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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三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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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三章.ppt

    国际会计,吴芃,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3,第一节 税收概述,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一)概念1、概念征税目的-实现国家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政治)权力形式-借助法律(强制、无偿)方式-筹集财政收入的主要方式2、作用组织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运行、维护国家政权、维护国家利益。,(二)特征1、强制性(依法征税)2、无偿性(对个体)3、固定性(征收总量的有限性、具体操作的确定性)(三)分类1、按征税对象分:(1)流转税类(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2)所得税类(收益税)(3)财产税类(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4)资源税类(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5)行为税类(城建税、印花税、车船税),2、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分:(1)工商税类(2)关税类(进出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3、按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1)中央税(关税、消费税)(2)地方税(3)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值税、资源税、证券交易税)4、按照计税标准的不同分:(1)从价税: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各种所得税(2)从量税:资源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消费税中的黄酒啤酒(3)复合税:消费税中的卷烟、白酒,二、税法的构成要素(一)税收与税法的关系1、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有权的 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1)制定主体-有权的 国家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立法机关、经授权的行政机关(2)调整-税收权利义务关系(3)广义与狭义概念2税收与税法的关系形式与内容、权利义务与经济利益、相互依赖,(二)税法的分类1、按功能作用的不同分:税收实体法(确定税种立法)、税收程序法(税务管理)2、按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分: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3、按法律级次分:(1)税收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如:税收征管法、个人所得税法(2)税收行政法规(国务院)如:营业税暂行条例、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3)税收行政规章(国务院税收主管部门:财、税、海)(4)税收规范性文件(省以下各级税务机关),(三)税法的构成要素1、征税人(征税主体)-税收征管权2、纳税义务人(自然人、法人)相关:扣缴义务人、代征人3、纳税对象(征税对象):缴纳税款的客体(区别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4、税目(纳税对象的具体化):体现每个税种的征收广度。5、税率:比例、定额、累进6、计税依据(课税依据):从价、从量、复合7、纳税环节(单一、多个)8、纳税期限(按期、按次)9、纳税地点(机构所在地、经济活动发生地、财产所在地、报关地)10、减免税(减税和免税、起征点、免征额)11、法律责任(行政、刑事),二、税法的构成要素(一)纳税人:即纳税主体,指直接缴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个人。法人-依法成立能够独立支配财产,并能以自己的名义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条件:依法成立、有一定的财产并独立核算、有名称、组织场所或机构、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1、负税人:实际承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2、代扣代缴人 税法规定直接从持有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单位和个人。3、代收代缴人税法规定借助经济往来关系代收税款并代为缴纳的单位和个人4、代征代缴人税法规定受税务机关委托面代征税款的单位和个人。5、纳税单位税法规定申报缴纳税款的单位,是纳税人的有效集合。,(三)税率。反映征税的深度。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1、比例税率。在具体运用上,比例税率分为以下几种:产品比例税率、行业比例税率优:计算简便公平。适用对商品征税 缺:调节收入功能弱。收入 税 率 税 后 收 入A 10000 10 50%9000B 1000 10 50%900,2、累进税率(1)全额累进 应税收入 税率100以下(含)10100-200(含)20200-300(含)30100*1010,200*2040201*3060.3 优点计算简便而且较公平;缺点级次临界点税负不合理(税额增加超过收入增加,鞭打快牛),(2)超额累进200 100*10+100*2030201 100*10+100*20+1*3030.3优点公平;缺点计算复杂超额累进税额全额累进税额速算扣除数,(3)超率累进:土地增值税 增值率 税率50%以下(含)3050%100%(含)40100%-200%(含)50200%以上 60%,3、定额税率,特殊计量单位 重量、数量、面积、体积优:计算简便公平 缺:税负不合理,我国税种目前的税率产品比例税率消费税行业比例税率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服务业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有幅度的比例税率营业税的娱乐业、契税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定额税率地区差别定额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分类分项定额税率车船税,环节,批发,零售,消费者,不含税价格,增值额,增值税,向下层收取的价款,1000,4000,5000,6000,1000,3000,1000,1000,170,510,170,170,6000,1020,1170,4680,5850,7020,7020,1000,5000,6000,170,680,850,1020,7020,7020,5850,4680,1170,850,680,170,0,1020,170,170,510,170,4000,分析:免税和零税率,第二节 主要税种,一、增值税(一)概念与分类1、概念(1)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2)特点:价外计税、多环节不重复征税(3)方法:购进扣税法、实行凭票扣税制度()2、分类(是否扣除固定资产价值)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2009、1、1全面实行),(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纳税人:单位、个人按规模大小和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分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应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和新开业的纳税人,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哪些情况不能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1)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征税范围,1.销售货物2.进口货物3.