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桥涵勘察工程细则手册.docx
铁路桥涵勘察工程细则手册1 一般规定1.1 改建铁路桥涵勘测的依据和原则1.1.1 本篇适用于改建铁路(枢纽)和增建第二线桥涵(含特大桥)的勘测。1.1.2 改建铁路桥涵勘测的阶段划分按铁路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文件编制办法(TBIO504-2007)的规定,分为预可行性研究阶段的调查踏勘、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初测、初步设计阶段的定测和施工图阶段的补充定测四个阶段。1.1.3 改建铁路桥涵各个阶段的勘测内容及所提供的勘测资料应满足上述文件编制办法中各阶段所要求的设计和编制文件的需要,确保勘测设计质量。1.1.4 桥涵勘测中有关桥涵布置、桥涵设计一般规定等应按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TB10002.1-2005)办理。1.1.5 桥涵水文勘测应按现行铁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TBIOol7-99)办理。1.1.6 前述两条的两本规范有修订条文,请按照铁道出版社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局部条文汇编2009版执行。1.1.7 桥涵勘测中应收集和勘测的资料按铁路工程勘测设计专业分工的规定(二设科技发(2005)236号)要求,与相关专业既分工又相互配合,认真完成应搜集和勘测的完整资料,满足各阶段设计的需要。需要注意的是按照二设科技发(2005)236号文要求在其它专业的勘测细则中有的资料是分工给桥涵专业搜集的,请勿遗漏。1.1.8 桥涵勘测中的桥涵测量应按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lOl012009)和改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lOlO5-2009)的规定办理。1.1.9 桥涵勘测中有关环境保护工作应按铁路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TBIo501-98)的规定办理。1.1.10 在初测、定测、补定测各阶段勘测进行中,要特别重视质量检查工作,不间断进行测量质量检查,及时发现测量问题改进测量方法。质量检查主要包括断面检查和地形检查,检查范围不仅包括桥梁专业测绘资料,还应包括线路1/2000地形图。确保测绘资料满足规范要求。1.1.11 桥涵勘测中所依据的现行规范等在不断发展、修改和完善,当这些有关规定明令修改时,应按新规定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不同意见,不得擅自变动应按程序上报。1.1.12 各阶段的勘测成果处提交纸质文件外,均应提交完整的电子文档。所有桥涵均应附电子照片,并在图中标明设计线位、线路走向及桥涵位置。1.2 各阶段主要任务1.2.1 预可行性研究文件是项目立项的依据,应按铁路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充分利用国家和行业资料,经调查踏勘后编制。应深入现场,进行重点调查和核对。调查踏勘期间应对控制线路和技术更杂的重点桥渡进行纸上研究或利用航摄像片进行水文判释。对沿线主要河流的水系特征及水文、气象、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震烈度等自然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搜集必要的有关专业资料,为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文件提供所需的调查踏勘资料。1.2.2 可行性研究文件是项目决策的依据,应根据国家批准的铁路中长期规划或项目建议书,从技术、经济、环保、节能、土地利用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论证,采用初测资料编制。初测期间应深入调查研究既有桥涵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推行现场核对,分析,研究。