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监督站监督要点告知.ppt
浦东新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要点告知,分管站长 叶 闪:58012323组 长 金爱华:58001149组 长 赵建飞:58001149传 真 58024834联系地址 沪南公路9999号216室邮 编 201399,联系方式,一、监督依据,1.1、适用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国家、上海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 如:(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3)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5)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6)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7)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8)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9)其他,1.2、主要技术规范和标准如:(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强制性条文(3)其他相关的质量技术规范和标准(4)其他1.3、为了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便于操作而制定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管理性文件和技术规范、标准 1.4、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强制性标准要求用于检查比对的相关工程设计文件、合同、技术资料等文件资料,二、建设各方的质量管理责任,工程建设参与各方须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应严格遵守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等从事建筑工程活动。认真履行本告知书要求。,三、质量监督管理主要内容,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3.1质量监督主要内容3.2质量行为监督主要内容3.3实体质量监督主要内容,1、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2、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3、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4、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5、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6、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7、定期对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8、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3.1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下列方面:,对建设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1、施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开工报告)手续情况;2、按规定委托监理情况;3、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工作情况;4、组织工程质量验收情况;5、原设计有重大修改、变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新报审情况;6、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情况;7、督促相关单位主要人员到位情况;8、建设工程检测业务委托情况;9、是否明示或暗示相关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降低质量要求的情况。,3.2质量行为监督主要内容,1、单位资质、人员资格、配备情况;2、参加地基验槽情况(是否及时参加并在地基验槽记录上签署意见;3、发现基槽异常是否及时进行补勘;4、注意施工单位沉降观测数据,发现异常是否积极参与事故处理)。,对勘察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对设计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1、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专业人员配备情况;2、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情况;3、签发设计修改变更、技术洽商通知情况;4、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1、检测业务标准的类别、业务范围及计量认证的情况;2、检测工作的制度执行情况;3、检测内容和方法的规范性程度;4、检测报告形成程序、数据及结论的符合性程度(收样出具凭证的情况;工程现场检测的真实性;检测不合格情况的反馈;检测报告出具是否及时;检测报告确认证明签发情况)。,、对检测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对施工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1、施工单位资质、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的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2、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3、分包单位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情况;4、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及执行情况;5、施工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配置情况;6、工程技术标准及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实施情况;7、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情况;8、质量问题的整改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9、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1、监理单位资质、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关键部位和工序的确定及措施)的编制审批内容的执行情况;3、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进行审查情况;4、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情况;5、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6、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7、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8、组织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参与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情况;9、监理资料收集整理情况。