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分则版总则篇.ppt
合同法,市场经济就是契约经济契约是当代社会进行各种经济活动的基本法律形式合同法是市场经济法律中的重要规则,内容介绍,合同法,课程介绍-教学内容,1、总则合同法概述;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变更和转让;合同的终止;违约责任;,2、分则: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提供劳务的合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技术合同,链接概述,课程介绍,教学目的要求系统掌握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培养运用合同法理论和知识,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分析和解决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考核方式考核方式:闭卷考试各教学环节占总分的比例:平时30%,期末考试70%,课程介绍-学习方法,分清主次,掌握重点记好笔记,书上画上彩色标记提前预习,课后复习分组参与课堂讨论,全班同学分为八个小组主答小组,抢答小组,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第六节 违约责任,合同法,总则,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二、合同的分类与合同关系三、合同法的概念和适用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链接分类,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在我国古代,“契”与“约”最初是分开用的“契,刻也。刻识其数也。”释名.释书契“约,缠束也,从系,勺生。”说文,合同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商品交易的基本法律形式。合同又叫契约。,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自然人?什么叫法人?其他组织?,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链接特征,调整平等民事主体利用合同进行财产流转或交易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合同是反映交易的法律形式,1、广义说:权利、义务关系(行政劳动身份)2、狭义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3、最狭义说:债权、债务关系,西藏风情,出门旅游,与旅行社是民事?旅行社是经许可设立的组织法人,祸从天降消防出动,打119;消防是法人,是民事关系?,看一部电影,买票看电影是民事?是合同?平等主体,看不看完全出于自愿。,五一回家乘车,买票是民事法律行为,设定了权利义务,堆起来!,民事?平等主体?,民事合同?权利义务?,幼儿园,妈妈和女儿,返回概念,家庭关系是民事?是合同?,1、是主体平等的行为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凭借行政权力或经济实力 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2、是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的目的是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具有一定民事法律后果即相应的民事权利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3、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行为 主体必须两个或两个以上,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的结果。(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以欺诈等手段订立合同无效。)4、是当事人合法的行为 合同的订立和内容必须合法,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当事人应当履约,不得擅自变更解除,与一般社交活动中的约定相区别。,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请大家说说:遭遇抢劫,报警是不是民事行为?到商场买手机,你与商场是什么关系?张同学请李同学中午吃饭,是不是民事法律行为?张同学向李同学借钱,是什么行为?张同学毕业了,到一家公司上班,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这种合同与我们今天讲的合同是否一样?,案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秘密从境外买卖免税香烟并运至国内销售的合同。甲公司依双方约定,按期将香烟运至境内,但乙公司提走货物后,以目前账上无钱为由,要求暂缓支付货款,甲公司同意。3个月后,乙公司仍未支付货款,甲公司多次索要无果,遂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试分析:(1)该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2)应如何处理?,1、单务合同、双务合同 当事人双方是否互相负有义务,权利义务之间具有 对应性 2、有偿合同、无偿合同 当事人是否需要为从合同中得到的利益付出代价 3、诺成合同、实践合同 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生效要件,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合同的分类,如买卖、租赁、承揽、运送、保险等合同为双务合同。单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权利,另一方只承担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借用合同,有些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如委托、保管等合同。