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办法.ppt
中国石油内蒙古销售公司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办法,一、动火安全管理办法,1、制定本办法目的:为加强内蒙古公司机动车辆管理,确保安全行车,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改善环境、保障健康,科学管理、持续发展”的QHSE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2、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确保交通安全。,1、驾驶员:本办法所称驾驶员是指中国石油内蒙古销售公司及所属各企业、控股公司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有效驾驶证件,驾驶本企业所管理车辆的从业人员。2、车辆:本办法所称车辆,是指中国石油内蒙古销售公司及所属各企业、控股公司所管理的各种机动车辆。,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 1、各企业、控股公司经理办公室为公司本部公务车辆管理部门;公司本部各部门、经营部、片区、油库和加油站的行政用车,以及流动加油车和其它生产用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归口部门即为车辆管理部门。2、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为所属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3、所属企业、控股公司仓储安全环保部门为本单位安全管理的综合部门,依据本办法,负责对本单位车辆管理部门的工作实行定期安全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负责事故的核查工作。,车辆管理部门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道路交通法令、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制定的各项交通管理制度,根据本办法,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车辆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并认真执行。2、负责车辆的保险、理赔和调派。3、负责车辆技术管理,监督车辆的使用、保养和维护,确保车辆随时处于良好技术状态。4、定期组织专业培训及技术考核,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业务知识、技术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努力建设一支责任心强、心理素质好、技术过硬、应变能力强的队伍。5、负责编制车辆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机动车驾驶人员定期开展应急预案学习及演练,使驾驶员熟练掌握车辆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和启动方法。6、负责组织内部机动车辆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和违章行为按规定及时处理。7、及时上报各类事故,配合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事故现场保护和善后工作的处理。对本单位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参与内部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建立交通事故档案,统计报告交通事故。8、建立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制。9、负责对驾驶人员的考核及奖惩。,日常管理第十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内蒙古公司及所属各企业、控股公司要认真落实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环保责任书。公司行政一把手要与各分管领导、所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环保责任书,车辆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与每名驾驶员签订岗位安全环保责任书。第十一条 车辆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安全检查、安全教育、事故统计、安全考核、隐患统计及整改台帐,建立健全驾驶员管理档案。第十二条 车辆管理部门要坚持对车辆进行日常检查和跟踪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解决和处理。,(三)动火前的准备工作,第十三条 车辆管理部门每月至少组织1次安全教育活动,根据不同类型车辆,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灭火演习和车辆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安全教育内容包括:1、有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等;2、交通安全常识;3、交通运输风险管理知识;4、安全驾驶技术;5、车辆机械常识;6、职业道德教育;7、交通事故案例;8、其它交通安全内容。,第十四条 车辆管理部门要定期对车辆开展安全检查,每辆车每月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第十五条 车辆管理部门必须每季度对车辆安全运营情况进行考评,结合考评情况对驾驶员实施奖惩。第十六条 仓储安全环保部门要不定期地对本单位车辆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抽查,依照中国石油内蒙古销售公司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考评表(见附表),每半年对本单位车辆管理部门进行一次检查,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内蒙古公司每年对各单位车辆管理部门进行一次检查考评,年底通报考评情况并实施奖惩。,驾驶员管理第十七条 公司对驾驶员实行准驾证管理制度,准驾证的有效期限为6年,每年审验一次。办理企业内部准驾证,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因工作需要;2、具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件;3、身体条件符合驾驶车辆。