,对监理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1、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采取抽查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与对关键部位重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2、重点检查结构质量、环境质量和重要使用功能、其中重点监督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3、抽查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对现场原材料进行监督抽检;4、抽查结构混凝土、钢筋工程、节能保温及承重砌体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5、实体质量检查时辅以必要的监督检测、由监督人员根据结构部位的重要程度及施工现场质量情况进行随机抽检。6、通常对单位工程的基础钢筋、楼层钢筋、主体结构、竣工时的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同时根据工程的不同特点,对深基坑、装饰隐蔽(吊顶、隔断)、幕墙、钢结构、建筑节能以及其他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进行监督检查。,3.3实体质量监督主要内容,四、质量监督方法,4.1质量监督的方式 4.2现场检查的一般程序 4.3处理方式,4.1质量监督的方式,1、日常监督检查:根据每个工地上报的“通知单”所反映的工程进度计划以及所掌握的工程质量情况安排不定期的事先不通知的巡回抽查和对重要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进行监督检查。2、按单位工程实施监督检查,必须到位监督抽查的节点为:桩基(附建式人防)、基础钢筋、首层钢筋、主体结构(包括钢结构、网架)、建筑节能、深基坑、装饰吊顶、幕墙、竣工。规模较小的单位工程或别墅工程可根据情况适当调整。,4.2现场检查的一般程序,1、了解建设工程和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基本情况,了解监理报告所反映的现场情况,以及前期监督处理情况,做好抽查前的准备;2、听取监理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状况的报告,掌握监理的履职情况;3、了解工地现场的施工、管理情况,根据建设工程的施工进度、管理状况以及前期的监督处理情况,明确抽查的部位和范围;4、通过资料抽查、观感抽查和委托检测机构抽测等手段实现对建设工程质量行为、实体质量实施抽查;5、比对抽查部位的现场质量状况与监理专报内容的相符性;6、通报存在的问题;7、提出检查处理意见。,4.3处理方式,1、开具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2、开具暂缓施工指令单;3、开具停工整改通知单;4、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5、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表扬或通报批评;6、其他。,五、监督程序及相关要求,5.1首次监督工作会议及第一次监督检查5.2施工过程中监督节点要求 5.3竣工验收监督要求 5.4住宅工程(重点为保障性住宅)质量分户验收监督检查要求 5.5材料监督检查要求 5.6对监理单位的相关要求 5.7对抗震钢筋的要求,5.1首次监督工作会议及第一次监督检查,1、建设参与各方主要负责人及各岗位相关人员(特别项目经理、总监等)必须参加首次监督工作会议。2、建设单位介绍项目建设参与各方的有关人员及工程概况,并在分站介绍项目质量监督人员,发放监督告知书之后,根据分站提出的监督要求做好配合工作。3、建设工程参与各方应明确工程质量管理目标。应根据规模情况确立创优目标,实行工程创优目标管理、预申报制度(面积大于5000 m2的单体应争创市优质结构,大于4000 m2的单体应争创区优质结构);首次工作会议召开后一星期内必须将创优管理目标以书面的形式报分站登记。,4、工程现场需提供以下相关资料供监督人员抽查:(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及表中要求的(现场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分包方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施工图审查情况、地质勘察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施工技术标准、工程质量检验制度等)相关资料;(2)建设工程质量人员从业资格审查表中参建各方机构人员的资格和到位情况;(3)监理单位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及人员配备等情况;(4)图纸交底的相关书面记录;(5)其他相关资料。,5.2施工过程中监督节点要求,要求施工方将各单位工程的桩基(附建式人防)、基础钢筋、基础、每层楼(屋)面钢筋、主体结构、幕墙、装饰吊顶、建筑节能等分部分项工程隐蔽前或进入下道工序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站,分站将组织抽查。如果必须到位监督检查的节点由于施工单位未及时通知分站擅自隐蔽并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将要求对相应部位采取相关检测措施。深基坑、建筑节能工程按专项监督告知执行。,基础钢筋抽查监督要求楼层钢筋抽查监督要求主体分部(包括钢结构、网架)抽查监督要求,基础钢筋抽查监督要求,(1)主要法规、规范、文件: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 JGJ18-200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 JGJ18-2003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JGJ107-2010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钻孔灌注桩施工技术规程(DGJ08-202-2007)高层建筑筏形与箱形基础技术规范(JGJ6-2011)等,基础钢筋抽查监督要求,(2)申报材料:A、经监理(建设)、施工单位盖章的基础钢筋“通知单”;B、由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盖章确认的安全生产自查小结。,基础钢筋抽查监督要求,(3)监督内容:A、检查施工现场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B、审查桩基子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C、桩基测试报告及桩基子分部工程验收质量证明书、监理评估报告;D、抽查主要原材料质保资料及复试报告和监理审核验收资料、现场质保条件;E、安装工程:检查图纸会审记录,抽查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及相关隐蔽验收记录;F、抽查基础钢筋施工及桩基工程是否符合通过审查的设计图纸;G、对现场材料进行抽检。,楼层钢筋抽查监督要求,(1)主要法规、规范、文件: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02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 JGJ18-2003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JGJ107-2010钢管扣件水平模板的支撑系统安全技术规程DGJ/T08-016-2004等,楼层钢筋抽查监督要求,(2)申报材料:A、经监理(建设)、施工单位盖章的楼层钢筋“通知单”;B、由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盖章确认的安全生产自查小结。