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保险合同条款.ppt
广外大经贸学院 张靓芝 2005,第五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一、保险的基本原则(补充了解)二、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1.海运保险人承保的风险、损失和费用 2.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险别与条款 3.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三、我国陆空邮运输货物保险四、保险实务 1.投保 2.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的计算 3.保险单据 4.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广外大经贸学院 张靓芝 2005,保险的基本原则(了解),1.最高诚信原则(Principle of utmost good faith):指被保险人在订立合同之前必须尽量把他所知道的或按商业习惯他所应当知道的有关保险对象的重要事项(material fact)向保险人申报与陈述,而不得有任何隐瞒或不真实。否则保险合同不能成立。重要事项指一切可能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以及估定保险费率高低的有关情况。下列情况未经保险人询问,被保险人可以不必申报与陈述:(1)关于减少风险的任何情况;(2)保险人所知道的或可以推定为知道的任何情况;(3)保险人表示不必告知的任何情况;(4)按照合同规定或法律惯例的规定,无须告知的情况。,广外大经贸学院 张靓芝 2005,保险的基本原则(了解),2.可保利益原则(Principle of insurable interest):可保利益指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有的某种合法的经济利益,亦为法律所承认的某种利害关系。可保利益原则指被保险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才能同保险人订立有效的保险合同,才能在保险标的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从保险人处取得损失赔偿。若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可保利益,则保险合同在法律上无效。海运保险合同签订时不要求被保险人具有可保利益,仅要求在保险标的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要求损失赔偿时具有可保利益。,广外大经贸学院 张靓芝 2005,保险的基本原则(了解),3.赔偿原则(Principle of indemnity):指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应按照保险合同条款的规定履行赔偿责任,但保险人的赔偿金额不能超过投保金额或被保险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保险人的赔偿不应使被保险人因保险赔偿而获得额外利益。在等(足)额保险中,保险赔偿应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在超额保险中,保险赔偿不应超过实际损失;在不足额保险中,保险赔偿不应超过投保金额和实际损失;若发生部分损失,保险人应该根据投保金额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的比例对损失进行赔偿,即赔偿额(保险金额/保险标的实际价值)X损失金额,保险的基本原则(了解),4.近因原则(Principle of proximate cause):近因指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最直接的原因,它不一定指时间上最近,而指造成损失最有效果。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须判断承保的风险与保险标的损失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从而确定保险标的所受的损失是否应得到保险赔偿。保险人一般只对承保风险与保险标的的损失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的损失负赔偿责任,而对于不是直接由承保风险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此即近因原则。,广外大经贸学院 张靓芝 2005,指被保险人(Insured,卖方或买方)就其所发运的货物按一定金额向保险人(Insurer,即保险公司)投保一定的险别,并缴纳保险费。投保后,保险人出具保险单,若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承保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应按照其出具的保险单上的规定给予投保人经济上的补偿。,名词解释,货物运输保险,广外大经贸学院 张靓芝 2005,海洋运输货物保险,1.海运保险人承保的风险、损失和费用2.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险别与条款3.英国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第五章,广外大经贸学院 张靓芝 2005,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范围,A.风险:1.海上风险(Perils of the sea)2.外来风险(Extraneous Risks)B.海上损失(Marine losses)C.