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标准器具管理办法》宣贯.ppt
国防科工委计量考核办公室 徐晓梅,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标准器具管理办法,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标准器具管理办法(简称标准器具管理办法,下同),是国防科技工业计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下同)的配套规章,国防科工委以科工法2002222号文件发布,并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为了更好地理解和贯彻标准器具管理办法,特编写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标准器具管理办法宣传提纲及条文解释。,一、制订标准器具管理办法的目的与意义,二、制定标准器具管理办法的依据和基本原则,三、标准器具管理办法的编制过程,四、标准器具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说明,五、条文解释,主要内容,计量标准器具广泛应用于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生产、服务的各个方面,是国防科技工业计量保证的物质基础和技术基础。在国防科技工业计量体系中处于相当重要的地位。要确保国防科技工业产品质量,必须要确保计量标准器具量值的准确一致。依据法制管理要求,计量标准器具管理是计量依法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一、制定标准器具管理办法的目的、意义,为加强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标准器具的管理,保证量值传递与量值溯源准确可靠,根据暂行规定,制定了标准器具管理办法。此规章的颁布、实施,为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标准器具依法管理和依法监督提供了具体的实施依据。,制定标准器具管理办法的依据是暂行规定第四章“计量标准器具”及相关条款。在编制过程中,有关内容参考了原国防科工委1992年10月28日发布的国防计量标准器具管理办法。,二、制定标准器具管理办法的依据和基本原则,制定标准器具管理办法遵循了以下基本原则:,1、协调一致的原则。为使国防军工计量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暂行规定协调一致,变革原国防计量技术机构分三个等级模式,有利于技术机构走向市场,建立必要和有效的量值传递网络和溯源渠道。,标准器具管理办法吸取了原国防计量标准器具管理办法中对计量标准装置管理有效的内容;同时依据暂行规定和国防科技工业计量工作的实际状况,增加了新的内容。对各计量测试研究中心、专业计量站和区域校准实验室建立的校准装置、测试系统按计量标准的要求实施管理。,2、继承与发展的原则。,为保证计量标准器具考核通过后的质量,各计量技术机构建立的计量标准、校准装置、测试系统经考核合格后,在其使用过程中,组织考核的计量管理部门应进行监督管理,对最高计量标准应进行不定期的抽查。,3、管理与监督相结合的原则。,标准器具管理办法对计量标准器具的申请与考核、检定与校准、使用与监督、变更与废除等方面做了具体的规定,增强了可操作性。,4、可操作性原则。,1999年11月,由国防科工委计量主管部门主持召开了编制组成立会议,确定了编制组成员,明确了时间、节点和要求,编制组成员对暂行规定和原来的国防计量标准器具管理办法进行了学习和讨论,形成了统一的指导思想。此次会议之后,根据编制组讨论的情况进行了初稿的起草工作。,三、标准器具管理办法的编制过程,2000年2月编制组进行了初稿的讨论,从整体结构到具体文字表述,逐条逐句进行了认真的斟酌、推敲,力求准确、实际。还就某些条款进行了调整,将形成的“初稿”于2000年3月分别发送到在京的各有关计量技术机构书面征求意见。,2000年12月,编制组根据反馈的意见对“初稿”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一稿”,在西安召开了征求意见稿讨论会,陕西省国防科工委、国防科工委光学计量一级站、国防科工委火炸药计量一级站和7个国防区域校准实验室等有关人员参加了讨论会,就标准器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一稿”进行了讨论,并就与其它配套法规的内容、衔接问题进行了专门研讨。针对大家提出的意见,编制组经过认真研究后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标准器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二稿”。,2001年1月在考核办公室组织召开的国防计量标准考核工作会议期间,请与会代表讨论了标准器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二稿”。编制组根据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修改,形成标准器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三稿”。,2001年9月国防科工委计量管理机构主持召开了标准器具管理办法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各集团公司、省国防科工办、计量测试研究中心、专业计量站和区域校准实验室的代表,会上代表对标准器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三稿)逐字逐句的认真审查,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会后,编制组根据审查会上各方面代表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形成标准器具管理办法(报批稿),报国防科工委审批。