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收益证券第二章.ppt
第2章,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货币市场:是短期债务工具(期限为1年以下)交易的金融市场。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和票据市场构成了我国货币市场的主体。我国其他的货币市场还包括:国债回购市场、大额可转让存单市场以及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债券市场。资本市场:1年和1年以上的长期债务性工具和优先股票交易市场。,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一级市场也称发行市场,是组织新证券发行业务的市场。一级市场是政府或企业发行固定收益证券以筹集资金的场所。二级市场也称流通市场,是买卖已发行的证券的市场。当固定收益证券持有人想将未到期的固定收益证券提前变现时,需要在二级市场上寻找买主将证券销售出去。债券一经认购,即确立了一定期限的债权债务关系,但通过债券流通市场,投资者可以转让债权。,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是证券市场交易的固定场所,证券的买卖双方(或他们的代理人和经纪人)在交易所的一个中心地点见面并进行交易。场外交易市场是在证券交易所以外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我国债券场外交易市场主要包括金融机构柜台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发行方式,私募又称不公开发行或内部发行。是指面向少数特定的投资人发行证券的方式。公募又称公开发行,是指发行人通过金融机构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广泛地发售债券。,债券发行过程中的承销,代销是指债券发行人委托承销业务的金融机构(又称为承销机构或承销商)代为向投资者销售债券。包销是指发行人与承销机构签定合同,由承销机构按一定价格买下全部债券,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价款一次性付给发行人,然后承销机构按照略高的价格向公众投资者销售。,我国国债的发行方式,定向发售承购包销公开招标,承购包销,承购包销方式目前主要应用于不可上市流通的凭证式国债的发行。它是由各地的国债承销机构组成承销团,通过与财政部签订承销协议来决定发行条件、承销费用和承销商的义务,并由其负责在市场上转售,未能售出的余额均由承销团认购,因此是带有一定市场因素的国债发行方式。承购包销方式实质上是以承购包销协议确定承销人包销数额与承销条件的发行方式。,公开招标发行,公开招标发行是指通过招标的方式来确定国债的承销商和发行条件。承销商按照财政部确定的当期国债招标规则,以竞标方式确定各自承销的国债份额及承销成本,财政部则按规定取得发债资金。根据发行对象的不同,招标发行可分为缴款期招标、数量招标、价格招标和收益率招标三种形式,价格招标,价格招标主要是在贴现国债的发行中使用,按照投标人所报买价自高向低的顺序中标,直至满足预定发行额为止。如果中标规则是“荷兰式”,那么所有中标价格中的最低价格为当期国债的承销价格,中标的承销机构都以相同的该承销价格来认购中标的国债数额;如果中标规则是“美国式”,那么承销机构分别以各自出价来认购中标数额。,当面值为100元、总额为200亿元的贴现国债招标发行时,若有A、B、C、D四个投标人,各自的出价和申报额如下表所示。,收益率招标,收益率招标方式多适用于附息国债的发行,此时国债发行的标的是收益率。按照投标人所报收益率自低向高的顺序中标,直至满足预定发行额为止。收益率招标同样可分为“荷兰式”招标和“美国式”招标两种形式,原理与上述价格招标类似。如果是荷兰式招标,当标的为利率时,最高中标利率为当期国债的票面利率;当标的为利差时,最高中标利差为当期国债的基本利差。如果是美国式招标,全场加权平均中标利率为当期国债的票面利率,承销机构分别以各自出价来认购中标数额。,价格形成方式和市场结构,1、直接交易市场(direct search market)2、经纪市场(brokered market)3、交易商市场(dealer market)-做市商market maker4、拍卖市场(auction market)-连续市场和集合市场(continuous and periodic auctions),客户委托单驱动和交易商报价驱动,依形成价格的直接主导力量,债券市场可分为客户委托单驱动(customer-driven)市场和交易商报价驱动(dealer-driven)市场。前者是指成交价是由买卖双方直接决定的,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成交价形成过程中只是作为经纪人发挥作用,使得市场整体交易更平稳、顺畅。沪深证券交易所属于客户委托单驱动市场;后者是指交易商提出买卖报价,其他投资者根据交易商提出的买卖价格与该交易商进行交易。目前,我国债券的场外交易市场也采用交易商报价驱动制度。,决定做市商买卖差价的因素,成本价格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厚度-信息不对称,债券交易方式,现券买卖:是指交易双方以约定的价格转让债券所有权的交易行为,即一次性的买断行为。现券买卖是债券交易中最普遍的交易方式。债券买卖双方对债券的成交价达成一致,在交易完成后立即办理债券的交割和资金的交收,或在很短的时间内办理交割、交收。回购交易,债券回购交易,是一种债券作抵押品的短期融资行为。债券回购交易是指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的同时就约定于未来某一时刻按照现在约定的价格双方再进行反向交易的行为。,债券回购交易(续),回购交易中买卖双方按照约定的利率(年收益率)和期限,达成资金拆借协议,由融资方(债券持有人、资金需求方)以持有的债券作抵押,获取一定时期内的资金使用权,回购期满后归还借贷的资金,并按照事先约定支付利息;融券方(资金的供给方)则在回购期间内暂时放弃相应资金的使用权,同时获得融资方相应期限的债券抵押权,并于到期日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相应利息,归还对方抵押的债券,封闭式回购和开放式回购,根据回购期内作为抵押的债券是否可以动用,债券回购交易进一步分为封闭式回购和开放式回购。前者是指在回购期间回购双方都不能动用用作抵押的债券。后者是指在回购期内,抵押债券归融券方所有,融券方可以使用该笔债券,只要到期有足够的同种债券返还给融资方即可。目前我国债券回购业务的券种只限于国债和金融债券。,债券评级,债券评级就是由独立的私人机构对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评级。债券评级的对象是信用风险而不包括其他类型风险,如利率风险等。债券评级是针对公司发行的某种特定的债券进行的,而不是对发行债券的公司进行评级。,债券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