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城市智慧水务总体设计标准.docx
城市智慧水务总体设计标准1总则12术语23基本规定54总体架构设计74.1 一般规定74.2 业务架构84.3 应用架构84.4 数据与服务架构94.5 支撑技术架构94.6 基础设施架构104.7 管理保障体系105智能感知系统设计125.1 城市智慧水务监测内容及范围125.2 雨量监测135.3 液位监测145.4 流量监测155.5 水质监测165.6 视频监控176智慧水务ICT基础设施设计186.1 总体架构要求186.2 智慧水务ICT中心基础设施186.3 智慧水务IeT边缘基础设施206.4 智慧水务IcT站点基础设施227数据中心设计247.1 总体架构要求247.2 数据来源247.3 数据处理257.4 数据治理277.5 数据应用277.6 运维管理288模型与算法系统设计298.1 总体要求298.2 数学模型298.3 专业算法309应用支撑平台设计329.1 总体架构要求329.2 统一服务集成平台329.3 门户框架329.4 可视化引擎339.5 AI开发框架349.6 知识图谱工具349.7 统一身份管理平台349.8 水联网平台349.9 空间信息平台359.10 视频云平台369.11 融合会商平台369.12 智能分析平台369.13 统一运维平台3710智慧应用业务系统设计3810.1 一般规定3810.2 供水业务系统3910.3 排水/水处理/防汛排涝业务系统4110.4 水资源业务管理系统4210.5 水环境业务管理系统4510.6 水监管业务系统4710.7 水务政务系统5010.8 城市特色和重点业务5111智慧水务系统集成设计5211.1 网络集成5211.2 数据集成5211.3 应用集成5312智慧水务信息安全设计5512.1 一般规定5512.2 智慧水务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5712.3 智慧水务系统信息安全保障要求6012.4 水务信息系统运行与管理安全要求6312.5 涉密技术6813智慧水务运行维护设计7013.1 监测设备的运维7013.2 信息系统的运维71标准用词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引用标准名录错误!未定义书签。Contents1 Generalprovisions错误!未定义书签。2 Terms错误!未定义书签。3 Basicprovisions错误!未定义书签。4 Generalframeworkdesign错误!未定义书签。4.1 Generalregulation错误!未定义书签。4.2 Businessframework错误!未定义书签。4.3 Applicationframework错误!未定义书签。4.4 Dataandserviceframework错误!未定义书签。4.5 Supporttechnologyframework错误!未定义书签。4.6 ITinfrastructureframework错误!未定义书签。4.7 Securitysystem错误!未定义书签。5 Intelligentsensingsystemdesign错误!未定义书签。5.1 Monitoringcontent错误!未定义书签。5.2 precipitationmonitoring错误!未定义书签。5.3 Waterlevelmonitoring错误!未定义书签。5.4 Dischargemonitoring错误!未定义书签。5.5 Waterqualitymonitoring错误!未定义书签。5.6 Videomonitoring错误!未定义书签。6 ICT(Informationandcommunicationtechnology)infrastructuredesign错误!未定义书签6.1 Generalframeworkrequirements错误!未定义书签。6.2 ICTCentreinfrastructure错误!未定义书签。6.3 ICTedgeinfrastructure错误!未定义书签。6.4 ICTsiteinfrastructure错误!未定义书签。7 Smartwaterdatacenterdesign错误!未定义书签。7.1 Generalregulations错误!未定义书签。7.2 Demandanalysis错误!未定义书签。7.3 Technicalframework错误!