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正规化管理指南.docx
重庆市应急管I1局文件X应急发202227号XX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XX市区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正规化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XX高新区、XX经开区、XX经开区)应急管理局:现将XX市区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正规化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本指南是全市区县队伍正规化管理的基本依据,适用于各区县按照“四有”“三直接”标准组建的队伍。指南编制过程中,先后征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和部分区县的意见,并专题组织专家评审论证,经多次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指南试行版。请各区县应急局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从操作实践中发现问题和不足,并结合自身实际加以完善和改进。相关意见建议,请及时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上报,市应急局将收集汇总情况,积极组织研究论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队伍正规化管理相关规范、标准。指南电子版请到政府网XX市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专栏的通知公告栏下载。XX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5月25日XX市区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正规化管理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区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正规化管理,根据XX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XX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XX市应急救援队伍训练与考核大纲和XX市关于区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指南。第二条区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以下简称“区县队伍”)建设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准军事化为最高目标,坚持依法从严、以人为本、安全发展,遵循利于应急执勤备勤、便于工作生活的原则,全面加强正规化、专业化、标准化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应急救援铁军。第三条本指南是全市区县队伍正规化管理的基本依据,适用于各区县按照“四有”“三直接”标准组建的队伍。第四条区县队伍是我市“专常群”应急救援力量的重要组成,是应急管理部门的辅助力量,着眼防救并重职能,平时全面参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应急状态下参与应对处置工作。第五条各区县应急管理局是区县队伍管理建设的主体,必须尽职尽责,认真研究落实指南明确的建设管理要求,加强检查和监督。市应急管理局落实双重领导职责,统筹指导全市区县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第二章入队宣誓第六条区县队伍队员,是所有在区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中工作的指战员的统称。第七条队员宣誓,是对自己肩负的XX和职责的承诺和保证,宣誓誓词是:我志愿加入XX区(县)综合应急救援队,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恪尽职守,苦练本领,英勇顽强,不畏艰险,时刻准备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奉献一切。第八条宣誓的基本要求:(一)区县队伍应当在新招录队员上岗后30天内组织宣誓。当人数较少时,可结合队内党团组织生活,适时安排重温入队誓词活动一并进行。(二)宣誓前,应当对宣誓人进行区县队伍性质、定位、XX、纪律、作风等教育。(三)宣誓必须庄重严肃,着装整齐、队容严整,宣誓地点可以选择在具有教育意义的场所。(四)宣誓时应当悬挂队旗。(五)宣誓结束后,宣誓人应当在所在单位的宣誓名册上签名,宣誓名册按要求妥善保存。第九条宣誓大会的程序通常是:(一)宣誓大会开始。