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水产品卫生法规及要求.ppt
,欧盟水产品卫生法规及要求,主要内容,一、欧盟概括二、欧盟法规三、欧盟食品与饲料快速预警与反应系统四、输欧水产品检验检疫及卫生要求五、欧盟08年考察其他国家重点问题,一、欧盟概括,27个成员国(MEMBER STATES,MS)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1951,ECSC)英国、爱尔兰、丹麦(1973.1.1)希腊(1976.1.1)西班牙、葡萄牙(1986.1.1)瑞典、芬兰、奥地利(1995.1.1)捷克、塞浦路斯、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2004.5.1)2007年1月1日 保加利亚、罗马尼亚(2007.1.1)。,The European Parliament,The 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The European Commission,The 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European Court of auditors,European Investment Bank,Economic and Social Committee,Committee of the Regions,European Ombudsman,Institutions of the European Union,一、欧盟概括,布鲁塞尔Brussels比利时首都欧洲心脏、欧盟首都、北约总部人口:约100万语言:荷语、法语,一、欧盟概括,一、欧盟概括,主要机构(INSTITUTIONS)1、欧洲理事会(Council of the Europe):首脑会议,主席由各成员国轮流担任,任期半年,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欧洲联盟的内部建设、重要的对外关系及重大的国际问题。2、欧盟理事会(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欧盟最高决策机构,又部长理事会。3、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欧洲联盟的执行监督、咨询机构,在某些领域有立法职能。4、欧盟委员会(The European Commission),The European Council欧洲理事会,-EU成员国首脑-EU政策决策-每年定期在Brussels开会,每季度一次,一、欧盟概括,欧盟委员会:27个委员,任期5年,由欧洲议会批准 26个总司,9个服务机构提出新法规 执行欧盟政策与预算 强化法律 欧盟国际舞台的代表 健康与消费者保护总司:起草法律(包括认可第三国的决定等)RASFF通报通过FVO核查成员国和第三国,There is one member of the European Commission from each EU country,but they work independently of national governments.They meet every Wednesday to discuss EU policies and to propose new European legislation.,The EU Legislative Process,.,InitiativeConsultationDecision making,European Commission,European Parliament,Council of Ministers,二、欧盟法规概括,二、欧盟法规概括 1、法规Regulation(EC)852/2004 欧盟理事会 欧洲议会 普遍适用性、全面约束力、直接适用性 所有成员国直接使用,无需生效 2、指令Directive 