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固体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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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固体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农业固体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江苏思农高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4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3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2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8六、结论79附表80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80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周边50Om范围图附图3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4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图附图5星甸工业园土地利用现状图附图6星甸工业园污水工程现状图附图7星甸工业园燃气工程现状图附图8项目废气点位及管线图附图9星甸工业园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10项目周边水系图附件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附件2项目备案证附件3厂房租赁合同及说明附件4规划环评审查意见附件5环评委托书附件6环评确认声明附件7危险废物管理、处置承诺书附件8废水排放情况说明附件9公示本有关删除内容的说明附件10申请污染物总量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附件H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或减轻的对策和措施情况表附件12报批申请书附件13现场踏勘记录附件14全本公示网址及截图附件15本项目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证明材料附件16不存在未批先建的承诺附件17预审意见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农业固体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项目代码2212-320111-89-01-784156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星甸街道翠云路46号地理坐标(118度27分7.5536秒,32度2分6.7743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42中的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建设性质M新建(迁建)口改建T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M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部门南京市浦口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文号浦行审备(2023)183号总投资(万元)1500环保投资(万元)53环保投资占比()3.5%施工工期4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团否口是:_一用地面积(m2)不新增用地,租赁厂房2960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南京市浦口区星甸街道总体规划(2013-2030)审批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审批文号:(宁政复(2015)112号)。环响情划影价况规境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南京市浦口区星甸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审查机关: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南京市浦口区星甸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宁环(浦)建(2021)16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土地利用规划相符性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星甸街道翠云路46号,位于工业园区内,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具备污染集中控制条件。2、与南京市浦口区星甸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宁环(浦)建(2021)16号)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拟建位置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星甸街道翠云路46号,位于星甸工业园内。南京市浦口区星甸工业园规划范围:南至环星路,西至翠云北路一星龙南路,北至北沿江一宁合铁路线,东至宁合城际。规划范围用地面积为240.56公顷。星甸工业园产业定位:包括生物医药、装备制造、新材料、金属和非金属矿物制造、食品制造。根据备案,本项目为农业固体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不属于禁止、限制类。本项目与审查意见(宁环(浦)建(2021)16号)相符性分析见表L1。表14本项目与宁环(浦)建(2021)16号的相符性分析表序号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相符性1严格空间管控,优化空间布局。落实“三线一单”要求禁止在集中区内设置生活空间,做好规划控制和生态隔离带建设,确保集中区产业布局与生态环境保护、周边人居环境安全协调。石桥工业集中区内现有部分居住区,现状存在工居混杂现象,企业生产活动易对居住区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不良影响。集中区需根据规划有序进行用地调整,对现有零散居住用地进行整合搬迁、部分工业企业逐步关停退出。西南角地块居民在规划道路江桥线实施时搬迁,高庙村居民在规划期内逐步搬迁。加快实施万寿河综合治理及驷马山河引江水道支流环境提升行动。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属于工业用地。符4推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严控污染物排放总量。集中区应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监督管理,督促集中区内现有企业加快完善环保手续,确保其污染物达标排放,减轻集中区产业发展对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压力。