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制度形成发展.ppt
第一章 中央银行制度的形成与发展,第一章 中央银行制度的形成与发展,第一节 中央银行的产生与中央银行制度的形成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性质与职能第三节 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与组织结构了解中央银行产生的历史背景了解我国中央银行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历程掌握中央银行产生的两条渠道掌握中央银行职能与类型,第一节 中央银行的产生与中央银行制度的形成,1、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2、商业银行的普遍设立。3、货币关系与信用关系广泛存在于经济和社会体系之中。4、经济发展中新的矛盾已经显现,(一)中央银行产生的历史背景,(二)中央银行产生的客观经济原因,1、关于信用货币的发行问题。2、关于票据交换和清算问题。3、银行的支付保证能力问题。4、关于金融业的稳健运行问题。5、关于政府融资问题。,二、中央银行制度的初步形成,1、瑞典银行央行先驱,二、中央银行制度的初步形成,1、瑞典银行 成立于1656年,最初是一般的私营银行,主要业务是发行银行券和信贷。1668年瑞典政府将其收归国有予以控制,从而成为世界上最早成立的中央银行。到1897年瑞典政府通过法案,将货币发行权集中于瑞典银行,取消了当时28家银行的货币发行权,完成了向中央银行转变的关键一步。,二、中央银行制度的初步形成,英格兰银行央行的鼻祖,二、中央银行制度的初步形成,1928年,只有英格兰银行发行的银行券在流通中使用,其它的全部退出流通领域。,1872年,开始担负最后贷款人的角色。,1854年获得清算银行地位,成为英国银行业票据交换中心。,1844年,英国首相皮尔主持通过英格兰银行条例(皮尔条例)。规定英格兰银行为唯一的发行银行。,1833年,英国国会规定英格兰银行发行的银行券具有无限法偿资格,但并没有垄断货币发行权。,1694年成立,最早的私立股份制银行、由政府帮助设立。,独占货币市场,央行的正式产生,2、英格兰银行,1844年7月29日英国国会通过由当时的首相皮尔主持的皮尔条例。该条例的主要内容如下:,(1)将英格兰银行分为发行部和银行部。发行部可以用持有的1400万英镑证券(其中1101.51万英镑是政府债券)以及贵金属作发行准备,发行等额银行券。其中用证券作准备的发行最高限额为1400万英镑。超过此限额要用金银作准备,其中白银作准备的发行不得超25%。,1844年7月29日英国国会通过由当时的首相皮尔主持的皮尔条例。该条例的主要内容如下:,(2)不批准新的银行发行货币。1844年5月6日以前已经获得货币发行资格的其他银行的发行额不得超过1844年4月27日前12星期的平均数。规定279家银行如发生破产倒闭和合并,该银行的发行额度就自然失效,其额度转移到英格兰银行。,1844年7月29日英国国会通过由当时的首相皮尔主持的皮尔条例。该条例的主要内容如下:,(3)规定任何人都可以按3英镑17先令9便士兑换1盎司黄金的比价向发行部兑换黄金。(4)进一步确认英格兰银行券在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法偿货币地位。皮尔条例不仅确立了英格兰银行货币发行银行的地位,也为其他国家以后建立中央银行提供了模式。,二、中央银行制度的初步形成,美联储总部位于华盛顿特区宪法大道的爱扣斯大厦,美联储央行里程碑,华盛顿财政部长:汉密尔顿国务卿:杰斐逊、麦迪逊,第一银行纽约曼哈顿大通JP摩根,杰斐逊,麦迪逊,第二银行,杰克逊,1907经济危机,威尔逊,美联储,二、中央银行制度的初步形成,二、中央银行制度的初步形成,3、美国联邦储备体系(Federal Reserve,简称美联储)美国第一银行,美国独立战争后,联邦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模仿英格兰银行的做法于1791年经国会特许设立的,资本金1000万美元,其中20%由政府出资,营业期限20年。美国第二银行,于1816年经国会特许设立的,资本金3500万美元,其中20%由政府出资,营业期限20年。,二、中央银行制度的初步形成,3、美国联邦储备体系(Federal Reserve,简称美联储)美国第二银行停业后,美国金融秩序更加混乱。1863年美国国会通过全国货币法。1908年5月国会建立国家货币委员会,调查研究各国银行制度。1912年决定建立联邦储备制度。1913年12月23日国会通过联邦储备法。法律规定了联邦储备银行的主要任务和职能。,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组织结构,联邦储备委员会(Federal Reserve Board)联邦储备系统的核心机构;它是一个联邦政府机构,该委员会由七名成员组成(其中主席和副主席各一位,委员五名),须由美国总统提名,经美国国会上院之参议院批准方可上任,任期为十四年(主席和副主席任期为四年,可连任)。,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组织结构,联邦储备银行按照1913年国会通过的联邦储备法,在全国划分12个储备区,每区设立一个联邦储备银行分行。会员银行是美国的私人银行,除国民银行必须是会员银行外,其余银行是否加入全凭自愿而定。加入联邦储备系统并缴纳一定数量的存款准备金后,由该系统为会员银行的私人存款提供担保,但对这部分资金,联邦储备系统不付给利息。,美国联邦储备银行,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组织结构,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The Federal Open Market Committee,简称 FOMC)。