2004/41/EC 欧盟理事会 欧洲议会 3、决议Decision 2001/471/EC 欧盟委员会:某委员代表委员会,二、欧盟法规概括EUROPAEUR-lexOfficial Journel 举例:2008年欧盟官方公报情况 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 Year 2008Date L(Legislation)C(Information and notices)January L 001 028 C 001 028February L 029 063 C 029 053March L 064 096 C 054-78ESeptember L 282 304 C 219 243October L 305 328 C 244 267November L 329 354 C 268 295 December L 355 396 C 296 325Access by year 2008 2007 2006 2005 2004 2003 1999 1998 Other years(欧盟食品卫生法规、肉类法规),二、欧盟法规概括,HYGIENE 1GENERAL FOODHYGIENE普通食品卫生法,HYGIENE 2HYGIENEFOOD OFANIMALORIGIN动物源性卫生食品,HYGIENE 3OFFICIALCONTROLSFOOD OFANIMALORIGIN动物源性食品的官方控制,HYGIENE 5对食品饲料法规与动物福利法规遵循情况进行核实由FVO,REGULATIONEC No 852/2004,REGULATIONEC No 853/2004,REGULATIONEC No 854/2004,REGULATIONEC No 882/2004,二、欧盟法规概括,水产品的官方控制产品 附件 III,第II章,组胺(生物指标),882/2004,2073/2005,指令2000/13104/2000&2065/2001,感官检验(市场标准),2406/96,鲜度检测(TVB-N),2074/2005,食品添加剂,指令89/107&95/2,饮用水,横向的,854/2004,853/2004,852/2004,被 2074/2005,2076/2005,1662/2006,1791/2006,1243/2007修改,部分被2076/2005废止被776/2006,1791/2006,180/2008,301/2008修改,被882/2004,2074/2005,2076/2005,1663/2006,1791/2006修改,官方控制一致性的核查:饲料和食品法,动物卫生和动物福利,动物源性食品的卫生第 VIII部分:水产品,部分被 2074/2005废止,食品卫生附件1:初级产品,附件 II:总体卫生要求,标签消费者信息,98/83,二、欧盟法规概括,食品法,EFSA,RASFF,SCOFCAH,178/2002,残留(养殖水产品)分析方法&结果处理,指令96/23决议2002/657,污染物(最高限量)重金属的取样和检测方法罐头食品的取样和检测方法二恶英和多氯联苯的取样和检测方法苯并芘的取样和检测方法,1881/2006333/2007333/20071883/2006333/2007,微生物检验(即食,热加工),TRANSITIONAL ARRANGEMENTS,2076/2005被 479/2007修改,协调程序 决议 2006/766出口证书-2074/2005被1664/2006修改,从第三国进口,过渡期-2076/2005 被1666/2006修改,2073/2005,二、欧盟法规概括,178/2002是所有食品卫生法规的基础 制定了食品法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成立了欧洲食品安全局,制定了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程序。确定了追溯的基本原则852/2004规定了食品企业经营者确保食品卫生的通用规则,主要包括:政府、食品企业与主管部门的关系食品运营商要确保在生产、加工和销售的所有阶段,食品都满足所规定的相关卫生要求。