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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教室智慧黑板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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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教室智慧黑板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小学教室智慧黑板系统采购项目第一章招标公告3一、项目基本情况3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三、获取招标文件3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五、公告期限4六、其他补充事宜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一、投标须知前附表6二、总则7三、招标文件11四、投标文件11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3六、开标及评标14七、合同签订21第三章项目需求说明2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33第五章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6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海曙区古林镇蜃蛟小学教室智慧黑板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3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3NBHSJC047项目名称:海曙区古林镇蜃蛟小学教室智慧黑板系统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万元):60.00最高限价(万元):6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交货(完工)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8月09日至2023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为潜在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招标公告附件中提供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上述规定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的,按照无效质疑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售价(TU):O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30日14:00(北京时间,下同)投标地点(网址):开标时间:2023年08月30014:00开标地点(网址):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供应商须承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3、供应商须承诺政府采购领域无商业贿赂行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4.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4.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3投标文件制作:4.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4.3.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需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以用于在线解密不成功等异常情况处理。4.4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颁疑投诉。4.5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4.6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投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包括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7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MZC,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线上评标。4.8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4.8.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拟在2023年08月30日11:3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11办公室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拟在2023年08月30日11:30之后,2023年08月30日14: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集采机构及采购人概不负责。4.8.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所有供应商安排相关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4.9如本项目改为电子备份文件评标,供应商须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手机号。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集中采购机构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进行收发。电子邮箱:4.10请采购人代表及各供应商代表注意个人卫生和公共健康,防止传染疾病传播。5、关于分公司投标: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分公司投标的,其单位负责人视同法定代表人,与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可直接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外,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有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6、特别政策:海曙区“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于网站http7、若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海曙区古林镇蜃蛟小学教室智慧黑板系统采购项目2采购编号:2023NBHSJC0473采购单位: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蜃蛟小学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投标文件组成: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6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日历天。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8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9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1评标标准及方法:综合评分法。12其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14本招标文件由招标采购单位负责解释。二、总则1 .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的采购。2 .定义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 “集中采购机构”即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指统一组织实施纳入政府采购目录项目采购活动的非营利事业法人。2.3 “招标方”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2.4 “投标人”系指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供应商。2.5 “投标人代理人”系指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供应商的被授权代表。2.6 “小签”系指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中文姓名。2.7 “骑缝章”系指骑住投标文件所有缝的单位公章盖章,即盖完骑缝章后文本的每一页应该均有红印,不应存在漏页的情况,不论是中间漏还是前后漏。文本展开应该能够将骑缝章还原成原章。2.8 “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函等。3 .合格的投标人和投标产品3.1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3.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关于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和招标公告规定的特定条件。3.1.2 投标人与采购人(含集中采购机构)应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包括接受采购人(含集中采购机构)的委托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1.3 投标人与采购人(含集中采购机构)有下列关系的,系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3.1.4 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项目投标:(1)单位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的供应商;(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被投资公司;(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1.5 一个投标人对一个标项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3.1.6 投标人代理人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委托参加投标。3.1.7 如投标人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4 .投标费用4.1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5 .信息公告媒体5.1 中国政府采购网()(不含预算500万元以下项目)、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WWW)、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aishu)等公告载体。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均在发布招标公告相同网站上予以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6 .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7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 .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若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单位私自转包、分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9 .特别说明:9.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若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的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的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投标人使用相同制造产品(相同制造产品是指采购文件中指定的“核心产品”)作为其项目的一部分,按一家投标人认定。9.2关于知识产权9.2.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9.2.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9.2.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9.3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不适用)9.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其他地方同)应当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9.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或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9.3.3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应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得分。具体比例见评分表(如有)。9.3.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9.3.5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9.3.6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居一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9.3.7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9.3.8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9.3.9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9.4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9.5支持绿色发展9.5.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C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9. 5.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10. 5.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10.质疑和投诉10.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湎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狂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10. 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0. 3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0. 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按公告要求于政采云系统获取)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11. 5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且按规范格式提供),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明文件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三、招标文件12. 