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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税-纳税实务.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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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税-纳税实务.ppt

    消费税纳税实务,项目三 消费税纳税实务,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认识消费税,消费税纳税实务,消费税纳税实务,任务一 认识消费税,一.消费税的概念,(一)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Page 10,(二)消费税的特点,二、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指对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如下:1.从事应税消费品生产并销售的单位或个人2.从事应税消费品生产并自用的单位或个人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委托单位或个人4.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进口报关单位或个人5.零售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的单位或个人 6.从事批发卷烟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批发环节加征(11%),1不宜过度消费的消费品,三.消费税的征税对象,征 税范 围,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3高能耗、高档消费品,4稀缺资源产品,5财政意义产品,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烟、酒、化妆品等15个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烟,酒,化妆品,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6成品油,5鞭炮焰火,7摩托车,8小汽车,9高尔夫球及球具,10高档手表,11游艇,12木制一次性筷子,13实木地板,四.消费税的税目(具体征税范围),14电池,15.涂料,1.烟 凡是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论使用何种辅料,均属于本项目的征税范围,包括卷烟(出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和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及个人生产的卷烟)、雪茄烟和烟丝。,消费税纳税实务,2.酒 酒是指酒精度在1度以上的各种酒类饮料。酒类包括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和其他酒;,消费税纳税实务,3.化妆品 化妆品征收范围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舞台、戏剧、影视演员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不属于本科目的征税范围。,消费税纳税实务,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包括以金、银、白金、宝石、珍珠、钻石、翡翠、珊瑚、玛瑙等高贵稀 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人造宝石等制作的各种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消费税纳税实务,5.鞭炮、焰火 鞭炮、焰火包括各种鞭炮、焰火,体育比赛用的发令纸和鞭炮药引线不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消费税纳税实务,消费税的具体征税范围,6.成品油 本税目包括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七个子目。,消费税纳税实务,7.摩托车 摩托车包括轻便摩托车和摩托车两种,对最大设计时速不超过50 km/h,发动机气缸总容量不超过50ml的三轮摩托车不征收消费税。,消费税纳税实务,8.小汽车 小汽车是指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消费税纳税实务,9.高尔夫球及球具 高尔夫球及球具是指从事高尔夫球运动所需的各种专用装备,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 球杆及高尔夫球包(袋)等。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消费税纳税实务,10.高档手表 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 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消费税纳税实务,11.游艇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艇身长度大于8米(含)小于90米(含),内置发动机,可以在水上移动,一般为私人或团体购置,主要用于水上运动和休闲娱乐等非牟利活动的各类机动艇。,消费税纳税实务,12.木制一次性筷子 木制一次性筷子又称卫生筷子,是指以木材为原料经过锯断、浸泡、旋切、刨切、烘干、筛选、打磨、倒角、包装等环节加工而成的各类一次性使用的筷子。未经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消费税纳税实务,13.实木地板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规格的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及用于装饰墙壁、天棚的侧端面为榫、槽的实木装饰板。未经涂饰的素板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消费税纳税实务,14.电池 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铅蓄电池除外)征收消费税;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电池、燃料电池、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2015年12月31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按征税率4%收消费税,消费税纳税实务,15.涂料 2015年2月1日起对涂料征收消费税,施工状态下挥发有机物(VOC)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消费税纳税实务,卷烟、白酒复合计税,采用了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双重征收形式。,啤酒、黄酒、成品油从量计税,采用了定额税率形式。,小汽车等其他应税消费品从价计税。采用比例税率形式。,五、消费税的税率,消费税纳税实务,消费税纳税实务,任务二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应纳税额的一般计算,(一)从价计征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1.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增值税(与增值税的销售额的界定是一样的)2.包装物押金计税:押金逾期计税;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包装物押金当期并入销售额计税;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不交消费税,要交增值税。,包装物押金问题,包装物押金计税:押金逾期计税;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包装物押金当期并入销售额计税;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不交消费税,一、应纳税额的一般计算,思考问题: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怎么征税?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不交消费税,因为啤酒、黄酒消费税实行从量计征,只与销售数量有关,与价款无关。,3.含增值税计税销售额的换算,消费税纳税实务,一、应纳税额的一般计算,一、应纳税额的一般计算,某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1月1日向某大型商场销售化妆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10日向某单位销售化妆品一批,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4.68万元。计算该企业11月份应缴纳的消费税额。,解析:应缴纳的消费税额30+4.68(1+17)30 10.2(万元),一、应纳税额的一般计算,(二)从量计征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定额税率 从量计征的消费品:啤酒 黄酒 成品油1.应税数量的确定 应税数量是指纳税人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数量。2应税数量计量单位的换算 税法规定,黄酒、啤酒以吨为计量单位;成品油以升为计量单位。,某啤酒厂11月4日将自己生产的甲类啤酒20吨销售给某超市,收押金300元/吨,价税款及押金均已收到;另将10吨乙类让客户及顾客免费品尝。该啤酒出厂价为2800元/吨,成本为2000元/吨。计算该啤酒厂11月应纳消费税税额。,解析: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2025010220 7 200(元),一、应纳税额的一般计算,(三)复合计征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量定额税额 复合计征的消费品:卷烟 白酒,某酒厂本月生产粮食白酒1 000箱,每箱10千克。本月销售850箱,每箱最低计税价格为500元。计算该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白酒税率:20%加0.5元/500g从价部分=85050020%=85000从量部分=8501020.5=8500消费税税额=85000+8500=93500,(四)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1)纳税人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2)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3)以上三种行为缴纳增值税时,是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售价、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货物的平均售价及组成计税价确定销售额。,由于某些应税消费品是用外购已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出来的,在对这些连续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计算征税时,为避免重复征税,现行税法规定应当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消费税纳税实务,(五)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2)外购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3)外购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如用外购两轮摩托车改装三轮摩托车)。(4)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5)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6)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7)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8)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9)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消费税纳税实务,扣除范围,2从量定额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外购应税消费品单位税额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当期购进的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外购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税款抵扣方法,1从价定率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五)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消费税纳税实务,酒类产品、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电池、涂料已纳的消费税额不允许扣除。