,楼层钢筋抽查监督要求,(3)监督内容:A、抽查施工现场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B、审查基础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基础分项分部验收证明书、监理评估报告和抽查楼层以下的各检验批、分项工程的验收资料;C、抽查主要原材料质保资料及复试报告、和监理审核验收资料、现场质保条件;D、抽查楼层钢筋施工是否符合通过审查的设计图纸;E、抽查模板支撑体系是否符合方案及规范要求;F、抽查施工过程中的砌体结构工程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G、对现场材料进行抽检;H、安装工程:根据审查通过的安装图纸对现场的安装实物质量及材料进行抽查。,主体分部抽查监督要求,(1)主要法规、规范、文件: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02钢结构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等,主体分部抽查监督要求,(2)申报材料:A、经监理(建设)、施工单位盖章的主体“通知单”;B、由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盖章确认的安全生产自查小结;C、施工单位需提交质量控制资料并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和主体分部验收质量证明书、监理评估报告;D、钢筋保护层检测报告;E、建设工程检测报告确认证明。,主体分部抽查监督要求,(3)监督内容:A、抽查施工现场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B、现场质量抽查:对砼强度进行回弹检测;抽查现浇砼板厚度;抽查砌体灰缝饱满度;现场质保条件;C、根据审查通过的安装图纸到现场进行实物质量及原材料的抽查。,5.3竣工验收监督要求,主要法规、规范、文件 竣工验收条件检查 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的监督检查 实物检查,主要法规、规范、文件,住宅设计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门窗、玻璃质量管理的通知沪建安监2008第107号住宅工程套内质量验收规范等。,竣工验收条件检查,1、资料检查 2、现场条件检查 3、人员条件检查,1、资料检查,建设单位应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7日前,向分站提交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相关资料,经抽查符合后方可组织竣工验收。具体要求详见工程竣工阶段提供给质监站的资料目录,2、现场条件检查,(1)水通、电通、场清;(2)卫生器具、水箱、天沟、卫生间隔夜应盛水;(3)测试设备:接地电阻测试仪、绝缘电阻测试仪、给水管道试压机、适用通球的试验用球等。,3、人员条件检查,(1)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2)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负责人担任。(3)验收组副组长至少有一名工程技术人员担任。(4)验收组成员由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及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与项目无直接关系的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组成,建设单位也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成员中土建及水电安装专业人员应配备齐全。(5)项目经理和总监必须参加竣工验收会。,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的监督检查,(1)宣读验收小组人员名单及出席情况;(2)由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3)验收组成员分组进行验收;A、检查工程实物质量(土建装饰、水电安装)。B、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C、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例如厕所、阳台泼水试验,浴缸、水盘、水池盛水试验,通水、通电试验,排污水立管通球试验及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跳闸测试等,对住宅工程进行部分测量项目(主要为空间尺寸等),按一定数量(高层、多层、别墅等房屋类型各不少于一户)当场复测。(4)验收小组成员汇报验收情况,并汇总讨论,形成统一的竣工验收意见后由组长宣布;(5)验收小组成员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上分别签字、建设单位盖章;(6)分站监督人员发表监督意见。,实物检查,重点检查工程量是否达到竣工标准要求,质量上是否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5.4住宅工程(重点为保障性住宅)质量分户验收监督检查要求,开工阶段监督要求主体结构阶段 竣工验收阶段,开工阶段监督要求,(1)分站将有关对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和复核的要求纳入程序监督范围。(2)在召开首次监督工作会议时,将有关对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监督要求告知建设参与各方,并要求工地确立保障性住宅小区中各工地(标段)单位工程区级创优率应力争不低于10%、市级创优率应力争不低于5%的创优目标。保障性住宅工地应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进行优良等级评价。,主体结构阶段,(1)要求工程建设单位在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展主体结构质量分户验收检测工作,形成书面记录,应抽取一定比例的户数委托第三方实施,并出具书面报告。(2)对主体结构阶段的质量和分户验收情况进行实体及程序性监督。A、抽查质量保证资料、住宅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及相应的分户验收资料。B、对抽查部位进行观感检查。C、根据结构部位的重要程度、现场质量情况及分户验收的检查项目,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测(主要为空间尺寸等)。,竣工验收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对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监督核查。(1)竣工验收阶段建设单位应组织开展分户验收工作,保障性住房的应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中介机构承担最低要求比例的分户验收工作,出具书面报告。并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实施的检测报告报送分站。(2)分站将组织正式竣工前的质量抽查,对照分户验收资料,当抽查发现相符性较差及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时,必须经整改合格后建设单位方能组织正式竣工验收。,(3)工程竣工验收时,竣工验收小组应复核分户验收工作,分站对竣工验收小组复核工作进行程序监督,包括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及规定等。A、竣工验收小组复核检查比例、要求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若竣工验收当天来不及完成,可适当提前,但必须在竣工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前结束。