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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工程建设程序,第二章 工程建设程序,第二章 工程建设程序,2.1 工程建设程序概述,工程建设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土木工程指矿山、铁路、公路、道路、隧道、桥梁、电站、码头、飞机场、运动场等工程。建筑工程指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所形成的工程实体。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指与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相配套的电气、给排水、通信、通气等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工程建设作为国家的支柱性产业,对国家的发展、建设、人民生活水平的稳步提高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工程建设中同样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国家通过制定法律法规,使工程建设更加规范化,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管理。,2.1.1 工程建设的概念,工程建设程序是指工程项目从决策分析、施工准备、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工程建设程序是工程建设过程客观规律的反映,是建设工程项目科学决策和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根据我国现阶段工程建设程序法规的规定,我国工程建设程序有:,2.1.2 工程建设程序,策划决策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与保修阶段,考核评价阶段,(1)投资意向,投资意向指投资主体有闲置资金,需要寻找投资机会,并且能够发现社会上存在较好的投资机会时所产生的投资愿望。它是工程建设活动的起点,也是工程建设得以进行的必备条件。,2.1.2 工程建设程序,决策阶段又称为建设工作前期阶段,主要包括投资意向、投资机会分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审批立项。,(2)投资机会分析,投资机会分析是投资主体对投资机会预期的效益进行评估,在认为投资机会合适,可以产生良好的投资效益后,进行下一步行动。,(3)项目建议书阶段,项目建议书是指投资主体向其主管部门上报的对投资机会分析结果的文件。项目建议书分析拟建项目设立的必要性、可能性及后期收益,把项目投资的设想变为概略的投资建议。,2.1.2 工程建设程序,(4)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是指拟建项目在审批立项前,对拟建项目的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以及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价,由此得出该项目是否应该投资和如何投资等结论性意见,为项目投资决策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5)审批立项,审批立项是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全面的审核的程序,审查通过后,批准立项。,工程建设程序,(1)规划,在规划区内建设的工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或村庄、集镇规划的要求;其工程选址和布局必须取得规划部门的同意、批准;并依法取得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一书两证”,即“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才可以进行下一步建设活动。,2.1.2 工程建设程序,建设准备阶段主要包括:规划,征地、拆迁,报建,工程发包与承包等。按规定作好施工准备,具备开工条件后,建设单位申请开工,进入施工安装阶段。,(2)获得土地使用权,工程建设用地必须通过国家对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或划拨而取得,需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进行工程建设的,也必须先由国家征用农民土地,然后再将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给建设单位或个人。,(3)拆迁,在城市进行工程建设,一般都要对建设用地上的原有房屋和附属物进行拆迁。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2.1.2 工程建设程序,(4)工程报建,建设项目被批准立项后,建设单位必须持工程项目立项批准文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等资料,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凡未报建的工程项目,不得办理招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任务。,(5)审批立项,工程发包与承包是指发包方通过合同委托承包方为其完成某一建设工程的全部或其中一部分工作的交易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有两种方式: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建设工程招标发包比直接发包更有利于公平竞争,更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工程建设程序,2.1.2 工程建设程序,根据合同要求,施工单位应尽快组建经理部和项目部分部,并确保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业务能力符合合同要求,以便快速开展前期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对主要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资格验证,必要时组织培训。并做好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物资采购和供应、施工设备配置、检验试验装置、交接桩与施工复测、现场“四通一平”和特殊条件施工、人员、工程物资、施工设备进场等工作。,(1)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材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证书。,2.1.2 工程建设程序,工程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成果、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步骤,也是建设项目转入生产和使用的标志。,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对房屋建筑工程作了最低保修期限的规定,其中: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4)装修工程为2年。,2.1.2 工程建设程序,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期限内,承包单位要对工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承担保修与赔偿责任。,(2)工程保修,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购房人可要求开发商提供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该协议对质量保修期限作了明确的约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1.2 工程建设程序,建设项目后评价是工程项目竣工投产、生产运营一段时间后,在对项目的立项决策、设计施工、竣工投产、生产运营等全过程进行系统评价的一种技术活动,是固定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2.1.2 工程建设程序,建筑许可是建设行政主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从事建设活动的具体行为依法准许、变更和终止的行政许可。建筑许可分为从业许可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是指由建设单位申请,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是否具备施工条件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者,颁发施工许可证并准许施工的行为。,2.2.1 建筑许可的含义,2.2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法律制度,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1999年12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制度。,1.施工许可证的申领时间与范围,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不得开工;已经开工的,必须立即停止。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2.2.2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2.施工许可证的申领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 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八个条件,是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所必须具备的必要条件。这八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2.2.2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3.施工许可证的时间效力,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三个月内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作废。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2.2.2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4.终止施工和恢复施工,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中止施工不满一年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恢复施工的情况。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2.2.2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我国工程建设执业资格制度是单位执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和个人执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并存的模式。单位执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或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设立登记,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合格后,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并颁发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个人执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通过考核或认定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并按照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资格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2.3.1 建设工程从业资格制度,2.3 建筑工程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1.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建筑业企业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施工总承包企业按照房屋建筑工程,公路、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冶金工程等划分为12个类别。专业承包企业按照施工工程专业划分为60个类别。劳务分包企业按照木工、砌筑、抹灰、油漆等作业划分为13个类别。,2.3.2 单位执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2.3.2 单位执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4个等级。