(二)奏唱国歌。(三)主持人讲话(简要说明宣誓的意义,讲解誓词的基本精神)。(四)宣读誓词(宣誓人立正,右手握拳上举,由预先指定的一名宣誓人在队前逐句领读誓词,其他人高声复诵)。(五)宣誓人代表讲话。(六)领导讲话。(七)奏唱应急救援歌。(八)宣誓大会结束。宣誓时,若举行迎、送队旗仪式,迎队旗在宣誓大会开始后进行,送队旗在宣誓大会结束前进行。第三章人员职责第十条区县队伍指挥员管理岗位统一设置队长、副队长、分队长、组长,组长是区县队伍最小的作业单位,通常6人以下应设置组长。除上述指挥管理岗位名称外,区县队伍不再增设其他管理岗位。第十一条队长是区县队伍的主要行政领导,负责队伍的全面建设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熟悉全队情况,根据上级指示和要求,牵头制定训练计划,带领部属贯彻执行。(二)领导全队落实执勤备勤秩序,指挥全队应急处置行动。(三)带领全队贯彻执行有关法规制度,严格行政管理,遵纪守法,严防事故问题。(四)掌握全队人员、装备底数,抓好建设管理工作。(五)教育培养队员,帮助骨干提高指挥能力和行政管理能<O(六)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第十二条副队长隶属于队长,协助队长工作。在队长临时离开工作岗位时,根据上级或队长的指定,代行队长职责。第十三条分队长对本分队的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以下职责:(一)领导分队落实上级指示,指挥分队应急救援处置行动。(二)领导分队完成训练任务,提高分队所属人员专业能力素质。(三)领导分队遵纪守法,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维护正规的生活秩序,养成良好作风。(四)教育队员爱护装备,严格执行装备的保养、保管和使用规定。(五)掌握本分队人员思想工作,开展经常性思想教育,防止发生事故问题。(六)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第十四条队员职责:(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英勇顽强,不怕牺牲,坚决完成任务。(二)认真学习,刻苦训练,努力掌握应急救援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练就过硬本领。(三)熟练操作使用和维护各类应急救援装备、器材,使其始终保持良好状态。(四)严守纪律,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爱护集体荣誉,维护良好形象。(五)遵守安全规定,严格操作章程,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六)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第十五条组长除履行队员基本职责外还应履行以下职责:(一)刻苦专研救援专业技能,精通本职业务。(二)勇挑重担,以身作则,积极发挥骨干作用。(三)协助领导开展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四)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积极发挥纽带作用。第四章执勤秩序第一节值班备勤管理第十六条区县队伍每天应设置值班指挥员和值日员,值班指挥员由队领导轮流担任,值日员由分队长轮流担任。值班人员应当佩戴值班、值日臂章,臂章用红色丝织品制成(长35-45厘米,宽1012厘米,标以黄色的“值班员”、“值日员”字样)。着制式作业服时统一用别针固定于左臂。第十七条区县队伍值班、值日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守执勤制度,认真按照区县值班执勤要求履行职责。区县队伍应每周定期开展走山、走水、走林和企业巡查工作,着力排查辖区内重点风险隐患,掌握应急资源底数,并指导监督相关责任主体做好隐患问题整改。遇有重要时段、重要时节或上级有特殊要求时,应视情增加巡查频次和人数。第十八条区县队伍值班备勤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但工作日的工作时段在岗备勤人数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5%o国家法定节假日、重要时段必须安排值班。第十九条区县队伍值班、值日人员通常每日上午9:00进行交接班。(一)交接班由值班指挥员组织,主要是负责集合队伍清点人员,通报执勤情况,组织检查、清点装备,及时处理发现问题;接班指挥员应明确当日人员分工,调整执勤力量,安排执勤工作,履行交接手续,并按要求及时组织数据资料报送。(二)值班值日员应按照值班指挥员的要求,记录交接情况,填写要事日志,并与接班值日员交接需继续跟进的工作任务和注意事项。(三)交接班未完成时,所有出动指挥由交班指挥员负责,具体落实由值日员负责,待完成任务归队后再行交接。第二十条区县队伍应按照“十有”标准设置值班室,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并接通值班电话,接入互联网。第二节应急备勤管理第二十一条区县队伍施行等级备勤管理,共分为三级,一级为最高级。