,2002年3月根据国防科工委政策法规司的意见,对标准器具管理办法“报批稿”按法规文件要求,进行了部分结构调整及文字方面的修改。2002年5月标准器具管理办法由国防科工委发布,并自2002年6月1日实施,随后,编制组对标准器具管理办法编写了条文解释。,标准器具管理办法共二十五条,不分章节,其顺序是按申请与考核、检定与校准、使用与监督、变更与废除而编写。,四、标准器具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说明 1.关于标准器具管理办法的结构:,依据暂行规定,“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标准器具”除指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技术机构用于量值传递的计量标准装置外,把各计量测试研究中心、专业计量站、区域校准实验室建立的用于保证量值准确一致的校准装置、测试系统,纳入计量标准器具的管理范围。,2关于标准器具管理办法 的适用范围:,国防科技工业用于量值传递的有证标准物质纳入计量标准器具管理。考虑到国防专用标准物质的研究、定值、定级、审批、发放等特殊性,国防标准物质的管理按国防专用标准物质管理办法执行。,3关于标准物质的管理,各计量技术机构所建立的计量标准器具,实施考核(复查)和监督抽查,对于考核(复查)或监督抽查不合格的计量标准器具,适时进行调整,实行“动态管理”。,4关于计量标准器具的动态管理:,依据暂行规定,各计量测试研究中心、专业计量站、区域校准实验室建立的校准装置、测试系统,按计量标准器具实施管理。并应依据国家或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开展校准或测试。,5关于校准装置与测试系统的管理原则:,国防科技工业建立的最高计量标准、校准装置、测试系统的考核(复查)依据国家或地方政府物价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适当收取费用。,6 关于收费原则:,条文解释 1、本条说明了制定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标准器具管理办法的目的和依据。2、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标准器具的监督、管理,保证量值传递与量值溯源准确可靠。3、制定本办法的依据是暂行规定。,五、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标准器具管理办法条文解释第一条 为加强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标准器具的监督、管理,保证量值传递与量值溯源准确可靠,根据国防科技工业计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条文解释 1本条界定了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标准器具的内涵。2计量标准装置是指各计量技术机构依法建立的检定装置和标准装置(含标准器组)。,第二条 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标准器具是指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技术机构用于量值传递的计量标准装置和计量测试研究中心、计量专业站、区域校准实验室建立的校准装置、测试系统。,3校准装置是指用于确定测量器具、专用测试设备量值的装置。这里的校准装置主要是指国防科技工业统一规划建立的,用于测量仪器实现量值溯源的装置,如水听器加速度响应校准装置。4测试系统是由通用或专用测量器具组合或组装起来,按照规定的程序,对给定的产品、材料、设备、生物体等确定一种或多种特性的装置。这里主要是指由国防科技工业统一规划建立的,用于确保测量质量的测试系统,如大规模集成电路测试系统。,5校准装置、测试系统仅指计量测试研究中心、计量专业站、区域校准实验室建立的校准装置、测试系统。6军工企业事业单位自行建立的校准装置、测试系统应纳入本单位的质量体系管理。,条文解释1本条规定了建立“计量标准器具体系”的依据。,第三条 国防科工委统一组织编制国防军工计量发展规划,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技术机构根据规划建立计量标准器具体系。,2“国防军工计量发展规划”是指国防科工委计量管理机构组织制定并经审批的计量发展规划。3国防军工计量发展规划中所列入的项目是建立国防最高计量标准、区域校准实验室最高计量标准的主要依据。4计量标准器具体系是指各计量技术机构建立的计量标准装置、校准装置、测试系统。,条文解释 1、本条是对计量标准器具管理领域的规定。2、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标准器具的申请与考核、检定与校准、使用与监督、变更与废除等具体管理要求见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标准器具考核规范(试行)。,第四条 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标准器具的申请与考核、检定与校准、使用与监督、变更与废除等必须遵守本办法。,条文解释 1本条是对国防科技工业有证标准物质管理的规定。,第五条 国防科技工业用于量值传递的有证标准物质纳入计量标准器具管理。因国防科技工业量值传递特殊需要研制的专用标准物质的管理执行国防专用标准物质管理办法。,2有证标准物质是指附有证书的标准物质,其一种或多种特性值用建立了溯源性的程序确定,使之可溯源到准确复现的表示该特性值的测量单位,每一种特性值都附有给定置信水平的不确定度。凡用于量值传递的有证标准物质纳入计量标准器具管理,确保量值传递与溯源的质量。如:校准粘度计用的水、透射滤光片;差示扫描量热仪标准物质(正辛烷)GBW(E)130174等。,3国防专用标准物质是指“由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组织研制、审批和公布的,用于国防科技工业量值传递和溯源特殊需要的标准物质”。