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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2020-2022年城市综合管理提升行动方案执行情况绩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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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2020-2022年城市综合管理提升行动方案执行情况绩效评价报告.docx

    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2020-2022年城市综合管理提升行动方案执行情况绩效评价报告重通会所咨(2023)XXX号重庆通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二。二三年八月一、基本情况(一)政策概况目录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 .错误!未定义书签 . .错误!未定义书签(二)政策执行及资金使用情况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一)评价主要目的.(二)评价政策依据.(三)评价重点内容.(四)评价方式方法.(五)评价指标体系.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一)项目决策错误!未定义书签。(二)项目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三)项目产出错误!未定义书签。(四)项目效益错误!未定义书签。四、绩效评价总体结论错误!未定义书签。五、值得关注的问题错误!未定义书签。(一)政策目标设置有待规范错误!未定义书签。(二)档案管理不规范错误!未定义书签。(三)验收管理有待完善错误!未定义书签。六、主要建议错误!未定义书签。(一)规范政策目标的设定错误!未定义书签。(一)加强档案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三)加强验收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2020-2022年城市综合管理提升行动方案执行情况绩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璧山委发(2020)5号)、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璧财发(2020)137号)等文件的精神,重庆通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接受重庆市璧山区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以下简称“区财政”)的委托,对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城管局”)2020-2022年城市综合管理提升行动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过程中,我们围绕评价指标体系及管理关键点,采取了现场调查、收集整理信息、征询单位意见、分析性复核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政策概况1 .政策立项背景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市品质,按照重庆市城市综合管理提升行动方案(渝府发(2018)41号)和重庆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持续实施2020年城市综合管理“七大工程”重点工作的通知(渝城综管办(2020)1号)文件要求,结合璧山区实际,璧山区城管局制定了2020年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综合管理提升行动方案(璧城综管(2020)1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2 .政策概况(1) 2020年政策概况2020年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综合管理提升行动方案(璧城综管(2020)1号)政策主要目的是着眼于增加城市管理的温度和提升市民的参与度,缓解“停车难”“过街难”“找路难”“休憩难”等问题,培育文明交通、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新风尚;擦亮城市底色,彰显城市特色,提升城市成色,做到“半年见成效、一年让群众有明显感受、三年大变化、五年大提升”,确保达到“干净整洁有序、山清水秀城美、宜业宜居宜游”的目标。政策重点工作主要为:“治乱拆违”标志性工程;“街净巷洁”标志性工程;“路平桥安”标志性工程;“整墙修面”标志性工程;“灯明景靓”标志性工程;“江清水畅”标志性工程;“城美山青”标志性工程,共计“七大工程”40项明细工作,2020年底前各牵头单位需向区城综办提交验收申请并同时报送相关资料,区城综办进行初步审核、现场核实、反馈验收结果。(2) 2021年政策概况本年度未制定2021年城市管理综合提升行动方案。参照2020年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综合管理提升行动方案(璧城综管(2020)1号)政策执行,工作内容根据2021年度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重庆市壁山区财政局关于2021年城市管理综合提升行动项目相关事宜的请示(璧财建审(2021)563号)文件:根据历年工作情况和今年实际工作,以及区财政局壁财发(2020)157号文要求,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将壁山府发(2019)5号中的实施内容及资金分配方案进行调整。