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签标识解读.ppt
食品标签标识相关标准的解读与监管应对,2,目录页,标准解读,背景和意义,监管应对,目 录,LOGO,新标准解读,背景和意义,监管应对,1,社会状况及需求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十一)中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第三节 标签、说明书和广告第六十七条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九条):第六十八条 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LOGO,新标准解读,背景和意义,监管应对,1,社会状况及需求背景,第六十九条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第七十条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的事项,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第七十一条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第七十二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食品。,LOGO,新标准解读,背景和意义,监管应对,1,社会状况及需求背景,第一百二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LOGO,新标准解读,背景和意义,监管应对,1,社会状况及需求背景,意义:,一是引导、指导消费者购买食品,向消费者承诺。二是生产者和经销者的需要,扩大宣传。三是出口和国际食品行业技术交流的需要。四是食品监管的需要,为市场管理和监督提供执法依据。,LOGO,新标准解读,背景和意义,监管应对,2,我国目前食品标签管控状况,食品标识管理规定,GB 7718,GB 28050,GB 13432,各产品标准,GB 29924,保健食品标识规定,保健食品标识管理办法,LOGO,第 11 页,新标准解读,背景与意义,监管应对,一、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GB 7718-1987GB 7718-1994GB 7718-2004,二、标准框架,1、范围适用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和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不适用于为预包装食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提供保护的食品储运包装标签、散装食品和现制现售食品的标识。,一是生产者直接或通过食品经营者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而是既提供给消费者,也提供给其他食品生产者的预包装食品。,一是生产者提供给其他食品生产者的预包装食品;二是生产者提供给餐饮业作为原料、辅料使用的预包装食品。,二、标准框架,2、术语和定义(7个)预包装食品: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食品标签: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配料: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存在(包括以改性的形式存在)于产品中的任何物质,包括食品添加剂。生产日期(制造日期):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或灌装日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保质期: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规格: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预包装食品时,对净含量和内含件数关系的表述。主要展示版面: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上容易被观察到的版面。,二、标准框架,3、基本要求(11条)3.1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3.2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3.3应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封建迷信、色情、贬低其他食品或违背营养科学常识的内容。3.4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3.5不应直接或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3.6不应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3.7不应与食品或者其包装物(容器)分离。,二、标准框架,3.8应使用规范的汉字(商标除外)。具有装饰作用的各种艺术字,应书写正确,易于辨认。3.9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3.10 一个销售单元的包装中含有不同品种、多个独立包装可单独销售的食品,每件独立包装的视频标识应当分别标注。3.11若外包装易于开启识别或透过外包装物能清晰地识别内包装物(容器)上的所有强制标示内容或部分强制标示内容,可不在外包装物上重复标示相应的内容;否则应在外包装物上按要求标示所有强制标示内容。,二、标准框架,4、标示内容4.1 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内容 一般要求、食品名称、配料表(配料的定量标示)、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日期标示、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其他标示内容(辐照、转基因、营养标签、质量等级)4.2 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内容4.3 标示内容的豁免:饮料酒(酒精度10%)、食醋、食用盐、固态食糖、味精免除保质期。