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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课件:第五章-公务员的职责与权利.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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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课件:第五章-公务员的职责与权利.ppt

    第五章 公务员的职责与权利,案例2002年底,因身高不足1.5米,陈某未被某国税局招录。陈某认为,招考公务员设置身高限制是对矮个子人们就业权的侵犯,于是将市人事局、国税局告上法庭。2004年2月,陈某接到了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不予受理”裁定书:“组织招考并按一定要求录用公务员是国家行政机关内部人事管理行为,对此类行为提起的诉讼,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什么人可以担任公务员?,公务员的条件:是指担任公务员应当具备的资格。,公务员法第11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务员的职责与权利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对公务员实行法制管理的基本依据和重要内容。,1、公务员职责和权利的含义及其特点?,2、公务员职责与权利之间的关系?,3、我国公务员的基本职责有哪些?,4、我国公务员的基本权利有哪些?,一、公务员职责与权利的概念,公务员职责与权利的概念,义务:指法律规定的对法律关系主体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公务员职责:是指国家法律规定公务员履行职责、执行公务中法定权利和行为的约束,或者说是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一)公务员职责与权利的概念,权利:法律对公民或法人能够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并要求他人相应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权力:是指特定主体因某种优势而拥有的对社会或他人的强制力量和支配力量。,公务员的权利:就是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执行公务过程中可以作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他人作出一定行为或抑制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其目的:为了使公务员更有效地行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二)明确公务员职责与权利的意义,公务员的职责与权利构成了公务员法律关系的基本内容是公务员法的关系,不可缺少的基本要素。公务员的职责与权利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对公务员实行管理的基本依据和重要内容。有法律的形式,对公务员职责权利,作文明确的具体规定,并且以国家法律保证其实现对于公务员机关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国家公务的有效执行,对于促进各级公务员机关的法制化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明确公务员职责与权利的意义,1.有利于实现人事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2.有利于国家公共管理良性运行。3.有利于增强公务员的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使他们依法享有权利,自觉地履行责任。4.有利于发挥人民群众对各级公务员机关和公务员的监督作用。,公务员的职责,公务员的职责,公务员的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二条,1.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监督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9、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1.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公务员作为国家公务的具体执行者,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执法者,较之普通公民,应具有更强的法律意识,并成为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的模范。宪法的主要约束对象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公务员必须以宪法作为自己的根本活动准则,其公务活动必须符合宪法的要求,不得有任何违宪行为。而且,公务员在公务活动中,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法律和法规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则,是公务员活动的法律制约依据。任何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公务员都必须遵守法律和法规,公务员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是我国成为法治国家的重要保证,在现代法治国家作为履行公职的公务员必须树立宪法至上法律至上的思想,并维护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成为守法的楷模。,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公务员只能在法律明文规定的范围内形式权力,不得超出法律的规定行动,否则就是滥用职权,公务员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履行职责。,不能擅离职守,一般情况下应坚守岗位,遇到突发的特别紧急的事件,应经过上级领导同意后才能离开,出差休假也应及时回到自己的岗位,公务员的职责,应亲自履行职责,并依据法律程序,非有正当理由不应将自己的职责委托他人来履行,应按时办公,不得迟到早退,请假需有正当理由,并经过上级领导批准,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公务员还应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我国宪法第27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公务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应当尽可能节省时间、人力等方面的成本。