有关桥涵水文方面的资料,均应在初测阶段完成。初测期间应对特大桥、控制线路方案和技术复杂的以及水文、地质复杂地区的大桥,通过桥位和桥式方案的比选提出推荐方案;对一般大中桥,必要时也应适当进行上述比选工作;应通过现场水文勘测确定特大桥、大中桥的设计流量或设计水位和小流域暴雨径流的计算办法;对增建第二线,应提出左右侧和并行或绕行的意见;对既有桥涵提出改建、加固和利用的原则。当水文因素特别复杂时,除汛期内必须进行实地水文观测外,必要时还应进行水工模型试验。应按初测任务书的要求,全面质量良好的完成各项勘测资料的搜集,调查,测量。为编制可行性研究文件提供桥涵专业必要的初测资料。1.2.3 初步设计文件是项目建设的主要依据,应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现场调查,对局部方案进行比选,采用定测资料编制。定测期间应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鉴定审批意见,对初测资料进行调查核对、测绘补充和落实。对初测后发生的较大洪水应进行补测,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已确定的改建、加固或利用的既有桥涵,应进一步落实,并应考虑有关地方和单位提出的合理要求和意见。为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提供所需的定测资料。1.2.4 施工图是工程实施和验收的依据,应根据初步设计审批意见,采用定测和补充定测资料编制。补充定测期间应根据初步设计审批意见,对初测及定测资料进行最后的核对和补充落实,勘测方法精度要求同定测。为编制施工图提供所需的补充定测资料。1.3 基本要求131改建铁路桥渡选线的原则和要求与新建铁路相同,但要考虑既有铁路桥涵运营以来的实际情况。1.3.1 改建既有线或增建第二线的桥涵,原则上应按新建铁路设计标准办理。当既有工程不能满足设计洪水标准时,应根据多年运营和水害情况以及流域内水文特征的改变,确定该工程是否需要改建或废弃。如抬高、扩孔确有困难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如地形地物的改变)和养护经验提出酌量降低标准的具体意见及有关比较分析资料,报部鉴定审批。1.3.2 增建第二线设跨河桥渡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应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满足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04)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13.4在满足运输、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充分利用既有桥涵等建筑物;尽可能的少废弃、少改建。仅当影响工农业生产,对铁路运营干扰较大,加固投资较重建为多且加固困难或确实无法加固时,方可拆除重建。1.3.5 既有桥涵不能满足设计任务书规定的机车和车辆类型的荷载等级及限界要求时:桥涵结构不良、桥涵泄洪能力严重不足、河道冲刷严重、威胁桥基安全、不能满足有关检定规范要求时,可结合具体情况综合研究,进行改善、加固或重建。1.3.6 既有桥涵的封闭、缩孔或合并,应慎重对待。须经充分调查研究,确认无水流或水流很小,有可靠的排洪建筑物宣泄洪(包括设计洪水),不至造成堵塞而影响上下游农田、城镇、村舍、道路交通、水力设施等,并经有关单位同意后,方可决定封闭、缩孔或合并。1.3.7 时性桥涵均应改建为永久性桥涵。正线上的明渠应改建为盖板涵,灌溉用的铸铁管或电缆的钢套管等如能正常使用可不改建。主体工程改建时,对不符合现行规范的养护设施,如大中桥人行道、护轨、检查设备、避车台等均应按现行规范进行改建或补建。1.3.8 改建既有线或增建第二线时,铁路与主要道路相交处、繁忙道口以及隧道洞口等视线不良处的交叉点,均应按规定和要求设置立交。铁路与其他道路相交时,必须从全局出发,考虑工农业发展的需要,同时也要照顾现状充分利用既有设施。1.3.9 设置立交桥涵应注意以下几点:(1)尽量不采用下挖建桥涵设泵站排水,在不得已采用下挖设桥涵需设泵站排水时,应在总体性设计规划下与有关专业相配合,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确定设置地点、使用单位、管理定员、投资分工等问题。