预算资金2200万元,具体内容如下:集中实施一批城市综合管理提升项目(璧城、璧泉街道区域);城市综合管理提升项目补助资金(每个街道100万元,不包含璧城、璧泉街道);城市综合管理提升项目补助资金(每个乡镇60万元);对城市综合管理提升工作镇街季度考核经费(每季度100万元);城市日常管理第三方暗访检查和民意调查等工作经费;城综工作区政府常务会曝光视频片采购(共计12期)。但以上六大方面并未制定详细工作任务。(3) 2022年政策概况本年度未制定2022年城市管理综合提升行动方案。但城市管理综合工作的开展参照2022年全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要点(渝城综管(2022)2号)执行。2022年度城综项目经费计划经2022年4月8日会议集体决策通过,实施内容及资金分配方案参照2021年执行。3 ,管理部门为加强和改进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成立璧山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城综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主要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协调各级各部门、相关单位开展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工作部署和指示要求,牵头组建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督查考核组并协调开展工作。(二)政策执行及资金使用情况4 .政策执行«2020年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综合管理提升行动方案(璧城综管(2020)1号)政策的执行主要由璧山区各部门和镇街实施,为保障该政策的执行,筹集市级、区级资金2200万/年,给予城市综合管理提升专项工作一定补助。通过现场查看项目资料,并与区城综办相关人员沟通了解到,该预算资金未完全覆盖行动方案中所有项目,未覆盖项目由其他专项资金解决,如行动方案中涉及购置5台路面作业车、新建(改造)标准化公厕4座、新(改)建标准垃圾分类收集站4座,购置垃圾运输车4辆,垃圾压缩箱8个,新建清漂码头2座等项目。2021年2022年依据(璧财建审(2021)563号)文件执行,每年预算资金2200万元覆盖该文件计划项目。2,预算编制情况行动方案每年财政预算资金2200万元,2020年2022年财政预算资金总额为6600万元,由区城市管理局纳入每年年初预算进行安排,2020年采取报账制,各镇街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向区城综办申请支付项目资金,未明确各镇街预算使用限额;2021年2022年采取预算制,对于需拨付给镇街的专项补助及考核经费,按照区城管局提供的实际需求分配给镇街的资金明细据实调整资金预算给镇街,剩余资金由区城管局根据城市综合管理提升工作需要,集中实施城市综合管理提升项目。根据区城综办提供的各镇街2021年度城市管理综合提升行动专项经费补助明细表和2022年城市管理综合提升行动专项经费补助明细表,2021年各镇街预算资金安排金额为1,312.48万元,2022年各镇街预算资金安排金额为1,140万元,各镇街2021年2022年预算明细如下表:表12021年各镇街预算明细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镇街补助项目合计城市综合管理提升项目专项补助城市综合管理季度考核补助执法补助1壁城街道36.2436.242璧泉街道4036.2476.243来凤街道100401404丁家街道100101105大路街道100100序号镇街补助项目合计城市综合管理提升项目专项补助城市综合管理季度考核补助执法补助6大兴镇60607正兴镇60501108河边镇6020809福禄镇606010七塘镇6012018011八塘镇606012三合镇606012013广普镇606014健龙镇6060120合计84040072.481312.48表22022年各镇街预算明细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镇街补助项目合计小城镇环境提升专项经费城市综合管理提升工作专项经费城市综合管理提升工作街镇季度考核经费1璧泉街道80802壁城街道40403正兴镇100301304河边镇1001005福禄镇100101106来凤街道8010907丁家街道80808大路街道80809大兴镇50308010七塘镇5070120序号镇街补助项目合计小城镇环境提升专项经费城市综合管理提升工作专项经费城市综合管理提升工作街镇季度考核经费11八塘镇505012三合镇50106013广普镇50106014健龙镇505015青杠街道1010合计30054030011403.预算执行情况2020-2022年财政预算资金共6,600万元,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支付资金2,651.33万元,其中2020年实际支付182.50万元,2021年实际支付1,697.06万元,2022年实际支付771.77万元。具体资金使用情况见下表3:表3预算执行明细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街镇预算金额实际支付金额备注合计2020年2021年2022年1区城管局4,380.002,182.74182.501,697.06303.18含璧泉、璧城街道2来凤街道230.002.342.343丁家街道190.0043.0143.014大路街道180.0011.1611.165大兴镇140.0020.0020.006正兴镇240.0041.2341.237河边镇180.0069.0769.078福禄镇170.0023.4523.45序号街镇预算金额实际支付金额备注合计2020年2021年2022年9七塘镇300.00117.54117.5410八塘镇110.0015.5015.5011三合镇180.0030.4130.4112广普镇120.0034.8834.8813青杠街道10.0014健龙镇170.0060.0060.00合计6,600.002,651.33182.501,697.06771.77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一)评价主要目的通过绩效评价,分析项目在项目决策、管理、产出、效益方面的情况了解、分析、验证财政专项资金是否达到预期目标,为今后年度预算安排提供参考。