严格控制南京飞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扩建规模,若确属工艺需要、不能剥离电镀工序的项目,需由环保部门会同经济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技术论证,通过专家论证同意后方可审批建设;严禁南京桥新缘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新建或改造升级的高端铸造建设项目必须严格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并将产能置换方案报送当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置换办法严格按照苏工信规(2020)3号执行。对集中区内与产业定位不一致的企业,考虑其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及环境污染程度较轻,现状予以保留,不得改扩建规模。加强源头治理,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强化企业特征污染物排放控制、高效治理设施建设以及精细化管控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严格限制与主导产业不相关的项目进入,执行最严格的行业废水、废气排放控制标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落实清洁生产要求。严禁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集中区须在国家及江苏省规定的碳达峰年限内完成碳排放达峰。本项目为农业固体 有机废弃物资源化 利用项目,不属于园 区内禁止、限制项 目,本项目废水为生 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符 理后,接管星甸污水 2 处理厂,废气经处理 口 后达标排放,废水、 废气污染物排放总 量在浦口区内平衡,严格落实污染物总 量管控要求。企业严格控制特征 污染物排放,各类污染物经处理后达标 排放。生产工艺、设符备达到同行业先进 合 水平。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 目。本超生活存水接 管星甸污水处理厂 集中处理;废气经处 理后达标排放,一般 工业固废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委托有资 质单位处置本项目 建成后根据企业事将 业单位突发环境事 2 件应急预案备案管 口 理办法(试行)的 要求编制环境风险 应急预案,并配备充 足的应急装备物资 和应急救援队伍,与 园区环境应急预案相衔接。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加快推进星甸、石桥污水处理厂浦口区街道污水设施一体化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竣工环保验收,适时扩建星甸污水处理厂规模。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确保区内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加快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处置,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和转移管理,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有效处置,确保危险废物规范贮存、安全处置。新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完善集中区应急预案、应急物资装备储备体系,定期组织演练集中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对已建企业进行环境风险排查,监督及指导企业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5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监控体系。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根据环境功能分区、环境敏感目标分布等,建立和完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生态裨等环境要素的监测体系,落实园区监测监控方不涉及Z案,开展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根据监测结果、结口合环境影响、区域污染物削减措施实施的进度和效果,适时优化、调整规划。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农业固体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对照相关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中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苏办发(2018)32号)中限制、淘汰、禁止类项目。本项目处理秸秆、陈化粮等农业固体有机废弃物,项目建成后,年处理有机固体废弃物约3000吨,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本项目已经取得了南京市浦口区行政审批局备案,项目备案证号:浦行审备(2023)183号,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2、与“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本项目周边生态红线区范围如下:表12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相符性分析一览表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主导生态功能范围面积(平方公里)相对位置及距离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总面积南京老山国家级森林公园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南京老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中确定的范围(包含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等)东至京沪铁路支线,南至沿山大道,西至宁合高速、京沪高铁,北至汤泉规划路(凤凰西路、凤凰东路)、江星桥路、宁连高速、护国路。含南京老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中的般游憩区和管理服务区范围35.5576.31111.86西北侧,3.5km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南京老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其空间直线距离约3.5km,本项目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划定的管控区范围内,本项目建设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相符。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本项目不在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划定的管控区范围内,本项目建设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相符。