的区别:销售收入总额=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总收入=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区别两个比例1、最近三个年度的研发总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收入(服务)占同期总收入的比例,32,第二部分 申报条件,七、申报条件详解科技人员梳理,科技人员梳理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工作指引对人员统计的要求进行了明确:取消了对科技人员和研发人员的区分,取消了对科技人员学历限制,明确了科技人员和职工总数的统计范围,明确了具体的统计方法。统计方法:全年月平均数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均按照全年月平均数计算。月平均数(月初数月末数)2 全年月平均数全年各月平均数之和12,职工总数的统计口径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增加了一种鉴别方式,实践中早有采用,资料准备时应考虑直接提供相应证明资料)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当然,职工总数的统计要将科技人员包括在内。科技人员的范围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管理和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33,第二部分 申报条件,八、申报条件详解企业无重大特别事项的要求及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企业无重大特别事项的要求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这一条件要求企业提供相关主管部门特别是税务部门出具的“非重大”证明,会在很大程度上加重企业的负担。且重大与否本身也是一个非常具有争议性的问题。因此,该要求可能需要明确实践规则,不宜对企业申请和维系高新技术企业资质造成重大负担。如该条件的具体执行,可以考虑参照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方式,由认定机构自行查询企业是否存在“重大特别事项”。,34,第二部分 申报条件,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指标评分标准:总分100分:知识产权30分、科技成果转化30分、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企业成长性2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为符合认定。,总分100分,70分以上(不含70分)通过!,35,第二部分 申报条件,1、知识产权(30分),36,第二部分 申报条件,知识产权(30分),1)技术的先进程度 A.高(7-8分)B.较高(5-6分)C.一般(3-4分)D.较低(1-2分)E.无(0分)解读:注重考查技术的含金量,专家主观判断性强,扣分也是最严重的。产品的先进性、国内外的地位、发明专利及其切合度等时重要选项。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A.强(7-8分)B.较强(5-6分)C.一般(3-4分)D.较弱(1-2分)E.无(0分)解读:60%的高新收入是有知识产权支撑的,知识产权转化的产品为主营业务可以的A分。3)知识产权数量 A.1项及以上(类)(7-8分)B.5项及以上(类)(5-6分)C.34项(类)(3-4分)D.12项(类)(1-2分)E.0项(0分)解读: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新药中药保护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为类,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为类通常情况下都会有6项,加重发明专利的权重。4)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A.自主研发(1-6分)B.受让、受赠或并购(1-3分)解读:鼓励自主研发,37,第二部分 申报条件,2、科技成果转化(30分),转化形式: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出资比例;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评价方法及要求: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解读:1、数量来说每年平均数5项以上,三年15项以上;2、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多个成果转化到同一个产品上,是几次转化就计几次。,38,第二部分 申报条件,3、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此项成为申请企业能否通过高新企业的关键打分项,明确加强企业制度和研发条件建设,39,第二部分 申报条件,4、企业成长性(20分),有财务专家对企业净资产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指标对企业成长性进行评分。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都按照实际经营时间计算。计算方法如下:,40,第二部分 申报条件,4、企业成长性(20分),41,第二部分 申报条件,申请流程,42,申请工作流程,第二部分 申报条件,43,第二部分 申报条件,申请资料清单,44,第二部分 申报条件,申请资料清单,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应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阶梯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证明材料,包括销售、服务合同、样品样机照片等资料;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证明资料,包括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研发项目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制度、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制度、产学研合作协议、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创新创业平台、科技人员绩效考核、人才引进、教育培训制度等资料。关键技术与技术指标说明材料,高新技术企业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与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格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专项审计报告,经备案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年(申请当年之前的三年)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经具有资格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告、会计报告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纳税申报表,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与附表),45,第二部分 申报条件,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注意事项,财务问题1、审计报告未显示研发费是否单独建帐。2、审计报告上一年年末数与下一年年初数不一致3、审计报告未披露研发项目明细4、年度审计报告与专项审计报告数据有出入审计报告与纳税申请表数据不一致6、研发项目情况与加计扣除的项目不一致7、未提供财务情况说明书8、纳税申报表上传不完整,46,第二部分 申报条件,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注意事项,专利问题1、专利未缴费失效,知识产权与研发项目、主要高新技术产品的关联性不强;2、专利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权属人必须为申报企业本身,公司股东或内部员工的专利不能视为公司的专利。如申报高企,必须进行专利权转移,新政策不认可独占许可。技术领域问题1、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2、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指对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47,第二部分 申报条件,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注意事项,逻辑性问题1、产品销售在前,研发在后2、成果已转化,研发未完成3、专项审计的研发费用大于年度审计的研发费4、研发人员人工成本与研发人数占比不匹配人员问题1、人员总和科技人员、学历、职称均是算全年月平均数2、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自然日),48,第二部分 申报条件,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注意事项,日常维护1、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2、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3、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4、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5、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6、研发管理体系要规范已;,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一、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二、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程序及优惠项目三、高新技术企业常见的政府扶持资金,50,第三部分 税收优惠政策,一、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15%)比一般企业适用的 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低 10%,二、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程序及优惠项目1.