在现代社会国内国际经济社会文化领域的竞争非常激烈,而效率是决定竞争成败的关键因素。,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监督,我国宪法第27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服务,是公务员进行管理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是衡量公务员工作态度和工作责任心的根本标准,焦裕禄,焦裕禄,1922年8月16日出生于贫农家庭,1946年1月在本村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参加本县区武装部工作。解放战争后期,焦裕禄随军离开山东,到河南尉氏县工作。1953年到1962年,焦裕禄在洛阳矿山机器制造厂担任车间主任、科长。1962年12月,焦裕禄被调到兰考县先后任县委第二书记、书记。他上任之后带领全县人民进行封沙、治水、改地的斗争。焦裕禄身先士卒,以身作则;风沙最大的时候,他带头去查风口,探流沙;大雨瓢泼的时候,他带头踏着齐腰深的洪水察看洪水流势;风雪铺天盖地的时候,他率领干部访贫问苦,登门为群众送救济粮款。他经常钻进农民的草庵、牛棚,同普通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他把群众同自然灾害斗争的宝贵经验,一点一滴地集中起来,成为全县人民的共同财富,成为全县人民战胜灾害的有力武器。,焦裕禄,焦裕禄对同志对人民满腔热情。他常说,共产党员应该在群众最困难的时候,出现在群众的面前;在群众最需要帮助时候,去关心群众、帮助群众。他的心里装着全县的干部群众,唯独没有他自己。他经常肝区痛得直不起腰、骑不了车,即使这样,他仍然用手或硬物顶住肝部,坚持工作、下乡,直至被县委强行送进医院。1964年5月14日,焦裕禄被肝癌夺去了生命,年仅42岁。他临终前对组织上唯一的要求,就是“把我运回兰考,埋在沙堆上,活着我没有治好沙丘,死了也要看着你们把沙丘治好”。同年11月,中共河南省委号召全省干部学习焦裕禄忠心耿耿地为党为人民工作的革命精神。1966年2月7日,人民日报发表长篇通讯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全面介绍了焦裕禄的感人事迹,同时还刊登了向毛泽东同志的好学生焦裕禄同志学习的社论。随后,全国各种报刊先后刊登了数十篇文章通讯,在全国掀起了一个学习焦裕禄的热潮。焦裕禄是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习的榜样。,吴金印,“太行公仆”为人民服务永不退休,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我国宪法第5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主管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利益的行为。在执行公务时,自觉维护国家利益维护国家稳定的政治局面维护国家和政府的声誉在国际事务和对外交往中,坚决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决不允许出卖机密向对方索取礼物,接受贿赂,损公肥私以及其他有辱国格人格的行为必须胸怀全局,做好本职工作,以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公务员职位是各级公务员机关在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的基础上,根据工作的需要设置的。因此每个职位上的公务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这样才能保证公务员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行,保证工作的高效率。服从命令是对公务员的基本要求,现代化公共管理的特点是密切配合、协调一致、政令畅通。这就要求公务员机关采取行政首长负责制,进行统一指挥和集中领导,要求公务员服从命令听指挥。,行政首长负责制 指由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首长对本政府或本部门的工作负全面责任的制度。这是一种适合于中国行政管理的政府工作责任制。,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履行这一职责,有以下几层意思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服从领导,执行命令听指挥,而不能各行其是,随意行事 行政首长下达指示,一般应逐级下达公务员服从命令的职责是以有效的职务命令为限,即只服从领导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发布的命令当领导人员的命令违反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时,公务员有权提出批评、拒绝执行,并有权向有关领导和有关机关反映,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我国宪法第53条规定公民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我国保密法要求全体国家工作人员和公民严格遵守各项保密法规和制度。国家秘密是涉及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不准公开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科学技术等重大事项。,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一方面,保守国家秘密是关系到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的大事,是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胜利的必要条件;另一方面,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是无法截然分开的,有些国家秘密就是由一系列工作秘密主城的有些工作秘密,虽然未被列入国家秘密的范围,但是泄露了也会给工作带来损失,因此工作秘密也需要保守。公务员不仅在在职期间要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而且在辞职、退休、被辞、退离公务员队伍后仍需行使这个职责。,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就是要严格遵守公务员从事公务活动应当遵守的纪律要求和道德准则。