(2)环境质量底线空气环境:根据2022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中SO2、NO2、PMio>PM25.CO相关指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0.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属于不达标区。地表水环境:根据2022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优良。纳入江苏省"十四五''水环境质量考核目标的42个地表水断面水质全部达标,水质优良(In类及以上)断面比例100%,无丧失使用功能(劣V类)断面。长江南京段干流:水质总体状况为优,5个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类标准。声环境:根据2022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全市区域噪声监测点位534个。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3.9dB(八),与上年同期持平;郊区区域环境噪声52.2dB(八),同比下降0.6dB(八)。全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28个。2022年,昼间噪声达标率为98.2%,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夜间噪声达标率为93.0%,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各项污染物通过相应的治理措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建设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相关规定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根据南京市浦口区星甸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星甸工业园、石桥工业集中区未规划集中供热。因此,本项目主要使用新鲜水、电、天然气(作为天然气锅炉燃料),资源消耗量较小,不会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对照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宁政发(2015)51号),本项目不属于行业准入规定中的“全市范围内禁止新(扩)建的行业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的禁止类项目。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中的禁止、限制项目。对照南京市浦口区星甸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生态环境准人清单,本项目符合要求。具体管控要求及对照分析见下表。表13与南京市浦口区星甸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生态环境准人清单的符合性分析准入内容相符性分析空 间 布 局 约 束1、严格按照南京市浦口区星甸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戈I划定工业用地控制边界。2、星甸工业园产业定位鼓励以生物医药、装备制造、新材料、金属和非金属矿物制造、食品制造为主,石桥工业集中区产业定位鼓励以生物医药、装备制造、新材料、金属和非金属矿物制造、食品制造为主,其他类型的产业在满足环保等相关管理部门要求的基础上也可引入。3、产业定位中“金属和非金属矿物制造“禁止引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石灰和石膏制造(脱硫石膏除外);“生物医药产业”禁止引入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新材料产业”禁止引入化工;“食品制造”禁止引入制糖业、牲畜屠宰、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味精制造、酱油食醋及类似制品制造:”装备制造产业''禁止引入消防器材、多晶硅制造、铅酸电池、白炽灯和高压汞灯。4、限制引入烟粉尘、氮氧化物、有机废气排放量大且不能区域削减平衡的项目。5、禁止引入占用园区规划水域和绿地、破坏园区内生态空间的项目。6、禁止引入防护距离不能满足环境和生态保护要求的项目。本项目为农业固 体有机废弃物资 源化利用项目。不属于星甸工业 园禁止、限制类 项目,本项目污 染物排放量较小,租用标准厂 房,不占用规划 绿地、水域等。 本项目会产生少 量的发酵废气, 经除臭装置处理 后排放量较小, 经预测计算,最 大落地浓度低于 臭阈值,对周边 敏感目标影响较 小。根据预测结 果,本项目无需 设置大气环境防7、星甸工业园和石桥工业集中区位于镇区居民的上风向,靠近居民一定范围内不得设置异味排放及挥发性有机废气排放的项目,具体距离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意见执行。护距离。故本项目符合入园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星甸工业园:至规划期末,废气预计排放量:SO25.678ta>N0xl5.422ta、烟粉尘17.334ta、VOCs3.028ta、硫酸雾3.025/a: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VOCs按照南京市总量控制要求进行2倍削减量替代。废水预计排放总量约49.9万Ua,其中生活废水排放量约38万t/a(其中CODl9.013ta>SS3.803ta>氨氮1.901ta总氮5.7041、总磷0.195a),工业废水排放量约11.9万Va(其中COD5.945t/a、SS1.18ta氨氮0.594t/a、总氮L783ta、总磷0.059ta)。废水污染物总量在浦口区内平衡。本项目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在浦口区内平衡,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对企业现场应急事故池、固废堆场定期进行检查。(1)本项目不属于重大风险源。(2)本项目建成后将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准入要求禁止引入环境风险重大且不具备相应有效防范措施的项目。环境风险防控要求1、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2、禁止建设未进行调查评估或未经治理修复并通过环保验收的污染场地(原从事化工、金属表面处理、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及其他可能造成场地污染的工业企业场地)的再开发利用项目。资源开发利用要求水资源企业单位产品水耗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废水集中处理率达100%,中水回用率进一步提高。(1)本项目水耗较少,无外排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接管星甸污土地资源不得突破本轮规划环评中规划的建设用地指标。能源以天然气和电能等清洁能源为主,禁止新建、改扩建采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施。水处理厂。(2)本项目租用已建空置厂房,不新增用地。(3)本项目天然气锅炉使用天然气,不使用高污染燃料。(4)本项目不涉及地下水开采。地下水开采要求不得开采地下水,区域开发建设不得对地下水环境带来污染。