双务合同皆有偿,单务合同原则上为无偿合同,但有的单务合同也可为有偿合同,如有息贷款合同。,诺成合同,又叫不要物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如买卖、互易、租赁。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生效的合同。如保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等合同。,以案说法,曹某与陈某两人是好朋友,一日,曹某到陈某家作客,曹某见陈某家里有一幅画很是喜欢,陈某见状对曹某说让我先挂几天就送给你,曹某表示不信,陈某当即立据为凭,后因曹某与陈某两人因事发生争执导致关系恶化,陈某一直也就没有将画给曹某,曹某很生气,拿着陈某所立凭据找陈某索要画不成,遂曹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陈某承担违约责任。试分析:(1)陈某与曹某所订立的合同是那类合同?(2)法院会支持曹某的主张吗?为什么?,要式合同如融资租赁,不动产转让、建设工程合同等法律规定采用特定形式的或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合同的分类,4、要式合同、非要式合同 是否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才能成立。5、主合同、从合同 是否需要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其前提。根据合同间是否有主从关系,可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6、有名合同、无名合同 法律是否对合同规定有确定名称并设有专门规范,主合同,是指不依赖其它合同而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指须以其它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存在的合同。,合同法规定了15种有名合同,例1.下列关于赠与合同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赠与合同是有名合同 B.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C.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 D.赠与合同是不要式合同例2下列那些合同既属于双务合同,又属于有偿合同:()A.买卖合同 B.借贷合同 C.租赁合同 D.附有保管费的保管合同 例3.下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哪些?A.保管合同 B.委托合同 C.借款合同 D.互易合同,以案说法,钱某在外地工作,将儿子送入北京一学校上学,并托北京的同学孙某抽空去照顾儿子的生活,孙某非常尽心,常去照顾钱某的儿子的生活,钱某在感动之余,就决定将自己的一台八成新的手提电脑送给对方。请思考下列问题:(1)如果钱某在赠与孙某手提电脑时,要求孙某在接受赠与的同时必须在以后的三年里一如既往地对自己的儿子尽到照顾义务,那么,合同的类型是什么?(2)如果孙某没有按照约定照顾钱某的儿子,钱某在交付手提电脑后是否可以撤销赠与?为什么?,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合同的分类,7、确定合同与射幸合同,确定合同是指合同的法律效果在订立合同时已经确定的合同。射幸合同是指合同的法律效果在订立合同时尚未确定的合同。合同一般都属于确定合同,特殊的情况属于射幸合同。如:保险合同、彩票购买合同。,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合同关系,张某的同学过生日,身在外地的张某为表示祝贺,通过电话定制蛋糕一只,要求蛋糕房在同学生日那天送去。同学收到蛋糕,非常高兴。吃过蛋糕后,当晚腹痛难忍,医院查实蛋糕使用有毒色素所致。问:是不是法律关系?那些人之间构成合同关系?谁可以要求蛋糕房赔偿?谁是债权人?谁又是债务人?,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合同关系,一、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主体: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合同关系的主体都是特定的。内容:包括基于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和债务。合同债权是指债权人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而享有的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合同债权仅是一种请求权合同债务是指债务人所承担的义务,即债务人向债权人为特定行为的义务。客体:是合同债权与合同债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二、合同法律关系的相对性(一)合同主体的相对性(二)合同内容的相对性(三)合同责任的相对性 张某 蛋糕房,同学,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合同关系,合同法律关系的相对性,合同内容的相对性,合同责任的相对性合同责任只能在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人不负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对其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合同权利和义务,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例:甲乙签订购货合同,乙委托丙将货物运到甲处,路上由于丙的疏忽发生车祸,导致货物受损,关于货物的损失责任应该如何承担?,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合同关系,张飞借了刘备五万元钱,无力偿还,张飞的姐姐答应替弟弟在两个月之内还债。但半年过去了,也没有还。这时候,刘备应该找谁要债呢?,“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责任。”,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合同关系,“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张飞借了刘备五万元钱,刘备又借其舅舅五万元。