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与实务曹石林.ppt
解读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与实务曹石林,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囯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其他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囯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囯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囯招标投标法,财政部令1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8号令的调整范围,政府采购法的调整范围包括货物、工程、服务三种采购行为政府采购法第四条规定,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18号令的调整范围:货物、服务招标投标行为,18号令内容,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招标 第三章 投标 第四章 开标、评标与定标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共六章90条 结构是能和招标投标法保持一致的,尽量保持一致。以使以后操作比较方便。,政策导向和目标,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目标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自主创新节能采购本国货物(工程、服务)政策,自主创新具体操作,标准(目录认证)市场准入(降低门槛)评审时给予优惠(价格折扣、加分、优先等)配套政策:预算管理、评审方法、合同管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审批非公开招标方式(设区的市、州)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省)建立评标专家库认定中标无效处理供应商投拆合同备案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招标程序,招标委托资格预审(邀请招标)招标文件编制及发售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函对外发售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组成及专家确定,投标、公开开标与评标,评标报告招标结果公布,质疑、投诉处理发出中标通知书签定经济合同注:程序正义优先于结果正义强制性规定必须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发布18#-17,媒体: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内容: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9号令)18号令:涉及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资格预审公告、变更公告、评标结果公告、投标人不良记录、取消采购代理资格、投诉处理、取消评委资格等。,邀请招标的条件采法-29,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邀请招标的程序18#-4,15,邀请招标方式的审批邀请招标信息的发布(7W)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提交(3W)投标人的确定(合格中随机,不能评分、投票、指定)注:时间:7W+3W+审査D+20D,政府采购法非公开招标方式审批(采购金额)公开发布信息投标人随机确定,招标投标法非公开招标方式审批(项目性质),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邀请书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知(包括预审方式)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附件:(应涵盖如下内容:法人资格、资质等级、注册及财务状况、履行类似项目业绩、其它要求的内容等),公开招标能否资格预审?,法律沒有禁止,但程序上没有设计如果采用评分、投票、指定供应商,则变相改变了“邀请招标方式”的程序,公开招标公告内容18#-17,招标采购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招标文件的十项法定内容18#-18,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包括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 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标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招标文件的作用,反映采购人的需求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评委评标的依据采购代理机构回复质疑和财政部门处理投诉的依据之一采购人和供应商签订合同的依据之一采购人验收的依据之一 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招标文件-1)投标邀请的主要内容,招标公告的内容,(招标文件-2)投标须知的主要内容,招标中重要名词的定义和解释等招标、投标程序介绍及要求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与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要求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方法,定标原则和有关注意事项,(招标文件-3)合同主要条款,合同的通用条款合同中重要名词的定义和解释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运输、保险、验收程序付款条件、程序以及支付的规定履约保证金的数量、货币及支付方式不可抗力因素延误赔偿和处罚程序合同中止程序解决争端的程序和方法适用法律的规定有关税收、专利的规定等。,特殊合同条款对“合同的通用条款”的补充及说明交货条件质量保证履约保证金的具体金额和提交方式验收的具体程序保险的具体要求付款方式和货币要求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具体要求对一般合同条款的增减等附件,(招标文件-4)技术规格及要求,采购项目名称、项目背景(工作条件、使用环境)、用途、数量采购项目的技术性能要求(含功能要求、配置参数)供货范围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要求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招标文件-5)评标方法、标准,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性价比法评标因素及权值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或废标),(招标文件-6)投标文件组成(格式要求),投标函(承诺,有效期,保证金等)投标报价表、分项报价表两个证明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招标文件-7)特别內容,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特点:“,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现状:招标文件基本不提质疑、投诉时:中标无效?,例(招标文件合法性),招标文件“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五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期少于五个日历日的,应征得各投标人的同意”法律规定:不少于15日结果:无论投标人是否同意,短于法定时间,招标文件的修改圴无效,招标文件内容的一致性,同一问题的多次描述,或描述不完整投标人须知、技术参数、商务条款、评标方法、标准合同特殊条款与合同一般条款条款正文与附件及附录图纸与规定,后续图纸与以前提供的图纸 招标文件:以谁为准,谁优先,否则就会出现多个判断。否则废标,实质性要求的两种描述,不接受任何偏差 如“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任何偏离和保留”较少采用,有条件地接受偏差实质性条款:法定无效投标条款约定无效投标条款,法定无效投标条款法律、法规的的要求: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8号令第五十六条其他与招标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约定无效投标条款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资格条件某些合同条件某些技术参数 其他,无效投标内容,例(法定无效投标),如: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产品须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否则将为无效投标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3C)的产品目录范围内,应提供相关认证文件。