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的审查判断.ppt
第十六章 证据的审查判断,一、审查判断证据的概念和特征(一)审查判断证据的概念审查判断证据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审查判断证据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当事人及其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对证据材料进行分析、研究和判断,以鉴别其真伪,确定其有无证明能力和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的一种诉讼活动。狭义上的审查判断证据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对证据的审查判断。本章内容是从广义上界定证据的审查判断。,(二)审查判断证据的特征1、审查判断证据的主体既包括国家专门机关,也包括当事人及其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这是指广义上的审查判断证据的主体。专门机关和当事人对证据的审查判断区别:1)专门机关办案人员审查判断证据是一种职权行为,即基于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而进行的活动;而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审查判断证据则属于非职权行为;2)专门机关办案人员审查判断证据,可以运用其在办案中积累的丰富经验,同时又具有法律赋予的必要手段和方法,以及相应的物质条件保障,相对于当事人等审查判断证据,更有其优势;,3)专门机关审查判断证据,是为了正确地处理案件,维护国家、社会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而当事人等审查判断证据,主要是为了维护自身或委托人的利益;4)在审查判断证据的效力方面,专门机关审查判断后认定具有证据能力和让明力的,即可直接作为处理案件或者作出某种处分的依据;而当事人等对证据的审查判断,通常只是提出证据的前提,该证据能否作为认定案情的根据,还取决于专门机关是否采信该证据。2、审查判断证据的本质是一种思维活动。3、审查判断证据的目的是确定证据是否具有证明能力和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4、审查判断证据的方式有两项,一是对单个和多个证据的审查判断,二是对全案证据的审查判断。,二、审查判断证据的任务,审查判断证据主要围绕真实性、关联性证据能力以及证据证明力的大小展开。(一)审查判断证据的真实性对证据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就是对证据的客观性的审查,对证据的客观性审查只是形式审查,即只对那些明显虚假、自相矛盾不能成立的证据予以排除。一般可从两个方面着手:1、审查判断证据的来源。审查提供证据的人是不是直接感知案件事实的人;提供证据的人是否与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组织辩认的环境条件和对象安排是否会影响辩认人客观独立地做出辩认结论等。2、审查判断证据的内容。对证据内容是否真实的审查判断,是整个审查判断证据工作的关键。,首先,要注意每个证据本身的不同特点。其次,要注意证据的内容本身是否一致,有无矛盾,证据的内容必须符合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例如,某证言所讲述的事件经过是否合情合理;某鉴定结论的推导和该鉴定所依据的科学原理之间有无矛盾等。再次,要注意证据与证据之间有无矛盾。(二)审查判断证据的关联性1、分析判断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有无客观联系;2、分析判断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联系的形式和性质;3、分析判断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联系的确定性程度。(三)审查判断证据的合法性1、审查判断证据是否具备法定的形式,手续是否完备;2、审查判断证据的程序是否合法;3、审查判断证据的运用是否合法。,案例:李某经营一家摩托车配件私营企业,他与另一私营业主丁某有长期的业务往来,由于丁某资金周转不过来,便向李某压了几批货。2001年2月的一天,李某要求丁某就以前的货款打一张欠条,丁某打了一张欠条给了李某,此后,两人之间没有了业务往来。2001年4月的一天,李某与其妻一起到丁某家要求丁某还债。就在那天晚上,发生了一场争议。李某说,当天晚上,丁某将欠条拿了过去没有付款就撕掉了,随手丢到门外,情急之下,李某夫妇俩赶紧将撕碎的欠条捡起来,为此,双方还发生争吵,最后是丁某的妻子出来说丁某酒喝多了,明天到厂里去解决。李某夫妇将撕碎的欠条带回家,一块一块用镊子重新拼了起来。丁某说,当天晚上,将欠款还给了李某后把欠条收回便当场撕掉,仍到门外,没想到,李某夫妇将撕掉的欠条又捡了回去,拼贴起来。当天晚上也只有这两对夫妇在场。