未定义书签。7.4 Foundationsupportlayer错误!未定义书签。7.5 Datasourcelayer错误!未定义书签。7.6 Dataprocessingandstoragelayer错误!未定义书签。7.7 Dataanalysislayer错误!未定义书签。7.8 AI(ArtificialIntelligence)datagovernancelayer错误!未定义书签。7.9 Data叩PliCatiOnlayer错误!未定义书签。7.10 Datacentermanagement错误!未定义书签。8 Modelandalgorithmsupportsystemdesign错误!未定义书签。8.1 Generalregulations错误!未定义书签。8.2 Classificationofmodelandalgorithmicdesign错误!未定义书签。8.3 Modelingrequirements错误!未定义书签。8.4 Basicconfigurationstandards错误!未定义书签。8.5 Simulationprecisionstandards错误!未定义书签<>8.6 Mode)maintenance错误!未定义书签。9 Applicationsupportplatformdesign错误!未定义书签。9.1 Generalframeworkrequirements错误!未定义书签。9.2 Unifiedserviceintegrationplatform错误!未定义书签。9.3 Portalframework错误!未定义书签。9.4 Visualizationengine错误!未定义书签。9.5 AIdevelopmentframework错误!未定义书签。9.6 Knowledgemappingtools错误!未定义书签。9.7 Unifiedidentitymanagementplatform错误!未定义书签。9.8 Waternetworkingplatform错误!未定义书签。9.9 Onegraphofsmartwaterplatform错误!未定义书签。9.10 Videocloudplatform错误!未定义书签。9.11 Integratedcommandplatform错误!未定义书签。9.12 Space-air-groundintelligentanalysisplatform错误!未定义书签。9.13 UnifiedoperationandmaintenancePlatform错误!未定义书签。10 Smartapplicationbusinesssystemdesign错误!未定义书签。10.1 Generalregulations错误!未定义书签。10.2 Watersupplybusinesssystem错误!未定义书签。10.3 Waterdrainage/watertreatment/floodcontrolandmanagementbusinesssystem错误!未定义书签。10.4 Waterresourcesbusinesssystem错误!未定义书签。10.5 Waterenvironmentbusinesssystem错误!未定义书签。10.6 Waterregulatorybusinesssystem错误!未定义书签。10.7 Wateradministrationsystem错误!未定义书签。10.8 Cityfeaturesandkeybusinesses错误!未定义书签。11 Smartwatersystemintegrationdesign错误!未定义书签。11.1 Networkintegration错误!未定义书签。11.2 Dataintegration错误!未定义书签。11.3 Applicationintegration错误!未定义书签。12 Smartwaterinformationsecuritydesign错误!未定义书签。12.1 Generalregulations错误!未定义书签。12.2 Smartwaterbigdatainformationsecurity错误!未定义书签。12.3 Smartwatersysteminformationsecurity错误!未定义书签。12.4 OperationandmanagementofsmartwatersysteminformationSeCUrity错误!未定义书签。12.5 Confidentialtechnology错误!未定义书签。13 Smartwateroperationalmaintenancedesign错误!