招标文件12.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项目需求说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2.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则可能被视为无效标而导致投标被拒绝。11.3集中采购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发布招标公告相同网站上发布补充公告。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IL4所有投标人(尤其是从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有义务不定期登陆集中采购机构公布的网站获取相关信息,集中采购机构发布在网站的补充公告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且已为各投标人知悉,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四、投标文件12 .投标文件语言和计量单位12.1 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在此,为了解释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为准。12.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3 .投标文件编制的要求13.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要求,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13.2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资格性审查材料的复印件应是清晰可辨的。13.3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自编目录及页码。除投标文件封面以外,每页(非空白页)都要编制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而被视为无效投标等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4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数据必须真实可靠。14.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4.1资格文件:资格部分(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投标人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招标公告特定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6)其他所需证明材料。14.2商务技术文件:商务技术部分(1)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2)技术方案:(3)实施方案:(4)完成的类似项目一览表及相关合同复印件;(5)实施技术/服务人员一览表;(6)评分标准中打分需要提供的证明资料复印件;(7)与技术相关的其他资料。14.3报价文件:报价部分(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投标分项报价表;(4)中小企业声明函;(5)与报价相关的其他资料。14 .4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数据和材料。15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签署及规定15.1 自开标日起里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的形式进行。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5.3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本须知第14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15.4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逐页电子签章。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6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6.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将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如有多标项,应将各标项分别密封封装。16.2如果要求投标人提供合同原件、资质原件或样品,应单独包封并注明其内容,以便评标委员会查阅后退回投标人。16.3注明下列识别标志: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皮上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类型、招标项目编号、标项号和“北京时间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6.4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6.4.1供应商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包装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有目录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16.4.2投标文件的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16.4.3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16.4.4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投标文件名称、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16. 5如果投标人未按第16.4条要求密封和标记,集中采购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错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启封的投标文件,集中采购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17. 6投标人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18.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7 .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扫描件上传政采云平台),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名或盖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 .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不得撤销。如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追究其违约责任,并将此作为失信行为记录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六、开标及评标18 .开标1. .1开标准备集中采购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参加开标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18. 2开标程序:第一阶段: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供应商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并做开标记录;第二阶段:(I)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宣告第一阶段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2)公布经第一阶段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除第一阶段无效标外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并做开标记录;(4)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5)开标会议结束。19. 3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线上开评标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集中采购机构将开启该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评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如果是该供应商自身操作或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本身问题,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解密的;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19 .评标19.1 招标方根据项目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明确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专家等组成。19.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遵循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同时考虑以下因素:(1)招标的目的;(2)招标项目需求的范围和性质;(3)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资质、财政预算限额、商务条款;(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因素;(5)招标文件所列示的无效标条件(6)经营信誉。20 .评标方法及投标无效的情形20. 1本项目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素进行综合评审得出总分进行排名。各标项评标总分为100分,具体详见附:评分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2位。20.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没有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或出现重大偏差)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可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供应商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20.1.1 在资格审查(资格文件)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资格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审查内容为招标文件第15条的相关部分);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第14.1条的资格部分)。20.1.2 在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审查内容为招标文件第15条的相关部分);2、商务技术文件未明确响应招标文件或对实质性条款响应不完全;3、商务技术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4、商务技术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5、带的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7、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8、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报价或单价的;9、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0.1.3 在符合性审查(报价文件)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报价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审查内容为招标文件第15条的相关部分);2、报价文件未明确响应招标文件或对实质性条款响应不完全;3、报价文件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4、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6、投标报价中出现重大缺项、漏项;7、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的;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注:经查实(或中标后查实),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IrItem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投标的,则该几家供应商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按串标围标及失信行为记录并上报。21.评标纪律2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21. 2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I)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21 .3评委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22 .资格审查及评标程序由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资格文件的审查,审查通过的投标文件进入下一评审阶段(评委会评审)。22.1 先评商务技术标。对投标文件的初审,初审内容为符合性和有效性审查。评委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响应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特别是无效标条款,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明确响应。22.2投标的澄清。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22.3错误的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2.3.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2.3.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2.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2.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投标文件澄清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2.3.5政采云平台填报的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与上传的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2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22.5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未能在实质上明确响应的投标,应做无效标处理。22.6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22.6.1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明确响应实质性条款、要求,或未提供要求必须提供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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