各等级标准如下:,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3)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 上;4)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2.3.2 单位执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1)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3)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5)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6)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2.3.2 单位执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1)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3)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5)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6)单项建安合同额3 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2.3.2 单位执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1)6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25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3)单体建筑面积5 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15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5)单项建安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2.3.2 单位执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1)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2)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3)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4)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2.3.2 单位执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其中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中央管理企业的所属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由中央管理的企业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同时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3.2 单位执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和一级企业、专业承包序列一级企业资质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施工总承包序列、专业承包序列二级及以下的建筑业企业和劳务分包序列企业资质,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2.3.2 单位执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是法定职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业企业实行年检制度。建筑业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他有关资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建筑业企业资质条件是否符合资质等级标准,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建筑业企业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勘察设计企业是指依持有规定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格证书,依法成立,从事勘察、设计活动的经济实体。,2.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分为工程勘察资质和工程设计资质。工程勘察资质分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和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勘察专业资质设甲级、乙级,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部分专业可以设丙级;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等级。,2.3.2 单位执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取得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各专业(海洋工程勘察除外)、各等级工程勘察业务;取得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相应等级相应专业的工程勘察业务;取得工程勘察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等工程勘察劳务业务。,2.3.2 单位执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级、乙级。,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个别行业、专业、专项资质可以设丙级,建筑工程专业资质可以设丁级。,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各行业、各等级的建设工程设计业务;取得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相应行业相应等级的工程设计业务及本行业范围内同级别的相应专业、专项(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工程设计业务;取得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本专业相应等级的专业工程设计业务及同级别的相应专项工程设计业务(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取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本专项相应等级的专项工程设计业务。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和各资质类别、级别企业承担工程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2.3.2 单位执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2.3.2 单位执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申请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以及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申请资质,应当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3.2 单位执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日。其中,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资质,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核,国务院有关部门在2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2.3.2 单位执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下资质、劳务资质、工程设计乙级(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除外)及以下资质许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具体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工程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的活动。工程监理企业是指依法取得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3.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其中,专业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若干工程类别。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不分级别。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其中,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专业资质可设立丙级。,2.3.2 单位执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综合资质可以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专业甲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专业乙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二级以下(含二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专业丙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事务所资质可承担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但是,国家规定必须实行强制监理的工程除外。工程监理企业还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业务。,2.3.2 单位执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申请综合资质、专业甲级资质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日。其中,涉及铁路、交通、水利、通信、民航等专业工程监理资质的,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核。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在2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初审意见审批。,2.3.2 单位执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专业乙级、丙级资质和事务所资质由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批。专业乙级、丙级资质和事务所资质许可延续的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资质有效期届满,工程监理企业需要继续从事工程监理活动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申请办理延续手续。对在资质有效期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且专业技术人员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经资质许可机关同意,有效期延续5年。,2.3.2 单位执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执业资格制度是指对具备一定专业学历、资历的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考试和注册确定其职业的技术资格,获得相应建筑工程文件签字权的一种制度。,1.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是指依法取得注册建筑师证书并依法注册,从事房屋建筑设计及相关专业工作的人员。注册建筑师分为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二级注册建筑师。,2.3.3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等级许可制度,国家实行注册建筑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分为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和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原则上每年考试一次。凡参加注册建筑师考试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建筑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统一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报名,经审查符合注册建筑师条例规定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条件或二级注册建筑师条件的,方可参加相应的注册建筑师考试。,2.3.3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等级许可制度,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可以申请注册。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对不符合注册建筑师条例规定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注册建筑师注册的有效期为两年。,2.3.3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等级许可制度,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包括:1)建筑设计;2)建筑设计技术咨询;3)建筑物调查与鉴定;4)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与监督;5)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2.3.3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等级许可制度,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建筑设计范围不受建筑规模和工程复杂程度的限制;二级注册建筑师的建筑设计范围只限于国家规定的民用建筑等级分级标准三级及以下项目。注册建筑师执行业务,应当加入建筑设计单位。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不得超越其所在建筑设计单位资质等级允许的范围。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与其所在建筑设计单位的业务范围不符时,个人执业范围服从单位的业务范围。,2.3.3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等级许可制度,注册建筑师有在其负责的设计图纸上的签字权。民用建筑特级、一级项目及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施行一级注册建筑师签字制度。国家规定的一定跨度、跨径和高度的房屋建筑,应当由注册建筑师进行设计。任何单位和个人修改注册建筑师的设计图纸,应当征得该注册建筑师同意;因特殊情况不能征得该注册建筑师同意的除外。