第十八条 办理驾驶员内部准驾证程序:1、拟从事驾驶员工作的员工须填写内部机动车驾驶审批表。2、机动车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的机动车驾驶证件进行审验,确认驾驶证符合准驾车型要求的,在内部机动车驾驶审批表上签字盖章。3、仓储安全环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机动车驾驶证件(拟从事小型流动加油车驾驶的人员还需要提供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资格培训证)、驾驶简历、身体健康体检情况、有无肇事经历及内部机动车驾驶审批表逐一进行认真审验,确认符合机动车驾驶条件的,报经所属各企业、控股公司安全总监、公司经理审核批准后,予以办理内部准驾证。,第十九条 小型流动加油车驾驶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资格培训,取得考试合格证后方可上岗。第二十条 驾驶员必须服从车辆管理部门管理,听从调派,未经车辆管理部门许可,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更不得将车辆私自交由他人驾驶。第二十一条 所有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交通规则,必须保证前排就座人员佩戴安全带,否则拒绝开车。第二十二条 要保持车容整洁卫生,主动做好出车前、收车后的车辆维护、保养和附属设备检查工作。第二十三条 要发扬“安全第一、文明驾驶”的优良作风,不开“英雄车、霸道车、斗气车”,确保安全行车。第二十四条 严禁驾驶员行车中吸烟、吃东西,接打手机等各种有碍行车安全的行为。第二十五条 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第二十六条 严禁驾驶员疲劳驾车。长途出车,每名驾驶员日累计行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不含在途用餐、休息时间),日行驶公里数不得超过800公里。长途出车,车辆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用车需求、行驶路况,制定驾驶员连续行车在途休息制度,日累计行驶8小时或800公里必须停车住宿。遇紧急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需要昼夜兼程赶路的车辆,要安排2名驾驶员轮流驾车。第二十七条 严禁驾驶员超速行驶。车辆管理部门派车时必须根据天气、路况和任务里程等因素安排出车时间,尽量使车辆早出发,早到达,避免出现开快车赶时间的现象。同时,要求驾驶员要根据路况、气候、驾车时间等情况合理控制车速,车辆在各种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要控制在机动车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所规定的范围内。第二十八条 驾驶员出车严禁私自拉载人员。,车辆管理第二十九条 新车入户、车辆转出、转入时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机动车辆变更、过户、转籍等手续。第三十条 中国石油内蒙古销售公司及所属各企业、控股公司要按规定为车辆办理保险,办理车辆保险和理赔由各单位车辆管理部门负责。第三十一条 机动车辆应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要求记载车辆履历、历次大修以及更换的总成部件、车辆事故及损失修复等内容。第三十二条 双休日、节假日期间,非运营车辆必须落实“三交一封”(交车辆钥匙、交行驶证、交驾驶证、封存车辆)制度,非运营车辆驾驶员要将车辆钥匙、行驶证、驾驶证交车辆归口管理部门统一保管,车辆在公司指定位置停放。运营车辆凭车辆归口管理部门签发的派车单出车。第三十三条 车辆必须参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经年检合格的车辆,方可上路行驶。第三十四条 车辆因工作需要进入油库库区,须经油库安全部门批准,佩戴防火帽方可进入。第三十五条 遇有雨、雪等恶劣天气,车辆管理部门应根据气候条件和驾驶员情况,调整出车时间或驾驶员。,车辆停放1、车管部门必须指定车辆停放地点和车库,严禁乱停乱放。2、临时停车,驾驶员要保证车辆停放位置安全,需要离开车辆时,必须关闭电路、油路,锁好车,采取防滑、防盗措施。3、因车辆故障需停车时,应严格遵守国家公安交通部门有关规定。、油库较多、分布面广、动火次数较多的大区公司,可临时委托油库一把手领导或委托当地安全消防部门负责人审批。但必须从严掌握,并办理正式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应包括责任、权限、时效、范围、满足动火安全要求的保证措施等。,公务车辆管理,1、经理办公室管理的公务车辆出车必须填写出车记录。2、公司实行长途出车审批制度。凡驶离内蒙古自治区盟市、旗县所在地的长途用车必须从严办理申报手续,填写长途出车申请单。车辆管理部门接到长途出车申请后,填写长途派车单。长途派车单上应注明驾驶员连续长途驾车超过4小时必须停车休息,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等各类行车安全注意事项。3、长途派车单必须由用车人、车管部门负责人、用车人主管领导及公司一把手签字,并由派车人、驾驶人、用车人分别对长途行车安全要求进行签字承诺,方可出车。天气及道路环境恶劣时,不得安排长途出车任务。4、车辆管理部门派车时,需了解驾驶员的健康和情绪状况,若驾驶员存在身体不适、过度疲劳、情绪不稳定等情况时,不得安排出车任务。5、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实行司机值班制度,驾驶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按时出车。6、私人用车,原则不予派车,特殊情况急需用车,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凭出车通知单出车。7、车辆原则不外借,确因工作关系无法推脱时,须经主要领导批准。,流动加油车管理,1、要严格执行油库和加油站装卸油品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运输过程中严禁在金属罐体上装载金属器材、易燃易爆等物品。3、油罐车要避免曝晒,应在指定的车库或安全处停放。严禁在无人看管情况下在道路旁停放,并不得在外过夜。4、严禁使用油罐车进行驾驶教练或让实习驾驶员驾驶。5、运行中如遇突发情况,驾驶员必须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和事故的发生。6、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加油作业。7、加油过程中,严禁使用加油枪直接向塑料容器中灌装汽油;严禁使用加油枪直接为摩托车加油。