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电气安装规范-Basic.ppt
公用设备部培训教程,电气安装规范-Basic,2023/11/2,2,课程概述,本课程仅作设施工程部内部使用本教程以GB50053-94;GBJ54-83;GBJ65-83;GBJ133-90;GBJ65-83等国家标准为依据编写,根据需要摘录计划课时:2小时。,2023/11/2,3,课程目录,1、电缆的选择及敷设 1.1 电缆的选型 1.2 电缆的敷设2、10KV及以下高、低压配电装置 2.1 主结线 2.2 高压配电装置 2.3 低压配电装置 3、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常用电气装置 3.1 电动机 3.2 家用电器4、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室内布线 4.1 直敷布线 4.2 金属管布线 4.3 硬质塑料管布线,2023/11/2,4,课程目录,4.4 半硬质塑料管及混凝土板孔布线 4.5 金属线槽布线 4.6 塑料线槽布线 4.7 地面内暗装金属线槽布线 4.8 电缆布线 4.9 电缆桥架布线 4.10 封闭式母线布线 4.11 竖井内布线5、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 5.1 一般规定 5.2 保护接地的范围 5.3 接地电阻 5.4 接地装置 5.5 固定式电力设备的接地 5.6 携带式和移动式电力设备的接地 5.7 直流电力设备的接地 5.8 有关接地的常用名词解释,2023/11/2,5,1、电缆的选择及敷设1.1 电缆的选择:1.1.1 电力电缆型号的选择,应根据环境条件、敷设方式、用电设备的要求和产 品技术数据等因素来确定,一般按下列原则考虑:(1)一般环境和场所-铝芯电缆,振动剧列和特殊要求的场所、规模较大的重要公共建筑-铜芯电缆;(2)埋地敷设电缆-铠装电缆,在无机械损伤的场所也可选用塑料护套或 带外护层的铅(铝)包电缆;(3)在可能发生位移的土壤中(如沼泽地、流沙、大型建筑物附近)埋地敷 设时-钢丝铠装电缆;(4)在有化学腐蚀或杂散电流腐蚀的场所埋地敷设时-选用防腐型电缆或 防杂散电流腐蚀的电缆;(5)管内可排管内敷设的电缆-塑料护套电缆或裸铠装电缆;(6)在电缆沟或电缆隧道内敷设的电缆-宜采用裸铠装电缆,裸铅(铝)包电缆或阻燃塑料护套电缆;,第一部分 电缆的选择及敷设,2023/11/2,6,(7)架空电缆宜采用有外被层的电缆或全塑电缆;(8)敷设在较大高差的场所时-塑料绝缘电缆、不滴流电缆或干绝缘电缆;(9)三相四线制线路中的电力电缆-四芯电缆。1.1.2 电缆截面的选择,长期允许载流量和允许电压损失确定,并考滤环境温度 的变化、土壤热阻率及并列根数和影响。1.1.3 单根电缆穿管(无人工通风)敷设在空气中时其长期允许电流的修正系数 参照如下:(1)低压电缆截面在95mm2及以下时为:0.90;(2)低压电缆截面在120-185mm2时为:0.85;(3)埋地敷设时按敷设在空气中考虑。1.2 电缆的敷设1.2.1 电缆的埋地敷设:电缆埋地敷设应综合考虑敷设根数、埋地方式、深度以 及沿途环境的影响,符合以下规定:,第一部分 电缆的选择及敷设,2023/11/2,7,(1)沿同一路径敷设的电缆数量为8根以下且条件允许时宜采用直埋敷设;(2)电缆室外直埋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农田时不应小于1m,并 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100mm厚的细砂或软土,然后覆盖保护板,且保护层的宽度超过电缆两侧各50mm,在寒冷地区应埋设于冻土层以 下,或采取防冻措施,当深度超过1.1m时可不考虑上部压力的损伤;(3)向一级负荷供电同一路径的双路电源电缆不应敷设在同一沟内,当无法 分开时应选 用绝缘和护套均为非延燃性材料的电缆,且分别置于电缆 沟两侧的支架上;(4)电缆通过有振动和承受压力的地段时(引入引出建筑物和建筑物基础、楼板和过墙处;通过铁路道路的路基;引出地面2m至地下0.2m)应穿 管保护;(5)电缆与建筑物平行敷设时,就埋设在建筑物的散水坡外;电缆引入建筑 物时,所穿护管应超出建筑物散水坡100mm;(6)电缆与热力管道交叉时,如电缆穿石棉水泥管保护时,其长度应超过热 力管沟两侧各2m;用隔热保护层时应超过热力管沟和电缆两侧各1m;(7)电缆与道路、铁路交叉时应穿保护管,保护管应伸出路基1m;,第一部分 电缆的选择及敷设,2023/11/2,8,(8)埋地电缆之间及与各种设施平行或交叉的净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第一部分 电缆的选择及敷设,直接埋地电缆之间及与各种设施的最小净距(m),2023/11/2,9,第一部分 电缆的选择及敷设,2023/11/2,10,(14)电缆敷设的弯曲半径与电缆外径的比值应符合下表规定:,第一部分 电缆的选择及敷设,(15)电缆在拐弯、接头、终端和进出建筑物等地段,应装设明显的方向标志。