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和W.ppt
Chapter12&13,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地区或贸易集团为了确定彼此的经济关系,特别是在贸易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而缔结的书面协议。签订国际经贸条约的主要目的各国签定经贸条约与协定的主要目的在于协调各自的对外经济贸易政策与措施,协调各国之间的经贸利益。,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的结构和内容,(一)序言序言有一定的格式,载有条约当事方的国名、特命全权代表的姓名与权限、签订条约的目的、遵循的原则等。(二)正文正文是条约的组成部分,它规定了有关缔约方的权利与义务,是条约的实质性部分。(三)约尾即行政条款或最后条款,包括以下内容:条约的生效、有效期、延长或废止的程序、份数、文字等内容,还有签订条约的地点或双方代表的签字,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中适用的法律待遇条款,一)最惠国待遇条款(Most Favored Nation Treatment)1、含义:缔约一方现在和将来所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一切特权、优惠和豁免,也同样给予缔约对方。它的基本要求是使缔约一方在缔约另一方享有不低于任何第三方享有或可能享有的待遇。2、方式:(1)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2)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3、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的范围最惠国待遇条款可以适用于两国经济贸易关系的各个方面,也可以只在贸易关系中的某几个问题上适用。4、最惠国待遇适用的限制与例外(1)最惠国待遇的限制,是指在经贸条约所规定的理由存在时,不适用最惠国待遇。,(2)最惠国待遇的例外,是指在经贸条约所规定的某些场合下,不适用最惠国待遇。包括:边境贸易;关税同盟;沿海贸易和内河航行;多边国际条约或协定承担的义务;区域性待遇条款;其他例外。,(二)国民待遇条款(National Treatment),1、含义:国民待遇条款也是法律待遇条款的一种。它是指缔约一方根据条约的规定,应将本国公民和法人享有的权利和优惠同样给予缔约对方在本国境内的公民和法人。2、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国民待遇条款一般适用于外国公民的私人经济权利、外国产品所应交纳的国内捐税、利用铁路运输和转口过境的条件、船舶在港口的待遇、商标注册、版权及发明专利权的保护等。,3、国民待遇条款的例外本国居民所享有的某些权利,如沿海贸易权、领海捕鱼权、沿海和内河航行权、购买土地权、零售贸易权以及充当经纪人等,不属于国民待遇的使用范围。,双边国际经贸条约与协定,一、通商航海条约1、含义:通商航海条约是全面规定两国间经济贸易关系的条约,涉及到缔约方经济与贸易关系的各方面的问题,不仅涉及贸易问题,也就某些经济贸易合作问题进行规定,因此往往成为两国间建立与发展经贸关系的基础。,2、主要内容有:(1)缔约双方的商品在进口和出口的关税问题上的待遇(2)规定缔约双方公民和企业的经济权利(3)航行、港口设施的使用(4)铁路运输问题和过境问题(5)知识产权的保护(6)进口商品的国内税费(7)进口和出口的数量限制(8)仲裁裁决执行,二、贸易协定,就两国或几个国家之间经济贸易关系中的具体规定而缔结的一种书面协定。与通商航海条约相比,它的特点是比较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它的主要内容有:双边贸易额,双方出口货单,作价办法,使用的货币,支付方式,关税优惠等。,三、贸易议定书,指缔约方就发展贸易关系中的某项具体问题所达成的书面协议,对已签订的双边条约和协定作出补充或者解释或修订。有时,贸易协定书是作为贸易协定的附件。,四、支付协定,支付协定(也称清算协定),是两国政府之间由于进出口贸易和其他经济往来所发生的债权债务,通过在两国中央银行或者指定银行开立清算帐户收付记帐,不必逐笔支付外汇而签订的协定。,五、就单项商品达成的双边贸易协定,在单项贸易协定中,双方主要就该种商品的市场准入情况进行磋商。有时就该种商品的关税达成一致,也可就某种数量限制的取消达成一致,甚至可能在协定中达成在一定期限内缔约一方进口另一方一定数量商品的承诺。有时,协定还对一国通过改善国内流通渠道、提高行政手续履行的效率以及调整宏观经济政策等手段改善准入条件作出原则性的规定。,世界贸易组织,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WTO)建立于1995年1月1日。其前身为1947年建立的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 1947)。世界贸易组织是多边贸易体制的法律和组织基础,是乌拉圭回合贸易谈判的结果。总部设在日内瓦。,其目标是“产生一个完整的,更具有活力的和永久性的多边贸易体系,来巩固关贸总协定以往为贸易自由化所作的努力和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所有成果”。,WTO的组织结构,世贸组织的最高决策权力机构是部长会议,至少每两年召开一次。下设总理事会和秘书处,负责世贸组织日常会议和工作。秘书处设总干事一人。总理事会下设: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等分三个理事会;此外还建立若干负责处理相关事宜的专门委员会,如贸易与发展、国际收支、行政预算等委员会。总理事会还下设贸易政策核查机构,它监督着各个委员会并负责起草国家政策评估报告。,WTO的基本原则,一)非歧视原则在WTO中,非歧视原则由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条款体现出来。1、最惠国待遇2、国民待遇,(二)贸易自由化原则,关税保护和关税减让规则一般取消数量限制规则磋商调解争端规定豁免与实施保障措施的原则,(三)公平贸易原则,WTO促进公平的、非扭曲的竞争,在WTO各协议中得以体现。在GATT中,关于倾销和补贴的规则,提供了各国政府可以对这两种“不公平”竞争形式征收补偿性关税的基础,这些规则在WTO各协议中得到了扩展和明确。,(四)对发展中国家优惠待遇原则,总协定关于政府对经济发展的援助:发展中国家为建立某一特定工业可以实行关税保护;为了国家收支目的实施数量限制.总协定关于贸易和发展的规定授权条款世界贸易组织的新规定允许发展中国家用较长时间履行义务允许发展中国家履行义务时有较大灵活性规定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援助,(五)透明度原则,成员方所实施的与国家贸易有关的法令、条例、司法判决、行政决定,都必须公布,使各成员国及贸易商熟悉。一成员方政府与另一成员方政府所缔结的影响国家贸易的协定,也必须公布,以防止成员方之间不公平的贸易,从而造成对其他成员方的歧视。,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特点,1.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权威性2.组织机构的正式性3.管辖内容的广泛性 4.权利和义务的平衡性 5.争端解决机制的有效性,图为石广生签字后同WTO总干事穆尔举杯庆祝中国成为WTO大家庭中的一员:成为其第143个成员,讨论:中国为什么要加入WTO?中国加入WTO会面临什么样的机遇和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