两人说法大相径庭,各不相让,李某于2001年5月拿着那张撕碎的欠条向当地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此案。对此案涉及到对证据的审查判断问题。,首先,法官从常理上进行判断,即现实中撕欠条的一般情况进行分析判断,似乎被告的主张有道理,到原告提出,如果被告还了钱,还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夫妇捡撕碎的欠条吗?似乎双方的主张都有一定道理。怎么办?继续举证。其次,对原告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1、对原告提交的录音证据进行审查。录音证据是李某打给丁某妻子的录音电话,在电话中,丁某的妻子承认那天晚上,丁某是撕了一个条子,但没看清是什么条子;2、原告提供的3份证人证言审查。这3份证人证言是证明李某的手机录音。3个证人与李某没有利害关系,且三人当时在录音现场。再次,对被告提交的证据审查判断:1、证人证言的审查。丁某提交的证人不是丁某的亲戚就是丁某的手下工人,与被告有利害关系;2、丁某妻子在当庭作证陈述中对是先撕碎欠条还是先付款与被告陈述是互相矛盾的,丁某说是先付款后撕条子,而其妻说是先撕条子后付款。最后,法官作出了对原告有利的判决。,三、审查判断证据的步骤和方法,(一)审查判断证据的步骤1、单个证据的审查判断(1)审查判断每个证据的来源,以判明证据材料的真实性。(2)审查判断各个证据与案情事实的联系,以判明证据的关联性。(3)查审证据形成的时间、地点、条件等因素,可以发现疑点,以判明其真伪性。(4)对各个证据事实本身进行具体分析,以判明证据本身是否存在逻辑矛盾。(5)审查证据的收集是否合法,以判明证据的真伪及可靠程度。2、多个证据的审查判断,3、全案证据的审查判断(1)比较印证法。就是将案件中的各个证据,互相比对印证。(2)串联排疑法。就是把所有证据串联起来,看这些证据是否已达到案件事实都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是否足以排除了其他可能性。(3)综合归纳法。案例:某天凌晨,郭女从四楼阳台上摔下,造成终身瘫痪,郭女在陈述其摔下楼的原因时说是其男友推下去的,而其男友则称是郭女自己不小心摔下去的,到底谁说的是真话,一时无法分辨。本案的证据包括:,1、郭女的陈述中的一个重要细节,她在三四点钟的时候发给其好友赵某一个短信息,短消息的大概内容就是:要是我死了,就是耿某所为,你们要替我报仇。短消息就成了一个重要证据,后来经查,在事发当日,郭某的手机没有发送过任何的短信息,郭某的女友也不愿出面作证。2、郭某男友的陈述,郭某是自己失足摔下去的。3、目击证人说当时郭女摔下的全过程都看到了,说当时是郭女的腿朝下,腰部摔在一个铁制晾衣架上。4、现场勘验笔录,在郭某下落的过程中,将二楼住户的金属晾衣架砸弯,而这个弯曲弧度的中心也就是受力点距离阳台的边缘距离只有36厘米,这说明她属于近距离滑下,而不是远距离抛出来的。也就是说,她很有可能是自己从楼上滑落下去的。5、在拍下的现场照片上,郭某在落地之前砸坏了一楼住户的一个雨棚,雨棚的毁坏的面积较大。对此案的证据审查判断步骤应当如何进行?,(二)审查判断证据的方法审查判断证据的方法很多,有鉴别法、比对法、印证法、验证法、鉴定法、辨认法、对质法、质证法等。1、鉴别法鉴别法是指根据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变化的一般规律和常识辨别证据真伪的方法。主要用于对单个证据的审查判断。2、比对法比对法,又称比较法或对比法,是指对证明同一案件事实的证据进行比较或对照以判断其是否具有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的方法。比对法主要用于对两个或两个以上证据的分析判断。如指纹比对。3、印证法印证法是指将若干个证据所分别证明的同一案件的若干事实联系起来进行考察,以判明它们之间是否互相呼应、协调一致的方法。,4、辨认法辨认法是指在司法人员的主持下,由当事人、证人对与案件有关的物证、书证或犯罪嫌疑人进行辨别和确认的方法。审判中的辨认与侦查中的辨认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不同之处表现为:1)侦查中的辨认既可以公开进行,也可以秘密进行,而审判中的辨认必须公开进行;2)侦查中的辨认既可以对物证、书证的辨认,也可以对人进行辨认,而审判中的辨认只能对物证、书证进行辨认;3)侦查中对物的辨认必须采取混杂的方法进行,而审判中对物的辨认则必须单独进行,不能采取混杂的方法进行;4)侦查中辨认人为多人时,必须分别进行,而审判中则可以共同进行辨认。5、质证法质证法是指审判人员在庭审调查中组织双方当事人对证据材料进行交叉审查的方法。,四、几种证据的审查判断,(一)电子证据的审查判断案例:舒某与于某曾为夫妻,两人于年月离婚。年的一封电子邮件打破了舒某平静的生活,致使其一怒之下将于某告上了法庭。原告诉称,年月日,被告发送给我当时的男友刘某一封电子邮件,其中使用了大量侮辱性语言,将我与男友的关系描绘得极度肮脏。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我的名誉权,造成了不良影响与严重损失,故诉请法院判令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被告则辩称,刘某收到的电子邮件不是我发送的。