外购烟丝加工卷烟已纳的消费税税额可以扣除,外购烟丝加工雪茄烟已纳的消费税税额不可以扣除。纳税人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的金银手饰(包括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五)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二、消费税应纳税额的特殊计算,(一)自产自用(二)委托加工(三)进口,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是指纳税人将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作为直接材料生产最终应税消费品,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构成最终应税消费品的实体,不纳税,体现税不重征的原则。,(一)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一)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指纳税人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在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应当按照纳税人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无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一)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1.从价计征:,2.复合计征:,不用组价,以自产自用数量直接计征,3.从量计征:,(一)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某日用化学品厂将自产的化妆品500套以福利形式发给本厂职工,该化妆品每套实际销售价格为117元(含增值税)。计算其应纳消费税额。,应纳税额的特殊计算,某酒厂将自产的白酒10吨以福利形式发给本厂职工,白酒成本为10000元,成本利润率为10%。计算其应纳消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10000*(1+10%)+10*2000*0.5】(1-20%)=26250元应纳税额=26250*20%+10*2000*0.5=5250+10000=15250,(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代垫部分辅助材料,按照委托方要求进行加工并收取加工费的行为。在委托加工业务中,货物的所有权始终归委托方所有。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论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税法规定:委托加工的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受托方为个人除外)。委托方收回已代收代缴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后直接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属于直接出售,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不属于直接出售,要缴纳消费税,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税法规定:委托加工的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委托加工组价公式:,1、从价计征应交税额=组价*比例税率2、复合计税注:加工费是指受托方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费用,包括代垫的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委托加工组价公式:,3、从量计征应交税额=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甲企业为乙企业提供原材料等,实际成本为7 000元,支付乙企业加工费1500元,另代垫的辅助材料500元。已知适用消费税税率为10,同时该应税消费品在受托方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计算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解析:组成计税价格(70001500+500)(110)10 000(元)代扣代缴的消费税10 000101 000(元),(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基本原理:纳税人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成新的最终应税消费品时,用于连续生产的这部分消费品已经缴纳的消费税允许扣除。,(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已纳消费税的扣除,(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2)外购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3)外购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4)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5)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6)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7)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8)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9)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消费税纳税实务,扣除范围,2023/10/30,61,消费税税额抵扣的相关规定:,1.按当期生产领用的数量,计算准予扣除的外购(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2.当期生产领用的已税消费品数量=期初库存+当期外购数量-期末库存3.允许扣除已纳税款的应税消费品,仅限于从工业企业或进口环节购进的应税消费品,不包括从境内商贸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进入商业流通企业的应税消费品等于进入了最终消费领域,很难界定是不是会进入下一个生产环节,因此为了防止会发生偷税的情况,不允许扣除)。,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税款抵扣方法,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P66-67例3-10 3-11,(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已纳消费税的扣除,批发环节应纳消费税的会计核算,征税范围:批发环节的应税消费品特指卷烟。纳税人:在我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计税方法:复合计征 税率:11%,并按照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1箱为250条,一条为10包,一包20支。1吨=2000斤其他注意事项:(1)应将卷烟销售额与其他商品销售额分开核算,未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消费税。(2)卷烟批发企业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只有将卷烟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时才缴纳消费税。(3)卷烟批发企业在计算卷烟消费税时不得扣除卷烟生产环节已缴纳的消费税税额。,应纳税额的特殊计算,零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会计核算,征税范围:零售环节的应税消费品特指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金银首饰”特指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税率:5%其他注意事项:(1)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分别核算两类商品的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计征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计征消费税。(2)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套装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计征消费税。(3)对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的,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价款计征消费税。,计税公式:从量计征:应纳税额进口应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从价计征: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三)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三)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复合计征: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进口数量定额税率,某公司从境外进口一批化妆品。经海关核定,关税完税价格为54 000元,进口关税税率为25,消费税税率为30,计算该公司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解析:组成计税价格(540005400025)(130)96 429(元)应纳增值税额96 4291716393(元)应纳消费税额964293028929(元),消费税纳税实务,任务四 消费税的纳税申报,1.赊销、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2.预收货款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3.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4.采取其他结算方式销售,为收讫销货款或取得索取销货款凭据的当天。5.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为应税消费品移送使用的当天。6.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7.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消费税纳税实务,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二、纳税期限,消费税纳税实务,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税款。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3进口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在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三、纳税义务发生地点,消费税纳税实务,4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5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6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经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但不能自行直接抵减应纳税款。,三、纳税义务发生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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