未定义书签。13.1 Operationandmaintenanceofhardwareequipment错误!未定义书签。13.2 Operationandmaintenanceofsoftwaresystem错误!未定义书签。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tandard错误!未定义书签。List of Reference Standards错误!未定义书签。1总贝!l1.0.1为规范城市智慧水务的总体设计工作,提高城市水务业务系统的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促进城市智慧水务建设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城市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智慧水务系统总体设计。1.0.3智慧城市总体规划应包含智慧水务总体规划的内容,智慧水务总体设计应与智慧城市总体规划协调一致。1.0.4城市智慧水务系统的设计和运行维护,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0.1城市智慧水务UrbanSmartWaterAffair以水务设施工程信息和动态监控信息为基础,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地理信息系统、建筑信息模型等信息技术和专业模型,全方位感知城市水务设施及要素运行状态,以及水务管理业务运行情况,通过地理空间信息可视化管理,最终形成支撑水务管理单位各系统及单元运行、管理和决策分析于一体的智慧化信息系统。2.0.2用水户WaterUsers是指依法办理并取得取水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2.0.3入河排污口PollutionDischargeOutletsofRivers是指直接或者通过沟、渠、管道等设施向江河、湖泊排放污水的排污口。2.0.4排水户DrainageUnit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向公共排水设施排放雨水、污废水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排放水量和水质的差异可分为重点排水户和一般排水户。2.0.5水域岸线控制线WaterAreaShorelineControlLine是指沿河流水流方向或湖泊沿岸周边为加强岸线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而划定的管理控制线。2.0.6河湖长制RiverChiefSystem即河长制、湖长制的统称,是由各级党政负责同志担任河湖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治理和保护的一项生态文明建设创新制度。2.0.7项目全周期管理ProjectLifecycleManagement是指工程建设项目从规划、立项、设计、施工、竣工、移交和运维等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2.0.8数据源DataSource为城市智慧水务数据中心提供数据的设备、机构或个人等,包括不同来源、不同格式的数据。2.0.9数据抽取DataExtraction基于数据处理的目标,从数据源中获得目标数据的过程,一般包括全量抽取、增量抽取等方式。2.0.10数据转换DataTransfer将数据从一种表示形式变为另一种表现形式,以满足数据库升级、存储形式变化等需求。2.0.11数据加载DataLoad将转换等方式处理好的数据,存储到数据中心的过程。2.0.12数据挖掘DataMining从大量的数据中通过算法挖掘隐藏于其中信息的过程。2.0.13水文水动力模拟HydrologicalandHydrodynamicSimulation模拟水文现象和过程、水流受力与运动相互关系的过程。2.0.14水质模拟WaterQualitySimulation模拟水体水质的变化规律的过程。2.0.15水资源配置模拟WaterResourceAllocationSimulation模拟水资源与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等要素协调匹配的过程。