一级应急备勤时,全员24小时在岗在位,装备车辆做好随时出动准备;二级应急备勤时,人员在岗率达到80%,装备车辆可出动率达到70%以上;三级应急备勤时,向所有人员发出预警号令,通知所有在外人员做好听令返岗准备。第二十二条区县队伍接到应急处置出动命令后,轻装状态(不带装备)下5分钟队伍集合完毕,10分钟内编队出发。带装状态(带个人防护及常用主要装备)下10分钟队伍装备集合完毕,15分钟内编队出发。全员全装状态(所有人员所有重型装备)下25分钟内集合完毕,30分钟内编队出发。第二十三条区县队伍每天应当至少进行1次备勤检查,一般由值班指挥员组织实施,主要内容为人员在位情况、执勤应急救援装备完好情况等。第二十四条区县队伍应每周五上午9:00统一开展车场日活动,由值班指挥员组织实施,主要对车辆、装备器材进行清点、检查、擦拭和保养,及时登记检查情况,对发现的故障、损坏情况进行修复或补充。(一)勤务、装备车辆应进行技术性能检查和底盘维护保养。(二)库存应急救援物资应进行清点和归类整理,按照时间阶段,重点整理当季应急救援物资,完善物资出入库登记。(三)灭火与抢险救援器材、基本与特种防护装备、通信装备等应当对其主要技术性能进行检查保养。(四)装备器材应分类存放,区分携行、运行、后留,做到定人、定物、定车、定位,结合日常训练、常态巡查和重大应急处置行动,进行更换流转,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第二十五条区县队伍应结合日常对辖区的危险源巡查情况,及时开展区域风险评估,按照有关预案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并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及时进行修订。第二十六条区县队伍每月应当至少1次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应急救援方案,每2个月应至少组织1次应急出动演练,使所有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和任务分工,应急演练通常由队长组织,时间、内容、参加人员等要素应当存档备查。第三节应急处置行动管理第二十七条区县队伍在应急处置行动中,应按照救早救小的原则,快速组织先期处置。通常负责点位力量协调指挥和一般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工作,负责重特大事故灾害的先期处置、指挥部搭建和运行保障、图像信息传输、现场维护等工作,负责为专业救援队伍提供信息支撑、技术交底。应急处置结束后还应配合做好善后处置工作。第二十八条区县队伍参与应急处置行动,要坚持集中统一指挥,安全规范操作,有效预防和避免队员伤亡。救援现场应当结合实际设立现场安全员、观察员、联络员,现场安全员一般由应急救援经验丰富的分队长或组长担任,并履行以下职责:(一)全面评估救援现场安全状况,落实救援行动的安全保障,检查参与救援队员的防护器材和措施。(二)接收观察员信号,了解现场安全状况和队员的体力、健康情况,准确判断突发险情,及时向指挥员提出紧急撤离和人员替换的建议。(三)协助指挥员确定紧急撤离路线,并通知进入危险区的所有人员。根据指挥员下达的紧急撤离命令,利用高音喇叭、口哨、灯光等手段及时、准确地发出信号,并及时清点核查人员。第二十九条区县队伍设立的观察员除履行观察警戒任务外,还应了解现场救援的动态,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并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向本级应急管理部门指挥中心报告,同时积极配合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了解掌握情况。第三十条应急救援任务完成后,区县队伍应及时填写应急救援日志,认真开展复盘总结,保存好与应急处置有关的文字、图表、照片、录像等资料,并按要求向区县应急管理部门报备。第五章训练秩序第一节训练准备第三十一条区县队伍应坚持议训制度。每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分析训练形势,部署训练任务,制定训练措施。第三十二条区县队伍应加强对训练设施、器材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保障训练的正常进行。第三十三条区县队伍应成立业务训练示范班(组),设置训练安全员,严格落实训练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安全措施,减少和避免各类训练安全事故的发生。第二节训练实施第三十四条区县队伍队长是本级队伍训练工作的责任人,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训练工作。第三十五条区县队伍按照9:1的时间比例安排训练与政治教育,训练按照XX市应急救援队伍训练与考核大纲(X应急发202032号)执行。第三十六条区县队伍应结合日常走山走水走林和开展企业巡查的情况,针对辖区内可能发生最大、最难、最危险、最复杂的灾害事故,开展临机设情、随机拉动和夜间、节假日及灾害事故多发时段的实兵、实装、实战演练。