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特殊行为:,有形动产,特殊规定之一:视同销售货物,中秋节,月饼生产商向员工发放月饼以示节日问候某药厂向医院的病人赠送板蓝根。汽车企业以货运车作为投资,提供给被投资方。,特殊规定之一:视同销售货物的八种情况:,(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二)税目和税率,一般纳税人(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税率或征收率,适用范围,一般货物、劳务,五类货物,17,13,3,适用13%低税率的货物:,1.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货物。(1)(初级)农产品。(2)音像制品。(3)电子出版物。(4)二甲醚。,(四)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例题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3月外购货物5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为8.5万元,当月销售货物不含税销售额40万元;4月外购货物2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为3.4万元,当月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收入70万元,销售货物均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则该企业4月应纳增值税是多少?答案:3月份销项税额=4017%=6.8(万元),进项税额=8.5(万元),应纳税额=6.88.5=1.7(万元)3月份留抵税额=8.5-6.8=1.7(万元)4月份应纳增值税额=7017%-3.4-1.7=6.8(万元),1、销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2、销售额(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的项目:(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2)受托加工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费;,1、折扣销售,2、销售折扣,3、以旧换新,4、以物易物,5、还本销售,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按折扣后的余额,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按新货物同期平均售价,不得扣除旧货支出,(金银首饰除外,按差额),以各自发出货物核算销项税额,能否抵扣进项税额要具体分析,不得扣除还本支出,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2009年5月份的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1)销售甲产品给某大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另外,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甲产品的送货运输费收入5.85万元。(2)销售乙产品,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29.25万元。(3)将试制的一批应税新产品用于本基建工程;成本价为2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10%,该新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3、进项税额(购进扣税法)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1)取得增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180天内认证)(2)海关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专用缴款书)(3)购买农产品,准予按买价和13%计算扣除(4)外购或销售货物所支付运费,准予按运费和建设基金7%计算扣除。,例题:某白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4月发生如下业务:(1)从农民手中购入粮食,收购发票上注明的买价为11.66万元;(2)外购各种包装容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货款2万元;(3)外购各种散装药酒,取得普通发票上注明货款6.5万(4)外购瓶装汽酒,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货款4.2万元,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1、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规定2、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3、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4、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1、定义年应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工业50万以下、商业80万以下),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个人、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2、征税管理(1)销售不得使用增票;(2)不享有税款抵扣权;(3)简易办法征税。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2009.1.1 征收率3%),2、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税方法简易办法,(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3%,38,例题13,某汽车配件商店(为小规模纳税人)2010年3月购进零配件15000元,支付电费500元,当月销售汽车配件取得零售收入18000元,收取包装费2000元。该商店应纳增值税是()。A、1018.87元 B、1032.08元 C、692.31 D、582.52元 应纳增值税(180002000)(1+3%)3%582.52(元),39,例题14,某生产企业(为 小规模纳税人)当月销售货物,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80000元,其本月应纳增值税()A、4528.3元 B、2400元 C、6800元 D、13600元 应纳增值税8000032400(元),(六)增值税征收管理1、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1)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发票的,为开发票的当天)具体为:A.直接收款销售-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 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B.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方式销售-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C.赊销、分期收款销售-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货物发出的当天)D.预收款销售-货物发出的当天(预收款或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E.代销货物-收到代销清单或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F.销售应税劳务-提供应税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2)进口货物-报关进口的当天(3)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2、纳税期限(1)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15日内(2)以1、3、5、10、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5日内预缴,于次月1-15日结清(3)进口货物-15日内(4)出口零税率货物-按月申办出口退税3、纳税地点(1)固定业户-机构所在地(2)固定业户(外出经营)-机构所在地(销售地、劳务发生地)(3)非固定业户-销售地,劳务发生地(机构所在地或住居地)(4)进口货物-报关地海关(5)扣缴义务人-机构所在地或住居地,二、消费税(一)概念与计税方法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二)纳税人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个体经营者、外国公民)。