否则将为无效投标,例(约定无效投标),如:重要技术指标(标注符号)的一项不满足将为无效投标一般技术指标负偏离X项(含X项)及以上,则为无效投标交货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将为无效投标付款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将为无效投标,技术支持资料问题,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有关政府部门或检测机构合法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文件制造商出具的证明函(投标文件所述产品参数与产品印刷资料不一致时)目的:避免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虚假投标 需要“技术支持”,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指定品牌问题18#-6,2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定货物的品牌、服务的供应商和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 对品牌二种错误认识:品牌=产品的技术规格或需求 品牌知名度=产品的质量和性能优劣度,例(指定品牌),钢琴采购招标文件指定四个品牌:雅马哈、波斯顿、鲍得温、卡瓦依A公司独家代理:波斯顿、鲍得温、卡瓦依 雅马哈品质和价位不具备竞争性中标:A公司代理的卡瓦依牌质疑、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赔偿,备选方案18#-20,备选方案必须是招标文件允许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招标文件必须载明备选方案的评审标准和处理办法。招标文件:如何提交、如何报价、如何评审?同哪个方案签合同?,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一般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定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联合投标18#-34,资格条件:一般规定:(釆购法第二十二条),各方圴具备特定条件:至少一方具备(可就低不就高)特定条件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得组成多个联合体投标不得即参与联合体,又独立投标,供应商数量计算及评标,一个制造商授权多家代理商投标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多家系统集成商使用同一家制造商产品作为其系统集成产品一部分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是否允许、如何计算投标人数量、如何评标?,如何计算投标人数量涉及废标和投标人串标问题 原则:有利于竞争和避免投标人违法行为(串标)例:(财办库200338号)由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家供应商计算 复函(27号令)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13号令)两家以上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为同一家制造商或集成商生产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对两家以上集成商使用同一家制造商产品作为其集成产品一部分的,按不同集成商计算,招标文件售价18#-23,招标文件售价不得以招标采购金额作为确定招标文件售价依据,投标保证金18#-36,37,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百分之一形式: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等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未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逾期退还:加付商业贷款利率上浮20%后的资金占用费,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8#-27,28,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澄清与修改及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不通知,或不发公告,或时间不足的后果:澄清与修改及变更无效,分包18#-33,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只有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才可以分包投标人如需中标后分包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 与采购法第48条不一致,评标专家的确定18#-45,48,从同级或上一级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标专家对技术复杂、专业性极强的采购项目,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同意,可以采取选择性方式确定,评标专家确定的禁止18#-45,比例:评标委员会为五人以上单数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数额在3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专家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回避:与项目有关及曾参与前期咨询的专家、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评标委员会的职责18#-44,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义务18#-49,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评审专家的回避119-26,18#-77,评审专家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不回避的后果:“废标”或“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结果无效”,有利害关系的解释119-26,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举例)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况,评标委员会的裁量权,前提:具有评标资格(专家来自政府采购专家库、采购人代表;回避)法律的赋予:独立评标(目的是限制采购人的裁量权和扺制外部干预)法律的限制:按法律、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评标(评标的裁量权)延伸:招标文件、程序的合法性、责任?,评标的责任18#-44,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责任:评委未按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评标 评委评标结果有明显不合理或不正当倾向的 误导评委评标行为或无正当理由干预评标,开标18#-38,40,4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投标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拒收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采购代理机构责任,例(投标截止与开标),6月19日(招标公告)、7月9日(投标截止)、7月11日(开标)7月9日(仅A、B两份投标文件),变更公告(A、B未告之)7月20日 开标(变更)质疑 投诉(延长、重新招标?)