第三十七条训练课目的实施应按照授课(作业)准备、授课(作业)实施、授课(作业)讲评的程序进行。第三节训练考评第三十八条区县队伍每个训练科目结束或阶段训练结束后应当及时组织考核,每季度应当组织1次综合性考核,对队员体能、技战术、装备使用等项目进行综合检测,并建立考核档案作为队员日常考核依据,与奖补和年终评优挂钩。市应急管理局每年根据队伍考评考核情况,视情对队伍进行奖补,并在评先评优中予以优先考虑。第三十九条区县应急管理局每年对区县队伍骨干组织不少于1次的能力提升培训,根据实际情况将其纳入应急管理部、人社部应急救援员资格认证考试之中,着力增强队员专业素质,推动应急救援队员持证上岗。第四十条市应急管理局XX市人社、总工会、团市委等部门单位,定期组织全市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比武竞赛,推荐比武优胜者参与“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章”“先进工作者”等表彰评选。第四十一条市应急管理局建立训练监察制度,不定期对各区县队伍训练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对训练制度不落实,训练效果不好的区县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进行约谈。第六章工作秩序第一节行政事务第四十二条区县队伍应严格按照本指XX相关制度规定的要求,做好作息、日常制度、营区管理等工作。应当明确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对人员进行定岗、定位、定责。第四十三条区县队伍应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以及每个时期的工作重点任务,制定月工作计划、周工作安排。计划应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时间、要求、措施、负责人等内容,并按要求报上级备案。第四十四条区县队伍应专门设立文书岗位,负责队伍日常文件收发、文书拟制、数据收集登记、信息统计上报等工作,确保行政指令运行顺畅。第四十五条区县队伍建立行政会议制度,每周不少于1次队务会,由队长主持,所有行政骨干参加,主要是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全面分析一周工作情况,安排布置工作;班每周结合队务会召开1次班务会,由班长或副班长主持,通常每周一进行,主要是总结上周的管理教育、执勤训练、安全防事故等工作,以及安排部署本周工作;每月或者一个工作阶段应召开一次全体队员大会,由队长主持,主要是队长向全体队员报告工作,传达和布置任务;每年应召开一次年度工作总结大会,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讲评,主要是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表彰先进。第四十六条区县队伍应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的相关要求。对无权决定或者无力解决的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请示。发生事故、案件和遇到特殊情况,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执行重要任务时,要随时报告任务进展和完成情况。请示报告通常逐级进行,情况紧急时也可以越级报告。第四十七条区县队伍在本区域内执行任务的调动由区县应急管理局审批,跨区域调动队伍执行任务报市应急管理局审批。重要节点、重点时段的队伍值班备勤情况应于每日16时前通过指定形式向市应急管理局报告。队伍人员结构发生调整时,应及时向市应急管理局报备。第四十八条区县队伍应规范登统计。(一)建立“五本、一表、一册”,即要事日志行政会议记录本(包括队务会、全队大会、班务会)党(团)支部会议记录本出勤记录本业务学习笔记本和教育训练周计划表人员名册。(二)除'五本、一表、一册'需用纸质外,其他尽量用电子化登统计。各类登统计应坚持实用实效的原则,力戒形式主义,防止过度留痕。(三)“五本、一表、一册”由各区县按照市应急管理局规定的格式,自行印刷下发使用。第二节内务设置第四十九条区县队伍内务设置应当利于应急备勤,方便工作、学习、生活,因地制宜,整齐划一,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第五十条各区县应急管理局应积极为区县队伍协调配发制式被装和个人物品,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实行集中居住的队伍,房间内应保持窗明几净,物品应分类摆放,做到整齐有序。相关要求可参照军队内务条令有关条款执行。第五十一条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对全市救援队伍服装样式、标致标识进行统一,明确各类服装的穿着时机和换发年限规定。第五十二条区县队伍库室设置应尽量齐全,条件受限的,部分库室可以合并。各库室的有关管理规定应张贴(悬挂)上墙。合并设置的库室可将相关规定按区域划分张贴(悬挂)上墙。悬挂位置应与整体环境协调一致。第三节营区设置第五十三条区县队伍应规范营区设置和管理,确保营区环境优美整洁,秩序井然。