企业经营者承担食品安全的主要责任;从食品的初级生产开始确保食品生产、加工和分销的整体安全;全面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在科学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建立微生物准则和温度控制要求;确保进口食品符合欧洲标准或与之等效的标准,二、欧盟法规概括,852/2004初级生产:(EC)No 852/2004规章附件I中A部分的第I(1)点也包括了与初级生产有关的操作。1)初级产品在产地的运输、储存和处理;2)动物运输;3)植物源产品、渔业产品、和鲜活双壳贝类及野生猎物的运输;例如谷物、水果、蔬菜和药草等植物产品的生产、种植,以及产品从农场到另一工厂的运输、储存和加工(不会在实际上改变其原有的本质)。食品用动物在养殖场的生产、养殖及其相关活动,以及肉用动物运送到市场、屠宰场或养殖场之间的运输。初级产品的一般性原则 1)防止污染 2)清洁、用水、用药、杀虫剂等:3)保存记录 4)良好操作指南,二、欧盟法规概括,853/2004 针对动物源产品的卫生规定(包括肉类、贝类、水产品、奶制品、其它)1、食品”可追溯性”2、总要求、身份鉴定(身份)标识:、HACCP计划:、特殊要求:运输福利要求3、动物源性食品企业要符合852/2004、853/2004法规规定的条件,获得注册。4、对双壳贝类产品:不同区域A、B、C(854/2004),对暂养要求、对净化要求 内包装和外包装要求,标记要求 5、对水产品:A、对船只的要求 B、对水产品加工厂的要求6、水产品要求标准:感观检查 实验室检查,二、欧盟法规概括,854/2004 对供人类消费的动源性产品进行官方控制的规定 1、官方监管的内容 2、进口监管:第三国和部分地区许可 企业应被注册 3、注册名单问题 4、水产品与双壳贝类产品检验,二、欧盟法规概括,183/2005:饲料卫生要求(a)与饲料卫生相关的一般规则;(b)确保饲料追溯的条件;(c)企业注册和审批的条件。1.饲料经营者应确保饲料生产、加工和营销各个阶段都能遵照共同体立法、与共同体立法一致的国家法律,以及良好操作规范来实施。2、确保饲料追溯的条件。3.在饲喂食用动物时,饲养场主应采取措施使饲料、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微生物、化学的和物理的污染风险保持尽可能的低。4、饲料生产经营建立HACCP体系;5、饲料厂经营者建立一个有效的资金担保体系,对他们违反相关饲料安全方面的法规造成的侵害负责。6、饲料厂要获得官方登记注册。,二、欧盟法规概括,二、欧盟法规概括,882/2004食品与饲料的官方控制法规 侧重对食品与饲料,动物健康与福利等法律实施监管总的法规要求。从宏观层面规定官方监管的核心工作,检查成员国或第三国是否正确履行了欧盟食品与饲料法,动物健康与福利条例所要求的职责,确保对食品饲料法以及动物卫生与动物福利法规遵循情况进行核实。1、各成员国的官方监控:欧盟FVO 食品卫生、动物健康和动物福利:企业与主管当局 分析官方样品的实验室:方法、仪器设备与MRL、资格 2、对来自第三国食品和饲料的官方监控 3、针对违规时的强制措施,二、欧盟法规概括,2073/2005 食品微生物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指确定拟用于投放市场的某一种产品或某一批产品可接受性的标准;加工卫生标准:指表明生产加工可接受状况的标准。该标准不适用于投放市场的产品。它设定了一个指示性的污染值,高于这个值,就需要纠偏措施以维持加工的卫生情况与食品法相符合;,抽样计划术语1,抽样计划术语2,微生物限值实例,二、欧盟法规概括,98/83 指令 拟用于人类消费的水的质量 1、设定了水的质量的参数,各成员国可根据本指令设定不低于本指令要求的参数;2、各成员国应建立监测计划,对水质进行定期检测;抽取应代表全年的水的质量的水样;3、对水质检测应有最低的检测频率;4、分析水质检测的实验室应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可随时接受官方检查。