刘备和张飞商量,张飞在两个月之内直接把五万元还给其舅舅,如果不能偿还,加算利息二百元。但半年过去了,张飞也没有还。在这种情况下,谁可以要求张飞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拿二百元利息呢?,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的概念和适用,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合同法概念,我国合同立法1、自80年代起,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开始注重经济 立法,其中合同法为重中之重,从1981年到1987年,陆 续制定颁布了3部有关合同的法律:即经济合同法;涉外 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2、现行合同法于1999年3月颁布,10月1日起实行。现行合同法结束了三分天下的局面规则统一。,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合同。但并非所有的民事合同均属于其调整范畴 具有人身属性的合同如婚姻、收养、监护协议等,不属于合同法的调整对象,合同法适用,即调整的范围,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的概念和适用,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的概念和适用,果贩子张三要买苹果,找到李四,两人签了一份合同,约定购买5万公斤苹果。是否属于合同法调整?张三买了苹果雇车拉回的时候,因为超速,被交警罚款,张三认为罚款程序不对,发生纠纷,这个问题属于合同法调整吗?张东东与李丽结婚时签了一份协议,约定婚前李丽购买的股票归李丽个人所有,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股市大涨,两人离婚,为分割股票收益发生纠纷,属于合同法调整吗?,1.平等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无论大小强弱。2.自愿当事人自主选择交易对象、内容,协商一致3.公平各方权利义务合理、等值,不得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4.诚信遵守商业道德,遵守合同约定5.守法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五项基本原则,体现合同法的宗旨,贯穿于合同法始终,情势变更制度显失公平和重大误解制度,在大陆法系,常被称为“帝王规则”,案例分析,某山区农民赵某家中有一清朝花瓶,系赵某祖父所留。李某通过他人得知此事,遂上门索购。赵某不知该花瓶真实价值,李某用15000元买下。随后,李某将该花瓶送至某古董店,卖得价款11万元。赵某在一个月后得知此事,认为李某欺骗了自己,通过许多渠道找到李某,要求李某退回花瓶。李某以买卖花瓶是双方自愿的,不存在欺骗,拒绝赵某的请求。经人指点,赵某到李某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同,并请求李某返还该花瓶。请问:1)本合同是否违反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则?2)法院应如何处理?,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的历史沿革,1、古代合同制度(特点)(1)诸法合体,未形成独立的合同法(习惯、习惯法、成文法)(2)合同主体受到严格地限制(3)注重合同形式(4)合同责任带有人身性(以刑罚手段制裁违约行为)2、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合同法(基本原则)(1)契约自由(订立合同、选择合同对方、决定合同内容、选择订约方式)(2)契约神圣(合同优于法律,约定必须遵守)3、现代西方国家的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变化(1)从契约自由转为契约限制(主体、内容、形式)(2)诚实信用成为最重要的原则(3)情势变更原则在许多国家得到确认,练习题,1 下列各项,不符合合同法律特征的是()。A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B多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C从法律上明确当事人间特定权利与义务关系D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因行政权力、经济实力而不平等2 根据合同当事人是否互相享有权利、负有义务,可将合同分为()。A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B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C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D 要式合同与实践合同,本节要点,一、合同的概念 合同的特征二、合同的分类三、合同法的概念 合同法的适用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平等主体;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平等;法律行为;意思一致;合法6种分法;合同关系;相对性调整民事主体间合同关系的法律并非所有的民事合同均属于其调整范畴5条,1.平等2.自愿3.公平4.诚信5.守法,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一、合同订立的形式二、合同订立的程序三、缔约过失责任四、合同的主要条款,链接问题,以案说法,甲企业经理与乙企业经理为多年好友,一日相遇,饭桌上达成口头协议,由乙企业在半年之内供应甲企业50吨钢材。三个月后,乙企业以原定钢材价格过低为由要求加价,并提出,如果甲企业表示同意,双方立即签订书面合同,否则,乙企业将不能按期供货。甲企业表示反对,并声称,如乙企业到期不履行协议,将向法院起诉。试分析:此案中,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为什么?,订立的形式,解答要点: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口头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合同在合同法上属于不要式合同,不采取书面形式对买卖合同效力没有影响。