公务员法第53条对公务员纪律作了全面规定,包括:公务员不得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不得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为他人谋取私利不得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得参与或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不得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社会公德是要求一般人共同遵守的公共道德准则,公务员应当率先垂范带头遵守。,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实现各级公务员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公正廉洁,是党和国家的一贯要求,是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加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措施。建立和推行公务员制度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建立廉政机智,保证公务员廉洁奉公。,9、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务员基本职责是有公务员本身的特点决定的,公务员理所应当履行这些职责。但作为公民,还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除公务员的职责,以外的其他职责,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公务员职责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宪法和法律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意志和最高利益的集中体现,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有序运行的基石和保证。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是各个国家机关、各种社会组织和每个公民的义务。作为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公务员,应当树立法律至上的思想,维护法律权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成为守法的模范和表率。,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公务员职责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2)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务。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是公务员最基本的行为准则,也是行政机关有效运行的保证。公务员的各项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遵循法定程序,不得超出法律自行其是。对于因社会变化,有些社会事务,国家法律、法规尚未做出规范的,应以政策作为执行公务的依据。,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公务员职责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公务员乃国家所任用,必须以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为己任。制定政策、办理事务,都要把国家的安危、荣辱、利害挂在心中,自觉维护和捍卫国家的尊严和利益,并敢于同一切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公务员职责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5)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国家行政机关是一个有机整体,每个职位都是整体的组成部分。各职位上的公务员必须忠于职守,尽职尽责,服从领导,听从命令,勤奋工作,不能擅离职守,不得消极怠工,不得自行其是违抗政令。,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公务员职责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国家秘密事关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公务员必须保守国家秘密,未经领导或专门机关同意或批准,不得对外吐露国家尚未公布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科学技术等重大事项,不得随便对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人员谈论尚未公开的工作内容,对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重要文件材料,要严格按规定保存和传递。,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公务员职责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7)公正廉洁,克己奉公。公务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行政权力、执行公务,必须秉公办事,不能感情用事,更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要严格要求自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廉为荣,一心为公。,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公务员职责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8)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除上述内容外,宪法和法律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还有一些义务要求。此外,公务员作为自然人,也是公民的一部分,宪法和法律关于公民的义务,公务员也必须履行。