4.4 推荐标示内容:批号、食用方法、致敏物质5、其他6、附录(3个)最大表面面积计算方法、食品添加剂标示形式、部分标签项目的推荐标示形式(净含量和规格、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三、一般必须标注项1.食品名称应在标签的醒目位置,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选用标准中规定的名称,或等效名称;无标准规定的名称时,应使用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名称;误导时(创新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商标名称等),邻近部位标示真实属性名称;不得利用色差字号迷惑消费者。如:“橙汁饮料”、“巧克力夹心饼干”,1.1、产品名称为繁体字或外文(不符合GB7718-2011中3.8条)1.2产品名称未在醒目位置清晰标示真实属性专用名称(不符合GB7718-2011中4.1.2.1条)1.3、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不符合GB7718-2011中3.4和3.5条);1.4、名称和净含量不在同一展示版面(不符合GB7718-2011中4.1.5.5条);,2.配料表引导词:配料或配料表。(原料)单一原料的产品仍须标“配料表”如:单一原料的果酱(不加任何添加剂)、水果干制品、食用菌(木耳、蘑菇)、100%果蔬汁等等;各配料递减排列,不能加“等”字,加入量不超过2的配料可不按递减顺序排列复合配料,加括号标明原始配料;当有国标、行标时,加入量25,不需标示;挥发性配料不需标示、加工助剂不需标示 如:饼干(水)可食用的包装物,标明原始配料 如:胶囊、糖果糯米纸,食品添加剂应标示其在GB2760中的通用名称。复合配料(25%)中含有的食品添加剂,若符合带入原则且在最终产品中不起工艺作用,则不需要标示类别归属名称 植物油、香辛料、淀粉、胶姆糖基础剂、果脯蜜饯、食用香精香料,3.配料定量标示 标签上特别强调一种或几种特别有价值、有特性的配料(成分),或配料(成分)的含量较低或无时,应标示所强调配料的添加量,这就是配料的定量标示。食品名称中提及的某种配料或成分而未在标签上特别强调,不需要标示该种配料或成分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例如:巧克力饼干,4.净含量、规格和固形物含量应由净含量、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组成。与食品名称标示在同一展示版面上规定了计量单位(g、kg;mL/ml、L/l)和字符最小高度冷冻水产品、畜禽肉制品须标示加水冷冻前的“净含量”固液两相,且固相为主时,沥干物(固形物)的含量质量或质量分数表示同一预包装内含独立相同预包装,应标示数量eg 净含量:400g(4*100g;或内装4块),5.制造者(经销者/分装者)的名称和地址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依法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委托加工联系方式应标示以下至少一项内容:电话、传真、网络联系方式等,或与地址一并标示的邮政地址。进口:原产国的国名(或地区名)和在中国依法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6.生产日期(包装/灌装日期)和保质期日期标示应标示所在包装物的具体部位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按年、月、日的顺序标示日期大包装含有多个单件预包装的保质期由企业依据杀菌方式、包装容器性能,通过定期保藏试验确定酒精度在10%vol 以上的酒类、食醋、食用盐、味精、固态食糖可免除标“保质期”。7.产品标准号产品所执行的标准代号(不包括进口预包装食品),8.质量等级如在产品执行的标准中,有质量等级规定的,就应该标示质量等级。如:酿造酱油、茶叶、芝麻油等等9.产地10.贮存条件11.辐照食品辐照食品、辐照配料12.转基因食品,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2号2008-09-01公布,(总局2009年第123号令)第123号令修订。适用范围:国内生产(含包装)、销售的食品的标识标注和管理。标注内容:名称、产地、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净含量、配料清单、标准、质量等级和加工工艺、许可证编号及QS、警示说明等。食品标识的标注形式:不得分离、标注在最小销售单元、内含多个独立包装、清晰醒目、中文、字体高度。法律责任,与GB 7718的不同,两者都要执行,GB 7718是强制性国家标准,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除了相关规定,在第四章中对违反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和GB7718等食品相关标识规定的责任处罚做出了规定。两者规范的主体不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范的主体是“预包装食品”的标签,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主体是所有食品的标签,非“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也须遵守此规定。规定中第七条必须标识产地(标注到地市级)的规定在通则中未明确。,规定中强调必须标识“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而通则中规定要标识“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第八条第(四)对分装食品“应当标注分装者的名称及地址,并注明分装字样”的规定通则中未明确;规定第十三条除了按产品标准规定应标注“质量等级”外,增加了“食品执行的标准明确要求标注食品的加工工艺的,应当相应地予以标明”规定。