直线段上应适当增设标桩,标桩露出地面一般为0.15m。,2023/11/2,11,1.2.2 电缆在电缆沟或隧道内敷设:1.2.2.1 当电缆与地下管网交叉不多,地下水位较低,且无高温介质和熔化金属 液体流入可能的地区,同一路径的电缆根数为18根以下时,宜采用电缆 沟敷设。多于18根时宜采用电缆隧道敷设;1.2.2.2 电力电缆在电缆沟或电缆隧道内敷设时,其水平净距为35mm;其支架层间垂直距离和通道宽度不应小于下表所列数值:(单位:m),第一部分 电缆的选择及敷设,1.2.2.3 电力电缆在电缆沟或电缆隧道内敷设时,支架间或固定点间的距离不应 大于下表所列数值:(单位:m),2023/11/2,12,1.2.2.4 电缆支架的长度在电缆沟内不宜大于0.35m,在隧道内不宜大于0.5m。在盐雾地区或化学气体腐蚀地区,支架应涂防腐漆或采用铸铁支架;1.2.2.5 电缆沟或电缆隧道应采取防水措施,其底部应作坡度不小于0.5%的排水 沟。积水可直接接入排水管道或经集水坑用泵排出;1.2.2.6 在支架上敷设电缆时,电力电缆应放在控制电缆的上层。但1KV以下的电 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可并列敷设。当两侧均有支架时,1KV以下电力电缆和 控制电缆宜与1KV以上的电力电缆分开敷设;1.2.2.7 电缆沟在进入建筑物处应设防火墙。电缆隧道进入建筑物处及变电所围 墙处,应设带门的防火墙,门应用非燃或难燃材料制作,并装锁;1.2.2.8 电缆隧道内采用电缆桥架、托盘敷设时,应符合电缆桥架及托盘的有关 规定并应每隔50m装一个防火隔门,而且通过此段的电缆应防火处理;1.2.2.9 电缆沟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盖板,每块重不宜超过50Kg。1.2.2.10 电缆隧道的净高不应低于1.9m,有困难时局部地段可适当降低。隧道内 应有通风措施,一般为自然通风。隧道内应有照明,电压不超过36V,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1.2.2.11 电缆隧道长度大于7m时,两端应设出口(包括人孔),两出口间距超 过75m时应增加出口,人孔直径不应小于0.7m。其它管线不得横穿电缆 隧道,隧道和其它地下管线交叉时,应尽可能避免,隧道可局部下降。,第一部分 电缆的选择及敷设,2023/11/2,13,1.2.3 电缆排管敷设方式:1.2.3.1 适用于数量不多(一般不超过12根),路径交叉多,拥挤,又不宜直埋 或电缆沟敷设的地方。排管可采用石棉水泥管或混凝土管;1.2.3.2 电缆排管应一次留足备用孔数,当无法预计发展情况时,除考虑散热孔 外可留10%的备用孔,但不少于12孔;1.2.3.3 当地面上均匀荷载超过100kN/m2或通过铁路及类似情况时必须采取加固 措施,防止排管受到机械损伤;1.2.3.4 排管孔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且电力电缆的管孔内径不应小于 90mm,控制电缆的管孔内径不小于75mm;1.2.3.5 电缆排管安装时应符合下列条件:(1)排管安装时,应有倾向人孔井侧不小于0.5%排水坡度,并在人孔内设集 水坑,以便集中排水;(2)排管顶部距地面不宜小于0.70m,在人行道下面的排管可不小于0.50m。(3)排管沟底部应垫平夯实,并铺设不少于80mm厚的混凝土垫层。1.2.3.6 线路转角、分支处应设电缆人孔井,在直线段上,为方便拉引电缆也应 设置一定数量的电缆人孔井,间距不宜大于150m;1.2.3.7 电缆人孔井的净空高度不宜小于1.8m,上部人孔的直径不小于0.70m。,第一部分 电缆的选择及敷设,2023/11/2,14,1.2.4 低压架空电力电缆:1.2.4.1 适用于地下情况复杂不宜直埋或电缆沟敷设,且用户密度高、用户的位 置和数量变动较大,今后需扩充调整以及无隐蔽要求的地方。但在覆冰 严重地区不宜采用;1.2.4.2 架空电缆线路的电杆和埋设要求要符合相关规定。架空电缆吊线强度的 安全系数计算时,普通吊线或正吊线不应小于3;辅助吊线不应小于2;1.2.4.3 架空电缆线路每条吊线上宜架设一根电缆。杆上有两层吊线时,上下吊 线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30m;1.2.4.4 架空电缆与架空线路同杆时,电缆应在架空线路的下面与最下层的架空 线横担的垂直间距不应小于0.60m;1.2.4.5 架空电缆在吊线上以吊钩敷架,吊钩的间隔不应大于0.50m,吊线应采用 不小于7/D 3.0mm的镀锌铁绞线或具有同等强度及直径的绞线;1.2.3.6 架空电缆与地面的最小净距不应小于下表规定:(单位:m),第一部分 电缆的选择及敷设,2023/11/2,15,1.2.5 电缆保护管的加工与敷设:1.2.5.1 电缆保护管的内径应大于电缆外径的1.5倍。