(一)区县队伍营区规划建设由区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营区新建、改造、维修等按照当地财政政策执行。(二)区县队伍营区应便于执勤训练,有利队员工作生活,有条件的可设置单双杠器械训练场、篮球场、健身房等场地和设施。(三)区县队伍营区门厅或者楼梯口设置整容镜(不锈钢边框,整体高2米、宽1.2米,镜面高1.8米、宽:1米),镜面保持清洁。(四)区县队伍营区应当划分卫生责任区,每日清扫、每周大扫除一次,保持室外道路平整,沟渠畅通,营区干净、卫生、美观、整洁。第五十四条标牌标识。(一)门牌。采用不锈钢材料制作,黑色标准宋体,门牌内容为XX区(县)综合应急救援队,具体大小和悬挂方式根据营区实际确定。(二)队旗。队旗旗面采用红色丝织品制作,旗面大小为2号(长240厘米,高160厘米),长宽比3:2,旗杆套为白色。(三)库室门牌。采用钛合金材料制作,黑色标准宋体。门牌长30厘米、宽:12厘米,贴于房门适当位置;房间号牌长20厘米、宽:6厘米,阿拉伯数字,标准宋体,贴于门楣正中。(四)职责制度牌。采用0.5厘米透明有机玻璃制作,长70厘米、宽50厘米,底色为天蓝色,标题为黑色黑体,正文为黑色标准宋体,字号美观适中,悬挂在墙上适当位置。(五)营区适当位置应设置宣传栏(橱窗)、板报和灯箱,主要反映时事政治、法规制度、中心任务、教育训练、重大活动和当前工作等方面的内容,突出展现应急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文化,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更换。第五十五条营区标语。在营区显著位置设置'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标语;在党团活动室适当位置设置大小适中的“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字牌;在适当位置悬挂5号尺寸党旗。其他场所通常不设置标语,严禁在营区内张贴、设置商业性广告和宣传字画。第四节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第五十六条区县队伍应规范车辆使用和管理。(一)执勤车辆只能用于执勤、训练等公务性活动。执勤车辆在外出加油、保养、维修等情况时应经当日值班指挥员批准。(二)出车前,驾驶员要认真检查车辆状况,不准带故障出车;回场后,应及时保养、检修,发现故障不能排出的,应立即报修。(三)应急管理所有勤务车辆应统一喷涂规定的蓝白色涂装,并按规定在指定位置喷涂“应急管理”“XX应急”等字样。(四)应急救援车辆在日常使用中,应树立维护良好的形象,坚持文明礼貌驾驶,注意车容车貌,不得将公务车辆停放于娱乐场所和其他不适宜停放的场所。第五十七条区县队伍应加强驾驶员日常管理教育。(一)应根据驾驶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经常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交通法规等教育,宣扬安全行车典型,吸取典型事故教训,强化驾驶员安全法纪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二)确保不影响执勤的情况下,应合理安排驾驶员轮休。(三)严禁驾驶员在值班备勤期间饮酒,对违规饮酒的,一经发现立即处以开除出队处理。(四)谨慎使用车辆警报装置,非执行任务必要,不得鸣警笛、闪警灯,不得违章超速驾驶。第五节政治教育第五十八条区县队伍应严格落实思想政治教育。年度思想政治教育时间不少于24天(每周0.5天,节假日除外),每周三下午为思想政治教育时间。因外出执行巡查、救援等情况缺课的,由分队长或组长负责将教育的主要内容传达至个人。第五十九条区县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应着重明确应急救援人员的职责和立身做人的基本道理,打牢履行职责的思想基础。第六节党建工作第六十条区县队伍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有3人以上正式党员的队伍应设立党支部,支部书记原则由队长担任。正式党员数量不足时,区县应急管理局应指派干部党员分管队伍建设,并按要求设立党支部。党支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群团组织,确保人人都在组织中。凡涉及队伍"三重一大事项的,必须经党支部集体研究决定。第六十一条区县队伍党的组织应正规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开展党团活动,相关要求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办法(试行)等法规制度执行。第七节奖惩第六十二条区县队伍应根据实际,建立队员选拔聘用、考核奖惩、淘汰退出等机制,鼓励按照队员表现实绩、贡献大小、模范守纪等要素分级设定工资档次标准,实行差异化管理。