如:2,4-二氨基甲苯纯度标准物质 JBWY21101等。取证后的国防专用标准物质纳入计量标准器具管理。4凡特殊需要国防专用标准物质的研制按国防专用标准物质管理办法执行。,条文解释 1本条是对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标准器具许可使用的规定。,第六条 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技术机构建立的最高计量标准、校准装置、测试系统应当经考核(复查)合格后使用。,2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技术机构建立的最高计量标准和计量测试研究中心、计量专业站、区域校准实验室建立的校准装置、测试系统必须经考核(复查)合格后才能使用。3最高计量标准、校准装置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检定和校准,出具检定证书和校准证书;对测试系统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参数测试,出具测试报告。4校准装置、测试系统是第二条所指建立的校准装置、测试系统。,条文解释 1、本条是对“国防最高计量标准”申请建立与考核的规定。,第七条 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技术机构建立的国防最高计量标准,应向国防科工委授权的计量考核机构提出申请,经国防科工委计量管理机构批准,报国务院计量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考核,考核合格颁发证书。对暂不能安排考核的特殊项目,由国防科工委授权的计量考核机构组织考核。,2“国防最高计量标准”是指在国防系统中具有最高计量特性的,并经授权在国防系统中进行量值传递的计量标准。适用于某参数或某参数中不同测量范围的、其准确度最高的计量标准。国防最高计量标准由国防科工委计量管理机构在计量测试研究中心、专业计量站及其他有能力的单位统一规划建立。国防科工委计量管理机构目前是国防科工委科技与质量司。,3国防最高计量标准由建立该项计量标准的计量技术机构填写国家计量行政部门印制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表及相关申请资料,经国防科工委计量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审查后报国防科工委计量管理机构审批,由国务院计量行政管理部门按JJF10332001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组织考核,考核合格颁发证书。,4国防最高计量标准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证明量值溯源于国家计量标准,实现了国防科技工业与国家量值的统一。5“特殊项目”是指量值暂不能直接溯源到国家计量基(标)准的项目。如:火炸药撞击感度仪标准装置;火炸药摩擦感度仪标准装置等。“特殊项目”由“考核办”组织考核。,条文解释 1本条是对“国防科技工业区域校准实验室建立的最高计量标准”申请建立与考核的规定。,第八条 国防科技工业区域校准实验室建立的最高计量标准,经主管部门或军工集团公司同意后,向国防科工委授权的计量考核机构提出申请,国防科工委计量管理机构批准后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颁发证书。,2国防科技工业区域校准实验室最高计量标准,由建立该项计量标准的计量技术机构填写国防科工委计量管理机构印制的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表及相关申请资料,经主管部门或军工集团公司计量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向考核办申请,经考核办形式审查后报国防科工委科计量管理机构批准,组织相应的计量专业的计量主考人员按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标准器具考核规范(试行)进行考核,考核合格颁发证书。,条文解释 1本条是对“国防科技工业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最高计量标准”申请建立与考核的规定。,第九条 国防科技工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建立的最高计量标准,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申请考核,经考核合格颁发证书。,2国防科技工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科研、生产任务需要建立的本单位最高计量标准,由本单位填写国科工委计量主管部门印制的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表 及相关申请资料,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计量管理机构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计量管理机构组织相应的计量专业的计量主考人员按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标准器具考核规范(试行)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由组织考核的机构颁发证书。,条文解释 1本条是对校准装置、测试系统申请建立与考核的规定。2为确保国防科技工业产品量值的准确一致,计量测试研究中心、专业计量站、区域校准实验室建立的校准装置、测试系统的量值应溯源到国防最高计量标准或国家计量标准。,第十条 国防科工委计量测试研究中心、专业计量站和区域校准实验室的校准装置、测试系统的申请考核按第八条的规定执行。