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税法第一章税法概论第二节税法的基本理论.ppt
第二节税法的基本理论,一、税法的原则二、税收法律关系三、税法的构成要素,第一章 税收导论,一、税法的基本原则,税法的原则是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税法原则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第一章 税收导论,(一)税法基本原则,税收法定原则税收公平原则税收效率原则实质课税原则,第一章 税收导论,1、税收法定原则税收法定主义,税收法定原则,是指税收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由法律予以明确的规定。税收法定主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其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第一章 税收导论,2、税收公平原则,税收公平原则包括税收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即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税收公平原则源于法律上的平等原则。例如,个人所得税法中对劳务报酬所得畸高的实施加征的规定,对所得高的提高税负,量能课征,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税收公平原则。,第一章 税收导论,3、税收效率原则,税收效率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例题】税法基本原则中,要求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原则是()。A、税收法定原则 B、税收公平原则C、税收效率原则 D、实质课税原则【解析】税收效率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经济效率,二是指行政效率。前者要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后者要求提高税收行政效率。,第一章 税收导论,3、实质课税原则,实质课税原则是指应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税要件,并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例如,如果纳税人通过转让定价或其他方法减少计税依据,税务机关有权重新核定计税依据,以防止纳税人避税与逃税,这样处理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实质课税原则。转让定价状况下的价格是表面而非真实的价格,税务机关根据实质课税原则,有权调整其计税依据,而不是按照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价格计税。,第一章 税收导论,(二)税法适用原则,法律优位原则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新法优于旧法原则特征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原则程序法优于实体法原则,第一章 税收导论,1、法律优位原则,法律优位原则也称不得抵触法律原则,其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还可进一步推论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例题】以下不符合税法法律优位原则的说法是()。A、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B、我国税收法律与行政法规的效力具有同等效力C、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D、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解析】法律优位原则也称行政立法不得抵触法律原则,其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第一章 税收导论,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即新法实施后,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例如,从2009年5月起,我国开始对卷烟在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税额为不含增值税销售额的5。假定2010年,某卷烟批发企业被查出其2008年隐瞒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00万元,如果该企业被追征了5万元的消费税,这样处理,违背了税法适用原则中的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2009年5月以前发生的销售额按照原法规定是不征消费税的,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只能沿用旧法。,第一章 税收导论,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也称后法优于先法原则,即新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例如,2008年我国实行的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来自境内居民纳税人的股息红利不再补税,而原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应视不同的情况予以补税。企业在对2008年以后的股息红利业务进行涉税处理时,适用新法的规定,而不再使用旧法,这体现了税法适用原则中的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即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效力优于旧法。,第一章 税收导论,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对同一事项两部分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本原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比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高于普通法的级别比较高的税法。例如,我国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对于公益性捐赠限额只有12的标准,没有全额扣除的标准,但再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做出了对按照规定渠道向汶川地震灾区的捐赠可再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部扣除的规定。企业在实际执行中,对符合条件的汶川地震灾区的捐赠在所得税前全额扣除,体现了税法适用原则中的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即对同一事项两部分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第一章 税收导论,5、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原则,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实体法从旧】例如,2008年5月税务机关对A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A企业对2007年4月至2008年4月没有代扣个人所得税。依据税法规定,2007年4月至2008年2月工资薪金税前扣除额是每人每月1600元,2008年3月1日后工资薪金扣除额调整为每人每月2000元。按照实体法从旧原则,在追缴少扣税款时,对2007年4月至2008年2月按照每人每月1600元扣除生计费,对2008年3月1日以后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扣除生计费。因此,实体法从旧的原则实际体现的是:新法只从新规定开始的时段实施,不溯及以往,以往还按照旧的规定执行。【程序法从新】例如2001年5月起实施的税收征管规定,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全部帐户都要向税务机关报告。按照程序法从新原则,不论是2001年5月以后设立的新企业还是以前设立的老企业继续经营的,不论是企业2001年5月以后开设的银行帐号还是以前开设沿用下来的,现存的经营用的银行帐号都要向税务机关报告。这体现了税法适用原则中的程序从新原则,即程序法在一定情况下具备溯及力,新法实施前后的同种情况都要按照新的规定执行,体现了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原则。,第一章 税收导论,6、程序法优于实体法原则,即在税收争讼发生时,程序法优于实体法,以保证国家课税权的实现。例如,纳税人必须在缴纳有争议的税款后,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才能受理纳税人的复议申请,这体现了税法适用原则中的程序法优于实体法原则。,第一章 税收导论,二、税收法律关系,税收法律关系包括三方面内容: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第一章 税收导论,第一章 税收导论,【例题】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法律地位的平等主要体现为双方权利义务的平等。()【解析】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法律关系地位平等,但因双方是行政管理与被管理者的关系,双方权利与义务不平等。【例题】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税务机关()【解析】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主体包括两个方面,权利主体的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另一方面是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例题】以下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ACD)。A、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但权利义务不对等B、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不平等的C、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由税收法律事实决定D、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第一章 税收导论,三、税法的构成要素,11个要素1、总则 2、纳税义务人 3、征税对象4、税目 5、税率 6、纳税环节7、纳税期限 8、纳税地点 9、减税免税10、罚则 11、附则,第一章 税收导论,1、总则,主要包括立法依据、立法目的、适用原则等。各章开篇都有立法目的,可作一般了解。,第一章 税收导论,2、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又称“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解决的是对谁征税的问题。纳税人有两种基本形式: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可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等;法人可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还可按企业的所有性质的不同进行分类。与纳税人紧密联系的两个概念是代扣代缴义务人和代收代缴义务人。,第一章 税收导论,3、征税对象,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标的或行为,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税基又叫计税依据,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它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第一章 税收导论,4、税目,指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税目体现征税的广度。不同税目往往对应着不同税率和不同的征免规定。,第一章 税收导论,5、税率,指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我国现行税率主要有:1、比例税率;2、超额累进税率;3、定额税率;4、超率累进税率。税率体现征税的深度。应掌握各种的税率形式,以及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城建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和两个所得税的具体税率规定。,第一章 税收导论,第一章 税收导论,【例题】中国现行税制中采用累进税率的有()A、全额累进税率B、超率累进税率C、超额累进税率D、超倍累进税率,第一章 税收导论,【例题】假定下面这个累进税率表是全额累进税率表:甲、乙、丙三人的征税对象数额状况分别为500元、乙501元、丙3000元,则按照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税额的方法计算税额。【例题】假定下面累进税率表是超额累进税率表,甲、乙、丙三人的收入不变,则按照超额累进计算的方法计算税额。(速算扣除数:全额累进税额减去超额累进税额),第一章 税收导论,【例题】李某2009年3月取得薪金收入3400元,如何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500元以下的税率为5;超过500元不超过2000元的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元)【解析】李某薪金为3400,应纳个人所得额:340020001400(元)方法1:14001025115(元)方法2:5005(1400500)102590115(元),第一章 税收导论,6、纳税环节,指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要掌握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等各个环节上的税种分布。,第一章 税收导论,7、纳税期限,指纳税人按照税法的规定缴纳税款的期限。应掌握各个税种的纳税期限、结算期限与滞纳金计算的关系。,第一章 税收导论,8、纳税地点,纳税人(包括代征、代扣、代缴义务人)的具体纳税地点。,第一章 税收导论,9、减税免税,指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采取减少征税或免于征税的特殊规定。,第一章 税收导论,10、罚则,指对违反税法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措施。,第一章 税收导论,11、附则,主要包括两项内容:一是规定此项税法的解释权,二是规定税法的生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