并应即时签定协议、纪要或公文,保证泵站按设计运行,不致造成桥涵下积水影响正常通行和桥基安全。在条件允可时,也可考虑设置雨棚防止下雨积水。(2)立交桥涵的孔跨、净空应结合道路的实际发展需要设置,并要求尽可能采用铁路标准跨度或既有的通用图、参考图。(3)大中城市附近的立交桥,应照顾城市发展规划,注意美观,与城市建设相协调。并应向有关部门了解有关的各种地上地下管道及其它特殊要求(如美化、装饰、照明等)。(4)既有线增建立交桥涵,宜充分利用既有股道倒换施工或考虑便线、便桥施工;或采用顶进法施工;但应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采用顶进法施工时,应了解施工单位现有施工机具设备施工技术及对施工方法实施方案的意见。1.3.10 凡有水害的桥涵及地段(因洪水危及正常运行和行车安全的),应搜集足够的水文资料,分析水害原因,有效的水害处理方案,提出工程处理措施。1.3.11 对地方或运营单位要求增设的桥涵,经调查核对、确认有必要时,可协商确定,并签订有关协议。1.3.12 对于做行洪论证的河流,其桥涵水文成果不能采用行洪论证结果,而需要在各阶段单独做铁路桥涵水文工作,进行论证结果仅供参考。1.3.13 测、补定测时改线变化过大,导致水文条件不一致,应补充初测水文工作。1.3.14 定测及补定测阶段工点资料中,除既有桥涵及严重水害工点需要照片外,还需增加对新建桥涵位全貌、控制地形、桥位处道路、管线、沟槽、沟流、水塘及其它构筑物拍摄照片要求,做为勘测资料的补充,以便于方案研究、审核、审查提供直观依据。2调查踏勘2.1 资料收集2.1.1 本阶段应收集下列资料:(1)沿线主要河流水系特征、水文、气象、地震基本烈度、自然特征等资料。(2)沿线既有桥涵设计标准、修建沿革、运营情况、实际载重能力、建筑限界、桥涵分布概况、泄洪能力、冲淤情况和各类病害及其原因分析处理桥涵孔径的核对情况等资料。(3)重点桥渡附近河床和河岸变迁资料、上下游水工建筑物的修建与运行资料,桥渡附近水文站历年实测最大流量及相应水位、流速、糙率、水面坡度、含沙量和测流断面等资料。(4)桥址河道的航道等级(现行及规划)、航道图、航行线位置、最高最低通航水位、通航净空、通航孔数、排筏最大宽度和长度以及航道整治规划上下游两岸有关重要建筑物设施及分布情况等资料。并进行通航论证的前期工作。(5)沿线水陆交通地下管线现状及规划、城镇规划、重大建筑、水电设施、文物古迹、农田排灌、水利工程现状及规划国家森林保护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区、高新技术及动物保护区等资料。2.1.2 现场调查和核对重点桥渡的水文、通航、大型水利设施、重要交通通道及枢纽、码头设施、地形和地质特征,合理选择桥位。同时核对既有桥梁的状态和病害情况,调查了解可供利用的情况。2.1.3 对于枢纽内的各桥位要搜集桥渡区域的有关水文资料,进行历史洪水、水系漫流、河流变迁、上下游既有水工建筑物和水利规划的调查,同时应对通航情况、流筏流木、漂流物、泥石流、河网地区、内涝地区、岩溶地区、河道深泓线变化、滩槽移位、河床冲淤等进行调查。2.1.4 重点桥渡(枢纽)附近有水库时,应全面调查收集有关水库的水文资料及对铁路桥梁的影响程度。并调查搜集已建、改建水库状况资料及规划设计资料,作出对上游桥梁的回水影响及对下游桥梁的可能溃坝及冲刷评价。2.2 桥位选择2.2.1 桥位选择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会同有关专业,根据搜集的各方面资料进行综合比选,提出各个桥位方案和初拟的各桥式方案,进行综合评价,供预可行性研究。2.2.2 地质复杂的特大桥,要配合地质专业作好调查研究,结合地质情况合理的选择桥位。2.2.3 搜集重点桥渡(枢纽)各桥位地理位置图,在重点桥渡(枢纽)位置图(1:100OO-1:50000)上标明推荐桥位及比较桥位的位置、两岸线路走向、有关水工建筑、交通工程设施、文物古迹等。2.3 资料内容与要求2.3.1 对搜集的各类资料进行整理、分类、检查、复核并进行分析研究,提出相应的结论性意见。2.3.2 整理一套完整的水文资料,包括水文基础资料、水文计算单和简略水文成果图。2.3.3 整理沿线主要河流水系特征、通航、水文、气象、地震基本烈度、自然特征等资料。