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采取切实措施不断改进和加强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一)评价政策依据1 .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20号);2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3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璧山委发(2020)5号);4 .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璧财发(2020)137号);5,重庆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持续实施2020年城市综合管理“七大工程”重点工作的通知(渝城综管办(2020)1号);6 .2020年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综合管理提升行动方案(璧城综管(2020)1号);7 .重庆市壁山区财政局关于2021年城市管理综合提升行动项目相关事宜的请示(璧财建审(2021)563号);8 .其他相关资料等。(三)评价重点内容重点评价政策立项依据的充分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及评价项目的社会效益、可持续发展。(四)评价方式方法本次评价采取现场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其中现场评价主要采用的评价手段为:现场调研、调查问卷、收支审核、相关资料收集、分析、评价等方式;非现场评价主要采用座谈、询问查证法、因素分析法、成本效益分析法等方式。1 .座谈法:向区城管局主要领导、各项业务分管领导、主要工作人员了解单位职能职责、各项工作等基本情况,以及取得的工作成果及面临主要问题,对单位总体情况作初步了解。2 .询问查证法:根据评价内容及指标内容,通过书面及口头了解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主要业务完成情况及发挥的社会效益等,核查相关作证资料是否真实、合理,从而做出初步的判断和评价;现场查看其实施的情况及实施的效果。3 .因素分析法: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4,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五)评价指标体系根据项目的目标、实施方案、实施情况等,经与重庆市璧山区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讨论,拟定区城管局2020年2022年城市综合提升行动方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指标体系分为项目决策(12分)、项目管理(18分)、项目产出(36分)、项目效益(34分)四个部分。共设置了4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31个三级指标,详见附件1:璧山区城市管理局2020年2022年城市综合提升行动方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按照璧山区城市管理局2020年2022年城市综合提升行动方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15个二级指标逐一展开分析。(一)项目决策1 .政策立项立项依据充分性:按照重庆市城市综合管理提升行动方案(渝府发(2018)41号)和重庆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持续实施2020年城市综合管理“七大工程”重点工作的通知(渝城综管办(2020)1号)文件要求,结合璧山区实际,区城管局制定了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综合管理提升行动方案(璧城综管(2020)1号),该政策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性:2020年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综合管理提升行动方案经第93次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区城管局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设立,审批文件和材料符合相关要求。2 .政策内容政策内容明确性: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综合管理提升行动方案严格按照全市综合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重庆市城市综合管理提升行动方案相关要求制定,政策明确了“大城细管、大城智管、大城众管”的指导思想;制定了“半年见成效、一年让群众有明显感受、三年大变化、五年大提升”,确保达到“干净整洁有序、山清水秀城美、宜业宜居宜游”的目标;制定了工作任务,并明确了任务相关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制定了工作机制及保障措施。3 .