,1.生产销售除金银首饰以外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2.零售金银首饰的单位和个人,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4.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计税方法,(三)税目与税率1、税目:14个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及酒精、鞭炮和焰火等;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等;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汽车、摩托车等;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成品油等;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等。,(四)应纳税额1、销售额的确认(从价)(1)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价外费用,1.销售额的基本内容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消费税但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价外费用的范围和内容与增值税价外费用的范围和内容一致。“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款、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品牌使用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2.包装物的计税问题 直接并入销售额计税 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对酒类(除啤酒、黄酒)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逾期并入销售额计税 对收取押金(酒类以外)的包装物,未到期押金不计税。但对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12个月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三)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计税的规定纳税人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A化工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4年3月销售化妆品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6万元;销售化妆品给某商业企业,开具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8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60万元;以成本价转给下属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化妆品30万元,门市部当月取得含税收入42万元。要求:计算该化工厂 2004年3月应纳的消费税。,答案:,(1)应交消费税=36(117%)30%=9.23(万元)(2)应交消费税=8030%=24(万元)(3)应交消费税=42(117%)30%=10.77(万元)该化工厂 2004年3月应纳消费税=9.232410.77=44(万元),52,例题6,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9月领用外生产卷烟3500箱,销售3000箱给某烟草批发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销售额7500万元;,53,例题的答案:,卷烟单价=7500300025010000=100元条卷烟厂9月应纳消费税=7500 56%+3000 0.015=4200+45=3990(万元),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1)什么是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方,受托方,原料和主要材料,加工费,辅助材料,消费税纳税人,代收代缴消费税,个体经营者除外,(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按受托方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售价计算纳税;没有同类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复合征税时: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组成计税价格举例,【例题16】某鞭炮企业8月受托为某单位加工一批鞭炮,委托单位提供的原材料金额为30万元,收取委托单位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4万元,鞭炮企业当地无加工鞭炮的同类产品市场价格。计算鞭炮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鞭炮的消费税税率为15%)。【答案】(1)组成计税价格(30+4)(1-15%)40(万元)(2)应代收代缴消费税4015%6(万元),组成计税价格举例,【例题17】甲酒厂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粮食,共计支付收购价款60000元。甲酒厂将收购的粮食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乙酒厂生产加工白酒,白酒加工完毕,企业收回白酒8吨,取得乙酒厂开具防伪税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25000元,代垫辅料价值15000元,加工的白酒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答案】乙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820000.5+60000(1-l3%)+(25000+15000)(1-20%)20%31050(元)820000.5=8000,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复合计税时: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组成计税价格举例,【例题19】某公司进口一批摩托车,海关应征进口关税15万元(关税税率假定为30%),则进口环节还需缴纳()。(消费税税率为10%)A.消费税6.5万元B.消费税7.22万元C.增值税11.05万元D.增值税12.28万元【答案】BD【解析】关税完税价格=1530%=50(万元),进口消费税=(50+15)(1-10%)10%=7.22(万元),进口增值税=(50+15+7.22)17%=12.28(万元),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1)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扣除(2)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扣除,对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时,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可以扣税的税目,烟丝,珠宝玉石,化妆品,鞭炮焰火,汽车轮胎(内胎和外胎),摩托车,杆头、杆身和握把,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石脑油,润滑油,摩托车,高尔夫球杆,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应税消费品,润滑油,汽车轮胎,鞭炮焰火,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卷烟,不可以扣税的情况:,1、不可以扣税的4个税目:2、对于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金银首饰(含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已纳消费税不得扣除。