,三、欧盟食品与饲料快速预警与反应系统(RASFF),1、RASFF的法律基础是2002年第178号法规即一般食品法(GFL)2、欧盟委员会在下列情况下必须通知第三方国家如果已知受到预警通报的产品已经出口到第三方国家受到预警通报的产品来自第三方国家-目的是采取应对措施并且避免此类问题的再度发生。3、成员国通过快速预警系统,应当立即向委员会通报:a)他们采取的任何旨在限制市场出售,或强制食品和饲料撤出市场或召回产品,并且要求快速行动的措施以保护人类健康b)任何建议或与运营商达成的协议,目的在于在自愿或强制的基础上,当食品和饲料对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威胁需要快速行动时,阻止,限制在市场销售或对销售制定特殊条款。c)在欧盟范围内边防主管机构拒绝存在直接或间接风险的食品和饲料进入边境的信息通过快速预警系统收到通报和补充信息后采取的行动和措施,三、欧盟食品与饲料快速预警与反应系统(RASFF),信息分类 预警通报(年份/号码)已确认有危害的食品或饲料 产品已经上市 成员国必须立刻采取措施处理 信息通告(年份/字母缩写)已确认有危害的食品或饲料 产品尚未上市 成员国无需采取措施处理 新闻通告 食品/饲料安全相关信息 不以“预警”或“信息”形式发布 但被管理当局认为有用的信息,三、欧盟食品与饲料快速预警与反应系统(RASFF),预警通报当具有风险的食品或饲料已上市,或需立即采取行动时,发出预警通报。预警通报的目的是告知成员国检查通报产品是否已在其市场上出现,以便他们采取必要的措施。消费者可以放心,通报产品已经或正在撤出市场。成员国都有相应的实施机制,如,必要时通过媒体发布详细信息。被EU预警通报的企业要进行准备,通报流程图,地方兽医站和食品管理中心,欧洲委员会 SANCO RASFF团队,国家联络点,成员国的国际联络点,边境检查站,检验检疫系统主要负责对输欧水产品加工厂的监管、出证及检验 检疫等工作,同时做好与其他部门的协调与衔接工作。针对欧盟法规有关水产品检验检疫及卫生要求进行汇总并做简单介绍。最后对08年欧盟检查其他国家重点关注问题进行汇总介绍。,四、输欧水产品检验检疫及卫生要求,(一)工厂总体布局,1、852/2004ANC1(1)选址(a)允许适当的维护、清洁和/或消毒,防止或降低空气污染,提供充足的工作空间以允许所有操作的卫生;(b)防止污垢聚集,接触有毒材料,微粒脱落到食品中,并在表面形成冷凝水或不良的霉斑;(c)允许良好食品卫生操作规范,包括防止污染,尤其是害虫控制;以及(d)如有必要,提供保持食品充分地温度控制和储藏的条件,并设计对这 些温度进行监控,必要时,对其进行记录。(2)要有足够数量的冲水厕所和与之相连的有效的排水系统。冲水厕所不能朝食品加工的房间开放。,(一)工厂总体布局,(3)要有一定数量的脸盆,放在合适的地方用来洗手。用来洗手的脸盆配有流动的冷水和热水,并提供洗手用的材料和卫生的干手设备。必要时,冲洗食品的设备要和洗手用的设备分开。(4)要有适当的、充足的自然或机械通风方式。要防止机械气流从污染地区向清洁地区流动。通风系统要建造得使过滤器和其他需要清洗或替换的装置容易进行清洗或更换。(5)卫生间要有足够的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6)食品建筑物要有足够的自然光照和/或人工照明。,(二)加工厂水和冰的卫生要求,852/2004ANC-使用非饮用水的地方,如控制火、蒸汽生产,冷藏和其他类似目的时,要使其在单独的充分标识的系统中循环。非饮用水不能和饮用水系统相连,不允许逆流进入饮用水系统。对于接触食品或可能污染食品的冰要用饮用水制成,或用洁净水冷藏全部渔产品。要在防止污染的条件下生产、加工以及储藏。GB5749-2006 对生产加工用水的消毒剂浓度要求有关冰的要求 853/2004 AN-S-C7、8(3)如果水产品在冰下保存,融化的水必须与该产品相隔离。