海上费用(Marine Charges),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一般外来风险,特殊外来风险,全部损失,救助费用,施救费用,部分损失,广外大经贸学院 张靓芝 2005,海上风险,海上风险包括:1)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Natural Calamities)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类不可抗拒的非一般自然力量所造成的灾害,例如恶劣气候、雷电、海啸、洪水、等。2)意外事故 意外事故(Fortuitous Accidents)是指由于偶然原因造成的损失,例如船舶搁浅、触礁、碰撞、爆炸等。,广外大经贸学院 张靓芝 2005,外来风险,外来风险包括:1)一般外来风险:由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称为一般外来风险,如,偷盗、破碎、雨淋、受潮、受热、发霉、串味、玷污、短量、渗漏、钩损、锈损等。2)特殊外来风险:由于政治、军事、国家法令、政策及行政措施等特殊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称为特殊外来风险。例如战争、罢工等。,广外大经贸学院 张靓芝 2005,海上损失,1)全部损失(Total Loss)简称全损,是指在运输过程中,整批货物或不可分割的一批货物的全部灭失或等同于全部灭失。全部损失可以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2)部分损失(Partial Loss)指被保险货物的一部分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和灭失,一般可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两类。,海上损失按照损失的程度不同,可分为:,广外大经贸学院 张靓芝 2005,全部损失,全部损失具体可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实际全损(Actual Total Loss)指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完全灭失,或者受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的使用价值;或被保险人对保险货物的所有权已无可挽回地被完全剥夺;或者载货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时期仍无音讯。推定全损(Constructive Total Loss)指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受损后并未全部灭失,但是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施救、整理、修复所需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货物在目的地的完好状态的价值。,广外大经贸学院 张靓芝 2005,共同海损,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简称为G.A.)指载货船只在航行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发生了威胁到船、货和其他财产等方面共同安全的风险时,船方为了维护船货的共同安全,使航行得以继续完成,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造成的特殊损失或支付的额外费用。造成共同海损最主要的原因是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还有其他原因,例如船员不适应途中某地气候而生病,使船无法继续航行等。,广外大经贸学院 张靓芝 2005,共同海损成立的必要条件,A.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B.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船、货各方共同面临的。C.所支付的费用必须是额外的(是船舶运营所应支付费用以外的费用),是为了解除危险造成的。D.所采取的救助措施必须是有意识的、合理的,牺牲具有特殊性。“有意识的”指共同海损的发生必须是人为的、经过人的周密计划的,不是意外的;“合理的”指在采取共同海损行为时,必须符合当时实际情况的需要,并能在节约的情况下能较好地解除危及船、货双方的危险。E.共同海损所做的牺牲必须是有效的,即经过抢救之后,船或货的全部或部分应该安全抵达目的港。,广外大经贸学院 张靓芝 2005,共同海损的分摊,由于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是为了使船、货免于遭受损失而做出或支付的,因此,应该由船方、货方等各获救方按获救比例分摊。这种分摊一般都称为共同海损的分摊(G.A.Contribution)。,广外大经贸学院 张靓芝 2005,单独海损(Particular Average),单独海损(简称PA)是指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发生的,仅仅涉及到船或货单方面利益的损失。例如,由于触礁使船体部分撞坏,但船仍可航行。又如,由于暴风雨使海水入舱,货物受潮发霉变质等。单独海损仅涉及某一方面的利益,因此,由遭受损失的一方单独负担。,广外大经贸学院 张靓芝 2005,施救费用和救助费用,1.施救费用(Sue and labour charges):指在被保险货物遭受承保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或其受让人等,为了避免或减少损失,采取各种抢救或防护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2.