依据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时起生效。本案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生效的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理应按照合同法合同必须严格遵守的规则,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以案说法,合同还有什么形式呢?,第二节 合同订立的形式,一、口头形式:当事人只以口头意思表示达成协议。二、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 和电子邮件)等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三、其他形式:1.公证形式:是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以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 审查公证的方式.2.登记形式:是指当事人 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采取将合同提交国家登记主管机关登记的方式订立合同的一种合同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公证机关一般均以合同的书面形式为基础,对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后,在合同书上加盖公证印鉴,以资证明。经过公证的合同具有最可靠的证据力,当事人除有相反的证据外,不能推翻。,登记形式一般常用于不动产的买卖合同。某些特殊的动产,如船舶等,在法律上视为不动产,其转让也采取登记形式。,订立程序,合同形式自由为近现代法的通例,体现了鼓励交易的立法宗旨,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形式有哪些?为什么允许口头合同?口头合同在那些情况下不适宜?请举例说明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请概述要约的知识点W型电话机案例 请概述承诺的知识点购买西瓜案例试举例说明缔约过失责任,并说明其要点,第二节 合同订立的程序,1)要约的概念2)要约邀请3)要约的生效4)要约的撤回5)要约的撤销6)要约的失效,要约,承诺,1)承诺的概念2)承诺成立的条件3)承诺的生效4)承诺的撤回5)迟延承诺,亦即一经受要约人同意,合同即告成立,要约的概念,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一般向特定人发出,合同的主要条件如名称、价格、数量等,第二节 合同订立的程序要约,1.要约应符合下列规定:,OK,100箱,800元/箱;一等品,电话书面,1)内容具体、确定。,2)要约人应受要约的约束,无需再确认。,3)一般向特定人发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一般向不特定人发出,如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第二节 合同订立的程序要约,玛莎拉蒂全新Quattroporte上市售213.8万元起,第二节 合同订立的程序要约,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3、要约的撤回 要约可以撤回,2、要约的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4、要约的撤销 要约可以撤销,第二节 合同订立的程序要约,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第二节 合同订立的程序要约,5、要约的失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以案说法,甲厂向乙单位去函表示:“本厂生产的W型电话机,每台单价90元。如果贵单位需要,请与我厂联系。”乙单位回函:“我部门愿向贵厂订购W型电话机500台,每台单价85元。”2个月后,乙单位收到甲厂发来的500台电话机,但每台价格仍为90元,于是拒收。为此甲厂以乙单位违约为由起诉于法院。试分析:乙单位是否违约?为什么?,解题要点:,乙单位不违约。因为合同还未成立。乙单位对甲厂的回函是一个附条件的新要约,因其对甲厂的要约作出了实质性变更,这一行为并不是承诺,而是一个新要约。合同法第30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乙单位的回函对甲厂电话机的报价提出异议,属于实质性变更,故为新要约。因此,该合同没有成立,乙单位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看图说法,要约?要约邀请?,倾力打造,盛大开盘,要约的5个知识点,1)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作出 2)必须在有效期限内作出 3)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第二节 合同订立的程序承诺,1.概念,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全部条件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2.承诺成立的条件,条款,1、约定期限的承诺。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2、未约定期限的承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3、承诺期限的计算。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第二节 合同订立的程序承诺,承诺的到达,承诺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发运货物或支付货款,第二节 合同订立的程序承诺,3、承诺的生效,承诺可以撤回 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4、承诺的撤回,1、一般迟延承诺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2、意外迟延承诺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第二节 合同订立的程序承诺,5、迟延承诺,案例分析,某果品公司因市场上西瓜脱销,向新疆青峰农场、杏花农场、红星农场发出一份函电:“因我市市场西瓜脱销,不知贵方能否供应。