2.0.16水生态模拟WaterEcologicalSimulation模拟水环境因子对水生生物影响的过程。3基本规定3.0.1城市智慧水务总体设计应以水务专项规划及所在城市的总体规划等为依据,满足智慧水务建设需求。【条文说明】水务专项规划应包含供排水、排水、防洪、水旱灾害、水生态环境、水资源综合规划。3.0.2城市智慧水务应结合各单位或部门的管理业务与电气自动化的基础条件,做到合理设计、科学实施和安全运维。【条文说明】电气自动化是指机电设备自动控制、电气供电自动控制、辅机自动控制、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系统及仪表控制系统。3.0.3城市智慧水务架构应在智慧城市总体框架下,按照跨部门系统互联互通、数据交换共享、业务流程协同进行构建。3.0.4城市智慧水务总体系统结构应根据城市水务需求,采用开放互连分层分布式体系结构。【条文说明】一般应由三层网络和对应的三级应用系统组成的开放互连分层分布式体系结构。三层网络分别是企业网(Intranet)、各专业业务应用系统局域网(LAN)和基础层工控网、物联网的网络结构;对应的三级分布式应用系统分别是智慧水务信息系统平台(企业内网门户网站、数据中心等)、各职能管理专业业务应用系统和过程控制自动化系统(基础层自动化系统)。亦可根据管理需求增加或减少层级。3.0.5智慧水务建设应基于大数据平台,充分整合及利用城市水务现有信息资源,综合运用地理信息系统、数字李生、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人工智能、自动化控制、在线监测、数字模型等,并满足可运行、可维护、可扩展的要求。【条文说明】数字李生包括水务水利模型、BIM.ClM、虚拟模拟与仿真等。数字模型含结果可视化数据处理。3.0.6建设单位所在省一级、地市一级的电子政务云平台应尽量利用,不满足所需业务应用平台能力时,应完善或另行建设。3.0.7智慧水务平台建设应根据业务应用需求、市政管理需求及智慧水务发展的需求,因地制宜确定整座城市统一、分部门或其他的方式。【条文说明】城市智慧水务建设要符合城市管理的现状,满足城市管理的需求为出发点,根据各个城市发展过程中的需求而确定本城市的智慧水务建设思路,确定建设整座城市统一、分部门或其他的方式。3.0.8城市智慧水务应开展全过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定期评估监测数据及传输数据数量和质量,必要时应调整各部门的数据采集方案。4总体架构设计4.1 一般规定4.1.1 总体架构设计应遵循系统化、集约化、需求牵引、应用至上的设计原则。【条文说明】系统化:智慧水务应在统一框架下设计,兼顾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可分期建设实施。集约化:智慧水务设计应充分利用原有资源和共享已有信息资源,避免重复建设。需求牵引:从职能职责和业务需求出发,用数字化、智慧化手段为履职尽责赋能。应用至上:围绕业务部门需求,建设能用、好用、管用的系统平台,提升水务精细化管理水平。4.1.2 智慧水务总体框架一般由业务应用层、应用支撑层、数据处理中心、基础设施层和管理保障体系等组成,总体框架见图4.1.1。管理保障体系业务应用层决策支持公共服务业务管,理运维管理应用支撑层基础组件通用平台模型算;法组件管理台数据处理中心采集汇聚存储更新整合治理应用服务基础设施层物联感知网络通信I计算资源存储资源图4.1.1城市智慧水务总体框架图4.1.3 智慧水务设计应注重新技术运用,兼顾主流技术的演进性和终端使用的多样性,确保系统具备良好的实用性、先进性、开放性、可扩展性、用户友好性。4.2 业务架构4.2.1 根据各地水务业务管理职能和管理范围,面向水务管理的核心业务需求,全面梳理水务业务和流程,设计智慧水务的业务架构。4.2.2 业务架构一般为多层结构,宜从城市水务特点、政府职能职责、行业领域划分等维度进行层层细化与分解,覆盖城市供水管理、排水管理、水资源管理、水务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河湖管理、防洪排涝安全管理等方面水务基本业务。4.3 应用架构4.3.1 依据业务架构,结合现有应用系统建设现状,对智慧水务应用系统进行规划和设计。4.3.2 应用架构宜运用先进的信息系统设计思想,加强通用化、模块化、组件化设计,便于可扩展和集约化建设。4.3.3 应用架构宜包含决策支持、公共服务、业务管理、运维管理等方面的应用系统,支持不同角色用户的授权功能使用。