由十二名成员组成,包括:联邦储备委员会全部成员七名,纽约联邦储备银行行长,其它四个名额由另外 11个联邦储备银行行长轮流担任。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的最主要工作是利用公开市场操作,从一定程度上影响市场上货币的储量。另外,它还负责决定货币总量的增长范围(即新投入市场的货币数量),并对联邦储备银行在外汇市场上的活动进行指导。,二、中央银行制度的初步形成,1656年瑞典银行1913年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建立,是中央银行制度的初步形成阶段,经历了250多年的历史。这一时期约有29家中央银行,其中欧洲19家,美洲5家,亚洲4家,非洲1家。典型代表:瑞典银行、英格兰银行和美国联邦储备体系。,中央银行是政府与商业银行交易的产物,将货币发行等特权交给商业银行,二、中央银行制度的初步形成,中央银行产生的渠道(1)演进型中央银行,由信誉好、实力强的商业银行逐步发展演变而成,政府根据客观需要,不断赋予这家银行某些特权,使其逐步具有中央银行的职能并最终发展成为中央银行。典型代表是瑞典银行和英格兰银行。(2)创建型中央银行,由政府出资直接组建中央银行,该银行一成立就具有中央银行的全部职能。典型代表是美国联邦储备体系。,二、中央银行制度的初步形成,初步形成期的特点以演进型中央银行为主。大多数中央银行由商业银行演变而来。逐步拥有到全部垄断货币发行权。兼营商业银行业务。大多数中央银行由商业银行演变而来,在履行中央银行职能的同时,从事原来的商业银行业务。不完全具备调节和控制金融市场的能力。由于制度设计不完善、经验和技术不足,早期的中央银行不完全具备调节和控制金融市场的能力。,三、中央银行制度的普及与发展,一、中央银行制度的普及1、原因(1)一战后许多国家经济、金融发生剧烈波动,因此,1920年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召开的国际经济会议上提出了在各国普遍建立中央银行制度的必要性。(2)1922年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国际经济会议上,又重申和强调了布鲁塞尔会议形成的决议,再次建议尚未建立中央银行的国家尽快建立中央银行,以共同维持国际货币体系和经济的稳定。由此推动了中央银行普及的一次高潮。,第一次世界大战不仅是对各国战争能力的考验,也是对货币制度的考验。战前大多采用金本位制,战时都停止兑换黄金并禁止黄金出口。同时,为了适应战时财政需要,中央银行大肆发行货币,向财政大量借贷,引起通货膨胀。战后,深受通货膨胀之苦的各国都深感稳定币值的必要性。,三、中央银行制度的普及与发展,1920年在比利时的首都布鲁塞尔举行了历史上第一次国际金融会议。会议强调通货膨胀的根源是财政赤字,稳定币值的关键是财政平衡,货币发行银行要摆脱各国政府政治上的控制。因为银行券已经代替贵金属成为流通货币,要完全恢复金本位制比较困难。因此,会议建议各国应建立中央银行。由中央银行集中货币发行,有利于控制货币发行和稳定币值。,三、中央银行制度的普及与发展,1922年,在瑞士日内瓦召开国际经济会议,又重申和强调了布鲁塞会议的决议,建议尚未建立中央银行的国家尽快建立中央银行,共同维持国际货币体系和经济的稳定。因此,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与第二次世界大战发生之间成为中央银行制度普及的时期。,三、中央银行制度的普及与发展,三、中央银行制度的普及与发展,2、分布 1921年1942年是中央银行制度的普及阶段。各国改组或设立的中央银行有43家,其中欧洲16家,美洲15家,亚洲8家,非洲2家,大洋州2家。,三、中央银行制度的普及与发展,3、特点(1)以创建型中央银行为主。多数中央银行是出于通货膨胀的压力,政府创建的,在较短时间内在世界范围普及,是中央银行历史上发展最快的时期。(2)设立中央银行已成为全球性的普遍现象。(3)由于该阶段又发生了30年代大危机,中央银行的职能逐步扩展,加强金融监管。,四、中央银行制度的强化发展,1、原因:二战后许多国家在政治、经济、金融方面的重大变化。2、分布:1944年20世纪70年代是中央银行制度的完善和强化阶段。各国改组或设立的中央银行有50多家,其中欧洲10家,美洲7家,亚洲21家(包括中国人民银行1948年),非洲16家。,四、中央银行制度的强化发展,3、特点:(1)欧美国家中央银行的国有化改革。比如,英格兰银行。(2)亚洲、非洲国家由政府直接组建中央银行,完成了中央银行制度在全世界的扩展。(3)中央银行成为国家调节宏观经济的重要工具,中央银行宏观调控能力增强。(4)世界各国的中央银行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合作逐步加强。,法兰西银行国有化,法兰西银行在1945年12月2日被国有化原股东的股票按照1944年9月1日至1945年8月31日的价格计算,换取3%利率的政府债券。,英格兰银行的国有化,1946年英国政府将英格兰银行收归国有股东用股票换取面值4倍的政府债券。在国有化以后,英格兰银行具有要求其他银行提出报告,向他们发出建议劝告和指令的权限;规定银行必须持有一定比例的流动性资产和交纳存款准备金;有权规定再贴现率和对银行的利率提出建议。,德意志联邦银行国有化,1948年在盟军的指示下,德国模仿美国的联邦储备体系,建立了州和联邦两级的中央银行制度。1957年7月26日公布德意志联邦银行法,将10个州的中央银行和柏林中央银行合并为德意志联邦银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能。虽然州中央银行仍然保留中央银行的名称,实际上是德意志联邦银行的分支机构。,德意志联邦银行国有化,德意志联邦银行的资本金2.9亿马克全部由联邦政府出资,盈利全部上缴联邦政府。联邦银行有义务支持联邦政府总的经济政策,同时吸取历史上两次恶性通货膨胀的教训,又规定联邦政府不得影响联邦银行的独立性。