2.3.4 影响改建或增建第二线方案的重点桥渡资料(1)航道等级、最高最低通航水位、通航净空、通航孔数以及航道整治规划、通航论证前期工作情况等资料;(2)桥渡附近水文站的观测资料以及历史洪水调查资料;(3)桥位方案地形图,比例尺L100001:50000;(4)桥址纵断面图,比例尺1:5001:2000;(5)既有重点大桥的历史台帐、病害及现状等资料。(6)桥渡上下游水库设计资料、病害及现状评价。(7)桥渡上下游河道历史变迁资料,河岸线的变化,滩槽变化等资料。2.3.5 重点桥渡绘制桥位、桥式方案图(草图),提出推荐方案与比较方案的有关资料,包括桥址地理位置图、桥位地形图、桥式方案图、与之配套的相关工程示意图等。2.3.6 各阶段的勘测成果除提交纸质文件外,均应提交完整的电子文档。有条件时,重点桥渡应附电子照片。3初测3.1改建既有线桥涵(含水文)勘测3.1.1 本阶段勘测搜集资料及调查核对应包括:(1)调查有关水利、交通、航运及工农业建设、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国家森林保护区、高新技术开发区、输油气管道、动物保护区及其通道战备等资料,并做好调查记录。(2)搜集补充通航河流的航道等级、航道图、航道线位置、最高最低通航水位、通航净空、通航孔数、航道整治规划等资料及桥位上下游重要码头等设施情况;(3)搜集养护部门既有桥涵的各种图纸(含竣工图纸)、台帐履历、鉴定书、检算资料、泄洪能力、冲淤情况,同时搜集邻近既有铁路和公路桥涵的档案和排洪情况等资料。(4)搜集既有线桥涵的水文、地形、地质等资料,其中包括洪水观测资料等。(5)搜集有关既有桥涵损坏、缺陷、水害、冻害等情况及养护单位的处理意见和经验,处理效果评价。(6)搜集有关的水库资料,如大坝设计等级、各种频率水位标高和回水曲线、泄洪、溢洪设备尺寸及标高、淤积情况、结冰厚度以及坍岸影响水库大坝现状资料,对上下游的铁路和桥渡的影响,并注意收集水库的改扩建规划等资料°(7)搜集有关的泥石流、漫流、内涝、岩溶、冻害等特殊地区的水文资料和养护单位的经验和意见。(8)搜集沿海地段有关的潮汐及沿海海岸线变化、水位上升等资料。(9)搜集地震基本烈度及历年地震对桥涵建筑物的灾害影响资料。(10)搜集有关的气象资料,包括(年、月、日、最高、最低、平均)气温、湿度、降水量及强度、气压、风向、风力、风速、蒸发、日照、雾、雷电、冰、雪、冻害等资料。(Il)改建铁路(包括电化改建)中改扩建范围和严重影响行车及正常运营的病害桥涵,应结合分析运营以来水害资料,提出处理措施;而不属于上述情况的病害桥涵,一般亦应搜集资料,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处理。3.1.2 改建既有线时,若既有桥与既有线的平纵断面配合合理,且无明显缺陷,又无足够依据时,不宜轻易改移位置、封闭或缩孔。3.1.3 沿江(河)水文勘测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工作:(1)凡水害地段,无沿江(河)水文资料者,均应按新线标准,进行水文勘测和资料整理。如已有该项资料,应进行必要的核对和补充,遇河道有较大变迁或新增建的建筑物影响路基安全时,应搜集必要的补充水文资料。水害地段如线路高度不够标准,应作出多种方案供初步设计比选。(2)对经40年以上的运营且经大于1/50的洪水频率考验而无水害的地段,河段地形地貌无大的改变,桥梁上下游,又无改建要求时,可不作沿江(河)水文勘测工作。但应有必要的调查分析论证说明。(3)路基有增加沿河防护工程地段,应按新建铁路勘察细则进行水文勘测,并推算设计水位及流速。如由于路基建筑物挤压河床,弃昨或坍塌物堵塞河床而引起水位抬高,则应搜集相应的水力分析所需资料。3.1.4 桥渡水文勘测的重点是核实既有水文资料。缺此资料时,则应进行详细的洪水调查法勘测,改建既有线桥渡的水文勘测,应在桥渡附近选择一个水文断面,并在不受既有桥影响的河段上,再选一至两个水文断面作为流量计算断面,对历史洪水、河流变迁和上下游水工建筑物及水利规划进行调查研究,尽可能搜集建桥以来水文参数和上下游水工建筑物的相关资料,据以计算流量、推求水位、核算孔径。对于流筏流木、漂流物、泥石流、河床冲淤等,应通过调查和勘测取得必要的资料。改建既有线需探明既有桥冲刷情况,冲刷观测应符合铁道部现行既有铁路测量技术规则的规定。对于水文条件复杂的大江河流,必要时应进行汛期洪水观测,并尽可能与桥渡附近的水文(位)站建立相关关系,充分利用水文(位)站的既有资料或由流量分析推求水位或直接由高水位分析推求所需的设计水位。结合水文勘测对桥渡河段的河道稳定性(含河床演变可能性)以及建桥与河道内相邻相关建筑物的相互影响作出评价,必要时应作河床演变分析或水工模型试验。