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三一办公! | 帮助中心 三一办公31ppt.com(应用文档模板下载平台)
三一办公
全部分类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
  • 建筑/施工/环境>
  • 毕业设计>
  • 工程图纸>
  • 教育教学>
  • 素材源码>
  • 生活休闲>
  • 临时分类>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三一办公 > 资源分类 > PPT文档下载  

    证券法课件证券发的行上市和交易.ppt

    • 资源ID:6344161       资源大小:328KB        全文页数:72页
    • 资源格式: PPT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专享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证券法课件证券发的行上市和交易.ppt

    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1,法律打开发展空间,我们该如何准备?顾文江 律师,Page 2,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证券法修订概述,新证券法共有240条,与原来的214条相比,新增53条,删除27条,从公司法中并入的有8条。本次证券法的修订,涉及证券发行、证券上市、证券交易、登记结算、公司治理、投资者保护、市场监管等各个方面,调整幅度很大,内容非常丰富。本次修订,在结构和内容上,证券法与公司法做了合理的衔接安排,将现行公司法中有关股票公开发行、上市、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的相关内容移至修订后的证券法中进行调整和规范。,Page 3,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今日议题,新证券法总则中的内容变化证券发行股票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证券上市股票上市公司债券上市证券交易及禁止的交易行为 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收购,Page 4,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新证券法总则中的内容变化,新证券法第一章总则,共九条。内容包括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管理体制等内容。本次主要修订了其中的二条,主要包括:1、调整范围增加了证券衍生品种;22、对混业经营给予了法律支撑,也为以后的金融改革预留了空间。6,Page 5,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新证券法调整范围的变化,新证券法,现行证券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适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第四十二条证券交易以现货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第二条 在中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政府债券的发行和交易,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Page 6,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为我国金融改革中出现的混业经营预留了空间,现行证券法,第六条 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六条 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新证券法,Page 7,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今日议题,新证券法总则中的内容变化证券发行股票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证券上市股票上市公司债券上市证券交易及禁止的交易行为 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收购,Page 8,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有关证券发行的主要修改内容,新证券法第二章证券发行,共二十七条,主要对证券发行的条件、核准机关、程序、申请文件、发行保荐及承销等内容作出了规定。本次修订,修改了十二条,增加了十条,删除了三条,主要包括:1、从法律上定义了公开发行;102、增加了发行保荐制度;113、将现行公司法中的有关证券公开发行的条款完善后全部移到了证券法。12-184、增加了IPO申请文件的预披露制度;215、建立证券发行的纠错机制 266、规定了发行失败条件和发行人应负的责任 35,Page 9,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证券发行审核制度,废除审批制,证券公开发行全面实行核准制。,第十条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或者审批;未经依法核准或者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公开发行证券。,第十条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现行证券法,新证券法,Page 10,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公开发行与非公开发行,“公开发行”概念最早见于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股票条例第81条进一步规定了该术语的含义,即指发行人通过证券经营机构向发行人以外的社会公众就发行人股票作出的要约邀请、要约或者销售行为。新证券法第十条二款对“公开发行”进行了界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二)累计向超过二百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依此,除公开发行者外,其他方式都属于非公开发行。新证券法第十条三款规定,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Page 11,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今日议题,新证券法总则中的内容变化证券发行股票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证券上市股票上市公司债券上市证券交易及禁止的交易行为 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收购,Page 12,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证券发行的分类,证券类型,股票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发行价格,面值发行,溢价发行,折价发行,中间价发行,普通公司债券,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Page 13,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设立发行与新股发行,设立发行,指为设立股份公司而首次发行股票,股份公司因发行完成而设立。新股发行,指股份公司成立后,为扩大已有的公司规模而发行新股,即增资发行。,Page 14,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股份发行的原则,第一百三十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次发行的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第一百二十七条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第一百三十二条国务院可以对公司发行本法规定以外的其他种类的股份,另行作出规定。第一百六十七条第四款 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现行公司法,新公司法,Page 15,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新公司法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共四十九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1、增加了向特定对象募集的规定;2、降低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要求;3、放宽了对股东出资的限制;4、取消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审批,以登记制度代替审批制度;5、新增董事、监事选举时,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6、对上市公司的组织机构作出了特别规定。,Page 16,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新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Page 17,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现行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第七十三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新公司法,Page 18,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发起设立的条件,发起人人数,五人以上。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五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最低注册资本额,一千万元人民币,五百万元人民币,资本制度,实缴资本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认缴资本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出资时间,发起人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发行的股份后,应即缴纳全部股款;发起人交付全部出资后,申请设立登记。,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发起人首次缴纳出资后申请设立登记。,出资方式,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货币及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但除外。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Page 19,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发起设立的程序,明确发起人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由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发起人共同制订公司章程,制定章程,缴纳出资/验资,申请设立登记,发起人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发起人首次缴纳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选举董事长、经理(法定代表人)监事会选举监事会主席,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由依法设定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公司成立交付股票,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成立后即向股东正式交付股票。置备股东名册。,Page 20,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公开发行,募集设立的条件,发起人人数,同右,向特定对象募集,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发行对象:认股人,二百人以下特定对象,不特定对象累计超过二百人的特定对象,资本制度,同右,实缴资本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出资时间,同右,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申请设立登记。,申请核准发行,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起人认购股份,同右,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保荐承销,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保荐人。,Page 21,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募集设立的程序,同发起设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Page 22,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的程序,创立大会对新公司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所列事项作出决议,7,(一)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二)通过公司章程;(三)选举董事会成员;(四)选举监事会成员;(五)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六)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创立大会对上述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一)公司登记申请书;(二)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三)公司章程;(四)验资证明;(五)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六)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七)公司住所证明。,8,同发起设立,公司成立后,即向股东正式交付股票。公司成立前不得向股东交付股票。