规定第十四、十五条规定了QS的标注和混装非食用物警示标注的内容,通则中未明确。,规定第十六条对于四种应当标注中文说明的情形,通则中只对“辐照食品”和“转基因食品”有相应规定,而对“医学临床证明对特殊群体易造成危害的”和“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等规定,应当标注其他中文说明的”两种情形未明确说明。规定第十八、十九条罗列了七种不得标注、四种严禁标注的内容,通则中在“4 基本要求”中有原则性规定,但未一一明确。规定第二十六至三十九条是罚则,通则中没有罚则。,LOGO,新标准解读,背景与意义,监管应对,1,GB 28050-2011,LOGO,新标准解读,背景与意义,监管应对,1,背景,当前,我国居民存在着不可忽视的营养不平衡问题,如钙摄入量普遍不足,缺铁性贫血,2亿人超重,6000多万人肥胖,高血压和血脂异常的疾患人数均为1.6亿人,4000万人血糖异常等。同时,成年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正显示出低龄化的趋势。这说明随着我国经济和食品工业迅速发展,我国居民营养状况并未得到同步改善,反而呈现结构复杂和总量放大两方面的特点。,我国消费者健康状况,LOGO,新标准解读,背景与意义,监管应对,1,背景,营养成分与健康,LOGO,新标准解读,背景与意义,监管应对,1,术语及定义,营养素 食物中具有特定生理作用,能维持机体生长、发育、活动、繁殖以及正常代谢所需的物质,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及维生素等。营养成分 食品中的营养素和除营养素以外的具有营养和(或)生理功能的其他食物成分。各营养成分的定义可参照GB/Z21922食品营养成分基本术语。核心营养素 营养标签中的核心营养素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营养标签 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营养标签是预包装食品标签的一部分。,LOGO,新标准解读,背景与意义,监管应对,2,范围及豁免,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上营养信息的描述和说明。本标准不适用于保健食品及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的营养标签标示。,2、豁免产品生鲜食品,如包装的生肉、生鱼、生蔬菜和水果、禽蛋等;乙醇含量0.5%的饮料酒类;包装总表面积100cm2 或最大表面面积20cm2 的食品;现制现售的食品;包装的饮用水;每日食用量10 g 或10 mL 的预包装食品;其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可以不标示营养标签的预包装食品。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如果在其包装上出现任何营养信息时,应按照本标准执行。,LOGO,新标准解读,背景与意义,监管应对,3,营养标签包括哪些内容?,LOGO,新标准解读,背景与意义,监管应对,3,营养标签的内容,一、营养成分表,标有食品营养成分名称、含量和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百分比的规范性表格。,LOGO,新标准解读,背景与意义,监管应对,3,营养标签的内容,项目名称,强制标示内容 1+4:能量和四大核心营养素 进行了声称的成分(条件):营养声称或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强化的营养成分(条件):使用营养强化剂 反式脂肪酸(条件):配料含有或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氢化和(或)部分氢化油脂,如人造奶油、起酥油和代可可脂选择性标示内容 维生素 矿物质名称、顺序按表1所示。当标识GB14880和卫生部公告的营养强化剂时,排列顺序位于表1营养素之后。,LOGO,新标准解读,背景与意义,监管应对,3,营养标签的内容,LOGO,新标准解读,背景与意义,监管应对,3,营养标签的内容,含量,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含量应以每100 克(g)和(或)每100 毫升(mL)和(或)每份食品可食部中的具体数值来标示。当用份标示时,应标明每份食品的量。份的大小可根据食品的特点或推荐量规定。表达单位:可选择表格中的中文或英文,也可以两者都使用。修约间隔:修约值的最小数值单位。修约可按四舍五入,也可按GB/T 8170。“0”界限值:原则:当某食品营养成分含量低微,或其摄入量对人体营养健康的影响微不足道时,应标示“0”的数值。符合“0”界限值时,含量应标示为“0”。当每份食品含量符合“0”界限值时,也要同时符合每100g或100ml的“0”界限值。,LOGO,新标准解读,背景与意义,监管应对,3,营养标签的内容,LOGO,新标准解读,背景与意义,监管应对,3,营养标签的内容,营养素参考值(NRV),定义:专用于食品营养标签,用于比较食品营养成分含量的参考值。使用目的:用于比较和描述能量或营养成分含量的多少,使用营养声称和零数值的标示时,用作标准参考值。使用方式:为营养成分含量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数;指定NRV%的修约间隔为1,如1%、5%、16%等。计算:NRV%=,LOGO,新标准解读,背景与意义,监管应对,3,营养标签的内容,LOGO,新标准解读,背景与意义,监管应对,3,营养标签的内容,能量的NRV%=,=19%,LOGO,新标准解读,背景与意义,监管应对,3,营养标签的内容,二、营养声称,降低疾病风险声称,LOGO,新标准解读,背景与意义,监管应对,3,营养标签的内容,含量声称:描述食品中能量或营养成分含量水平的声称。声称用语包括“含有”、“高”、“低”或“无”等。,LOGO,新标准解读,背景与意义,监管应对,3,营养标签的内容,比较声称:与消费者熟知的同类食品的营养成分含量或能量值进行比较后的声称。声称用语包括“增加”和“减少”等。所声称的能量或营养成分含量差异必须25%,LOGO,新标准解读,背景与意义,监管应对,3,营养标签的内容,做为参考食品的条件必须符合以下三点:是普通食品或具有一般代表性、且被消费者熟知。是同类食品或同种食品。如“普通牛奶”可作为声称“增加维生素D牛奶”的参考食品,“普通面包”可作为“增加膳食纤维面包”的参考食品等。