,扣税的计算公式:,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1)从范围上看,允许抵扣税额的税目从大类上看不包括酒类、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2)从规则上看,允许扣税的只涉及同一大税目中的购入应税消费品的连续加工,不能跨税目抵扣(石脑油、燃料油例外)。(3)从依据上看,按生产领用量抵扣,不同于增值税的购进扣税。(4)从方法上看,需自行计算抵扣。计算方法用的是类似会计“实地盘存制”的倒轧的方法。,【例题24】某烟厂4月外购烟丝,取得普通发票上注明价款为85万元,期初尚有库存的外购烟丝2万元,期末库存烟丝12万元,该企业本月应纳消费税中可扣除的消费税是()。万元万元C.12万元D.40万元【答案】C【解析】本月外购烟丝的买价=85(1+17%)=50(万元),生产领用部分买价=2+50-12=40(万元),准予扣除的消费税=4030%=12(万元)。,(五)征收管理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销售的-销售确立时间P126(2)自产自用的-移送使用当天(3)委托加工的-纳税人提货的当天(4)进口的-报关进口的当天2、纳税期限(1)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15日内(2)以1、3、5、10、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5日内预缴,于次月1-15日结清(3)进口货物-15日内(4)按次纳税(不能按固定期限纳税),3、纳税地点(1)销售或自产自用-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2)外县(市)销售或代销-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3)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分别向机构所在地(总机构所在地汇总)(4)进口-报关地海关(5)委托加工-受托方所在地或居住地(受托方为个人的除外),一、营业税的概念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二、营业税特点:(一)一般以营业额全额为计税依据(二)按行业设计税目税率(三)计算简便,便于征管三、营业税与增值税关系,征税范围完全相反互相排斥。,三、营业税(二)纳税人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特殊规定:(1)单位承包、承租、挂靠经营的-承包人,(二)税目与税率,一、交通运输业:3二、建筑业:3三、金融保险业:5四、邮电通信业:3五、文化体育业:3六、娱乐业:5%20%七、服务业:5八、转让无形资产:5九、销售不动产:5,装卸搬运、远洋运输业的程租、期租和航空运输业的湿租,远洋运输业的光租和航空运输业的干租业务,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例:汽车制造厂既生产销售汽车,又提供汽车运输服务。,分别交增值税、营业税,特殊规定之三:混合销售行为,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特点:销售货物与提供营业税劳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和内在联系,混合销售行为,依纳税人的营业主业判断,只交一种税,(1)以经营货物为主,交增值税,(2)以经营劳务为主,交营业税,例如:A、空调专卖店销售一批空调并上门提供安装服务。B、饭店就餐消费自酿啤酒,计税方法,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1、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2、收入全额-允许扣除金额,支付给其他人的几种情况,其他理解并记忆的情况,营业额的具体规定:1、运输分包的-余额2、旅游业-余额3、建筑工程分包-余额,【例题6】某银行第二季度买卖企业债券出现负差55万元;第三季度购买企业债券共支付564万元,其中包括各种税费0.7万元;第三季度转让企业债券取得收入690万元,在转让企业债券过程中,支付各种税费1.1万元。该银行第三季度上述业务应纳营业税税额()万元。B.3.53D.6.3【答案】C【解析】第三季度转让价差=690-(564-0.7)=126.7(万元),第三季度营业税计税营业额=126.7-55=71.7(万元),第三季度应纳营业税=71.75%=3.59(万元),重点行业点评:金融业,某远洋运输企业2010年9月取得营运收入380万元,其中承接一项联运业务,全程运费收入80万元,支付给其他联运合作方运费30万元;另将配备操作人员的一艘轮船出租,租期为半年,租金按月支付,本月租金20万元。该企业2010年9月应纳营业税()万C.12,重点行业点评:交通运输业,【例题3单选题】某建筑公司2月发生如下业务:自建同一规格和标准的楼房两栋,建筑安装总成本3000万元,成本利润率20%,该公司将其中一栋自用,另一栋对外销售,取得销售收入2400万元,当月应纳营业税()。A.120万元B.174万元 万元D.192万元【答案】C【解析】自建自用行为不征营业税,自建自售则按建筑业、销售不动产行为各征一道营业税。建筑业营业税=3000 50%(1+20%)/(1-3%)3%=55.67(万元)销售不动产营业税=24005%=120(万元)共交纳营业税=55.67+120=175.67(万元)。,重点行业点评:建筑业,价格明显偏低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3)按下列公式确定:营业额=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五)征收管理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2、纳税期限(1)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一期纳税-自期满之日15日内(2)以5、10、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5日内预缴,于次月1-15日结清(3)按次纳税,3、纳税地点(1)提供应税劳务-机构所在地、住居地(提供建筑劳:务劳务发生地)(2)转让无形资产-机构所在地、住居地(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土地所在地)(3)销售、出租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4)扣缴义务人-机构所在地、住居地,四、企业所得税(一)概念1、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2、纳税人:企业、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3、纳税人的分类: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1)居民企业(境内企业、按照外国法律设立,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境内、外所得缴纳所得税(2)非居民企业(按照外国法律设立,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外)A.设立机构、场所的:境内所得、境外所得(与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有联系)缴纳所得税B.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境内所得缴纳所得税,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二、企业所得税的特点:1通常以纯所得为征税对象。2通常以经过计算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不是直接意义的会计利润,也不是收入总额)3纳税人和实际负担人通常是一致的,因而可以直接调节纳税人的收入。(消费税不一致),企业所得税的税制演变,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2008.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居民管辖权,就其世界范围所得征税,地域管辖权,取得境内所得与设立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取得境内外所得与设立机构、场所有联系的,未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却有来源于我国的所得,注册地、实际管理机构,某日本企业(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2009年该机构在中国境内取得咨询收入500万元,在中国境内培训技术人员,取得日方支付的培训收入200万元,在香港取得与该分支机构无实际联系的所得80万元,2009年度该境内机构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人总额为()万元。A500 B580 C700 D780,问题:所得来源的确定,企业所得税: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3.