4.3.4 智慧水务的核心业务管理系统宜包含城市供水管理、排水管理、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管理、防洪排涝安全管理、水务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的业务处理,以及信息查询和调度指挥等功能。4.4 数据与服务架构4.4.1 依据业务架构和应用架构,识别水务业务所依赖的数据资源,包括原始数据、分析处理数据等,规范数据流程。4.4.2 分析城市数据资源、相关角色和政策法规等数据共享环境,开展数据与服务架构设计,涉及数据采集汇聚、存储更新、共享交换、订阅发布、整合治理、分析处理、应用服务等方面的相关规则和机制。4.4.3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智慧水务数据中心设计宜与当地智慧城市、智慧水利等建设统筹规划、资源共享。4.4.4 模型算法宜作为特殊数据处理手段纳入数据与服务架构设计,可包括水行业专业模型和大数据分析模型,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应用领域、参数要求、存储和调用方式等。4.5 支撑技术架构4.5.1 支撑技术架构是从整体业务应用实现的角度,展现城市智慧水务从数据获取、分析处理、到用户呈现的技术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应用支撑平台、系统软硬件集成等内容。4.5.2 应用支撑平台应重点考虑支撑业务架构、应用架构、数据与服务架构的共性工具软件、通用开发平台、模型算法组件管理平台等内容。4.5.3 综合考虑水务部门已建或改建系统,设计系统软件集成方案,集成方式包括数据集成、功能集成、应用集成等方面。4.6 基础设施架构4.6.1 依据应用架构和数据架构,结合水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现状,进行基础设施架构设计,包括前端感知系统、网络通信系统、计算存储系统、实体环境等。4.6.2 前端感知系统应针对气象、水文、水质、工情、视频等监测信息,根据业务需求,应明确布点原则、监测要素、监测要求、布设密度、报送频率、设备类型、选型原则、供电方式、数据采集与传输方式等。4.6.3 网络通信系统应针对前端感知设备接入网、业务节点局域网、政务外网、工控专网、互联网、视频专网等不同网络特点和要求,应明确网络架构、组建形式、网络接入方式、设备选型原则、通信协议种类、安全保密方法等。4.6.4 根据业务节点规模、人员技术配备等因素,设计支持云计算、边缘计算等软硬件系统配置方案,满足设备与系统软件国产化应用趋势和要求。4.7 管理保障体系4.7.1 管理保障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标准规范、信息安全和运行维护等内容。4.7.2 在遵循国家、行业和地方水务信息化标准规范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水务管理特点,面向智慧水务建设需求,设计标准规范体系,可包含分类编码、传输交换、数据存储、图示表达、产品服务、建设管理、运行维护等内容。4.7.3 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从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和安全服务等维度进行安全设计,实现网络的全面保护。信息资源满足保密管理、涉密管理等相关要求。安全措施和要求参照本标准第十二章相关条款。4.7.4 运行维护体系应包含系统运维和人工运维。系统运维包括监测感知设备的运行维护、应用系统运行维护、数据与数据库运行维护、系统安全运维等,应规范报警方式、故障代码、设施编码、运维内容和处置手段、任务和工单系统等内容。人工运维应制定值班、巡检、维保、材料出入库、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4.7.5 建立智慧水务管理保障体系和智慧水务信息安全管理平台,涉密计算机和服务器不得连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5智能感知系统设计5.1 城市智慧水务监测内容及范围5.1.1 城市智慧水务监测内容宜包括原水、供水、污水、雨水、防汛排涝、水资源、水环境、水监管、水生态、水务政务等。