当电缆与城镇街道、公路或 铁路交叉时,保护管的管径不得小于100mm;1.2.5.2 保护管的弯曲半径应符合所穿入电缆的弯曲半径要求,一根保护管的直 角弯不得多于2个(有中间接头盒,并便于安装、检修者可除外);1.2.5.3 钢管作保护管时,其外表面应做防腐处理,埋入混凝土内的管子除外;1.2.5.4 当利用保护管作接地线时,管接头两侧应用跨接线焊接,若接头处采用 套管焊接时可以例外。,第一部分 电缆的选择及敷设,2023/11/2,16,2、10KV及以下高、低压配电装置2.1 主结线2.1.1 变配电所的高压及低压母线,宜采用单母线或分段母线接线;2.1.2 电源线的进线开关,宜采用断路器或负荷开关,当无继电保护或自动装置 要求,或出线回路较少无需带负荷操作时,也可采用隔离开关或手车式隔 离触头组;2.1.3(610KV)母线分段处,宜装设断路器,但属于下列情况之一时,可采用 隔离开关或手车式隔离触头组:(1)事故时手动切换电源能满足要求;(2)不需带负荷操作;(3)继电保护或自动装置无要求;(4)出线回路较少。2.1.4 配电引出线宜装设断路器,满足保护和操作要求时也可装带熔断器的负荷 开关,但变压器的容量不宜大于400KVA,电容器不宜大于300kvar;2.1.5 向高压电容器组或频繁操作的高压用电设备供电的出线开关,应采用高分 断能力的和具有频繁操作性能的断路器;,第二部分 10KV及以下高、低压配电装置,2023/11/2,17,2.1.6(10、6KV)配电装置的出线侧,在有反馈可能的出线回路或架空线回路 中,应装设线路隔离开关或手车式隔离触头组;2.1.7 采用10(6)KV固定式配电装置时,除装设母线式隔离开关外,其熔断器 负荷开关的熔断器应在电源侧;2.1.8 接在母线上的阀型避雷器和电压互感器,宜合用一组隔离开关;2.1.9 变电所变压器电源侧开关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以树干式供电时,应装设带保护的开关设备;(2)以放射式供电时,宜装设隔离开关或负荷开关。当变压器在高压配电室 贴邻时可不装设开关。2.1.10 变压器低压侧(0.4KV)的总开关和母线分段开关宜采用低压断路器;2.1.11 当低压母线为双电源,变压器低压侧总开关和母线分段开关(或单台变压器母线的联络开关)采用低压断路器时,在总开关的出线侧及母线分段开关(或联络线开关)的两侧,宜装设刀开关或隔离触头。当低压母联断路器采用自投方式时,应符合下列条件:(1)应装“自投自复”、“自投手复”、“自投停用”三种状态的位置选择开关;(2)低压母联断路器自投应有一定的延时(01S),当低压侧主断路器因过 载及短路故障分闸时,不允许自动关合母联断路器;(3)低压侧主断路器与母联断路器应有电气联锁。,第二部分 10KV及以下高、低压配电装置,2023/11/2,18,2.2 高压配电装置2.2.1 配电装置的布置和导体、电器的选择,应满足在正常运行、检修、短路和 过电压情况下的要求,并应不危及人身安全和周围设备,应便于设备的操 作、搬运、检修和试验,并应考虑电缆或架空线进出线方便;2.2.2 配电装置的绝缘等级,应和电力系统的额定电压相配合;相邻带电部分的 额定电压不同时,应按较高的额定电压确定其安全净距;2.2.3 高压出线断路器采用真空断路器时,为避免变压器(或电动机)操作过电 压,应装有浪涌吸收器并装设在小车上;出线断路器的下侧应装设接地开 关和电源监视灯(或电压监视器);2.2.4 选择导体和电器的环境温度一般采用下表所列数值:,第二部分 10KV及以下高、低压配电装置,2023/11/2,19,2.2.5 裸导体在短路时的最高允许温度:(单位:OC),第二部分 10KV及以下高、低压配电装置,2.2.6 导体和绝缘子的安全系数:,2.2.7 室内配电装置的最小安全净距:(单位:mm),2023/11/2,20,第二部分 10KV及以下高、低压配电装置,2.2.8 配电装置室内各种通道的最小净宽:(单位:m),2.2.9 屋内配电装置距屋顶(梁除外)的距离一般不小于0.8m;2.2.10 屋内配电装置祼露带电部分的上面不应有明敷的照明或动力线路跨越(顶 部具有符合IP4X防护等级外壳的配电装置可例外);2.2.11 当电源从柜(屏)后进线,且需在柜(屏)后正背墙上另装设隔离开关及 其手动操作机构时,则柜(屏)后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5m;当柜(屏)背后的防护等级为IP2X时,可减为1.3m。,2023/11/2,21,2.3 低压配电装置2.3.1 低压配电装置的选择,除满足所在网络的标称电压、频率及所在回路的计 算电流外,还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动、热稳定。