,3“按第八条的规定执行”,是指由建立校准装置、测试系统的计量技术机构填写国防科工委计量管理部门印制的校准装置考核(复查)申请表、测试系统考核(复查)申请表及相关申请资料,经主管部门或军工集团公司计量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向考核办申请,经考核办形式审查后报国防科工委计量管理机构批准,组织相应专业的计量主考人(或专家)按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标准器具考核规范(试行)进行考核,考核合格颁发证书。,条文解释 1、本条是对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标准器具考核的内容、考核程序应遵循的规定。2、有关规定是指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标准器具考核规范(试行)。,第十一条 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标准器具考核的内容、程序,按国防科工委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3、计量标准器具考核的内容包括计量标准、操作人员、环境条件及规章制度四个方面。4、计量标准器具考核程序按申请受理形式审查制定考核计划现场考核(按计量标准考核评审表)颁发证书等步骤进行。,条文解释1本条是对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标准器具管理模式的规定。2“实行动态管理”是指根据统一规划计量标准器具的要求,通过对计量标准器具考核(复查)和监督检查,结合国防科技工业的需求,对计量标准器具的设置、布局、技术状态和数量,适时进行调整,不定期公布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标准器具目录及相关信息。,第十二条 国防科工委计量管理机构对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标准器具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公布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标准器具目录。,条文解释1本条是对国防科技工业开展计量检定依据的规定。,第十三条 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和计量检定规程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检定规程不能满足国防科技工业特殊要求或者无国家计量检定系统、检定规程时,执行国防科工委组织制定的国防科技工业计量器具等级图和计量检定规程。,2、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和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是开展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检定的依据。3、在国防科技工业内,国防科工委制定的国防科技工业计量器具等级图等效于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国防科工委制定的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检定规程等效于国家计量检定规程。4、国防科工委组织制定的国防科技工业计量器具等级图和计量检定规程,按国家军用标准要求编制在国防科技工业内发布实施。,条文解释1本条是对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标准量值溯源的规定。,第十四条 国防科技工业的最高计量标准,接受国家计量基准、标准的量值传递或直接进行国际、国内比对;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技术机构的其它计量标准器具的量值应溯源到国防科技工业最高计量标准。,2国防科技工业最高计量标准接受国家计量基准、标准的量值传递或直接进行国际、国内比对都视为量值溯源。3、国防区域校准实验室的最高计量标准的量值,应由国防最高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当国防最高计量标准不能满足溯源要求时,可直接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标准。4国防科技工业企业事业单位的最高计量标准的量值,应就地就近溯源到国防区域校准实验室建立的最高计量标准或国防最高计量标准。,条文解释 1.本条是对国防科技工业所建立的校准装置、测试系统量值溯源的规定。2溯源到相应的计量标准,包括国防最高计量标准、区域最高计量标准和企业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对不能溯源的校准装置、测试系统应验证。,第十五条 校准装置、测试系统的量值应能溯源到相应的计量标准,对不能直接溯源的测试系统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加以验证。,3“技术措施”是指采用不同的方法和(或)手段证明其具备的技术性能。验证可采用以下方法:(1)同类设备进行比对或能力测试;(2)采用适当的标准物质(标准件);(3)采用经协商并在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协议测量标准;(4)用比例测量法;(5)统计方法等;,条文解释 1本条是对计量标准器具管理制度的规定。2计量标准器具的管理制度包括:使用、周期检定、维护等制度,使用和维护应有记录,这些制度应纳入本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3建立技术档案是为了对计量标准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技术档案的内容包括计量标准履历书、使用说明书、研制报告、鉴定报告、检定证书、检定规程、建标技术报告等。