救助费用(Salvage charges):指在被保险货物遭受承保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有效的救助措施,由被救方给救助人的一种报酬。,第五章,广外大经贸学院 张靓芝 2005,Risk,Perils of the sea,Extraneous Risks,Natural Calamities,Fortuitous Accidents,Common,Special,Total Loss,Partial Loss,Actual Total Loss,Constructive Total Loss,General Average,Particular Average,Loss,Charge,Sue and labor charges,Salvage charges,广外大经贸学院 张靓芝 2005,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险别与条款,我国的货物运输保险险别,按照能否单独投保可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类。一、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别与条款:1.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F.P.A.)保险公司承保的主要责任范围:1)自然灾害造成的全损或推定全损;2)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3)意外事故发生前后由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4)施救费用、救助费用以及共同海损的分摊额等。,广外大经贸学院 张靓芝 2005,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别与条款,2.水渍险(With Particular Average,W.P.A.或W.A.)保险公司承保的主要责任范围:平安险承保范围+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即货物投保水渍险后,保险公司对于海上风险(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导致的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都承担赔偿责任。3.一切险(All Risks,A.R.)保险公司承保的主要责任范围:“水渍险承保范围”+“一般外来原因造成的损失”,广外大经贸学院 张靓芝 2005,关于C.I.C.的特别说明,1.保险公司承保责任范围的大小顺序:一切险 水渍险 平安险 2.保险公司规定的除外责任:(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造成的损失;(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3)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5)属于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及其除外责任。,广外大经贸学院 张靓芝 2005,关于C.I.C.的特别说明,3.投保人应根据货物的特点、运输路线等情况选择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中的任一种险别投保。4.保险责任起讫期限:仓至仓条款 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 5.基本险的索赔时效:自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起算,最多不超过两年。,广外大经贸学院 张靓芝 2005,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附加险别与条款,1.一般附加险 保险公司负责承保一般外来风险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具体险别参见教材。2.特殊附加险 保险公司负责承保特殊外来风险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具体险别参见教材。注意:战争险下,保险公司仅仅承保水上风险。,广外大经贸学院 张靓芝 2005,英国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一、伦敦保险业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的险别:I.C.C.(A)险,基本险别,可单独投保;I.C.C.(B)险,基本险别,可单独投保;I.C.C.(C)险,基本险别,可单独投保;战争险(Institute War Clause-Cargo),基本险别,可单独投保;罢工险(Institute Strikes Clause-Cargo),基本险别,可单独投保;恶意损害险(Malicious Damage Clause),附加险别,不能单独投保。,广外大经贸学院 张靓芝 2005,ICC对各险别的承保风险的规定,A险采用一切风险减除外责任的方式;B险采用列明风险的方式;C险采用列明风险的方式,只对重大意外事故所致损失负责,对非重大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所致损失均不负责。承保范围大小:C险 B险 A险。投保A险后无须加保恶意损害险。在投保B或C险的情况下,必要时可以加保恶意损害险。,广外大经贸学院 张靓芝 2005,我国陆空邮运输货物保险的险别与条款,一、我国陆上运输货物保险的险别与条款二、我国航空运输货物保险险别与条款三、我国邮政包裹运输保险险别与条款,第五章,广外大经贸学院 张靓芝 2005,我国陆上运输货物保险的险别与条款,一、基本险:1.陆运险(相当于海运保险中的“水渍险”)2.陆运一切险(相当于海运保险中的“一切险”)3.