延长 15日,告之;截止后 重新招标 20日,例(投标截止),争议“北京时间”与“当地时间”迟到的投标文件经所有己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监管人签字认可接收监管部门按30#73-9罚1.5万元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0.5+滞纳金8),算术错误修正18#-4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评标内容,是否满足采购需求技术、商务(合同)是否具有履约能力或提供履约能力证明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评标方法18#-50,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性价比法,评标方法的适用条件,最低评标价法 适用于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项目(技术简单或技术规格、性能、制作工艺要求统一的项目)综合评分法 适用于技术复杂或技术规格、性能、制作工艺要求难以统一的项目 性价比法 适用于非价格因素难以量化的项目,评标方法的适用条件(经验),最低评标价法 适用于单台、单机或简单的服务项目)综合评分法 适用于生产线、系统或复杂的服务的项目 性价比法 适用于单台、单机的项目,最低评标价法18#-51,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评)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价=投标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非实质性要求响应存在着偏差 评标价=投标报价+价格修正“价格要素”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多种描述,最低评标价法: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18#)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但不能对技术参数的偏差修正价格(12#)最低评标价法:可根据招标文件约定,修正价格(13#)相同处: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低于成本修正价格,释义,最低评标价法(最低投标价法)调整内容:非实质性要求(商务、技术;漏项)调整方式:价格调整(加价)调整原则:招标文件约定操作注意:审查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用加价的方式调整到一个平台上比较,具体操作,最低评标价法(商务部国际招标、世、亚行的做法)调整内容:非实质性的商务和技术条款或参数缺项、漏项调整方式:价格调整(加价)调整原则:非实质性的商务和技术条款或参数:定额或百分比缺项、漏项:其他投标人的最高价操作注意:审查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加价,内容不一致的调整到一致非价格因素不得调整优于不减价,综合评分法18#-52,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主要因素: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综合评分法权值规定18#-52,价格:货物为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六十服务为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服务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限价)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当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综评1-技术评分的内容,技术方案(合理性、可靠性、先进性)技术参数、设备配置(响应与偏差)运行、技术服务、备品备件科技创新、环保节能、支持民族工业其他,综评2-商务评分的内容,投标人的实力(财务、装备、技术)业绩、信誉、获奖商务(合同)响应与偏差(交货期、培训、质保期、售后服务等)其他,综评3-价格评分的内容,基准价的定位(财库20072号)加分、减分的计算规则,综评4-响应程度评分的内容,细微偏差合格性完整性算术修正,技术、商务、响应比较的原则,可量化的因素分区间评分如:一个业绩得2分,两个业绩得4分如:一个细微偏差扣2分,两个扣4分不便量化,但可比较的因素分优劣评分(自由裁量权)如功能:优(1基础分值)良(O.8基础分值)一般(0.6基础分值)差(0.4基础分值),价格比较的惯例(基准价的选择),低价优先的规定典型图示,平圴价优先的惯例典型图示,价格分,投标报价,基准价(最低价),得分,基准价(平圴价),得分,价格比较的惯例(基准价的选择),鼓励高价特点:价格得分的高低与投标报价的高低不成比例典型图示,价格分,投标报价,价格比较的惯例(基准价的选择),复合价的惯例特点:甄别异常报价或采用其他价格方式合成基准价,性价比法18#-53,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除价格因素以外的其他各项评分因素(包括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的汇总得分,并除以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商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评标总得分B/N,例(最低评标价法一),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重要技术指标()的一项不满足将导致废标。一般技术指标单项每负偏离5及以上,或一般技术指标负偏离6项及以上,则导致废标缺项、漏项:按该项其他投标人的最高价加价无效投标其他条款:(实质性符号、约定废标3项、偏差的范围项数6、内容-5),例(最低评标价法二),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重要技术指标()的一项不满足将导致废标。一般技术指标每负偏离一项,评标价增加投标总价的1。若一般技术指标负偏离6项及以上,则导致废标缺项、漏项:按该项其他投标人的最高价加价无效投标其他条款:(实质性符号、约定废标2项、偏差的范围6、调整规则+1),例(综合评分法),技术响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0分;技术参数有负偏离,每负偏离一项减3分,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0分;负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每延期一周交货减3分,业绩情况(2004年以来):4t/h及以上燃气锅炉数量8台10分;4t/h及以上燃气锅炉数量每减少1台减1分,.企业资信状况:有银行的资信证明得5分,无得0分;有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得5分,无得0分价格计算公式:W=(Cminc)A权值:,例(无评标标准),招标文件关于评标方法、标准规定“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价格权值30,技术权值50,商务权值20”高价中标,引起质疑、投诉、诉讼 评标标准在开标时公布,或在评标时仅告之评委,例(综合评分法),低于财政预算 3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0-65分分析:1、价格评分不提倡竞争2、其他评分无因素、标准,完全依赖于“自由裁量权”,例(无评标标准),技术响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0-20分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5-10分业绩情况(_年以来):5-10分信誉:0-10分资信状况:0-10分 什么条件下该得多少分,没有具体评审标准(一种投标响应对应的是分值区,而不是固定分值),高价中标的原因,一般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弱化价格作用。基准价采用“平均价优先”,并做了“技术”处理(缩小报价得分间差距,减少价格因素的作用)滥用自由裁量权。评标因素设计中评委的“自由裁量权”项目过滥,分值过多高价中标已引起社会及政府注意,列入研究的问题之一,评标程序18#-54,投标文件初审。