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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员培训法规标准体系,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魏楠,第一篇综合篇,第一章 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第一节 法规标准的层次 第二节 法规标准之间的关系 第三节 法规标准执行原则 第四节 特种设备相关法规标准,第一节 法规标准体系层次,按照法律地位排序:一、法律二、行政法规三、行政规章四、技术规范五、标准,第一节 法规标准体系层次,一、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实施目前和特种设备有关的法律有:安全生产法、劳动法、产品质量法、商品检验法、行政许可法等。另外目前拟制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第一节 法规标准体系层次,二、法规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总理签署)公布实施。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条例等等地方法规:各省根据本地情况可以制订地方法规由省人大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实施,第一节 法规标准体系层次,三、规章国务院部门行政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局制订以国务院行政部门首长如部长令、局长令的形式公布实施的管理办法、规定。如: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局长令第22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局长令第70号)地方规章:由省人民政府制订以省长令的形式公布实施的地方管理办法、规定。如河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长令2007第13号),第一节 法规标准体系层次,四、安全技术规范安全技术规范是指国家质检总局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相应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和检验等活动制定颁布的强制性规定。安全技术规范是特种设备法规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是把与特种设备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原则规定具体化,安全技术规范通常称为规程、规则、规定、细则、技术要求等如:,第一节 法规标准体系层次,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锅炉定期检验规则、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试规则、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另:管理文件,第一节 法规标准体系层次,管理文件基本功能:工作部署、规划,对法规进行调节、补充,处理临时性问题(如请示与答复)。基本原则:不能与法律法规、上级文件相抵触。如:质检总局文件关于印发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的通知(国质检锅2003194号)(是对22号令具体化,规定了相关的方法、程序、要求等)关于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实施意见的通知,第一节 法规标准体系层次,五、标准标准的定义:为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指导原则和特性的文件。该文件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经一个公认的机构批准。,第一节 法规标准体系层次,标准的分类:根据适用范围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根据法律的约束力: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根据标准的性质: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第一节 法规标准体系层次,国家标准: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计划,组织草拟,统一审批、编号、发布,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发布后,该项行业标准即行废止。,第一节 法规标准体系层次,地方标准:由一个国家的地方一级行政机构(省、直辖市、自治区)制定的标准,称为地方标准。它一般由地方所属的各企业与单位执行。企业:标准企业标准是对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标准。,第一节 法规标准体系层次,强制性标准:所谓强制性标准,是国家要求必须强制执行的标准,所规定的技术内容和要求,必须严格执行,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加以违反、变更。对于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国家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推荐性标准,是指具有普遍指导作用而又不宜强制执行的标准,这类标准所规定的技术内容和要求允许使用单位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灵活选用。但对推荐性标准一旦纳入指令性文件,将具有相应的行政约束力。,第一节 法规标准体系层次,引用标准主要指:技术规范中引用的标准。引用标准主要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安全技术规范与引用标准的关系:1、安全技术规范是强制性的,标准被安全技术规范引用后,引用部分即是强制性的。2、安全技术规范是提出特种设备安全要求的主体,标准被引用后是对安全技术规范的补充。3、安全技术规范是对特种设备全方位、全过程的最低安全要求,产品标准中应当清晰表述如何实现安全技术规范的最低要求。,第二节 法规标准之间的关系,一、法规标准的制定和发布机构1、法规的制定和发布机构:法律-全国人大行政法规-国务院、地方法规-地方人大 行政规章、技术规范及规范性文件-国家部委、省政府)行政规章(局长令)安全监察规程类 规范性文件(程序、意见),第二节 法规标准之间的关系,2、标准的制定和发布机构国家标准-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发布。行业标准-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公布国家标准后,行业标准即行废止。地方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公布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即行废止。,第二节 法规标准之间的关系,企业标准-产品生产企业制定,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使用。,第二节 法规标准之间的关系,二、法规标准内容的区别法规规范的主要内容:1、规定了管理的范围;(条例规定了特种设备监管的范围、管理事项)2、确定了管理模式,管理方法,具体操作和实施的细则(70号令规定了管理模式和方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05具体操作和实施的细则);3、行政处罚。标准的主要内容:规定了方法、要求或者技术指标(全面的)。,第二节 法规标准之间的关系,三、法规标准的法律地位法规:法规具有强制性,具有法律效力,违反后会得到处罚,甚至会追究刑事责任。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一旦被法规引用,即变为强制性。或被企业管理文件或技术文件引用,企业内必须执行。,第二节 法规标准之间的关系,法规与标准之间的区别:一、制定和发布的部门不同二、内容的侧重方向不同三、法律地位不同,第三节 法规标准的执行原则,一、按法律地位:上位法优于下位法。二、按发布时间:后位法优于前位法。三、按适用范围:国家-行业-地方(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行业管理规章、规范-地方法规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第四节 特种设备相关法规标准,一、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3年3月11日,国务院颁布了(第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自2003年6月1日起执行。该法规是当前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最主要依据。,第四节 特种设备相关法规标准,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一)条例规定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范围(即判别是否属于特种设备的依据)特种设备有两类八种。