被比较的营养素含量不是异常的食品。这里强调正常或天然状态、常规加工过程。如果被比较的食品是特殊加工的,造成的营养素含量过高或过低,则会导致做出错误的减少或增加25%的判断。,LOGO,新标准解读,背景与意义,监管应对,3,营养标签的内容,含量声称,比较声称,LOGO,新标准解读,背景与意义,监管应对,3,营养标签的内容,营养声称:“低、少”术语4类,LOGO,新标准解读,背景与意义,监管应对,3,营养标签的内容,“高、增加”的声称 3类,LOGO,新标准解读,背景与意义,监管应对,3,营养标签的内容,含量声称的标准用语和同义语,备注:“少油”仅用于低脂肪的声称“瘦”仅指畜肉类和禽肉类“脱脂”仅指乳品类,LOGO,新标准解读,背景与意义,监管应对,3,营养标签的内容,比较声称的标准用语和同义语,LOGO,新标准解读,背景与意义,监管应对,3,营养标签的内容,三、功能声称,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某营养成分可以维持人体正常生长、发育和正常生理功能等作用的声称。CODEX:健康声称包括三种: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其他成分功能声称 减少慢性病发生危险性声称,LOGO,新标准解读,背景与意义,监管应对,3,营养标签的内容,能量或营养成分含量符合含量声称或比较声称的要求,有公认的科学依据,并具有NRV值,不得有影响人类心理和行为的声称,不得有关于疾病预防、治疗、治愈的声称,根据食品选择附录D中的一条或者多条声称的标准术语,中国营养标签功能声称标准术语:1个能量,22个营养成分,60条标准用语,对功能声称用语使用不应进行任何形式的删改、添加和合并,LOGO,新标准解读,背景与意义,监管应对,3,营养标签的内容,中国营养标签功能声称标准术语:1个能量,22个营养成分,60条标准用语,LOGO,新标准解读,背景与意义,监管应对,3,营养标签的内容,营养标签示例,LOGO,新标准解读,背景与意义,监管应对,3,营养标签的内容,标签上其它声称,模糊声称:模糊声称:如健康的-N-3脂肪酸相当声称:相当于一个桔子的VITC暂没有发展的声称:食物状态声称:天然的,新鲜的,新鲜冷冻的语言多样表达:淡(少盐,lite),轻,等不是此范围的原料声称:如巧克力饼干,奶酪面包,无xx口味声称:清凉,菠萝味酸奶,等.其它如不上火等其它关于信仰 清真耐受过敏,LOGO,新标准解读,背景与意义,监管应对,4,营养标签格式,附录B规定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的6种格式。应选择其中的一种进行营养标签的标示。,LOGO,第*页,新标准解读,背景与意义,监管与检测,4,营养标签格式,GB 1343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1、范围 适用于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的标签(含营养标签)。2、术语和定义 特殊膳食用食品:为满足特殊的身体或生理状况和(或)满足疾病、紊乱等状态下的特殊膳食需求,专门加工或配方的食品。这类食品的营养素和(或)其他营养成分的含量与可类比的普通食品有显著不同。,GB 1343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a)婴幼儿配方食品:1)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 2)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和 幼儿配方食品3)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GB 25596-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 b)婴幼儿辅助食品:1)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2)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 1077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c)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涉及的品种除外);GB 2992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d)除上述类别外的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包括辅食营养补充品、运动营养食品,以及其他具有相应国家标准的特殊膳食用食品)。,GB 1343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3、基本要求应符合GB7718的规定,还应符合以下要求:不应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应符合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相应产品标准中标签、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不应对 06 月龄婴儿配方食品中的必需成分进行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13种)、矿物质(13种),4、强制标示内容4.2 食品名称:只有符合定义的食品才可使用“特殊膳食用食品”或相应的描述产品特殊性的名称。4.3 能量和营养成分的标示:应以“方框表”的形式标示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以及相应产品标准中要求的其他营养成分及其含量。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中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含量应以每 100 g(克)和(或)每 100 mL(毫升)和(或)每份食品可食部中的具体数值来标示。能量或营养成分的标示数值可通过产品检测或原料计算获得。