对于要求断开短路电流的 通、断保护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2.3.2 配电装置的布置,应考虑设备的操作、搬运、检修和试验的方便;2.3.3 成排布置的配电屏,其长度超过6m时,屏后的通道应有两个通向本室或其 它房间的出口,并宜布置在通道的两端。当两个出口之间的距离超过15m 时其间还应增加出口;2.3.4 成排布置的配电屏,屏后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下表所列数值:(单位:m),第二部分 10KV及以下高、低压配电装置,注:()内的数字为有困难时的最小宽度。,2023/11/2,22,第二部分 10KV及以下高、低压配电装置,2.3.5 低压配电室通道上方裸带电体距地面的高度不应低于下列数值:(1)屏前通道内者为2.5m,加护网后高度可降低,但护网最低高度为2.2m;(2)屏后通道内者为2.3m,否则应加遮护,遮护后的高度不应低于1.9m;2.3.6 同一配电室内两段母线,如任何一段母线有一级负荷时,则母线分段处应 有防火隔断措施。,2023/11/2,23,3、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常用电气装置 适用于民用建筑中500V及以下常用电气装置的配电设计。常用电气装置的配 电设计,应采用效率高、能耗低、性能先进的电气产品。3.1 电动机3.1.1 电动机起动时其端电压应能保证机械要求的起动转矩,且在系统中引起的 电压波动不应破坏其它设备的工作,其端电压计算值应符合下列要求:(1)频繁起动时不宜低于额定电压的90%,不频繁起动时不宜低于85%;(2)电动机不与照明或其它对电压波动敏感的负荷合用变压器,且不频繁起 动时不应低于额定电压的80%;(3)由单独的变压器供电时其允许值应按机械要求的起动转矩确定;(4)对于低压电动机,还应保证接触器线圈的电压不低于释放电压。3.1.2 鼠笼式电动机起动方式的选择应遵守下列规定:(1)机械能承受电动机全压起动的冲击转矩,起动时端电压符合要求且不影 响其它负荷的正常运行时,电动机应选用全压起动;(2)不符合全压起动条件的,应采用降压起动,通常采用切换绕组接线或采 用自耦变压器等起动方式;有调速要求的应与调速方式相配合。,第三部分 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常用电气装置,2023/11/2,24,3.1.3 绕线式电动机起动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起动电流的平均值不超过额定电流的2倍;(2)起动转矩满足机械的要求,通常采用转子串频敏变阻器或电阻器起动;(3)当有调速要求时,起动方式应与调速方式相配合。3.1.4 直流电动机宜采用调节电源电压或电阻降压起动并符合如下要求:(1)起动电流不超过动机的最大允许电流;(2)起动转矩和调速特性应满足机械的要求。3.1.4 由城市低压网络直接供电的电机,允许全压起动的容量应与当地供电部门 的规定相符。如无明确规定时,鼠笼式电动机由公用低压网络供电的,在 11KW及以下者可全压起动;由居住小区变电所低压配电装置供电的,容量 在15KW及以下者可全压起动。3.1.5 常用低压电动机的保护:3.1.5.1 相间短路保护:熔断器、低压断路器的瞬动过电流脱扣器、带瞬动元件 的过电流继电器;熔体的选择,额定电流应根据其安秒特性曲线计偏差后略高于电动机起 动电流和起动时间的交点来选取,但不得小于电动机的额定电流;瞬动过电流脱扣器或继电器的整定电流起动电流周期分量的1.72倍。3.1.5.2 接地故障保护:应符合电气接地装置的相关规定;,第三部分 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常用电气装置,2023/11/2,25,3.1.5.3 过载保护:热继电器、过载脱扣器、较重要的大容量电动机可采用反时 限特性的过流继电器,有条件时可采用温度保护装置;过载保护器件的动作特性应与电动机的过载特性配合,当正常运行、起 动或自起动时不应误动作。保护器的额定电流应大于或等于电动机的额定电流。电流的整定:a、对1型器件(整定电流由电动机的满载电流选定)不应 小于电动机的额定电流;b、对2型器件(整定电流就是最终动作电流)应为电动机 额定电流的120%130%。3.1.5.4 断相保护:带断相保护的热继电器、专用断相保护或温度保护;3.1.5.5 低电压保护:低压断路器的欠电压脱扣器或接触器的电磁线圈;3.1.5.6 直流电动机应装设短路保护,并根据需要装设过载保护、堵转保护。他 励、并励和复励电动机宜装设弱磁或失磁保护。串励电动机和机械有超 速危险的直流电动机应装设超速保护。3.1.6 低压交流电动机的主回路:(1)隔离电器:隔离电器应把电动机及其控制电器与带电体有效地隔离。符 合要求的短路保护电器可兼作隔离电器。