对于通航河流,应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作好通航论证工作:通航论证工作,应委托相关专业单位专门进行,得出通航论证评审通过的结论意见。必要时应作船舶航行模型试验。3.1.5 线路通过水库上下游地区,勘测时应参照新建铁路勘察细则桥涵水文有关条文按水库调查表要求向有关单位搜集水库设计、运营、泄洪及水库坝体质量及运行现状等方面的资料应核算水库在泄洪、冲淤、溃坝等方面对桥涵的影响。3.1.6 大型改河改沟一般不宜采用。但在论证其技术上、经济上的合理性和可能性之后,必须进行改河改沟或需列入比较方案时,均应按单独工点收集下列资料:(I)水文资料:进行详细的洪水调查法勘测,对历史洪水、河流变迁、冲淤等进行调查研究,作出详细的水文结论;据以计算流量推求水位、流速等。(2)实测改河改沟中线,并应与线路中线发生联系。应实测的资料有:1)改河(沟)平面图(比例尺1:500-1:2000)2)改河(沟)河床中线纵断面(比例尺1:2001:500)3)改河(沟)横断面(比例尺1:200),实测或由平面图上点绘。以上改河、改沟测绘资料由路基专业负责搜集,桥涵专业提供必要的水文资料,此处均应附必要的工程地质资料。必要时,应进行水工模型试验。3.1.7 改建铁路的桥涵孔径核算,严重不足或有水害者,应按现行流量公式并结合现场实际过流情况进行流量检算及孔径检算。全线尽可能将既有勘测汇水面积资料核对利用,当无此资料时应利用比例尺1:1万或1:5万的既有地形图或航摄照片,沿线路连续勾绘汇水面积,并与既有线发生联系及注明既有桥涵位置和孔径,分段统一按一种比例尺描绘成卷。对于汇水面积小于IKm2,分水岭和沟槽不明显的小汇水区应进行现场核对,必要时实测汇水面积。初测过程中应选择相当数量的既有桥涵推算过桥(涵)流量(公路或铁路桥涵或其他水工建筑物);选择典型流域,进行洪水调查法勘测(一般每50100公里间选择有代表性的流域3处左右);还应参考地区性的流量计算公式或其他流量计算办法,通过分析研究,选择适用于本线(段)的小径流计算公式,或对我集团公司和其它单位“小流域暴雨径流分析与计算”提出修正参数,经集团公司审定后采用。应注意流域计算参数的改变,流域内水工建筑物的修建,灌溉沟渠的修建与兴废,导致流域面积的改变,以及暴雨参数的正确计算,以求得计算的正确。桥涵孔径的确定,不应单纯仅按流量作检算条件,还应结合桥涵所处地形条件,上下游积水及进水出水条件等统筹考虑。电化改建时,可不连续勾绘汇水面积而只勾绘那些需进行改(扩)建的桥涵汇水面积图,其它工作可根据实际需要而做。3.1.8 涵洞经40年以上运营且经大于1/50的洪水频率考验,无水害,符合铁路荷载等级要求且结构良好,线路抬高在04m以内者,一般可保留原孔径尽量利用。若上述运营期间为少水年,其孔径仍应按3.1.7条有关内容进行核实,具体工点应分别进行分析和核对。3.1.9需改建的、技术复杂、修复困难的特殊结构桥梁,跨度或墩高大于等于40m的桥梁,常水位水深大于8m的桥梁水文复杂的大桥及控制线路方案的大桥均应测绘桥位方案平面图、桥址平面图。桥址平面图按1/500比例测绘,上下游长度应各在300m以上(包括水下地形),河道深泓附近应适当加密点距,其间若建有桥涵及水工建筑物时亦应测绘。上述二图应含既有线路的中心线及桥梁和导治建筑物位置。既有桥渡附近的斜流、涡流、死水和冲淤显著地段也应一并测入图内;测绘桥址纵断面图当墩台位于较陡横坡时还需测绘桥址上下游5m及IOm辅助纵断面图及横断面,加绘工程地质资料。图中应测出既有墩台及其附属建筑物的位置、有关尺寸和高程。1.1.10 为查明既有桥涵状态,鉴别其可能利用的程度,应查阅桥涵台帐、履历簿、竣工图、丈量记录、设计图(标准图)、并进行实测丈量核对,以核定既有建筑物主要尺寸和标高,如跨度、净空、长度、梁宽、以及道床厚度、墩台顶帽横向宽度、台顶长等涵长、孔径梁高等尺寸及支承垫石顶、挡祚墙顶、涵洞帽石顶、涵洞出入口泄水面等标高。应对基础作开挖或探测。要作好记录并绘图表示。丈量需采用钢尺,钢结构尺寸以毫米计,其余尺寸均以厘米计。既有小桥涵丈量图可结合竣工图或工务台帐,丈量其外露部分的主要尺寸。1.1.11 桥梁的抬高和降低在5cm以上,施工与运营干扰较大,在勘测中应与其他方案进行充分比选研究确定,如不能确定时,应提出方案资料,供初步设计比选确定。梁部的降低,在无便线桥时,难于维持既有线的行车安全,因而一般不宜考虑落梁。1.1.12 立交桥涵应进行如下工作:(1)配合有关专业,搜集与铁路交叉的有关道路的现行与规划标准,并征求有关单位对交叉方式、桥(涵)孔径大小的意见。签定协议、纪要或公文。