,9,于创立大会结束后三十日内,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Page 23,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募集设立时,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程序,报送募股申请文件,向累计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Page 24,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募集设立时,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现行公司法,第十二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一)公司章程;(二)发起人协议;(三)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 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 及验资证明;(四)招股说明书;(五)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六)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第八十四条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递交募股申请,并报送下列主要文件:(一)批准设立公司的文件;(二)公司章程;(三)经营估算书;(四)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五)招股说明书;(六)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 地址;(七)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 协议。,新证券法,Page 25,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募集设立时,公开发行股票的程序,同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包括: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因公司尚未成立,故与公开发行新股不同,新证券法第21条,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在提交申请文件后,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预先披露有关申请文件。,发行人根据要求补充、修改发行申请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不予核准的,应当说明理由。,新公司法第86条,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发行人不得在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前发行证券,新公司法第88条,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新证券法第28条,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第33条,证券承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九十日。,Page 26,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向社会公开募集设立的程序,新证券法第35条,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百分之七十的,为发行失败。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创立大会对新公司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所列事项作出决议,11,12,于创立大会结束后三十日内,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文件,申请设立登记,公司成立,申请上市或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13,第三十九条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Page 27,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 司依法经批准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股份总额应当相等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经批准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当依照本法有关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规定办理。第九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并依照本法有关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办理。,第九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现行公司法,新公司法,Page 28,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发起人的责任和义务,第八十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第八十四条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第九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一百四十二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Page 29,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新股发行的种类,公开发行新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非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非公开发行新股,证券法调整,公司法调整,Page 30,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非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和程序(非上市公司增资扩股),删除了现行公司法第137条、第139条规定的发行新股的条件和审批要求,1,第一百三十七条 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四)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第一百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作出发行新股的决议后,董事会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发行条件,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新公司法第81条,召开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其他发行新股事项作出决议,新公司法第104、134、136条,缴纳股款,同设立程序,新公司法第179条,变更登记,新股发行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新公司法第137、180条,Page 31,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和程序,证券法新增条款:第十三条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第十五条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上市公司也不得非公开发行新股。,Page 32,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和程序(首发、上市公司再融资),现行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四)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八十一条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第二十一条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在提交申请文件后,应当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预先披露有关申请文件。,第一百三十七条 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四)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新证券法,Page 33,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申请公开发行,准备工作的变化重点,Text,Text,Text,Text,Text,Text,Page 34,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发审委重点关注 的“四个能力”,一、独立经营能力1、关联交易2、同业竞争3、实质控制人的风险二、持续经营能力1、实际控制人和管理层的变化 2、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化三、独立盈利能力盈利的来源和渠道四、持续盈利能力,Page 35,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判断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主要方面,公司经营方面募集资金投向知识产权是否拥有自主行业前景和行业地位公司治理方面,Page 36,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上市公司再融资,还应关注:,一是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1、是否按承诺使用:数量,进度。如有变更则关注: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变更数量、变更程序、变更效果、不变如何等。新证券法 第十五条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上市公司也不得非公开发行新股。2、是否达到承诺效益:如未达到承诺效益,则关注:原因、差距、对策等。二是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情况1、是否以募集资金实施多元化投资或业务转型,如有,则存在较大风险,对于风险对策的有效性予以重点关注:2、是否以募集资金提高产能以达到同业产能前列;3、是否在提高产能的情况下对市场有较好把握与判断。三是公司规范运作情况1、公司治理结构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2、公司决策程序是否严格按照章程规则进行;3、公司信息披露是否违反及时、准确、完整原则;4、公司交易行为是否存在违规担保、占用资金等“一票否决”情形。四是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如有)1、重大资产重组的必要性是否合理;2、重大资产重组的程序性是否合规;3、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允性是否存在;4、其他。,Page 37,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流程图,Page 38,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今日议题,新证券法总则中的内容变化证券发行股票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证券上市股票上市公司债券上市证券交易及禁止的交易行为 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收购,Page 39,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有关证券上市的主要修改内容,新证券法第三章第二节证券上市共十五条,规定了申请股票上市应具备的条件、法定程序以及需要公告的内容格式,并规定了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其依法审核同意;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和终止证券上市交易的条件,以及对上市决定不服的复核程序。主要修改内容包括:1、增加了上市保荐制度;492、规定由证券交易所审核证券上市申请,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和终止证券上市交易;48/52/53/55/56 58/59/60/613、将公司法中有关上市条件、暂停和终止上市条件的内容移至新证券法;50/55/564、新增对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决定的复核程序的规定。62,Page 40,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今日议题,新证券法总则中的内容变化证券发行股票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证券上市股票上市公司债券上市证券交易及禁止的交易行为 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收购,Page 41,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股票公开发行及上市的衔接,目前,我国股票发行上市审核制度实行“发行上市审核一体化“。“强制上市制度”下发行审核完全取代上市审核,成为唯一的市场准入门槛。新证券法规定的股票发行上市审核制度:分离发行、上市审核权,建立适应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发行上市审核体制,实现上市市场化。