(抽查比例:高层、小高层每个单位工程不少于3户;多层每个单位工程不少于2户;别墅工程按总户数的5%抽查,且不少于5户;顶层和底层必抽)B、保障性住房工程的竣工验收小组复核时,可以将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的抽测部位和内容列为复核对象。分站可现场监督复核,应由竣工验收小组对部分测量项目(主要为空间尺寸等)按一定数量(高层、多层、别墅等房屋类型各不少于一户)进行当场复测,竣工验收小组应把复测数据载入复核记录。C、竣工验收小组复核情况应形成书面资料报送分站进行监督核查。,(4)如核查中发现分户验收记录内容不真实或存在影响主要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的严重质量问题时,应终止验收,经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重新组织验收。(5)工程竣工验收时,竣工验收小组复核发现不符合分户验收标准的,竣工验收小组或监督分站应签发书面整改单,责成施工单位整改;经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对整改复查符合标准后应重新组织验收。(6)建设单位应组织设立投诉接待点,成立售后服务小组,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联系电话等情况书面报送分站备案。(7)建设单位应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将住宅永久性责任铭牌落实到位。(关于本市新建住宅工程设置永久性责任铭牌的通知沪建建管201125号),5.5、材料监督检查要求,1、加强对材料进场的验收,进场做好验收记录;施工单位应建立“建设工程材料采购验收检验使用综合台帐”,监理单位应建立“建设工程材料监理监督台帐”,按台帐内容记录应做到全面、及时、真实;并及时收集材料有关交易凭证、备案证明防伪复印件、生产许可证等。2、不能使用国家或本市明令严禁使用或淘汰的材料、产品(应及时掌握相关材料目录)。3、应使用商品砂浆(关于本市限期禁止工程施工使用现场搅拌砂浆的通知沪建交联2007886号)。根据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T223-2010)要求,预拌砂浆进场也须见证取样复试。4、对钢筋重点检查生产许可证、质量证明书、复验报告、产品标牌、表面标志及其一致性(应及时掌握最新材料抽查不合格数量较多的生产企业名单及吊销许可证或备案证的企业)。,5、对材料质量保证书的要求必须字迹清楚并注明:质量保证书编号、生产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用户单位名称、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及编号、规格、等级、数量、批号、生产日期、出厂日期、产品出厂检验指标(包括检验项目、标准指标值、实测值);应加盖生产单位公章或质检部门检验专用章;若材料是通过中间供应商购入的,则复印件上应注明购买时间、供应数量、买受人名称、原件存放单位,在复印件上必须加盖中间供应商的红色印章,并有送交人的签名;应收集内容和格式统一质保书(如:防水卷材、塑料管道、密封胶产品等)。6、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建材产品对用于建设工程的钢筋砼用热轧带肋钢筋、钢筋砼用光圆钢筋、冷扎带肋钢筋、预应力砼用钢材(钢丝、钢棒和钢绞线)、建筑防水卷材、水泥、建筑外窗、建筑幕墙、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铜及铜合金管材、砼输水管、电缆等产品,材料商必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本市已发备案证明的产品除外),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上必须加盖中间供应商的红色印章,并有送交人的签名。(可通过国家质监总局网站:进行发证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查询),7、实行备案管理的建材产品目前实施备案管理的建材产品有:节能保温材料、水泥、商品砼、商品砂浆、砼掺合料、砼外加剂、烧结砖、砌块、建筑用砂、建筑用石、排水管、给水管、电工套管、防水涂料、建筑门窗、建筑涂料、饰面石材、木制板材等。材料供应商必须提供防伪的上海市建筑材料备案证明使用现场验证单、产品质量保证书(合格证)、有效期内的产品型式检验报告、产品送货单等质保资料,且应与实际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相一致。8、应严格按照规范标准进行抽样复试,确保复试的数量,项目指标齐全,做到复试工作及时、真实。施工单位的取样员、监理单位的见证员(无监理的工程,建设方必须聘请有证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共同参与材料取样和样品封存工作,并对所送检钢筋、砼等试样的真实性负责,确保试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所购热轧带肋钢筋委托复检时,必须截取带有钢筋表面标志的试件送检(例如:3HB18),并在检测委托单上如实填写生产企业名称、钢筋表面标记等内容,检测委托单必须由取样见证人员本人签名,他人不得代签。首次送检不合格钢筋的加倍复检,必须有施工、监理、生产(或销售)单位的人员参加,所取试样的表面标志必须与企业先前送检的产品一致。送检的砼试块,必须标有产品强度等级、试件代表部位和试件成型日期等内容,不得由无证施工人员制作砼试快。,9、钢管扣件进场也须按规定见证取样复试。10、对使用外省市进户砼预制构件(如预制砼桩)的工程,主要检查下列内容:砼预制构件的型号、规格和外观质量,确保符合设计要求;砼预制构件质量保证书;“砼预制构件质量监督报告”和试验检验(结构性能检验)报告。(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进沪混凝土预制构件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 沪建安质监2004 第027 号)11、材料复试不合格信息应及时按规定处理并上报。12、住宅烟道进场所需资料:烟道采购合同;烟道供应厂家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上海市住宅烟道质量监督证书”及延期通知;烟道厂家的市构件站统一印制核发的上海市住宅烟道合格证;排气道系统检测报告;系统配套的防火阀型式检测报告;管节中使用的耐碱网格布检测报告;管节防火检测报告;管节物理性能检测报告。,5.6、对监理单位的相关要求,1、监理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状况形成监理报告,并及时做好网上填报工作。)2、按各专业人员配备充足,人员要到位;提高验收的质量和效果,各类签证及时、真实;加强事前控制及过程控制;加强监理工作力度,根据实际安全质量情况及时签发通知单或进一步采取措施。,5.7、对抗震钢筋的要求,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局部修订。针对抗震钢筋,修订内容:一是钢筋进场验收抽样检测增加了“重量偏差”指标。二是对一、二、三级抗震等级框架结构和斜撑构件(含梯段)中的纵向受力钢筋强度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的实测值做出新规定,增加一项“钢筋的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三是抗震钢筋表面应轧有带“E”的专用标志,是专门为满足新标准要求生产的钢筋。,六、公开办事制度,分站质量监督人员在质量监督检查过程中,如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请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及时向分站举报投诉。监督分站地址:惠南镇沪南公路9999号 邮编:201300 质量监督电话:58001149 投诉举报电话:68001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