(2)对于需进行桥式比选的立交桥或影响站、线、枢纽布置及需改建的立交桥(涵)应实测或搜集必需的地形图、纵断面图、道路纵坡、路面宽度及斜交角度等。同时,注意搜集规划的道路资料。(3)收集和研究立交桥位附近河流、渠道地方排水系统等情况,与立交桥的关系及有关水文、地质资料。并搜集桥头路堤填料类型等资料。3.2 增建第二线桥涵(含水文)勘测3.2.1 增建第二线选择绕行线时,桥涵初测按新建铁路勘察细则桥涵初测内容办理,当改建既有线段时按本章3.1节的有关规定办理。3.2.2 增建第二线左右侧的选择必须从整体出发,除应综合考虑战备、施工、运营、技术经济条件及线路、站场和枢纽要求外,尚应考虑:(1)既有桥涵上游设有调节建筑物、桥头路基的防护工程设施等可以利用,第二线宜选在下游侧,此时应注意下游侧二线对既有桥的壅水影响。(2)既有桥涵孔径过小或桥前壅水过高时,则第二线桥涵可设在上游侧(其高度应能满足设计要求),以减少既有桥涵的壅水高度,这时应注意既有桥涵加剧冲刷的影响,同时应注意下游既有桥对二线桥的壅水影响。(3)铁路与其他水利工程、公路桥等有干扰,或河道内有旧桥残存物时,宜选在无干扰侧,或干扰较少的一侧,必要时,应清除河道内的旧桥涵残留物。(4)在城市附近决定第二线桥梁的位置时,应考虑配合城市规划、地方交通和防洪方面的特殊要求。(5)适当考虑既有看守房、营房、高压线、通讯线等位置,尽量减少拆迁工程。(6)考虑施工场地、便线便道位置、施工时船只通过、钢梁预拼等条件确定左右侧。(7)既有建筑物、高压线等设备,不宜轻易拆迁。3.2.3 增建第二线线间距的选择应按战备、既有桥梁的工作情况、基础结构状态和地质条件、通航要求、施工和行车干扰等因素全面考虑,并与有关单位协商后确定。第二线桥和既有线桥,应尽量使两桥墩台中心线相对应,对应的墩台中心线大致与洪水流向平行。拟定线间距时,尚应考虑到:(1)结构要求1)对于天然河道上的排洪桥,应符合铁路桥涵地基和基础设计规范(TBIOoO2.5-2005)中不宜采用明挖基础的规定。2)当两线并行,且均为扩大基础时,新桥基底一般不宜低于既有桥基(如新桥基底必须低于既有桥基底时,应增大线间距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两基础之间应保持不小于0.2m的隔缝。3)两线均为沉井或桩基时,应考虑两线的沉井刃脚、承台和桩尖平面间有一定距离并考虑对地基应力的影响。承台间净距一般留出0.3m0.5m的空缝,通过检算可酌情调整其间距:并注意桩间距的要求。4)当增建第二线桥梁位于既有线之下游侧,如既有线桥梁孔径不足,净高不够,两桥间距应适当放大。并应考虑既有桥约束水流,增大流速,第二线桥梁应适当加深基础。(2)施工防护要求区间桥梁线间距一般是控制两线线间距大小的主要因素,如果施工防护处理得当,则可缩小两线线间距,从而能减少土石方,少占农田。一般施工防护措施有如下几种:1)台后采用吊轨梁或工字梁和枕木垛防护施工(一般吊轨梁跨度不大于6m)。2)按路基临时稳定边坡开挖施工(一般填土高小于6m时边坡用1:1)。3)设置挡土板防护施工(一般挡土板从基底算起,防护高度不超过6m)。4)对于小桥涵,还可用开口箱涵(胶济线经验)作既有小桥接建涵洞的过渡段(一般涵高不超过6m)。5)其他有效防护措施,视基坑深度、土质及地下水情况不同而异,如编织袋围堰、钢筋碎围堰、木板桩防护、旋喷桩等。6)为减少线间距还可在墩台及基础结构形式和施工方法上考虑,如采用钻(挖)孔桩柱式墩台及沉井基础等。3.2.4 增建第二线与既有线并行地段,增建工程涉及既有工程者,应尽量利用既有的勘测设计文件及竣工文件,辅以丈量核对,以掌握既有建筑物有关主要尺寸及标高供设计所用。3.2.5 增建第二线需搜集既有桥有关过桥水位、流速、冲刷及抢险资料°并需探清既有桥冲刷情况。3.2.6 增建第二线的桥渡水文勘测,应在桥渡附近至少选择一个水文断面,并在不受既有桥影响的河段上,再选择一至两个水文断面作为流量计算断面。3.2.7 增建第二线与既有线并行地段的特大桥、技术复杂,修更困难的特殊结构桥梁,跨度或墩高大于等于40m的桥梁,常水位水深大于(810)m的桥梁水文复杂的大桥及控制线路方案的大桥在测绘桥位方案平面图、桥址平面图时,应测绘既有线路中心线以及桥梁和导治建筑物位置。既有桥渡附近的斜流、回流、死水和冲淤显著地段以及增建二线桥渡上下游河段的河道变迁情况,新建的道桥、水工建筑物等也宜一并测入图内。应有工程地质资料。在测绘桥址纵断面图时,既有桥梁亦应测绘桥址纵断面图,还应测出既有墩台及其附属建筑物的位置、有关尺寸和高程。并加绘工程地质资料。3.2.8 增建第二线与既有线并行地段,既有桥梁主要应丈量桥长、跨度、净空、桥高等尺寸。