政策目标绩效目标合理性:根据区城管局提供的20202022年度财政资金一般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区城管局每年年初已设定绩效目标,但是已设立的绩效目标与2020年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综合管理提升行动方案(璧城综管(2020)1号)文件中重点任务关联性较小,该绩效目标的制定应当围绕政策文件中重点内容进行设定,由于绩效目标设定存在不合理的情况,该政策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不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设定的绩效目标与预算确定的政策投资额不相匹配。绩效目标明确性:根据区城管局财政资金一般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项目绩效目标通过产出、效益和满意度来设立,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但绩效指标设置不够细化量化,且无法与政策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绩效自评表中未针对2020年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综合管理提升行动方案中的重点工作任务设定具体的考核指标,如考核镇街数量及考核次数与重点工作任务相关性较小。4 .预算管理预算编制:区城管局根据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综合管理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璧山府发(2019)5号)编制预算,但预算内容与政策内容不相匹配,预算内容与政策中的日常工作内容相关,与政策中的重点任务相关性较小。资金分配:区城管局未对预算资金分配进行测算,预算资金依据2020年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综合管理提升行动方案(璧城综管(2020)1号)中相关要求进行分配,但是资金分配与政策单位或地方实际不相适应,如2021年资金分配时按照每个镇60万元,每个街道100万元进行分配,但由于各镇街面积大小及村社数量等不一致,应按照各镇街的实际情况来分配资金。(二)项目管理1 .绩效自评情况绩效自评质量:20202022年区城管局均对该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区城管局基本针对相应自评结果提供了相应的佐证材料,但对自评表中满意度指标未提供佐证材料。2 .运行监控。运行监控反映部门整体及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日常监控,区城管局未提供与日常监控相关的运行监控相关工作记录。3 ,资金管理预算执行率:20202022年区财政实际批复资金6,600万元,实际支付资金为2,651.3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40.17%。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账务处理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能够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但个别支出不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用途;如七塘镇存在统筹使用资金的情况,根据七塘镇党政联席会第四期会议纪要会议决定,同意每月向七塘派出所(3000元/月)、幺滩院子(400元/月)、向家院子(400元/月)、喜观公厕(300元/月)、金凤社区农贸市场坝子及农贸市场公厕(400元/月)的保洁人员支付保洁费用,合计4500元/月,资金来源为自筹;但2022811#凭证中发生的派出所清洁费用计入了城市管理综合提升项目专项资金中,资金来源与会议约定来源不符。4 业务管理组织机构健全性:为保障政策有效开展,璧山区人民政府发布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办公室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璧山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璧山委办发(2018)43号),成立璧山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城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主要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协调各级各部门、相关单位开展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工作部署和指示要求,牵头组建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督查考核组并协调开展工作。管理制度健全性:区城管局已制定璧山区城市管理局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和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限额以下内部采购管理制度等相关财务和项目管理制度,制度对项目的申报、过程、验收等环节均作出了明确要求,管理制度基本合法、合规、完整,具有可操作性。制度执行有效性:政策的执行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已有的管理制度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备,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已落实到位。