5.1.2 城市智慧水务监测层级应根据监测管控目标,按照城市、片区、地块、用户等层级逐级划分,统筹供水、用水、节水、排水、防汛、水环境等涉水事务及“源网厂河湖”系统化管理监测需求。5.1.3 城市智慧水务监测范围应包括以下方面:1监测对象应为城市水务系统,如水源地、城市供水厂、城市污水厂、城市供水管网、城市排水管网、城市河湖、城市内涝等;2监测范围应包括运行参数、设施设备、人员物资、现场环境等;3水源地运行参数监测内容包括液位和水质;4城市供水厂运行参数监测内容包括流量、液位、压力和水质;5城市污水厂运行参数监测内容包括流量、液位和水质;6城市供水管网运行参数监测内容包括流量、液位、压力和水质;7城市排水管网运行参数监测内容包括雨量、流量、液位和水质,对于有压管道宜增加压力监测指标;8城市河湖运行参数监测内容包括雨量、流量、水位和水质;9城市内涝运行参数监测内容包括雨量、流量、水深和积水范围。5.2.1 雨量监测布点雨量站应均匀布设,平均单站控制流域面积见表5.2.10表5.2.1不同城市类型降雨量站布设密度表城市类型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站数100km210208-1541026【条文说明】根据城市水文监测与分析评价技术导则,降雨量观测规范(SL21-2015)o城市分类按常驻人口数量:特大城市人口N500万人;大城市150万人W人口500万人;中等城市50万人W人口V150万人;小城市人口V50万人。5.2.2 雨量监测设备选型1宜采用翻斗式雨量计或称重式雨量计;2雨量监测设备选型应根据现场工况、安全可靠性、经济性和技术可靠性综合考虑雨量监测;3应优先使用市电供电作为电源;4应具备本地储存和及时上传的功能,在晴天时采用睡眠模式,在降水过程中应按设置频率发送数据。【条文说明】翻斗雨量传感器满足水文自动测报系统技术规范(SL61)水文测报装置遥测雨量计(GB/T11831)、翻斗式雨量计(GB“11832)、城市水文监测与分析评价技术导则等国家标准要求。5.3液位监测5.3.1 液位监测布点1供水水源地包括的水源井、河道、水库、湖泊应布设液位监测占八、,2在河流、湖泊、渠道重要节点处和大中型泵(闸)站应布设液位监测点;3雨水管网的主干管和雨水排口宜设置液位监测;4城市易积水路段、地下隧道、地下立交等内涝风险区域应设置液位监测;5污水主干管、污水干管的跨行政区交界处,重点排水户排污口宜设置液位监测。5.3.2液位监测设备选型1江河、湖泊、水库、河口、渠道等水深变化比较大的场合宜采用气泡式液位计、雷达水位计或图像识别水位,有水位测井条件的应采用浮子式水计;2地下水水位自动监测宜采用压力式液位计或振弦式水位计;3供水系统液位计设备选型宜参照地下水水位监测设备选型要求;4排水管网监测设备应满足满管、非满管等各种工况的要求。液位变化较为平稳、液位不会满管或溢流、悬浮物和气泡少、不产生旋流、井室尺寸较大的情况下应采用超声波液位计或雷达液位计;5易积水路段、地下隧道、地下立交宜采用雷达式、超声波式液位计、激光液位计或电子水尺。1.1.1 监测1.1.2 流量监测布点1主要河流干支流交汇处应布设流量计,河道流量监测断面的布设应参照GB50179中的相关规定;2地下水流量监测应执行GB“51040及SL183的有关规定;3供水干管重要节点处应布设流量监测点,较大口径的枝状管网上宜布设流量监测站点;4污水干管接入污水主干管前、污水主干管接入污水处理厂前宜设置流量监测点;5污水主干管、污水干管的跨管理区交界处,重点排水户应设置流量监测点。1.1.3 流量监测设备选型1对城市河流、渠道、湖泊、水库的进出断面进行流量监测时,宜选用雷达流量计,并结合视频测流技术、多普勒超声波流量计;2国控或省控或考核断面流量监测宜采用超声波流量计,非核心断面流量监测可采用雷达流量计;3供水系统流量监测在过流介质较干净且管径较大(DN400以上)的管段,宜选用插入式超声波流量计或电磁式流量计;4排水系统流量监测在满管、非满管、明渠等流量测量环境下,尤其是测量含固体颗粒或气泡的流体时,宜选用多普勒超声波流量计;5排水系统流量监测在市政管网,尤其是埋深大于5米的管网,宜选用多普勒超声波流量计。1.1.1 监测1.1.2 水质监测布点1原水水质监测点布设应在取水口上游及周边影响取水口水质的河流断面布设水质监测点;【条文说明】参考CJJ/T271的相关规定。2地表水水质监测点布设应与水文测流断面一致,实现水质监测与水量监测的结合;【条文说明】参考HJ915的相关规定。3以地下水为主要供水水源的地区应布设水质监测点;【条文说明】参考HJ"164的相关规定。