,中央银行国有化的原因,第一,中央银行作为金融管理当局需要采取中性立场,以社会利益为目标;第二,中央银行不应以盈利为目标;第三,信用货币发行产生的巨额利益应归于国家。,中央银行制度建立与发展的三个阶段,五 中国中央银行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一)中国人民银行的建立 1948年12月1日,在合并原解放区的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在河北石家庄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同时发行第一套人民币,人民币与金属货币脱钩。1949年中国人民银行迁至北京。,(二)中国人民银行的发展1、1948-1953年:按行政区域在全国建立分支机构,一方面,扩大商业银行业务,为恢复经济服务;另一方面,执行货币政策,稳定物价。2、1953-1983年:“大一统”银行体系、“复合式”中央银行制度(同时具有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的双重职能)。,五 中国中央银行制度的建立和发展,3、1984-1997年(1)“单一式”中央银行制度的建立。1983年9月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对人民银行的基本职能、业务等明确规定,1984年1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不再兼办工商信贷等业务。(2)中央银行体系形成。1984年以来,形成了以中央银行为核心、以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中央银行体系。(3)法制化发展的新阶段。1995年3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我国中央银行制度进入法制化发展的新阶段,五 中国中央银行制度的建立和发展,4、1998年以来(1)人民银行的机构设置改革。1998年10月人民银行机构设置改革,撤消各省级分行,按经济区域在全国设立9个区域分行(2)人民银行的职能重新定位。2003年4月,成立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年10月,新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实行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职能的适当分离,人民银行承担“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三大职能。2005年8月,人民银行成立上海总部。,五 中国中央银行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五 中国中央银行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五 中国中央银行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央行第二总部在上海成立,涉及市场层面的金融稳定及金融服务部门南迁上海,央行显示出了“北京决策货币政策、上海服务金融稳定”的大框架。同时意味着上海向国际金融中心迈出实质性一步。,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性质与职能,一、中央银行的性质1、业务活动特点:特殊的金融机构2、发挥的作用:保障金融稳健运行、调控宏观经济的国家行政机构,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性质与职能,二、中央银行的职能(一)发行的银行:统一印制、发行货币(二)银行的银行:集中存款准备、最后贷款人、组织全国清算(三)政府的银行:代理;保管;制定调控和监管的银行:央行成熟的标志,最重要的职能,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性质与职能,中国人民银行履行下列职责:(一)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三)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四)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五)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六)监督管理黄金市场;(七)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八)经理国库;(九)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十)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十一)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十二)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十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性质与职能,(一)作为发行的银行存在的问题1、高度的计划性与发行的分散性并存;2、货币发行与信贷收支捆在一起,与国际收支捆在一起,使货币发行不能独立而成为弥补信贷收支和国际收支差额的手段。,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性质与职能,(二)作为政府的银行存在的问题1、我国财政向人民银行透支的问题;2、大量信贷资金财政化的问题;3、基层金融机构为各级财政垫付资金的问题。