移动式和手握式设备可采用插 头和插座作为隔离电器;,第三部分 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常用电气装置,2023/11/2,26,(2)控制电器及过载保护电器:接触器、起动器、专用控制器或低压断路器(起动次数较少的)、符合控制和保护要求时3kw以下电机可采用封闭式 负荷开关(铁壳开关),开关额定电流应不小于电机额定电流的1.5倍;(3)电线或电缆(导线):电动机主回路导线的载流量不应小于电动机的额 定电流。对于短时工作的电机其导线在短时或断续负载下的载流量不小 于电动机短时工作电流或标称负载持续率下的额定电流;电动机主回路导线的选择还应符合有关机械强度、电压损失、短路和热 稳定、与间接接触保护配合等的要求。3.1.6 低压交流电动机的控制回路:3.1.6.1 控制回路应装设隔离电器和短路保护,但由主回路供电且符合下列条件 之一时可不另装设:(1)主回路短路保护器件的额定电流不超过20A时;(2)控制回路接线简单、线路很短且有可靠的机械防护时;(3)控制回路断电会造成严重后果时。3.1.6.2 控制回路的电源和接线应安全、可靠,并在符合机械要求的条件下做到 简单实用:(1)TN和TT系统中控制回路发生接地故障时,控制回路的接线方式应能防止 电动机意外起动或不能停车,必要时可在控制回路中装设隔离变压器;,第三部分 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常用电气装置,2023/11/2,27,(2)对可靠性要求高的控制回路,可采用直流电源。直流控制回路宜采用不 接地系统并装设绝缘监视。3.1.6.3 电动机的控制按钮或控制开关,宜装设在电动机附近便于操作和观察的 地点。在控制点不能观察到电动机或所拖动的机械时,应在控制点装设 指示电动机工作状态的信号和仪表;3.1.6.4 自动控制、联锁控制或远方控制的电动机,宜有就地控制和解除远方控 制的措施,当突然起动可能危及周围人员时,应在机旁装设起动预告信 号和应急断电开关或自锁式按钮;自动控制或联锁控制的电动机,还应有手动控制和解除自动控制或联锁 控制的措施;3.1.6.5 在操作频繁的可逆转电动机的控制线路中,正转接触器和反转接触器之 间,除应有电气联锁外,还应有机械联锁。3.2 家用电器 适用于住宅建筑(公寓)中小容量家用电器的配电、保护和控制。在一般公 共建筑中类似的电气亦可参照执行:,第三部分 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常用电气装置,2023/11/2,28,3.2.1 住宅建筑中家用电气用电器用电宜用单独回路保护和控制,配电回路除具 有过载、短路保护外宜设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和过、欠电压保护;3.2.2 家用电器的接电方法,一般采用插座作为电源接插件。对于电感性负荷(如电动机)其接插功率应在0.25KW以下;对于电阻性负荷(如电热器)其 接插功率应在2KW及以下。当插座不作为接电开关使用时,其接插功率可 不在此限;3.2.3 家用电器的额定电压为220V时,供电电压允许偏移范围为+5%、-10%。额定电压在42V及以下的家用电器的电源电压允许偏移范围为+/-10%。3.2.4 设置供家用电器使用的电源插座的数量可参照如下条件考虑:10m2及以上 的居室中应在作用可能性最大的两面墙上各设置一个位,10m2以下的居 室中可设置一个位,厨房、过厅可各设置一个位,在居室中,每个插座上 要能任意使用“”和“”类家用电器;3.2.5 有“”类家用电器的住宅,必须设置不同于其它电压的符合规定的安全超 低电压专用插座。只有个别“”类家用电器的住宅,可采用隔离变压器、专用插座和220V插头组成一体的供电装置,不得采用220V插头与变压器 和插座两部分分开再以导线连接的方式;3.2.6 当回路上接有二个及以上插座时,其接用的总负荷电流,不应大于线路的 允许载流量;,第三部分 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常用电气装置,2023/11/2,29,3.2.7 在有可能使用“”类家用电器的场所,必须设置带有保护线插头的电源插 座,并将该触头与配电线路TT或TN系统中的PE线连成电气通路;3.2.8 连接固定设备的插座,按额定功率计;连接非固定设备的插座,住宅建筑 每个插座按50W计,一般公共建筑按每个插座100W计;3.2.9 家用电器的电源引线,应采用铜芯绝缘护套软线或电缆,长度不超过5m。“”类电器应采用带有专用保护线的引线,其线芯颜色应有明显区别;3.2.10 插座的型式和安装高度,应根据使用环境和条件确定:(1)干燥场所,宜采用普通插座,需要接插带有保护线的电器时,应采用带 保护线触头的插座;(2)潮湿场所,应采用密闭型或保护型的带保护线触头的插座,其安装高度 不低于1.5m;(3)儿童活动场所,插座距地安装高度不低于1.8m;(4)住宅内插座距地高度为1.8m及以上时,可采用普通型插座;如采用安全 型插座且配电回路设有漏电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时,其高度可不受限制;(5)对于接插电源时有触电危险的家用电器(如洗衣机等),应采用带开关 能断开电源的插座;(6)对不同电压等级的插座,应采用符合该电压等级而又不同类型的产品,以防止义将插头插入不同电压等级的插座。