陆上运输冷藏货物险(专门险,也是基本险)二、附加险:陆上运输货物战争险 三、保险人责任起讫:基本险采用“仓至仓”条款(到达最后卸载的车站后以60天为限),附加险只承保运输工具上的风险(若不卸,以48小时为限)。,广外大经贸学院 张靓芝 2005,我国航空运输货物保险险别与条款,一、基本险:1.航空运输险(相当于水渍险)2.航空运输一切险(相当于一切险)二、附加险:航空运输货物战争险三、保险人责任起讫:基本险采用“仓至仓”条款(如未到达约定仓库或储存处所,最后卸载地卸离飞机后满30天为止),附加险只承保运输工具上的风险(不卸,满15天为止)。,广外大经贸学院 张靓芝 2005,我国邮政包裹运输保险险别与条款,一、基本险:1.邮包险 2.邮包一切险 二、附加险:邮包战争险三、基本险下,保险人的责任起讫:自被保险邮包离开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点寄件人的处所运往邮局时开始,直到被保险邮包运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邮局发出到货通知书给收件人当日午夜起算满15天为止,在此期间邮包一经递交至收件人处所时,保险责任即行终止。,广外大经贸学院 张靓芝 2005,路是脚踏出来的,历史是人写出来的。人的每一步行动都在书写自己的历史。吉鸿昌,一个人应该养成信赖自己的习惯,即使在最危急的时候,也要相信自己的勇敢与毅力。拿破仑,成功的第一个条件是真正的虚心,对自己的一切敝帚自珍的成见,只要看出 同真理冲突,都愿意放弃。斯宾塞,广外大经贸学院 张靓芝 2005,Ch.5,Cargo Insurance Practice,1.Effecting Cargo Insurance2.Amount Insured and Premium3.Insurance Documents4.Insurance Clause in S/C5.Insurance Claim,广外大经贸学院 张靓芝 2005,投保(Effecting Cargo Insurance),1.当事人:掌握各贸易术语合同的投保人及被保险人2.投保方式:(1)出口货物一般采用逐笔投保的方式(2)进口货物:经常进口货物的企业多用预约保险方 式,不经常进口货物的企业可用逐笔投保方式。3.投保险别(Insurance Cover)和投保金额(Amount Insured)的选择:考虑货物的性质、包装、运输路线、停靠港口、运输季节及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等。若买卖合同中有具体规定,投保人必须按合同的规定投保。,广外大经贸学院 张靓芝 2005,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的计算(Amount Insured and Premium),1.保险金额:指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也是保险人计算赔偿金额和保险费的基础。它一般包括货价、运费、保险费以及预期利润等,所以在国际贸易中,保险金额通常需要在发票金额的基础上增加一定的百分率,该比率即投保加成率。2.保险金额的计算公式:保险金额=CIF或CIP价(1+投保加成率)3.合同中使用CFR/CPT/FCA/FOB时,应先将合同价格转换为CIF或CIP价格。,广外大经贸学院 张靓芝 2005,4.办理投保时先填写投保单,然后交付保险费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如按CIF或CIP价投保,计算公式为:保险费=CIF或CIP价(1+投保加成率)保险费率 按其他贸易术语做国际贸易时,计算保险费之前应注意应当先把贸易价格换算为CIF价或者CIP价。,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的计算(Amount Insured and Premium),广外大经贸学院 张靓芝 2005,保险单据(Insurance Documents),1.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即大保单,它是最规范、使用最广的一种保险单据(背面载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2.保险凭证(Certificate of Insurance):即小保单,其正面条款与大保单的正面条款基本相同,并注明承保货物按照大保单上所列全部条款及本证所列特定条款负责;但背面没有具体的保险条款。3.联合凭证(Combine Certificate):在进出口商的商业发票上注明承保险别、金额及保险编号等,并由保险公司盖章的一种保险单据。它是一种将发票和保险单相结合的、比保险凭证更简化的保险单据。,广外大经贸学院 张靓芝 2005,保险单据(Insurance Document),4.预约保险单(Open Policy Insurance):又称预约保险合同,是被保险人(一般为进口人)与保险人之间订立的总合同。凡属预约保险单规定范围内的进口货物,一经起运,保险公司即自动按预约保险单所订立的条件承保。5.批单(Insurance Endorsement(rider)):保险单出立后,投保人如需要补充或变更其内容时,可根据保险公司的规定,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经同意后保险公司即出一种凭证,注明更改或补充的内容,这种凭证即为批单。,广外大经贸学院 张靓芝 2005,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特殊说明,保险单的转让:无需取得保险人的同意,也无需通知保险人。即使在保险标的发生损失后,保险单仍然能被有效转让。2.原则上讲,保险人承保的是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保险单据的出单日期不得迟于运输单据所列货物装船或发运或承运人接受监管的日期。因此,办理投保手续的日期也不得迟于货物装运日期。注意有例外,广外大经贸学院 张靓芝 2005,案例,我国某公司按CFR条件向英国出口一批货物,该公司于当年8月2日10时装船完毕,立并即以电传通知了买方。