,Page 42,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股票上市的条件,现行公司法,第五十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第一百五十二条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三)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四)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五)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新证券法,Page 43,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股票上市的程序,现行证券法,第五十二条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一)上市报告书;(二)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三)公司章程;(四)公司营业执照;(五)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六)法律意见书和上市保荐书;(七)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八)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第四十五条 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交易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上市报告书;(二)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三)公司章程;(四)公司营业执照;(五)经法定验证机构验证的公司最近三年的或者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六)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七)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新证券法,Page 44,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股票上市的程序,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 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与证券交易所签订上市协议 公告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 上市交易,Page 45,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暂停和终止股票上市交易,第五十五条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三)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四)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十六条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三)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Page 46,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今日议题,新证券法总则中的内容变化证券发行股票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证券上市股票上市公司债券上市证券交易及禁止的交易行为 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收购,Page 47,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现行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第一百六十一条 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二)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五)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第一百七十二条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请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新证券法,Page 48,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限制性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发行公司债券:(一)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的;(二)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状态的。,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一)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二)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三)违反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现行公司法,新证券法,Page 49,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公司债券发行的程序,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申请批准发行公司债券,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登记证明;(二)公司章程;(三)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四)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第十七条 申请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应当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下列文件:(一)公司营业执照;(二)公司章程;(三)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四)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五)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现行公司法,新证券法,Page 50,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条件和程序,证券法第十一条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第十六条,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第四十九条申请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上市交易,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并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额。第一百六十三条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公司应当按照其转换办法向债券持有人换发股票,但债券持有人对转换股票或者不转换股票有选择权。,Page 51,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今日议题,新证券法总则中的内容变化证券发行股票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证券上市股票上市公司债券上市证券交易及禁止的交易行为 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收购,Page 52,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和程序,一、条件第五十七条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二)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三)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二、程序第五十八条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一)上市报告书;(二)申请公司债券上市的董事会决议;(三)公司章程;(四)公司营业执照;(五)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六)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数额;(七)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第五十九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告公司债券上市文件及有关文件,并将其申请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Page 53,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公司债券上市的暂停、终止,第六十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一)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二)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三)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四)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五)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第六十一条公司有前条第(一)项、第(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经查实后果严重的,或者有前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的,由证券交易所终止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Page 54,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今日议题,新证券法总则中的内容变化证券发行股票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证券上市股票上市公司债券上市证券交易及禁止的交易行为 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收购,Page 55,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有关证券交易的主要修改内容,新证券法第三章证券交易共四十八条,主要对证券交易的一般原则、证券上市、持续信息公开、禁止的交易行为等内容作出了规定。本次修订,修改了三十八条,增加了七条,删除了七条,主要包括:1、为建立我国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提供了法律保障;392、重新规定了交易方式和交易品种;40/423、删除了禁止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融券的规定;4、前述有关证券上市的内容;5、规范了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的内涵和外延,并规定了赔偿责任;76/77/796、增加了依法拓宽资金入市渠道,禁止资金违规流入股市 的规定;817、规范了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买卖股票 的行为。83,Page 56,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股份转让与证券交易,新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非依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买卖。第三十九条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第一百四十二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第一百三十九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第一百四十五条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第三十八条依法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内不得买卖。,新证券法,Page 57,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股份回购,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对自己持有股份的股东权的限制第一百零四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第一百六十七条第六款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Page 58,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有关“短线交易”及其归入权的规定,第四十二条 前条规定的股东(持有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百分之五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该股东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时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其他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执行。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致使公司遭受损害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事项

    本文(证券法课件证券发的行上市和交易.ppt)为本站会员(牧羊曲112)主动上传,三一办公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三一办公(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

    三一办公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