4供水管网的末端应设置水质监测点;5排水系统水质监测点布设原则应根据监测目标,考虑监测区域的现状和实际需求,采取在线监测与人工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管网关键节点、排口、污水厂进/出水口、排水系统重要设施(泵站、截流井、调蓄池)宜布设水质监测点。1.1.3 水质监测设备选型1水质监测指标应根据监测对象和监测目标进行设置;2水源地水质监测设备应采用电极法和化学法水质监测仪器;3河湖水质监测备宜采用化学法水质监测仪器;4供水厂进/出水口等重要节点,宜采用电极法和化学法水质监测仪器;供水系统其他节点,可采用光学法监测仪器;5调蓄池、泵站、污水厂进/出水口等重要节点,宜采用化学法水质监测仪器;排水系统其他节点,可采用光学法监测仪器。【条文说明】参考HJ/T91的相关规定。5.6视频监控5.6.1 视频监控布点1应优先考虑无遮挡、取电方便、接地条件好的位置布设;2对于采光条件比较差的场所,可设置红外夜视及红外补光或在监控点配置补光灯,在监控现场环境及设备不满足监控要求时开启周围的灯光;3布点宜参考水质和流量计布点原则,宜结合视频AI识别技术。5.6.2 视频监控设备选型1应支持GBT28181-2016>ONVIF等标准协议。2视频图像分辨率不低于720P,视频图像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内存卡存储时间不少于5天。6智慧水务ICT基础设施设计6.1 总体架构要求6.1.1 城市智慧水务ICT基础设施应采用中心、边缘、站点三级架构。总体架构如图6.1.1所示:站点IwwMiII水EII工flwIIas|一,要H:化窝站一Igigft|图6.1.1城市智慧水务系统ICT基础设施总体架构1城市智慧水务ICT基础设施应支持国产主流技术和架构,不限于芯片、服务器整机、网络设备、安全设备、云、操作系统、数据库、计算框架等内容;2城市智慧水务ICT基础设施应不因关键软件、硬件、器件的扩容、维护、替换影响整体业务运行性能或导致业务停用。6.2 智慧水务ICT中心基础设施6.2.1 智慧水务ICT中心基础设施应包含云基础设施和AI计算集群基础设施。622云基础设施应提供计算、存储、网络及安全服务。6.2.3 云基础设施计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虚拟主机服务、容器服务、裸金属服务、镜像服务、弹性伸缩服务等。6.2.4 云基础设施存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块存储服务、对象存储服务、弹性文件服务等。6.2.5 云基础设施网络服务应遵循GBT222392019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第三级安全要求。6.2.6 云基础设施网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虚拟私有云、安全组、VPN、虚拟防火墙、弹性IP、弹性负载均衡、NAT网关等服务。6.2.7 云基础设施应进行网络区域划分。网络区域应划分为核心业务区、公共服务区、互联网访问区及运维管理区,各个区域之间应采用双链路网络,保障通讯的高可用性。6.2.8 云基础设施的网络资源管理应将物理和虚拟网络资源形成资源池进行统一管理调度。6.2.9 云基础设施网络应采用网络虚拟化实现一个物理网络上模拟出多个虚拟网络。网络虚拟化包括网卡的虚拟化,物理网络设备的虚拟化,租户网络的虚拟化,以及网络功能虚拟化。6.2.10 基础设施网络应引入软件定义网络技术,支撑IT基础设施(包括计算、存储和网络)的大规模资源池化,提高网络扩展能力和可靠性。6.2.11 云基础设施网络应基于大数据分析技术和智能检测技术,对网络中不同业务的运行状态、服务质量,做到实时监控、主动运维。6.2.12 云基础设施网络宜采用智能无损技术实现业务零丢包。6.2.13 云基础设施安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库审计服务、安全态势感知服务、安全指数服务、密钥管理服务、数据加密服务、云防火墙服务、网页防篡改服务、云堡垒机、主机安全服务等。6.2.14 云基础设施应支持多种处理器架构的统一管理。云基础设施应优先使用城市政务云。6.2.15 云基础设施应支持Hadoop大规模并发处理数据库等大数据计算、存储组件及微服务框架、容器等组件的部署。