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观念与依法治国的推进.ppt
法治观念 与依法治国的推进,法学教研部王春连,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宪法第五条,法治主义是今日救时之唯一主义。梁启超,为了自由,我们才服从法律。(古罗马)西塞罗,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美)伯尔曼,治国者必先受治于法。温家宝,坚持依法治国,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 胡锦涛(十七大报告),什么是法治观念?,法治观念是社会意识的一种,是人们关于法和法的现象的思想观念、心理和知识的总称。,所谓现代法治观念是以主体意识为基点,以权利和平等思想为核心内容,以对法律的认同和信仰为最高层次的关于法治的正确认识。一方面,法律信仰的形成要以主体意识的觉醒为前提,以对权利和平等的正确认识为依据;另一方面,主体地位、权利及平等又必须通过主体基于坚定的法律信仰而身体力行的法律实践得以真正实现。由此可见,主体意识、权利和平等思想以及法律信仰构成了现代法治观念的重要内容。,具备良好的现代法治观念,是公民坚定法律信仰,自觉守法、用法、护法的重要保证,是实施和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思想基础。,一、法治与依法治国基本理论,法治的由来及基本含义 法治主张的发端源于古希腊;苏格拉底之死 柏拉图的理想国 亚里士多德“法律之治优于一人之治”,法治思想的重新发现,源于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治国实践(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后来为西欧大陆的启蒙思想家们进一步研究和发挥,形成了完善的法治理论主张。洛克的政府论、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等,提出了“天赋人权”、“人民主权”、“三权分立”和“法治”等思想学说。,这些理论主张成为后来美国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的理论武器和舆论先导。1787年美国宪法及权利法案1791年法国宪法及人权宣言,什么是法治?,法治不同于法制。法治主要是相对于人治的一种治国理论主张,也是一种不同于人治的治国原则和方法。法治至今尚没有一个权威的定义。,亚里士多德对法治的经典诠释:,“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良好的法律。”,牛津法律大辞典对法治的解释:,法治是“一个无比重要的、但未被定义的、也不是随便就能定义的概念,它意指所有的权威机构、立法、行政、司法及其他机构都要服从某些原则。”(正义、道德、公平和合理的诉讼程序、对个人价值观念和尊严的尊重等),1959年德里宣言对法治的阐释,法治的内涵可归纳三个方面:立法机关的职能在于创设和维护以使每个人保持“人格尊严”的种种条件;不仅要对制止行政权力的滥用提供法律保障,而且要使政府有效地维护法律秩序,借以保证人们具有充分的社会和经济条件;司法独立和律师自由。后来又将程序正义纳入法治的内涵之中。,法治的基本含义包括:,人民组成国家,人民享有国家主权;人民通过代议机关相互协议,制定法律,并委托政府机关依照法律管理社会;除法律之外别无最高权威;所有的人都应当遵守普遍的法律。,现代法治蕴含的基本精神:,良法之治;法律的平等适用;权利本位或社会本位;权力制约与过错问责;正当程序;法律权威。,法治包括形式意义和实质意义的统一:,形式意义的法治强调“依法办事”、“依法治国”的治国方式、制度及其运行机制。实质意义的法治强调“法律至上”、“法律主治”、“制约权力”、“保障人权”等价值、原则和精神。,依法治国的含义,依法治国,概括地讲,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对依法治国作了精辟的论述。“依法治国”是法治在社会实践层面的进一步推进,是法治从理念型向实践型转变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法治国家”的行动与过程,“法治国家”是“依法治国”的目标与结果。,依法治国的要点:,依法治国需要体系完备、内容良好的法律;依法治国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依法治国要求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依法治国要求各级干部普遍守法;依法治国要求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守法。,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民主完善是法治国家的政治前提;人权保障是法治国家的显著标志;法律至上是法治国家的理性原则;法制完备是法治国家的形式要件;司法公正是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权力制约是法治国家的切实保证;依法行政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权利本位是法治国家的明显特征。,二、培育和深化公民的法治观念是 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治本之策,我国公民法治观念淡薄的现象有着深刻的历史和现实原因:,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抑制了适应商品经济需要的法律的发育、发展和运行。古希腊法律、罗马法、法国民法典,传统礼俗社会的伦理精神,抵制和排斥现代社会的法理精神。封闭性、等级性、血缘性、集团性、非经济性、愚昧性,中国近现代的法律大多源于对西方法律的直接移植,无法唤起国人的认同感。,现实存在诸多执法、司法不公的现象,挫伤了人们对法律的信仰与期待。,三、培育和增强公民法治观念,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应着力抓好的几个环节,必须创设具有内在权威性的法律 在法的制定过程中,必须审慎地考虑以下因素:必须以社会中大多数人的价值取向作为主体的基点依据。要使法律成为社会正义的权威根据。要使法律体现社会最基本的道德价值。,在全体公民中有效地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基于历史与现实的原因,当今大多数中国公民,对体现市场经济要求的法律价值缺乏亲身体验的实践和自觉学用的意识。因此,通过外在的力量对主体进行法律知识的灌输和法制教育,以树立和强化主体的法治观念是十分必要的。,应当在全社会树立的几个观念:,1、法治国家的契约观念;2、限制国家权力观念;3、尊重个人自由观念;4、人与人平等观念;5、尊重个人财产观念;6、绝对义务观念;7、重视程序正当观念。,强化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1、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强化执法观念的转变。树立维护公民权利的执法理念。实现行政执法监督的科学化、制度化。,2、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改革,司法(主要是法院)是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最后防线,公平与正义在这里得不到伸张,必然导致人们对法治信心的丧失。保障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更好地独立行使司法权。改革司法体制。提高司法人员的素质。,结束语,现代法治文明是全人类的共同创造和宝贵财富;法治并不是一种最好的治国方式,而是迄今为止我们能够选择的一种最好的治国方式;“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个长久的历史过程,让我们共同期待法治中国的早日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