3、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星甸街道翠云路46号,位于星甸工业集中区,根据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本项目所在地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南京市星甸工业集中区管控单元要求相符性见表l-40表14本项目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中星甸工业集中区管控单元的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详细规划等相关要求。(2)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实施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要求。(3)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园区,在居住区和园区、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1)本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定规划。(2)本项目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不属于禁止、限制的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总量在南京市浦口区内平衡。符合管控要求。环境风险防控(1)园区建立环境应急体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2)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3)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健全各环境要素监控体系,完善并落实园区日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本项目建成后将根据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及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2)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企业严格控制特征污染物排放,各类污染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生产工艺、设备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4、与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相符性分析表15本项目与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相符性分析4通则内容本项目情况%5.2利用固体废物生产的产物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按照相应的产品管理(按照5.1条进行利用或处置的除外):相符相符相符符合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1的被替代原料生产的产品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包括该产物生产过程中排放到环境中的有害物质限值和该产物中有害物质的含量限值;当没有国家污染控制标准或技术规范时,该产物中所含有害成2分含量不高于利用被替代原料生产的产品中的有害成分含量,并且在该产物生产过程中,排放到环境中的有害物质浓度不高于利用所替代原料生产产品过程中排放到环境中的有害物质浓度,当没有被替代原料时,不考虑该条件;3有稳定、合理的市场需求。本项目使用农业废物农作物秸秆、陈化粮属于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生产农用微生物菌剂(GB20287-2006)、复合微生物肥料(NY/T798-2015)、生物有机肥(NY884-2012)、有机肥料(NYT525-2021),执行国家行业标准。本项目使用农业废物农作物桔秆、陈化粮,其中主要为有机成分,不属于有毒有害原料。本项目大气污染物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速率限值的5()%及表3限值要求;恶臭经碱喷淋+除湿器+活性炭设施处置后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要求;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标准。本项目无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执行星甸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根据企业前期调研资料,本项目产品在全国有广阔的市场前景。5、与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1109L2020)相符性分析表15本项目与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lo912020)相符性分析序号HJ1091-2020文件要求对照情况符合性5.1主要工艺单元污染防治技术要求5.1一般规定5.1.1进行再生利用作业前,应明确固体废物的理化特性,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以防止固体废物在清洗、破碎、中和反应等过程中引起有毒有害物质的释放。本项目不涉及清洗、中和反应、破碎等前处理过程。符合5.1.2具有物理化学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首先进行稳定化处理。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废物。符合5.1.3应根据固体废物的特性设置必要的防扬撒、防渗漏、防腐蚀设施,配备废气处理、废水处理、噪声控制等污染防治设施,按要求对主要环境影响指标进行在线监测。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恶臭一起经碱喷淋+除湿器+活性炭设施处置后达标排放;本项目无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执行星甸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妥善处置,不会发生二次污染。符合5.L4产生粉尘和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区应采取除尘和有毒有害气体收集措施。扬尘点应设置吸尘罩和收尘设备,有毒有害气体逸散区应设置吸附(吸收)转化装置,保证作业区粉尘、有害气体浓度满足GBZ2.1的要求。本项目废气全部得到有效收集、均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符合5.1.5应采取大气污染控制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特定行业排放(控制)标准的要求。没有特定行业污染排放(控制)标准的,应满足GB16297的要求,特征污染物排放(控制)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O41-2021)表1排放速率限值的50%、表3限值要求;恶臭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符合5.1.6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恶臭物质扩散,周界恶臭污染物浓度应符合GB14554的要求。本项目种子液制备采用密闭的无菌的玻璃三角瓶,液体发酵主要采用密闭的生物反应器,液体发酵产物转移至喷干塔造粉主要采用密闭不锈钢管道输送,液体发酵产物接种固体发酵物料也是采用密闭的不锈钢管道输送。