认定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批准的有效期当年开始,可申请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企业可持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其复印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3.企业在年度终了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备案。备案材料: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种类,5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 30 条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即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开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财税2015119号文与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97号公告扩大了研发费用的归集范围,允许更多的行业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鼓励各类企业重视研发,提升创新能力。从实务来看,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后,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难度会大大降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规定,企业购进并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低于100万元(含100万)的可一次性在税前扣除;单位价值高于100万元的,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563 号)规定,自 2015年5月1日起,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个人所得税优惠。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个人的股权奖励,允许个人递延至取得分红或转让股权时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外,全国范围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留存收益、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增值税优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或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改造后(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对外销售的,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技术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第三部分 税收优惠政策,52,第三部分 税收优惠政策,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火炬计划、星火计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外资研发中心等。省市级自然科学资金、重大科技支撑与自主创新专项引导资金、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科技服务平台专项引导资金(针对研究中心类)、专利资助专项资金、专利实施资金等。地方政府给予的扶持政策如成果转化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同时,地方政府还可能给予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或管理人员部分个人所得税返还。需要强调的是:除税收优惠外,其他扶持资金或支持政策一般具有不同的申请条件或要求。从实务来看,很多扶持资金或支持政策往往会要求申请的企业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作为先决条件,即企业只有在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才能申请或更容易申请相关的优惠政策。高新资质是企业符合“科技型”的最有利证明,即“隐性要求”。,三、高新技术企业常见的政府扶持资金,高新技术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与检查应对,一、高新技术企业常见税务风险解析二、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检查方式三、高新资格检查常见问题及应对,54,第四部分 税务风险管理与检查应对,一、高新技术企业常见税务风险解析,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及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但在实践中,只有40%左右的高新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无法享受税收优惠原因:1.高新企业在复核后被确认为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资格;2.软件企业、技术先进性企业与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重叠;3.地方区域性税收优惠高于高新税收优惠(如西藏地区部分企业享受9%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高新资格被取消的原因,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以书面形式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三类重大行为:1.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2.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3.未按期报告更名或与认定相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企业存在三项行为之一的,除被取消高新资格外,会被主管税务机关追缴其自发生该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55,第四部分 税务风险管理与检查应对,其他常见问题,1.高新收入占比未达标有些企业在归集总收入时,直接将主营业务收入视同于总收入,未将其它业务收入计入总收入。2.研发费用比例未达标企业在计算研究开发费用时,并不是三个会计年度都达标,很可能某一个会计年度不达标,但总比例符合要求;忽略掉境内研发费用的比例要求。3.知识产权问题无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失效了。4.科技人员统计错误直接按统计时点的数额计算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将工作时间未满183天的人员计入职工总数。5.发生重大违法行为要求企业提供相关主管部门“非重大”证明,则在很大程度上加重企业的负担。“重大”本身是一个非常具有争议性的问题。在实践中可能会由于相关主管部门的判断而使企业丧失高新资格,进而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6.税收优惠政策重叠很多高新技术企业即符合高新资格也符合软件企业的资格,根据“税收优惠不得重叠”的规定,如果企业先选择了软件企业等资格,自然就不能再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了。,56,第四部分 税务风险管理与检查应对,二、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检查方式,57,第四部分 税务风险管理与检查应对,主管机关检查要求核心知识产权检查要求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范围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具有权属证明(授权通知书或授权证书);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在高新资格期限内是否持续有效;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是否对企业的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研发费用检查要求企业是否按规定确认研发活动并如实填报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企业是否按规定要求设置研发费用辅助核算帐目,是否按规定分项归集并填写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之比是否符合要求;企业委托外部研究开发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是否超标准计入研发费用总额;是否将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作为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是否将接受委托的研发收入计入本企业的研发费用。高新收入检查要求对企业的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是否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收入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归集,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否达到规定比例;计入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否与申报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相对应。