如有充足货源,我公司欲购十个冷冻火车皮。望能及时回电与我公司联系协商相关事宜。”三家农均先后向果品公司复函,表明有货并注明价格(不含运费)及可到货时间,而青峰农场因西瓜丰收,正愁无销路,在复函同时,即组织十个车皮给果品公司发去,并随即回电:“货已发出,请查收。”在该批西瓜送达之前,果品公司了解到杏花农场的西瓜质量好,且价格合理,于是向该农场回电:“我公司愿购10车皮,速发货,运费我公司负担”。同时向青峰农场复电:“已购杏花农场西瓜,贵方发来的货,我公司不能接收,望能通知承运方立即停发。”但因货物已经起运,农场不能改卖他人。次日上午即接到杏花农场回电,称当日可发货。下午,青峰农场西瓜送到,为此,果品公司拒收,青峰农场指责果品公司违约,并向法院起诉。,案例分析,试分析:、果品公司向三家农场分别发函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本案中谁是要约人?谁又是承诺人?法律依据?2、果品公司与青峰农场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本案中青峰农场的损失应由谁承担?3、那种情况下要约不可撤销?,1、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邀请不受约束。果品公司的函电并没有包含合同主要条款,价格等故为邀请。三家农场则内容具体明确,为要约。果品公司为承诺人。其向杏花农场的函电内容符合承诺的要件。且函电次日,杏花农场以回电当日发货,说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合同生效。2、果品公司给青峰农场的传真是询问农场是否有货源,虽然该公司在给农场的传真中提出了具体数量和品种,但同时希望农场回电通报情况。因此,果品公司的传真具有要约邀请的特点。农场发出复函,但没有得到承诺,就直接向果品公司发货,故合同不成立。青峰发货非履约行为,果品公司无义务接受。其损失只能自己承担。如果果品公司接收这批货,这一行为就具有承诺性质,合同就成立。但由于果品公司拒绝接收货物,故此买卖没有承诺,合同不成立。3、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形,案例分析,2007年10月5日,明华商厦函告元迅公司,要求购买200台DVD,单价为每台300元,如能满足要求,于接信后10天内电复或函复告之。元迅公司于10月7日接到此信函。因当时市场DVD销售势头良好,元迅公司认为单机订购价格太低,就没有立即答复。孰料,10月17日,元迅公司突然探听到国内DVD生产大公司欲于10月20日挑起DVD降价大战,单机价格马上会降至260元左右,以扩大其市场份额。这必然会引起其它厂商的竞相降价。元迅公司于是开始作出反应,于17日下午电复明华商厦,同意其所提条件,保证供货。然而,明华商厦也同时探听到此信息,其于17日下午亦电告元迅公司,撤销其于5日作出的要约。双方均于18日上午才收到对方的电报,于是就承诺是否生效,双方产生了纠葛。,VCD购销案,案例分析,请分析1、明华商厦的函电是否属于要约?若是,是否有效?(10天内有效)2、元迅公司17日的函电属于什么行为?(新要约)倘使明华商厦当即表示接受呢?(承诺),DVD购销案,以案说法,甲对乙表示,自己有一批新型的电脑,可以出售给乙,价金每台3000元,总价50万元。乙看了样品后,表示满意,进而希望看看全部的货,双方约定过几天再联系签订合同。次日,丙与乙联系,以单价2900元,总价45万元出售给乙同型号同数量的电脑。乙表示看样品后再说,丙见乙诚意不大,于是转与丁联系后成交;但甲在第四天提出,自己意思表示错误,要求撤销与乙的买卖契约。这样,乙就两头落空,丧失了与丙订立有利契约的机会。乙向甲要求5万元损害的赔偿。,乙的要求是否于法有据呢?如果有,根据是什么呢?,介绍4方面内容,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违背诚信原则,致使合同未能成立,并给对方造成损失,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缔约过失责任,违反行为,过错、利益损害、因果关系,构成要件,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过失责任,2、违反先合同义务的当事人具有过错。,缔约上的过错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依据诚实信用原则,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合同订立过程中。即要约发出,承诺作出之前的阶段。先合同义务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负有因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附随义务,即诚信义务。如协助、告知、照顾、保护等不作为义务;如泄露或不正当的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等作为义务。,当事人在为缔约而进行协商之际,已由一般的普通关系进入一种特殊的信赖关系,尽管合同尚未成立,但依诚信原则,当事人之间仍产生了互相协助、通知、照顾、保护、忠实等附随义务,是合同成立或生效前的义务,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过失责任,3、造成他人信赖利益的损失。,信赖利益,即指一方基于对另一方将与其订立合同的合理信赖所产生的利益。信赖利益的损失,是指因另一方的缔约过失行为而使合同不能成立和生效,导致信赖方所支付的各种费用和其他损失不能得到弥补。,信赖利益的构成三条件:,民事责任一般以损害事实的存在为构成要件,缔约过失责任亦同。,当事人之间为订立合同有实际接触;一方的行为足以使另一方相信合同的成立即产生合理的信赖;一方由于信赖另一方而支出一定的费用,包括放弃一定的机会。,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过失责任,4、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与信赖利益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只有当信赖利益的损失与缔约过失责任行为有因果关系的情况下,信赖人才能要求过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如果从客观的事实中,不能对合同的成立或生效产生信赖,即使当事人已经支付了大量的费用,也不能视为信赖利益的损失。