基础应作开挖或探测。3.2.9 增建第二线与既有线并行地段,既有小桥涵的丈量可结合竣工图或工务台帐,丈量其外露部分的主要尺寸。其中冲刷严重,有抢险记录资料的也应进行挖探。3.2.10 通航河流的资料收集与新建铁路相同。除此之外还应收集既有桥的通航情况。3.2.11 当路基专业提出要进行路桥方案比较时,应积极配合,搜集相关桥梁资料,进行必要的路桥分析比较。3.3 改(扩)建枢纽桥涵(含水文)勘测3.3.1 改(扩)建枢纽内的特大桥及水文、地质、技术上复杂的大桥均应按单独工点搜集以下资料:(1)桥位方案平面图(1:2000-1:50000),可利用既有地形图,必要时应实测。测绘范围应能满足选定桥位、桥头引线、桥渡建筑物和施工场地的轮廓布置的需要。在有几个桥渡方案时,应尽量将各桥渡方案测绘在一张图内。对河网化、冲积扇、长大漫流和泥石流地区,应测绘出水系分布情况、水流泛滥范围、主要水流方向、新旧河道变迁情况及其他地质不良范围。平面图内应有各方案的线路导线、中线、水文断面、水位点、历史最高洪水位泛滥线、洪水时的流向、航标和船筏走行线等。必要时,应绘制主流深泓线,滩槽移位与岸线的河势变化图。(2)桥址平面图(1:500-1:2000),测绘范围应能满足设计桥跨平面布置、桥头路基和导流建筑物布置的需要,要测绘水下地形。应附工程地质资料。(3)桥址纵断面图(1:200-1:1000),应测绘至两岸线路路肩设计高程以上一段距离,当河滩过宽、洪水漫流时,则必须满足桥梁孔跨布置、导流建筑物和桥头路基设置的需要;当墩台位于陡峻斜坡上时,应增加测绘其上、下游各5m(或8m)辅助纵断面,及横断面图均应附工程地质资料。3.3.2 枢纽范围汇水面积图按本章3.1.7条的规定办理。3.3.3 枢纽内一般桥涵均应结合既有线既有设计图、施工图进行现场调查核对,掌握其地形、地质、地貌、水力特征及其变化。凡是涉及农田水利、水陆交通、电力通信、战备要求、城市规划等方面的问题均应现场调查了解情况,搜集相关资料并征询有关单位意见,及时签定协议、纪要或公文,作为桥涵布置、类型选择及设计的依据。3.3.4 搜集并整理枢纽范围及重点桥渡处的气象资料(包括气温、降水量、气压、风向、风力、蒸发、日照、雾、雷电、冰雪冻害等)。3.3.5 枢纽内大型改河改沟按本章3.1.6条的规定办理。3.3.6 改(扩)建枢纽的既有桥涵勘测按本章3.2节办理。3.4 资料内容与要求3.4.1 初测提交的勘测资料应按初测任务书的要求提供对搜集、勘测的各类资料进行整理、分类、检查、复核并进行分析研究,提出相应的结论性意见。3.4.2 内业整理资料中,不改建部分需核实既有桥涵资料,改建部分按新建铁路勘测要求整理资料,其余部分按下表进行资料整理。别编号一般桥涵重点桥渡及沿江(河)洪水位1检查和匏核既有桥涵丈量尺寸资料检查和复核既有桥丈量尺寸及隐蔽部分挖探资料2且核和检查、整理各项调查、勘测记录及图表复核和检查、整理各项调查,勘测记录及图表3按汇水面积及洪水调查法及其它方法等资料计算流量等根据洪水调查资料及利用水文(位)站点资料,分析并确定水位,流量,流速等4编列排水系统表绘出桥式布置图,提出主要的比较方案及有关资料5编列新旧涵对照表及新旧桥对照表编列新旧桥对照表6造资料清单造资料清单7编写勘测说明编写勘测说明3.4.3勘测说明书可参照下列提纲编写(重点桥渡按工点编写,沿江、河洪水位按线、段编写):(1)桥涵初测工作情况。(2)沿线水文特征及气象、工程地质、地震烈度,以及农田排灌,水利、水陆交通、地下管线文物古迹等自然情况,对铁路桥涵的影响和要求。(3)沿线桥涵分布情况及既有桥涵结构情况、过水能力与利用、加固、改建的原则。(4)改(扩)建桥涵对既有线桥涵和对河道上下游各方面的影响。(5)沿线水害情况、类别、影响程度、原因分析及处理意见。(6)大中桥水文勘测的方法及计算说明。(7)小流域流量计算公式验证评价及公式修正。(8)重点桥渡的桥位、孔跨、式样比选墩台布位的情况和意见。(9)采用新技术、新结构等的说明。(19)桥涵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的措施和意见。(Il)有待进一步解决的问题及下阶段工作应注意的事项。重点桥渡及沿江(河)水文勘测说明书应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予以编写。勘测总结应结合勘测工作实践,重点编写劳动组合、作业程序,勘测手段方面的改革措施和建议。