固体发酵是在密闭符合的无菌发酵仓内进行,固体发酵完成后转运至烘房和粉碎筛分机都由叉车完成,在整个转运过程中,物料始终在密封的发酵盘内。综上,本项目物料转移均属于密闭转移,转移过程无废气产生。本项目产生的发酵废气经碱喷淋+除湿器+活性炭设施处置后达标排放。5.1.7产生的冷凝液、浓缩液、渗滤液等废液应进行有效收集后集中处理。处理后产生的废水应优先考虑循环利用:排放时应满足特定行业排放(控制)标准的要求;没有特定行业污染排放(控制)标准的,应满足GB8978的要求,特征污染物排放(控制)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本项目无冷凝液、浓缩液、渗滤液产生,无生产废水。符合5.1.8应防止噪声污染。设备运转时厂界噪声应符合GB12348的要求,作业车间噪声应符合GBZ2.2的要求。本项目噪声经墙体隔音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符合5.1.9产生的污泥、底渣、废油类等固体废物应按照其管理属性分别处置。不能自行综合利用或处置的,应交给有相应资质和处理能力的企业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本项目废气处理产生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符合5.1.10危险废物的贮存、包装、处置等应符合GB18597、HJ2042等危险废物专用标准的要求。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废物的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厂区危废暂存库,危废暂存库的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符合5.12生物处理技术要求5.12.1生物处理是利用微生物的代谢活动降解有机固体废物的过程。本项目采用农作物秸秆、陈化粮通过液体发酵、固体发酵技术生产。液体发酵、固体发酵为好氧发酵,不涉及堆肥、厌氧消化。符合5.12.2固体废物的生物处理技术包括堆肥和厌氧消化等。5.12.3堆肥工艺应符合以下要求:(1)应对堆肥原料进行脱水、脱盐、碳氮比调节等预处理;(2)应合理控制堆肥温度、持续时间;(3)应采取措施控制堆肥预处理车间和堆肥车间的臭气排放;(4)固体废物堆肥过程产生的渗滤液收集后应进行集中处理,处理后的渗滤液应优先考虑循环利用;(5)堆肥产品符合GB8172、GB38400、GB/23486、GB/T2460()、CJ/T309、CJ/T362的相关质量要求。5.12.4厌氧消化工艺应符合以下要求:(1)应根据固体废物的特点、所在地气候条件选择湿式或干式厌氧消化工艺;(2)应合理控制消化物料碳氮比(ON)、碱度(以CaCo3计)、含固率等指标;(3)应合理控制厌氧消化温度和物料停留时间;(4)产生的沼液应有效收集后集中处理,处理后的水应优先考虑循环利用;(5)厌氧消化后产生的沼渣应进行回收利用;(6)沼液做液体肥料时,应符合GB/T17420的要求。5.12.5厌氧消化器应满足以下要求:(1)应具有良好的防渗、防腐、保温和密闭性;(2)应根据处理规模、发酵周期、容器强度等因素确定合适的容量;(3)结构应有利于物料流动,避免产生滞流死角;(4)应具有良好的物料搅拌、匀化功能,防止物料在消化器中形成沉淀。5.12.6厌氧消化场所应配置完善的通风除臭设施及噪声控制设施。本项目产生的发酵废气经碱喷淋+除湿器+活性炭设施处置后达标排放。对噪声设备隔声减震。符合5.12.7固体废物生物处理过程使用微生物菌剂的,应按照生态环境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的有关规定,使用符合规定的微生物菌剂,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本项目使用的微生物菌种不在人间病原微生物分类目录,采用冷冻保存,液体发酵区做好防渗漏措施,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避免菌种泄露风险。符合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项目概况1.1 项目由来江苏思农高科技有限公司集微生物技术研发、制造与农化服务于一体,采用微生物工程、酶工程、合成生物学、基因编辑、信息学等新技术,研发系列农用酶制剂、微生物代谢物、微生物制剂、新型功能性生物肥料等,在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化与高值化、土壤健康、土壤微生物区系调控、土传病害防控等领域拥有完善的产品体系,公司成立于2022年,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星甸街道翠云路46号,属于南京思农生物有机肥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南京思农生物有机肥研究院是依托教育部资源节约型肥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由南京农业大学沈其荣院士团队主导,联合南京国家农创园科创投资集团、江苏思威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的新型研发机构。2020年8月在南京国家农创中心成立,成立三年以来,先后通过南京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江苏省高新建设技术企业认定等;承建“绿色智能肥料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沈其荣院士工内容作站”等研发平台。研究院坚持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建设开放式创新孵化和成果转移转化平台,成为南京农业大学重要的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基地,打造成我国有机资源循环利用领域重要的创新研发和产业集群高地,引领全国生物肥料产业发展。根据沈其荣院士工作站项目合作协议部分内容,在南京市浦口区设立沈其荣院士工作站,组建新团队按照市场化原则,负责具体承载推进,确保南京国家农创中心生物有机肥产业发展保持“全国领先、国际一流”,汇聚沈院士在生物农业领域的科技、人才、产业优势,帮助南京国家农创中心聚集相关资源,引领全国肥料、土壤产业发展,为全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作样板,合作内容之一为共建“思农”科技产业园。依托院士团队建立的南京思农生物有机肥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于星甸街道辖区成立独立法人公司(江苏思农高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细胞工厂(一期项目)和生物农业智能装备生产工厂(二期项目)。打造特色生物农业产业集聚。依托沈其荣院士团队的影响力,通过集聚行业优势资源和开展上下游联合协作,发展以智能装备为核心,生产多功能农用随制剂、微生物代谢物、微生物制剂、新型功能性生物肥料等生物制品为特色的产业集群,打造以农业微生物菌剂为中心的特色生物农业产业链。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级院上工作站建设项目的通知(苏科机发(2022)164号),南京思农生物有机肥研究院与南京市科技局于2022年签订江苏省院士工作站项目,项目旨在依托南京农业大学沈其荣院士团队在南京市浦口区建设固体有机废弃物资源化与高值化利用绿色智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包含固体有机废弃物资源化与高值化利用绿色智能工程技术研发、固体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功能微生物资源开发和废弃物资源化与高值化产品应用技术研发与推广。