而假使一方有过错,但过错与损失无关,也不能构成缔约过失责任。,以案说法,地毯商店中的一名顾客,欲看架上的一卷,搭梯抽此卷地毯时,上面的数卷滚下压伤该顾客。,某人进商场购货时,因为商场门口的地面很滑而不小心摔伤,或者进商场时因商场正在施工而不小心掉进一深坑中受伤。,丁某到车站乘车,在装放行李的过程中,被另外一辆车上掉下的一包货物砸伤。丁即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要求车站和搬运工赔偿其医疗、伤残等费用万余元。,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过失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 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泄露或者不正当的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4、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范围,合同法规定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如违反告知义务,当事人在缔约之际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应尽告知、照顾、保护等必要的注意义务,然而其却违反此项义务并因此而致他人财产损失从而所应承担的缔约过失责任。例如,甲答应将房屋卖给乙,约定乙于某日前往甲处看房,但甲在几天前已将该房屋卖给了他人,又未告知乙,致使乙徒劳往返,支出了一定的费用。对此,甲应负赔偿责任。,“假借”就是根本不想与对方订立合同,与对方进行磋商只是个借口,目的是损害对方或他人的利益,或者说一方本来并没有打算和对方磋商,进行磋商是为了拖延时间或为了使对方丧失商业机会。,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过失责任,赔偿范围为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违约责任的赔偿范围是履行利益或期待利益,履行利益既包括可得利益,也包括履行本身,目的在于使受害人达到合同如期履行一样的状态;,对信赖利益的保护,目的在于使受害人因信赖合同能够成立、履行而支付的各种费用得到赔偿,从而使当事人回到合同订立之前的状态。缔约过失责任所要赔偿的是信赖利益的损失,这种利益的损失不是现有财产的毁损灭失,也不是履行利益的丧失,而是因为相信合同的有效成立而导致的信赖利益损失,包括订约费用、准备履约费用等。,案例分析,王教授收到某出版社价目表一份。选中法律大全一书,填表并寄送。出版社随即寄出该书。,要约与要约邀请有何区别?,某广告:销售A牌夜视镜,采用美国先进技术生产,在黑夜能远看50米。每台售价500元。3个月内款到即发货。,案例分析,李:显示器多少钱?张:1000元李:980元行吗?张:摇头李:那就1000元吧张:沉默不语,但接过了钱。,案例分析,二妞购房,开发商称其与交通银行有约定,可以按揭贷款80%。但购房合同签定并缴付20%房款后,交通银行却最多只能按揭70%。二妞实在凑不齐剩余的10%,只能要求解约退房款。开发商表示因该套房为抵押物,20%房款已经交付抵押权人,要退房,二妞只能找抵押权人要钱。大家说二妞怎么办?法律依据是什么?,以案说法,1.公交公司建立车站并树立站牌的行为是什么行为?2.乘客上车并投币行为是什么行为?3.出租车打着空车的灯,在街上来回溜达,是什么行为?4.乘客通过招手等任何形式要求出租车停下来的行为是什么行为?,案例分析,1.这一行为应当视为要约,因为该意思表示已经包含了一个合同的全部基本要素。并隐含着这样几层意思:1、公交公司会按照站牌标明的时间安排运输,2、乘客有权选择其认为最便利的(通常是最先到达的)车辆乘坐。2.乘客上车为承诺(从保护乘客利益角度出发,可以认定乘客投币行为为承诺,在投币之前乘客即使上车仍有取消交易的自由)。3.要约邀请。4.乘客在上车之前,通过招手等任何形式表现出其欲乘坐车辆,则该意思表示为承诺。,案例,某在华日商赠与其女秘书一条价值20万元的钻石项链和一套150万的别墅,条件是该女秘书十年之内不得结婚,双方达成书面协议。三年后,该女秘书与他人结婚。日商要求女秘书要么立即离婚,要么退还项链和别墅。女秘书未予理睬。日商起诉。问:如何处理?为什么?,练习,甲公司应乙公司之约赴京洽谈签约,后因双方对合同价款无法达成一致协议而未能签订合同。对甲公司赴京发生的住宿费和差旅费应由()。A.甲公司自行承担 B.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C.乙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D.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练习,甲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广告,称其有1000辆某型号汽车,每辆价格20万元,广告有效期为10天。乙公司看到该则广告后于第5天自带金额为500万元的汇票去甲公司买车,但甲公司的车此时已全部售完,无货可供。依照法律规定,有关本案的正确表述是()。A.甲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要约,乙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应承担违约责任 B.甲发布广告的行为不构成要约,乙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不承担民事责任 C.甲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要约,但乙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不承担民事责任 D.甲发布广告的行为不构成要约,乙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应补偿乙实际支出的费用损失,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一、合同订立的形式二、合同订立的程序三、缔约过失责任四、合同的主要条款,以案说法,甲与乙订一合同,约定由乙在十天内,向甲提供新鲜蔬菜6000公斤,每公斤单价1元。乙在约定期间内,向甲提供了小白菜6000公斤,甲拒收,认为自己是职工食堂所消费的蔬菜,炊事员有限,没有人力用于洗小白菜,小白菜不是合同所要的蔬菜。