买方于当日17时向所在地保险公司投保英国条款A险。而实际上货物于当日15时在公海上着火,该批货物已全部被焚(买方在投保险时对此并不知情)。问:这种投保之前遭受的损失,保险公司是否 负责赔偿?,广外大经贸学院 张靓芝 2005,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Insurance Clause in S/C),1.明确由哪一方负责投保。2.若卖方为买方利益买保险(以CIF、CIP成交时),或者买方委托卖方代办保险,应明确规定投保金额、险别、保险单据、按什么保险条款投保以及保险费由哪一方负担,并规定保费的支付时间和方法;如果没有规定,卖方按照惯例投保险。3.在保险条款中应避免使用“通常险”、“惯常险”或“海运保险”等笼统的规定方法。,广外大经贸学院 张靓芝 2005,保险条款举例,the seller has to procure insurance as per Ocean Marine Cargo Clauses of the Peoples Insurance Company of China dated Jan.1.1981.Insurance Cover:With Particular AverageAmount Insured:CIF value plus ten percentInsurance Policy:.,其他例子参考教材P86,Insurance:,广外大经贸学院 张靓芝 2005,保险索赔与理赔,1.损失通知和货损检验;2.向承运人等有关方提出索赔;3.采取合理的施救和整理措施;4.备妥索赔单证,及时提出索赔。,进出口货物发生属于保险范围内的损失后,被保险人应履行的索赔手续有:,广外大经贸学院 张靓芝 2005,1.无免赔率的规定:不论损失程度,保险公司均 予以赔偿。2.有免赔率的规定:(1)损失程度未超过免赔率,保险公司不赔偿;(2)如果超过免赔率,则分为两种情况:A.相对免赔率:不扣除免赔率全部予以赔偿;B.绝对免赔率:扣除免赔率,只赔超过部分。(PICC采用绝对免赔率的做法),对于易碎和易短量货物的保险索赔,应了解是否有免赔率的规定:,广外大经贸学院 张靓芝 2005,损失的种类:案例1,某载货船舶在航行途中突然触礁,致使部分货物遭到损失,船体个别部位的船板产生裂缝,急需补漏。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船长决定修船,为此,将部分货物卸到岸上并存仓,卸货过程中部分货物受损。事后统计这次事故造成的损失有:(1)部分货物因船触礁而损失;(2)船舶因为触礁而遭受的损失;(3)卸货费用、存仓费用及卸货过程中货物的损失。问:从上述各项损失各属于什么性质的损失?,广外大经贸学院 张靓芝 2005,损失的种类:案例2,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的途中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定往舱中紧急灌水灭火。后来火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船长决定雇用拖轮将货船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事后调查,这次事件造成的损失有:(1)1000箱货物被火烧毁;(2)600箱由于灌水灭火而受到损失;(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4)拖轮费用;(5)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长、船员的工资。从上述各项损失的性质看,哪些属于单独海损,哪些属于共同海损?,广外大经贸学院 张靓芝 2005,损失的种类:案例3/4,3.海轮的舱面上装有1000台拖拉机,航行中遇大风浪袭击,450台拖拉机被卷入海中,海轮严重倾斜,如不立即采取措施,则有翻船的危险,船长下令将余下的550台拖拉机全部抛入海中。请问:这1000台拖拉机的损失属于何种性质?4.有一台精密仪器价值15000美元,货轮在航行途中触礁,船身剧烈震动而使仪器受损。事后经专家检验,修复费用为16000美元,如拆为零件销售,可卖2000美元,而将该仪器运抵目的港的运费还需3000美元。问该仪器所受损失属于何种损失?,广外大经贸学院 张靓芝 2005,投保和索赔,5.我某公司以CIF条件出口一批丝绸。合同签订后,买方发来电传,称合同规定的目的港最近常发生暴乱,要求我方办理保险时加保战争险。请问我方对此应如何处理?6.我方按CIF条件出口瓷器一批,投保平安险,在装船时有10箱因吊钩脱钩而落海。问这一损失是否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我方该如何处理?,广外大经贸学院 张靓芝 2005,保险索赔,7.我方按CIF条件向中东某国出口一批货物,根据合同投保了水渍险,附加提货不着险,但在海运途中,因两伊战起轮船被扣押,而后进口商因提货不着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问结果将如何?8.我方按CIF出口冷冻食品一批,合同规定投保平安险加战争、罢工险。货到目的港后适逢码头工人罢工,港口无人作业,货物无法卸载。不久货轮因无法补充燃料以致冷冻设备停机,等到罢工结束,该批冷冻食品已变质。问这种由于罢工而引起的损失,保险公司是否负责赔偿?,广外大经贸学院 张靓芝 2005,保险索赔,9.我方按CIF条件出口大豆1000吨,合同规定投保一切险加战争险,罢工险。货卸目的港码头后,当地码头工人便开始罢工。在工人与政府的武装力量对抗中,该批大豆有的被撒在地面,有的被当作掩体,有的丢失,总共损失近半。问这种损失保险公司是否负责赔偿?10.某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已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该船抵达目的港开始卸货时,当地突然发生武装冲突,部分船上货物及部分已卸到岸上的货物被毁。问保险公司应如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