,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性质与职能,(三)作为银行的银行存在的问题 1、再贷款功能异化的问题;2、资金清算中的问题;3、对准备金存款付利息的问题;,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性质与职能,(四)作为监督管理的银行存在的问题 1、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的问题;2、监督管理成本高,收益低的问题;3、监督管理职能与宏观调控职能冲突的问题。,第二节 中央银行的性质与职能,产生以上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1、体制存在裂缝,人民银行的各项职能不能落实;2、人民银行机构难以摆脱各种干预;3、先天不足,人民银行干部素质不适应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要求;4、人民银行的地位与作用未引起应有的重视;5、人民银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能时间太短,各种经验不足;6、全社会综合配套改革不深入,改革中的矛盾没有及时协调解决。,第三节 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与组织结构,一、中央银行制度的基本类型,第三节 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与组织结构,二、中央银行的资本组成,第三节 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与组织结构,日本银行:私人持股者只领取一定的红利,不享有其他权利。,日本银行东京总行,美联储:美联邦储备银行的股票只能由会员银行持有。,第三节 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与组织结构,三、中央银行的组织结构(一)中央银行的权利分配结构,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周小川,中国人民银行 副行长,第三节 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与组织结构,第十条中国人民银行设行长一人,副行长若干人。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免。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由国务院总理任免。第十一条中国人民银行实行行长负责制。行长领导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副行长协助行长工作。,第三节 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与组织结构,第十二条中国人民银行设立货币政策委员会。货币政策委员会是中国人民银行制定货币政策的咨询议事机构。,货币政策委员会,货币政策的制定与调整;一定时期内的货币政策取向;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货币政策与其他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与配合,货币政策委员会,周小川(货币政策委员会主席)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尤权国务院副秘书长朱之鑫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勇财政部副部长胡晓炼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易纲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杜金富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马建堂国家统计局局长尚福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郭树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项俊波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姜建清中国银行业协会会长,货币政策委员会,钱颖一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 陈雨露 中国人民大学校长、教授 宋国青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第三节 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与组织结构,(二)内部职能机构设置1、业务操作机构2、金融管理监督机构3、经济金融调研机构4、行政办公机构,第三节 中央银行制度的类型与组织结构,(三)分支机构设置1、按经济区划设置2、按行政区域设置3、以经济区划为主,兼顾行政区域和业务量大小设置,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一、中央银行相对独立性的含义1、中央银行应与政府间保持一定的独立性2、中央银行又不能完全脱离政府,这种独立性只能是相对的,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中央银行独立性争论的几个阶段 1,中央银行成立至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相对来说比较独立 2,第一次世界大战至上世纪60年代中央银行独立性受到严重威胁,货币政策成为国家干预经济的重要手段。