,第三部分 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常用电气装置,2023/11/2,30,4、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室内布线 适用于民用建筑室内(包括与建筑物、构筑物相关联的外部位)绝缘电线、电缆和封闭式母线的布线,通常适用范围为500V以下。4.1 直敷布线4.1.1 直敷布线一般适用于正常环境室内场所和挑檐下室外场所。建筑物顶棚内 严禁采用直敷布线;4.1.2 直敷布线应采用护套绝缘电线,其截面不宜大于6mm2;4.1.3 直敷布线护套电线,应采用线卡沿墙壁、顶棚或建筑物构件表面直接 敷设,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0.3m。不得将护套绝缘电线直接埋入墙壁、顶棚的抺灰层内;4.1.4 直敷布线电线至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下表所列数值:导线垂直敷设至地面 低于1.8m部分,应穿管保护。,第四部分 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室内布线,2023/11/2,31,4.1.5 护套绝缘电线与接地导体及不发热的管道紧贴交叉时,应加绝缘管保护。敷设在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应用钢管保护。4.2 金属管布线4.2.1 金属管布线一般宜用于室内、外场所,但对金属管有严重腐蚀的场所不宜 采用。建筑物顶棚内,宜采用金属管布线;4.2.2 明敷于潮湿场所或埋地敷设的金属管布线,应采用水、煤气钢管。明敷或 暗敷于干燥场所的金属管布线可采用电线管;4.2.3 三根及以上绝缘导线穿于同一根管时,其总截面积(包括外护层)不应超 过管内截面积的40%。两根绝缘导线穿于同一根管时,管内径不应小于两 根导线外径之和的1.35倍(立管可取1.25倍);4.2.4 穿金属管的交流线路,应将同一回路的所有相线和中性线(如果有中性线 时)穿入同一根管内;4.2.5 不回线路的线路不应穿入同一根金属管内,但下列情况可以除外:(1)电压为50V以下的回路或同一照明花灯的几个回路(2)同一设备或同一联动系统设备的电力回路和无防干扰要求的控制回路;(3)同类照明的几个回路,但管内绝缘导线的根数不应多于8根。,第四部分 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室内布线,2023/11/2,32,4.2.6 金属管明敷时,其固定点的间距,不应大于下表所列数值:,第四部分 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室内布线,4.2.7 电线管与热水管、蒸汽管同侧敷设时,应敷设在热水管、蒸汽管的下面,有困难时,可敷设在其上面。相互间的净距不宜小于下列数值:(1)当管路敷设在热水管下面时为0.2m,上面时为0.3m;(2)当管路敷设在蒸汽管下面时为0.5m,上面时为1m;(3)不能符合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热措施。对有保温措施的蒸汽管,上下净 距均可减至0.2m;(4)电线管路与其它管道(不包括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管道)的平行 净距不应小于0.1m。与不管同侧敷设时,宜敷设在水管的上面;(5)当管路互相交叉时的距离,不宜小于相应上列情况的平行净距。,2023/11/2,33,4.2.8 金属管布线的管路较长或有弯时,宜适当加装拉线盒,两个拉线点之间的 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1)对无弯的管路,不超过20m;(2)两个拉线点之间有一个弯时,不超过20m;(3)两个拉线点之间有两个弯时,不超过15m;(4)两个拉线点之间有三个弯时,不超过8m。当加装拉线盒有困难时,也可适当加大管径。4.2.9 暗敷于地下的管路不宜穿过设备基础,在穿过建筑物基础时,应加保护管 保护;在穿过建筑物伸缩、沉降缝时,应采取保护措施;4.2.10 绝缘电线不宜穿金属管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必要时对于次要用电负荷且 线路较短(15m以下),可穿金属管埋地敷设,但应采取可靠的防水、防 腐蚀措施。4.3 硬质塑料管布线4.3.1 硬质塑料管布线一般宜用于室内场所和有酸碱腐蚀性介质的场所,但在易 受机械损伤的场所不宜采用明敷。