欧盟对生产企业用水高度重视,主管部门应当研究欧盟98/83法规对水的相关要求。特别是取样方法和检测要求。,(三)个人卫生,1每个在食品加工区域工作的人员都要保持高度的个人清洁,并且要穿合适的、清洁的服装,必要时要穿防护服。2不能有人感染或成为可能通过食品传播的疾病的载体。3.注意定期个人卫生健康检查。,(四)温度要求,852/2004ANC-IX1.冷链不要被中断。然而,假如它不会导致健康风险,则短期外部温度控制是被允许的,以适应食品在制备、运输、储藏、展示以及服务等处理方面的需要。生产、加工和内包装已加工食品的食品企业要在合适的空间内进行,要有将原材料和加工后的材料分开储存的足够大的空间,以及充足的独立的冷冻库。2食品解冻时要注意将病原微生物生长或食品中毒素形成的风险降到最低。食品解冻时,要在不导致健康风险的温度下进行。解冻过程流出的液体可能会导致健康风险时,要将其充分排干。解冻之后,食品加工方式要注意将病原微生物生长或毒素形成的风险降到最低,(四)温度要求,853/2004 AN-S-C7、8 冷冻的水产品,除了准备加工成罐装食品的盐水冷冻鱼,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保存在使产品每个部位的温度都不高于-18的均一温度下,可以有不高于3的温度波动。,(五)标识,852/2004ANC-IX1.有害的和/或不能食用的物质,包括动物饲料,要加以有效的标记,并储存在单独、安全的容器中。工器具要正确标识、区分。853/2004-AN-C1食品工业生产者必须确保动物源产品拥有符合下列标准的鉴定(身份)标识:A 鉴定标识的申请1 鉴定标识必须在产品离厂前申请。2 如果产品的包装没有更换则不需要申请新的标识,但如果产品要经过另一工厂的加工,则需更换可以证明其加工厂家的新标识。3 食品工业经营者必须根据第2002/178/EC号规章的第8条规定采用适当的程序和方法确定其动物源产品的进货厂家,承运人。,(五)标识,2000/13/EC关于成员国食品的标签、展示和广告的相关法律的一致性(1)产品的销售名;(2)成分表;(3)成分的数量或种类;(4)在预包装食品中,净含量;(5)最低保存期;(6)保存条件或使用条件;(7)商品名和制造者或包装者的地址,或在共同体内注册的销售者;(8)产地;(9)使用说明;(10)生产厂或包装厂。(2000/13/EC 欧盟肉食品安全控制指南),(五)标识,2000/13/EC关于成员国食品的标签、展示和广告的相关法律的一致性(1)产品的销售名;(2)成分表;(3)成分的数量或种类;(4)在预包装食品中,净含量;(5)最低保存期;(6)保存条件或使用条件;(7)商品名和制造者或包装者的地址,或在共同体内注册的销售者;(8)产地;(9)使用说明;(10)生产厂或包装厂。(2000/13/EC 欧盟肉食品安全控制指南),(六)食品废料的处理,852/2004ANC-VI1食品废料,不可食用的副产品以及其他废弃物要尽可能快地转移到远离食品放置的其他地方,以防止它们的积聚。2除非食品生产企业能够向主管机构说明其他类型的容器或清理系统是适当的,否则食品废料,不可食用的副产品以及其他废弃物都要盛放在可封闭的容器内。这些容器要构造适当,保持在良好的条件下,容易清洁和进行必要的消毒。3要制定有关储存和处理食品废料,不可食用的副产品以及其他废弃物的适当规定。废弃物盛放设施要设计、管理恰当,要使它们保持清洁,并远离动物和害虫。4按照共同体法规,所有废料都要以一种卫生并对周围环境无害的方式进行清除,不会成为直接或间接的污染源。,(七)追溯性建立,178/2002 A18食品、饲料、食用动物及其他打算或期望进入食品或饲料的成分应在生产、加工与分销的所有阶段建立良好的追溯性。食品、饲料经营者应能识别向其供应食品、食用动物或饲料以及食品、饲料辅料成份的人。为此,经营者应有系统和程序来保证管理当局根据需要能得到此信息。食品及饲料经营者应具备系统和程序来识别其产品供给的其他经营者,管理当局根据需要应能获得此信息。正在或拟在欧共体市场销售的产品,应充分标识以便根据相关文件和信息进行追溯。