3,70年代至今中央银行独立性问题再次被提出,引起广泛注意。,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1、中央银行成立至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第一,资本主义尚处于自由竞争阶段,中央银行没有成为国家干预和调节经济的工具。第二,在经济思想上,传统的货币主义占据统治地位,认为货币仅仅是实体经济的面纱,资本主义经济可以通过“看不见的手”自发地实现充分就业的均衡,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1、中央银行成立至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第三,货币制度处于金本位制的鼎盛时期,中央银行的首要任务是维护金本位制,维持银行券和黄金的自由兑换。第四,尽管中央银行已经开始履行政府的银行的职能,但是,中央银行仍然是私人银行,除代理国库外,作为政府的银行的职能还非常有限。,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由于金本位制下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不能脱离所持黄金的数量,因此,金融秩序比较稳定,政府对中央银行的控制和干预程度也有限。,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问题最初提出并引起广泛重视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1920年的布鲁塞尔会议上。,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各国政府为了筹措军费,大量发行赤字国债并要求中央银行直接购买国债。为了保证中央银行能够顺利为政府筹集战争费用,各国政府加强了对中央银行的干预和控制。并给与中央银行脱离所持黄金数量进行货币信用发行的机动权。,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各国政府为了恢复经济,继续沿用增加货币发行的办法,造成严重的通货膨胀。反过来,又冲击货币制度和金融制度的稳定,加剧经济的困难。,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因此,在布鲁塞尔会议上,不少国家的中央银行提出减少政府干预,实行中央银行独立于政府的主张。虽然该主张受到重视,并有不少国家在法律上明确中央银行相对独立的地位。但是,30年代不期而遇的世界性金融危机演变成历史上最严重的全面经济危机,为政府全面干预经济提供了必要性和可能性。,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而中央银行在经济和金融体系中的地位以及货币政策在宏观经济政策中的重要性也在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过程中进一步得到认识,政府加强对中央银行的干预和控制。其中凯恩斯的宏观经济理论起了重要作用。,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2、第一次世界大战至上世纪60年代第一,资本主义经济可以通过“看不见的手”自发地实现充分就业均衡的美梦被频繁出现的周期性经济危机打破尤其是30年代的大危机宣告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代的结束,国家全面干预经济成为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保证,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2、第一次世界大战至上世纪60年代第二,在经济思想上,凯恩斯的宏观经济理论取代自由放任的传统经济思想,成为经济理论的主流。充分就业和经济增长成为宏观经济的主要目标。各种宏观经济政策手段日臻完善,为国家对经济的调控创造了必要条件。,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2、第一次世界大战至上世纪60年代第三,两次世界大战,在一切为了战争的口号之下,货币政策成为筹措战争费用、弥补财政赤字的手段,需要中央银行服从政府的领导。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在欧洲复兴计划之下,欧洲各国为了医治战争创伤和恢复经济,纷纷仿效美国的罗斯福新政,推行了一系列刺激经济发展的扩张性财政货币政策。为了充分利用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职能和按政府的意图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德意法等国相继通过立法将中央银行收归国有。,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2、第一次世界大战至上世纪60年代第四,就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制度来说,由于金本位制越来越成为发展经济的桎梏,在30年代大危机以后,各国纷纷废除金本位制,开始实行信用货币制度。如何控制货币发行使之符合实体经济需要本身是中央银行需要研究的新问题。不少国家政府错误地理解为摆脱金本位制的禁锢,可以利用国家信誉随意发行货币,将信用货币制度作为实现宏观经济目标的工具。,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但是,70年代,主要发达国家在经历了战后经济的顺利发展以后,相继出现了经济发展停滞和通货膨胀并存的状况。