8、在加油作业前,车辆必须采取防滑措施,在排气口佩戴防火帽,并设置静电接地装置;驾驶员和随车业务员必须关闭手机,并将驾驶车门、窗关严。加油作业前要进行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及消防设备的安全检查,防止设备带病运转。9、对流动加油车当日未售完油品,要统一安排回油罐存放,并设立回罐台帐。10、其他未尽事宜依照中国石油内蒙古销售公司小型流动售油车管理办法执行。,其它生产车辆管理,1、运送桶装油品(包括轻质油、润滑油等)的车辆,在装车时,必须将油桶固定牢固,并认真对油桶进行检查,防止油品渗漏引发火灾事故。2、在运输途中要严格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并经常对油桶固定状况进行检查,防止油桶滚落。3、送油返回后,油桶必须送到公司指定地点存放,确保安全无事故。,交通事故管理第四十条 交通安全事故:系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中,企业所属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车辆损坏的事故。第四十一条 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故按人员伤亡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划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一)特别重大事故:系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和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性质特别严重的事故。(二)特大事故:系指一次死亡10-29人,或者造成一次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和社会影响恶劣、性质严重的事故。(三)重大事故:系指一次死亡3-9人,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和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四)较大事故:系指一次死亡1-2人,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事故。(五)一般事故:系指造成重伤,但没有死亡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六)小事故:系指只有轻伤但没有重伤和死亡,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不足50万元的事故。,发生事故应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事故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时间向上级汇报。,考核与责任追究第四十三条 考核安全考核分为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由车辆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实施,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1、季度考核内容主要有以下三方面:(1)安全行车;(2)驾驶员遵章守纪;(3)车辆技术状况。2、年度考核要根据季度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第四十四条 对全年未发生任何交通事故的专职驾驶员要给予一定的奖励。,责任追究1、有下列违章行为,一经发现,取消驾驶员驾车资格,并对所在单位及车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1)酒后驾车、违反职业道德以及严重违章等;(2)驾驶员超速行驶;(3)未经主管部门派车,私自拉载人员(4)未经主管部门派车,擅自出车;(5)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6)明知车辆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不报告、不检修或不及时采取安全措施。2、由于下列违章行为而引发事故的,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处理原则,对驾驶员进行处理。(1)酒后驾车、违反职业道德以及严重违章等;(2)驾驶员超速行驶;(3)未经主管部门派车,私自拉载人员(4)未经主管部门派车,擅自出车;,(5)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6)明知车辆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不报告、不检修或不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凡发生等级以上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驾驶员本人负担保险公司理赔以外的损失,并取消其车辆驾驶资格。发生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由本人负担保险公司理赔以外的损失,并对驾驶员开除公职留用察看处理。3、领导干部驾车有违章行为的,按照本条第1款进行处理,引发事故的,按照本条第2款进行处理。,4、因下列情况造成交通事故,除按规定对驾驶员做出处理外,要按照签订的安全环保责任书的有关条款,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车辆管理部门责任。(1)未按规定明确交通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交通安全管理人员的;(2)未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机动车辆安全责任制,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的;(3)违反交通安全法规,违反有关安全生产决定、规章制度的;(4)管理松懈,明知车辆存在事故隐患而未及时消除的;(5)发生事故后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事故扩大或同类事故在一定时期内重复发生的;(6)发生交通事故,有意隐瞒不报、谎报或不及时报告的;(7)违反本办法及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或严重后果的。5、驾驶员未将车辆停放在车管部门指定位置或由于停车不当,造成车辆损坏,由本人负担保险公司理赔以外的损失。6、驾驶员由于保养不当,驾驶过程中出现意外,造成车辆损坏的,由本人负担保险公司理赔以外的损失。,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