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县聘乡管村用”实施方案.docx
乡村医生“县聘乡管村用”实施方案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关于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夯实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保障农村居民获得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市卫生健康大会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一支素质高、适应需要的乡村医生队伍,更好地保障农村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二、实施范围全县村卫生室,即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向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等各项农村卫生工作的村卫生室。三、工作目标2023年下半年起,全县村卫生室全面启动“县聘乡管村用”管理模式;2025年底前,每个村卫生室至少配备一名合格的乡村医生,力争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占比45%乡村医生队伍趋于稳定,服务能力明显提升,能为农村居民提供较好的基本医疗服务和承担40%以上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四、工作任务(一)落实村卫生室管理新模式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置一个村卫生室,将村卫生室作为乡镇卫生院的驻村医疗机构,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二)规范乡村医生配置原则上每千服务人口配备1名乡村医生,不足1千服务人口的按1名配备,同一卫生室有2名以上乡村医生的,鼓励配备至少1名女性乡村医生。乡村医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取得中专以上医学专业学历;取得乡村医生资格,并按规定接受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培训合格。(三)转变乡村医生身份经县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乡村医生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聘用关系。身份由个体转变为乡镇卫生院编外聘用人员,实行“县招乡聘村用”。乡村医生由卫生院统一管理,在乡镇范围内实行统一调配。(四)落实乡村医生待遇乡村医生收入构成主要由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和村卫生室业务收入两部分组成,实行每村独立核算。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及其他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作为乡村医生的绩效工资;乡村医生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及相关服务项目收入,作为乡村医生的绩效工资增量。绩效工资及增量部分经乡镇卫生院考核后,按月或季度发放。对考核优秀的村卫生室和村医适当奖励,对于在常住人口较少、地处偏远山区、居民较分散等村服务的村卫生室或村医适当补助。(五)落实乡村医生管理制度对乡村医生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进行管理,对本方案制定之前聘用的乡村医生按之前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对本方案制定之后新聘用的乡村医生采取新制度进行管理。(六)提高乡村医生防御风险能力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以乡镇卫生院为法律责任主体,为乡村医生统一投保医疗责任险,以保障乡村医生的正常执业活动。(七)加强村卫生室管理村卫生室药品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采购配送,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乡村医生主要负责向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并承担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相关工作。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H:30,下午14:30至17:30为乡村医生在岗时间,因入户随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原因不在岗的乡村医生,需在村卫生室醒目位置说明事由。乡村医生需24小时保持手机开机,在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期间,遇到急诊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随叫随到为群众提供服务。(八)加强乡村医生培训指导乡村医生按规定免费参加各种岗位培训和进修学习。乡镇卫生院通过举办业务讲座、召开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对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和财务管理进行日常监督。乡村医生需每年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周到乡镇卫生院或县级培训基地开展临床实践,切实帮助乡村医生提高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九)规范村卫生室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乡镇卫生院对所辖村卫生室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造册、建立台账。配置的医疗器械及其他设备,由乡镇卫生院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对责任不清、资产不明的要尽快划定清楚,统一管理,防止固定资产流失。(+)严格执行绩效考核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签订责任书,明确任务,量化指标。乡镇卫生院每月对村卫生室开展一次督导,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将考核结果与收入挂钩,并作为乡村医生聘用的重要依据。县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要把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管理纳入督导考核范围,对绩效考核管理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考核结果与事实不符的乡镇卫生院及其负责人要严肃问责。(十一)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退出村卫生室执业,乡镇卫生院应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终止各项财政补助和服务补助政策待遇:一个年度内两次绩效考核不合格;不服从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一年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累计达30天;出现医疗卫生重大责任事故;受刑事处罚;受吊销执业证书等行政处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其它情形。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乡村医生“县招乡聘村用”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纳入医改目标任务,认真研究,严密部署,落实相关配套政策。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乡村医生“县招乡聘村用”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二)加大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实施乡村医生“县招乡聘村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