建筑物顶棚内,可采用难燃型硬质塑料 管管布线;,第四部分 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室内布线,2023/11/2,34,4.3.2 硬质塑料管暗敷或埋地敷设时,引出地(楼)面不低于0.5m的一段管路,应采取防止机械损伤的措施;4.3.3 硬质塑料管布线时,绝缘导线在管内的填充率与金属管布线相同;4.3.4 硬质塑料管明敷时,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下表数值:,第四部分 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室内布线,4.3.5 不同回路的线路穿硬质塑料管时,其要求与金属管布线相同;4.3.6 硬质塑料布线的管路与热水管、蒸汽管同侧敷设时,其要求与金属管布线 相同;4.3.7 硬质塑料布线,当管路较长或有弯时,其要求与金属管布线相同。4.4 半硬塑料管及混凝土板孔布线4.4.1 半硬塑料管及混凝土板孔布线适用于正常环境一般室内场所,潮湿场所不 应采用;4.4.2 半硬塑料管布线应采用难燃平滑塑料管及塑料波纹管,建筑物顶棚内,不 宜采用塑料波纹管,2023/11/2,35,第四部分 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室内布线,4.4.3 混凝土板孔布线应采用难燃塑料护套电线或塑料绝缘电线穿半硬塑料管敷 设;4.4.4 塑料护套电线或塑料绝缘电线在混凝土板孔内不得有接头,接头应在接线 盒内进行;4.4.5 不同回路的线路穿半硬塑料管或混凝土板孔时,要求与金属管布线相同;4.4.6 半硬塑料管布线宜减少弯曲,当线路直线段长度超过15m或直角弯超过三 个时,应装设拉线盒;4.4.6 在现浇钢筋混凝土中敷设半硬塑料管时,应采取预防机械损伤措施。4.5 金属线槽布线4.5.1 金属线槽布线一般宜用于正常环境的室内场所明敷,对金属线槽有严重腐 蚀的场所不宜采用。具有槽盖的封闭式金属线槽,可在建筑顶棚内敷设;4.5.2 同一回路的所有相线和中性线(如果有中性线时)应敷设在同一金属线槽 内;4.5.3 同一路径无防干扰要求的线路,可敷设于同一金属线槽内。线槽内电线或 电缆的总截面(包括外护层)不应超过线槽内截面的20%,载流导线不宜 超过30根;,2023/11/2,36,第四部分 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室内布线,4.5.4 控制、信号或与其类似的线路,电线或电缆的总截面不应超过线槽内截面 的50%,电线或电缆根数不限;4.5.5 电线或电缆在金属线槽内不宜有接头。但在易于检查的场所,可允许在线 槽内有分支接头,电线、电缆和分支接头的总截面(包括外护层)不应超 过该点线槽内截面的75%;4.5.6 金属线槽布线,在线槽连接、转角、分支及终端处应采用相应的附件;4.5.7 金属线槽垂直或倾斜敷设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电线或电缆在线槽内移动;4.5.8 金属线槽敷设时,吊点及支持点的距离,应根据工程具体条件确定,一般 应在下列部位设置吊架或支架:(1)直线段不大于3m或线槽接头处;(2)线槽首端、终端及进出接线盒0.50m处;(3)线槽转角处。4.5.9 金属线槽布线,不得在穿过楼板或墙壁等处进行连接;4.5.10 由金属线槽引出的线路,可采用金属管、硬质塑料管、半硬塑料管、金属 软管或电缆等布线方式。电线或电缆在引出部分不得遭受损伤。,2023/11/2,37,第四部分 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室内布线,4.6 塑料线槽布线4.6.1 塑料线槽布线一般宜用于正常环境的室内场所,在高温和易受机械损伤的 场所不宜采用。弱电线路可采用难燃型带盖塑料线槽在建筑顶棚内敷设;4.6.2 强、弱电线路不应同敷于一根线槽内。线槽内电线或电缆的总截面及根数 规定与金属线槽布线要求相同;4.6.3 电线、电缆在线槽内不得有接头,分支接头应在接线盒内进行;4.6.4 塑料线槽敷设时,槽底固定点间距应根据线槽规格而定,一般应符合下列 要求:,塑料线槽布线,在线槽连接、转角、分支及终端处应采用相应的附件,2023/11/2,38,第四部分 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室内布线,4.7 地面内暗装金属线槽布线4.7.1 地面内暗装金属线槽布线,适用于正常环境下大空间且隔断变化多、用电 设备移动性大或敷有多种功能线路的场所,暗敷于现浇混凝土地面、楼板 或楼板垫层内;4.7.2 同一回路的所有导线应敷设在同一线槽内;4.7.3 同一路径无防干扰要求的线路可敷设于同一线槽内。