3.4.4 初测应完成的桥涵水文资料表类别项目资料名称比例尺纸别附注重点桥渡测绘及计算资料(论证资料)桥位方案平面图(重点桥渡位置图)1:2000-1:50000(单独立项或单独编制文件的特大桥1:10000-k5(XXX)类别(I)测绘范围以能判明洪水位与桥渡的关系,满足桥渡及导流建筑物布置为度:(2)必要时兼作通航河流河床地形图:(3)尽量利用已有地形图。2、桥址平面图一般1:5001:2000单独立项或单独编制文件的特大桥1:1000-1:5000测绘范围以能满足设计桥梁孔跨(含防汛抢险通道)、桥头河堤防护、桥头路基和导流建筑物为度(包括水下地形)3、桥址纵断面图1:200-1:1000单独立项或单独编制文件的特大桥1:500-1:2000满足设计需要为主4、全桥主要尺寸丈量图表1:100-1:1000包括导流建筑物、防护工程及搜集的资料5、既有桥梁部及墩台结构详图1:507:200包括搜集的资料,当有竣工详图或采用标准设计图纸能利用时,可不绘此图6、通航河流河段近期河床地形图1:2000-1:5000兰图图纸范围以能满足河床演变和通航水流条件分析要求为度(必要时附)7、各种勘测调查表表格包括搜集的资料8、水文勘测图表及计算单(含最高、最低通航水位的计算方法和成果)表格及计算纸(或微机打印纸)通航和规划通航河流的航道等级及通航水位9、桥渡桥位方案比较图、表1:10001:2000计算纸(或微机打印纸)10、通航河流河段枯、中、洪三级水位、流向、流速及航迹线图表格及图纸测绘范围和测次应满足通航水流条件分析要求,必要时附11、通航论证报告文字报告必要时提供并需经专家评审12、既有桥调节建筑物结构图1:501:200包括搜集的资料13、水文成果汇总图、水位涨落图文字、图、表单独立项或单独编制文件的特大桥13类别项目资料名称比例尺纸别附注14、施工水位(重点桥渡)表格或计算纸续上表类别项目资料名称比例尺类别附注江哂水料沿5洪资测绘及计算资料1、水文平面关系图1:2000-1:50000桥渡及水文断面,水工建筑物,其他道路桥渡位置2、水文断面图横1:2001:1()00竖1:501:200应注明分段地貌及选用的糙率值3、洪水位调查表表格4、沿江(河)水面坡度图横1:2000-1:50000竖1:200-1:5005、水位、流量、流速计算单计算纸或表格一般桥涵勘测资料1、桥涵主要尺寸图表1:100-1:500必要时应丈量核对,也可采用竣工图改绘2、旧桥涵竣工图、设计图亳米格纸或描图纸也可采用复印件,必要时,应附现场照片3、旧桥调查表、新桥位调查表表格4、小径流验证资料表格及计算单用洪水调查法勘测验证者应附全套勘测资料,其他采用公式及参数5、汇水面积底图1:10000-1:50000分段成卷、每卷尽量采用一种比例尺,个别流域可采用其他比例尺,另绘附上6、排水系统表表格其他1、沿江水系示意图图纸2、新旧大中桥对照表表格必要时,应附现场照片3、新旧小桥涵对照表表格必要时,应附现场照片4、既有桥涵建筑及严重水害照片5、各种测量记录本6、桥涵履历、水害、规划等资料搜集到的资料7、座谈纪要及谈活记录8、质量检查记录9、勘测说明10、其他资料注:1、搜集外单位的资料设计完成后,如须归还时,则对有永久保存价值的资料应进行必要的描绘、复制或摘抄。2、所有应交的资料除交一份纸质资料外,还应交一份与设计有关的电子文档。3.4.5 桥渡水文勘测的测绘及计算资料要求,可参照本章第3.4.4条沿江(河)洪水资料的要求办理,各图比例尺可视具体情况调整。4定测定测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为桥涵初步设计提供完整、齐全、准确的勘测资料,以确定建筑物的位置、标高、类型及长度等,并提供其他专业初步设计必须的桥涵、水文资料。因此,应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设计原则和鉴定审批意见,进行必要的调查、测绘、核对、补充和落实工作。4.1 桥涵(含水文)勘测4.1.1 对初测沿江(河)洪水位应进行更查校核,并与定测线路中心线联上关系,调查及测绘的要求与初测同。(1)对于既有线路曾发生过水害的地段,除按新线要求办理外,并应调查冲毁桥涵及路基的部位,测绘及收集有关的资料,分析发生水害的原因。(2)沿河路基如曾受其他河流堤坝溃决影响,淹没、冲毁等则应搜集资料,查明其情况和发生原因。4.1.2 特殊地区(如水库地区、泥石流地区、河网地区、内涝地区、受倒灌影响的地区、漫流地区等)的调查、测绘及计算要求与新线的有关要求、规定同。但对平坝漫流地区,一个汇水区内有几座桥涵建筑物,而相互间无明显的分界线时,应以设计水位或历史洪水位来近似分配流量为主,因而应沿线详细调查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