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判断规则.ppt
Business Judgment Rule经营判断规则,Business Judgment Rule经营判断规则,1、对董事管理公司的权力给予充分的尊重(经营判断规则将“善意、勤勉和忠实”的假定适用于董事的经营,从而给董事经营决策自主权的行使以充分的信赖)2、当董事违背其信义义务时,该规则又能为股东提供应有的保护(如董事被发现在决策过程中存在违反其信义义务的情形,则他们将丧失经营判断规则的保护),一、经营判断规则的两种主要表述方式,经营判断规则是美国法院在审理关于董事的案件中发展起来的,允许董事在特定条件下对其决策失误免予承担责任的一项法律制度。它是普通法系国家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之一。目前,美国各州均承认并在司法实践中运用这一规则。总体而言,经营判断规则有两种较为常见的表述方式:,(一)特拉华州的经营判断规则,特拉华州高等法院认为经营判断规则是基于这样一种假定(presumption),即公司董事在经营抉择时,他们已经掌握做出决策所需的相关信息,并且真诚地相信该决策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经营判断规则是法庭对董事的一项承诺,即如果董事的决策满足前述假设条件,那么他们将尊重并保护它的独立性,而不是用法庭认为正确的决策方式来取而代之,,除非原告能证明经营判断规则的以下要素之一缺失,经营判断规则将适用于董事,(二)美国法协会的经营判断规则,1992 年出台公司治理准则:分析和建议4.01(a)条规定:董事或管理层对公司负有善意地,以他/她合理地相信有利于公司最佳利益的方式,以通常谨慎之人在类似的地位(like position)或相似的情形(under similarcircumstances)下合理行使的注意,履行其作为董事会或管理层的职责的义务。,(c):善意地做出经营判断的董事或管理层履行了其(注意义务)(d):依据本部分内容对董事或管理层的行为提出质疑者负有举证责任,证明被告违反了其注意义务,包括不适用前述(c)款关于认定董事是否已经履行义务的条文;如果是损害赔偿之诉,则承担证明董事或管理层的违法行为是公司受到损害的法定理由的责任。,特拉华州与美国法协会的经营判断规则共同要素,重要区别,特拉华州公司法中的经营判断规则只对董事提供了保护伞,美国法协会的经营判断规则则将保护对象扩大至管理层。,二、经营判断规则的精神,案例:原告 Shlensky 为芝加哥一家篮球俱乐部的小股东,起诉该俱乐部大股东及董事长 Wrigley 做出的拒绝在俱乐部体育场安装照明设施的决策。在 1961 年至 1965 年间,该俱乐部的经营出现持续亏损。Shlensky 认为亏损是由于俱乐部客户较少所致,而客户少又是因为 Wrigley 拒绝在场地上安装照明设施,从而无法在夜间安排娱乐活动。Shlensky 声称 Wrigley 拒绝安装照明设施是出于两方面的考虑,而它们均与股东利益最大化无关。首先,Wrigley 认为篮球是白天的运动,其次,Wrigley 担心夜间打篮球可能会对球场附近居民的生活带来干扰。Wrigley 在法庭上并没有对自己决策的正当性提供任何辩护的理由,但是指出,“法庭不应干预诚实的经营决策,除非原告能证明存在欺诈、非法或利益冲突的情形。”,法院判决:在分析被告的答辩时,法庭总结了先例案件里的“基本规则”。首先,“衡平法院不会采取任何控制公司经营活动的措施,即便人们认为如采用更为明智的策略则经营将更加成功。”其次,法庭观察到,该案是公司内部兼为大股东与董事的一方和公司小股东就公司经营策略产生的争端。法庭认为解决这样的商业经营纠纷并非他们的职责所在。最后,法庭表示,“在纯粹的商业公司里,当董事在法律的框架内行动时,他们经营公司的权力是绝对的。法庭无权以自己的判断取代董事的经营判断。”,经营判断规则两种学说,三、举证责任,公司董事在经营抉择时,他们已经掌握做出决策所需的相关信息,并且真诚地相信该决策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鉴于经营判断规则建立在这样的“假定”的基础上,试图推翻这种假定的人就负有义务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董事违反了其信义义务。,一般情况经营判断规则将举证责任施加给对董事决策的公正性持异议者,也就是说,由起诉董事违反其信义义务者承担举证责任。特殊情况如果原告能够成功地说服法庭董事的经营决策未满足经营判断规则的任何一项构成要素,则举证责任就转移给董事,由董事来说明其经营行为对公司是“完全公正”的。如果董事能成功地证明自己行为的“完全公正性”,则仍能享受经营判断规则的保护。,四、经营判断规则的要素(elements),(一)由董事做出的经营决策(A Business Decision)经营判断规则保护的是董事所做出的经营决策,是董事的行为而非“不行为”。(二)程序合理谨慎(Process due care)股东可以向法庭举证董事违反了其注意义务,换言之,决策过程中未以合理谨慎行事,主张其不能享受经营判断规则的保护。如果董事的经营决策被认为具有“重大疏忽”(Gross Negligence),换言之,如果股东能证明董事在决策过程中表现出重大疏忽,未收集或考虑决策相关的实质性信息,那么董事就违反了程序合理谨慎的要求,从而丧失经营判断规则的保护。特拉华州法院在两个案件中分别届定了重大疏忽的内涵,即“对股东利益的漠不关心或在决策时刻意将股东利益置之不理”,或者“决策毫无道理”。,(三)出于善意(Good Faith)董事必须真诚地相信所采取的决策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因此,如果董事做出决策的主要出发点是为自己保留现在的职位,那么他的决策就不受经营判断规则的保护。(四)无利益冲突(Disinterested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