,第十六条 计量标准器具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应有使用和维护记录,建立技术档案。,条文解释1、本条是对计量标准器具使用、维护与保存的规定。,第十七条 计量标准器具应由专人保管和维护,定期检查其技术状况,存放和使用环境条件应满足计量检定规程要求。使用、运输时必须执行有关规定。,2、计量标准器具应明确负责人,专门负责保管和维护等。定期检查其技术状况,是指按程序文件(或规定)的要求对计量标准器具进行定期的核查和功能性检查。3、“有关规定”是指相关技术文件中有关使用、运输的规定或本单位对计量标准器具管理的规定。,条文解释 1本条是对最高计量标准用途的规定。,第十八条 最高计量标准只用于检定、校准。如果确需用于工程测试,应严格审批手续并保证其原技术性能不发生改变。,2为保证最高计量标准的量值不发生变化,最高计量标准只能在实验室内用于检定和校准。如用于室外应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3计量技术机构应制定相应管理程序,明确规定不能随意将最高计量标准用于工程测试和用于工程测试的审批手续。如果确需用于工程测试,除“严格审批”外应有证据,证明其技术性能不发生改变。,条文解释 1、本条是对计量标准器具实施监督的规定。2、计量标准器具的考核、溯源与使用接受相应计量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是保证其工作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第十九条 计量标准器具的考核、溯源与使用应接受相应计量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3、“相应计量管理机构”是指组织计量标准建立与考核的机构,包括国防科工委计量管理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计量管理机构。4、监督检查应按国防科技工业计量监督有关办法中规定的内容和步骤进行。,条文解释1、本条是对已建计量标准完好性的规定。,第二十条 已建立的计量标准,未经组织建立该标准的计量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拆卸、改装,不得自行中断量值传递。,2、为保证计量标准量值传递准确可靠、客观公证,不得随意拆卸、改装或中断量值传递,拆卸或改装或中断量值传递应经批准后实施。3、“不得自行中断量值传递”是指不得自行撤消计量标准,或擅自停止量值传递。如有必要,须经申请单位计量管理机构同意后,报原组织考核的计量考核机构批准才能停止使用。,条文解释1、本条是对计量标准器具变更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计量标准器具在有效期内,需要更换测量器具及配套设备的,应当办理更换手续。,2、计量标准在有效期内,更换测量器具及配套设备,技术指标无变化,应填写计量标准更换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供更换后的测量器具或配套设备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复印件,经申请计量标准更换的计量技术机构填写具体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原组织考核的计量考核机构批准。3、如技术指标发生变化,按新建计量标准申请考核。,条文解释 1本条是对计量标准器具“暂停使用”和“恢复使用”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计量标准器具因故需暂停使用时,建立单位需提出暂停申请,由原计量考核机构办理暂停使用手续;恢复使用时应提出恢复使用申请,并由原计量考核机构办理恢复使用手续。,2计量标准因故需暂停使用时,应填写计量标准撤消(暂停)申请表一式两份,经申请单位计量管理机构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原组织考核的计量考核机构批准。3有效期内需要恢复使用时,应填写计量标准恢复使用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供测量器具及配套设备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复印件,经申请单位计量管理机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原组织考核的计量考核机构批准。超过有效期需要恢复使用时,按新建计量标准申请考核。,条文解释 1、本条是对计量标准器具撤消的规定。2、计量标准如需撤消时,应填写计量标准撤消(暂停)申请表一式两份,经申请单位计量管理机构同意盖章后,报原组织考核的计量考核机构备案,注销其计量标准证书。,第二十三条 计量标准器具的撤消,由原建立单位提出撤消申请,经原组织建立的国防科技工业计量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终止使用,并报原考核机构备案。,条文解释 1、本条是对计量标准器具考核(复查)收费的规定。2、“有关规定”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物价部门制定的有关收费标准的规定。3、“适当收取费用”是指在国家或地方政府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内收取费用,第二十四条 国防科技工业系统建立的最高计量标准、校准装置、测试系统的考核(复查)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适当收取费用。,条文解释 1本条是对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标准器具管理办法施行时间的规定。2本办法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