线槽内电线或电缆的 总截面(包括外护层)不应超过线槽内截面的40%;4.7.4 强、弱电线应分槽敷设,两种线路交叉处应设置有屏蔽分线板的分线盒;4.7.5 地面内暗装金属线槽内,电线或电缆不得有接头,接头应在分线盒或线槽 出线盒内进行;4.7.6 线槽在交叉、转弯或分支处应设置分线盒,线槽的直线长度超过6m时,宜 加装分线盒;4.7.7 由配电箱、电话分线箱及接线端子箱等设备引至线槽的线路,宜采用金属 管布线方式引入分线盒,或以终端连接器直接引入线槽;4.7.8 线槽出口和分线盒不得突出地面且应作好防水密封处理;4.7.9 地面内暗装金属线槽布线,在设计时应与土建专业密切配合,以便根据不 同的结构型式和建筑布局,合理确定线路路径和设备选型。,2023/11/2,39,第四部分 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室内布线,4.8 电缆布线4.8.1 室内电缆布线,包括电缆在室内沿墙及建筑构件明敷设、电缆穿金属管埋 地暗敷设;4.8.2 电缆在室内宜采用明敷。电缆不应有黄麻或其他易延燃的外护层;4.8.3 无铠装的电缆在室内明敷的高度,水平敷设时距地不应小于2.5m,垂直敷 设时距地不应小于1.8m,否则应有防止机械损伤的措施。明敷在电气专用 房间(如电气竖井、配电室、电机室等)内时除外;4.8.4 相同电压的电缆并列敷设时,电缆的净距不应小于35mm,并不应小于电 缆外径;1KV以下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与1KV以上电力电缆宜分开敷设。当并列敷设时,其净距不应小于150mm;4.8.5 电缆明敷设时,电缆支架间或固定点的距离,要求与电缆沟内敷设相同;4.8.6 电缆明敷设时,电缆与热力管道的净距离不应小于1m,否则应采取隔热措 施。电缆与非热力管道的净距离不应小于0.5m,否则应在与管道接近的电 缆段上,以及由接近段两端向外延伸不小于0.5m以内的电缆段上,采取防 止机械损伤的措施;4.8.7 电缆水平悬挂在钢索上时,电力电缆固定点的间距不应大于0.75m,控制 电缆固定点的间距不应大于0.6m;,2023/11/2,40,第四部分 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室内布线,4.8.8 在有腐蚀性介质的房屋内明敷的电缆,宜采用塑料护套电缆;4.8.9 电缆在室内埋地敷设或电缆通过墙、楼板时,应穿钢管保护,穿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4.9 电缆桥架布线4.9.1 电缆桥架布线适用于电缆数量较多或较集中的场所;4.9.2 在室内采用电缆桥架布线时,其电缆不应有黄麻或其他易延燃材料护层;4.9.3 在有腐蚀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采用电缆桥架布线时,应根据腐蚀介质的不同 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并宜采用塑料护套电缆;4.9.4 电缆桥架(梯架、托盘)水平敷设时的距地高度一般不宜低于2.5m,垂直 敷设时的距地1.8m以下部分应加金属盖板保护,但敷设在电气专用房间(如电气竖井、配电室、技术层等)内时除外;4.9.5 电缆桥架水平敷设时应按负载曲线选取最佳跨距确定支撑点,跨距一般为 1.5m 3m。垂直敷设时,其固定点间距不宜大于2m;4.9.6 电缆桥架多层敷设时,其层间距一般为:控制电缆间不应小于0.2m;电力 电缆间不应小于0.3m;弱电电缆与电力电缆间不应小于0.5m,如有隔板可 减少到 0.3m;桥架上部距顶棚或其他障碍物不应小于0.3m;,2023/11/2,41,第四部分 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室内布线,4.9.7 几组桥架在同一高度平行敷设时,相邻桥架间应考虑维护、检修距离;4.9.8 电缆桥架上可以无间距敷设电缆,电缆在桥架内横断面的填充率:电力电 缆间不应大于40%;控制电缆不应大于50%;4.9.9 下列不同电压、不同用途的电缆,不宜敷设在同一层桥架上:(1)1KV以上和1KV以下的电缆;(2)同一路径向一级负荷供电的双路电源电缆;(3)应急照明和其他照明的电缆;(4)强电电缆和弱电电缆;如受条件限制需安装在同一层桥架上时,应用隔板隔开。4.9.10 电缆桥架不宜敷设在有腐蚀性气体管道和热力管道的上方及腐蚀性液体管 道的下方,否则应采取防腐、隔热措施;4.9.11 电缆桥架与各种管道平行或交叉时,其最小净距应符合如下规定:,2023/11/2,42,第四部分 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室内布线,4.9.12 电缆桥架内的电缆应在下列部位进行固定:(1)垂直敷设时,电缆的上端及每隔1.52m处;(2)水平敷设时,电缆的首、尾两端、转弯及每隔510m处。4.9.13 电缆桥架内的电缆应在首端、尾端、转弯及每隔50m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