庭审查明,那封有争议的电子邮件是从名为“”的邮箱地址发出的,它描述了发送者“我”与“舒静”之间的交往经历、结婚前后发生的事件及“舒静”与其男性朋友的关系。因此,本案的争议事实是该电子邮件究竟是不是被告发出的。,原告举出了如下证据并论证其主张:(1)刘某收到的电子邮件及发送者邮箱“”,说明该邮箱是被告于某登记注册的,并且该邮件描述了原、被告以前的生活细节,而只有被告清楚地了解这些细节,故邮箱地址与邮件内容都可证明该邮件是被告发送的。(2)年月日,原告的代理人程某同被告通话,程某所叫电话为,谈话内容为关于被告给原告朋友发送邮件的事情,被告当时承认“这样做有欠妥当”。有电话记录为证。被告针锋相对地提出了四点质证意见:()原告提交的邮件内容基本属实,但邮件不是我发送的,我与舒某当时男友没有交往,不知道他的邮箱地址;()原告提交的电子邮件提到的女子是“舒静”,而不是舒某,两字写法、读音、意义大不相同,如果是我发送的,我决不会弄错;()互联网上任何人都可以注册邮箱“”,并使用该邮箱发送邮件;,()我与舒某另一男友李某曾有电子邮件往来,程某跟我通话时提到的邮件,我当时误以为指我发送给李某的邮件,现在才知道指刘某收到的邮件。年月日,法庭委托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调查电子邮箱“”注册信息及登录记录。月日,该处公布调查结果确认:申请者身份证号为,用户是使用拨号方式接入互联网的,拨号所使用的电话正好是。根据上述电子邮件、当事人陈述及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的调查结果等证据,法院认定电子邮箱“”申请者身份证号与被告身份证号码一致,邮件发送者使用的电话号码是,而程某曾拨该号码与被告通话,并且被告自认为邮件描述的生活细节、对话内容基本属实,故推定刘某收到的邮件是被告编辑发送的。,、严格审查电子证据的来源。第一,证据的来源必须是客观存在的,排除臆造出来的可能性;第二,确定证据来源的真实可靠性,根据电子证据形成的时间、地点、对象、制作人、制作过程及设备情况,明确电子证据所反映的是否真实可靠,有无伪造和删改的可能。如网络银行出具的支付、结算凭据,中心提供的提单签发等。、审查电子证据的收集是否合法。、审查电子证据与事实的联系。、审查电子证据的内容。、根据惟一性的原则结合其他证据进行审查判断。通过证据展示制度及庭审质证审查电子证据。,(二)证人证言的审查判断案例: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司机轧死两个儿童后逃逸,没有成年的目击者,只有一个4岁半的小女孩在现场附近玩耍。根据小女孩的叙述,肇事车辆为电视广告见过的“XX牌1041大货车”,并指认广告图片上的天蓝色XX牌1041大货车与肇事车辆一样。以此为线索,最后破了案。这一案件涉及到对小女孩证言的审查判断。1、审查证人的资格和品质;2、审查判断证人与当事人之间的联系;3、审查证人证言的来源及证人作证是否受到外界不良的影响;4、审查证人证言形成的具体情况;5、审查判断年幼证人证言时,应特别注意年幼证人的特点。,(三)鉴定结论的审查判断1、审查鉴定人是否具有鉴定资格,与案件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2、审查鉴定人进行签定所依据的材料是否充分可靠。3、审查鉴定的方法是否科学,使用的设备和其他条件是否完善。4、审查鉴定人进行鉴定时是否受到外界的影响,工作是否认真负责。5、审查鉴定结论是否符合逻辑和法律规定。审判人员对鉴定人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审查是否具有下列内容:1、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委托鉴定的内容;2、委托鉴定的材料;3、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4、对鉴定过程的说明;5、明确的鉴定结论;6、对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7、鉴定人员及鉴定机构签名盖章。,案例:2000年9月,丁资产管理公司诉丙公司,要求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原告丁公司诉称:1996年12月,甲银行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外汇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由甲银行向乙公司发放贷款180万美元,利率为年息6.8125;期限11个月,即自1996年12月起至1997年11月止。1996年12月18日,丙公司与甲银行、乙公司签定了一份编号为(96)华阳保字第2号的保证合同,保证对乙公司向甲银行总行的该笔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及费用,同时约定该保证合同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借款合同签定后,甲银行按约发放了贷款,而乙公司除分次偿还14万余元利息外,其余本息未付。甲银行向丙公司发函要求其尽快承担保证责任。