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争议的焦点即合同的标的。甲认为自己的食堂从来没有买过小白菜,与乙是长期合作关系,经常向其购买蔬菜,每次买的不是大白菜就是萝卜等容易清洗的蔬菜,乙应该知道这种情况,但是其仍然送来了小白菜,是曲解了合同标的。乙称合同的标的是蔬菜,小白菜也是蔬菜,甲并没有说清楚要什么样的蔬菜,合同的标的规定是新鲜蔬菜,而小白菜最新鲜,这没有违反合同的规定,试分析:(1)什么是合同的标的?(2)合同的标的应该如何约定?作为合同应该具备 哪些条款?,(1)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目标即为合同的标的。(2)标的应该明确具体地约定,本案的争议就在于标的约定不具体类与种不清。如何解决呢,标的争议应当按照合同的条款的意思或者订立合同的目的或交易习惯原则来解释。乙对合同做出的解释有点过于偏向自己,但是严格按照合同的条款看,其无过错。但是,乙的行为与合同法中规定的诚信原则不太符合,按照诚信原则,当事人对合同条款不清楚之处应当本着协商的精神履行合同,而不应该自己单方面解释合同,给对方造成被动。甲的主张也缺少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只是强调自己的炊事员少并不能成为自己单方面指定合同标的的理由。但是根据甲与乙长期合作的事实,乙应当考虑到甲的具体情况,在提供蔬菜前征求甲的意见,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该适用交易习惯原则解释,按照交易习惯原则,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常有提供蔬菜的合作关系,平常时如何供应蔬菜的,在本合同争议中也应当参照平时的交易习惯确定合同的标的。作为一个完备的合同,其条款应当具备如下:,p79,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应当明确具体。3)数量必须按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计量 4)质量包括品种、规格、型号、标准、技术要求等 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期限是衡量履行是否如期或延迟的标准;地点关系到司法管辖;方式包括交货、结 算、运输的方式 7)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 8)解决争议的方法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三、主要条款,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_营业执照注册号:_注册地址:_企业资质证书号:_ 法定代表人:_联系电话:_邮政编码:_买受人:_【本人】姓名:_国籍_【身份证】_ _地址:_ 邮政编码:_联系电话: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_方式取得位于_、编号为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规划用途为_,土地使用年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施工许可证号为_。_。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北京市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合同编号:),发票号码保险单号次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条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标记包装及数量保险货物项目保险金额总保险金额:保费_费率_装载工具_开航日期_自_至_承保险别:所保货物,如遇风险,本公司凭本保险单及其有关证件给付赔款。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负责赔偿的损失或事故,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赔款偿付地点_出单公司地址_日期_,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单,二、格式条款的订立1、遵循公平原则提供格式条款 2、提请对方注意义务注意免责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3、给予说明的义务按照对方的要求说明免责条款,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格式条款,一、格式条款概念,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制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由不特定的第三人所接受的,具有定型化条款的合同。,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格式条款,三、格式条款的无效 1、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规定的无效和免责条款情形的;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的,该条款无效。,四、格式条款的争议 1、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2、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3、格式条款和非格条式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最近,因保险公司出台了关于车损险新办法而引起了社会的关注500元以下免赔,合同的效力,500万大奖这回真没了,农民工买彩中奖后却不知道,过期兑奖被拒,起诉体彩中心被北京市中院驳回.起诉要求确认国家体彩中心和北京市体彩中心单方面设定28天兑奖期的规定违法。,原告:天兑奖期限的规定于法无据,既不公平,也不合理,该规定属于格式条款。,原告:天兑奖期限的规定没有以适当的方式通知彩民,对彩民没有约束力。,案例分析,甲方库存有5000立方米优质红松。某年5月4日,甲方给乙方发函询问其是否愿意以750元/立方米的价格购买一级红松,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