,58,第四部分 税务风险管理与检查应对,科研人员检查要求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统计是否符合要求;科技人员、研发人员的统计、占比是否符合规定(新的管理办法与工作指引已取消科技人员与研发人员的区别);是否将非本企业人员(不满 183 天)、本企业非研发人员计入科技人员、研发人员。高新技术企业重点检查内容是否符合居民企业条件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企业是否以分支机构单独申报管理办法规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计算依据是企业总收入,故不能以分支机构申报。另外,申报高新首要基础须为企业法人,所以分支机构不能单独申报。提交的知识产权、技术领域、研发活动、产品(服务)收入、研发费用归集、人员等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59,第四部分 税务风险管理与检查应对,知识产权: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领域:对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研发活动: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艺术、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产品(服务)收入: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 60%以上。研发费用归集:公司持续进行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需达到一定比例要求;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人员要求: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更名企业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了相关事项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的,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条件的,自更名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是否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了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等发生的重大变化信息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企业发生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经审核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需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按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办理。,60,第四部分 税务风险管理与检查应对,三、高新资格检查常见问题及应对,61,第四部分 税务风险管理与检查应对,62,第四部分 税务风险管理与检查应对,63,第四部分 税务风险管理与检查应对,案例解析,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案例解析二、税务风险及检查案例解析,65,第五部分 案例解析,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案例解析,案例一:高新技术领域的选择案情简介:某企业2008年开始一直持有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其领域满足旧领域第八类,高新技术改造传统行业的子类,且有明确的文字表述。2016年,新的认定办法出台后,公司发现上述子类的描述内容被修订了,没有明确的文字表述了。该如何选择高新技术领域?分析:企业研发活动所采用的技术对照最新的高新技术领域,精确把握所属领域;高新技术产品多样的,按技术分属不同领域,根据占高新收入比重较高的产品所对应的技术确定所属领域。专业机构、学者、专家。案例二: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与受托研发案情简介:某外商投资企业,与境外母公司签订研究开发协议,接受母公司委托进行研发,研发项目由母公司决定,研发费用由母公司支付,该外商投资企业不享有研发成果的所有权。研发成功后,该企业又与母公司就上述成果签订许可协议,获得非独家特定技术许可,每年按照销售额的比例向母公司支付技术许可费。很明显,该企业不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很多跨国公司都将研发活动放在中国境内,但所有权仍然属于跨国公司,中国公司只获得了使用权,因此不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由于知识产权事关企业机密,又是境内外母子公司间进行操作,有时难以调查,但故意隐瞒知识产权所有权的真实性,无疑是极大的税收风险。,66,第五部分 案例解析,案例三:科技人员学历造假被取消高新资格案情简介:某税务检查组至一生产新特药的高新技术企业W公司检查,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并核对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的毕业证书,检查人员不仅发现了一些大学未设置专业的毕业证书,而且毕业证书的颁发时间还出现了早于大学成立、更名或设置相关专业的时间,同时更是发现了“莫须有”大学的毕业文凭。W公司不仅被取消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而且因此享受的税收优惠也被全部追补入库,同时更是被处以了大额罚款。分析:本案中提及的高新技术企业人员比例要求是2016年1月1日起生效的国科发火201632号文件中的最新规定(科技人员比例10%)。案例四:擅自扩大研发费用归集范围案情简介:南京某一电子控制公司偷偷扩大研发费用归集范围,将大量不符合研发费用的列支归入研发费用中,导致税务机关检查时研发费用占比不达标。2016年4月,税务机关依法追缴该企业多享受的2013年企业所得税税款1842万元,追缴其超范围加计扣除的企业所得税税款75万元,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24万元,另依法对其不使用中文记账的行为处予8000元罚款。另外,该企业2014年放弃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认定,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5557万元。分析:企业通过弄虚作假行为将企业包装成符合税收优惠的假象,经税务机关查实将取消企业高新资格并追缴税款。,67,第五部分 案例解析,案例五:支付大额特许权使用费争议案件案情简介:A企业2009年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并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近5年,该企业实现年均销售额15亿元,利润率一直保持6%左右,呈略微下降趋势。自成立以来,每年按照销售收入5%的比例向境外母公司支付特许权使用费。作为一家拥有核心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否有必要支付高额的技术特许权使用费?分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支付大额特许权使用费的矛盾;自主的研发功能和利润水平的矛盾;强调本土化的研发和一直按固定比例对外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矛盾。案例六:主要产品与核心知识产权的关联性案情简介:某企业拥有耐高温复合铝线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但该企业80%以上的收入都是生产耐高温复合铜线取得的,其生产的主要产品与经认定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无关,真正的经认定的高新认定产品收入不到20%,因此不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分析: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最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收入应大于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的 60%。现在很多企业从事多种经营,既生产高新技术产品,也会生产一般产品,为了达到60%的要求,往往将不同收入混淆,这可能给企业带来极大的税务风险。,68,第五部分 案例解析,二、税务风险及检查案例解析,案例一: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有效期案情简介:北京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2月6日发布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4)称其取得2014年10月30日签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自2014年起3年内(即2014年2017年)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的优惠政策。”分析:高新技术企业自申请年度起三年内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即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而不是2014年9月25日2017年9月24日。案例二: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被取消税款追缴期案情简介:河南如意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3月1日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2016年2月26日被有关部门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税务机关何时开始追缴已享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