减少政府对中央银行的干预,维护中央银行对政府的相对独立性再次成为经济学家们的热门话题。,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3,70年代至今第一,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在经历战后至60年代末的高速经济增长之后,出现经济增长停滞和通货膨胀并存的状况说明凯恩斯关于通货膨胀和经济增长目标可以相互替代的理论存在重大缺陷,凯恩斯关于国家干预和调节经济的理论走向尽头,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3,70年代至今第二,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现代货币主义思想重新抬头,并一度成为经济学的主流。认为造成资本主义经济停滞膨胀并存局面的原因是推行凯恩斯宏观经济理论的结果,发生通货膨胀的唯一原因是过度扩张的货币政策,提出固定货币供应量增长率的“单一规则”的货币政策。,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3,70年代至今第三,在此阶段,较之充分就业和经济增长目标,治理通货膨胀成为各国政府和中央银行面临的最重要政策目标。要治理通货膨胀,采取适度的货币政策是关键。而要使货币政策适度,就必须保证中央银行能够独立自主地决定货币政策,使货币的供应符合实体经济需要。,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央行应具有一定独立性1、央行与政府关心问题的重点存在差异,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央行应具有一定独立性2、政府过于注重短期利益,容易出现“政治交易周期”3、央行应避免无限购买财政部债券而导致货币基数以致货币供给的扩大4、央行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5、央行独立有利于货币政策实施的有效、及时和统一,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央行不可能完全独立与政府之外,凌驾于政府之上1、央行政策目标不能背离国家总体经济发展的目标2、货币政策需与其他政策相配合,才能达到预定效果3、央行业务活动和监管都是在国家授权下进行的,起职责履行需要与其他部门协作和配合,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二、中央银行相对独立性的类型,(1)独立性较强美国模式,联邦储备体系受联邦储备法的制约,经国会授权采取独立行动,直接向国会报告工作,向国会负责。联邦储备体系理事会主席与副主席由总统从7名理事中指定2人担任,任期14年,可以连任。联邦储备体系理事会经国会授权,无需总统批准,有权独立地制定货币政策,自行决定采取的措施和运用的政策工具。联储无长期支持财政融资(包括发行债券)的义务。联储的盈余较大,业务经费独立,无需财政拨款。,(2)独立性较强德国模式,1、立法赋予联邦银行保证币值稳定的基本职责。2、一般要求中央银行支持联邦政府采取的全盘经济政策,但只在与联邦银行履行其保证货币稳定的基本职责不发生矛盾时,才可以这样做。3、联邦银行独立于政府,以行使有关货币的职权。“德意志联邦银行为了完成本身使命,必须支持政府的一般经济政策,在执行本法授予的权势时,不受政府指示的干涉。”,(1)独立性居中英国模式,英格兰银行表面上隶属于财政部,实际上拥有相当高的独立性。根据英国1946年国有化法案的规定,财政部为了公共利益,认为有必要时,在与英格兰银行总裁磋商后,有权向英格兰银行发布命令。,(2)独立性居中日本模式,根据现行日本银行法,日本银行在很大范围内受到政府的监督。这种监督表现为:大藏大臣拥有对日本银行的一般业务命令权、监督命令权、官员解雇命令权等。“主管大臣认为日本银行在完成任务上有特殊必要时,可以命令日本银行办理必要业务或变更条款或其他必要事项。”,独立性较弱意大利央行,政府一般都拥有任命理事或总裁的权利,但政府在央行理事会中的权限不同。,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第四节 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从指标数值看,与西方国集团相比,我国央行的独立性程度并不低,但从央行的实际运作出发,该指数值须做深入分析。一方面,在人行领导人任免方面,国务院居主导地位。相对于国务院而言,央行在决定货币政策的重大事宜方面 如贴现率、准备金率的确定等方面,缺乏自主性,完全受制于中央政府。只是在非重大事宜的决策方面享有自主权,且重大与非重大事宜的划分也完全取决于国务院。从立法角度分析,央行对政府借款的数量、期限、利率和方式虽未做明确的规定,但实际运作中政府对此有一定的控制权。,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1984年以后,独立性问题才成为金融理论的研究问题。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性颁布。按照通常意义上的标准衡量,中国人民银行属于独立性较弱的中央银行。但从近年实践看,其实际上的独立性呈不断增强的趋势。,中国人民银行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与央行关系最为密切的是财政部门。还与其他政府部门具有一定的联系,如经济运行的管理调节部门、贸易管理部门,经济方面的有关决策部门和咨询部门、统计部门,等等,主要是在国家预算资金拨付上有所联系。还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统计局、商务部等,主要是政策协调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