,公务员的权利,公务员的权利,公务员权利是指国家法律基于公务员的职责和身份,对公务员有资格享受某种权益,有权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以及要求他人做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38,39,(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四)参加培训,按照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享有:,(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利,(六)提出申诉和控告,(七)申请辞职,(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四)参加培训,(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利,(六)提出申诉和控告,(七)申请辞职,40,(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按照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享有:,职权:由国家授予的执行公务、履行职责的必要权力。职权是保证公务员正常执行公务的最基本的权力,是公务员在履行职责时才享有的,是其执行国家公务,完成自身职责的必要条件和保障。公务员的职权是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不能像其他权利一样可以放弃,公务员行使职权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能超越法定的权限,否则不是越权就是失职,必须承担责任。,公务员行使这项权利时必须具有两个条件: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法定事由是指公务员的行为确实触犯了国家的法律和公务员纪律,构成了被依法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的法律事实。法定程序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公务员被免职、降职、辞退、处分所必须经过的全部法律过程。,(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是指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应享有的工资及各种津贴,包括在生育、年老、疾病、伤残、死亡时的保险利益,在生活困难、探亲、取暖、交通、年休假等方面的福利,这是公务员经济方面的权利。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是公务员的基本权利是其工作和生活的经济保障。,(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在我国,劳动报酬是个人消费品分配的表现形式之一。公务员的工资是其得以维持生活的必要条件,是其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合理反映。保险、福利待遇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旨在使公务员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生老病死或其他情况出现时,能够从国家的社会得到帮助,维持一定的生活水准,保证公务员机关的正常运转和社会的稳定。,(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一方面,由于现代社会的飞速发展,公务员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手段以及工作环境处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之中,公务员只有不断地参与学习与培训,不断的补充更新知识,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很好地履行职责,胜任工作;另一方面,公务员为了求得自身的发展,也要有要求学习和培训的机会,不断用新的知识充实自己,提高自己的竞争能力。,(四)参加培训,今后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社会分工会越来越细,国家公共管理将越来越具有专业性,公务员只有接受终身教育,不断充实和提高自己才能满足现代管理的要求。,(四)参加培训,公务员的培训,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我国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公务员责任心的体现,主动性的表现:对各级公务员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针对各级公务员机关及其领导人员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提出批评和建议性的意见。有利于激发公务员的创造性调动,其积极性改进各级公务员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利,公务员的申诉权利是指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包括行政处分、被降职、被辞退的决定等)不服时,可以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议,同时有权向同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申诉,其中对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六)提出申诉和控告,公务员的控告权利是指公务员对于各级公务员机关及其人员侵犯其权利的行为有权向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出控告。申诉控告既是公务员的一项权利也是其实现自身权利的保障,有利于纠正各级机关及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利于国家公共事业管理一活动的民主化和法制化。,(六)提出申诉和控告,公务员的辞职,是指其辞去公务员职务和身份,离开各级公务员机关。依法辞职是公务员选择职业权利的具体体现,国家法律予以尊重和保障。与此同时,公务员辞职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行事,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我国公务员法第80条的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在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90日内予以审批。,(七)申请辞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一般公民的权利宪法和法律所特别指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享有的权利,(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公务员因下列原因将终止公务员身份(权利和职责):法定原因:开除、辞职、辞退、调出、退休,判处刑罚。