注册建筑师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无理阻挠其依法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2.3.3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等级许可制度,(1)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2)保证建筑设计质量,并在其负责的设计图纸上签字;(3)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单位和个人秘密;(4)不得受聘于两个以上建筑设计单位执行业务;(5)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2.3.3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等级许可制度,2.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是指经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并注册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从事建设工程造价业务活动的人员。,2.3.3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等级许可制度,国家实行注册造价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考试一次。凡参加注册造价师考试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统一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造价师管理委员会报名,经审查符合造价师条例规定的条件的,方可参加相应的注册建筑师考试。,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分初始注册、续期注册和变更注册三种。经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的人员,应当在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后3个月内,到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申请初始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初始注册和续期注册的有效期均为2年。注册有效期满要求继续执业的,造价工程师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前两个月向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申请续期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工作单位,应当在变更工作单位后2个月内到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2.3.3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等级许可制度,1)使用造价工程师名称;2)依法独立执行业务;3)签署工程造价文件、加盖执业专用章;4)申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单位;5)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正当计价行为,有权 向有关部门举报。,2.3.3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等级许可制度,1)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2)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技术水平;3)在执业中保守技术和经济秘密;4)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5)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工程造价资料;6)严格保守执业中得知的技术和经济秘密。,2.3.3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等级许可制度,3.注册监理工程师,2.3.3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等级许可制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考,考试在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的统一组织指导下每年举行一次。参加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中级技术职务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设计或施工管理实践经验;2)在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认定的培训单位经过业务培训,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注册是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以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必须程序。申请监理工程师注册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遵守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2)身体健康,胜任工程建设的现场监理工作;3)已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2.3.3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等级许可制度,1)使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称谓;2)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3)依据本人能力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4)保管和使用本人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5)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6)接受继续教育;7)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8)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2.3.3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等级许可制度,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2)履行管理职责,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3)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4)接受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执业水准;5)在本人执业活动所形成的工程监理文件上签字、加盖执业 印章;6)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7)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 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8)不得同时在2个或者2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9)在规定的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10)协助注册管理机构完成相关工作。,2.3.3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等级许可制度,施工项目经理(简称项目经理),是指受企业法人代表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4.施工企业项目经理,2.3.3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等级许可制度,项目经理是岗位职务,在承担工程建设时,必须具有国家授予的项目经理资质,其承担工程规模,应符合相应的项目经理资质等级。项目经理原则上只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工作。,项目经理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应履行如下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2)严格财经制度,加强财经管理,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与个人的利益关系;(3)执行项目承包合同中由项目经理负责履行的各项条款;(4)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有效控制,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实行安全文明生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是指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事业单位中关系着工程质量、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经济效益、安全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岗位。,5.关键岗位执证上岗制度,2.3.3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等级许可制度,建设部、国家计委1991年7月29日发布了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关键岗位在岗人员、新进岗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未经过对应岗位规范要求的系统专业知识学习的,均应进行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和岗位实务知识培训,经过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办理岗位合格证书,由申请人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再由其所在单位将有关资料统一报送所对应的发证机关审查。经发证机关审查合格者,颁发岗位合格证书。,关键岗位在岗人员年龄超过45岁的、连续从事本岗位7年以上,或已取得本岗位系列中级以上职称后、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两年以上,按申请办理程序,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认定,发给岗位合格证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取得对口专业高、中等专业证书的人员,职业道德、岗位实务知识培训合格,有两年本岗位实习经历,按照相应程序,经考核认定,发给岗位合格证书。发证机关定期对持证人员岗位合格证书进行复检,复检工作随企业资质晋升、审查一并进行。,2.3.3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等级许可制度,2010年10月2日,某市帆布厂(以下简称甲方)与某市区修建工程队(以下简称乙方)订立了建筑工程承包工程。合同规定:乙方为甲方建一框架厂房,跨度为12M,总造价为198.9万元;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开、竣工日期为2010年11月2日至2012年3月10日。自开工至2010年底,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材料垫付封款共211.6万元。到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未能完工,而且已完工程质量部分不合格。为此,双方发生纠纷。经查明:乙方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维修和承建小型非生产性建筑工程,无资格承包此项工程。经有关部门鉴定:该项工程造价应为198.9万元,未完工程折价为31.7万元,已完工程的厂房屋面质量不合格,返工费为15.6万元。受诉法院审理认为:工商企业法人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超范围经营的民事行为无效。本案被告乙方承包建筑厂房,超越了自己的技术等级范围。根据经济合同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六条第一款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第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1、原、被告所订立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2、被告返还原告多付的工程款12.7万元;3、被告偿付因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需的返工费15.6万元.,建筑企业在进行承建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核准登记的建筑工程承建技术资质等级范围,禁止超资质等级承建工程。本案被告的经营范围仅能承建小型非生产性建筑工程和维修项目,其技术等级不能承建与原告所订合同规定的生产性厂房。因此被告对合同无效及工程质量问题应负全部责任,承担工程质量的返工费,并偿还给原告多收的工程款。,本章主要介绍了工程建设的基本程序、工程报建的范围,掌握申请施工许可的条件、范围及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后果,企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及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工程建设各阶段的主要内容包括决策分析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与保修阶段、投资后评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指行政机关通过颁发许可证、资格证、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行政行为。我国工程建设执业资格制度是单位执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和个人执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并存的模式。,1.施工许可证的申领条件有哪些?2.简述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