江苏思农高科技有限公司是院士工作站重要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和孵化基地,同时也是“细胞工厂与环保装备研发生产中心项目”的承建单位和重点建设内容。综上,本项目建设单位江苏思农高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南京思农生物有机肥研究院科技孵化企业,本项目属于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属于对农业微生物菌剂系列产品推广项目,起到样板示范作用,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区域产业发展要求。江苏思农高科技有限公司依托南京思农生物有机肥研究院平台,拟投资1500万元,租用浦杨木业产业园2栋标准厂房(建筑面积2960m2),建设农业固体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该项目已通过南京市浦口区行政审批局备案(项目审批文号:浦行审备(2023)183号)。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智能化立式真菌固态培养设备、全自动液态发酵反应器、生物酶解反应器、真菌电子分离设备等国产设备25台(套);新建一条生产线,用于处理秸秆、陈化粮等农业固体有机废弃物。项目建成后,年处理有机固体废弃物约3000吨。1.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处置规模合理性1.2.1 项目建设必要性(1)农业一般固废资源化利用的必要性本项目秸秆来源于项目所在地周边的粮站或种植农户,陈化粮来源于市场,对其进行综合利用处置,会产出农用微生物菌剂、有机肥产品,可提高农村废弃资源利用率,变废为宝,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建立“农作物(秸秆、陈化粮)农用微生物菌剂/士壤调理剂农作物”的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农用微生物菌剂是有机固体废物(包括有机垃圾、畜禽粪便、饼粕、农副产品和食品加工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微生物发酵等工艺加工而成。农用微生物菌剂料含有植物所需要的大量营养成分和多种微量元素,对植物的养分供给比较平衡持久,有很长的后效。农用微生物菌剂是土壤肥力的主要物质基础,施用农用微生物菌剂有利于提高土壤的吸收性能,缓冲性能和抗逆性能,改善土壤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特性提高土壤保水、透气性能,为植物生长创造良好的土壤环境;同时,农用微生物菌剂在土壤中分解,转化形成各种腐殖酸物质,促进植物体内的酶活性、物质的合成、运输和积累,并能有效地减轻重金属离子对作物的毒害,这对生产物污染的安全、卫生的绿色食品十分有利。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们对生活质量和食品品质产生了独特的要求,在农业生产中通过使用农用微生物菌剂可以减少环境污染,增强土壤肥力,生产出纯天然、无污染的健康食品。本项目的实施,将促进“有机循环链”的发展,发展有机农业,实现污染物的资源化,促进物质和能量的循环,形成一个经济、合理、完整、多层次、多功能的良性循环系统,促进当地生态农业的发展。(2)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第一项农林业第14条农业生物技术开发与应用、第17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第四十三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14条废弃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类产品处置技术开发与应用、第15条“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第16条“三废”处理用生物菌种和添加剂开发与生产、第20条城镇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污泥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本项目技术是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中的关键性的共建技术,对我国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战略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项目的建设也可为企业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点,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企业进一步推动产品技术创新、优化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1.2.2处置规模合理性分析本项目挂牌沈其荣院士工作站、南京农业大学高水平科教孵化基地、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工作站等。南京思农生物有机肥研究院(本项目技术依托单位)两年来累计申报各项专利12项,其中PCT专利2项、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7项,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省市级科研项目5项,与产业链相关企业开展技术研发项目12项。南京思农生物有机肥研究院坚持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2022年启动成立“思农高科产业园”规划,围绕南京农业大学有机资源循环利用相关研发领域开展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孵化、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等工作,建设开放式创新孵化和成果转移转化平台,成为南京农业大学重要的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基地,打造成我国有机资源循环利用领域重要的创新研发和产业集群高地,引领全国生物肥料产业发展。本项目属于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打造的样板项目,起到示范带头、技术推广的作用,非规模化生产,因此,本项目处置规模为3000吨,属于科技成果转化至大规模生产的过渡阶段,未达到市场化量产阶段。2、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本项目新建一条生产线,用于处理秸秆、陈化粮等农业固体有机废弃物。项目建成后,年处理有机固体废弃物约3000吨。本项目有机固体废弃物进场均为己包装好的原料,由粮站或种植农户收集打包好直接供货。本项目有机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见表2-1。农业固体废物经处置后形成以下产品,产品方案及执行标准如下表22所示。表21本项目处置方案一览表序号固废名称年处置规模(吨/年)规格要求12陈化粮(小麦)1000水分15%,霉变粒3%,杂质1%陈化粮(大米)5(X)3农作物秸秆1500水分25%,长度5cm表22项目产品方案一览学序号产品名称标准单位年产量主要技术参数1农用微生物菌剂GB20287-2006吨200有效活菌数(ChI)/(亿/g或亿mL)2水分/(%)<352复合微生物肥料NY/T798-2015吨400有效活菌数(ChI)/(亿/g或亿mL)0.2有机质>20水分/(%)<303生物有机肥NY884-2012吨1000有效活菌数(Ch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