事实原因:死亡和丧失国籍。,5、不可放弃性,4、强制性,3、法制性,2、平等性,特点,1、同一性,公务员职责与权利的基本特点,52,1.法制性 公务员义务与权利与一般组织成员的义务与权利相区别的显著特征就是具有明显的法制性。2平等性 公务员平等地享有法定权利和履行法定义务,任何公务员在法律面前地位平等。,3.强制性 权利强制:公务员在行使权利管理公共事务时,有国家强制力做后盾,有公务员法做保障;义务强制:公务员需履行国家公共行政进行各种相应活动,这些约束公务员的活动同样具有强制性。4.不可放弃性 公务员享有的权益和拥有的法定条件和合法手段,一般都不得放弃。这意味着公务员必须尽职尽责。,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导原则 我国没有“政治中立”之说,公务员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社会主义民主的原则 效率原则 与经济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 保护公务员权利的原则,我国公务员职责与权利所遵循的原则,案例,李某在任职某单位的人事科长期间,在上级主管部门批给的招工指标中,利用职权私自安插其亲友3人。对比,本单位公务员张某向李某提出批评意见。但由于李某对此事极力隐瞒并对张某态度恶劣甚至进行威胁,张某遂向上级纪检部门写信揭发,使李某收到通报批评,其私自安插的3名亲友也被除名。之后,李某借调整工资之机,利用手中职权捏造罪名于张某头上,致使张某不能享有应当的工资晋升。于是张某向纪检检查机关提出控告,上级主管部门通过调查认证,给予李某撤职的行政处分,并纠正了张某的工资晋升结果。,案例:1994年某省中考前夕,某劳改大队管教处处长汪某为使其子通过考试,借试卷在该队印刷厂印刷之机,指使在押犯石某进入印刷车间窃取试卷和答案。因汪某之子的答卷与标准答案相同,引起阅卷领导小组的注意,后经省教委调查,案件事实被查清。省劳改局根据保密法以及条例的规定给予汪某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汪某不服,向省监察厅提起申诉,认为自己只泄露了一门课程的考卷,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处罚过重。省监察厅经复议,维持了原决定。,条例和公务员法中都专项规定了公务员应履行的义务,这些法律义务必须履行,不能放弃。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是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其中的“保守国家秘密”已被宪法列为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公务员由于工作需要,接触较多的国家秘密,因而更应该遵守。“工作秘密”是条例提出的,被公务员法所吸收,是公务员在工作中不能擅自公开的那部分事项。“国家秘密”一旦被泄露,除了要承担行政责任外,构成犯罪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工作秘密”一旦泄露,泄露者要承担行政责任,受到行政处分。本案的汪某私自泄露国家秘密,理应受到行政处分,如果情节严重,还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国外公务员的职责和权利,国外公务员的职责1.忠于政府,忠于职守。2.服从领导,执行命令。3.遵守法律,公正廉洁。4.严守职业秘密。5.保持政治中立。6.不得参与罢工。,休假权 法国若工作年满一年即可带薪休假5周,若收养一个以上不满16周岁的孩子或为了照顾残疾的孩子,经有关部门批准可实行半日工作制。英国规定公务员每年享有13天的带薪病假,没用的病假,可以无限期的积存,以备重病或急事时一起使用。,国外公务员的权利,1.工资福利权。2.休假权。3.培训权。4.获悉个人档案资料权。5.交流权。,国外公务员的权利,6.不受歧视权7.保障权8.申诉权,从案例中可以看出公务员的权利有哪些?,一、国外公务员义务与权利(既有差异性,又有一致性),1.国外公务员义务 1.1忠实义务 即忠于国家,忠于政府,维护法律尊严。国外各国在其公务员法中均规定了公务员对国家的忠诚。1.2“政治中立”义务 西方国家一般实行多党制或两党制,凡公务员必将履行政治中立义务。不得参与政党活动,不得参选政治职务。日本、英国、俄罗斯等均在公务员法中作了相关规定。,1.3服从义务 公务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必须服从上级的决定、决议、指示、通告等命令,以保证行政事务执行的统一。法国、日本、瑞士、德国的公务员法中都规定了公务员要自觉服从上级执行其任务。1.4保密义务 公务员应严守国家机密。,1.5回避义务 各国公务员制度基本都有回避的规定,其目的在于使公务员摆脱感情或其他因素的干扰,客观公正地履行公务,保证国家公务按照法定的标准、规则正常运行。1.6品行义务 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不贪污腐败。1.7申报财产义务 早在1766年,瑞典公民就有权查看从一般官员直到首相的纳税清单,这个制度一直被沿用下来并被世界各国借鉴,成为极具约束力的反腐机制,被称为“阳光法”。韩国还有初任申报、日常申报和离职申报等多种形式的制度设计。,总之,各国对公务员义务的规定尽管各有侧重,但一般都涉及以上几个方面,公务员义务是对公务员各项权利的法定约束,是防止公务员把权利演变为特权的制约机制。,2.国外公务员权利,按其内容可分为政治权、经济权和教育权。2.1政治权参与工会与罢工的权利 欧盟国家除了奥地利、丹麦和德国之外都享有罢工的权利。另外不允许罢工国家还有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和卢森堡、墨西哥以及加拿大的哥伦比亚和马尼托巴省。,政治平等的权利 公民不得因性别、肤色、民族、宗教、信仰、政治观点、哲学观点等收到歧视。就是说这些因素不能影响公务员的任用、待遇、职位变更和从事公务。申诉与控告的权利 主要是对不利处分的申诉,美国、法国、日本等过均作了相关规定来保障公务员的权益和人事工作的公正性。,2.2经济权,身份保障权 即职业保障权,是指公务员非有法定原因,并经法定程序,不受撤职、免职或其他处分的权利,一经录用若无过失终身任职。薪酬权 工资、津贴和福利的领取权,这些权利随着公务员与国家关系的终止而终止。退休权 公务员工作到一定年限,按本人意愿和政府法律规定,离开职务退休养老。,辞职权 公务员根据本人意愿离开原工作岗位和职务。但要向所在部门和领导以书面形式说明辞职原由。法国比较严,要充分考虑其辞职原由以及实际情况才予以批注,就集体辞职一概不批,并将予以法律制裁。休假权 法国若工作年满一年即可带薪休假5周,若收养一个以上不满16周岁的孩子或为了照顾残疾的孩子,经有关部门批准可实行半日工作制。英国规定公务员每年享有13天的带薪病假,没用的病假,可以无限期的积存,以备重病或急事时一起使用。,3.教育权,是指公务员在接受培训和教育方面的权利。日本在公务员培训这块尤为重视,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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