,(八)水产品卫生标准,1、感观检验(重要)853/2004 AN-S-C5(生产经营者)食品加工企业必须对水产品进行感观检查。这项检查尤其要保证水产品达到所有的鲜度标准。854/2004/EC-ANNEX 3-C2(官方监控)必须在生产、加工和流通的所有阶段进行随机的感官检验。2074/2005-AN-S1-C2感观检验(1)必须对具有代表性的样品进行感观检验。陆上企业的负责人和加工船上有资格的人员必须根据水产品的类型、地理来源及其用途来确定检验的频率和数量。在生产过程中,有资格的人员必须对去脏鱼类进行感观检验,检验供人类食用的鱼腹腔、肝脏和鱼籽。根据使用的去脏方式,必须进行如下感观检验:(a)如果是人工去脏,由加工者在去脏和清洗时连续检验;,(八)水产品卫生标准,2、关于寄生虫的要求(企业责任)853/2004-AN-S-C3-D水产品必须要在使产品每个部位都不高于-20的温度下冷冻不少于24小时853/2004 AN-S-C5 寄生虫 食品加工企业在产品销售前必须保证水产品经过了以检查可视寄生虫为目的的视觉检查。明显受到寄生虫污染的水产品不得投放市场为人类食用。在修整过程中和切片后,必须由有资格的人员对鱼片进行感观检验。如果由于鱼片大小或开片操作,不能对鱼片进行正常检验,根据853/2004附件III第部分第章(4)条规定,必须制定一个主管部门了解的取样计划;如果从技术角度上来说对鱼片进行灯检是必要的,那么取样计划中必须包括灯检。,(八)水产品卫生标准,3、挥发性盐基总氮(TVB-N)的限量要求和分析检测方法(官方的职责)4、使用组氨酸含量高的鱼类生产的水产品组胺。2073/2005 法规中都有详细的检测要求。,(九)贝类产品,欧盟:从1997年7月1日起,实施全面禁止我国双壳贝类产品进口,给我国造成近亿美元的损失853/2004第VII部分:活的双壳贝类第I章 关于活的双壳贝类投放市场的一般要求第II章 对活的双壳贝类生产和采捕的卫生要求 第III章 对发运中心和净化中心结构的要求第IV章 对净化中心和发运中心的卫生要求第V章 活的双壳贝类的卫生标准 第VI章 活的双壳贝类的内包装和外包装,(九)贝类产品,第II章 对活的双壳贝类生产和采捕的卫生要求 A对生产区的要求 采捕方只能在主管机构根据854/2004划分了A,B,C等级(这种划分在适当情况下,可以与食品加工企业共同完成)的有固定地点和边界的生产区内采捕活的双壳贝类软体动物。A类生产区符合第V章的要求 B类生产区采捕的活的双壳贝类,需经过在净化中心或者暂养处理之后,达到第V章的要求 C类生产区采捕的活的双壳贝类,需在根据本章C部分的规定暂养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后,达到第V章的要求来自B,C生产区还没有经过净化或暂养处理的活的双壳贝类也可以送至某个加工中心,在加工中心里它们必须经过清除致病微生物的处理(如果条件适合,可以在去除沙、泥或淤泥后的同一个或别的加工厂进行)。允许的处理方法包括:(a)在密封容器里杀菌;(b)热处理食品加工企业不得在主管机构没有分类或者由于健康因素不适合生产的区域采捕和加工活的双壳贝类。,(九)贝类产品,第II章 对活的双壳贝类生产和采捕的卫生要求 B 对采捕和采捕后处理的要求食品加工企业采捕活的双壳贝类软体动物,或在采捕后立即进行加工,必须确保符合以下要求:1采捕方法以及之后的处理不会对活的双壳贝类软体动物的外壳和组织造成额外的污染或过度损害,或者不会造成过多的改变而影响它们进行净化、加工或暂养处理。,(十)官方监管,882/2004A3监管组织(1)必须确保官方控制的规律性,和一定的频率:基于对食品链的风险分析;企业的过往记录;企业违规情况等;(2)官方控制一般不提前通知被监管企业;882/2004A10 监管方式(1)开展官方控制工作应当采取适当的方法和技术,如监控、监督、验证、评审、检查、取样和分析。(2)对饲料与食品的官方控制应该包括以下的行动:(a)对于任何饲料与食品业生产者采用的控制体系与控制结果的考察。(b)对于以下各点的检查:(i)初级生产者的生产设备,饲料与食品业生产者的环境、经营场所、办公室、设备、装置、机械、运输以及所生产的饲料和食品。