1999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核准成立丁资产管理公司,2000年6月9日,甲银行与丁资产管理公司签定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将甲银行对乙公司及丙公司所享有的全部债权转让给丁资产管理公司。2000年9月,丁资产管理公司向丙公司发函催促其履行担保责任。2000年9月12日,丁资产管理公司以担保合同纠纷起诉丙公司。,丁资产管理公司提供了下列证据:1甲银行与乙公司签定的外汇资金借款合同;21996年12月18日,丙公司与甲银行、乙公司签定的编号为(96)华阳保字第2号的保证合同;3甲银行向乙公司发放180万美元贷款的付款凭证;4乙公司尚欠借款本息的清单;5丁资产管理公司设立的批复、甲银行与丁资产管理公司的债权转让协议及将上述转让协议通知乙、丙公司的证据。被告丙公司在答辩中称:被告在1996年2月曾经就甲银行向乙公司的一笔贷款和甲银行、乙公司签订过一份保证合同,至少一式三份,签字页的日期空白没有填写,自己从未向甲银行、乙公司之间的180万美元的贷款合同提供担保,被告认为原告提供的1996年12月18日(96)华阳保字第2号保证合同是利用1996年2月自己所签的华阳保字第1号保证合同的签字页伪造的,不同意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丙公司提交了下列证据:,1、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岳某在1996年6月,即(96)华阳保字第2号保证合同签订前已退休,7月完成了工作移交。从1996年6月起,岳某已经不再是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无权代表丙公司签署合同且实际上也未代表丙公司签署过任何合同。2、丙公司管理公章的李某证明从未在1996年12月18日在本案的该份保证合同上盖过被告的公章。3、原告提交的1996年12月18日(96)华阳保字第2号保证合同的第4页(签字页)的日期明显不是出自法定代表人岳某之手,合同封面(第1页)的合同签订时间和地点也与其他部分字迹不一致。4、甲银行从未到丙公司来核保,丙公司否认1996年12月18日(96)华阳保字第2号保证合同的存在。丙公司辩称:华阳保字第2号保证合同的签字、盖章是利用华阳保字第1号保证合同的签字页伪造的。问:本案的证据如何判断?,五、法院对证据的认定,(一)认证的概念和特点1、认证的概念认证是审判人员在审判过程中对诉讼双方提供的证据或者法院自行收集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依照法律规定和知识经验,确认证据的证据能力、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的活动。简而言之,认证就是指对证据的认定。认证与证明不同,与对证据的审查判断也不同,认证的主体是法官,对象是证据,内容是证据能力和证据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证据能力是证据的资格问题,主要审查证据的关联性和合法性;证据力是指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效果和力量,主要审查证据的真实可靠性。认证是司法证明过程中最后也是最关键的环节,是取证、举证、质证的目的和归宿。,2、认证的特点1)认证的主体是对特定案件负有审理责任的审判人员;2)认证的前提是提出证据;3)认证的内容是审查核实证据是否具有证据能力,判明其证明力的有无和大小;4)认证的依据是审判权力、法律规定和知识经验;5)认证的效力及于判决裁定。3、认证的方式专家学者和法官们对认证方式的分类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将认证分为当庭认证与庭后认证、个人认证与合议认证、直接认证与间接认证、单一认证与综合认证、口头认证与书面认证、一步认证与两步认证等对范畴。一般将认证的方式分为:1)根据法官对证据的认定过程是否划分为采纳和采信两个阶段,分为“一步认证”和“两步认证”。,“一步认证”,是指法官对证据的认定过程不分为采纳和采信两个阶段,而是一次性完成对证据能力和证据效力的认定。“两步认证”,则是指法官对证据的认证过程分为采纳和采信两个阶段,分别完成对证据能力和证据效力的认定。2)根据认证的证据是一个多个还是全部,分为“一证一认”、“一组一认”和“综合认证”。3)根据认证的时间不同分为当庭认证和庭后认证。(二)法院运用证据认定案情1、运用证据认定案情的概述运用证据认定案情是指审判人员依据业已审查核实的证据认识并确定案情事实的活动。其特点:1)运用证据认定案情的主体是审判人员。2)运用证据认定案情的基础是审判人员对证据的认定。3)运用证据认定的案情依案情的性质不同而由差异。4)运用证据认定案情的责任主要由审判人员承担。,2、运用证据认定案情的基本原则1)证据确实和达到一定量的原则。2)事实清楚和完整的原则。3)认定公开和合法的原则。4)结论唯一和排他的原则。5)符合逻辑规则的原则。(三)运用证据认定案情的步骤和方法1、步骤2、方法1)简单认定法和复杂认定法2)要素认定法和系统认定法3)科学认定法和艺术认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