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检查概述.ppt
第六章 税务检查概述,本章主要内容:,第一节 税务检查的概念,一、税务检查的概念 税务检查是各级税务机关依照国家税收法律及其他经济法规的有关规定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进行审查、监督的管理活动。检查主体检查依据检查客体检查范围检查目标,(一)税务检查的执行主体(法定性),税务检查的执行主体是国家各级税务管理部门。按现行机构设置,各级税务稽查局或各级税务局内的检查科是税务检查的实际执行主体。国家税务局中央税和共享税地方税务局地方税海关关税,(二)税务检查的基本依据,税法根本依据我国有关税收的所有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税收基本法、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会计法、财务管理制度不可缺少的依据合同法等相关经济法规,(三)税务检查的客体,与纳税人的纳税行为有关的经济活动 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纳税申报和缴纳等(四)税务检查的范围有关法律明确规定授予税务机关的权力管辖范围,二、税务检查的作用,保证国家财政税收收入;保证发挥税收调节经济作用,维护经济秩序;保证发挥税收监督作用,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有利于提高税务机关的税收管理水平,促进依法纳税。,三、税务检查的基本内容,1.税务检查的一般内容检查纳税人税收法律规定的执行情况检查纳税人会计法及财务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纳税人的财务资料和与纳税有关的财产实物 2.税务检查的具体内容:税务部门对各税种的具体检查。,四、税务检查的基本方法,(一)按照检查财务会计资料的范围1.全查法全部会计资料 适用于财务制度不健全、纳税态度不端正、纳税行为不守法的纳税人。2.抽查法部分会计资料 适用于财务制度健全、守法纳税的纳税人。,(二)按照检查顺序1.顺查法:顺着会计核算的程序检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检查成本较高,适用于经营规模较小、财务核算混乱的纳税人。2.逆查法:逆着会计核算的程序检查(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利用财务资料之间的相互关系,在较短的时间发现问题。,(三)按照检查钩稽关系联系查法:利用财务资料件的钩稽关系侧面查法:财务资料以外的相关资料和情况 此外,税务检查的方法还可以区分为指标对比法和数字控制法。1.指标对比法:横向对比和纵向对比两种2.数字控制法:不同经济数据之间的控制关系来分析纳税行为,如根据电量推断产量。常用方法有:以产核销、以耗定产、以产计耗。,五、税务稽查,税务稽查是指税务稽查局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及涉税事项进行检查处理,以及围绕检查处理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是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思考:,1.请分析一下税务稽查和税务检查之间的关系。2.请分析一下纳税评估和税务检查(或税务稽查)之间的关系。,第二节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税务稽查工作的业务流程分为: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157号,选案,实施,审理,执行,一、选案环节,选案环节的主要任务是确定税务检查的对象,经过选案部门的工作,将选定的被查对象移交检查部门实施检查。在选案过程中,要严格遵循以下规定:稽查局应当通过多种渠道获取案源信息,集体研究,合理、准确地选择和确定稽查对象。选案部门负责稽查对象的选取,并对税收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稽查局必须有计划地实施稽查,严格控制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务检查次数。稽查局应当在年度终了前制订下一年度的稽查工作计划,经所属税务局领导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稽查局备案。年度稽查工作计划中的税收专项检查内容,应当根据上级税务机关税收专项检查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确定。经所属税务局领导批准,年度稽查工作计划可以适当调整。,(一)案源信息管理,选案部门应当建立案源信息档案,对所获取的案源信息实行分类管理。案源信息主要包括:财务指标、税收征管资料、稽查资料、情报交换和协查线索;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税收违法案件;上级税务机关安排的税收专项检查;税务局相关部门移交的税收违法信息;检举的涉税违法信息;其他部门和单位转来的涉税违法信息;社会公共信息;其他相关信息。,(二)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国家税务总局和各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在稽查局设立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负责受理单位和个人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检举,对检举信息进行分析筛选,区分不同情形,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分别处理:线索清楚,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虚开发票、制售假发票或者其他严重税收违法行为的,由选案部门列入案源信息;检举内容不详,无明确线索或者内容重复的,暂存待办;属于税务局其他部门工作职责范围的,转交相关部门处理;不属于自己受理范围的检举,将检举材料转送有处理权的单位。,(三)选案分析,选案部门对案源信息采取计算机分析、人工分析、人机结合分析等方法进行筛选,发现有税收违法嫌疑的,应当确定为待查对象。待查对象确定后,选案部门填制税务稽查立案审批表,附有关资料,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立案检查。经批准立案检查的,由选案部门制作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连同有关资料一并移交检查部门。选案部门应当建立案件管理台账,跟踪案件查处进展情况,并及时报告稽查局局长。,二、实施环节,(一)准备工作法律准备:对最终检查结果有决定性的影响;明确相关适用的法律。资料准备:分析已掌握的财务报表,找出疑点,确定检查目标。技术准备:拟定稽查提纲和重点下达税务检查通知书(P137),(二)实施检查(P118),可采取实地检查、调取账簿资料、询问、查询存款账户、储蓄存款、异地协查等方法。填写税务稽查工作底稿制作税务稽查报告,经检查发现有税收违法事实的,税务稽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案件来源;被查对象基本情况;检查时间和检查所属期间;检查方式、方法以及检查过程中采取的措施;查明的税收违法事实及性质、手段;被查对象是否有拒绝、阻挠检查的情形;被查对象对调查事实的意见;税务处理、处罚建议及依据;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检查人员签名和报告时间。经检查没有发现税收违法事实的,应当在税务稽查报告中说明检查内容、过程、事实情况。,实施检查注意事项,检查应当由两名以上检查人员共同实施,并向被查对象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检查应当自实施检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确需延长检查时间的,应当经稽查局局长批准。检查人员实地调查取证时制作的现场笔录、勘验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检查人员签名和当事人签章。