结论合格或不合格资格性检查-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检查-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编写评标报告 注意: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有效投标人,评标程序示意图,资格性(资格)符合性(响应)检査,不合格,无效投标,合 格,有效投标,比较与评价(最低评标价、综合评分、性价比),澄清18#-54,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范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形式:评标委员会:书面形式(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投标人: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限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过程中的限制18#-55,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但法律、法规有要求的,可以按法律、法规规定评标不得放宽、增加、取消废标或无效投标条款不得调整评分分值,无效投标18#-56,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四条圴渉及招标文件,废标(重新采购)18#-57,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程序缺陷采购方式审批信息发布时间(等标期、修改、)评标委员会组成招标文件缺陷岐视供应商或实行差别待遇非法影响当事人间串通,行贿、受贿或接受不当利益干预其他法律中的禁止事项(“应当”、“不得”行为),供应商不足三家(含响应)18#-43,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报告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照以下原则处理:招标文件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经同意后采取非招标方式采购 招标文件及程序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应予废标,并责成依法重新招标注意:投标截止后审批风险、采购风险,确定中标次序的规则18#-54,最低评标价法: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性价比法:按商数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商数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商数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报告18#-54,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评标方法和标准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评标结束后的工作18#-59,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的权力及义务,采购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采购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采购程序进行采购编制采购预算、采购计划,提出采购需求依法选择采购代理机构(通用)参加评审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组织验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工作人员向其指定的供应商进行采购,中标结果公告18#-62,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公告内容:招标项目名称 中标供应商名单、价格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招标采购单位的名称和电话在发布公告的同时,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公告而不是公示,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的调整18#-60,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供应商救济制度,询问质疑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设计供应商救济制度的目的,充分体现保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而规定的程序 本着提高效率和息讼止争的原则,鼓励供应商采取询问、质疑的方式来解决其申诉的问题,但不得妨碍供应商进一步通过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方式获得救济国际惯例,质疑采法-5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事项的分类与责任,分类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划分责任违法 1、影响或可能影响中标结果 2、不影响中标结果工作差错(审查不严、计算错误),质疑内容,招标文件的合法性招标程序的合法性评标结果的合法性评标委员会组成的合法性,目前质疑的主要问题,招标文件存在岐视性、限定性条款招标文件重要内容前后不一致高价中价的问题(主要综合评分)两个合格性(供应商、投标内容)的证明问题评委回避或不公平的问题程序的问题,质疑事项的处理,供应商书面撤销质疑的,质疑终止质疑事项不成立,书面答复,有理、有据质疑事项成立,需变更中标供应商的,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定后,书面答复?公告(19#-8)重新评标(复评、复议、复核)政府采购没有法律依据评委有义务配合答复质疑事项评错了只能“中标无效”,监管部门认定,答复,供应商质疑问题答复依据主张(结论),例(负责任?),“来函收到。来函中所提问题请直接与有关部门联系。”,招标文件质疑答复,开标前存在岐视性、限定性条款:变更招标文件,推迟开标时间开标后存在岐视性、限定性条款:1、不影响或可能影响中标结果:解释清 楚 2、影响或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按18#-71,76处理,招标程序质疑答复,程序不合法,结果自然不合法则及时改属18#-68,影响或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按18#-71,76处理影响公正,废标,评标结果质疑答复18#-63,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依法答复:维持原评标结果 1、无过错 2、不影响或可能影响中标结果(供应商原因除外)“中标无效”?根据不同的行为主体分别处理(18#-71;74、77)变更中标人、重新采购需经财政部门认定,对供应商质疑的看法,是法律规定的供应商救济制度有理、有据地处理质疑,以免上升为投诉采购代理机构、评委的责任意识,在程序上落实严惩违法违规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委,思考题,某顶目中标信息公告后,未中标供应商提出质疑,中标供应商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怎样做?查,是否属实 属实,划分责任:评标过程过错;中标供应商违法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违法行为看过错或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中标无效需报同级财政部门认定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公布结果,或重新采购。,投诉18#-63,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投诉处理18#-63,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撤回-终止投诉处理;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属实-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法律责任主体及行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三条投标人:第七十四条中标人:第七十五条评标委员会及工作人员: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三条财政部门: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第七十九条,处罚方式,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分,通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取消资格、赔偿、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负责实施,投标人违法行为18#-74,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违法行为18#-77,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在知道自己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后至评标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供应商的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在评标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的,“明显不合理”释义,是指评委的评审行为虽合法且在其裁量权限范围内,但不适当,到了具有普通道德水平的人均能认为不当程度,且自身不能合理说明其理由主要表现为:畸高畸低,即投标人的投标响应与评委的评价极不相称同责不同罚或过罚颠倒,在同等情况下不同对待,或在不同情况下同等对待,例(同责不同罚),