区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队伍落实有关奖惩规定,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第六十三条区县队伍应严明纪律规定,保持队伍纯洁巩固,对不服从管理且屡教不改的要及时清理出队,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追究责任的必须坚决予以清退。第八节后勤装备管理第六十四条营房营具管理。应当严格落实维护保养制度,做到随时检查、随时维护,确保无营房渗漏、破损和长明灯、长流水等现象。必须按照规定,正确使用营房、营具和设备,未经批准,不得任意拆毁、改变使用性质或者挪作他用,以防止非正常损坏,确保使用安全,XX使用年限。第六十五条装备管理。(一)建立健全装备日常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抓好检查落实。区县队伍应当建立和落实装备维护保养制度,加强装备检查、校验、测试、标定等工作,及时掌握装备技术状况。队干部应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和督促装备使用、维护人员做好装备维护保养工作。(二)装备储存管理应当符合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按照装备的种类和状况,做到分类、分级管理,做到无丢失、无损坏、无锈蚀、无霉烂变质,对有特殊保存要求的装备应按照其保存规范严格落实相关保存条件设置。当装备的隶属关系变更时,装备的移交与接收单位应当办理相关审批、登记和档案交接手续。(三)加强随车器材管理,定期检查保养,严禁擅自外借、调换、挪用,特种装备的耗材应在使用后及时进行补充、更换。第七章生活秩序第一节一日生活秩序第六十六条各区县队伍,应建立正规有序的一日生活制度。(一)起床。听到起床哨音,全体人员立即起床。队干部和班长应督促所属人员迅速起床,按规定着装,做好出操准备。值日员应根据当日值班指挥员指示派出公差勤务,督促各类人员履行职责。因工作、遂行应急救援任务等原因超过熄灯时间1小时以上时的,由队长确定可以推迟次日起床时间。休息日和节假日可推迟30分钟起床。(二)早操。除周六、周日和节假日外,通常每日出早操,每次时间为30分钟,主要进行队列训练和体能训练。除伤病员外,所有人员都应参加早操。发出出操号(信号)后,值日员迅速整队集合,带队出操。早操结束时,应进行讲评。早操时,应当避免影响营区周围居民休息。(三)整理内务和洗漱。早操后,队干部骨干应督促所有人员按照分工整理内务,打扫卫生,时间不超过30分钟。队值日员负责检查全队的内务卫生。队长每周择机组织1次全队内务卫生检查。(四)开饭。通常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开饭,就餐时间通常不超过30分钟。由队值日员集合整队,清点人员,组织唱歌,按秩序依次进入饭堂。就餐时保持肃静,餐毕自行离开。(五)操课。各区县队伍必须严格按照周工作安排计划表组织操课,实行队干部跟班作业制度。操课前,由队值日员根据课目内容做好场地器材准备,安全员做好场地器材的安全检查。操课时,由队干部下达课目和组织实施。操课结束后,队干部应检查装备,进行讲评。课间休息一般为10分钟。(六)午睡(午休)。听到午睡信号后,均应卧床休息,保持肃静,不得进行其它活动。(七)课外活动。课外活动是指每天工作结束后的时间。除休息回家的队员外,其他人原则自行安排,但必须保证备勤率。(八)点名。通常每日点名,遇重要时节和二级以上应急备勤,必须点名。点名于就寝前或者其他时间列队进行,由值班指挥员组织实施。每次点名不超过15分钟。点名前,队干部应当商定内容,由值日员发出点名信号并迅速集合整队,清查人数,整理着装,向值班指挥员报告。点名内容通常包括清点人员、生活讲评、宣布次日工作或者传达命令、指示等。(九)就寝。值日员在熄灯前10分钟,发出准备就寝哨音,督促全体人员做好就寝准备。全体队员应当放置好衣物装具,听到熄灯信号立即熄灯就寝,保持肃静。休息日和节假日的前1日可以推迟就寝,时间通常不超过1小时。第二节风纪风貌第六十七条区县队伍可参照队列条令规范队员队列动作,培养良好的姿态作风、严整的仪容仪表、严格的纪律性和协调一致的动作,促进正规化建设。每周应开展不少于1次队列训练、每月应组织不少于1次队列会操。第六十八条区县队伍应根据季节变化情况,按照区县应急管理局统一要求进行换装,严禁个人不按规定随意着装。季节换装期间,要组织开展专题教育和检查,严格着装要求,做到规范统一,严肃严整。第三节礼节礼貌第六十九条队伍内不论职务高低,政治上一律平等,相互间是同志关系,严禁以“哥、弟”称呼,严禁以“同学会”“同乡会”“师徒会等形式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相互间的称呼通常称姓+职务”“职务+同志"或'姓或名+同志”。第七十条部属、下级必须服从领导、上级,同级之间应当相互尊重、密切配合。第七十一条队员听到领导和上级呼唤自己时,应当立即答“至此回答上级问话时,应当自行立正。领受上级口述命令、指示后,应当回答“是",回答问题简洁明快第八章附则第七十二条本指南是区县队伍建设管理的基本规范,各区县应急管理局和区县队伍应以本指南为基础,立足实际,进一步建立完善队伍管理的制度规范。第七十三条本指南所称“以下”含本数,所称“以上”不含本数。第七十四条本指南由XX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附件:1.要事日志2 .行政会议记录本3 .党(团)支部会议记录本4 .出勤记录本5 .