检查完毕,检查部门应当将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工作底稿及相关证据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移交审理部门审理,并办理交接手续。,三、审理环节(P122),对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审理部门审核:被查对象是否准确;税收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数据是否准确、资料是否齐全;适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是否适当,定性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税务处理、处罚建议是否适当;其他应当审核确认的事项或者问题。,审理后作出处理决定,有税收违法行为,应税务处理的:拟制税务处理决定书;有税收违法行为,应税务行政处罚的 拟制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收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税务行政处罚的 拟制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税收违法行为的 拟制税务稽查结论文书经稽查局局长或所属税务局领导批准后由执行部门送达执行。,四、执行环节,1.接受税务审理环节转来的税务文书;送达税务文书;2.要求被检查对象按期缴纳税款和滞纳金;3.对不履行纳税义务又不申请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的被查对象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性措施;4.执行完毕后,制作执行报告,经批准后,报送有关部门。,五、案卷管理,检查终结的,审理部门应当在60日内收集稽查各环节与案件有关的全部资料,整理成税务稽查案卷,归档保管。税务稽查案卷应当按照被查对象分别立卷,统一编号,做到一案一卷、目录清晰、资料齐全、分类规范、装订整齐。税务稽查案卷分别立为正卷和副卷。税务稽查案卷内每份或者每组材料的排列规则是:正件在前,附件在后;重要材料在前,其他材料在后;汇总性材料在前,基础性材料在后。,税务稽查案卷按照以下情况确定保管期限: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以及涉嫌犯罪案件,案卷保管期限为永久;一般行政处罚的税收违法案件,案卷保管期限为30年;前两项规定以外的其他税收违法案件,案卷保管期限为10年。,六、税务检查可使用的分析指标(P127),(一)通用指标收入类成本类费用类利润类资产类(二)指标的配比分析收入利润收入成本收入费用成本利润等,第三节 税务检查的权限和相关要求,税务检查权限税务检查工作纪律税务检查对相对人的基本要求相关法律责任,一、税务机关的权利与责任,税务稽查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不得有下列行为: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权限行使职权;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向被查对象通风报信、泄露案情;弄虚作假,故意夸大或者隐瞒案情;接受被查对象的请客送礼;未经批准私自会见被查对象;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税务稽查人员在执法办案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稽查局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实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分工制约原则。稽查局设立选案、检查、审理、执行部门,分别实施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工作。税务稽查人员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保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税务稽查人员有税收征管法细则规定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二、纳税人等的权利与义务,(一)纳税人等的权利要求出示税务检查证、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权利;要求保密的权利;拒绝提供无关资料、回答无关问题的权利;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权利;,纳税人等的义务,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案例:税务检查中的权利如何行使,某县一乡镇企业于2013年2月开办,12月份税务机关在对其进行日常税务检查时,发现其账簿记录的销售额较小。于是稽查人员当即决定将其账簿、凭证和有关资料调回税务机关进行检查。同时,派人员到其生产经营场所、车间进行检查,发现其生产活动繁忙,于是责成有关车间把有关生产的进料单和出库单提供给税务机关,并要求向企业和车间负责人了解情况,但却遭到企业有关人员的拒绝和推托。稽查人员打算尽快到其开户银行查询其存款情况,以便为实施税收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作好准备。涉及到几种权利的行使?执法中,存在哪些问题?还需要注意的问题?,案例分析,查账权、场地检查权、询问权、责成提供有关资料权、存款账户查询权实施检查前,应向被稽查人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然后再填写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调取账簿资料清单,并在3个月内完整归还企业有关人员拒绝提供进料单和出库单是不合法的。应如实提供有关单证。检查存款账户应注意程序合法。要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凭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才可到纳税人的开户行检查存款账户。,案例2:,2013年8月,王某从部队退役,9月10日从民政部门领取自谋职业安置费后,购置一辆中巴车从事客运。10月15日,主管地税分局向王某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以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王某1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手续。王某以退役士兵就业享受税收优惠为由,不予理睬。11月8日,税务人员找到王某,向其下达了应纳税款核定通知书,以及限期纳税通知书,限王某11月10日前到分局纳税。王某拒绝签字,并将通知书当场撕毁.11月11日,税务人员在公路上将王某的车辆拦停。王某趁税务人员向分局报告的空隙驾车逃逸。税务人员以王某撕毁文书并逃逸,构成抗税,且情节严重为由,将王某的中巴车扣押。王某不服,向县地税局申请行政复议。,复议结果:县地税局经过复议,认为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违法,责令解除扣押王某车辆的强制措施;对王某的税收违法行为,由主管地税分局依法重新作出处理。请问税务机关、王某的行为各有什么问题?,案例分析:,税务机关:未出示相关证件。应报经县地税局局长批准,方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王某: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税务登记。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的行为,属偷税逃避、拒绝纳税检查。,作业:,请找出一个税务稽查案件并分析以下问题:在检查环节,稽查人员做了什么准备工作?检查(调查)了哪些部门或公司?稽查人员使用了什么检查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