转让财产所得。(1)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2)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3)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6.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不同于支付地点,(三)所得税税率25%、15%(高新技术)、20%(小型微利、不设机构的非居民企业)(四)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二)计税依据,1、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2、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1、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计算公式一(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计算公式二(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三)所得税税率25%、15%(高新技术)、20%(小型微利、不设机构的非居民企业)(四)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1、收入总额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收入的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企业取得的收入总额包括:(1)销售货物收入;(2)提供劳务收入;(3)转让财产收入;(4)股息、红利收益;(5)利息收入;(6)租金收入;(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接受捐赠收入;(9)其他收入;(10)视同销售收入。,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相关链接】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财产,不得扣除或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新增):(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1、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二)扣除项目范围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各项扣除,工资、薪金支出,职工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商业保险,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款费用、利息支出,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捐赠,合理的,14%、2.5%、2%,规定比例内的;补充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5%,一部分,资本化?,发生额的60%;销售收入合计的0.5%,销售收入合计的15%(30%,0),公益性,银行同类同期利率?,利润总额的12%,【解释1】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额,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解释2】“合理的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解释3】企业税前扣除项目的工资、薪金支出,应该是企业已经实际支付给其职工的那部分工资、薪金支出,尚未支付的所谓“应付工资、薪金”支出,不能在其未支付的这个纳税年度内扣除,只有等到实际发生后,才准予税前扣除。例如企业“应付工资”账户贷方发生额600万元,借方实际发放工资500万元,企业所得税前只能扣除500万元,而不是600万元。,【解释】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解释】工会经费强调的是拨缴工会,注意是拨缴,不是计提,只计提不拨缴不行。【解释】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不是全部的职工教育经费),全额扣除;其余部分按法定比例扣除。【解释】三项经费的扣除基数是企业实发工资总额。工资如果不合理涉及到调整,三项经费也要调整。,某企业实际支付合理的工资总额100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130万元,工会经费2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6万元,为职工支付商业保险费20万元。要求:计算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纳税调整金额。,三项经费扣除标准合计:100018.5%=185(万元),企业实际发生的三项经费合计130+20+26=176(万元),所以不需要做纳税调整。,3.社会保险费(企业生产经营、国家政策)(1)按照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五险一金”,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2)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3)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商业保险费准予扣除。,利息费用(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准予税前扣除。(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甲企业当年列支有两笔利息费用:向银行借入生产用资金200万元,借用期限6个月,支付借款利息5万元;经过批准向本企业职工借入生产用资金60万元,借用期限10个月,支付借款利息3.5万元。,【解析】银行的年利率(52)200100%5%;可以税前扣除的职工借款利息605%12102.5(万元);超标准1(万元);应纳税所得额25126(万元)。,7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为销售收入合计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意大利30%,加拿大80%,美国,新西兰5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解释1】广告费支出一次投入额大,受益期长是其特点。广告支出的均衡摊销是基于广告费用性质确定的,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一次性扣除。超过限额的部分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要注意上一年度是否有结转的余额。【解释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再区分扣除标准,按照统一口径计算扣除标准。【解释3】烟草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一律不得税前扣。,【解释5】区分广告性支出和非广告性赞助支出的区别:广告性支出一般都是通过平面媒体,非广告性赞助支出则一般不通过媒体。非广告性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解释1】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不允许扣除的项目、亏损弥补,1、税收滞纳金,2、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见下页),3、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捐赠支出,5、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6、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7、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5年,【解释】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用。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属于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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