但项目验收时未对项目具体实施完成情况进行反馈,也未见相关验收佐证图片,如在2020年新建改造路灯项目中,要求对皮革小区、服装城、甘棠花园等片区新建、改造路灯120盏;对璧山隧道、金剑路下穿道改造LED隧道灯约80盏;在红宇大道、东林大道、沿河东西路等路段新建、改造LED绿色照明灯300盏,在最终验收时,出具的验收报告仅体现了验收的路灯数量,并未体现路灯实际实施区域,验收要点不全、记录档案不够完善。招投标及标后管理:已抽查城市综合管理提升行动中所涉及的建设项目及采购项目,均按照所制定的项目管理制度及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限额标准以下内部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招投标程序,项目的中标单位与实际执行单位一致。在过程管理中,其资料整理及档案管理不到位,项目的前期准备、项目实施及后续管理制度等相关资料的整理和汇总不够充分完善,项目资料档案“重”预算和结果,“轻”过程和管理,实际查看档案资料过程中发现区城管局个别项目资料的过程资料存在归集不规范的情况,如璧山区超宽人行道试点改造工程包含改造人行道及新增停车位,但在检查项目资料时未见新增停车位的过程资料,经与区城管局沟通协调,后续补充提供了相关资料。(三)项目产出1 ,产出数量城区生活垃圾收运体系:2020年计划垃圾分类收集站4座,购置垃圾运输车4辆,垃圾压缩箱8个,新建清漂码头2座;2020年实际购置垃圾分类收集站4座,垃圾运输车4辆,垃圾压缩箱8个,新建清漂码头2座,并验收合格投入正常使用。市容环境清洁程度:为强化城区道路、水域保洁工作,计划2020年主要城市道路机扫率达到95%,购置5台路面作业车;2020年实际购置了5台路面作业车,2020年主要城市道路可机扫面积为438万平方米,实际机扫面积417万平方米,实际机扫率95%。新建及改造公厕的实际完成数量:2020年新建标准化公厕4座,2020年实际完成4座公厕建设,分别是三角滩龙子堡公厕、雪松路生态停车场标准化公厕、黛山大道村家公园标准化公厕、璧青路芋荷社区标准化公厕,验收检测合格,并以投入使用。新增公园绿地建设:根据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呈报“十三五”和2020年工作总结以及“十四五”和2021年工作计划的报告,预计2020年全年新增城市绿地面积46.80万平方米。根据区园林绿化管理所提供资料城市(县城)园林绿化基层表,2020年璧山区实际新增绿地面积为72.38万平方米,新增绿地面积目标完成。2020年“坡、坎、崖”立体绿化建设:2020年计划全区15个镇街完成360处以上坡坎崖立体绿化建设,新增立体绿化面积3万平方米;实际15个镇街完成了370处坡坎崖立体绿化建设,实施坡坎崖立体绿化面积共计6.42万平方米。2020年新建改造路灯:为了进一步加大城乡结合部、老城区、支巷等照明暗盲区整治力度,共计划改造路灯500盏,通过查看项目资料,实际改造路灯数量为700盏,目标达成。开展超宽人行道改造示范:为老城区停车泊位供给,对老城区超宽人行道及边角地、绿化用地选址改造,改造面积500011新增停车位500个;实际改造人行道约2250011停车位521个,已验收检测合格,并投入使用,目标达成。城区桥梁结构安全检测:计划对城区12座桥梁进行结构安全检查,结构设施做到“应检必检”、“有病必治”,应检率和检测合格率达100%;实际完成了璧山城区23座桥梁及1个下穿道质量检测和外观检测,且验收检测结果均合格,应检率及检测合格率均达到目标要求。2 ,产出质量验收合格率:我们抽查了10个项目,并对项目的档案资料进行了查看,检测验收均合格,验收合格率为100%。3 ,产出时效项目完成及时情况:我们抽查了10个项目,并对项目的档案资料进行了查看,相关项目均在合同约定完成时间内完工。(四)项目效益1 .社会效益城市管理规范性:区城管局形成“问题导向、清单管理、源头治理、结果倒逼”的城市管理模式,以“管理精准化、作业精细化、运行机制化”为目标,扎实做好马路办公、停车秩序规范、违法建筑治理、垃圾分类、大气污染防控、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等城市综合管理提升工作。在2020年-2022年间持续开展停车秩序整治,清理城区乱停乱放,协同交巡警支队开展联合执法,并于2021年成立了由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区城管局、区交通局三方组建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专职队伍,开展联合执法,规范停车秩序;深入开展临街立面、开学期间校园周边、比亚迪厂区周边占道经营等专项整治,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恢复市容市貌,且城市综合管理提升工作仍在不断进行完善改进。总体来看,城市管理规范性较好。城市建筑规范性:根据市违建治理办下发关于下达2020年违法建设治理目标任务的通知(渝违建治理办(2020)1号)文件精神,区城管局对存量违法建设进行整治,其中2020年我区共完成存量违法建筑整治1130起,面积30.72万平方米;其中包括2020年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下达的存量违法建筑整治目标任务263起,面积15.03万平方米,截止当前已经全面完成五年违法建筑整治任务。目标任务外完成存量违法建筑分类处置65起,面积约656平方米,其中没收违法收入61起,共计204.33万元,整改4起,城市建筑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规范性较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较好,在2020年-2022年间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完善,主要表现在:一是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生活垃圾深入推进。