,(十)官方监管,(ii)原材料、配料、加工助剂以及其他制备、生产饲料与食品时使用的产品。(iii)半成品(iv)其他会与食品接触的材料与物品(v)清洁与保持产品、加工过程以及杀虫剂(vi)标签、介绍和广告(c)饲料与食品业的卫生情况的检查(d)良好操作规范(GMP)、良好卫生规范(GHP)、良好养殖规范和HACCP的评估程序要考虑根据欧盟立法机构制定的方针。(e)对与评估遵循饲料与食品法与否相关的书面材料和其他记录的检查。(f)对饲料与食品业生产者及其工作人员的访问。(g)饲料与食品业对于计量用具记录的解读。(h)使用主管部门自己的工具开展控制工作,对饲料与食品业生产者采用的方法进行验证。(i)其他行为也要确保符合本规章规定。,(十)官方监管,854/2004C2A4(1)对工厂良好卫生操作规范的审核应能证明食品经营者持续并正确地采用了控制程序,至少包括:(a)食品链信息的检查;(b)基础建筑和设备的设计和维修;(c)加工前,加工时和加工后的卫生;(d)个人卫生;(e)卫生和工作程序培训;(f)虫鼠控制;(g)水质;(h)温度控制;(i)进入和离开企业的食品控制和任何随附文件。(2)基于HACCP的程序审核将验证食品经营者持续并严格实施这些程序,确定程序是否尽可能地保证动物制品安全:,(十)官方监管,要特别注意对以下卫生标准的检查感官检验寄生虫组胺的检测 VBN的检测水产品的检测方法特别要考虑是否与欧盟规定一致或相当。欧盟对组氨酸、海洋洋毒素、重金属、PCBs和二恶英、微生物等均有明确的取样和检测方法或卫生要求,2073/2005法规有详细规定。,五、欧盟08年考察其他国家重点问题,2008年欧盟检查了俄罗斯、印度、泰国、加纳等国的水产品卫生管理体系,并形成书面报告,主要有以下两个特点:一、欧盟考察严格以欧盟法规为依据。二、十分关注迎检国对之前提出问题的改进情况。,五、欧盟08年考察其他国家重点问题,考察重点领域主要包括:一、国产原料与加工厂衔接问题 备案船、运输船的卫生要符合欧盟要求,加工厂原料验收要与渔船的供 货环节衔接注意逻辑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二、关于产品追溯问题。要求能够从原料追溯到成品,从成品追溯到原料。泰国报告中欧盟指出“除非符合指令要求,否则批发市场不得用于售卖输欧虾类”、“出口机构在采购原材料时通常会启用代理人或中间商,这种情况下并不是总能追溯到水产养殖场或捕捞船”。,五、欧盟08年考察其他国家重点问题,三、欧盟预警通报问题 泰国报告,要求出口国对欧盟预警通报进行跟踪调查和落实整改。四、关于运输的温度 欧盟关注原料验收的温度,对于冰鲜应接近冰点,对于冷冻必须-18度以下,企业的原料验收应该有相应的温度检测。五、非常关注冷库温度和卫生要求 冷库的清洁、库内产品的批次等追溯信息很关注。六、前次检查的整改问题 欧盟对每个国家的检查都会关注上次检查时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五、欧盟08年考察其他国家重点问题,七、关注水产品卫生标准 从考察其他国家的报告和问卷显示,欧盟关注官方的组胺、多环芳烃、生物毒素等残留问题。鉴于欧盟多次在中国输欧水产品种检出药残和添加剂超标,所以欧方来华考察同样也会关注药残和添加剂问题。目前官方的组胺有少量检测,但是取样数量未达到欧盟要求。对印度的报告中在对着陆场地和加工基地的检查中,官员在所有的生产,加工和分销阶段,没有执行感官抽检,无书面记录。八、关注水和冰的安全 不仅仅包括生产企业用水,还包括运输船、捕捞船水和冰的使用问题。九、关注原料来源问题 原料来源合法,捕捞船、运输船卫生要求高,卸货点及运输过程都有详细的规定。,结 束 语,水产品安全法规有限,水产品安全保障无限,食品出口带动了我国食品产业的发展与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希望群策群力、统筹协调,进一步做好出口水产品安全管理工作。,Thank You!,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