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二:合同的效力.ppt
2023/10/31,1,第七章 合同法,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2023/10/31,2,本节学习内容和目标,一、合同的生效(一)合同生效的概念(了解)(二)合同的生效要件(掌握)二、无效合同(掌握)三、效力待定合同(掌握)四、可变更、可撤销合同(重点掌握)五、无效合同、被撤销合同的财产处理(了解),2023/10/31,3,一、合同的生效,(一)合同生效的概念 合同生效即合同产生法律效力。1、合同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2、在当事人之间以及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形成了法律约束力;3、履行合同能够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成立合同是否存在客观事实判断合同 生效合同有无效力法律价值判断,2023/10/31,4,(二)合同的生效要件 合同法第44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生效要件有“一般要件”和“特殊要件”1、一般要件(民法通则第55条)(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代理权、代表权、处分权;(2)意思表示真实(意志因素符合认识因素);(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2023/10/31,5,2、特殊要件(1)附条件的合同合同法第45条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2)附期限的合同合同法第46条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2023/10/31,6,(三)合同的效力状态 合同是否具备生效要件使合同的效力呈现以下几种状态:A绝对有效 B绝对无效 C相对无效:效力待定 可变更、可撤销,2023/10/31,7,二、无效合同,(一)无效合同的概念 所谓无效合同,是指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自始不具备法律效力,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二)合同无效的原因(第52、53条)1、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2023/10/31,8,(三)合同无效的范围 合同法第56条 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法第57条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2023/10/31,9,三、效力待定的合同,(一)概念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行为人不具备订立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或代理权、代表权、处分权,合同是否有效要由相关人员做出意思表示才能认定的合同。,2023/10/31,10,(二)种类(四种)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出其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 合同法第47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2、无代理权人订立的合同 合同法第48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2023/10/31,11,案例:张某是某企业的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该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便于对外签约。后张某因收取回扣被企业除名,但空白合同书未被该企业收回。张某以此合同书与他人签订购销协议,该购销协议的效力应如何认定?表见代理 合同法第49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表见代理订立的合同不是效力待定的合同,而是有效合同。,2023/10/31,12,3、无代表权人订立的合同 合同法第50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善意相对人代表有效 恶意相对人代表无效 4、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 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2023/10/31,13,四、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某市土产公司业务员到福建某茶厂收购茶叶。但该业务员对茶叶的等级知识不懂,以为茶叶级数越多质量也就越高。遂提出购买价钱最高的5吨三级茶叶。茶厂业务员暗笑对方草包,但还是显出一本正经地附和称道茶叶是三级最好,二级次之,一级最差,等等。于是双方签订合同,以相当于收购一级毛尖茶叶的价格订购了5吨三级茶叶。等到茶叶运回土产公司后,公司问明了情况,就向茶厂提出退货,或按三级茶叶的价格退还多收的货款。但茶厂不同意退货,也不退钱,称茶厂有权自定价格,合同是双方自愿订立的,白纸黑字,茶厂无任何责任。土产公司当然不服,于是起诉到法院,说茶厂故意欺骗土产公司的业务员,请求法院判决合同无效,赔偿损失。而茶厂则辩称他们并没有欺诈,是原告业务员自己的过错,损失应由其自己承担,与茶厂没有关系。面对土产公司的遭遇,你作为一名法官当如何裁判吗?,2023/10/31,14,(一)概念和特征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当事人通过行使变更权或撤销权,使已经成立并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具有以下特征:(l)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在被撤销后才自始无效(无效合同自始无效);(2)合同的变更、撤销要由当事人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来实现;(3)当事人的撤销权在一定情形下会归于消灭,变更权则不受此限制。,2023/10/31,15,撤消权及其行使 撤消权是享有撤消权的当事人能够通过自己单方面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归于消灭的权利。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除斥期间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撤消权行使权利的意思表示,必须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而非向相对人作出。,2023/10/31,16,(二)产生原因 合同法第54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重大误解“民法意见”第71条:“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显失公平“民法意见”第72条:“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对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2023/10/31,17,案例一 陈某路过照相器材商店,发现该店销售的某型号日本进口照相机非常便宜,售价只有1000元。陈某于是买了一台该型号照相机。到月底,商店盘店,发现标价员将上述型号的照相机售价10000元误标成了1000元。商店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和陈某的买卖合同。法院应该如何处理?,2023/10/31,18,案例二 黄某于2002年10月1日深夜一点钟得知其儿子患急性阑尾炎,在市医院做外科手术。黄某得知消息时,在某县城。该县城距离市区医院约36公里,但深夜没有出租车。赵某恰巧驾私家车路过,黄某拦住赵某的车,说明原委,要求搭车到市区。赵某提出要600元,黄某心急如焚,当即答应。到医院后,赵某收了黄某的600元扬长而去,黄某记住了赵某的车牌号。一个月后,黄某找到赵某,称当地36公里的出租车费仅为80元,要求赵某退还500元。赵某不同意,黄某于是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赵某退还500元。法院是否应当支持黄某的请求?,2023/10/31,19,案例三 甲向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二枚,标签标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买回后即被人告知实为人造钻石。甲遂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一年零六个月,未果。现甲欲以欺诈为由诉请法院撤销该买卖合同关系,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2023/10/31,20,2023/10/31,21,五、无效合同、被撤销合同的财产处理,(一)合同法第56条: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二)合同法第57条: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三)合同法第58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四)合同法第59条: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2023/10/31,22,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