常态化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各项工作,各镇街继续坚持“村归、镇街集、区运输、区处理”的城乡一体化收运模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村垃圾收集点、垃圾中转站垃圾日产日清;建立一线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于每日投放高峰时段,在小区分类投放点开展分类指导,推进垃圾分类厢房和两网融合点建设等。二是是市容秩序整治效果较好,2020年-2022年间持续开展停车秩序整治,清理城区乱停乱放,协同交巡警支队开展联合执法,为规范非机动车停车秩序、缓解机动车停车难的问题,施划了非机动车、机动车停车位,对违规占道经营进行专项整治,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三是扬尘管控整治,重点整治建筑渣土运输,切实控制扬尘,对违法运输行为进行整治。四是持续开展高层建筑消防通道整治。对侵占消防通道的行为采取电话警告、教育劝离、集中曝光、拖移、开具罚单等有效方式逐一整治联合清理,有效遏制了车辆堵塞消防通道乱停放现象,高层建筑消防通道畅通的形势得到进一步好转。2 .生态效益城市绿地率:按照“深绿城市”标准,坚持“路建绿随”和“15分钟通勤半径可达公园广场”的原则,建筑红线退让1040米用于延伸城市绿廊、绿带,高标准实施城区新建道路绿化,完善城市绿地系统。根据璧山区园林绿化管理所提供的“2021年城市(县城)市政公用设施表”,2021年璧山区城市绿地率为40.28%,城市绿化建设效果较好。3 ,可持续影响政策持续性:根据重庆市城市综合管理提升行动方案(渝府发(2018)41号)“力争城市综合管理半年见成效、一年让群众有明显感受、三年大变化、五年大提升”的工作目标,区城综办2020年制定了2020年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综合管理提升行动方案,2020年2022年区城管局围绕该行动方案进行工作,2022年针对该项目制定了璧山区城市管理局2022年预算及2022-2024年三年财政滚动计划明细表,且在2022年底针对该项目制定了2023年的工作计划,该工作计划与前期已实施的工作相衔接。4 .满意度群众满意度:我们通过线上问卷调查的方式,共收取有效问卷1077份,经统计分析出群众对城市综合管理提升行动方案执行的满意程度为97.70%。四、绩效评价总体结论2020年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综合管理提升行动方案(璧城综管(2020)1号)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市品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智能化、人性化水平的要求,深化大城细管、大城智管、大城众管,让群众有明显感受“干净整洁有序、山清水秀城美、宜业宜居宜游”。经绩效评价工作组对区城管局提供的2020年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综合管理提升行动方案(璧城综管(2020)1号)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综合;经评价组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果四个方面的指标进行评议,项目得分为84.00分,项目绩效评价等次为:良。具体分值分布如下表表4:表4各项指标得分分布一级指标标准分值评价得分得分率决策12.007.5062.50%管理18.0012.5069.44%产出36.0036.00100.00%效益34.0028.0082.35%合计100.0084.0084.00%注:按照财政部要求,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分别为优(90-100分),良(8089分),中(6079分)、差(059分)。五、值得关注的问题(一)政策目标设置有待规范城市综合管理提升行动方案是一个持续性的项目,区城管局在实施该项目时仅在2020年设置了2020年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综合管理提升行动方案,2021年2022年未制定相应行动方案或其他明确计划,具体实施参照以前年度执行,未与各年度工作实际情况相结合。(二)档案管理不规范区城管局在城市综合管理提升行动方案执行过程中,档案管理存在资料整理及档案管理不到位,项目的前期准备、项目实施及后续管理制度等相关资料的整理和汇总不够充分完善,项目资料档案“重”预算和结果,“轻”过程和管理的情况,实际查看档案资料过程中发现区城管局对项目的档案资料归集不规范。(三)验收管理有待完善区城管局在进行项目验收时,验收材料基本仅有验收单,验收单未明确记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且验收资料中大多未见验收图片,验收程序略简,难达到验收管控效果。六、主要建议(一)规范政策目标的设定区城管局在制定政策项目时,应充分结合上年政策完成情况并与本年实际工作规划相结合,根据资金需求量及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进行预测,建立最适合当年的政策目标,以达到预期效益。(一)加强档案管理严格执行政策文件规定,对项目档案资料应分类整理,并及时进行归档和复核检查,确保档案资料保存完整、更新及时、审核签字无误。(三)加强验收管理区城管局可针对项目验收制定相应的验收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在进行项目验收时,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工程量进行验收,并于验收单上注明完成情况。璧山区城市管理局2020年-2022年城市综合提升行动方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重庆通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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