承压类(3种: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易发生爆炸事故;机电类(5种: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第四节 特种设备相关法规标准,锅炉定义: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监察范围: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第四节 特种设备相关法规标准,压力容器定义: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监察范围: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第四节 特种设备相关法规标准,压力管道定义: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监察范围: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第四节 特种设备相关法规标准,(二)条例的适用范围1、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特种设备检验单位: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单位。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5、与生产、使用、检验、监察相关的单位和人员。,第四节 特种设备相关法规标准,(三)条例的主要内容1、规定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范围及安全管理部门-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2、规定了特种设备的管理方法与制度3、明确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企业责任:企业是设备安全第一责任者检验责任:技术把关责任部门责任:监管责任政府责任:领导、协调责任4、规定了特种设备法律责任及行政执法,第四节 特种设备相关法规标准,二、有关特种设备规章(一)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局令 第22号 2002、7、12(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70号 2005、1、11(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14号 2001、12、29,第四节 特种设备相关法规标准,三、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一、综合类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2、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3、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 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5、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TSG Z7002-2004)6、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TSG Z7003-2004)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05)8、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考核大纲(TSG Z0003-2005)9、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2006)10、安全阀维修人员考核大纲(TSG ZF002-2005)11、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07)12、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TSG Z0004-2007),第四节 特种设备相关法规标准,一、锅炉类1、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4、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5、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6、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 7、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8、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9、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10、锅炉定期检验规则11、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12、锅炉司炉人员考核管理规定,第四节 特种设备相关法规标准,13、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TSG G7001-2004)14、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TSG G3001-2004)15、锅炉设计文件鉴定管理规则(TSG G1001-2004)16、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大纲(TSG G6001-2006)17、燃油(汽)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TSG ZB001-2008)18、燃油(汽)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TSG ZB002-2008)19、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TSG G6003-2008),第四节 特种设备相关法规标准,三、压力容器类1、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督规程2、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 3、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4、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1-2004)5、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6、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2-2005)7、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TSG R3001-2006)8、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TSG R6001-2008)9、医用氧舱维护管理人员考核大纲(TSG R6002-2006)10、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带压密封作业人员考核大纲(TSG R6003-2006)11、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3-2007)1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TSG R1001-2008),第四节 特种设备相关法规标准,四、压力管道类1、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2、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 3、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试行)4、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5、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 6、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规则埋弧焊钢管与聚乙烯管(TSG D7001-2005)7、压力管道型式试验规则(TSG D7002-2006)8、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TSG D6001-2006)9、燃气用聚乙烯管道焊接技术规则(TSG D2002-2006)10、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 D7001-2006),思考题,1、特种设备安全法规标准体系分哪几个层次?2、行政法规经过什么程序才能发布实施?3、行政规章由谁来制定?以什么形式发布?4、规范性文件的基本功能有哪些?5、标准按照适用范围分哪几种?6、标准按照法律约束力分哪几种?7、推荐性标准执行原则是什么?8、法规技术规范存在不一致的情况时,按什么原则执行?9、条例 是如何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义的?10、法规与标准的内容有什么区别?,谢 谢!2008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