,GB 1343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4.4 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 应标示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的食用方法、每日或每餐食用量,必要时应标示调配方法或复水再制方法。应标示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的适宜人群。对于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适宜人群按产品标准要求标示。4.5 贮存条件4.6 标示内容的豁免 当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的最大表面面积小于 10 cm2 时,可只标示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5、可选择标示内容5.1 能量和营养成分占推荐摄入量或适宜摄入量的质量百分比5.2 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含量声称5.3 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功能声称,GB 1343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还要关注产品标准中的标签要求:例如GB 10765-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1、营养素和可选择成分含量标识应增加“100千焦(100kJ)”含量的标示。2、标签中应注明产品的类别、婴儿配方食品属性(如乳基或豆基产品以及产品状态)和适用年龄。3、可供6月龄以上婴儿食用的配方食品,应标明“6个月龄以上婴儿食用本产品时,应配合添加辅助食品”。4、婴儿配方食品应标明:“对于06月的婴儿最理想的食品是母乳,在母乳不足或无母乳时可食用本产品”。5、标签上不能有婴儿和妇女的形象,不能使用“人乳化”、“母乳化”或近似术语表述。,GB 1343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LOGO,第40页,新标准解读,背景与意义,监管应对,我们如何应对?怎么查标签?,LOGO,第41页,新标准解读,背景与意义,监管应对,1,怎么查?,首先,看是什么类型食品:散装?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进口食品?然后,看是哪一类食品,其产品标准是否对标签有单独规定?如有无质量等级标示?有无加工方式标示?有无警示语?最后,对照GB 7718,看产品名称、配料表、日期标示、生产企业信息、标准代号、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许可证号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LOGO,第41页,新标准解读,背景与意义,监管应对,1,怎么查?,Step 1 范围?表头?格式?强制性标示(顺序、突出)?单位?修约?日期?,LOGO,第42页,新标准解读,背景与意义,监管应对,1,怎么查?,GB 19298-2014,当包装饮用水中添加食品添加剂时,应在产品名称的邻近位置标示“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等类似字样。包装饮用水名称应当真实、科学,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包装饮用水。包装饮用水的产品名称不得标注“活化水”、“小分子团水”、“功能水”、“能量水”以及其他不科学的内容。,饮料酒,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1.不准将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标注为固态法白酒。2.使用食用酒精勾调的白酒(液态法白酒),其配料表必须标注食用酒精、水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不得标注原料为高粱、小麦等。3.以固态法白酒(不低于30%)、食用酒精等勾调而成的白酒(固液法白酒),其配料表必须标注使用的液态法白酒或食用酒精等内容,不能仅标注为高粱、小麦等。4.不准虚假标注产品执行标准和配料表等强制标示内容,不准生产无标识、标识不全或标识信息不真实的白酒,不准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调味品,糕点:GB 7099-2003,产品的单位包装上要标明冷加工或热加工。,GB 1354-2009 大米,按食用品质大米籼米(四级)、粳米(四级)、籼糯米(三级)、精糯米(三级)优质大米籼米、粳米、籼糯米、精糯米(各三级),LOGO,第 43 页,新标准解读,背景与意义,监管应对,2,事例,LOGO,第 43 页,新标准解读,背景与意义,监管应对,2,事例,LOGO,第 43 页,新标准解读,背景与意义,监管应对,2,事例,LOGO,第 44 页,新标准解读,背景与意义,监管应对,2,事例,LOGO,第 45 页,新标准解读,背景与意义,监管应对,2,事例,LOGO,第 46 页,新标准解读,背景与意义,监管应对,2,事例,LOGO,第 48 页,新标准解读,背景与意义,监管与检测,3,检测和分析,LOGO,第 49 页,新标准解读,背景与意义,监管与检测,3,计算法步骤,检测和分析,LOGO,第 50 页,新标准解读,背景与意义,监管与检测,3,检测和分析,LOGO,第51页,新标准解读,背景与意义,监管与检测,3,检测法注意事项,样品代表性(来源、测定次数?)检测机构的资质恰当的测定方法结果表达的合理性首选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GB 5009、GB5413其他国标方法或行业、地方标准国际组织方法,如AOAC,ISO检测方法-营养素定义、术语、表达一致性,检测和分析,LOGO,第 52 页,新标准解读,背景与意义,监管与检测,3,检测和分析,能量=蛋白质17+脂肪37+碳水化合物17+乙醇29+有机酸13+膳食纤维8蛋白质(g/100g)=总氮量(g/100g)蛋白质折算系数碳水化合物=总质量-蛋白质-脂肪-水分-灰分-膳食纤维=淀粉+糖,LOGO,第 53 页,新标准解读,背景与意义,监管与检测,3,检测和分析,要完成一个标签需检测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