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经理资质证、职称证、学历证书复印件A公司:项目经理职称、学历证书复印件B公司: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书复印件该项评委评分:A公司计0分;B公司计满分B公司中标而被投诉监管部门作出:中标无效,重新招标,评委一年内不得参加评标,延伸-对“明显不合理”的限制,取消评委评分对同一投标人评分严重不一致或同一品牌规格产品评分严重不一致取消推荐中标人资格推荐中标人的价格高于其他投标人一定幅度推荐中标人的技术分低于其他投标人一定幅度综合评分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一种投标响应对应一个固定分值,不得对应分值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法行为后果18#-68,69,对行为主体处罚:行政、民事、刑事对采购项目(影响或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时):未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终止招标活动,依法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供应商已经确定但采购合同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给采购人、投标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评委成员违法行为后果18#-74,77,供应商(投标人)1、对行为主体处罚:行政、民事、刑事 2、对采购项目:直接导致“中标无效”评标委员会成员 1、对行为主体处罚:行政、民事、刑事 2、对采购项目:影响或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时,中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与法律后果18#-82,认定:由同级或上级财政部门认定法律后果:应当依照本办法(18#令)规定从其他中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或者依照本办法重新进行招标,中标无效的其他法律后果,采购人与投标人签订了合同的,合同无效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还应该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重新评标,采购法第73-2条:从合格的中标、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18#令第82条: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从其他中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或者依照本办法重新进行招标招标法第64条: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27#、13#、30#两法区别:中标人-投标人,重新招标(采购)情形18#-57,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之一: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供应商投诉后,监管部门认定投诉事实成立时,其他,协议供货采购和定点供应商必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进口机电产品进行招标投标的,按照国家有关办法执行使用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进行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按贷款协议执行紧急采购和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不适用本办法,其他的特点,电子招标文件发布与效力(第19条)招标文件计价原则、依据(第23条)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第36、37条)开标延期及处理(第28条),财政部令19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监督和管理19#-5,6,财政部负责确定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的基本范围和内容,指定全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省级财政部门负责确定本地区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的范围和内容,可以指定本地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确定应当公告的政府采购信息的范围和内容指定并监督检查公告政府采购信息的媒体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必须公告政府采购信息19#-8,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招标业务代理机构名录招标投标信息,包括公开招标公告、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公告、成交结果及其更正事项等财政部门受理政府采购投诉的联系方式及投诉处理决定财政部门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公告的其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招标公告的内容19#-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 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供应商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的内容19#-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及资格审查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中标公告的内容19#-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项目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 求及合同履行日期定标日期(注明招标文件编号)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采购信息更正公告的内容19#-1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投诉处理决定公告的内容19#-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日期投诉人名称及投诉事项投诉处理机关名称处理决定的主要内容,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不良行为公告19#-14,应当包括当事人名称、事由、处理机关和处理结果等内容,采购无效 19#-31,招标投标信息中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公告的信息不真实,有虚假或者欺诈内容,财政部令20号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投诉的原因20#-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不认真、不负责无理、无据,不能说服回避,不纠正确有其理不懂法律,不理解采购文件,误解无理确有其理,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供应商投诉管理20#-3,财政部负责中央预算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供应商投诉事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级预算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供应商投诉事宜,供应商投诉20#-6,实行实名制有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投诉书的主要内容20#-8,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的条件20#-10,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不符合投诉条件处置20#-11,投诉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投诉人修改后重新投诉投诉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转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