6.2.16 AI计算集群应支持支持GPU芯片、国产AI芯片的使用;宜采用可组合的计算设备架构实现。AI计算集群应支持开源深度学习框架、国产Al计算框架的部署。6216Al计算集群应支持站点、边缘、中心协同部署,支持对接入的边缘基础设施、站点基础设施在中心侧集中管理、监控和运维;支持中心侧对边缘侧、站点侧进行管理的代理,并提供中心侧算法模型到边缘侧、站点侧进行部署、升级。6217Al计算集群应支持视频、图片、遥感影像等智能分析算法的深度学习和推理、城市水务模型的学习和推理。6.3 智慧水务ICT边缘基础设施6.3.1 智慧水务ICT边缘基础设施应支持物联感知数据的汇聚处理、分布式视频存储管理、边缘智能分析及工控系统的运行。6.3.2 智慧水务ICT边缘基础设施应支持支持电源管理、资源管理、应用管理、消息管理、运维监控等。6.3.3 智慧水务ICT边缘基础设施的计算能力、存储能力可按需扩充。6.3.4 智慧水务ICT边缘计算设施支持多样化的处理器架构,支持国际和国内主流NPU处理器。6.3.5 支持智慧水务ICT中心基础设施对智慧水务ICT边缘基础设施进行统一管理,支持智慧水务ICT中心基础设施上算法模型到智慧水务ICT边缘基础设施的部署、升级。6.3.6 智慧水务ICT边缘基础设施需提供政务外网、物联感知网、视频专网及控制专网。其中政务外网、物联感知网、视频专网相互之间逻辑隔离;政务外网、物联感知网、视频专网与控制专网物理隔离;控制专网与政务外网之间可通过网闸交换数据。6.3.7 智慧水务ICT边缘基础设施网络的关键节点原则上采用设备、链路冗余设计,确保通讯的高可靠性。6.3.8 智慧水务ICT边缘基础设施网络应具备一定的先进性,具备软件定义网络、IPV4、IPv6并存和智能运维的能力。6.3.9 智慧水务ICT边缘基础设施网络设备应具备VPN、网络切片等隔离能力,提供业务差异化质量保障的能力。6.3.10 智慧水务ICT边缘基础设施网络应符合GB/T22239-2019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应具备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及与网络设备进行协同联动处置闭环安全威胁的能力。6.3.11 智慧水务ICT边缘基础设施网络应具备智能化的运维能力,实现网络管理的精细化管理、控制和分析,如智能路径计算、流量调优、智能定界等能力。6.4 智慧水务ICT站点基础设施6.4.1 智慧水务ICT站点基础设施提供感知信息收集、计算和传输的载体。6.4.2 智慧水务ICT站点基础设施应支持水情、雨情、工情、水质、水量、液位、压力、图像等感知信息的收集。6.4.3 智慧水务ICT站点基础设施应支持接入控制技术,包括但不限于白名单、MAC地址认证、802.1x及数字证书等。6.4.4 智慧水务ICT站点基础设施应支持软件可定义,支持感知信息的按需计算。6.4.5 智慧水务ICT站点基础设施应支持多种通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固定网络、NB-IoT>LORa、2G、3G、4G、5G、微波及卫星等传输方式。6.4.6 智慧水务ICT站点基础设施应支持VPN等加密回传能力,宜支持国密算法。6.4.7 智慧水务ICT站点基础设施应支持IPv4IPv6双栈技术,有条件时宜支持IPV6单栈技术。6.4.8 智慧水务ICT站点基础设施宜支持物模型、MQTT等物联网技术的部署。6.4.9 智慧水务ICT站点基础设施宜支持智能业务按需在线部署;宜支持多算法并行能力;宜支持持续自适应学习能力;宜支持与智慧水务ICT边缘基础设施或ICT中心基础设施的协同。6.4.10 智慧水务ICT站点基础设施应支持制定灵活的电源管理策略,应具备休眠唤醒能力。6.4.11 智慧水务ICT站点基础设施应支持远程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应支持远程故障恢复,宜具备通过手机APP等进行近端巡检和运维能力。7数据中心设计7.1总体架构要求7.L1城市智慧水务数据中心应数据来源、数据处理、数据治理、数据应用四层架构。总体架构如图7.1.1所示:数据应用<><>模型和Jl法模板数据治理运城保障体系安全保障体系网络安全体系<><>数据挖掘数岖处理城市智慧水务数据中心<>数蛎来源其它数岖水务基砒数妪业务应用数据智皴管理数据图7.1.1城市智慧水务数据中心总体架构1数据中心设计应采用主流的数据中心技术和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