教育训练周计划表6 .人员名册附件1XX市区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Quxianzonghejiuyuanduiwu要事日志使用单位:时间:填写说明一、要事日志主要记录队伍每日活动情况,应使用黑色钢笔、签字或圆珠笔公正填写。二、编制人数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当前所有指战员人数的总和,现有人数为当日在位人数。在外执勤任务人员、请休假人员、住院治疗人员不计入现有人数统计。分别统计在公差勤务和今日请休假情况栏。三、执行任务情况,应如实填写当日队伍组织的各项活动,应到人数为编制人数,实到人数为实际参加人数,除休假、住院、轮休人员外,在外执行任务、参加比武竞赛、借调上级机关的人数计入到课人数。四、人员装备变动,主要记录人员、装备增减情况及原由。五、车辆、仪容、内务检查情况,主要记录当日检查情况,如无特殊情况,记录正常。六、上级通知、指示及其他重要事项,应记录当日收到上级通知情况,上级工作组到单位检查情况等重要事项。七、要事日志应于每日熄灯前填写完毕,并由队值班指挥员签字确认。星期:天气:队值日员:实力编制人数现有人数干部队员干部队员执行任务情况区分内容应到实到到课率早操上午下午晚上公差勤务人员装备变动车辆装备仪容仪表内务卫生检查情况勤务车辆使用情况申请人驾驶员事由时间行车路线批准人值班交接情况次日值班指挥员次日值班值日员需交接的重点工作今日请假轮休情况姓名请假事由姓名请假事由上级通知、指示及其他重要事项指挥员签字:值日员签字:XX市区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Quxianzonghejiuyuanduiwu行政会议记录本使用单位:XX市区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Quxianzonghejiuyuanduiwu党(团)支部会议记录本使用单位:XX市区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Quxianzonghejiuyuanduiwu出勤记录本使用单位:填写说明一、出勤记录本主要记录队伍出勤期间活动情况,应使用黑色钢笔、签字或圆珠笔公正填写。二、时间、天气、值班指挥员等情况应根据实际如实填写。三、灾害事故接报简要情况,主要包括何人、何时、通过何方式,接到何单位的信息或指令,以及简明扼要的信息情况。四、应急处置简要情况,主要是何人、何时,组织多少人员、装备对接报信息进行处置,处置情况应客观反映应急救援行动的真实情况,重点记录指挥员指令,队伍行动情况,各时间节点开展的重点工作,以及最终的处置结果等要素。五、例行巡查情况,应准确记录队伍参与走山走水走林和企业巡查的情况,重点记录巡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排查处置情况。时间星期天气情况值班指挥员值班值日员在位人数灾害事故接报简要情况应急处置简要情况例行巡查情况时间带队人人数巡查地点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XX市区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Quxianzonghejiuyuanduiwu教育训练周计划表使用单位:附件50属XX市*区(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202*年*月第*周教育训练计划表单位(印章):制表时间时间内容参训人数地点组训人保障备注*月*日/星期一7:10-7:50队列训练30人楼前操场刘平统一着装(戴帽子)、9:00-10:00参加局视频会议,学习文件30人会议室李大统一着装(不戴帽10:00-12:00风力灭火机操作使用30人楼前操场陈小统一着装(戴帽子)、14:00-17:00森林灭火实操战术30人楼前操场陈小统一着装(戴帽子)、17:00-18:003000米长跑训练30人体育场张光着体能训练服、运动19:30-20:30夜训:油锯的操作使用30人楼前操场陈小统一着装(戴帽子)、*月*日/星期一制表说明L周训练计划表必须要在月训练计划基础上编制,训练时间、内容原则上不能超出月训练计划要求;2.要提高周训练计划的可操作性,做到便于训练组织实施:3.下一周训练计划必须要在上周五前报批完毕,经批准后要严格执行。审批人(队伍负责人):制表人:XX市区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Quxianzonghejiuyuanduiwu人员花名册使用单位:时间:附件6XX市*区(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队员花名册序号姓名性别籍贯文化程度党(团)工作单位、职务(专业)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1张三全男XXXX大专党员*区综合应急救援队队长(指挥官)510228*177*234567XX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2022年5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